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关于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实施方案
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完善人才培养方案的实施意见方案
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完善人才培养方案的实施意见方案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完善人才培养方案的实施意见方案摘要:为全面贯彻《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思政1号文件精神,适应我省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提高各专业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学生就业,经研究决定开始启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完善工作。
本次完善后的人才培为全面贯彻《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思政1号文件精神,适应我省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提高各专业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学生就业,经研究决定开始启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完善工作。
本次完善后的人才培养方案适用于2016级及其以后各年级,其他按原方案执行。
现就完善人才培养方案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高度重视人才培养方案的完善工作人才培养方案是人才培养工作的总体设计和实施方案,是安排教学内容、组织教学活动的基本依据。
人才培养质量是学校生存与发展的生命线,人才培养方案则是影响人才培养质量的首要和决定性环节,也是培育学校办学特色和核心发展力的基础环节。
要从学校生存与发展的高度重视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完善工作,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和教育厅关于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的要求,积极调查和认真研究,形成科学的、高质量的人才培养方案,为进一步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推进学校快速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二、完善人才培养方案的基本要求1、深入社会调研,主动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在确定专业服务方向和教学内容时,既要立足当前,又要面向未来;既要从地方经济的实际出发,又要重视世界新技术的发展。
要从产业背景、企业需求、岗位典型工作任务、毕业生及用人单位、行业职业标准、人才市场等多个方面展开调研工作。
利用灵活多样的调研方式,准确把握行业企业与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具体要求,为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提供坚实的依据。
要依据行业、企业技术标准及国际通行的职业资格标准,针对区域经济发展需求,与行业企业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开发专业标准、技能标准和评价标准,使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与区域产业发展需求相吻合。
教务处关于《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实施方案
教务处关于《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实施方案为了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提高学生素质,教务处决定对我校的《人才培养方案》进行修订。
修订工作的实施方案如下:一、确定修订的目标1.针对当前社会和行业需求,修订《人才培养方案》,确保学生毕业后具备符合市场需求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2.优化课程设置,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人才。
3.强化专业特色与学科交叉,培养具备多元综合能力的人才。
二、成立修订工作组1.由教务处组织成立《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组,负责修订工作的具体实施和进度监控。
2.修订工作组由教务处主任担任组长,各学院教务主任或教学副院长担任成员,确保修订工作的全面性和专业性。
三、调研与分析1.修订工作组成员对国内外相关高校的人才培养方案进行调研和比较研究,获取国内外人才培养的最新发展趋势和理念。
2.通过对当前就业市场需求的分析,了解各行业对人才的要求和关注点,以便制定《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方向。
四、制定修订方案1.在了解调研结果的基础上,修订工作组制定具体的修订方案,明确修订内容、目标和时间节点。
3.在保证必修课程的基础上,增加选修课程,并结合学生的兴趣和发展方向,增加个性化课程设置。
五、广泛征求意见1.发布修订方案的通知,要求各学院、教师和学生对修订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
2.召开各学院、教师和学生代表座谈会,听取意见和建议,对修订方案进行适当调整。
3.教务处按照修订方案的原则,综合吸纳各方意见,最终确定修订方案。
六、修订方案的实施和推广1.修订后的《人才培养方案》经校教务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及时向全校师生发布,确保大家了解修订内容和方向。
2.各学院根据修订方案,及时调整和优化课程设置、教学组织和考核方式,确保修订方案的实施。
3.教务处建立跟踪评估机制,对修订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调整修订方案。
七、修订方案的宣传和培训1.通过教学大会、学术交流等形式,宣传修订方案的背景、目标和主要内容。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修)定与审批实施规定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修)定与审批实施规定基于就业导向、能力本位的五年制高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开发从下发专业(方向)《(人才)市场需求调研表》开始,针对专业所面向的行业、企业和岗位群进行市场调研;通过对工作任务和行动领域等主要内容的职业分析,提炼出典型工作任务和职业行动能力;通过对学习领域和学习情境为主要内容的《课程标准》设计,获得工作过程系统化的学习领域课程或课程模块;按照工作过程导向、技能提升顺序和知识学习逻辑三者有机统一的思路,构建以工作过程为导向的模块化课程体系;制订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经过行业专家、职教专家论证后修订,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文广新局)审批及报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备案。
整个开发流程紧紧围绕“职业能力”这一核心来进行,并形成过程开放、流程封闭的开发环路,周而复始,持续改进。
相关程序如下:1.学校教务处制订并下发专业《人才市场需求调研表》,采用问卷、访谈、研讨等方式,调研成果主要有《问卷调查统计分析表》、《企业组织架构图》、《职业岗位资质说明书》、《人才供求信息报告》、《市场调研报告》等。
2.系部统筹各教研室安排所有本专业教师进行专业人才市场调研,市场调研是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开发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主要包括行业调研、企业调研、人才市场需求调研、高职院校同类专业调研等。
调研内容主要包括专业人才结构现状、人才供求状况、企业组织架构和专业发展趋势,职业岗位对知识、技能和态度的要求、相应职业资格要求、学生就业去向等。
各位本专业教师应参与调研并按时完成各自的调研报告。
3.《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或滚动修订是整个专业(方向)开发工作的整理、融合环节,要按照规范性、实用性和发展性的原则要求进行编制或修订。
由学校分管校长组织相关专业负责人及专业骨干教师,从学校、专业和学生实际出发,按照工作过程导向、技能提升顺序和知识学习逻辑三者有机统一的思路进行合理安排。
4.对制订或修订的《人才培养方案》初稿组织行业专家、职教专家、召开论证会,本专业教师应全员参与,提出修改意见、提出有价值的建议及论证方案实施的可行性。
大学关于制定人才培养方案的管理规定(修订)
大学关于制定人才培养方案的管理规定(修订)人才培养方案是保证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规格的重要文件,是组织教学过程、安排教学任务、确定教学编制的基本依据。
为保证人才培养方案的权威性和科学性,稳定教学秩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人才培养方案制定的工作程序(一)教务处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方针政策和学校的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办学特色等,提出制定(修订)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及基本要求,经征求各学院(教学部)及有关部门意见,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后,报主管校领导批准,下发至各学院(教学部)。
(二)各学院(教学部)根据教务处提出的原则意见和基本要求,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论证、制定(或修订),并报教务处审核。
(三)教务处审核后提交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讨论审议,审议通过后执行。
第二条人才培养方案应包括的主要内容(一)专业介绍:包括专业名称、学制、授予学位、培养目标、培养要求、学生应获得的专业知识和能力、主干学科、核心课程、相近专业等。
(二)总时间分配:包括学历、实践环节安排、教学进程、考试安排等。
第三条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修订)的工作要求(一)人才培养方案的全面修订工作按学校统一部署和要求进行。
(二)制定(修订)人才培养方案时,专业所在的各学院负责与相关的课程归属部门进行充分协商、论证,依据专业培养目标合理设置课程,分配课时,优化课程结构。
(三)各专业若需进行人才培养方案的整体修订,应提交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的论证材料,说明本次修订的指导思想、目的、调整背景、参考资料及与原方案的比较分析。
并于每年的3月31日前完成,报学校审批。
逾期未提交的,仍执行原人才培养方案。
(四)人才培养方案在执行过程中,确有必要进行局部调整时,由各学院(教学部)根据社会、经济和科学技术的新发展对人才培养的要求,详细论证调整理由,并填写《人才培养方案调整审批表》,履行审批手续后方可进行调整。
(五)审批后的人才培养方案所列各门课程、各教学环节、学时、开课学期、考试安排,开课部门和任课教师等均不得随意改动。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实施工作方案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实施工作方案一、背景与意义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科技的不断进步,对于专业人才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加。
为了更好地适应国家发展的需求,学校需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修订,以适应时代的要求,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提高教学质量。
本工作方案的制定旨在明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实施的各项任务,提高师生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的认识,确保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顺利进行,全面提升学校教学质量。
二、修订方案制定流程1. 制定组织:确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任组长,成员包括教务处负责人、相关教学管理人员、专业教师代表等。
2. 调研和分析:通过开展听取意见调查、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等方式,收集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形成调研报告,为修订提供依据。
3. 修订方向确定:根据调研结果,明确修订方向和重点,充分考虑社会需求、行业趋势、学科发展等因素,确定修订目标。
4. 制定初版:由专业领导小组会商,启动修订工作,初步形成修订方案,具体包括专业设置、课程设置、实习实训、毕业要求等内容。
5. 征求意见:向全校教师和学生公开征求意见,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形成征求意见反馈报告。
6. 修改完善:根据征求意见反馈报告,对初版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形成最终修订方案。
7. 审批发布:最终修订方案报学校相关部门审批,审批通过后,正式发布并执行。
三、实施指导与监督1. 广泛宣传:通过多种形式宣传修订后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包括网站发布、学校公告、宣讲会等方式,使全校师生充分了解新方案内容。
2. 落实执行:各教学单位负责实施方案内容,包括调整课程设置、改进实习实训环境、加强教学质量监控等。
3. 监测评估:建立健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执行的监测和评估机制,定期对培养方案实施效果进行评估,掌握各项指标的达成情况,及时调整完善。
四、工作保障与措施1. 沟通协调:建立修订方案的反馈机制,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修订方案的顺利实施。
制(修)订人才培养方案指导意见精选全文
精选全文完整版(可编辑修改)制(修)订人才培养方案指导意见人才培养方案是人才培养的总体设计和实施蓝图,是教育教学的纲领性文件,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规格和质量的重要保证,是学校组织一切教学活动和从事教学管理的主要依据,是学校的教学思想和教学理念的集中体现。
人才培养方案具有相对稳定性,同时又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适时进行调整修订。
经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研究,确定普宁职业技术学校制(修)订人才培养方案指导意见如下:一、制(修)订依据(教职成[2020]8号)。
1.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若干意见》2.教育部人社部财政部《关于实施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的意见》(教职成[2015]9号)。
3.专业人才需求调研报告。
二、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的精神,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质量为核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的办学思想,加强校企之间的深度合作,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目标,以深化办学模式、培养模式、教学模式和评价模式改革为重点,以推进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为核心,构建具有地方专业特色的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体系。
三、基本原则(1)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必须与行业、企业合作,以行业、企业全面调研为基础,全面、准确把握本专业毕业生的就业岗位和岗位群,针对岗位对知识、能力和素质的要求,增强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活动的岗位针对性和适应性,适当考虑岗位相关性和迁移性,使毕业生能够较快适应岗位要求,并具有一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2)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必须努力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把工学结合作为重要切入点,探索工学交替、任务驱动、项目导向、顶岗实习等有利于增强学生能力的教学模式,教学过程注重实践性、开放性和职业性,抓好课程实训、校内综合实训、顶岗实习三个关键环节,全面推进“教、学、做”一体化课程教学模式。
关于修订本科培养方案和指导性教学计划的工作意见
关于修订本科培养方案和指导性教学计划的工作意见2011年8月教务处培养方案和指导性教学计划是学校人才培养理念和培养模式的重要载体,是人才培养规格和教学质量保证的重要文件,是组织教学过程、安排教学任务的基本依据。
现就修订本科培养方案和指导性教学计划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着眼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科学技术进步对拔尖创新人才的现时和未来需要,坚持以人才培养为根本,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主线,不断探索和建立符合高等教育客观规律、具有中国特色和清华风格的教育教学体系,努力把各种办学优势转化为人才培养质量的优势,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的整体质量,促进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
本科教育是学校培养“高素质、高层次、多样化、创新性”拔尖创新人才的基础。
本科教育要保持和发展“厚基础、重实践、求创新”的培养特色,继续实施并完善通识教育基础上的宽口径专业教育,教育引导学生成长为崇尚科学、追求真理、德才兼备、勇于担当、具有国际视野与创新能力的治学、治业、治国英才。
二、基本原则1. 科学规范与继承发展相结合。
培养方案修订应符合人才培养规律和学科发展逻辑,做到科学、系统和规范。
同时,还要继承已有的历史经验和传统,更要具有一定的前瞻性,能够主动适应未来经济社会发展和科学技术进步的人才需求。
2. 以明确的培养目标和培养要求统领修订工作。
各院系要在广泛调研、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根据学校总体培养目标和本科教育定位,结合相关产业和领域的发展趋势和未来人才需求,研究确定本专业的具体培养目标和规格要求。
培养目标要反映本专业的人才培养定位和特色,培养规格要界定本专业毕业生知识、能力和素质的基本要求。
深入研究本专业培养目标和培养要求的实现途径,科学规划培养方案的课程体系和各项教学活动。
3. 坚持加强基础教育,保持基础坚实的优势。
建立人文教育与科学教育并重的基础平台,保证人文社会科学基础、数学和自然科学基础及各类学科基础课的基本学时,充分认识文化素质教育在提高学生全面素质、培养创新人才中的基础性地位,力求扎实的基础知识、多元的文化视野和敏锐的思维方式协调发展,培养学生在宽广的学科视野中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及解决问题的能力。
专业实施性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修订管理办法
专业实施性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制(修)定办法专业实施性人才培养方案是学校最基本的教学文件,是实现培养目标和组织教学工作的主要依据;课程标准是学校实施课程教学工作,统一课程教学质量标准的主要依据。
制(修)订科学、合理的专业专业实施性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是搞好专业建设,加快学校发展的关键。
为了加强对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的宏观管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的要求,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能力为本位,以学生为主体,立德树人,促进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创新,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使中等职业教育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培养的要求。
二、专业实施性人才培养方案的制(修)定(一)专业实施性人才培养方案的内涵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分指导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专业实施性人才培养方案。
指导性人才培养方案由教育部或全国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省教育厅制定和颁发。
实施性人才培养方案由学校按照指导性人才培养方案及有关行业和职业对人才规格的要求制定。
实施性人才培养方案由以下部分组成:专业名称、入学要求、学习年限、培养目标与规格、职业岗位导向与职业资格、职业能力分析、课程结构、专业主干课程、指导性教学安排、专业教师任职资格、专业教研室建设建议、实训(实验)装备基本标准、实施建议、学习评价建议、有关教学说明。
(二)实施性人才培养方案制(修)定原则1.坚持以就业为导向,面向社会、面向市场。
广泛开展社会调查,注重分析和研究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特别要关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本专业领域技术的发展趋势,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职业岗位能力的要求,确定专业培养目标、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
2.坚持德育为先的原则。
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引导学生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加强以爱岗敬业、诚实守信为重点的职业道德教育。
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说明
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说明为了更好的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职教办学理念,适应社会需求,做大做强我校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结合我校实际,在原有人才培养方案的基础上进行修订。
一、修订目的突出人才培养方案的实用性和针对性,反映我校职业教育的特色,更好的贴近市场需求、贴近学生认知特点,为培养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较强实践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符合一线技能型人才市场需求的职业技术人才。
二、修订原则1.以江苏省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指导性人才培训方案为依据,修订我校实施性人才培训方案。
2.突出办学特色,继承和发扬教学改革成果。
因材施教,充分考虑职业教育对象的特点。
适应市场,准确定位,突出“综合职业能力+特长”。
3.淡化学科、突出能力培养。
把学生能力培养贯穿在教学的各个环节之中“厚基础、强技能”。
课程内容坚持“必须为本,够用为度”的原则,加大课程整合力度,突出针对性和实用性。
4.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处理好社会需求与实际教学工作的关系。
从就业岗位所需能力出发,演绎出知识、能力、素质结构,明确培养学生应掌握的知识和所应具有的实践能力。
5.控制理论教学学时,加大实践教学培养力度,强化实践能力。
加大实训力度和专业教学结合力度,增强岗位适应能力。
6.坚持统一性和灵活性相结合。
立足于本区域专业行业发展,结合实际,在课程设置、教学环节和学时安排等方面灵活处理。
三、修定办法1.本次主要修订内容:因我校师资结构情况以及结合学生认识特点,现将原来第一学期的机械常识4课时调整到第三学期,第三学期的电工技术基础6课时调整第一学期,第一学期和第三学期总学时做相应的调整,其他学期课程,学时安排均不变。
岗位及职业能力划分更明确更具休。
2.修订工作分为三个阶段:从布置此项工作开始到系部初步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再由教务处和领导小组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和审核,提出修改意见后,再次修改,最后由教务处汇总整理。
3.系部骨干教师发挥了积极性和创造性,通过问卷调查、市场调研等多种途径更新知识观念,了解岗位需求,多次修改,字斟句酌。
学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与修订实施办法
学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与修订实施办法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是学校实现专业培养目标的总体设计,是安排教学内容、组织教学活动、实施教学管理、确定教学编制的基本依据,也是保证教学质量的基本教学文件。
依据《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结合我专业教学实际,对统一制定和修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基本原则1.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广泛开展社会调查,注重分析和研究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特别要关注市场经济和本专业领域技术的发展趋势,努力使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具有鲜明的时代特点。
同时,要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妥善处理好社会需求与教学工作的关系,处理好社会需求的多样性、多变性与教学工作相对稳定性的关系。
2.坚持德、智|、体、美等方面的全面发展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必须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正确处理好德育与智育、理论与实践的关系,正确处理好传授知识、培养能力、提高素质三者之间的关系,需注重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实现教学工作的整体优化,切实保证培养目标的实现。
3.突出应用性和针对性要以适应社会需求为目标,以培养技术应用能力为主线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基础理论教学要以应用为目的,以必需、够用为度,以讲清概念、强化应用为教学重点;专业课教学要加强针对性和应用性,注重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
同时,应使学生具备一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4.加强实践能力培养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做到理论与实践、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相结合,能力培养要贯穿教学全过程,增加实训I、实践的时间和内容,减少演示性和验证性实验,增加设计性和综合实验,实训课程可单独设置,以使学生掌握从事专业领域实际工作的基本能力和基本技能。
5.贯彻产教融合思想产教融合是培养技术应用性专业人才的基本途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和实施过程应主动争取企事业单位参与,充分利用社会资源,积极创造条件与企事业单位共同制定和实施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管理办法
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与实施管理,根据《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9]1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修订本办法。
第二条人才培养方案是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的顶层设计和实施方案,是保证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规格与特色的纲领性文件,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根本遵循,是安排教学内容、组织教学活动及落实人才培养过程及其他环节的基本依据。
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与修订、执行和变更是我校重要的教学管理制度,必须按严格的规范和程序进行。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三条人才培养方案实行校院两级管理。
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负责对人才培养的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问题进行研究与论证,审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教务处是人才培养方案的直接管理部门,在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的指导下,具体负责协助和指导学院制订培养方案,验收学院培养方案执行情况,受理学院培养方案变更申请。
第四条学院是人才培养方案管理的主体,在学院领导和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的指导下,实行人才培养方案专业负责人负责制。
学院根据学校人才培养方案指导意见,由专业(系)负责人负责组织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论证、执行、评价,并根据实际提出培养方案变更申请。
第三章制订与修订第五条基本原则(一)坚持育人为本,促进全面发展全面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传授基础知识与培养专业能力并重,强化学生职业素养养成和专业技术积累,将专业精神、职业精神和工匠精神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
(二)坚持标准引领,确保科学规范以职业教育国家教学标准为基本遵循,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在课程设置、教学内容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强化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科学性、适应性和可操作性。
(三)坚持遵循规律,体现培养特色遵循职业教育、技术技能人才成长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处理好公共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学历证书与各类职业培训证书之间的关系,整体设计教学活动。
大学学院人才培养方案管理办法
XXXX学院人才培养方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人才培养方案是学校教学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是体现学校定位、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首要环节,为进一步加强对人才培养方案的管理,维护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和执行的严肃性,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人才培养方案是学校教学工作运行的基础,要保持一定的稳定性。
其制(修)订、执行和变更必须按照严格的规范和程序进行。
第二章人才培养方案的制(修)订第三条根据《高等教育法》第三十四条,人才培养方案由院系部自主制订,教务处负责统组织。
第四条制(修)订时间1、各院系部在申报新专业前,应制订出该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
2、学校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形势或学科专业需要,适时提出全面制(修)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意见。
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在一个人才培养周期(即一届学生从入学到毕业)后,可根据需要作一次全面修订。
第五条制(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工作程序1、教务处提出制(修)订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及日程安排,经主管校长批准后,下发各院系部。
2、各院系部应根据文件要求,以专业为单位,成立由部门领导、教研室主任和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5-7人组成的工作小组。
工作小组负责人才培养方案的调研、起草、论证、报批等具体工作。
3、教务处负责人才培养方案校级论证审核,组织召开教学委员会。
4、教学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报主管校长签发执行。
第三章人才培养方案的执行第六条经学校批准的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由教务处和各院系部组织执行。
第七条人才培养方案确定的教学任务,任何部门、教师、教学管理人员不得拒绝和影响其执行。
教学任务按学科专业性质和业务范围由相关院系部归口承担,教务处负责教学任务的划分和协调管理。
第八条每学期人才培养方案执行程序如下:1、每学期期末,教务处组织各院系部确认下一学期人才培养方案执行计划。
2、教务处下发教学任务书,各院系部负责教学任务分解、落实承担。
3、教务处完成排课、选课、下发教学聘书等工作,形成课程表。
4、任课教师接到教学聘书后,根据教学大纲内容填写《XXXX学院教学进度计划表》,经院系部批准提交教务处备案。
学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定期修订制度
学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定期修订制度学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定期修订制度是高校教育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定期修订可以及时跟进社会发展的变化和高校教育的需求,保持培养方案的科学性和先进性。
下面,我将从修订频率、修订程序和修订内容三个方面进行阐述。
首先,学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应定期进行。
定期修订的频率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一般可分为每三至五年进行一次。
这是因为,学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一方面需要紧跟社会发展的步伐,及时调整培养目标、培养模式和课程安排等内容;另一方面,高校教育政策和相关法规也在不断发生变化,需要及时更新到培养方案中。
定期修订的频率能够保证培养方案的科学性和先进性,促使学校与社会需求紧密结合,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
其次,学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程序应规范。
修订程序一般包括需求调研、方案制定、征求意见、专家评审和最终批准等步骤。
在需求调研阶段,学院应主动了解企业和社会对人才需求的情况,以及其他高校培养方案的经验及教育政策的变化;方案制定阶段,学院根据调研结果制定新的培养方案,包括培养目标、课程设置和实践教学等内容;征求意见阶段,学院应向校内外教师、学生、校友和企业等相关方面征求意见,以提高培养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专家评审阶段,学院应组织相关专家对新方案进行评审,以确保其科学性和先进性;最终批准阶段,学院领导对修订后的方案进行最终批准,确保修订工作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最后,学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内容应包括多个方面。
首先,修订内容应涉及培养目标的更新和调整。
学院需要根据社会需求和教育政策的变化,调整培养目标,使其符合当下社会和经济的发展需求。
其次,修订内容应涉及课程设置和教学方法的改进。
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和教育理念的不断更新,学院需要及时调整课程设置和教学方法,保持其与时俱进的特点。
再次,修订内容应包括实践教学环节和外部实习的安排。
学院应在修订过程中注重增加实践教学的时间和数量,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方案
“景德镇陶瓷大学2014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方案人才培养方案是培养目标、基本规格以及培养过程和方式的总体设计,是学校保证教育质量的重要文件,是组织教学过程、安排教学任务、确定教学编制的基本依据。
2014年以来,国务院、教育部发布了《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关于引导部分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文件,为贯彻落实有关文件精神,适应高等教育发展新常态,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2014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完善)工作。
现提出以下工作方案:一、修订范围:全校2017年现有的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含所有专业方向)。
二、修订要求:各学院(教学部)开展此次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完善)工作重点要对目前已执行六个学期课程的开出情况(含实验实训等实践教学环节)、课程授课计划与课程教学大纲的匹配度、学生学习达成度情况的自查工作并提交自查分析和整改报告。
自查分析和整改报告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1、现有专业人才培养定位如何体现学校办学定位;2、现有运行情况及效果的总结;3、课程设置合理性及是否满足学生毕业要求;4、调整的思路;5、课程教学大纲是否齐备;6、在同一专业类下设的相近专业,要说明其差异性和特色,并设计好专业基础课打通培养的人才培养方案。
另外,此次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完善)工作实行教学院长(主任)负责制。
三、主要工作:1、开展此次培养方案的完善要结合新一轮教育部审核评估工作要求,围绕学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以“培养效果与培养目标的达成度、办学定位和培养目标与社会需求适应度、教师和教学资源对学校人才培养保障度、教学质量保障体系运行的有效度、学生和用人单位的满意度”五个度为主线,组织各学院(教学部)对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认真组织调研与研讨,提出适合本学院专业的教育思想与理念。
在修订(完善)人才培养方案的过程中,要广泛征求兄弟院校、同行专家、专业教师以及用人单位的意见,要熟悉国家、社会对本专业人才培养的要求,要主动吸收用人单位部门共同研讨符合应用型人才培养的人才培养方案,并开展人才培养方案的论证工作;2、对现行人才培养方案执行情况效果进行分析。
关于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意见
关于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意见各系: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是实现学院人才培养目标规格和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的纲领性文件,是学院办学理念和特色的具体体现。
为了适应社会发展对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的新要求,学院启动2016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为提高学院专业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凝练人才培养特色奠定基础。
现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提出以下规定和意见: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结合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在2012年颁布的《高等职业学院专业教学标准》(试行)中关于专业的培养目标与规格、课程体系与核心课程(教学内容)等文件精神,以“工学结合”为主要教学模式,因材施教,注重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培养,更新人才培养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凝练专业特色。
二、基本原则(一)“职业导向的原则”坚持以职业为导向培养人才是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办学的基本要求,也是职业教育区别于本科教育的根本属性。
针对当前我省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发展方式发生深刻转变、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推进、经济结构经历深刻调整的情况,各专业教育教学既要主动适应区域发展、行业经济和社会建设的需要,也要遵循高等职业教育的教育教学规律,明确本专业适应的职业和职业岗位(群),确定本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
(二)“能力本位的原则”正确处理“基本知识、基本能力、基本素养”三者间的关系,基本能力(技术技能)的培养是中心,基本知识和基本素养要围绕基本能力(技术技能)展开。
要把行业技术标准、职业岗位任职要求、职业资格标准融入课程标准,将职业能力的培养和职业资格教育有机结合。
要注重培养学生熟练应用专业技能,使其经过训练养成技术素养,具有对本专业领域的新知识、新方法、新技术和新工艺学习能力和发展潜能,具备一定的创新意识。
培养方案修订工作计划
一、前言为了适应新时代教育改革的要求,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满足社会对高素质人才的需求,我校决定对现有培养方案进行修订。
本计划旨在明确修订工作目标、步骤、时间安排和责任分工,确保修订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
二、修订工作目标1. 优化课程体系,提高课程质量,确保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
2. 强化实践教学,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3. 完善学生评价体系,全面评估学生综合素质。
4. 增强培养方案的灵活性,适应不同学生的个性化发展需求。
三、修订工作步骤1. 调研阶段(第1-2周)- 组织召开教师座谈会,了解教师对培养方案的看法和建议。
- 收集学生反馈意见,了解学生在课程设置、实践环节等方面的需求。
- 调研国内外相关专业的培养方案,借鉴先进经验。
2. 方案起草阶段(第3-4周)- 根据调研结果,结合学校实际情况,起草新的培养方案初稿。
- 组织专家评审,对初稿进行审核和修改。
3. 讨论与修改阶段(第5-6周)- 将修改后的方案提交至各教学单位讨论,收集意见和建议。
- 根据讨论结果,对方案进行进一步修改和完善。
4. 正式发布阶段(第7-8周)- 完成最终修订的方案,报学校教务处审核。
- 通过学校网站、公告等形式发布修订后的培养方案。
5. 实施与跟踪阶段(第9-12周)- 组织各教学单位实施新的培养方案。
- 定期跟踪培养方案实施情况,收集反馈意见,及时调整。
四、时间安排- 2023年X月第1周至X月第2周:调研阶段- 2023年X月第3周至X月第4周:方案起草阶段- 2023年X月第5周至X月第6周:讨论与修改阶段- 2023年X月第7周至X月第8周:正式发布阶段- 2023年X月第9周至X月第12周:实施与跟踪阶段五、责任分工- 校教务处:负责统筹协调修订工作,组织专家评审,审核方案。
- 各教学单位:负责组织教师讨论,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实施新的培养方案。
- 学生工作部:负责收集学生反馈意见,组织学生参与修订工作。
运城学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制度
运城学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制度院教字〔2011〕9号人才培养方案是学校人才培养的总体设计和实施方案,是组织教学过程,安排教学任务,确定教学编制的基本依据,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环节。
为加强和完善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管理,进一步规范我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修订工作,制定本制度。
一、人才培养方案是学校开展教学工作的基本文件,其制订、修订、执行和调整修改,必须按严格的规范和程序进行。
二、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修订原则1、制订、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必须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主动适应社会、经济和科技发展的需要,夯实基础,拓宽专业,加强实践性教学环节,注重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培养适应社会、经济和科技发展需要的各类高级应用型人才。
2、制订、修订人才培养方案要遵循教育教学的基本规律,坚持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和综合提高的原则,使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要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强烈的爱国心和社会责任感、健全的心理和健康的体魄,以及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本领。
3、制订、修订人才培养方案要以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为指导,在人才培养模式、教学管理模式、课程体系和课程内容优化、教学方法和评价方式改革等方面积极探索,并充分体现。
4、各专业培养方案格式要统一,课程名称要规范准确,符合专业设置的课程名称和要求。
5、人才培养方案要保持相对稳定性,原则上每四年全面修订一次,必要时每两年修订一次。
三、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修订的程序1、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或修订,应在主管院长领导下,由教务处组织进行,各专业所在系具体负责。
2、教务处提出制订、修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以文件形式发至各系。
3、各系根据指导意见的要求,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对本系所设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进行修订,并写出修订报告。
4、各系组织专家对本系各专业拟定的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审议、修改,经系务会审定后报教务处。
5、教务处组织专家审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各系根据专家审议意见修改定稿后报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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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实施方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是围绕一定人才培养目标而对学生在校期间的教育、教学、学习、训练等活动进行设计和实施的规划;是学校组织教学、实施教学管理、培养适应社会实际需要人才的重要依据;是学校对教学质量进行监控和评价的基础文件。
为贯彻《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皖政[2014]81号),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内涵建设,将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贯穿于人才培养工作各个环节,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凸显办学特色,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现就2015年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安排如下:
一、主要任务
(一)深化教学改革,整合教学资源,优化课程体系。
(二)准确定位培养目标,巩固教学模式,增强专业竞争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三)以就业为导向,将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贯穿于人才培养工作各个环节,凸显办学特色,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四)规范人才培养方案内容,使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表述更加具体、明确、实用和切实可行,各教学环节更加完善,尤其是加强实训教学体系建设。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要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现代企业优秀文化理念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强化学生职业道德和职业精神培养。
同时,要重视学生全面发展,推进素质教育,增强学生自信心,满足学生终身学习和可持续发展需要。
(二)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科学定位人才培养目标。
要跟踪市场需求变化,主动适应和服务区域、行业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及时调整人才培养方向和目标定位。
要从职业岗位分析入手,对职业岗位能力进行分解,结合职业资格标准,明确一般职业能力和核心职业能力,并围绕核心职业能力的培养和形成,科学构建专业课程体系。
(三)突出实践能力培养,创新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
以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为载体,创新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优化实践教学环节设计,突出教学过程的实践性、开放性和职业性,促进专业与产业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对接、职业教育与终身学习对接,以强化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
(四)积极推进教学标准化建设,创新人才培养质量评价体系。
要积极邀请和聘请行业一线专家参与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和论证,指导课程开发和教学标准化建设。
定向培养的专业要与行业企业一起制订人才培养方案。
要根据专业技术领域和职业岗位(群)的要求,参照职业资格标准,积极推进专业标准、课程标准建设。
要更新教学质量评价标准,引入社会和用人单位评价机制,将过程控制和目标控制有机结合起来。
要根据行业实际情况,要求学生参加相应的技术技能等级考核、职业资格认证,落实“双证书”(即毕业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或毕业证书与技能等级证书)制度。
(五)坚持统一性和灵活性相结合,实施分类指导。
负责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的同志,要认真学习、研究国家、行业、部门和学校的相关规定,同时,各专业根据学校和专业的实际情况和办学优势,在课程设置、教学环节和学时安排等方面可以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和机动性,以便发挥特长,形成特色,形成“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特”的错位发展优势。
三、需要修订的人才培养方案的专业
系部根据近几年招生情况,确定需要修订的专业。
四、课程体系设计
课程体系的构建应以技术能力形成和综合素质的培养为主线,培养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必要的相关技能是课程内容的重心所在。
修订的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课程体系由公共课程、职业基础课程、职业核心课程、职业拓展课程和综合实践五大模块构成。
1、公共课程:由通识课和公共选修课组成,其中通识课占总学时的20%,公共选修课占总学时的3%。
(1)通识课程:开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48课时第一学期开设)、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64课时第二学期开设)、形势与政策(32课时,分四学期讲座形式开设)、就业指导(共36课时,第四或第五学期开设)、计算机应用基础(64 课时,第一学期开设)、体育(108课时,开设学期为第一、二、三学期)、心理健康教育(32课时,开设学期为第一学期,其它学期以讲座形式进行),军事课(32课时,开设学期为第一学期,以新生军训形式进行)。
(2)选修课程:选修课分为专业选修课和公共选修课,专业选修课应以专业群或以系部为基础开设;课程由系部确定,建议开设2-3门;公共选修课面向全院学生开设,主要以讲座形式进行,课程建议为:应用文写作、沟通技巧、演讲与口才、文学欣赏、普通话、诗词欣赏等。
具体课程选择由系部确定1-2门。
2、四大模块的课程由各系根据所属专业的培养目标进行设计:
(1)职业基础课程:是指职业所需掌握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术能力方面的课程。
占总课时的15%。
(2)职业核心课程:是指符合生产实际要求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术能力方面的课程。
要求实现课程设置的综合化和教学内容的实例化,占总课时的25%。
(3)职业拓展课程:是指为学生就业后可持续发展或拓展就业职业提升专业知识和专业技术能力方面课程。
建议以专业选修课形式体现。
占总课时的7%。
(4)综合实践:是指如顶岗实习、工学交替等综合集中实践课程。
占总课时的约30%。
3、以“必须、够用”为度,进行课程整合,去除与职业能力关系不大的教学内容,避免内容的交叉和重复,从课程名称上体现职业教育特点。
这次修订的重点是要求改变观念,整合优化课程,凸显与岗位典型工作任务紧密和有指导意义的应用知识与技能培养课程,将系统的理论性的知识课程精化、整合于应用知识与技能课程之中,有些理论性过强的课程可以压缩甚至精减。
核心观念是围绕岗位典型工作任务来设计学习课程。
如果该专业为校企合作办学专业应把企业文化和企业合作开发课程纳入教学计划。
五、课时总数及课时安排
1、三年制专业总课时在2600—2800节,每学期周课时24-28节,每学期以20周计算,教学周数以教学进度表为准,考试1周,机动一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