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剩男现象法经济学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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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剩男现象法经济学思考

摘要:农村剩男是我国社会中一个特殊群体,与城市中的“剩女”不同,他们是被迫不能进入婚姻的。在婚姻市场性别比例失衡、严重的婚姻挤压和高额的结婚成本的综合作用下,农村剩男的婚恋状况不容乐观。结婚是婚姻市场中的交易行为,应当受到法律的规制,而法律调控是规范市场秩序的重要手段。运用法律手段促进婚姻市场性别比例平衡,缓解对农村剩男的婚姻挤压,抑制婚姻价格不断增长的趋势,对农村剩男问题的解决有着积极作用。

关键词:农村剩男;法经济学;法律对策

中图分类号:D9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ki.16723198.2016.25.058

国家卫计委发布的《中国家庭发展报告2015》指出,剩男主要集中在农村,并且农村的剩男比例远高于城镇。据统计,到2020年,预计20―45岁男性将比女性多3000万人左右。这意味着农村未婚男性将越来越难找到结婚对象,并将剩余一部分男性迟延结婚或终身不婚。

1农村剩男的婚恋概况

“剩男”是社会对大龄未婚男性的统称,而对于剩男年

龄的界定却没有统一的观点。《2010中国人婚恋状况调查报告》将剩男的门槛界定为30岁。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分析,我国农村30岁以上男性的未婚比例为6.09%。当然,这并不是说这些人都不能正常进入婚姻,但足可见农村剩男数量之庞大。

2014年11月,荆楚网报道了对湖北农村光棍的调查,该报道显示在湖北罗田大河岸镇的村庄中大约每4户就有一户是光棍。按照当地农村的风俗习惯,23岁还没有结婚就离终身光棍不远了,而仅有1600人的月山庙村23岁以上未婚男性就有100多人。

2015年6月,中国青年报刊发的一则新闻指出,河北省南部农村几乎村村有20多个未婚男青年,甚至出现了多个小伙排队跟同一姑娘相亲的情况,有人经过4年“几十次”相亲仍未“脱单”,有的村子在两三年内仅有一两家办喜事。

2016年7月,澎湃新闻网报道了甘肃省张掖农村的婚恋调查,该报道指出按照张掖市山丹县的市场情况,娶个媳妇至少要花费60万元,全家人不吃不喝要攒6年。有的村子一家仨光棍,还有的人结婚一年媳妇就跑了。

这些新闻报道仅仅是我国农村剩男婚恋状况的一个缩影。可见,无论是东部、中部还是西部,农村剩男恐慌已经成为全社会密切关注的民生问题。笔者认为,农村剩男是基于客观条件的限制而被迫不婚的,是真正“被剩下的男性”,

并且大多数人有可能成为终身不婚者。农村剩男的婚恋形势和生存环境十分严峻,并将对社会的稳定发展产生消极影响。

2农村剩男产生原因的法经济学分析

农村经济发展滞后,农民经济收入微薄是农村剩男产生的根本原因,但是农村发展落后是一个长期的基本国情,可能需要一代人或几代人的努力才能完全改变。对于农村剩男产生具体原因的法经济学分析,将有助于我们厘清问题的关键,进而提出应对之策略。

2.1城乡经济发展失衡,女性人口流失加剧

近三十年来,虽然我国农村的经济社会有了巨大发展,但是城乡发展不均衡的形势一直没有得到缓和。随着城市经济发展的加速,城市廉价劳动力供应不足且劳动力价格日益增长,而农村剩余劳动力数量庞大且价格低廉,于是农村劳动力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逐渐向城市的第二、第三产业转移。城乡间劳动力的流动带来了大量人口的迁徙。据统计,从2000年到2010年的十年间,我国城镇人口增加了2亿多人,而乡村人口减少了1.3亿人。来城市务工的大多是未婚青年,由于对城市生活的向往,加之常年在城市务工已经适应城市生活,其中一部分人便产生了定居城市的想法。而对于收入微薄的农民工来说,男性定居在城市的成本远远高于女性。女性农民工可以通过与城市居民结婚来获得在城市生

活,而男性农民工则要积攒十几年甚至几十年的收入才能购买一套城市住房,而且不稳定的收入也常常使得定居城市成为奢望。因此,男性农民工到了适婚年龄只能返回农村寻找结婚对象,极大地缩小了择偶圈。如此“一留一回”加剧了农村“男多女少”的尴尬局面,农村女性人口的大量流失破坏了农村婚姻市场的平衡,农村剩男队伍在适婚女性“供不应求”的局势下也自然而然地不断壮大。

2.2传统婚恋模式单一,男性婚姻挤压严重

从全国婚姻市场来看,“剩男”仅是待婚大军的一部分,另一部分是我们经常听闻的“剩女”一族。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全国25-29岁未婚女性的比例达21.62%,30-39岁未婚女性的比例达5.35%。从数据上来看,“剩男”与“剩女”的命题存在诸多矛盾,而事实上“剩女”的存在恰恰是农村剩男产生的源头。美国法经济学家波斯纳认为,女性选择配偶的标准主要在于男性的经济能力和忠诚度。我国传统婚恋模式――“男高女低”恰好与这一观点契合,即女性在选择配偶时更倾向于选择比自身条件优越的男性,而男性认为比自身条件差一点的女性更容易被驾驭。法经济学理论将婚姻市场中的男女按照个人能力和素质的优劣划分

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男女双方在基于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前提下作出选择,往往能够成功结合的是“优男-良女”、“良男-中女”、“中男-差女”。于是“优女”因对配偶的要求

高于“优男”而被剩下,“差男”因条件达不到“差女”的要求而被剩下。这种梯度选择的婚恋模式造成了男性的婚姻挤压现象。在城市中无法寻得合适配偶的男性,自然将目标转移到农村女性身上,而大量农民工进城为双方的结合创造了条件。农村男青年普遍经济贫困、学历不高,在与城市男青年的婚姻博弈中难以胜出,因而只能默默承受这种婚姻挤压造成的恶果。

2.3婚姻市场消费过度,男方结婚成本太高

近些年,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物价飞涨,婚姻的市场价格也在逐步攀升。根据时下婚姻的标配,结婚的基本费用包括:新房、汽车、彩礼、家电、婚宴、婚车等费用。据调查,河南省农村结婚新房的价格一般在15万元以上,若在县城购买新房,则需花费27万元以上。这还不包括“天价彩礼”和其他零散费用。据新闻报道,甘肃省泾川县农村2010年结婚彩礼只有八九万元,而2013年就涨到了十六七万元。这些费用按照农村的习俗全部应当由男方或男方家庭承担。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2015年我国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仅为11422元。在经济欠发达的农村地区,男方家庭难以承受动辄几十万的结婚费用,因而有的男方父母不得不举债为儿子办婚礼,甚至部分地区还出现了“因婚致贫”的现象。结婚成本不断升高并不完全因为房屋和其他生活必需品的

市场价格的自然增长,而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女方及女方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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