听力残疾的定义

合集下载

0-6岁儿童听力残疾筛查实施细则

0-6岁儿童听力残疾筛查实施细则

XX市0-6岁儿童听力残疾筛查实施细则一、听力残疾定义听力残疾是指人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耳不同程度的永久性听力障碍,在无助听设备帮助下,听不到或听不清周围环境声及言语声,在理解和交流等活动上受限,以致影响其日常生活和社会参与。

听力残疾均指双耳而言,若双耳听力不同,以听力较好一耳听力损失情况作为评估依据。

较好耳平均听力损失大于40dB HL者为听力残疾。

二、听力残疾筛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新生儿听力筛查结果,通过耳外观检查、儿童发育问题预警征象及便携式听觉评估仪对辖区0-6岁儿童进行听力筛查,筛查未通过者持“XX市儿童听力筛查报告单”转介至区妇幼保健机构复筛或直接转诊至对口的听力诊断中心。

(一)筛查工具1.儿童发育问题预警征象,适用于0-3岁儿童的听觉行为观察。

2.便携式听觉评估仪:适用于6个月以上儿童的行为测听。

(二)筛查方法1.耳外观检查:检查有无外耳畸形、外耳道异常分泌物、外耳湿疹等。

2.听觉行为观察:运用儿童发育问题预警征象进行筛查,任何年龄段的声音或语言相关条目阳性,提示有听力异常的可能。

3.听力筛查:采用便携听觉评估仪进行听力检查。

便携式听觉评估仪筛查阳性指标分别见表1。

表1 0-6岁儿童便携听觉评估仪听力筛查阳性指标(室内本底噪声≤40dBA )(三)转介指标1.新生儿听力筛查未通过。

2.儿童发育问题预警征象筛查阳性。

3.便携听觉评估仪筛查,任何一侧耳未通过。

(四)筛查设备及环境要求1.听力筛查设备应定期经国家认可的计量部门校准。

便携听觉评估仪技术指标:(1)声音种类:纯音、啭音。

(2)频率范围:0.5、1.0、2.0、4.0 kHz。

(3)声音强度:插入耳机为25~100 dB HL;声场测听扬声器的强度为20~90 dB SPL/HL,每5dB一档。

2.筛查房屋应安静,远离电梯、超声等辐射干扰,室内本底噪声≤45 dB(A)。

三、区妇幼保健机构复筛(一)复筛工具选用耳声发射仪(OAE)或/和自动听性脑干反应(AABR)进行复筛。

单耳失聪残疾鉴定标准

单耳失聪残疾鉴定标准

单耳失聪残疾鉴定标准单耳失聪残疾鉴定标准探讨引言单耳失聪,即单侧听力丧失,是一种常见的听觉障碍。

它不仅可能由遗传因素、耳部疾病、感染、噪声暴露等多种原因引起,而且可能给个体在社交、教育、工作等方面带来诸多困扰。

正确认识和对待单耳失聪,特别是建立科学、公正的残疾鉴定标准,对于保障该类群体权益,促进他们更好地融入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一、单耳失聪概述概念与成因单耳失聪,指的是某个体一侧耳朵的听力显著下降或完全丧失,而另一侧听力基本正常。

其成因多种多样,包括先天遗传因素、耳部疾病(如中耳炎、耳硬化症等)、外部因素(如长时间接触高强度噪声、耳部外伤等)。

影响与挑战单耳失聪可能导致一系列生活和工作上的挑战。

例如,声音定位困难、沟通效率下降、听力疲劳等。

在职业选择和发展上,也可能受到一定限制,特别是在需要高精度听觉的行业中。

二、国际法规与标准世界卫生组织(WHO)标准WHO在《残疾人士权益公约》中强调了残疾评定的多维性,包括身体、心理、社会适应等多个方面。

对于单耳失聪,公约建议各国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符合本国国情的评定标准,确保残疾人士能够享受平等的权益和服务。

美国国家标准局(ANB)标准美国国家标准局发布的《听力损失技术报告》详细规定了听力损失的分类、评定方法和助听设备的选择标准。

对于单耳失聪,报告建议结合听力学检查、言语识别能力测试等手段,进行综合评估。

三、我国残疾鉴定标准与流程法规依据我国《残疾人保障法》及其实施细则对残疾鉴定做了明确规定,其中针对听力残疾的鉴定标准包括纯音听力损失程度、言语识别能力等因素。

鉴定原则与流程在进行单耳失聪残疾鉴定时,医疗机构应遵循公正、客观、科学的原则。

鉴定流程通常包括:接受申请、初步检查、听力学评估、言语测试、综合评定、出具鉴定意见等步骤。

四、测试手段与评估方法测试手段* **声导测量**:通过声导抗仪检查中耳功能,排除中耳病变对听力的影响。

* **听力图分析**:通过纯音测听了解听力损失程度及类型。

[指南]听力措辞残疾标准

[指南]听力措辞残疾标准

[指南]听力措辞残疾标准
听力语言残疾标准
一、[听力语言残疾的定义]
听力语言残疾包括:
(一) 听力和语言功能完全丧失(既聋又哑);
(二) 听力丧失而能说:听力残疾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耳听力丧失或听觉障碍,而
听不到或听不真周围环境的声音;语言残疾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不能
说话或语
言障碍。

从而都难能同一般人进行正常的语言交往活动。

(三) 单纯语言障碍,包括失语、失音、构音不清或严重口吃。

听力残疾分为聋和重听
两类。

二、[听力语言残疾的分级]
(一) 聋:。

一级聋:语言频率平均听力损失大于91分贝(dB,听力级,下同)
二级聋:语言濒率平均听力损失大于71分贝、等于或小于90分贝。

(二) 重听:
一级重听:语言频率平均听力损失大于56分贝、等于或小于70分贝。

二级重听:语言频率平均听力损失大于41分贝、等于或小于55分贝。

列表如下:
类别级别听力损失程度
一级聋 > 91 dB
二级聋 90-71dB
一级重听 70-56dB
重听
二级重听 55-41dB
(三) 单纯的语言残疾。

不分等级。

注:
1) 上述“语言频率平均听力损失”是指语言频率为500、I000、200 0赫兹(Hz)
的平均数。

2) 聋和重听均指双耳;若双耳听力损失程度不同,则以听力损失轻
的一耳为准。

3) 若一耳系聋或重听,而另一耳的听力损失等于或小于40分贝的,不属于听力残疾范围。

听力言语残障—听力言语残障的定义特点及交流(残障社会工作课件)

听力言语残障—听力言语残障的定义特点及交流(残障社会工作课件)
语言障碍的分类
言语听觉失认证
又称“听觉感觉缺失”、“词盲”。这类患者常常不能理解由听觉通道传来的语言信息,但若以视觉信息呈现比如书面语或者手语,则完全可以理解。
言语运用障碍
又称“构音障碍”、“失语症”。这种语言障碍主要是以严重不流利的言语、语句简单短小和有缺陷的语言为特征的表达性语言障碍。
语音加工缺陷综合症
按耳聋的发生部位分类
(1)传导性耳聋凡病变局限于外耳和中耳,并影响导音功能者,均为传导性耳聋。如外耳和中耳的发育畸形、外耳道阻塞性疾病、中耳炎性或非炎性疾病、耳硬化等,都可引起传导性听力损失。(2)感音性耳聋直接影响到末梢感受器、听神经传导途径和听中枢的各种病变,都可以造成感音性耳聋。感音性耳聋又可分为以下三种:①耳蜗性聋:病变局限于耳蜗,并影响其感音功能者,即为耳蜗性聋。②神经性聋:病变直接影响到斡旋神经节或发生在听神经传到通路上的,均为神经性聋。③中枢性聋:病变位于脑干与大脑,累及蜗神经核及其中枢传导通路、听觉皮质中枢时导致中枢性耳聋。(3)混合性耳聋中内耳病变同时存在,影响声波传导与感受所造成的听力障碍称为混合性耳聋。导致混合性耳聋的原因可以是一种病变同时损伤了耳的传音和感音系统,也可以是不同的疾病分别导致中耳和内耳或听传导通路的功能障碍所引起。
听力残疾标准
听力残疾分级原则
按平均听力损失,及听觉系统的结构、功能,活动和参与,环境和支持等因素分级(不配戴助听放大装置)。注:3岁以内儿童,残疾程度一、二、三级的定为残疾人。
听力残疾一级
听觉系统的结构和功能极重度损伤,较好耳平均听力损失大于90 dB HL,不能依靠听觉进行言语交流,在理解、交流等活动上极重度受限,在参与社会生活方面存在极严重障碍
又称“词汇-句法障碍”。这类患者通常有正常的语音,但是很晚才开始说话,而且找词困难,句法不成熟,在说出句法完整的语句时存在严重的困难。

4级听力残疾标准

4级听力残疾标准

四级听力残疾标准
四级听力残疾标准
四级听力残疾是指较好耳的平均听力损失在41-60分贝,或在距离听力检查员两米,声场强度达70分贝的地方仍听不到。

以下为详细的分级标准:
1.较好耳的平均听力损失在41-60分贝。

2.在距离听力检查员两米,声场强度达70分贝的地方仍听不到。

3.两耳分别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

4.对一般谈话仅能听到,但听不清。

5.用语声拨动其两侧耳门穴,大约可听到纯音。

6.听阈基本在26-40分贝。

7.4米距离听不到一般谈话声。

8.电测听检查,一侧较好耳在41-55分贝。

9.较好耳轻声听取察觉困难。

10.较好耳低声听取困难。

11.较好耳放鞭炮声听取困难。

12.较好耳防空警报声听取困难。

13.较好耳雷声听取困难。

14.较好耳大炮声听取困难。

以上为四级听力残疾的详细标准,仅供参考,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咨询专业医疗人员或查阅相关文献资料。

中国残疾人残疾评定等级标准(修订后)

中国残疾人残疾评定等级标准(修订后)

中国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试用)六类残疾标准视力残疾标准1.视力残疾的定义视力残疾,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眼视力障碍或视野缩小,通过各种药物、手术及其它疗法而不能恢复视功能者(或暂时不能通过上述疗法恢复视功能者),以致不能进行一般人所能从事的工作、学习或其它活动。

视力残疾包括:盲及低视力两类。

2.视力残疾的分级盲:一级盲:最佳矫正视力低于0.02;或视野半径小于5度。

二级盲:最佳矫正视力等于或优于0.02,而低于0.05;或视野半径小于10度。

低视力:一级低视力:最佳矫正视力等于或优于0.05,而低于0.1。

二级低视力:最佳矫正视力等于或优于0.1,而低于0.3。

列表如下:类别级别最佳矫正视力盲一级盲<0.02-无光感;或视野半径<5度二级盲≥0.02-<0.05;或视野半径<10度低视力一级低视力≥0.05-0.1二级低视力≥0.1-<0.3《注》:1.盲或低视力均指双眼而言,若双眼视力不同,则以视力较好的一眼为准。

2.如仅有一眼为盲或低视力,而另一眼的视力达到或优于0.3,则不属于视力残疾范围。

3.最佳矫正视力是指以适当镜片矫正所能达到的最好视力,或以针孔镜所测得的视力。

4.视野<5度或<10度者,不论其视力如何均属于盲。

听力残疾标准1.听力残疾的定义听力残疾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耳不同程度的听力丧失,听不到或听不清周围环境声及言语声(经治疗一年以上不愈者)。

听力残疾包括:听力完全丧失及有残留听力但辨音不清,不能进行听说交往两类。

2.听力残疾的分级列表如下:级别平均听力损失(dBspL) 言语识别率(%)一级>90(好耳) <15二级71-90(好耳) 15-30三级61-70(好耳) 31-60四级51-60(好耳) 61-70《注》:本标准适用于3岁以上儿童或成人听力丧失经治疗一年以上不愈者。

言语残疾标准1.言语残疾的定义言语残疾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言语障碍(经治疗一年以上不愈者),而不能进行正常的言语交往活动。

残疾人六类残疾标准

残疾人六类残疾标准

残疾人评定标准残疾证,由国家残联给以残疾人的证件。

《中国实用残疾人评定标准》的六类残疾标准视力残疾标准1、视力残疾,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眼视力障碍或视野缩小,通过各种药物、手术及其它疗法而不能恢复视功能者(或暂不能通过上述疗法恢复视功能者),以致不能进行一般人所能从事的工作、学习或其它活动。

视力残疾包括:盲及低视力两类。

2、视力残疾的分级盲一级盲:最佳矫正视力低于0.02;或视野半径小于5度。

二级盲:最佳矫正视力等于或优于0.02,而低于0.05或视野半径小于10度;低视力一级低视力:最佳矫正视力等于或优于0.05,而低于0.1。

二级低视力:最佳矫正视力等于或优于0. 1,而低于0.3。

列表如下:类别级别最佳矫正视力盲一级盲 <0.02—无光感;或视野半径<5度二级盲≥0.02—<0.05;或视野半径<10度低视力一级低视力≥0.05—0.1二级低视力≥0.1—<0.3《注》:1.盲或低视力均指双眼而言,若双眼视力不同,则以视力较好的一眼为准。

2、如仅有一眼为盲或低视力,而另一眼的视力达不到或优于0.3,则不属于视力残疾范围。

3、最佳矫正视力是指以适应镜片矫正所能达到的最好视力,或以针孔境所测得的视力。

4、视野<5度或<10度者,不论其视力如何均属于盲。

听力残疾标准1、听力残疾的定义听力残疾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耳不同程度的听力丧失,听不到或听不清周围环境及言语声(经治疗一年以上不愈者)。

听力残疾包括:听力完全丧失及有残留听力但辩音不清,不能进行听说交往两类。

2、听力残疾的分级列表如下级别平均听力损失(dBspL)言语识别率(%)一级 >90(好耳) <15二级 71—90(好耳) 15—30三级 61—70(好耳) 31—60四级 51—60(好耳) 61—70《注》:本标准适用于3岁以上儿童或成人听力丧失经治疗一年以上不愈者。

言语残疾标准1、言语残疾的定义言语残疾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言语障碍(经治疗一年以上不愈者),而不能进行正常的言语交往活动。

听力语言残疾标准

听力语言残疾标准

听力语言残疾标准
一、[听力语言残疾的定义]
听力语言残疾包括:
(一) 听力和语言功能完全丧失(既聋又哑);
(二) 听力丧失而能说:听力残疾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耳听力丧失或听
觉障碍,而
听不到或听不真周围环境的声音;语言残疾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不能
说话或语
言障碍。

从而都难能同一般人进行正常的语言交往活动。

(三) 单纯语言障碍,包括失语、失音、构音不清或严重口吃。

听力残疾分
为聋和重听
两类。

二、[听力语言残疾的分级]
(一) 聋:
一级聋:语言频率平均听力损失大于91分贝(dB,听力级,下同)。

二级聋:语言濒率平均听力损失大于71分贝、等于或小于90分贝。

(二) 重听:
一级重听:语言频率平均听力损失大于56分贝、等于或小于70分贝。

二级重听:语言频率平均听力损失大于41分贝、等于或小于55分贝。

列表如下:
(三) 单纯的语言残疾。

不分等级。

注:
1) 上述“语言频率平均听力损失”是指语言频率为500、I000、
2000赫兹(Hz)
的平均数。

2) 聋和重听均指双耳;若双耳听力损失程度不同,则以听力损
失轻的一耳为准。

3) 若一耳系聋或重听,而另一耳的听力损失等于或小于40分贝
的,不属于听力残疾范围。

中国实用残疾人评定标准试用

中国实用残疾人评定标准试用

中国实用残疾人评定标准(试用)六类残疾标准 视力残疾标准1、视力残疾的定义视力残疾,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眼视力障碍或视野缩小,通过各种药物、术及其它疗法而不能恢复视功能者(或暂时不能通过上术疗法恢复视功能者) , 习或其它活动视力残疾包括:盲及低视力两。

2、视力残疾的分类盲:一级盲:最佳矫正视力低于 0.02 ,•或视野半径小于5度。

1、盲或低视力均指双眼而言,若双眼视力不同,则以视力较好的一眼为准。

3、最佳矫正视力是指以适当镜扯矫正所能达到的最好视力,以针镜所得的视九4、视野〉5度或< 10度者,不论其视力如何均属于盲。

听力残疾标准1、听力残疾的定义听力残疾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耳不同程度的听力丧失, 治疗一年以上不愈者)。

听力残疾包括:听力完全丧失及有残留听力但辨音不清,不能进行听说往类。

2、听力残疾的分级列表如下:,以致不能进行一般人所能从事的工作、 二级盲:最佳矫正视力等于或优 低视力:一级低视力:最佳矫正视力等于或于二级低视力:最佳矫正视力等于或优 列表如下:0.02,而低于0.05;或视野半径小于10度。

2、如仅有一眼为盲或低视力,而另一眼的视力达到或优0.3, 则不属于视力残疾围。

听不到或听不清周围环境声及言语 (经《注》:0.05,而低于0.1. 0.1而低于0.3。

《注》:本标准适用于3岁以上儿童或成人听力丧失经治疗一年以上不愈者。

言语残疾标准1、言语残疾的定义言语残疾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言语障碍(经治疗一年以上不愈者),而不能进行正常的言语交往活动。

言语残疾包括:言语能力完全丧失及言语能力部分丧失,不能进行正常言语交往两类。

2、言语残疾分级一级指只能简单发音而言语能力完全丧失者;二级指具有一定的发音能力,语音清晰度在10-30%,言语能力等级测试可通过一级,但不能通过二级测试水平;三级指具有发音能力,语音清晰度在31- 50%,言语能力等级测试可通过二级,但不能通过三级测试水平;四级指具有发音能力,语音清晰度在51- 70%,言语能力等级测试可通过三级,但不能通过四级测试水平。

耳朵残疾评定标准

耳朵残疾评定标准

耳朵残疾评定标准耳朵残疾评定标准是指对于耳部功能受损的人员进行评定,以确定其残疾程度和享受相应的福利政策。

耳朵残疾评定标准的制定对于残疾人员的生活和社会参与具有重要意义,因此需要科学、合理地制定评定标准,以确保对残疾人员的公平和合理评定。

一、听力损失评定标准。

1. 轻度听力损失,在纯音测听中,500Hz、1000Hz、2000Hz三个频率中,任意一个频率的听阈在25-40dB之间。

2. 中度听力损失,在纯音测听中,500Hz、1000Hz、2000Hz三个频率中,任意一个频率的听阈在41-70dB之间。

3. 重度听力损失,在纯音测听中,500Hz、1000Hz、2000Hz三个频率中,任意一个频率的听阈在71-90dB之间。

4. 极重度听力损失,在纯音测听中,500Hz、1000Hz、2000Hz三个频率中,任意一个频率的听阈超过90dB。

二、言语障碍评定标准。

1. 言语不清,发音不准确,影响正常交流。

2. 言语迟缓,言语速度明显慢于正常人,影响正常交流。

3. 言语困难,在特定环境下无法正常发音或表达,影响正常交流。

三、耳聋评定标准。

1. 单侧耳聋,单侧耳聋指一侧耳朵听力正常,另一侧耳朵听力损失达到一定标准。

2. 双侧耳聋,双侧耳聋指两侧耳朵听力均达到一定标准,影响正常生活和交流。

四、其他影响评定标准。

1. 平衡功能障碍,耳部疾病导致平衡功能受损,影响正常行走和生活。

2. 噪音干扰,对环境噪音的适应能力下降,影响正常生活和工作。

3. 耳部畸形,耳部畸形造成外观不正常或影响听力功能。

以上是耳朵残疾评定标准的主要内容,评定标准的制定需要科学、合理,以确保对残疾人员的公平和合理评定。

同时,对于耳部功能受损的人员应给予关爱和帮助,提供相应的康复和福利服务,促进其更好地融入社会,享受平等的权利和机会。

听力残疾的评定课件

听力残疾的评定课件

04
儿童行为测听
听力损失程度的分级
01
02
03
04
听力残疾的评定流程
听力测试
评定结论
初步评估
结果分析
制定干预计划
03
听力残疾的康复与治 疗
听力辅助器具
01
02
助听器
人工耳蜗
03 其他辅助器具
听力康复训练
听力训练
语言和言语训练 交流策略和技巧
药物治疗与手术治疗
药物治疗 手术治疗
04
听力残疾的社会支持与教育
提高公众对听力残疾的认识
宣传教育
培训与指导
听力残疾人的权益保护与宣传
权益保障
宣传倡导
THANKS
感谢观看
同时存在传导性和感音神经性听力障 碍,影响听力的程度和性质。
感音神经性听力障碍
由于内耳或听神经发生病变,导致声 音无法正常转化为神经信号,从而影 响听力。
听力残疾的影响
影响语言和交流能力 影响心理和社会适应 影响安全和健康
02
听力残疾的评定标准
听力测试的方法
01
纯音测听
02
声导抗测试
03
言语测听
听力残疾的评定课件
contents
目录
• 听力残疾概述 • 听力残疾的评定标准 • 听力残疾的康复与治疗 • 听力残疾的社会支持与教育 • 听力残疾的预防与宣传
01
听力残疾概述
听力残疾的定 义 01 02
听力残疾的分 类
传导性听力障碍
混合性听力障碍
由于外耳和中耳的传音结构发生病变, 导致声音无法正常传达到内耳,从而 影响听力。
听力残疾人的教育政策
听力残疾人教育政策

听力残疾一二三四级的标准

听力残疾一二三四级的标准

听力残疾一二三四级的标准听力残疾的分级标准可是很重要的呢,这关系到很多听力有问题的小伙伴呢。

一、一级听力残疾。

一级听力残疾那可算是比较严重的啦。

一般来说,在没有任何助听设备的帮助下,几乎听不到任何声音,或者只能感受到非常非常微弱的声音震动。

就像生活在一个超级超级安静的世界里,外界的欢声笑语、鸟叫虫鸣都跟自己隔了一层厚厚的玻璃墙,怎么也透不过来。

对于一级听力残疾的朋友来说,沟通真的是个大难题,可能只能依靠一些特殊的手势或者简单的表情来和周围的人交流一点点信息,日常生活要是没有家人或者专人的照顾,那会遇到很多很多麻烦事儿呢。

二、二级听力残疾。

二级听力残疾也不轻哦。

在不借助助听设备的时候,只能听到非常有限的声音,可能是比较大的声响,像汽车突然按喇叭那种特别大声的,才会有一点点感觉。

正常的说话声音基本是听不清的。

这就好比是在一个很嘈杂的环境里,但是自己只能听到最最吵闹的那一部分声音,其他细微的、美好的声音都被过滤掉了。

他们在与人交流的时候,需要对方非常大声、非常缓慢地说话,还得配合很多手势才能大概明白对方的意思。

在学校或者工作环境里,如果没有特殊的照顾,跟上大家的节奏是相当困难的。

三、三级听力残疾。

三级听力残疾的朋友呢,在没有助听设备帮忙的情况下,能听到声音,但是理解起来就比较费劲了。

比如说,你正常跟他聊天,他可能只能听清楚一些关键词,像“吃饭”“睡觉”这种特别简单的词,整个句子的意思就得靠猜。

周围环境稍微有点噪音,那就更糟糕了,就像在收音机信号不好的时候听广播一样,断断续续的。

他们在生活中可能会经常误解别人的话,这有时候会造成一些小尴尬或者小误会呢。

不过他们相对一二级听力残疾来说,在借助一些简单的助听设备后,还是能有一定的改善的。

四、四级听力残疾。

四级听力残疾相对来说是最轻的一个级别啦。

这些朋友在无辅助设备时,对声音的听取和理解能力比三级要好一些。

正常的说话声音如果比较清晰、语速不是特别快的话,他们能听个大概。

听力残疾一级和二级补助政策有什么区别

听力残疾一级和二级补助政策有什么区别

听力残疾一级和二级补助政策有什么区别在我们的社会中,对于听力残疾人士,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补助政策,以提供帮助和支持,改善他们的生活质量。

其中,听力残疾一级和二级是较为严重的程度,然而这两个等级在补助政策方面存在着一些区别。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听力残疾的分级标准。

听力残疾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耳不同程度的永久性听力障碍,听不到或听不清周围环境声及言语声,以致影响其日常生活和社会参与。

听力残疾一级是指听觉系统的结构和功能极重度损伤,较好耳平均听力损失大于90 分贝;听力残疾二级则是指听觉系统的结构和功能重度损伤,较好耳平均听力损失在 81-90 分贝之间。

在生活补贴方面,听力残疾一级和二级可能会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残疾等级越高,生活补贴的标准可能会相对较高。

这是因为听力残疾一级的患者,其听力障碍程度更为严重,在日常生活中面临的困难和挑战更多,需要更多的经济支持来满足基本的生活需求,如购买助听设备、支付特殊的护理费用等。

而听力残疾二级的患者,虽然听力障碍也较为严重,但相对一级来说,在某些方面可能具备一定的自理能力,因此生活补贴的标准可能会稍低一些。

在护理补贴方面,也存在一定的差异。

听力残疾一级的患者往往需要更全面、更细致的护理照顾,例如日常的陪伴、协助沟通等,所以可能会获得更多的护理补贴。

而听力残疾二级患者在护理需求上相对较少,相应的护理补贴标准可能会有所调整。

康复救助政策方面也有所不同。

对于听力残疾一级的儿童,政府可能会提供更为优先和全面的康复救助,包括早期干预、适配更高性能的助听器或人工耳蜗,以及提供更多的康复训练课程和专业指导。

这是因为早期的积极干预对于听力残疾一级的儿童至关重要,有助于他们最大限度地恢复语言能力和社交能力。

而对于听力残疾二级的儿童,康复救助政策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例如适配适当的助听设备,并提供一定数量的康复训练课程。

教育补贴也是补助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学校教育方面,听力残疾一级的学生可能会获得更多的特殊教育资源,比如专门的手语教师、无障碍学习环境的建设等。

中国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一二三四残疾补贴标准)

中国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一二三四残疾补贴标准)

中国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一二三四残疾补贴标准)残疾人等级划分标准残疾的等级分为一级到十级伤残。

一级最严重,十级最轻。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规定:残疾人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其他残疾人。

《中国残疾人使用评定标准》将各类残疾人等级划分如下:1.视力残疾:分盲和低视力两类。

盲包括一级盲和二级盲;低视力包括一级低视力和二级低视力。

2.听力残疾:分一级听力残疾、二级听力残疾、三级听力残疾和四级听力残疾四个等级。

3.言语残疾:分一级言语残疾、二级言语残疾、三级言语残疾和四级言语残疾四个等级。

4.智力残疾:分一级智力残疾(重度)、二级智力残疾(重度)、三级智力残疾(中度)和四级智力残疾(轻度)四个等级。

5.肢体残疾:分一级(重度)肢体残疾、二级(中度)肢体残疾和三级(轻度)肢体残疾三个等级。

6.精神残疾:分一级(重度)精神残疾、二级(中度)精神残疾和三级(轻度)精神残疾三个等级。

7.多重残疾:凡是两种以上残疾的为多重残疾。

残疾证的等级是怎么划分的?以残疾者在无辅助器具帮助下,对日常生活活动的能力进行评价计分。

日常生活活动分为八项,即:端坐、站立、行走、穿衣。

洗漱、进餐、入厕、写字。

能实现一项算1分,实现困难算0.5分,不能实现的算0分,据此划分三个等级。

\x0d\x0a(一)重度(一级):完全不能或基本上不能完成日常生活活动(0-4分)。

\x0d\x0al、四肢瘫或严重三肢瘫。

\x0d\x0a2、截瘫、双髓关节无主动活动能力。

\x0d\x0a3、严重偏瘫,一侧肢体功能全部丧失。

\x0d\x0a4、四肢均截肢或先天性缺肢。

\x0d\x0a5、三肢截肢或缺肢(腕关节和踝关节以上)。

\x0d\x0a6、双大腿或双上臂截肢或缺肢。

\x0d\x0a7、双上肢或三肢功能严重障碍。

\x0d\x0a(二)中度(二级):能够部分完成日常生活活动(4.5一6分)。

\x0d\x0a1、截瘫、二肢瘫或偏瘫,残肢有一定功能。

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标准

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标准

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标准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标准是对残疾人进行分类和评定的重要依据,它既是对残疾程度的客观评价,也是残疾人享受相关权益和福利的基础。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国际疾病分类》(ICD)和《国际功能、残疾和健康分类》(ICF)的相关标准,我国制定了相应的残疾分类和分级标准,以便更好地管理和服务残疾人群体。

一、残疾分类。

按照我国《残疾人保障法》的规定,残疾可分为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等七大类。

其中,视力残疾是指因眼部疾病或眼部畸形导致的视觉功能障碍;听力残疾是指因耳部疾病或耳聋导致的听觉功能障碍;言语残疾是指因发音器官疾病或发音障碍导致的语言交流障碍;肢体残疾是指因四肢或躯干的缺陷、残缺或功能障碍导致的行动功能障碍;智力残疾是指因智力发育迟缓或智力障碍导致的智力功能障碍;精神残疾是指因精神疾病或精神障碍导致的心理功能障碍;多重残疾是指同时具有两种或两种以上残疾的人。

二、残疾分级标准。

根据《残疾人保障法》的规定,残疾分为一至四级。

一级残疾是指残疾程度较轻,生活自理能力较强,工作、学习和社会参与能力较好;二级残疾是指残疾程度较重,生活自理能力较弱,需要一定的帮助和护理;三级残疾是指残疾程度较重,生活自理能力很弱,需要较多的帮助和护理;四级残疾是指残疾程度极重,生活完全不能自理,需要全面的帮助和护理。

三、评定标准。

残疾人的分类和分级是通过专业的医学、康复和社会工作人员进行评定的。

评定标准主要包括残疾人的病史、体格检查、功能评定和社会适应能力等方面。

评定过程中,要充分尊重残疾人的意愿,注重残疾人的主观感受,充分听取残疾人及其家属的意见,确保评定结果客观、公正、准确。

四、政策保障。

根据残疾人的分类和分级,我国制定了相应的政策保障措施。

一级残疾享受相对较少的政策保障,主要是一些就业、教育和社会参与方面的支持;二级残疾享受一定程度的政策保障,包括一定比例的就业岗位、教育资源和社会福利;三级残疾享受较多的政策保障,包括就业岗位的优先安排、特殊教育资源和社会福利的增加等;四级残疾享受最多的政策保障,包括养老金、护理补贴、医疗救助等全方位的保障措施。

听力残疾评定标准

听力残疾评定标准

听力残疾评定标准1.定义听力残疾是指听觉系统功能障碍或缺陷引起的听力障碍,涵盖了听力损失、听力障碍和聋。

2.评定标准(1)听力损失a、轻度听力损失:听力阈值在26—40dB之间;(2)听力障碍a、听觉性语言障碍:对语音的准确识别和理解能力受到显著影响,表现为听话困难,特别是带有噪音的复杂言语,如群体会话、电话交谈和听取广播、电视节目等;b、听觉性注意力障碍:对听觉信息的有效注意和处理能力缺乏,表现为注意力不集中、分神、听力疲劳、认真认真听取的持续时间短等;c、听觉性情感障碍:难以通过听觉信息获得情感体验,表现为对情感反应的缺乏或迟缓、情绪难以表达和理解、与他人的情感互动能力有限等。

(3)聋a、轻度聋:又称听觉残疾,指听力阈值在41—55dB之间,能够通过助听器帮助部分听取言语信息;b、中度聋:听力阈值在56—70dB之间,需要较大的声音才能听到人的正常说话声,不能通过一般助听器帮助;c、重度聋:听力阈值在71—90dB之间,需高噪声来进行交流,使用助听器音量大,容易出现语音错误的情况;d、极重度聋:听力阈值超过90dB的又称全聋,不能理解任何语言声音,需通过手语、口语、读唇等非听觉手段进行沟通。

(1)官方评估标准:由相关聋人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政府部门共同制定,在国家范围内施行。

评估结果比较权威。

(2)自我评估:可以通过一些常见的听力测试软件或者在线测试来自行评估。

(3)专业机构评估:寻找专业听力评估机构或医院,进行听力测验或听力诊断。

4.治疗与康复(1)使用助听器:对于轻度聋和中度聋的患者,可以使用助听器以增加听力、帮助听取言语;(2)使用人工耳蜗:对于重度聋和全聋的患者,人工耳蜗是帮助他们改善听力、提高言语能力的有效手段;(3)听力康复:听力康复包括言语训练、认知训练、情感治疗和语言康复等多种方法,这些康复措施可以帮助聋人改善听力、提高语言能力、促进社会适应和就业能力。

5.结论听力残疾是一个严重的残疾类别,对患者的生活和工作带来了很多困难。

简述中国残疾分类标准

简述中国残疾分类标准

简述中国残疾分类标准中国残疾分类标准是根据残疾人的身体、智力、精神和语言功能情况进行分类的一套统一的标准。

这些标准为残疾人的分类和评估提供了科学的依据,对于制定相关政策和提供适切的教育、医疗和康复服务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简要介绍中国残疾分类标准的主要内容。

一、身体功能残疾分类标准:1. 视力残疾:在最佳矫正状态下,视力最佳眼视力小于0.3或视野小于20度的为视力残疾。

根据视力残疾程度的不同,又分为严重、重度、中度及轻度视力残疾。

2. 听力残疾:根据听力损失的程度,将听力残疾分为聋和重度听力障碍两类。

聋是指在500Hz至4kHz纯音声平均听阈在70dBHL以上,或者在500Hz至4kHz任何频率的听阈在90dBHL以上。

重度听力障碍是指在500Hz至4kHz纯音声平均听阈在60-70dBHL之间。

3. 言语残疾:被认定为具有普通人正常语言功能的20岁成年人,口语理解和表达能力低于一般人群的标准,被认定为言语残疾。

言语残疾又分为智力性言语残疾、器质性言语残疾和听力言语障碍三类。

4. 肢体功能残疾:肢体功能残疾包括缺损、畸形、功能障碍等。

常见的肢体功能残疾有四肢瘫痪、肢体麻木、肢体畸形等。

二、智力功能残疾分类标准:根据智力水平的低下程度和适应能力的缺失,将智力功能残疾分为轻、中、重和极重四个等级。

根据智力功能残疾对日常生活自理和社会适应的影响,分别选择较适合的教育和康复方法和服务。

三、精神功能残疾分类标准:精神功能残疾是指由于大脑神经系统发育和功能障碍而导致的智力低下、情感和行为异常。

根据精神发育的水平,可将精神功能残疾分为轻度、中度和重度三个等级。

四、多重残疾分类标准:当残疾人同时存在两种以上类型的残疾时,称之为多重残疾。

根据多重残疾中最主要残疾类型、程度及对日常生活自理能力的影响,将多重残疾分为轻、中、重和极重四个等级。

综上所述,中国残疾分类标准主要包括身体功能残疾、智力功能残疾、精神功能残疾和多重残疾四个分类。

听力残疾证一二三级的划分标准

听力残疾证一二三级的划分标准

听力残疾证一二三级的划分标准
听力残疾一级:听觉系统的结构和功能方面极重度损伤,较好耳平均听力损失大于等于91dBHL,在无助听设备帮助下,不能依靠听觉进行言语交流,在理解和交流等活动上极度受限,在参与社会生活方面存在极严重障碍;
听力残疾二级:听觉系统的结构和功能重度损伤,较好耳平均听力损失在81至90dBHL之间,在无助听设备帮助下,在理解和交流等活动上重度受限,在参与社会生活方面存在严重障碍;
听力残疾三级:听觉系统的结构和功能中重度损伤,较好耳平均听力损失在61至80dBHL之间,在无助听设备帮助下,在理解和交流等活动上中度受限,在参与社会生活方面存在中度障碍。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09-02 许安廷
分级 轻度 中度 中重度 重度 极重度
WHO CHINA 1980 - 1987
(二)在听残分级方面
1、与87年残疾人抽样调查分级比较 87年残疾人抽样调查分级比较
第一次残疾人抽样调查 听力残疾评定标准 第二次残疾人抽样调查 听力残疾评定标准
类别
级别
听力损失 程度( 程度(dB HL)
中国听力 中国耳聋 WHO
WHO
分级 残疾分级
8181-90 一级聋 ≥ 91 ≥ 91 >80
2009-02
-1980 1991 1987 2006
1、与87年听力残疾抽样调查标准的延续性 •第一次和第二次残疾人抽样调查听力残疾评 定均分为四级,只是称谓不同。 •在数值上除了听力残疾一级与一级聋完全相 同外,其他级别在数值上有5-10dB的变化。变 化的依据为WHO-1991年听力障碍分级标准。
四级 三级 CHINA WHO -2006 1991
8181-90 >80 极重度 二级
≥ 91
2009-02 许安廷
一级
听力损失dB HL
分级 轻度 中度 中重度 重度 极重度
许安廷
2626-40 26-40 二级重听 4141-55 41-60
56-70 61-80 61二级聋 6171-90 61-80 一级重听
许安廷
类 别 听 力 残 疾
级别
听力损失程度 (dB HL)

一级聋 二级聋
≥ 91 71-90 715656-70 4141-55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 91 81-90 816161-80 4141-60
重听
一级 重听 一级 重听
(二)在听残分级方面
2、与WHO-1991听力障碍分级比较 WHO-1991听力障碍分级比较 2626 ( 听力损失程度(dB HL) 听力损失程度-40 轻度 听力残疾等级 414141-60 41-60 中度 616161-80 61-80 重度
听设备帮助下,在理解和交流等活动上中度 受限,在参与方面存在中度障碍。
2009-02
许安廷
听力残疾四级: 听力残疾四级:
能听到言 语声但辨 音不清
听觉系统的结构和功能中度损伤,较好 耳平均听力损失在41-60dB HL之间,在无 助听设备帮助下,在理解和交流等活动上轻 度受限,在参与方面存在轻度障碍。
听力残疾一级: 听力残疾一级:
2009-02
许安廷
只能听 到鞭炮 听觉系统的结构和功能重度损伤,较好耳平 声 在无助 均听力损失在 81-90 dB HL之间,
听力残疾二级: 听力残疾二级: 听设备帮助下,在理解和交流等活动上重度 受限,在参与方面存在严重障碍。
2009-02
许安廷
只能听 听力残疾三级: 听力残疾三级: 到较大 的部分 听觉系统的结构和功能中重度损伤,较好耳 言语声 平均听力损失在61-80 dB HL之间,在无助
2009-02
许安廷
根据听力障碍程度不同,从 结构、功能、活动和参与、环境 和支持四个方面,将听力残疾划 分为四级:
2009-02
许安廷
几乎听不 听觉系统的结构和功能方面极重度损伤,较 到任何声 好耳平均听力损失在≥91 dB HL ,在无助 音
听设备帮助下,不能依靠听觉进行言语交流, 在理解和交流等活动上极度受限,在参与方 面存在极严重障碍。
2009-02 许安廷
2、与世界目前推荐听力残疾评定标准接轨 •将WHO-1991听力障碍分级标准的极重度分为一、 二两级,符合我国国情。如进行国际交流时将听 力残疾一级和二级合并,在统计数据上可完全与 国际标准接轨。
2009-02
许安廷
3、充分考虑了ICF分类原则
本次听力残疾的评定充分考虑了对理解与 交流、社会活动与参与的评估,体现了国际功 能、残疾和健康分类原则(ICF)。同时也考虑 了听力残疾程度和康复手段的对应关系,确定 了本次听力残疾评定标准。
听力残疾的标准和评定
• • •
山东大学齐鲁医院
许安廷
2009-02
许安廷
听力残疾是指人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 听力残疾是指人由于各种原因导致 双 耳 不同程度的永久性 听力障碍, 听不到 不同程度的 永久性听力障碍 , 永久性 听力障碍 或听不清周围环境声及言语声, 或听不清周围环境声及言语声 , 以致影 响日常生活和社会参与。 响日常生活和社会参与。
2009-02许安廷(三)在听残评定手段方面
1. 本次听力残疾评定采用数字式便携听力计,测 量精度每5dB一挡,测量范围25-100 dB HL, 设备操作简便易行,适合不同年龄段的听力测 试。 2. 为确保测试数据准确,要求每一台设备均有国 家计量部门出据的计量测试报告。 3. 测试房间环境的本底噪音用声级计监控。
2009-02
许安廷
听力损失程度( 听力损失程度(dB HL) 听力残疾等级
4141-60 6161-80 8181-90 ≥ 91
2009-02
四级 三级 二级 一级
许安廷
(一)在听残定义方面
1、87年残疾人抽样调查听力残疾与语言残疾 定义是二合为一,未单独定义。在残疾人抽样 调查时听力残疾与语言残疾作为一个类别调查 也未严格分开,调查结果仍以听力残疾导致言 语残疾者为主进行分级。单纯语言残疾不分等 级。
2009-02 许安廷
2、与世界目前推荐听力残疾评定标准接轨 •本次听力残疾评定标准在听力测试频率(0.5、 1.0、2.0、4.0 kHz)方面做到了与目前世界卫生 组织推荐的听力残疾标准一致。 •平均听力损失的计算方法为0.5、1.0、2.0、4.0 kHz四个频率听力损失分贝数的均值。若一个或一 个以上频率的最大输出无听觉反应,则以最大输 出值与其他频率的阈值相加后取均值。
2009-02
许安廷
(一)在听残定义方面
2、本次残疾人抽样调查听力残疾与语言 残疾分开定义及分级,听力残疾强调了 永久性听力障碍。同时考虑了影响日常 生活和社会参与等功能障碍因素。体现 了ICF对残疾评定的要素。
2009-02
许安廷
(二)在听残分级方面
1、与87年残疾人抽样调查分级比较
听力损失dB HL 26-40 41-55 二级重听 56-70 一级重听 71-90 二级聋 ≥ 91 一级聋
2009-02 许安廷
(四)在听残评定质控方面
1. 本次调查听力测试及听力残疾评定均有3-5年工 作经验的耳鼻咽喉科专业医生承担。 2. 进行预调查,严格专业实践培训及操作技能考 核。合格者才能投入实地调查工作。 3. 保持参加培训后调查人员的稳定性,提高调查 质量。
2009-02
许安廷
2009-02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