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16年版)》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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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工作规范(2016年版)

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工作规范(2016年版)
近年来,狂犬病报告死亡数一直位居我国法定报告传染病 前列,给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带来严重威胁。



Rabies Virus
呈子弹状,长100-300nm,
直径约75nm。 由囊膜(Envelope)和核衣 壳(Nucleocapsid)两部分 组成。 2014年,ICTV最新分类结果明 确了14种(Species)狂犬病病 毒。
游的儿童进行暴露前免疫。
免疫程序:第 0 天、第 7 天和第 21 天(或第 28 天)分别接种 1 剂, 共接种 3 剂。
暴露前预防
1. 基础免疫
接种途径、部位和剂量:肌内注射。2 岁及以上儿童和成人于上臂三 角肌注射;2 岁以下儿童于大腿前外侧肌注射。禁止在臀部肌肉注射。
每剂 0.5ml 或 1.0ml(具体参照产品规格或产品说明书)。
暴露前预防
基础免疫
加强免疫
使用禁忌
暴露前预防
1. 基础免疫
所有持续、频繁暴露于狂犬病病毒危险环境下的个体均推荐进行暴露 前预防性狂犬病疫苗接种,如接触狂犬病病毒的实验室工作人员、可
能涉及狂犬病病人管理的医护人员、狂犬病病人的密切接触者、兽医、
动物驯养师以及经常接触动物的农学院学生等。此外,建议到高危地 区旅游的游客、居住在狂犬病流行地区的儿童或到狂犬病高发地区旅
暴露前预防
2. 加强免疫
接种途径、部位和剂量:肌内注射。2 岁及以上儿童和成人于上臂三 角肌注射;2 岁以下儿童可在大腿前外侧肌注射。每剂 0.5ml 或
1.0ml (具体参照产品规格或产品说明书)。
暴露前预防
3. 使用禁忌
对于暴露前预防,对疫苗中任何成分曾有严重过敏史者应视为接种同 种疫苗的禁忌症。妊娠、患急性发热性疾病、急性疾病、慢性疾病的

如何正确看待与处理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AEFI)

如何正确看待与处理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AEFI)

如何正确看待与处理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AEFI)近年,由于一些预防接种相关的不良信息传播,引发部分家长疫苗犹豫。

疫苗犹豫与其对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知信行状况存在一定相关关系,主要表现为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AEFI)认知、AEFI态度和疫苗接种态度的相关,其次体现在AEFI认知与疫苗安全性和有效性的信任度二者的关系上【4】,正确看待与处置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AEFI),消除其对预防接种不良影响,对接种疫苗防控疾病尤为重要。

一、疫苗接种反应发生机率极低,不必担心。

疫苗是将病毒、细菌等病原体经过灭活或减毒等方法制备而成,由于疫苗所含的成分和受种者个体的差异,少部分人在接种疫苗后可能会出现接种不良反应,但其发生率都很低,2016-2020年中国AEFI监测敏感性处在较高水平,平均报告发病率也仅有42.26/10万,且均以一般反应为主,严重异常反应极其罕见【5-9】,因此大家不用担心。

二、接种疫苗后发生AEFI,并非都与疫苗本身因果关联。

预防接种后发生的怀疑与预防接种有关的反应或事件叫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AEFI)。

这些反应或事件与疫苗接种存在时间关联性,不一定与疫苗本身有因果关系。

按(AEFI)发生原因将其分为以下五类:一是不良反应,包括一般反应和异常反应;二是疫苗质量事故;三是接种事故;四是偶合症;五是心因性反应【1】。

三、影响疫苗接种安全性有三方因素,受种者个体因素也是主要原因之一。

接种疫苗后出现了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发生的原因需要通过客观地、科学地、实事求是地调查、讨论、诊断,从三方面分析查找原因:(一)疫苗方面,疫苗工艺、毒株、纯度与均匀度、成分等可能影响疫苗质量的因素;(二)接种操作过程中接种对象不正确、禁忌症把握不严、接种剂量途径部位错误、疫苗储存运输不当、不安全注射等不规范操作;(三)受种者健康状况,既往患病史、疫苗过敏史、家族遗传病史、免疫功能不全、药物使用史、精神因素等。

近年国家相继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疫苗贮存与运输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对疫苗从生产、流通到接种全流程工作进行了严格要求,接种管理的设施、设备实现信息化,疫苗质量安全得到保障,接种差错事故大幅减少。

接种试题2018

接种试题2018

2018年岚山区预防接种全员培训试题岚山区乡镇(街道)姓名:得分:一、单选题(请在题后括号内填写正确选项)1.下列关于AEFI,说法错误的是(AD )。

A.除一般反应(如单纯发热、接种部位红肿、硬结等)外的AEFI均需调查。

B.县级疾控机构对需要调查的AEFI,应当在接到报告后48小时内组织开展调查,收集相关资料。

C.县级疾控机构应在调查开始后3日内初步完成AEFI个案调查表的填写,并通过中国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络直报。

D.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接到AEFI报告后,对需要进行调查诊断的,交由受种者现住址所在地的县级疾控机构组织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专家组进行调查诊断。

2.某预防接种门诊某疫苗剂次1-5月份接种情况如下,则5月份累计应种人数为(C )。

A.201人B.204人C.213人D.210人3.对于一名外地迁入的免疫史不详的周岁儿童,应如何安排接种?( A )A.检查是否有卡介苗接种后的卡疤,若有则不再接种卡介苗,其他疫苗重新接种B.均按未接种疫苗对待,重新按免疫程序接种C.不再进行基础免疫接种D.仅对脊髓灰质炎疫苗进行全程补服4.为保障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系统数据的安全,正确的数据备份方式是(D )。

A.应用程序的使用科室自行备份B.单位信息中心备份C.省级信息管理平台备份D.除在使用客户端的电脑上备份外,还要通过移动存储设备备份,并存放在不同地点5.外省儿童在山东省内居住时间3个月以下,省平台查询不到信息的,应通过以下哪个功能进行接种登记?( A )A.临时接种B.异地接种C.新增受种者D.迁入接种6.冷链室应当干燥通风,保障供电,配备,能满足冷链温(湿)度监测系统数据传输需要。

( A )A.有线网络B.无线网络C.UPS D.便携式计算机7.省内流动儿童在流入地居住时间3个月以下,应如何对其进行接种和记录?( D )A.暂不接种,回原居住地后再接种B.实施接种,接种记录仅登记到接种证上,不录入信息系统C.实施接种,接种记录登记到接种证上,儿童信息个案迁入本地并进行登记D.实施接种,接种记录登记到接种证上,信息系统进行异地接种登记8.接种区域面积不少于接种门诊总面积的( B )。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贯彻实施新修订《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通知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贯彻实施新修订《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通知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贯彻实施新修订《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已撤销),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16.06.13•【文号】食药监药化监〔2016〕74号•【施行日期】2016.06.1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药政管理正文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贯彻实施新修订《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通知食药监药化监〔2016〕7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局:国务院修订的《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16年4月23日公布实施。

为贯彻落实《条例》,规范我国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严格规范疫苗销售和采购行为疫苗生产企业对其生产、配送的疫苗质量依法承担责任。

向我国出口疫苗的境外疫苗厂商应当在我国境内指定一家代理机构,统一销售该厂商进口的全部疫苗,代表该厂商履行《条例》规定疫苗生产企业的全部责任。

该机构应当向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备案要求见附件。

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将备案信息在其政务网站公开。

疫苗生产企业只能将用于预防接种的第二类疫苗销售给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含承担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能的市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销售活动应当严格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称药品GSP),切实加强疫苗的有效期管理,防止过期疫苗进入使用环节。

生产血液制品和进行临床研究所用疫苗,使用者可直接向疫苗生产企业采购,生产企业应严格审核,并做好销售记录。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通过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采购疫苗。

第一类疫苗的疫苗计划、分发供应管理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执行。

第二类疫苗采购计划由接种单位提出,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汇总后逐级提交至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通过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组织全省集中采购,确定中标的生产企业、品种、规格、价格。

预防接种服务规范解读

预防接种服务规范解读

A
预防 接种 操作
注射剂型疫苗的使用 ④使用含有吸附剂的疫苗前,应当充分摇 匀。使用冻干疫苗时,用一次性注射器抽 取核稀实释液,告沿知疫苗瓶现内场壁缓慢预注防入,轻记轻录 摇接荡种,使疫询苗问充分溶疫解苗,避免接出种现泡沫观。察 ⑤对开象启\注记射录时,勿管使理消毒剂接操触作活疫苗预。约
⑥如不能立即用完,应盖上无菌干棉球冷 藏。当疫苗瓶开启后,活疫苗超过半小时、 灭活疫苗超过1小时未用完,应将剩余疫苗 废弃。
A
预防 接种 操作
注射剂型疫苗的使用
①将疫苗瓶上部疫苗弹至底部,用75%乙醇 棉核球实消毒开告启知部位。现场 预防 记录 ②接在种乙醇挥询发问后将注疫射苗器针头接斜种面向下观插察入 疫对苗象瓶的液记面录下吸取管疫理苗。 操作 预约
③吸取疫苗后,将注射器的针头向上,排 空注射器内的气泡,直至针头上有一小滴疫 苗出现为止。
建立的儿童预防接种个案信息,根据预
防接种记录核实受种对象。
• 主动搜索流动人口和计划外生育儿童中
的受种对象。
接种前的工作
通知 家长 监护

• 采取口头预约、书面预约、电话联 •通 家 监人系 通 通 告知 长 护知、知知手、接儿机广种童领购疫短播疫监取进苗信通苗护(知的人微、种或信公类受准接器)示、种备种材告 告 时者知 知 间;、 等 、准 药 器邮 方 地备 品 械件 式 点,
• 做好室内清洁,使用消毒液或紫外线消毒,并
做③好预消防毒接记录种。服务时间、咨询电话。
• 接种人员穿戴工作衣、帽、口罩,双手洗净。
•④在科预普防宣接种传场资所料显。著位置公示相关资料,包括
核实 接种 对象
• 接种工作人员应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卡 (簿)或儿童预防接种个案信息,核对受 种者姓名、出生日期及预防接种记录,确 定本次受种对象、接种疫苗的品种。

《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16版)》最新解读

《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16版)》最新解读


如果儿童未按照上述年龄及时完成接种,应根据补种通用原则和每种疫苗的具体补种要求尽 早进行补种。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补种通用原则
未完成规定剂次接种的≤14岁儿童补种原则:
1.未曾接种:按照各种疫苗具体补种原则规定的接种间隔和剂次进行补种。
2.未完成剂次:只需补种未完成的剂次,无需重新开始全程接种。 3.优先保证儿童及时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全程接种, 当遇到无法使用同一厂家疫苗完成全程接种情况时,可使用不同厂家的 同品种疫苗完成后续接种(含补种)。 疫苗使用说明书中有特别说明的情况除外。 4.2007年国家扩大免疫规划后按照各种疫苗具体的补种原则部分进行。
年(月)龄
8月 9月 18月 2岁 3岁 4岁 5岁 6岁
HepB BCG IPV OPV DTaP DT MR MMR
JE-L
MPSV-A MPSV-AC
HepA-L JE-I
HepA-I
一般原则
(一)起始免疫年(月)龄:是指可以接种该剂次疫苗的最小接种年(月)龄。 (二)儿童年(月)龄达到相应疫苗的起始接种年(月)龄时,应尽早接种,推荐的年龄之前
严禁皮下或肌肉注射。
皮内注射用卡介苗(卡介苗,BCG)
3.补种原则
(1)未接种卡介苗的<3月龄儿童可直接补种。
(2)3月龄~3岁儿童对结核菌素纯蛋白衍生物(TB-PPD) 或卡介菌蛋白衍生物(BCG-PPD)试验阴性者,应予补种。 (3)≥4岁儿童不予补种。 (4)已接种卡介苗的儿童,即使卡痕未形成也不再予以补种
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16年版修改后第一章组织机构人员及职责第二章疫苗使用管理第三章冷链系统管理第四章预防接种服务第五章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及处理第六章接种率监测第七章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针对传染病的监测与控制第八章实验室管理第九章资料管理第十章督导考核与评价附件一临时预防接种点的基本设置要求附件二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参考标准附件三预防接种工作相关表格附件四名词释义缩略语修改前未修改未修改未修改未修改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与事故的报告的处理接种率和免疫水平监测未修改资料管理督导考核与评价实验室管理第十一章附录预防接种门诊参考标准预防接种技术操作要点常见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诊治原则几种主要疫苗针对传染病的监测与控制工作要点预防接种工作相关表格201602根据一些新的文件技术方案信息系统建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技术规范等进行了调整部分文字和概念修改县cdc乡镇卫生院接种单位03根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下称条例疫苗分为两类

2016年标准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损耗系数

2016年标准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损耗系数

《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16年版)》 第四章预防接种服务 4.1预防接种前准备工作 4.1.4.1 按受种对象人次数的1.1倍准 备相应规格的注射器材。
注:依据《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16年版)》整理 各类疫苗损耗系数标准来源于
《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16年版)》 第二章疫苗使用管理 3.1第一类疫苗计划 3.1.1.5 ……疫苗耗损系数参考:单 人份疫苗1.05,2人份疫苗1.2,3人份疫苗1.5,4人份疫苗2.0, ≥5人份疫苗2.5。
注射器损耗系数标准来源于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损耗系苗 2.5 IPV灭活脊灰疫苗 1.05 麻疹疫苗 1.2 麻风疫苗 1.05 麻腮风疫苗 1.05 注射器 1.1 疫苗 疫苗 乙肝疫苗 百白破疫苗 白破疫苗 乙脑疫苗 A群疫苗 A+C群疫苗 甲肝疫苗 耗损系数 1.05 1.05 2.0 1.05 2.5 1.05 1.05

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16版)

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16版)

预防接种工作服务(2016版)1 预防接种分类:常规接种、临时接种、群体接种、应急接种。

1.1 常规接种常规接种是指接种单位按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疫苗使用指导原则、疫苗使用说明书,在相对固定的接种服务周期时间内,为接种对象提供的预防接种服务。

1.2 临时接种在出现自然灾害、控制疫苗针对传染病流行等情况,开展应急接种、补充免疫或其他群体性预防接种时,按应急接种、补充免疫或群体性预防接种方案,在适宜的地点和时间,设立临时预防接种点,对目标人群开展的预防接种服务.1.3 群体性预防接种群体性预防接种是指在特定范围和时间内,针对可能受某种传染病威胁的特定人群,有组织地集中实施的预防接种活动。

补充免疫(原称为“强化免疫”)是一种较常采用的群体性预防接种形式。

1.4 应急接种应急接种是指在传染病疫情开始或有流行趋势时,为控制传染病疫情蔓延,对目标人群开展的预防接种活动。

2.预防接种服务形式和周期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人口密度、服务半径、地理条件和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等情况,合理规划和设置接种单位,或按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相关规定实施。

2.1 定点预防接种2.1.1 预防接种门诊2.1.1.1城镇地区原则上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应当设立一个预防接种门诊,服务半径不超过5公里,实行按日(每周≥3天)预防接种。

22.1.1.2 农村地区原则上每个乡(镇)卫生院至少应当设置1个预防接种门诊,服务半径不超过10公里,实行日、周(每周1~2天)预防接种。

2.1.2 村级接种单位农村地区根据人口、交通情况及服务半径等因素,设置覆盖1个或几个行政村的定点接种单位。

村级接种点每月应当至少提供2次预防接种服务。

2.1.3 产科接种单位设有产科接种单位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新生儿出生时首针乙肝疫苗及卡介苗的预防接种服务。

2.1.4 其他接种单位主要指成人接种门诊、狂犬疫苗接种门诊等2.2 入户预防接种交通不便的边远山区、牧区、海岛等地区,可采取入户方式进行预防接种。

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培训PPT课件

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培训PPT课件

风疹疫苗
上臂外侧三角肌下缘附着处
皮下注射
第30页/共38页
接种剂量/剂次 酵母苗16岁以下5μg/0.5ml, CHO苗10μg/1ml、20μg/1ml* 0.1ml 1粒
0.5ml 0.5ml 0.5ml 0.5ml 30μg/0.5ml 100μg/0.5ml.
0.5ml
30
• 接种时严格执行安全注射。 • (1)接种前方可打开或取出注射器具。 • (2)在注射过程中防止被针头误伤。如被污染的注射针头刺伤,应按照有关要求处置。 • (3)注射完毕后不得回套针帽。应将注射器具直接投入安全盒或防刺穿的容器内,或者用截针器毁型后,
人次数+加强免疫每剂次疫苗接种剂量×加强免疫人数) • 疫苗使用量按下述公式计算: • (1)疫苗年使用量=(基础免疫使用量+加强免疫使用量+特殊免疫使用
量)-上年底库存量 • (2)基础免疫疫苗年使用量=(出生儿童数+流动儿童数+漏种儿童数)
×每剂次剂量×免疫次数×损耗系数 • (3)加强免疫疫苗年使用量=加强年龄组人口数之和×每剂次剂量×免疫
种A群流脑疫苗的时间间隔不得少于3个月; • (3)已接种2剂或2剂以上A群流脑疫苗者,接种A+C群流脑疫
苗与接种A群流脑疫苗最后1剂的时间间隔不得少于1年; • (4)按以上原则接种A+C群流脑疫苗,3年内避免重复接种
11
第11页/共38页
• 疫苗使用计划 • 疫苗损耗系数=疫苗使用数÷(基础免疫每剂次疫苗接种剂量×基础免疫
9
第9页/共38页
• 未完成脊灰疫苗免疫程序的儿童,4岁以下儿童未达到3剂次(含强化免疫等),应补种完成3剂次。4岁以 上儿童未达到4剂次(含强化免疫等),应补种完成4剂次。

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16年)

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16年)

3
剂的间
隔应≥60天
。8 未完成基础免疫的14岁内儿童应尽早进行补种。
冰箱冷藏室内。
☞对6不属于麻本次疹的受疫种者苗,向复儿童种家长可或其使监护用人做含好说麻服解疹释工疫作。苗成份的其它联合疫苗,如麻疹
2021/8/14
7
使用规定(二)
7如需同时接种两种以上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应在不同部位接 种,并严格按照接种要求进行接种。严禁将几种疫苗混合吸入 1支注射器内接种。2种减毒活疫苗如未同时接种,应至少间隔 4周再接种。
无预防接种证、卡或接种证明的要及时补建、补种。
接种3剂次;脊灰疫苗口服4剂次,前3剂次为基础免疫,第4剂次 1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在接收第一类疫苗或者购进第二类疫苗时,应当进行查验,审核疫苗生产企业、疫苗批发企业的资质,
并索取由药品检验机构依法签发的生物制品每批检验合格或者审核批准证明复印件(要有企业印章);
8 未完成基础免疫的14岁内儿童应尽早进行补种。在补种时掌 握以下原则:
未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儿童,按照免疫程序进行补种。 未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规定剂次的儿童,只需补种
未完成的剂次。
2021/8/14
8
疫苗
接种年(月)龄
接种 剂次
接种部位
接种途径
接种剂量 /剂 次
备注
乙肝疫苗
0、 1、 6月 龄
2
上臂三角肌附着处
肌内注射
1/4 0.5ml
0.5ml
第 1、 2剂 次 间 隔 7- 10天 2剂 次 间 隔 ≥ 6个 月
注:1、CHO疫苗用于新生儿母婴阻断的剂量为20μg/ml。 2、未收入药典的疫苗,其接种部位、途径和剂量参见疫苗使用说明书。 3、我省在过渡阶段仍保留6岁时第3剂 次麻疹疫苗接种,具体接种要求不变。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加强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管理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发〔2016〕26号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加强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管理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发〔2016〕26号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加强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管理的通知正文:----------------------------------------------------------------------------------------------------------------------------------------------------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加强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管理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发〔2016〕2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预防接种工作是预防、控制乃至消灭传染病最经济、安全和有效手段,是我国贯彻落实“预防为主”卫生工作方针成效最显著、影响最广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我国自开展预防接种工作以来,有效控制以致消除、消灭了一些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传染病。

但是,近期个别地区暴露出的问题,提示预防接种工作管理亟待规范加强。

近期,国务院公布了新修订的《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条例》。

为进一步规范基层预防接种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合理规划预防接种服务模式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人口密度、服务半径、地理条件和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等情况,合理规划和设置接种单位。

原则上,城镇每个街道至少应当设置1个预防接种门诊,服务半径不超过5公里;在农村地区实行以乡镇为单位集中接种模式,农村每个乡镇至少应当设置1个预防接种门诊,服务半径不超过10公里。

服务半径超过以上标准的地区,应当根据情况增设预防接种门诊或者接种点。

交通不便的边远山区、牧区、海岛地区,通过加强乡镇卫生院流动服务,或在保证服务质量前提下设置村级接种点,采取定点与入户巡回相结合的方式,提高预防接种的可及性。

新建城区、居民区、开发区应当及时增设接种单位。

二、统筹安排预防接种服务周期城镇地区预防接种门诊应当尽量采取日接种服务方式,农村地区预防接种门诊应当采取日、周接种方式,有条件的地区应当根据服务需求,在周末提供半天接种服务。

国家疾控局综合司、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23年版)的通知

国家疾控局综合司、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23年版)的通知

国家疾控局综合司、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23年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3.11.30
•【文号】国疾控综卫免发〔2023〕17号
•【施行日期】2023.11.30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传染病防控
正文
国家疾控局综合司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关于印发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23年版)的通知
国疾控综卫免发〔2023〕1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疾控局、卫生健康委,中国疾控中心、中华预防医学会: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有关要求,进一步强化预防接种规范化管理,提升预防接种服务质量,国家疾控局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对《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16年版)》进行了修订,形成《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23年版)》。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23年版)
国家疾控局综合司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2023年11月30日。

预防接种服务规范

预防接种服务规范

12
(一)预防接种管理-接种通知与接种单位
通知方式
• 预约 • 通知单 • 电话 • 手机短信 • 网络 • 广播 • 乡村医生
通知内容
• 接种疫苗的种类 • 接种时间 • 接种地点 • 接种门诊电话 • 相关要求
接种单位
• 预防接种门诊 • 预防接种站 • 村级接种点:偏远地 区 • 山东省:考虑到接种 安全性和信息录入及 时性等,不采取入户 巡回接种方式
0-14岁儿童
国家免疫规划特殊人群免疫程序服务对象
按照实施方案(应急免疫、群体性免疫)确定人群
第二类疫苗服务对象
按照说明书或接种指南确定的对象,自愿自费
3
二、服务内容
预防接种管理
预防接种
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 应处置
4
(一)预防接种管理-建卡、建档
规范要求 及时为辖区内所有居住满3个月的0~6岁儿童建立预防接
告知接种疫苗的种类、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
22
领取或购进疫苗
接种单位根据各种疫苗受种人数计算领取或购进疫苗数 量,做好疫苗领发登记。
运输疫苗的冷藏箱(包),应根据环境温度、运输条件、 使用条件放置适当数量的冰排。 冷藏箱(包)中疫苗的放置
底层:脊灰减毒活疫苗、含麻疹成分疫苗、甲肝减毒活疫苗、乙 脑减毒活疫苗等放在冷藏箱(包)的底层。 中层:卡介苗放在中层,并有醒目标记。 上层: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乙肝疫苗、脊灰灭活疫苗等严禁 冻结,要放在冷藏箱(包)的上层,不能直接接触冰排。 其他疫苗按照使用说明规定的温度,参照上述要求放置。
省流入)或临时登记(外省流入) 同ຫໍສະໝຸດ 将接种记录登记到接种证上6
预防接种卡(大卡)&信息系统个案

《预防接种工作规范》(修订)解读20170406下载

《预防接种工作规范》(修订)解读20170406下载

修订过程 (三)
• 2014年3月,CCDC组织讨论常规免疫接种率算法。 • 2015年5月,CCDC汇总卫生部疾病控制专家咨询委员会免疫规划分 委会委员对《规范》反馈意见。卫生部疾控局组织专家讨论《规范》 (修订稿)。 • 2016年5-6月,根据修订后的《条例》和两局委落实《条例》通知。 中国CDC组织讨论、修订。 • 2016年7月,国家卫计委征求各省卫计委意见 • 2016年9月,国家卫计委征求卫计委各司局意见 • 2016年11月,国家卫计委主任办公会专题讨论 • 2016年12月6日,国家卫计委正式颁布《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16 年版),同时颁布《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2016 年版)》
主要修订 人员
• 国家卫计委疾控局、免疫处领导 • 免疫规划咨询专家 – 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专家委员会免疫规划分委会专家 – 原卫生部免疫规划专家咨询委员会部分专家 • 中国CDC及免疫中心、病毒所、传染病所相关专业人员 • 部分省卫生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人、免疫规 划所(科)长及业务骨干等
遇到无法使用同一厂家疫苗完成全程接种情况时,可使用不同厂 家的同品种疫苗完成后续接种(含补种)。疫苗使用说明书中有 特别说明的情况除外。 • 各疫苗的补种原则详见《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 (2016年版)》
第二类疫苗的使用规定
根据国家制定的第二类或疫苗使用说明书接种 第二类疫苗。 • 受种者或其监护人在知情同意的情况下,可以自愿自费 选择第二类疫苗。 •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和第二类疫苗在接种时间上有冲突的, 原则上应优先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 • 但在特殊情况下,用于预防紧急疾病风险的非国家免疫 规划疫苗,如狂犬病疫苗、黄热病疫苗或其他需应急接 种的疫苗,可优先接种。

新生儿乙肝疫苗、卡介苗接种技术规范标准

新生儿乙肝疫苗、卡介苗接种技术规范标准
感染年龄
变成HBV携带者的机率
出生
90%
1~6月龄
80%
7~12月龄
60%
1~4岁
35%
较大儿童和成人
10%
乙肝感染年龄与变成携带者的机率
四、常见知识问答
(二)如果孩子第一针打的酿酒疫苗,第二和第三针打的其他的,会导致不良反应率会提高吗? 使用汉逊酵母的乙肝疫苗,或者是酿酒酵母,或者是CHO的,一般情况三针都是用同一种疫苗。如果特殊情况可以互换,为什么可以互换呢?最后的产品都是表达的表面抗原,只是用什么载体表达有区别,最后的产品还是一样。三种疫苗有一个区别,利用汉逊酵母,或者利用酿酒酵母的,用于母婴阻断是用10微克,而用CHO苗是用20微克,是有区别的。
血管性水肿
过敏性紫癜
一般反应--局部反应
临床表现 接种局部红肿,伴疼痛
处置原则 直径<15mm 一般不需任何处理 直径15~30mm 早期(24小时内)冷敷, 后期(24小时后)热敷 直径>30mm 及时到医院诊治
*
二、乙肝、卡介苗疫苗相关知识
(六)卡介苗免疫程序与接种方法 1、接种对象及剂次:出生时接种1剂。 2、接种部位和接种途径:上臂外侧三角肌中部略下处,皮内注射。 3、接种剂量:0.1ml。 严禁皮下或肌肉注射。 (七)卡介苗接种禁忌症 1.已知对该疫苗所含任何成分过敏者。 2.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和发热者。 3.免疫缺陷、免疫功能低下或正在接受免疫抑制治疗者。 4.患脑病、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 5.患湿疹或其他皮肤病患者。 6、早产儿、低体重儿暂缓接种
地区
检测单位
检测时间及频次
补种时间
城区
宜昌市疾控中心接种门诊

一起未遵守预防接种工作规范接种疫苗的案例分析

一起未遵守预防接种工作规范接种疫苗的案例分析

498Chin J Hemorh.2019;29(4) doi:10.3969/j.issn.l009-881X.2019.04.032一起未遵守预防接种工作规范接种疫苗的案例分析顾静,陈涛(苏州高新区卫生监督所,江苏苏州215011 )摘要:该文通过对一起未遵守预防接种T作规范接种疫苗的分析与思考,对我国基层医疗机构管理上、行政执法部门 监管上提出建议。

关键词:预防接种管理;行政处罚中图分类号:R197.2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881X(2019)04-0498-02《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16年版)》m要求,从事预 防接种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由县级及以上各级疾病预防控 制机构(疾控机构)指定,并明确其责任区域。

接种单位 应具备下列条件: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件;具有经过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预防接种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的 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护士或者乡村医生;具有符合 疫苗储存、运输管理规范的冷藏设施、设备和冷藏保管制 度。

承担预防接种的人员应当具备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 师、护士或者乡村医生资格,并经过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组 织的预防接种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1案情简介舆情监测发现有网络信息投诉某区卫生院疑似出现接种过期疫苗事件。

2019年01月16、17日,某区卫生和计 划生育局卫生执法人员立即对该卫生院进行现场检查,从 “省预防接种个案信息系统”平台该单位账号中调取受种 儿童陆某某的接种记录。

记录显示:接种疫苗为麻风,接 种日期为2018年7月19日,疫苗批号为20161261-2,接种 医师为杜某某。

遂即索取了该批号的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 证,发现该疫苗有效期至2018年6月1日,显示该儿童接种 的麻风疫苗已过期,引起执法人员的高度重视。

据此,区局于2019年1月18日受理立案,针对发现的上 述问题进一步调查取证,确认该卫生院分别通过省疫苗管 理系统(网络系统平台)和纸质手工登记疫苗明细账两套 系统进行疫苗出入库管理。

预防接种单位和接种人员管理办法

预防接种单位和接种人员管理办法

XX省预防接种单位和接种人员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我区预防接种单位和接种人员管理,依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2016年修订版)》(以下简称条例)和《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16年版)》(以下简称规范)等法规和规范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预防接种单位是指从事预防接种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由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定,并明确其责任区域或任务。

预防接种从业人员是指从事预防接种和服务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预防接种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件;(二)具有经过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的预防接种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护士或者乡村医生;(三)具有符合疫苗储存、运输管理规范的冷藏设施、设备和冷藏保管制度。

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城镇医疗卫生机构应当设立预防接种门诊。

建设标准见附表。

第四条预防接种单位性质根据接种对象、服务形式和周期,可分为预防接种门诊、村级接种单位、产科接种单位、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门诊和成人接种门诊。

预防接种门诊、村级接种单位和产科接种单位是指凡承担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管理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门诊是指承担狂犬病暴露规范处置和疫苗及被动免疫制剂注射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成人接种门诊是指为成人实施预防接种的医疗卫生机构。

第五条预防接种单位由所在地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依照条例和规范规定,根据人口密度、服务半径、地理条件和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等情况指定。

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拟从事预防接种的单位、人员、房屋布局、设施设备等情况进行验收和定期考核管理。

第六条医疗卫生机构通过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考核验收后,可以在指定区域内对规定的服务对象实施预防接种服务工作,未通过考核验收的预防接种单位不得从事预防接种工作。

第七条县级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根据传染病监测和预警信息,为了预防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需要在本行政区域内部分地区进行群体性预防接种、应急接种和临时接种。

群体性预防接种指在特定范围和时间内,针对可能受某种传染病威胁的特定人群,有组织地集中实施的预防接种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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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详细解读了《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16年版)》,该规范是预防接种工作的重要指导文件。规范涵盖了预防接种的各个方面,包括部门机构职责、疫苗使用管理、冷链系统管理、预防接种服务管理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其中,疫苗使用管理部分详细介绍了疫苗的分类、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种类及接种对象、接种剂次及间隔等关键信息。与旧版相比,新版规范在多个方面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如调整了部分章节结构,更新了疫苗种类和接种程序,以更好地适应当前预防接种工作的需求。此外,规范还强调了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及处理、接种率监测、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针对传染病的监测与控制等重要环节,以确保预防接种工作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实验室管理部分的加入,也进一步提升了预防接种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总的来说,新版预防接种工作规范为预防接种工作提供了更为全面、细致的指导,有助于保障公众健康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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