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国家虽然有了支持民营医院发展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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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国家虽然有了支持民营医院发展的政策,但由于民营医院的发展起步较晚,加之社会对民营医院认识上的误区和相关政策的不尽完善,应该说民营医院与公立医院的竞争还不在同一起跑线上,表现为民营医院既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同时又受到许多条件的制约。比如,一方面民营医院的数量在不断增加,规模也在不断扩大,但公立医院所具有的医疗保险定点、科研经费支助等政策民营医院又得不到。可以说,民营医院现在是在美好的前景中曲折地发展着。我要谈的就是针对当前民营医院的发展现状,从政策与环境的角度谈一些看法。
1 民营医院的政策支持
民营医院是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民营医院的建设与发展,有其理论和政策渊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国家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现代医药和我国传统医药,鼓励和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国家企事业组织和街道组织举办各种医疗卫生设施,开展群众性的卫生活动,保护人民健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指出:“采取多种形式,多渠道筹集卫生资金。国家制定优惠政策,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自愿捐资,支持卫生事业。”《宪法》和《决定》,虽然没有明确说明可以创办民营医院,但却很清楚地说明了投资医疗健康事业的主体可以多元化,这为创办不同所有制的医院提供了法律依据。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指出:“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个体、私营等各种形式的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加快生产力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同时指出:“充分发挥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在促进经济增长、扩大就业和活跃市场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放宽国内民间资本的市场准入领域,在投资、融资、税收、土地使用和对外贸易等方面采取措施,实现公平竞争。依法加强监督和管理,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完善保护私人财产的法律制度。”这就说明,非公有制经济除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极个别特殊行业外,完全可以涉足第一、第二、第三产业的各个领域和行业,当然地包括了医疗卫生产业。卫生部等四部委《关于城镇医疗机构分类管理的实施意见》在界定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与营利性医疗机构时,就清楚地界定营利性医疗机构是指医疗服务所得收益可用于投资者经济回报的医疗机构。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放开,依法自主经营,照章纳税。城镇个体诊所、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和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一般定为营利性医疗机构。这些都是民营医院进行规范化运作的政策依据。
随着国家对创办民营医院政策的明朗化,各省市大都出台了鼓励和支持民营医院发展的政策与措施。比如,四川省人民政府颁布的《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就
明确提出“要积极探索发展医药卫生事业的多种形式和投资来源的多种渠道,鼓励兴办集体、私营、中外合资合作、股份制等形式的医疗机构”。福建省卫生厅、财政厅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快发展民办医院的若干意见》,规定非营利性民办医院的医疗服务执行政府指导价,营利性民办医院可自主设置服务项目、自主确定医疗服务价格;民办医院职工可参加当地社会保险,医务人员的职称评定、参加学术活动等与公立医院相同。《意见》还明确提出民办医院可由社会资本多形式投资兴办设立;鼓励现有公立医院通过产权制度改革转制为民办医院;民办医院的卫生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可由人才交流中心进行保管;民办医院在医学院实习医院资格、道路交通事故伤员救治定点医院、开展社区卫生服务等方面的待遇,与公立医院相同;民办医院应该承担当地政府交办的预防保健工作,当地政府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在经费上给予合理的补偿。江苏省卫生厅出台的《关于加快发展个体私营医疗机构的意见》明确指出鼓励和支持个体私营医疗机构以联合、兼并、参股、收购等多种形式,积极参与公立医疗机构的改制、改组和改造。对退离休医务人员申办医疗机构,或到个体私营医疗机构工作的,原单位不得因此减发其法定的退离休经费。医疗机构的在职医务人员,本人愿意辞职到个体私营医疗机构工作的,所在单位应予以支持。
从上述有关政策可以看出,民营医院的发展已经有了充分的理论和政策上的支持。现在,关键是要求各级部门和领导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正确认识民营医院在促进我国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和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健康中的重要作用,象看待公有资本那样看待民间资本,为民间资本参与医疗产业积极创造条件,特别是要支持和鼓励民营医院的发展,公平对待民营医院,为民营医院创造一个宽松的发展环境。
2 民营医院的良莠不齐现状
据中华医院管理学会调查显示,目前全国具有一定规模的民营医院已超过500家。这些医院的发展模式主要为:经营较好的个体诊所发展成一定规模的医院;一些企业和个人通过兼并、注资改制发展起来的自主经营或股份合作医院;由国外资金注入建立起来的合资合作医院;公立医院转制等。总体上看,我国现有的民营医院一般以各类专科、中医和民族医院为主,与公立医院相比,他们具有经营机制灵活、融资渠道多元化、市场开拓意识和服务意识强等优势,以其“简、便、验、廉”的特色满足了人们日趋多样化、多层次的就医需求,已成为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当然,民营医院的发展也存在着不少问题,在一定程度上讲,可以说是良莠不齐的。这主要表现在民营医院的总体数量不多,其规模、技术、人才等与公立医院相比过于悬殊,从提供的门诊、住院服务情况看,在医疗服务市场上所占的份额很小,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
明显不足。民营医院的管理者从整体上讲还缺乏现代医院管理理念,缺乏运作现代医院的经验。民营医院在管理的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方面明显不足,特别是在医疗质量方面更要强化管理。与公立医院相比,民营医院的技术创新能力还比较弱,大部分民营医院只局限在常见病、多发病和个别疑难病症的治疗上,综合能力还有待提高。诸如此类的问题,都是需要民营医院在发展的进程中逐步加以解决的。
3 制约民营医院发展的主要因素
民营医院的出现和发展,将会更好地优化医疗资源配置,进一步满足群众医疗需求。通过竞争,可促进公立医院的改革与管理,使整个医疗市场无论从技术、服务还是价格,更贴近老百姓的实际需要和经济承受能力,从而为整个社会迈向小康创造条件。尽管民营医院在医疗服务市场中的作用相当重要,但由于人们长期以来受计划经济思想的束缚,加之民营医院的出现毕尽还属于新生事物,因此民营医院的发展仍然受许多因素的制约。只有这些制约因素解决了,民营医院才能有宽松的发展环境,才能真正做强做大。当前民营医院发展的制约因素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社会对于民营医院所持有的偏见观念是民营医院经营与发展的最大难题。许多民营医院的投资者和院长们反映,虽然国家已经有了支持和促进民营医院发展的政策,但一遇到具体事情,社会上或有关部门对公立医院和民营医院却有两种眼光,两种尺度,民营医院就象“后娘的孩子”,常常遭遇不公平待遇。有的地方不论民营医院的规模大小,也不论技术强弱,在确定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时,一律将民营医院拒之门外。有些地方民营医院的专业技术人员解决不了职称晋升,户口、子女上学等也成了问题。曾有一位博士生准备到民营医院就业,却连档案放到人才交流中心这一简单的问题都难以理顺,最后只能作罢。社会群众对民营医院也存在着偏见,认为民营医院就是为了赚钱,民营医院的收费比公立医院高,或者认为民营医院的技术、质量、服务不可靠,一旦发生医疗事故进行索赔无保障等,这些偏见观念都影响了民营医院的生存与发展。所以,为民营医院创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相当重要,政府有关部门要转变观念,解放思想,为民营医院创造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社会各界也要转变观念,正确认识民营医院在医疗服务市场中所发挥的作用,为民营医院营造一个良好的生存与发展氛围。
缺乏扶持民营医院的具体政策与措施,是制约民营医院发展的重要因素。从国家现在已经出台的政策来看,创办民营医院当然是合法的。但目前国家有关政府部门出台的支持和鼓励民营医院发展的专门性文件还没有,导致民营医院要解决一些具体问题,往往会找不到具体的政策依据。比如《关于城镇医疗机构分类管理的实施意见》规定:“当发生重大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