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炭出口企业资质标准和申报程序

合集下载

煤炭进口业务流程及会计处理

煤炭进口业务流程及会计处理

煤炭进口业务流程及会计处理王力峥(开滦集团,河北唐山063018)摘要:煤炭进口业务的流程包括:办理海关手续、了解进出口专业术语及结算途径;签订进出口合同,资金的筹备;报关和通关。

会计处理包括:外汇结算,进口增值税的抵扣,进口单证明细的收集及账务处理。

关键词:煤炭;进口;流程;会计;处理近一年来随着国家对钢铁企业的“去产能”已接近尾声,煤炭销售尤其是焦炭的销售价格自2016年5月份开始逐步回升,结束了近十年的价格下跌。

在这样的外部背景下,开滦集团销售部门按市场需求又一次开启炼焦煤的对外进口业务。

截至2017年7月底,运销公司开展的首笔进口印尼41718吨炼焦煤业务历时四个月,由开滦(深圳)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公司)作为操作平台和经营主体,全程办理了取得进口资质、洽谈沟通、合同签订、报关、通关、销售等所有环节和业务流程顺利完结,虽然遭遇了市场风险,最终实现经济效益196万元,达到预期目标。

该笔进口煤业务的试水成功,标志着开滦运销公司打开了煤炭实体业务的新进口渠道,并实现了与本地煤炭市场的有效融合,通过了国内外市场的双重考验,具有开拓创新意义。

一、项目背景深圳公司是开滦集团所属运销分公司负责管理的开滦全资子公司,于2014年7月在深圳前海注册成立,注册资本1000万元。

深圳公司成立初衷是拟借助深圳前海优惠的金融政策,取得境外低成本的银行贷款,但由于公司成立后国家金融政策发生了变化,境外融资失去了利差优势,现阶段无法再行操作有关跨境贷款事宜。

为谋求公司的生存和发展,深圳公司将工作重点转移到进口煤业务,利用深圳作为国家经济前沿的优势,顺利取得货物进口权,在市场条件成熟的情况下,择机开展进口煤业务,开拓实体贸易新的增长点。

2017年,运销公司批准同意了深圳公司开展首笔进口煤业务,并下达了年度预算,列入了深圳公司的工作重点。

二、进口煤业务流程(一)前期准备开展进口煤业务首先要在海关和其他政府部门办理各项资质,具备实施进口业务的前提条件。

2024年进出口业务操作手册

2024年进出口业务操作手册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2024年进出口业务操作手册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定义与术语1.1 进出口业务1.2 操作手册1.3 甲方1.4 乙方第二条合同主体2.1 甲方主体资格2.2 乙方主体资格第三条进出口业务范围3.1 商品种类3.2 进出口国家3.3 业务流程第四条操作手册内容4.1 手册结构4.2 操作指南4.3 注意事项第五条双方责任与义务5.1 甲方责任与义务5.2 乙方责任与义务第六条业务培训与指导6.1 培训内容6.2 培训时间6.3 培训方式第七条业务考核与评估7.1 考核标准7.2 评估机制7.3 考核结果应用第八条合同期限8.1 起始日期8.2 终止日期8.3 续约条件第九条保密条款9.1 保密内容9.2 保密期限9.3 违约责任第十条争议解决10.1 协商解决10.2 调解解决10.3 法律途径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变更与解除11.1 生效条件11.2 变更程序11.3 解除条件第十二条违约责任12.1 违约行为12.2 违约责任12.3 违约赔偿第十三条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13.1 法律适用13.2 争议解决第十四条其他条款14.1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14.2 附件14.3 签字盖章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定义与术语1.1 进出口业务:指甲方根据市场需求,通过乙方提供的操作手册,进行商品的进出口贸易活动。

1.2 操作手册:指乙方编写的,包含进出口业务流程、操作指南及注意事项的书面资料。

1.3 甲方:指合同一方,具备进出口业务需求,遵循操作手册进行商品进出口贸易活动的企业或个人。

1.4 乙方:指合同另一方,负责提供进出口业务操作手册,对甲方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的企业或个人。

第二条合同主体2.1 甲方主体资格:甲方应具备合法的进出口业务资格,并提供相关证件。

2.2 乙方主体资格:乙方应具备编写和提供操作手册的能力,并提供相关资质证明。

新建焦化项目备案流程

新建焦化项目备案流程

新建焦化项目备案流程焦化项目是指利用煤炭等燃料进行干馏或热解,生产焦炭、焦油、苯、酚、氨、甲醇等产品的生产设施。

在中国,焦化项目备案是一个必经的程序,需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流程来进行。

下面将详细介绍新建焦化项目备案流程。

一、项目立项阶段1. 项目立项申请:项目申请方需向相关主管部门提交项目立项申请,包括项目的基本情况、投资规模、生产规模、环保措施等内容。

2.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项目申请方需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环境评价机构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报告内容包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评估等。

3.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申请方需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咨询机构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告内容包括项目的市场分析、技术可行性、经济效益分析等。

4. 项目初步设计:项目申请方需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项目初步设计,包括工艺流程、设备选型、场地布置等。

5. 项目核准:项目申请方需向相关主管部门提交项目核准申请,经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下一步工作。

二、项目建设阶段1. 土地使用手续办理:项目申请方需向国土资源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手续,包括土地征收、土地转让等手续。

2.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项目申请方需向规划部门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包括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

3.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项目申请方需向建设部门申请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包括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证等。

4. 环境保护设施验收:项目申请方需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要求建设环保设施,并向环保部门申请环保设施验收。

5. 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项目申请方需向安全监管部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包括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等。

三、项目投产阶段1. 焦化项目备案申报:项目申请方需向国家发改委和能源局进行焦化项目备案申报,包括项目的基本情况、投产规模、生产工艺、环保措施等。

2. 焦化项目验收:国家发改委和能源局将对焦化项目进行验收,包括生产设施、环保设施、安全生产条件等方面的验收。

《工程设计资质标准》附录3-大型工业项目分类表

《工程设计资质标准》附录3-大型工业项目分类表

各行业建设项目规模划分《工程设计资质标准》(2007修订版)规定的工程行业划分及各行业建设项目规模划分表如下。

1、工程设计行业划分表2、煤炭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3、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4、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5、电力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6、冶金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7、军工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8、机械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9、商物粮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10、核工业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11、电子通信广电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12、轻纺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13、建材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14、铁道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15、公路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16、水运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17、民航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18、市政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19、农林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20、水利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21、海洋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22、建筑行业(含人防工程)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工程设计行业划分表1、煤炭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利用等综合利用工程;选煤厂设计类型中包括水煤(焦)浆厂、型煤厂。

2、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大型项目≥1.2亿元,中型项目≥0.8亿元。

2.石油及化工产品储运类别中,油气输送能力与长度是并列关系,油库总容积与单罐容积是并列关系。

3.因医药品种繁多、产量相差很大,所以医药建设项目以投资划分规模。

申请设计资质时,业绩必须写清楚项目名称、产品品种、产量及投资。

4.化工产品储库规模参照《常温液化石油气》的规模。

3、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4、电力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5、冶金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6、军工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7、机械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8、商物粮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9、核工业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10、电子通信广电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个。

广交会参展资质标准

广交会参展资质标准

广交会参展资质标准一、企业依法取得组织机构代码、法人营业执照和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二、企业出口额达到广交会统计口径下出口额最低标准(注:广交会统计口径下的出口额是指:海关统计的一般贸易和进料加工贸易出口额中,剔除非看样成交产品如大米、大豆、原油、成品油、煤炭、焦炭、金属及非金属矿产品、烟草等后的出口额)。

我省为中部地区,流通型企业申请展位出口额须达到75万美元以上,非流通型企业申请展位出口额须达到40万美元以上。

广交会统计口径下出口额最低标准地区企业类型金额(万美元)流通型150沿海非流通型75流通型75 中部及东北非流通型40流通型40西部非流通型20三、企业具有与所申请参展展区对应的、负责该展区管理的相关商(协)会的会员资格。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禁止参展(一)商务部向社会公告的违规违法企业,还在公告期内的。

(二)工商、海关、税务、质检、外汇、环保、药监等部门通报的违规违法企业, 在处罚期限内的。

(三)被司法机关、仲裁机关或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关认定侵权的企业。

(四)违规转让或转租(卖)广交会展位,且在处罚期限内的企业。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展品禁止参展(一)《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参展展品范围(出口展)》规定之外的展品。

(二)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他有关出口产品质量法律法规规定的展品。

(三)涉及商标、专利、版权,但未取得合法权利证书或使用许可合同的展品。

(四)在商务、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药品等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有不良记录且未经复检合格的展品。

六、参展企业须承诺接受和遵守广交会出口展的有关条款和管理规定,包括《广交会出口展展位使用责任书》、《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参展须知》、《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参展商服务指南》等。

焦炭采购竞标方案

焦炭采购竞标方案

焦炭采购竞标方案背景本次焦炭采购竞标方案的制定是基于公司对于物资采购过程的规范化管理,以及对于最低成本的追求。

近年来焦炭市场需求不断增长,生产和市场竞争日益激烈,本公司需要寻求最合适的采购方式,降低采购成本,同时保证采购品质。

目标本次采购竞标方案的目标是寻找符合公司质量标准、最低价格、最快交货期的焦炭供应商,为公司生产提供更好的物资保障。

市场分析经过市场调研,本次焦炭采购竞标的价格参照为市场平均价格。

同时,为保障竞标过程公平、透明、公正,我们将组建采购评审委员会,由具有物资采购经验的各相关部门的专家组成。

采购流程招标阶段1.发布招标公告:公司将在本地及国家物资招标网上发布竞标公告,标明本次采购的品种、数量、技术规格、质量要求、交货期等详细要求,以及评标标准和时间安排等信息。

2.投标人答疑:在招标公告发布后,所有投标人对于方案中的任何疑点,可以向公司提出。

公司收到询问后,将及时回复投标人的问题,并在物质采购管理系统中发布答疑内容,以保证采购过程的公平、公正、透明。

3.投标人报名:所有有意采购并满足招标条件的供应商均可参与本次招标,报名时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投标书。

提交采购报名文件的投标人应包括企业资质证明、产品质量证明、营业执照、生产设备、专业技术人员证明等相关资料,以及标明具体价格、交货期等内容的投标书。

4.评标:本次采购的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人提交的报名文件和标书进行评审,选出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并决定谁是最终的中标企业。

5.公示:公司将在物资采购管理系统、国家物资招标网和企业网站上公示评定结果。

同时,公司将与中标企业签订正式采购合同。

中标后供应商与公司签订合同后,供应商需按照合同要求及时交付焦炭,并按需保证品质。

公司需按照合同要求及时支付货款。

总结通过本次竞标采购方案,公司将在市场上选择最优质、最具竞争力的供应商,及时获得所需物资,提高公司的生产效能和市场竞争力。

通过规范的竞标采购流程,增强公司物资采购活动的透明度和公平性,有助于推动企业物资化管理工作的提高,进一步优化公司内部管理,大幅度降低采购成本。

钢铁企业焦炭处理管理制度细则

钢铁企业焦炭处理管理制度细则

钢铁企业焦炭处理管理制度细则钢铁行业作为国家重要的基础产业,具有着巨大的发展潜力和市场需求。

而作为钢铁生产过程中的重要原料,焦炭的处理和管理对于保障钢铁生产的顺利进行是至关重要的。

为此,钢铁企业需要建立起科学合理的焦炭处理管理制度,以确保焦炭的质量稳定和生产效率。

一、焦炭储存管理焦炭的储存应遵循以下原则:储存场地应平整、干燥、通风良好,避免阳光直射和降水浸润;焦炭应采取堆平方式进行储存,堆高不宜过高,防止焦炭压碎;堆放区域要保持整洁,确保垃圾和杂物不进入焦炭堆区;对于已开封的包装袋焦炭,要保证其密封性,避免氧化。

二、焦炭质量检验钢铁企业需要建立完善的焦炭质量检验制度,确保焦炭的质量标准达到要求。

质量检验过程中应包括以下项目:焦炭的粒度、灰分、硫分、挥发分、冷焦碳含量等指标的检测;焦炭的力学性能,如抗碎强度的测定;焦炭的孔隙结构,如多孔度和比表面积的测定等。

三、焦炭配料和投入管理钢铁企业需要根据生产需要,通过科学合理的配料和投入管理,确保焦炭的综合利用率和生产效益。

焦炭的配料和投入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根据不同的熔剂需求,合理选择符合质量标准的焦炭,避免大豆的使用;根据不同炉型的特点,合理调整焦炭的配料比例,以提高产能和炉渣脱硫效果;对于焦炭中存在的杂质和硫化物,需要进行深度清理和控制。

四、焦炭炼制管理焦炭的炼制是保证钢铁生产顺利进行的重要环节。

为此,钢铁企业需要建立严格的焦炭炼制管理制度,确保焦炭的炼制质量和安全。

焦炭炼制管理应包括以下要点:炼焦炉的操作工艺和技术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定;炼焦炉煤气的回收利用要达到最大化;炼焦炉的温度和炉速要调整到最佳状态,以提高焦炭的质量和产能;对于炼焦炉渣的处理,要进行有效的脱硫和综合利用。

五、焦炭采购管理钢铁企业需要建立健全的焦炭采购管理制度,以确保供应链的顺畅和稳定。

焦炭采购管理应包括以下内容:建立供应商资质审核制度,确保供应商的信誉和质量;建立合理的采购计划和采购预测,以确保焦炭的供应充足和价格在合理范围内;建立供应商和采购人员的良好沟通机制,及时解决采购过程中的问题。

国家发改委坚持高标准发展煤化工

国家发改委坚持高标准发展煤化工
的项 目。
了阶段性成果, 具备 了加快发展的条件 , 已成为关系 国计民生的新兴战略性产业 。要按照马凯主任关于
能源替代的指示精神 , 根据科学发展观和循环经济
理念的要求 , 紧密结合我国国情 , 全面分析产业发展 的有利条件和需要把握 的几个重大问题 , 从战 略高
度制定生物燃料乙醇产业在“ 石油替代” 替代原 和“
林年加工 6 0万 t 甲醇的煤烯烃投资额约 5 0亿元 。
家, 专题研究编制《 生物燃料乙醇及车用乙醇汽油” 十一五” 发展专项规划》 生物燃料 乙醇产业发展 和《
政策》 。 生物燃料乙醇是可再生能源的重要组成部分 , 在替代能源 , 改善环境 , 促进农业 产业化 , 实现农业 增效 、 民增收等方 面具有重要作 用。在我 国以生 农 物燃料乙醇为代表 的生物能源发展历 时 5年 , 取得
在调研时, 有企业要求降低门槛 , 但是我们还是 要坚持高标准 。 传统煤化工行业包括炼焦 、 电石, 近两年掀起新 型煤化工投资热 , 主要包括煤液化 、 煤烯烃 、 煤基 甲 醇及二甲醚等等 , 这些都是高耗水的产品。 中国煤炭 资源丰富 的地 方主要在 “ 三西 ” 山 (
发 改委 工业 司加快 编 制生 物燃料 乙醇 专项 规划 和产 业政 策

国家发改委工业司副司长陈世海在第三届国际
煤化工及煤转化高新技术研讨会上表示 , 的煤化 新
工产业政策将在 20 06年年底 、 0 2 7年年初 出台, 0 新 规定仍要坚持煤化工项 目 最低规模的限制。 20 0 6年 7月份 , 国家发改委工业司下发《 关于 加强煤化工项 目建设管理促进产业健康发展 的通 知》 暂时核准或备案煤化工项 目审批。 目前 , , 煤化 工行业 或观望 、 或等待煤化工项 目审批新政策。 般不应批准年产规模在 30万 t 0 以下 的煤制 油 项 目,0 10万 t以下 的 甲醇 和 二 甲醚项 目,0万 t 6

项目总体情况介绍

项目总体情况介绍

孝义市金岩和嘉有限公司热电厂减排项目汇报资料二零一二年六月电力行业二氧化硫减排项目档案资料目录:1.项目总体情况介绍2.脱硫机组脱硫工程168小时运行报表3.燃煤机组脱硫设施运行月报表4.燃煤机组生产月报表5.电厂核查期内入炉煤质化验单(煤炭硫份)6.脱硫剂使用量记录、脱硫副产物处置记录7.上报环保局月报表第一章企业概况1.1 集团公司概况山西金岩集团是由吕梁市人大代表、全国优秀企业家温克忠先生于1992年独资创建的,是一个以煤焦为主导,集煤炭开采、原煤洗选、机焦生产、化产回收、矸石发电、物流仓储、进出口贸易等为一体的可循环式的大型综合民营企业。

总资产约16亿元,在编职工近2000人。

2007年完成税收1.2亿元。

集团公司下设有:孝义市金岩电力煤化工有限公司、孝义市金岩煤业有限公司、孝义市金岩化工有限公司、孝义市金岩热电有限公司、孝义市金岩物流有限公司、孝义市金岩运业有限公司、孝义市金岩供热有限公司等。

集团公司在延伸产业链条的同时,着力构建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循环发展型企业。

金岩集团旗下的‘孝义市金岩电力煤化工有限公司’在2004年获得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焦炭自营出口企业资质;在2005年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的中国私营企业纳税百强排行榜中列居第26位; 2006年元月取得了山西省‘安全生产许可证’;2006年8月通过了山西省清洁生产首轮审核;2006年9月被中国市场检测中心、中国名优精品指导委员会评为“中国炼焦业50强企业”;被山西省经济委员会、山西省焦炭行业协会评为“山西焦化行业首届五十强企业”;获得了国家发改委《焦化行业准入》;多次获得省、地及市的表彰奖励,连续九年被省、地、市评为纳税大户。

1.2 项目概况孝义市是全国重点产煤县(市)之一。

近年焦炭生产的大力发展造成大量煤泥和煤矸石堆放存放。

电厂周围存在有各类洗煤厂、焦化厂大小十几家,年排煤矸石超过100万吨。

煤矸石堆放既占用土地,又造成了环境污染,金岩电力煤化工有限公司利用预留场地、水源、设备、人才、技术、公用设施等优越条件,进行煤矸石电厂建设,建有2×12MW抽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和3×75t/h循环流花床锅炉,每年可消耗煤矸石30万吨左右,减少煤矸石堆放场地80亩,对于减少环境污染,提高资源综合利用,发展当地经济具有明显的作用。

申办能源审计资质的条件、材料及申报程序(免费)

申办能源审计资质的条件、材料及申报程序(免费)

能源审计机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能源审计机构管理,规范能源审计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企业能源审计报告审核指南》,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能源审计机构是指由省经济委员会(以下简称省经委)推荐,协助企业开展能源审计与节能规划的咨询服务机构。

第三条经委牵头负责能源审计机构的推荐、评价和管理。

第二章推荐第四条能源审计机构推荐工作,每两年组织一次,新提出申请的机构应于每单数年7月30日之前提出申请。

第五条新提出申请的机构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在本省范围内合法登记成立,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专业人员;(二)具有节能检验测试技术条件并通过计量认证,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与通过省计量认证的节能检验机构签订合作协议;(三)拥有5名以上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技术规范,熟悉相关行业生产工艺、技术和能源管理,掌握能源审计程序,经国家级机构组织的培训考核取得能源审计(评估)培训合格证书的技术人员;(四)能独立开展企业能源审计和节能规划编制工作,其内容和深度能达到国家发展改革委《企业能源审计和节能规划案例》、《企业能源审计报告审核指南》、《企业节能规划审核指南》要求;(五)具备为企业能源审计提供公平、公正、高效服务的制度措施,具有健全的能源审计工作质量保证体系。

第六条新提出申请的机构应提交下列材料:(一)能源审计机构申请报告(应说明机构的相关基本情况、申请等级等相关情况,并加盖机构正式印章);(二)能源审计机构申请表(见附件);(三)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四)国家级机构组织培训的能源审计(评估)培训合格证书,相关专业人员资格证书、身份证明、职称证明、学历证明、劳动聘用合同、专职证明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五)节能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与通过省计量认证节能检验机构签订的合作协议;(六)能源审计相关工作制度及质量控制体系、已完成或正在编写的能源审计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出口许可证申办指南

出口许可证申办指南

出口许可证申办指南一、出口许可证管理方式(一)2015年实行出口许可证管理的48种货物,分别实行出口配额许可证、出口配额招标和出口许可证管理。

1、实行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的货物是:小麦、玉米、大米、小麦粉、玉米粉、大米粉、棉花、锯材、活牛(对港澳)、活猪(对港澳)、活鸡(对港澳)、煤炭、原油、成品油、锑及锑制品、锡及锡制品、白银、铟及铟制品、磷矿石。

2、实行出口配额招标的货物是:蔺草及蔺草制品、滑石块(粉)、镁砂、甘草及甘草制品。

3、实行出口许可证管理的货物是:活牛(对港澳以外市场)、活猪(对港澳以外市场)、活鸡(对港澳以外市场)、冰鲜牛肉、冻牛肉、冰鲜猪肉、冻猪肉、冰鲜鸡肉、冻鸡肉、矾土、稀土、焦炭、石蜡、钨及钨制品、碳化硅、消耗臭氧层物质、铂金(以加工贸易方式出口)、部分金属及制品、钼、钼制品、天然砂(含标准砂)、柠檬酸、青霉素工业盐、维生素C、硫酸二钠、氟石、摩托车(含全地形车)及其发动机和车架、汽车(包括成套散件)及其底盘。

(二)对港澳出口的活牛、活猪、活鸡实行全球许可证下的国别(地区)配额许可证管理;对港、澳、台出口天然砂实行出口许可证管理,对标准砂实行全球出口许可证管理。

(三)对玉米、大米、煤炭、原油、成品油、棉花、锑及锑制品、钨及钨制品、白银实行国营贸易管理。

二、涉证商品的分级发证管理上述实行出口许可证管理的48种货物,由商务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以下简称许可证局)、商务部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以下简称特办)及商务部授权的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发证机构(以下简称地方发证机构)负责签发相应货物的出口许可证。

(一)许可证局负责签发以下6种货物的出口许可证:玉米、小麦、棉花、煤炭、原油、成品油。

(二)特办负责签发以下22种货物的出口许可证:大米、玉米粉、小麦粉、大米粉、锯材、活牛、活猪、活鸡、稀土、锑及锑制品、钨及钨制品、锡及锡制品、白银、铟及铟制品、钼、磷矿石、蔺草及蔺草制品、滑石块(粉)、镁砂、甘草及甘草制品、铂金(以加工贸易方式出口)、天然砂(含标准砂)。

焦化行业准入条件

焦化行业准入条件

焦化行业准入条件焦化行业作为重要的煤炭加工产业,在我国能源产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而想要在这一行业中获得准入,必须符合一系列严格的条件。

以下是焦化行业的准入条件及相关要求:一、企业资质要求1.注册资本:申请从事焦化行业的企业应具有一定的注册资本,以确保其能够承担相应的经营风险。

2.经营范围:企业经营范围中必须包含焦化加工和生产相关业务。

3.持证经营:拥有焦化行业必须的生产许可证和环保证书等相关资质。

二、生产条件要求1.生产设备:企业必须拥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焦化生产设备,并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

2.生产环境:企业生产场所必须符合环保要求,确保生产活动不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3.安全生产:企业必须制定完善的安全生产手册,并严格执行,确保生产过程中不发生安全事故。

三、法律法规要求1.遵守环保法规:企业必须遵守国家的环保法规,实施清洁生产,达到排放标准。

2.遵守劳动法规:企业必须遵守相关劳动法规,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3.合规经营:企业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遵纪守法。

四、质量控制要求1.产品质量:企业生产的焦化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的产品质量标准,保证产品质量稳定。

2.质量管理:企业必须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生产全过程的质量控制。

五、经济效益要求1.盈利能力:企业必须具有一定的盈利能力,并保持良好的经营状况。

2.合理运营:企业要合理安排生产计划,控制成本,保证经济效益稳健增长。

以上是焦化行业的准入条件,只有确保企业在各方面都符合相关要求,才能获得准入,并在该行业中获得持续发展。

国标 焦化行业准入条件2014修订版

国标 焦化行业准入条件2014修订版

焦化行业准入条件(2014年修订)为促进焦化行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引导和规范焦化企业投资和生产经营,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标准规范,按照“总量控制、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节约能(资)源、保护环境、技术进步、创新转型”的原则,制定本准入条件。

一、总则本准入条件适用于新(改、扩)建焦化企业,包括炼焦、焦炉煤气制甲醇、煤焦油加工、苯精制生产企业。

(一)炼焦包含常规焦炉、热回收焦炉、半焦(兰炭)炭化炉三种生产工艺。

1.常规焦炉是指炭化室、燃烧室分设,炼焦煤隔绝空气间接加热干馏成焦炭和焦炉煤气,并设有煤气净化、化学产品回收的生产装置。

装煤方式分顶装和捣固侧装。

2.热回收焦炉是指焦炉炭化室微负压操作,机械化捣固、装煤、出焦,回收利用炼焦燃烧尾气余热的焦炭生产装置。

焦炉结构形式分立式和卧式。

3.半焦(兰炭)炭化炉(以下称“半焦炉”)是指将原料煤中低温干馏成半焦(兰炭)和焦炉煤气,并设有煤气净化、化学产品回收的生产装置。

加热方式分内热式和外热式。

(二)焦炉煤气制甲醇是指以焦炉煤气为主要原料生产甲醇的装置。

(三)煤焦油加工是指以常规焦炉生产的高温煤焦油或半焦炉生产的中低温煤焦油为原料,采用蒸馏方法生产酚、萘、洗油、蒽、煤焦油沥青等化工产品的装置。

(四)苯精制是指以炼焦煤化工产品粗苯或轻苯为原料生产苯、甲苯、二甲苯等产品的装置。

二、生产布局(一)新(改、扩)建焦化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和省(区、市)主体功能区规划、区域规划、行业发展规划、城市建设发展规划、城市环境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节能减排规划、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规划等规划的要求。

(二)炼焦项目建设应根据当地资源、能源状况,以及环境容量、市场需求情况,落实新增产能与淘汰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方案。

(三)新(改、扩)建焦化企业必须在依法设立、环境保护基础设施齐全并经规划环评的产业园区内布设。

在城市规划区边界外2公里(现有城市居民供气项目和钢铁生产企业厂区内配套项目除外)以内,生态环境承载力较弱的近岸海域岸线(大型钢铁生产企业厂区内配套项目除外)、主要河流两岸、高速公路两旁和其他严防污染的食品、药品等企业周边1公里以内,依法设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化遗产保护区、世界文化自然遗产和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等保护地以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不得建设焦化企业。

焦化行业准入条件

焦化行业准入条件

焦化行业准入条件1. 引言焦化行业是指将煤炭等碳质物料在高温下进行热解和气化的工艺,以生产焦炭、合成气等产品。

由于焦化行业的高污染性和能源消耗大,为了保护环境和合理利用资源,准入条件成为监管的重要手段。

本文将详细介绍焦化行业的准入条件,以及相关政策法规和环境标准要求。

2. 政策法规在我国,焦化行业的准入条件主要由以下几个政策法规来规范:2.1 《焦化行业准入管理办法》该办法是焦化行业的主要准入管理法规,规定了焦化企业的申报、准入标准、审批程序和准入后的监管要求等方面的内容。

2.2 《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该标准是对焦化企业燃煤锅炉的大气污染物排放进行限制的标准。

焦化企业需要满足该标准的要求,控制煤烟尘、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等大气污染物的排放。

2.3 《工业企业环境污染应急预案》该预案规定了焦化企业应急预案的编制、组织实施和应急演练等要求,要求焦化企业应建立健全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及时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和事故。

3. 环境标准要求为了控制焦化行业对环境的污染,我国制定了严格的环境标准要求,主要包括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等。

3.1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焦化企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主要包括煤烟尘、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排放限值。

根据《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焦化企业的燃煤锅炉烟尘排放限值为30mg/m³,二氧化硫排放限值为200mg/m³,氮氧化物排放限值为300mg/m³。

3.2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焦化企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包括COD(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石油类等指标的排放限值。

根据《工业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焦化企业的COD排放限值为60mg/L,氨氮排放限值为15mg/L,总石油类排放限值为5mg/L。

4. 准入条件据《焦化行业准入管理办法》,以下是焦化行业的准入条件:4.1 资质要求企业需要具备焦化行业的经营资质,包括焦炉生产资质和煤焦分析检测资质。

济源市天龙焦化有限公司介绍企业发展分析报告

济源市天龙焦化有限公司介绍企业发展分析报告

Enterprise Development专业品质权威Analysis Report企业发展分析报告济源市天龙焦化有限公司免责声明:本报告通过对该企业公开数据进行分析生成,并不完全代表我方对该企业的意见,如有错误请及时联系;本报告出于对企业发展研究目的产生,仅供参考,在任何情况下,使用本报告所引起的一切后果,我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报告不得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需引用或合作,请与我方联系:济源市天龙焦化有限公司1企业发展分析结果1.1 企业发展指数得分企业发展指数得分济源市天龙焦化有限公司综合得分说明:企业发展指数根据企业规模、企业创新、企业风险、企业活力四个维度对企业发展情况进行评价。

该企业的综合评价得分需要您得到该公司授权后,我们将协助您分析给出。

1.2 企业画像类别内容行业空资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产品服务销售;钢材销售;本企业自营产品的进出口业务1.3 发展历程2工商2.1工商信息2.2工商变更2.3股东结构2.4主要人员2.5分支机构2.6对外投资2.7企业年报2.8股权出质2.9动产抵押2.10司法协助2.11清算2.12注销3投融资3.1融资历史3.2投资事件3.3核心团队3.4企业业务4企业信用4.1企业信用4.2行政许可-工商局4.3行政处罚-信用中国4.4行政处罚-工商局4.5税务评级4.6税务处罚4.7经营异常4.8经营异常-工商局4.9采购不良行为4.10产品抽查4.11产品抽查-工商局4.12欠税公告4.13环保处罚4.14被执行人5司法文书5.1法律诉讼(当事人)5.2法律诉讼(相关人)5.3开庭公告5.4被执行人5.5法院公告5.6破产暂无破产数据6企业资质6.1资质许可6.2人员资质6.3产品许可6.4特殊许可7知识产权7.1商标7.2专利7.3软件著作权7.4作品著作权7.5网站备案7.6应用APP7.7微信公众号8招标中标8.1政府招标8.2政府中标8.3央企招标8.4央企中标9标准9.1国家标准9.2行业标准9.3团体标准9.4地方标准10成果奖励10.1国家奖励10.2省部奖励10.3社会奖励10.4科技成果11土地11.1大块土地出让11.2出让公告11.3土地抵押11.4地块公示11.5大企业购地11.6土地出租11.7土地结果11.8土地转让12基金12.1国家自然基金12.2国家自然基金成果12.3国家社科基金13招聘13.1招聘信息感谢阅读:感谢您耐心地阅读这份企业调查分析报告。

商务部、公安部、海关总署、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2006年第9号公布《麻黄素类易制毒化学品出口企业

商务部、公安部、海关总署、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2006年第9号公布《麻黄素类易制毒化学品出口企业

素、 麻黄浸膏 、 麻黄 浸膏粉等麻黄素类 物质及其盐
类, 包括原料药及其单方制剂。 第三条 麻黄素类易制毒化学品出口由商务部 会同国家食 品药 品监督管理局依据本办法核定的企
业 经营 。
3 生产企业须提供 20 ) 05年的相关凭证或单据 : 由出口 企业收购出 口的, 须提供 由国税局监制 的增
麻 黄素类易制毒化学 品; 核定企业 中的流通企业只 能收购具有麻黄素类 易制毒化学 品生产 、 经营许可 企业的麻黄素类易制毒化学品用于出口。 第十条 核定企业须建立专门的麻黄素类易制
毒化学品出口台帐 , 详细记录有关出 口经营活动 , 并 保 留相关记录两年备查。 第十一条 核定企业应当于每年 3月 3 1日前
第四条 商务部负责全 国麻黄素类易制毒化学 品出口企业核定管理工作 。各省、 自治区、 直辖市及
维普资讯
5 8
化工科技市场 第九条
第2 9卷第 1 期 1 核定企业中的生产企业只能出口自产
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 门( 以下简称省级商务主管 部门) 受商务部委托负责本地 区麻黄素类 易制毒化 学品出口企业核定管理有关工作 。
维普资讯 Leabharlann 第2 9卷 第 1 期 1
化 工科技 市场
5 7
5 有符合标准 1 、 ) ) )2 的企业 的西部地区 , 不再
享受 3 所规定的优惠政策。 ) 6 为贯彻 国家 的产业政策 , 07年 1 1日 ) 自20 月 起, 出口产品须从符合《 焦化行业准入标 准》 以国 ( 家发改委公告 的企业名单 为准) 的企业 购买 , 并提 供货源企业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 7 外商投资企业焦炭出口仍按现行规定办理 。 ) 2 申报及 审核程 序

焦化行业准入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焦化行业准入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附件焦化行业准入条件(2014年修订)为促进焦化行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引导和规范焦化企业投资和生产经营,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标准规范,按照“总量控制、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节约能(资)源、保护环境、技术进步、创新转型”的原则,制定本准入条件。

一、总则本准入条件适用于新(改、扩)建焦化企业,包括炼焦、焦炉煤气制甲醇、煤焦油加工、苯精制生产企业。

(一)炼焦包含常规焦炉、热回收焦炉、半焦(兰炭)炭化炉三种生产工艺。

1. 常规焦炉是指炭化室、燃烧室分设,炼焦煤隔绝空气间接加热干馏成焦炭和焦炉煤气,并设有煤气净化、化学产品回收的生产装置。

装煤方式分顶装和捣固侧装。

2. 热回收焦炉是指焦炉炭化室微负压操作,机械化捣固、装煤、出焦,回收利用炼焦燃烧尾气余热的焦炭生产装置。

焦炉结构形式分立式和卧式。

3. 半焦(兰炭)炭化炉(以下称“半焦炉”)是指将原料煤中低温干馏成半焦(兰炭)和焦炉煤气,并设有煤气净化、化学产品回收的生产装置。

加热方式分内热式和外热式。

(二)焦炉煤气制甲醇是指以焦炉煤气为主要原料生产甲醇的装置。

(三)煤焦油加工是指以常规焦炉生产的高温煤焦油或半焦炉生产的中低温煤焦油为原料,采用蒸馏方法生产酚、萘、洗油、蒽、煤焦油沥青等化工产品的装置。

(四)苯精制是指以炼焦煤化工产品粗苯或轻苯为原料生产苯、甲苯、二甲苯等产品的装置。

二、生产布局(一)新(改、扩)建焦化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和省(区、市)主体功能区规划、区域规划、行业发展规划、城市建设发展规划、城市环境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节能减排规划、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规划等规划的要求。

(二)炼焦项目建设应根据当地资源、能源状况,以及环境容量、市场需求情况,落实新增产能与淘汰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方案。

(三)新(改、扩)建焦化企业必须在依法设立、环境保护基础设施齐全并经规划环评的产业园区内布设。

在城市规划区边界外2公里(现有城市居民供气项目和钢铁生产企业厂区内配套项目除外)以内,生态环境承载力较弱的近岸海域岸线(大型钢铁生产企业厂区内配套项目除外)、主要河流两岸、高速公路两旁和其他严防污染的食品、药品等企业周边1公里以内,依法设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化遗产保护区、世界文化自然遗产和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等保护地以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不得建设焦化企业。

各行业准入条件

各行业准入条件

各行业准入条件钢铁行业工信部昨天开始对《现有钢铁企业生产经营准入条件及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公开征集意见,根据《办法》,产能在百万吨以下的普通钢企和50万吨以下的特钢企业将面临被淘汰的命运。

工信部一位官员告诉笔者,目前国内钢铁企业大约有300~400家,其中能达到上述准入条件的大约只有80家左右。

这意味着全国约五分之四的钢铁企业将面临行业准入“生死劫”。

而产能规模并非政府对钢铁企业制定的唯一准入条件,《办法》对现有钢铁企业还规定了另外五个准入条件。

六大准入条件《办法》对现有钢铁企业的生产经营从六个方面提出了准入条件,包括产品质量、环境保护、能源消耗和资源综合利用、工艺与装备、生产规模,以及安全、卫生和社会责任。

根据《办法》,现有钢铁企业须具备完备的质量管理体系并获得ISO9000系列标准认证,且两年内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事故。

在环保方面,《办法》要求钢铁企业必须配套完备的污染物排放监测和治理设施,具备健全的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两年内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具体排污指标方面,《办法》要求企业吨钢污水排放量不超过2立方米,吨钢烟粉尘排放量不超过1千克,吨钢二氧化硫排放量不超过1.8千克等。

在中国提出了碳强度减排目标的大背景下,《办法》对钢铁企业的能耗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办法》要求所有钢铁企业必须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并对具体的产品能耗提出了最高限额,例如,作为钢铁行业最核心工序的高炉工序,《办法》要求其能耗不得超过411千克标煤/吨等。

若将《办法》对钢企的产品能耗最高限额逐项相加人们就会发现,《办法》对吨钢能耗的最高限额仅为0.674吨标煤,甚至比中国政府此前确定的2020年标准还要严格——2005年,中国颁布的《钢铁产业发展政策》要求中国钢企到2020年将吨钢能耗平均降至0.7吨标煤。

在工艺与装备方面,《办法》也提出了一些具体的约束性指标。

例如,要求企业的高炉有效容积400立方米以上等。

这个指标也略为“超前”,按照年初公布的《钢铁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中国本打算在2010年底前淘汰300立方米及以下高炉产能,2011年底前再淘汰400立方米及以下高炉,新的准入条件意味着400立方米高炉这个门槛提前一年施行了。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乐税智库文档
财税法规
策划 乐税网
焦炭出口企业资质标准和申报程序
【标 签】焦炭出口企业,资质标准,申报程序
【颁布单位】商务部
【文 号】商务部公告2004年第74号
【发文日期】2004-11-08
【实施时间】2004-11-08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进出口货物监管
为进一步加强焦炭出口管理,规范焦炭出口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出口商品配额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公布焦炭出口企业资质标准和申报程序。

凡符合焦炭出口企业资质标准的企业均可通过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或直接向商务部提出申请。

商务部受理的时间为2004年11月10日至11月20日。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出口商品配额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商 务 部
二○○四年十一月八日
焦炭出口企业资质标准和申报程序
一、焦炭出口企业资质标准
焦炭出口企业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生产企业
(1)按国家有关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获得进出口经营资格或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符合焦炭行业准入标准、相关产业政策以及2004年5月27日九部委联合下发的《印发关于清理规范焦炭行业的若干意见的紧急通知》(发改产业[2004]941号)的要求,年产量
在60万吨(含)以上,铸造焦生产企业年产量在50万吨(含)以上(以国家统计局统计为准); (3)上一年焦炭出口供货在20万吨(含)以上。

通过外贸公司代理出口的生产企业,须提供上一年与外贸公司签定的代理出口合同、出具当地税务部门开列的退税证明和报关单;为外贸公司提供货源的企业,应提供增值税发票,同时提供外贸公司的出口证明;
(4)产品质量达到现行国家标准,并取得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
(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炼焦行业标准HT/T126-2003三级标准”。

具有与生
产规模相适应的环保治理设施,主要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规定的《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和《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等有关排放标准,经省级以上环保部门评估达标并出具当年度达标排放的环境监测报告;
(6)符合国家土地管理的相关政策规定;
(7)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按规定缴纳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
(8)近3年无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流通企业
(1)按国家有关规定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获得进出口经营资格或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注册资本在30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近3年年均焦炭出口数量在10万吨(含)以上(以海关统计数字为准);
(3)自实施之日起,出口产品须来自符合以上生产企业标
准(1)、(2)、(4)、(5)、(6)、(7)、(8)款要求的企业,并提供其货源企业符合标准的有关材料及相关增值税发票和供货企业证明;
(4)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按规定缴纳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
(5)近三年无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外商投资企业和从事边境贸易方式出口焦炭的企业仍按现行规定办理。

二、申报程序
各地焦炭出口企业应向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根据上述焦炭出口企业资质标准,对本地区申请焦炭出口配额的企业进行资格初审,并于2004年11月20日前将本地区符合条件的出口企业名单、书面初审意见上报商务部(附企业相关材料),同时抄送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

中央管理企业直接将申请及有关材料报送商务部,同时抄送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

商务部委托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中国炼焦行业协会对申请焦炭出口配额企业的资质条件进行复核。

由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对经复核合格的地方焦炭出口企业及中央管理焦炭出口企业提出汇总建议,并于2004年11月30日前上报商务部。

商务部根据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的复核意见,对各地所有申报的焦炭出口企业资格进行审定,并予以公示,据此发放焦炭出口配额。

三、相关报送材料
各地焦炭出口企业、中央管理企业在向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或商务部提出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备案登记
印章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 (2)省级以上环保部门出具的《达标排放证》或《立项环境评估报告》和省级环保部门出具的当年环境监测评估报告;
(3)ISO9000质量认证证书;
(4)生产企业须提供上一年与外贸公司签定的代理出口合同,并出具当地税务部门开列的退税证明和报关单;为外贸公司提供货源的企业,在提供增值税发票的同时,还须由外贸公司提供相关证明;
贸易企业须提供其货源企业符合标准的有关材料、相关增值税发票或代理未退税证明和供货企业证明;
(5)生产企业须提供国家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用地的有效法律证明文件;
(6)所在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已缴纳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的相关证明。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