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大学对外宣传工作奖励办法
学校宣传工作考核奖罚制度

学校宣传工作考核奖罚制度一、总则1. 为加强学校宣传工作,提高宣传效果,特制定本考核奖罚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学校宣传工作的教职工及学生。
二、考核原则1. 公平、公正、公开,确保考核结果的客观性。
2. 结合实际,注重效果,鼓励创新。
三、考核内容1. 宣传计划的制定与执行。
2. 宣传材料的创意与质量。
3. 宣传渠道的拓展与维护。
4. 宣传效果的评估与反馈。
四、考核标准1. 宣传计划的合理性与可行性。
2. 宣传材料的原创性、准确性、吸引力。
3. 宣传渠道的覆盖面与影响力。
4. 宣传效果的正面影响与社会反响。
五、奖励措施1. 对于宣传工作表现突出的个人或团队,给予物质奖励和荣誉表彰。
2. 优秀宣传案例将被纳入学校宣传档案,作为教学案例。
3. 对于长期表现优秀的宣传工作者,提供职业发展机会和培训机会。
六、惩罚措施1. 对于宣传工作中出现严重失误或违反宣传纪律的行为,给予警告或通报批评。
2. 对于屡次不改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3. 对于利用宣传工作进行不正当行为的,依法依规处理。
七、考核程序1. 定期组织宣传工作考核,由宣传部门负责实施。
2. 考核结果应公开透明,接受全校师生监督。
3. 考核结果作为个人或团队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宣传部门所有。
3. 本制度如有变更,将及时公布更新。
九、其他1. 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适当调整。
2. 本制度与国家法律法规相冲突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学校宣传投稿规定及奖励制度

学校宣传投稿规定及奖励制度
为了激发学生的创作热情,提高学校的宣传效果,特制定了以
下宣传投稿规定及奖励制度:
投稿规定
1.所有在校学生均可参与宣传投稿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文章、
照片、视频等形式的宣传材料。
2.投稿内容应与学校的宣传主题相关,积极向上,健康向好。
3.投稿材料应原创或经演绎改编,严禁抄袭、盗用他人作品。
4.投稿语言应准确、优美,没有错误或瑕疵。
投稿流程
1.学生将投稿作品及相应材料提交至学校宣传办公室。
2.宣传办公室将按时期进行评审,对优秀的投稿作品予以保留。
3.保留作品将在学校的宣传渠道发布,如官方网站、学校微信
公众号等。
奖励制度
1.优秀宣传投稿将获得以下奖励:
被选中用作宣传材料的作品将给予一定的稿酬。
被选为宣传材料的作品刊登者将获得荣誉证书。
每学期将评选出最佳宣传投稿,给予特别奖励和公开表彰。
2.奖励的具体金额和方式将根据学校的财政状况和宣传投稿的质量而定,由学校宣传办公室负责决定。
我们鼓励同学们积极参与宣传投稿活动,展示自己的创作才华和对学校的热爱,同时也希望通过这一制度的实施,提升学校的宣传水平和形象。
感谢大家的支持和参与!。
宣传报道奖励办法

宣传报道奖励办法
一、奖励范围
二、奖励内容
对于在宣传报道工作中具有突出表现和杰出贡献的个人或团队,将给予以下奖励内容:
1.奖金奖励:根据宣传报道工作的水平和贡献程度,获奖者将会得到一定数额的奖金奖励。
具体奖励额度由评委会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考量后确定。
2.个人荣誉称号:获得该奖励的个人将被授予相应的个人荣誉称号,如“宣传报道先进个人”、“宣传报道创新人才”等荣誉称号,以表彰其在宣传报道工作中的杰出表现。
3.团队荣誉称号:获得该奖励的团队将被授予相应的团队荣誉称号,如“宣传报道先进团队”、“宣传报道创新团队”等,以表彰团队在宣传报道工作中的出色表现和卓越贡献。
4.获奖证书:获得奖励的个人或团队将会获得特制的获奖证书,以作为对其贡献和成果的认可和鼓励。
5.荣誉展示:获奖个人或团队的作品将会在相关场合或媒体上得到展示和推广,以分享其优秀的宣传报道工作经验和成果。
三、评选程序。
新闻稿件奖励工作制度

新闻稿件奖励工作制度一、目的和意义为了加强新闻宣传工作,鼓励广大新闻工作者积极投身新闻报道工作,提高新闻报道质量,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树立良好舆论导向,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新闻稿件奖励工作制度。
二、奖励范围和标准1. 奖励范围:我校全体新闻工作者(包括在我校校园网、校内媒体、校外媒体发表新闻稿件的人员)。
2. 奖励标准:(1)在我校校园网发表的新闻稿件,每篇给予10元奖励;(2)在我校校内媒体发表的新闻稿件,每篇给予20元奖励;(3)在我校校外媒体发表的新闻稿件,按照媒体影响力给予相应奖励:1)在市级媒体发表的新闻稿件,每篇给予50元奖励;2)在省级媒体发表的新闻稿件,每篇给予100元奖励;3)在国家级媒体发表的新闻稿件,每篇给予200元奖励。
三、奖励办法1. 每月底,由新闻宣传部门对当月的新闻稿件进行统计,确定奖励名单;2. 每季度末,对季度内发表的新闻稿件进行汇总,按照奖励标准给予相应奖励;3. 每年末,对全年发表的新闻稿件进行汇总,对表现突出的新闻工作者进行表彰和奖励;4. 奖励金额累计不超过2000元/人/年。
四、奖励条件1. 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和新闻职业道德,秉持客观、真实、公正的原则,撰写新闻稿件;2. 稿件内容积极向上,传播正能量,有利于树立学校良好形象,提高学校知名度;3. 稿件质量高,具有新闻价值、宣传价值和社会影响力;4. 稿件必须为原创,不得抄袭、剽窃他人作品,严禁一稿多投;5. 稿件发表后,不得出现负面舆论,如有负面舆论,一经核实,将取消奖励资格。
五、审批和监督1. 新闻稿件奖励工作实行审批制度,奖励名单由新闻宣传部门提出,报学校领导审批;2. 新闻宣传部门负责对稿件进行审核,确保稿件符合奖励条件;3. 奖励金额由财务部门负责核算和发放;4. 新闻稿件奖励工作接受全校师生监督,如有异议,可以向新闻宣传部门提出申诉。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2. 本制度解释权归学校新闻宣传部门所有;3. 如有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学院宣传报道和信息报送奖励办法

学院宣传报道和信息报送奖励办法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宣传报道和信息报送工作,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员工参与宣传工作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不断提升学校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推进学院各项事业的建设和发展,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范围与内容凡正面宣传报道或报送的我院重大活动、重要事件和反映我院教学、科研成果、内部管理、社会服务、改革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事迹、典型经验等方面的作品(文章、图片)或信息,一经宣传媒体或上级部门采用,一律给予奖励。
二、奖励办法1、作品或信息发送前,撰稿人应确保作品或信息内容真实无误,并将作品或信息送党委宣传部备案。
如因作品或信息失实,并由此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作品或信息采用后,请携带采用通知单及原件,及时到党委宣传部办理核实、登记及奖励手续。
一篇作品或一条信息,只按一人给予奖励。
一稿多用的作品或信息,按最高标准奖励,不重复奖励。
三、奖励标准(一)宣传报道类根据版面、字数、时间长短等不同情况给予以下相应奖励:1、在中央级媒体(包含报刊类、电视类、广播类、网络类,以下同)上发表的,每篇奖励200—1000元;2、在省级媒体上发表的,每篇奖励100—500元;3、在市级媒体上发表的,每篇奖励50—200元;4、在上述媒体头版头条发表的,加倍奖励。
(二)信息类1、被泰州市采用的,每条奖励30元;2、被江苏省农委、农科院、教育厅采用的,每篇奖励50元;3、被省委、省政府或国家教育部采用的,每篇奖励500元;4、被中央、国务院采用的,每篇奖励2000元;5、领导批示:厅(委)、省或国家部委、党中央(国务院)领导批示的,每篇分别奖励500元、2000元、5000元。
(三)院报1、每千字稿酬40元;通讯、特写、专访等稿件每千字50元。
2、简讯稿每篇20元。
3、摄影、书法作品每幅20元。
4、每期每版的编辑和版面设计费150元;校对、终审每期300元。
四、附则1、本办法由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外宣稿件奖励实施方案

外宣稿件奖励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外宣工作,提高外宣稿件质量,激励广大文稿创作者积极参与外宣工作,特制定本奖励实施方案。
一、奖励对象。
凡是在百度文库平台发布的外宣稿件,经过审核认定合格的作者均可获得奖励。
二、奖励标准。
1. 外宣稿件内容涵盖面广,信息量大,语言通顺流畅,结构合理,符合外宣要求的,一经采纳并被外宣平台发布的,每篇稿件将获得200元的奖励;
2. 外宣稿件内容独特、新颖,具有较高的创意和思想价值,一经采纳并被外宣平台发布的,每篇稿件将获得500元的奖励;
3. 外宣稿件在外宣平台发布后,被转载或引用的,每篇稿件将获得100元的额外转载奖励。
三、奖励申请流程。
1. 作者在百度文库平台发布外宣稿件后,需在稿件下方评论区留下“奖励申请”字样,并附上联系方式;
2. 外宣平台工作人员将在7个工作日内对稿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稿件将会在评论区回复并告知奖励发放事宜;
3. 作者需在收到审核通过的通知后,提供个人银行账户信息,以便进行奖励的发放。
四、奖励发放方式。
1. 奖励将以人民币形式直接发放至作者提供的银行账户;
2. 奖励将在审核通过后的15个工作日内发放至作者账户。
五、其他事项。
1. 外宣稿件奖励实施方案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 外宣稿件奖励实施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外宣平台所有。
总之,本奖励实施方案的制定旨在激励广大文稿创作者积极参
与外宣工作,提高外宣稿件的质量和数量,为更好地传播国家形象、文化和政策,提供更多更优质的外宣稿件。
希望广大作者积极踊跃
参与,共同为外宣事业贡献力量。
学校宣传工作奖励办法

******镇中心学校新闻宣传报道奖励办法为进一步加大我校对外宣传力度,更好地推介教育教学取得的各项成就,全面提升我校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员工撰写新闻作品和宣传报道的积极性,经中心校研究,特制定如下奖励办法:一、奖励原则及作品要求坚持团结稳定、正面宣传学校教育教学为主的方针,以消息、通讯、特写、调查报告、新闻述评和新闻图片等新闻作品,宣传报道学校教育新动态、新经验、新成就。
奖励形式为物质奖励和量化成绩加分,重奖在省级以上主要媒体发表的精品力作。
二、奖励标准1、网络媒体类:官方媒体(如国家级为/中华人民共和中央人民政府门户网;省级为/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国、省、市、县依次奖励1500元、800元、200元、150元。
主流媒体(国家级为教育部门户网、新华网、人民网;省级为教育厅门户网、陕西教育网;市级为安康教育网;县级为宣传网、旬阳教育网和教研网)国、省、市依次奖励800元、200元、150元,县政府宣传网和旬阳教育网每篇奖励120元、旬阳教研网每篇奖励100元。
原则上不鼓励在非主流媒体上投稿,但投稿在非主流媒体上发表的视其级别情况按主流媒体奖金的二分之一以下执行,在各类论坛或者博客发表的原则上不予以奖励。
2、平面媒体类(均为主流媒体):头版头条:国、省、市依次奖励1500元、400元、200元;其他版面:国、省、市依次奖励800元、300元、100元;3、电视媒体类(主流媒体):国家级每条奖励1500元、省、市、县级依次奖励800元、300元、150元。
三、奖励程序和相关事项1、发表后一周内填写好统计表并将原件交办公室备案,复印件拿校办室进行核实后履行签报手续。
各完小发表的稿件在一周内及时统计上报中心校,发送至陈仁海邮箱。
3、在各媒体刊播的有偿稿件不予奖励。
4、教育信息宣传工作要遵守新闻信息工作纪律,支持正面宣传,不搞虚假新闻信息。
涉及政策性、保密性及社会影响不确定性的新闻信息,投稿、报送前应交分管领导审核。
宣传工作奖惩实施方案模板

宣传工作奖惩实施方案模板一、背景介绍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宣传工作在企业和组织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有效的宣传工作可以提升企业形象,增强品牌知名度,吸引更多的客户和合作伙伴。
然而,宣传工作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如宣传内容不够精准、宣传渠道选择不当等问题,因此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奖惩实施方案,以激励和规范宣传工作。
二、奖励机制1. 宣传成效奖针对在特定宣传活动中取得显著成效的个人或团队,给予一定的奖金或奖品激励,以表彰其在宣传工作中的突出表现。
2. 宣传创意奖对于提出创新宣传理念或策划出独具特色的宣传活动的个人或团队,给予一定的奖励,以鼓励创新思维和创意表现。
3. 宣传达成奖针对完成宣传任务目标的个人或团队,给予一定的奖励,以激励其在宣传工作中的高效执行和卓越表现。
4. 宣传贡献奖对于在长期宣传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或团队,给予一定的奖励和荣誉称号,以表彰其在宣传工作中的专业精神和奉献精神。
三、惩罚机制1. 宣传失误罚对于在宣传工作中出现严重失误或疏忽的个人或团队,进行相应的惩罚,如扣减奖金、降级处理等,以警示和规范宣传行为。
2. 宣传违规罚对于违反宣传规定或道德准则的个人或团队,进行严肃处理,如停职、解聘等,以维护宣传工作的规范和良好形象。
3. 宣传效果不佳罚对于未能完成宣传任务目标或宣传效果不佳的个人或团队,进行相应的惩罚,如降级、调整岗位等,以促进宣传工作的改进和提升。
四、奖惩实施流程1. 提名推荐任何员工都可以提名推荐在宣传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团队,提名推荐需经过相关部门审核和确认。
2. 奖惩评定由专门组建的评定委员会对提名推荐进行评定,确定是否符合奖惩条件,并提出具体的奖励或惩罚方案。
3. 奖惩公示对于确定的奖励或惩罚对象,公示其获奖或受罚的情况,并向全体员工进行通报。
4. 奖惩执行奖励或惩罚方案由相关部门负责执行,确保奖惩措施得以落实。
五、总结建立完善的宣传工作奖惩实施方案,对于规范宣传行为、激励创新表现、提升宣传效果具有重要意义。
学校宣传小组奖励制度

一、目的为激发学校宣传小组成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学校宣传工作的质量和效果,特制定本奖励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宣传小组所有成员,包括但不限于文字编辑、摄影摄像、网络运营、活动策划等岗位。
三、奖励原则1. 公平公正:奖励制度面向全体宣传小组成员,根据工作表现和成果进行评选,确保公平公正。
2. 鼓励创新:鼓励成员提出新思路、新方法,创新宣传手段,提高宣传效果。
3. 重视实效:奖励重点考虑工作成果的实际影响力和社会效益。
4. 绩效优先:奖励以工作绩效为依据,突出贡献突出的个人和团队。
四、奖励种类及标准1. 优秀宣传工作者奖(1)评选条件:积极参与宣传小组工作,工作态度端正,具备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年度工作成绩突出。
(2)奖励标准:颁发荣誉证书,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并在学校内部进行表彰。
2. 优秀宣传作品奖(1)评选条件:作品内容积极向上,具有创新性,符合学校宣传要求,具有较高的传播价值。
(2)奖励标准:颁发荣誉证书,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并在学校内部进行展示。
3. 优秀宣传团队奖(1)评选条件:团队协作默契,工作成效显著,具有较高的团队凝聚力和战斗力。
(2)奖励标准:颁发荣誉证书,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并在学校内部进行表彰。
4. 优秀宣传策划奖(1)评选条件:策划方案具有创新性、可行性,实施过程中取得显著成效。
(2)奖励标准:颁发荣誉证书,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并在学校内部进行表彰。
五、评选与表彰1. 评选时间:每年年底进行评选,评选结果于次年春季学期初公布。
2. 评选程序:由宣传小组组织评选,经学校领导审核批准后进行表彰。
3. 表彰形式:举行表彰大会,颁发荣誉证书和物质奖励,并在学校内部进行宣传。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宣传小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本奖励制度的实施,旨在激发学校宣传小组成员的工作热情,提高学校宣传工作的整体水平,为学校的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对宣传报道工作考核奖励办法的建议

对宣传报道工作考核奖励办法的建议为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加强我校对外宣传报道及对上级部门的信息报送,扩大学校的社会影响,提高学校的社会知名度,增强学校的凝聚力,为学校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学校研究决定,对从事学校对外宣传报道工作的同志给予奖励。
为此,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范围二、奖励标准1、供稿人在区级新闻媒体发表宣传我校的新闻稿件,每篇奖励20元;报送信息被采用每篇奖励10元。
2、供稿人在市级新闻媒体发表宣传我校的新闻稿件,每篇奖励50元;报送信息被采用每篇奖励30元。
3、供稿人在省级新闻媒体发表宣传我校的新闻稿件,每篇奖励70元;报送信息被采用每篇奖励50元。
4、供稿人在国家级新闻媒体发表宣传我校的新闻稿件,每篇奖励100元;报送信息被采用每篇奖励50元。
凡在头版、头条、要闻版、要闻栏目发表或加编者按等具有重大社会反响的新闻稿件,及在各级新闻媒体评奖中获奖的稿件,在上述条件奖励的基础上,再酌情破格重奖。
三、奖励实施1、稿件撰写或摄制后,供稿人应将稿件送本单位领导审阅把关,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以确保稿件准确可靠。
2、文章或作品刊用后,请供稿人携带刊登的报刊、简报或电台、电视台采用通知单及其原件,及时到学校政务处办理核实、登记及领奖手续。
3、一篇文章或其它作品,校内、校外均只按一人给予奖励。
四、组织领导1、学校宣传部负责全校新闻宣传工作的规划、指导和协调工作;负责搞好学校重点报道,采写重头文章和优质稿件,摄制专题片或有影响的电视新闻,力争在中央、省、市级新闻媒体上报道。
2、各学区、各科室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新闻宣传工作。
要使广大师生员工充分认识新闻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动员组织全体师生及时提供新闻线索、撰写新闻稿件,充分挖掘利用新闻资源,大力加强新闻宣传工作。
3、各学区、各科室新闻宣传工作开展情况将作为年终单位考核评先的重要内容之一。
本办法自2022年3月起实行。
z中心小学。
新闻外宣评核及奖励方案

新闻外宣评核及奖励方案新闻外宣评核及奖励方案一、前言新闻外宣是国家形象和品牌的重要窗口,对于提高我国的国际影响力,树立我国的良好形象,推进我国的全球化进程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建立一套完整的新闻外宣评核及奖励方案,对于促进我国的国际形象和品牌建设具有积极的作用。
二、新闻外宣评核及奖励方案的重要性针对外宣工作,我们建立评核标准,将外宣工作分为内容质量、传播效果和传播渠道三个方面进行评价,每个方面分别有不同的评价标准。
这样可以评估各个环节的质量,为下一步外宣工作提供有意义的参考,从而优化外宣工作的每一个环节,提升我国的整体形象。
同时,与上一款结合,我们还需要建立外宣工作的奖励方案。
这样可以给予先进个体和单位指导,调动广大干部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紧迫性,从而推动外宣工作的不断发展和进步。
三、评核标准1. 内容质量在内容质量方面,我们需要从信息真实性、新闻价值、文字表现力等方面对新闻外宣的内容进行评核。
(1) 信息真实性:新闻外宣所发布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不能出现错误、虚假、误导性的信息,必须经过严格的核实和审查,确保可以得到公众的认可和信任。
(2) 新闻价值:对于外宣信息的新闻价值,应加强把握,关注信息的独家性、亲民度、文化价值等不同的价值面向,提炼新闻价值,以达到更好的宣传效果。
(3) 文字表现力:新闻外宣所发布的内容,应在文学性方面进行评测,根据词汇量、感染力、风格特色等因素,对外宣内容的文章质量进行综合评判。
2. 传播效果在传播效果方面,我们需要从传播量、传播范围、传播速度等方面对新闻外宣的传播效果进行评核。
(1) 传播量:对于新闻外宣所发布的信息,在传播量的评测上,需要考虑外宣媒体的知名度、影响力、覆盖人数等因素,进行评价。
(2) 传播范围:在传播范围的评测上,需要考虑传播渠道、传播地域、传播范围等因素,进行评价。
(3) 传播速度:在传播速度的评测上,需要考虑新闻外宣的时效性、快速性、实时性等因素,进行评价。
学校新闻宣传报道奖励办法

高中新闻宣传报道奖励办法为了强化学校的宣传力度,鼓励科室和教师为推进我校创造良好的宣传舆论环境,拓展宣传渠道,更好的促进学校对外宣传工作的开展,特制定以下奖励制度:一、通讯报道内容:为学校各项工作的动态变化情况及开展的活动情况,体现学校的特色。
报道要保证时效性、真实性。
二、奖励范围、及标准:1、中央级报刊——《人民日报》、《中国教育报》、《中国教师报》、《人民教育》等其他中央级媒体。
500字以上稿件每篇3000元,500字以下的稿件每篇1500元。
2、省级报刊:《新华日报》《z青年报》、《z教育》等报刊头版500字以上每篇XX元,500字以下每篇1000元;其他版面500字以上800元,500字以下400元。
3、市级报刊:《z日报》头版奖励300元,其他版面200元;《z晚报》、《z广播电视报》、《z教育》每篇奖励100元。
4、县级报刊:《今日z》报300字以上100元,300字以下50元。
5、教育新闻网站:省级录用每篇100元,市级每篇50元,县级每篇20元。
6、新闻图片国家级报刊500元,省级300元,市级100元,县级50元。
7、校级刊物及校园网采稿按《XX高级中学网站管理制度》规定执行。
三、奖励原则1、兼职通讯员及各科室主任每学期完成发表在XX县教育信息网规定的篇数(全县高中校前两名)后,超出篇数实行奖励。
2、教师个人撰写通讯报道发表在以上各级媒体,每篇按相应级别奖励。
3、一篇稿件有多个作者,只按一篇稿件进行奖励;多个媒体采用同内容稿件,只以最高层次一篇奖励。
4、专业教学论文等其他非新闻类稿件,不在统计范围之内;社会新闻、猎奇、事故类突发事件报道不予奖励。
四、组织实施 1、校长办负责学校新闻宣传工作;2、强化宣传纪律,报道必须客观、真实,不得搞虚假新闻,对杜撰虚假新闻造成不良影响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实行处室一把手主任负责制,学期末学校评选出通讯报道先进个人及先进科室,并予以奖励。
温州大学对外宣传工作奖励办法【精选文档】

温州大学对外宣传工作奖励办法为了鼓励全校师生员工积极参与对外宣传工作,为学校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进一步提高学校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以推动学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范围:正面宣传报道温州大学改革、建设、发展及管理等各方面的消息、通讯、新闻照片、电视片、广播稿等新闻作品,一经国家、省、市报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采用,学校将给予作者一定奖励。
以下几类作品暂不列入奖励范围:公开发表但仅属工作总结性或调查报告之类的作品;仅提及学校或学院名称而无实质性宣传内容的作品;支付赞助费、广告费、版面费的作品;论文、纯文学作品与科普作品。
二、奖励对象:全校师生员工;校外协助参与正面宣传报道我校的新闻从业人员(城市学院、瓯江学院不参与奖励;学校专门从事新闻宣传的工作人员不参与奖励)。
三、奖励标准:学校按照媒体类别、作品发表的版面和篇幅对符合奖励范围的新闻作品给予相应的奖励。
同一新闻作品被其他媒体转载报道的或同时符合两个以上奖励标准的,奖励按高一级档次计算,不重复奖励。
(一)报刊文字新闻:1、在中央级媒体上发表的新闻作品,按以下标准予以奖励:①1000字以上的文字新闻,每篇奖励2000元;②500—1000字的文字新闻,每篇奖励1000元;③500字以下的文字新闻,每篇奖励500元。
2、在省级媒体上发表的新闻作品,按以下标准予以奖励:①1000字以上的文字新闻,每篇奖励1000元;②500—1000字的文字新闻,每篇奖励500元;③500字以下的文字新闻,每篇奖励300元。
3、在市级媒体上发表的新闻作品,按以下标准予以奖励:①1000字以上的文字新闻,每篇奖励500元;②500—1000字的文字新闻,每篇奖励300元;③500字以下的文字新闻,每篇奖励100元。
(二)电视媒体:1、在中央级媒体上发表的新闻作品,按以下标准予以奖励:①播发时间在60秒以上者,每条3000元;②播发时间在30-60秒者,每条2000元;③播发时间在30秒之内者,每条1000元。
学校对外宣传报道稿酬发放及奖励办法

对外宣传报道稿酬发放及奖励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对外宣传报道工作,提升学校的社会声誉和影响力,特制订本办法。
一、对外宣传报道稿酬发放办法(一)发放范围我校师生员工在省级以上(含省级)的媒体(含上级部门的工作简报)、有影响力的市民报上和地(市)级媒体上宣传学校建设发展所取得的成绩和经验,以及在教书育人、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管理等战线上的好人好事为主要内容的宣传稿件。
(二)发放标准1、对外宣传报道稿件奖(1)在中央级、中央部委级和省级、省厅级、有影响力的市民报纸及地(市)级党报上发表正面宣传学校的新闻稿件,稿酬分别按其报刊所付稿酬的5倍、3倍、2倍、1倍及0.5倍金额配套发放。
在相应级别的电视台、电台上播出的新闻节目,参照以上标准执行。
(2)稿件被中央级、中央部委级和省级部门的工作简报采用后,分别给予适当奖励。
2、对外宣传报道供稿奖(1)向中央级、中央部委级和省级报纸供稿,经该报记者之手发表的(未署名),则按中央级80元×5的标准奖励作者,中央部委级和省级报纸则按50元×3标准奖励作者,省厅级报纸按30元×2标准奖励作者。
(2)在省级及以上媒体发表学校形象宣传稿的,按篇幅给予300元—600元的奖励。
3、对外宣传报道组织奖经学校党委宣传部同意,约请中央、省级媒体及有较大影响力的市民报来校采访报道学校取得的成就。
报道产生的社会影响力较大,则给予有关人员100—500元的奖励。
(三)各级报纸的具体范围1、中央级报纸。
主要指《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
2、中央部委级和省部级报纸。
主要指《中国教育报》、《中国青年报》、《四川日报》等。
3、省厅级报纸。
主要指《教育导报》、《四川农村日报》等。
4、市民报。
主要指有较大影响力的《成都商报》、《成都晚报》、《华西都市报》、《天府早报》等。
5、地(市)级党报。
主要指《成都日报》、《南充日报》、《绵阳日报》、《雅安日报》等。
6、其他各类不知名、影响不大的小报或行业报,不在奖励范围。
新闻中心奖罚制度

新闻中心奖罚评比制度一、奖励制度根据学院特制定的《宣传工作管理办法》的宣传奖励标准:凡是被新闻媒体采用的反映学院工作的宣传稿件(包括宣传图片),奖励标准如下:1、国家级媒体(如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法制日报》、《中国青年报》、《中国高等教育》、《高教领导参阅》等),200字以下奖励300元,200-500字奖励500元,500-1000字奖励1000元,1000-1500字奖励1500元,1500—2000字奖励3000元,2000字以上奖励5000元。
2、省级媒体(如山东电视台、齐鲁台、《大众日报》、《齐鲁晚报》等),200字以下奖励200元,200-500字奖励300元,500-1000字奖励500元,1000-2000字奖励800元,2000字以上奖励1000元。
3、市级媒体(如,青岛电视台、泰安电视台、《青岛日报》等),200字以下奖励100元,200-500字奖励200元,500-1000字奖励300元,1000-2000字奖励500元,2000字以上奖励800元,报纸头版头条奖励1000元。
4、被校外各类具有一定影响的网站采用的信息,条目性奖励100元,文章奖励200元.5、学校媒体(如,科大报、电视台、学校网页),200字以下10元,200—500字奖励20元,500字-1000字奖励30元,1000字以上奖励100元;《科大学子》、《北极星网站》,500字以下奖励10元,500-1000字奖励20元,1000字以上奖励30元。
6、向学院网页投稿的,一经采用,将按稿件质量支付稿酬,短篇新闻5元,200~500字新闻稿件10元,500字以上理论学习心得、思想汇报、人物通讯或诗歌散文等作品20元。
二、处罚制度(一)日常纪律⑴联系方面。
①新闻中心各部部长、副部必须随时保持联系,手机开机时间:早六点到晚十二点。
②其他同学在值班当天必须保持手机开机,随时能联系到。
对外宣传奖惩机制方案

对外宣传奖惩机制方案1. 背景宣传是企业运营中非常重要的一环。
良好的宣传可以帮助企业提高知名度、品牌价值和市场占有率,增加销售量和利润。
而企业员工的表现对于宣传效果的影响也非常重要。
因此,建立一套科学完善的对外宣传奖惩机制,对于企业的长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 目的与原则2.1 目的企业对外宣传奖惩机制的建立,旨在规范员工对外宣传行为,引导员工积极参与宣传活动,提高宣传效果和员工表现,为企业创造有益的宣传环境。
2.2 原则对外宣传奖惩机制的建立应符合以下原则:•公平公正:奖惩应基于客观事实和公正标准,避免任何人为干扰和不公正行为;•激励导向:尽量采用激励机制,倡导积极向上的宣传行为;•惩罚适度:惩罚应该适度,避免因过重惩罚导致员工失去积极性;•约束有度:约束应有度,既要规范员工行为,又要让员工有一定的自由度。
3.1 宣传成果奖励对于在宣传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员工,可以根据其宣传成果给予奖励。
具体措施如下:•宣传片播出次数奖励:对宣传片播出次数排名前三的员工,给予特别奖励;•宣传稿件点击量奖励:对宣传稿件的点击量排名前三的员工,给予特别奖励;•宣传板块制作出色奖励:对宣传板块制作得出色的员工,给予特别奖励;•宣传活动收益突出奖励:对具有突出收益的宣传活动,给予员工贡献奖励。
3.2 个人表彰对于在宣传活动中表现出色的员工,企业可以在内部和外部进行表彰,具体措施如下:•内部表彰:在企业内部通过发布表彰通告、在企业内部刊物上刊登其事迹等进行表彰;•外部表彰:可以在公开场合进行表彰,如表扬信、颁发荣誉证书等,同时可以将其事迹发布到企业官网、新闻媒体、社交媒体等渠道,进行公开宣传。
对于在宣传活动中表现不佳的员工,应当进行适当的惩罚,具体措施如下:•内部警示:对于表现不佳的员工,可以通过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在内部会议上进行批评和教育等方式进行警示和纠正;•扣减奖金:对于多次表现不佳的员工,可以依照奖励方案和绩效考核标准,扣减其奖励金或绩效考核分数,甚至给予记过、降职等严厉惩罚。
外宣稿件奖励实施方案

外宣稿件奖励实施方案为了加强对外宣传工作的力度,提高外宣稿件的质量和数量,特制定本奖励实施方案。
一、奖励对象。
凡是在百度文库平台上发布的外宣稿件,经审核认定为优秀稿件的作者,均可获得奖励。
二、奖励标准。
1. 奖励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现金奖励、礼品奖励、荣誉证书等。
2. 奖励标准将根据稿件的质量、影响力、传播范围等因素进行评定,具体奖励金额和形式将由评审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
三、奖励评选。
1. 外宣稿件奖励评选委员会由相关领导、专家学者、行业知名人士等组成,负责对外宣稿件进行评选。
2. 评选标准包括稿件的创意性、表达能力、传播效果等方面的综合考量。
四、奖励程序。
1. 作者提交外宣稿件后,由平台工作人员进行初步审核,符合条件的稿件将被送交评选委员会进行评审。
2. 评选委员会将根据评选标准对稿件进行评定,确定获奖名单。
3. 平台工作人员将与获奖作者联系,确认奖励事宜并进行发放。
五、奖励宣传。
1. 平台将对获奖作者进行宣传推广,展示获奖作品,并对其进行专访报道,提升获奖作者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2. 平台将在相关媒体上发布获奖名单,并对获奖作者进行宣传报道,增强外宣稿件的影响力和传播效果。
六、奖励保障。
1. 奖励资金将由平台进行统一管理,确保奖励的及时发放和公平公正。
2. 对于评选过程中出现的争议或纠纷,评选委员会将进行公正、客观的裁决,保障奖励评选工作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七、奖励效果。
1. 通过奖励实施方案的实施,将有效激发外宣稿件创作的热情,提高稿件质量,增加优秀稿件的数量。
2. 奖励实施方案的推行将有助于提升外宣稿件的传播效果和影响力,提高外宣工作的整体水平。
总之,外宣稿件奖励实施方案的制定是为了激励外宣稿件创作者的创作热情,提高外宣稿件的质量和数量,进一步提升外宣工作的传播效果和影响力。
希望广大作者积极参与,共同推动外宣工作的发展,共创外宣工作的美好未来。
大学(学院、系部)宣传工作考核奖励办法

大学(学院、大学(学院、系部))宣传工作考核奖励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发挥大学(学院、系部)各部门、学生会、班级及个人新闻宣传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及时、准确、全面宣传大学(学院、系部)建设与发展中取得的成绩,展示大学(学院、系部)师生良好的精神面貌,提升大学(学院、系部)知名度,为全系的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条件,结合我系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考核对象为大学(学院、系部)各部门、学生会各部门、各班级;稿酬适用对象为所有发表新闻的作者;奖励适用对象为全系师生。
第三条考核、评比工作由大学(学院、系部)办公室于每年底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章稿酬第四条新闻稿费的基础发放标准:新闻稿费(原创稿件),按每条30元发放,对稿件编辑,按每篇10元发放。
第五条稿费的奖励发放:稿件每月统计一次,按照阅读量或转载量计算(就高计算),阅读量或转载量低于200的(含200),只发基础稿费,201-600之间的,每条奖励10元,601-2000的,每条奖励30元,2001-10000的,每条奖励70元,超过10001,每条奖励170元。
第三章先进集体和个人评比第六条新闻宣传的先进集体的评选:大学(学院、系部)各部门、学生会、各班级必须在每年完成3条、系宣传部(系记者团)必须在每年完成8条(官网、官微及其他媒体之间不重复计算)的前提下,才能按照新闻数量参与先进集体的评选。
第七条新闻宣传的先进个人的评选:大学(学院、系部)师生必须在每年完成3条、系宣传工作人员完成6条(官网、官微及其他媒体之间不重复计算)的前提下,才能按照新闻数量参与先进个人的评选。
第八条新闻统计办法:发布在学院媒体内每条按1.5条计算:省级媒体发布按3条算,在中央级媒体发布按6条算(各媒体之间就高计算,由作者自行提供相关材料)。
第九条以上稿件统计均为原创稿件,大学(学院、系部)各部门、学生会、各班级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好新闻报道登记和资料收集工作。
学校宣传奖励考核制度

一、目的为了提高学校宣传工作的质量和效果,激发全体师生参与宣传工作的积极性,树立良好的校园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校师生、教职工及各部门。
三、考核内容1. 宣传内容质量:宣传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否具有教育意义、文化内涵和时代特征。
2. 宣传形式创新:宣传方式是否新颖、独特,是否能够吸引广大师生的关注和参与。
3. 宣传效果:宣传活动的覆盖面、影响力以及师生参与度。
4. 宣传材料制作:宣传材料的文字、图片、视频等是否精美、专业。
5. 宣传渠道利用:是否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如学校官网、微信公众号、校园广播等。
四、考核标准1. 宣传内容质量:- 宣传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得分90-100分;- 宣传内容具有教育意义和文化内涵,得分80-89分;- 宣传内容基本符合要求,得分70-79分;- 宣传内容不符合要求,得分0-69分。
2. 宣传形式创新:- 宣传形式新颖独特,得分90-100分;- 宣传形式具有一定创新性,得分80-89分;- 宣传形式基本符合要求,得分70-79分;- 宣传形式缺乏创新,得分0-69分。
3. 宣传效果:- 宣传活动覆盖面广,影响力大,师生参与度高,得分90-100分;- 宣传活动有一定覆盖面和影响力,师生参与度较高,得分80-89分;- 宣传活动覆盖面一般,影响力一般,师生参与度一般,得分70-79分;- 宣传活动覆盖面小,影响力小,师生参与度低,得分0-69分。
4. 宣传材料制作:- 宣传材料精美、专业,得分90-100分;- 宣传材料较好,得分80-89分;- 宣传材料基本符合要求,得分70-79分;- 宣传材料质量较差,得分0-69分。
5. 宣传渠道利用:- 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得分90-100分;- 基本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得分80-89分;- 部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得分70-79分;- 未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得分0-6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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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大学对外宣传工作奖励办法
为了鼓励全校师生员工积极参与对外宣传工作,为学校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进一步提高学校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以推动学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范围:
正面宣传报道温州大学改革、建设、发展及管理等各方面的消息、通讯、新闻照片、电视片、广播稿等新闻作品,一经国家、省、市报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采用,学校将给予作者一定奖励。
以下几类作品暂不列入奖励范围:公开发表但仅属工作总结性或调查报告之类的作品;仅提及学校或学院名称而无实质性宣传内容的作品;支付赞助费、广告费、版面费的作品;论文、纯文学作品与科普作品。
二、奖励对象:
全校师生员工;校外协助参与正面宣传报道我校的新闻从业人员(城市学院、瓯江学院不参与奖励;学校专门从事新闻宣传的工作人员不参与奖励)。
三、奖励标准:
学校按照媒体类别、作品发表的版面和篇幅对符合奖励范围的新闻作品给予相应的奖励。
同一新闻作品被其他媒体转载报道的或同时符合两个以上奖励标准的,奖励按高一级档次计算,不重复奖励。
(一)报刊文字新闻:
1、在中央级媒体上发表的新闻作品,按以下标准予以奖励:
①1000字以上的文字新闻,每篇奖励2000元;
②500—1000字的文字新闻,每篇奖励1000元;
③500字以下的文字新闻,每篇奖励500元。
2、在省级媒体上发表的新闻作品,按以下标准予以奖励:
①1000字以上的文字新闻,每篇奖励1000元;
②500—1000字的文字新闻,每篇奖励500元;
③500字以下的文字新闻,每篇奖励300元。
3、在市级媒体上发表的新闻作品,按以下标准予以奖励:
①1000字以上的文字新闻,每篇奖励500元;
②500—1000字的文字新闻,每篇奖励300元;
③500字以下的文字新闻,每篇奖励100元。
(二)电视媒体:
1、在中央级媒体上发表的新闻作品,按以下标准予以奖励:
①播发时间在60秒以上者,每条3000元;
②播发时间在30-60秒者,每条2000元;
③播发时间在30秒之内者,每条1000元。
2、在省级媒体上发表的新闻作品,按以下标准予以奖励:
①播发时间在60秒以上者,每条2000元;
②播发时间在30-60秒者,每条1000元;
③播发时间在30秒之内者,每条500元。
3、在市级媒体上发表的新闻作品,按以下标准予以奖励:
①播发时间在60秒以上者,每条1000元;
②播发时间在30-60秒者,每条500元;
③播发时间在30秒之内者,每条300元。
(三)广播媒体
1、在中央级媒体上发表的新闻作品,按以下标准予以奖励:
①播发时间在60秒以上者,每条1000元;
②播发时间在30-60秒者,每条600元;
③播发时间在30秒之内者,每条300元。
2、在省级媒体上发表的新闻作品,按以下标准予以奖励:
①播发时间在60秒以上者,每条600元;
②播发时间在30-60秒者,每条300元;
③播发时间在30秒之内者,每条100元。
3、在市级媒体上发表的新闻作品,按以下标准予以奖励:
①播发时间在60秒以上者,每条300元;
②播发时间在30-60秒者,每条100元;
③播发时间在30秒之内者,每条50元。
各级各类报刊中,如在头版刊发的按相应标准的200%计算奖励;头版头条按相应标准的400%计算奖励。
新闻图片比照各级各类报刊的最低一级档次予以奖励。
(四)网站:
在我校校园网上登载宣传我校的新闻,一般不单独给予报酬,若该稿件被其他网站或新闻媒体转载,则根据具体情况按以下标准给予一定的奖励:
1、被在全国有较大影响的网站(新华网、人民网、光明网等中央级网站,不包括专题网站)转载者,每则新闻奖励300元;在浙江在线、温州网等省市网站,或在新华网浙江频道等中央级网站的子站转载的,每则新闻奖励150元。
2、被省级以上报刊杂志、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转载,比照在
市级媒体上发表的规定给予奖励。
(五)凡被中央级内部刊物(新华社内部清样、教育部简讯、科技部简报)所采用的稿件,每篇奖励1000元。
(六)凡被省级内部刊物(省委办公厅、省委宣传部、教育厅、科技厅简报以及信息纪要)所采用的稿件,每篇奖励200元。
凡经领导批阅转发的稿件按上述标准的两倍执行。
四、学校每年评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每年组织召开一次对
外宣传工作总结表彰会,表彰在对外宣传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师生
以及部门和学院。
1、各学院、部门每一季度及时告知党委宣传部发稿信息,宣传
部在办公网上予以公布,并以此作为每一学期末外宣工作奖励与评优
的依据。
2、学校将对各学院、部门全年的外宣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
作为各学院、部门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3、对当年在各级各类媒体刊发稿件的数量、质量及影响排名全
校前三的学院、部门授予外宣先进集体称号,并分别给予10000、5000、
3000元奖金。
4、对当年在各级各类媒体刊发稿件的数量、质量及影响排名前
十的师生员工,授予外宣积极分子称号(不再重复发放奖金)。
5、凡当年被给予负面报道的单位,不能参与先进集体的评比。
6、城市学院、瓯江学院不参与奖励,但参与期末评优。
五、学生采写的新闻被公开出版发行的媒体登载,除比照本规定第三条给予物质奖励外,各学院应予以适当加分;期末参与党委宣传部组织的优秀学生记者评比活动。
六、对校外协助参与正面宣传报道我校的新闻从业人员,参照本办法,给予适当奖励。
七、每年分两次进行兑奖(6月底和12月底)。
以部门为单位或个人,凭发表的报刊杂志(原件或复印件)或稿件采用通知单(加盖公章有效)和原稿(或复印件)到党委宣传部办理核实、登记及领奖手续。
八、本办法所称奖励经费由学校计划财务处拨款列支。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校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温州大学党委宣传部
2010年4月
各级新闻媒体参考目录
中央级媒体:
人民日报、人民日报海外版、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法制日报、科技日报、中国青年报、中国教育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中国新闻社、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等。
省级媒体:
文汇报、新华日报、南方周末、浙江日报、钱江晚报、今日早报、都市快报、青年时报、每日商报、教育信息报、浙江电视台、浙江人民广播电台等。
市级媒体:
温州日报、温州都市报、温州晚报、温州商报、温州大学报、温州电视台、温州市人民广播电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