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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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二、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2、《房屋登记办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4、《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
5、《广州市城镇房地产登记办法》。
【收件资料】
【办理部门】土地房产交易所
【办理窗口】增城市荔城街光明西路108号市国土房管局一楼大厅
【办理时限】自收件窗口立案受理,领取受理收据之日计算15个工作日【收费标准】
四十三、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2、《房屋登记办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4、《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
5、《广州市房地产抵押登记管理条例》;
6、《广州市城镇房地产登记办法》。
【收件资料】
【办理部门】土地房产交易所
【办理窗口】增城市荔城街光明西路108号市国土房管局一楼大厅
【办理时限】自领取受理收据之日计起18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四十四、在建工程抵押权预告登记【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2、《房屋登记办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4、《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
5、《广州市房地产抵押登记管理条例》;
6、《广州市城镇房地产登记办法》。
【收件资料】
【办理部门】土地房产交易所
【办理窗口】增城市荔城街光明西路108号市国土房管局一楼大厅
【办理期限】自领取受理收据之日起1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四十五、预购商品房涂销抵押登记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2、《房屋登记办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4、《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
5、《广州市房地产抵押登记管理条例》;
6、《广州市城镇房地产登记办法》。
【收件资料】
【办理部门】土地房产交易所
【办理窗口】增城市荔城街光明西路108号市国土房管局一楼大厅【办理时限】自收件窗口立案受理,领取受理收据之日计算3个工作日【收费标准】不收费
四十六、预购商品房注销登记(退房)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2、《房屋登记办法》;
3、《广东省城镇房地产转让条例》;
4、《广州市城镇房地产登记办法》。
【收件资料】
【办理部门】土地房产交易所
【办理窗口】增城市荔城街光明西路108号市国土房管局一楼大厅【办理时限】自领取受理收据之日起3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四十七、在建工程涂销抵押登记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2、《房屋登记办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4、《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
5、《广州市房地产抵押登记管理条例》;
6、《广州市城镇房地产登记办法》。
【收件资料】
【办理部门】土地房产交易所
【办理窗口】增城市荔城街光明西路108号市国土房管局一楼大厅【办理时限】自收件窗口立案受理,领取受理收据之日计算3个工作日【收费标准】不收费
四十八、商品房预售款划拨
【办理依据】
《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
【收件资料】
【办理部门】土地房产交易所
【办理窗口】增城市荔城街光明西路108号市国土房管局一楼大厅【办理时限】自收件窗口立案受理,领取受理收据之日计算5个工作日【收费标准】
备注:同一项目不同预售证需分别提交上述资料。
四十九、监控专户销户
【办理依据】
《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
【收件资料】
【办理部门】土地房产交易所
【办理窗口】增城市荔城街光明西路108号市国土房管局一楼大厅
【办理时限】自收件窗口立案受理,领取受理收据之日计算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五十、商品房初始登记(商品楼整幢确权)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3、《房屋登记办法》;
4、《广东省城镇房地产权登记条例》;
5、《广州市城镇房地产登记办法》。
【收件资料】
【办理部门】土地房产交易所
【办理窗口】增城市荔城街光明西路108号市国土房管局一楼大厅【办理期限】自领取受理收据之日起18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五十一、商品房转移登记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3、《房屋登记办法》;
4、《广东省城镇房地产权登记条例》;
5、《广州市城镇房地产登记办法》。
【收件资料】
【办理部门】土地房产交易所
【办理窗口】增城市荔城街光明西路108号市国土房管局一楼大厅
【办理期限】自收件窗口立案受理,领取受理收据之日计算22个工作日(如该宗业务需补缴土地有偿使用费的,增加18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五十二、商品房购房合同继承登记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3、《房屋登记办法》;
4、《广东省城镇房地产权登记条例》;
5、《广州市城镇房地产登记办法》。
【收件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