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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城中村治理实施方案

广州城中村治理实施方案

广州城中村治理实施方案一、背景与目标广州市作为中国南方经济发展的重要城市之一,与日益增长的人口流动和城市化进程相伴而来的城中村问题亟待治理。

城中村的基础设施滞后、卫生环境差、治安问题突出等严重影响了城市形象和居民的生活质量。

为了改善城中村的现状,广州市制定了治理实施方案,旨在整顿城中村的基础设施、提升居民生活环境、改善社会治安等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

二、工作内容与措施1. 基础设施改造和建设2. 居民生活环境改善3. 城中村拆迁与重建4. 社会治安整治5. 公共服务设施建设6. 组织与管理机制完善三、工作流程及进度安排1. 确定治理范围和优先治理对象2. 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3. 各部门协同推进工作4. 监督和评估工作进展5. 完成治理目标的时间节点四、预期成果与效益1. 基础设施改善,提升城中村居民的生活条件和环境质量2. 居民生活环境改善,提高居民的生活品质和舒适度3. 城中村拆迁与重建,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城市功能的优化4. 社会治安整治,建立安全稳定的社区环境5. 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升城中村居民的便利程度和社会服务水平五、资金来源与保障1. 设立专项资金,用于城中村治理工作的实施2. 借助政府引导基金、社会资本等多种资金渠道进行投入3. 健全资金拨付机制和资金监管机制,确保资金使用效益六、组织与管理机制1. 成立专门的城中村治理机构,负责协调、推进和监督治理工作2. 加强各级政府、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形成合力3. 建立健全考核评估机制,确保工作的落实和效果达标七、风险管理与应对措施1. 建立风险评估机制,及时识别和应对治理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不确定性2. 加强舆情管理,及时回应和解决居民关切和不满情绪3. 加强法律法规宣传,防范和应对可能出现的法律纠纷或社会矛盾八、经费使用与审计监督1. 建立专项经费台账,确保经费使用的透明性和合规性2. 定期进行财务审计,发现和纠正经费使用中的问题和不规范行为3. 对经费的使用进行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九、总结与展望经过治理实施方案的有效推进,广州市城中村治理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广州市旧村庄更新实施办法

广州市旧村庄更新实施办法

广州市旧村庄更新实施办法广州市旧村庄更新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和规范本市旧村庄更新改造工作,促进城乡建设协调发展,优化城市生态环境,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的长远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广州市城市更新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符合旧村庄改造政策且纳入城市更新(“三旧”改造)数据库的旧村庄的更新改造,以及经市政府同意,旧村庄与其他存量建设用地、零星农用地统筹整理进行成片更新改造,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旧村庄更新改造包括全面改造和微改造两种方式:(一)全面改造。

按照城乡规划的要求,难以通过局部改造改善居住环境、完善城市基础设施,须以整体拆除重建为主实施的更新方式。

(二)微改造。

以保护历史文化和自然生态、促进旧村庄和谐发展为目的的更新方式,包含整治修缮和局部改造。

整治修缮是对环境较差、公共服务配套设施不完善的旧村庄,以改善居住环境和保护历史文化为目的,通过增加市政公共服务设施,管线下地,打通交通道路、消防通道,对单体建筑进行整治修缮和重建,实现“三线”下地、“雨污分流”,改善人居环境和提升社区功能。

局部改造是保持村庄传统特色风貌,改善居住环境,通过局部拆除、抽疏建筑等办法实施的整治。

第四条旧村庄全面改造主要包括以下三种模式:(一)征收储备。

由政府整理土地,负责村民住宅和村集体物业复建安置补偿,整理的土地纳入储备后实施公开出让或用于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村集体经济组织不参与土地出让收益分成。

(二)自主改造。

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根据批复的项目实施方案自行拆迁补偿安置,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其全资子公司申请以协议出让方式获得融资地块开发融资。

(三)合作改造。

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根据批复的项目实施方案和制定的拆迁补偿安置方案,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标引进开发企业合作参与改造,村集体经济组织可申请将融资地块协议出让给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市场主体组成的合作企业;或者通过融资地块公开出让引入合作企业进行改造。

广州城中村改造计划

广州城中村改造计划

广州城中村改造计划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广州作为中国南方重要的经济中心城市,城中村改造一直是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城中村作为城市发展中的顽疾,不仅存在着基础设施老化、环境脏乱差等问题,更重要的是城中村改造关乎城市更新与居民生活质量的提升。

因此,广州城中村改造计划的实施显得尤为迫切。

首先,广州城中村改造计划需要从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方面入手。

通过科学合理的城市规划,合理利用城中村地块,推动城中村改造与城市更新的有机结合,实现城市空间的优化布局和资源的合理配置。

同时,也要加强土地整治工作,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确保城中村改造的土地资源得到充分利用。

其次,广州城中村改造计划需要注重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配套。

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要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完善城中村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居民的生活条件。

同时,要加强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提高城中村的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水平,满足居民多样化的需求。

此外,广州城中村改造计划还需要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建设。

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要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加强城中村周边的绿化工作,改善环境质量,提高居民的生活舒适度。

同时,要倡导绿色建设理念,推广节能环保的建筑材料和技术,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城中村新生活。

最后,广州城中村改造计划需要注重社会管理和民生保障。

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要加强社会管理,提高社区治理水平,建立健全城中村自治组织,促进居民自治和社会和谐。

同时,要加强民生保障,保障城中村居民的合法权益,提高居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总之,广州城中村改造计划是一项复杂而长期的工程,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

只有通过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精细管理,才能实现城中村改造与城市更新的有机衔接,为广州城市发展注入新的活力,为城中村居民带来更美好的生活。

希望广州城中村改造计划能够顺利实施,为城市建设和居民生活带来新的希望与活力。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推进“城中村”(旧村)整治改造的实施意见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推进“城中村”(旧村)整治改造的实施意见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推进“城中村”(旧村)整治改造的实施意见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城中村”整治改造,在《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城中村”改制工作的若干意见》(穗办[2002]17号)和《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农转居”和“城中村”改造有关政策问题的意见》(穗办[2008]10号)的基础上,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标任务和职责分工(一)目标任务。

力争用10年时间基本完成全市在册的138条“城中村”的整治改造任务,其中52条全面改造的“城中村”(见附件)力争用3年至5年的时间基本完成改造任务。

(二)明确职责分工。

1.市“三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议决定重大政策措施,审批整治改造规划和实施计划,审核整治改造专项资金收支计划,审批“城中村”改造方案,研究决定其他相关重大事项。

市“三旧”改造办公室建立实行定期联席例会制度,负责全市“城中村”整治改造的指导、协调、督办工作,负责制订“城中村”整治改造政策,审核“城中村”改造方案,负责集中、统筹办理“城中村”整治改造涉及的市级审核和审批事项,负责定期通报和考核各区“城中村”整治改造工作,承担市“三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区整治改造领导和工作机构。

“城中村”整治改造以区为主,区政府负责统筹组织本区“城中村”整治改造工作,编制本区整治改造规划和实施计划,统筹本区整治改造专项资金收支管理,拟订“城中村”改造方案,统筹协调区各部门办理“城中村”整治改造审核和审批事项,督促检查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区各部门的工作,负责建立“城中村”整治改造基础数据库和动态监控信息系统,承担市“三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整治改造模式(三)全面改造模式。

对位于城市重点功能区、对完善城市功能和提升产业结构有较大影响的52条“城中村”,应按照城乡规划的要求,以整体拆除重建为主实施全面改造。

(四)综合整治模式。

对位于城市重点功能区外,但环境较差、公共服务配套设施不完善的“城中村”,以改善居住环境为目的,清拆违章、抽疏建筑,打通交通道路和消防通道,实现“三线”下地、“雨污分流”,加强环境整治和立面整饰,使环境、卫生、消防、房屋安全、市政设施等方面基本达到要求。

广州旧村改造实施方案模板

广州旧村改造实施方案模板

广州旧村改造实施方案模板一、项目背景广州市拥有众多历史悠久的旧村,这些旧村承载着丰富的历史文化底蕴,但也存在着老旧、拥挤、卫生条件差等问题。

为了提升城市形象,改善居民居住环境,广州市决定对部分旧村进行改造。

二、改造目标1. 提升旧村居民的居住环境,改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2. 保护和传承旧村的历史文化,提升旧村的文化品位;3. 促进旧村的经济发展,提高居民生活水平;4. 打造宜居宜业的新型城市社区。

三、改造内容1. 保留和修复旧村的历史建筑,注重保护传统文化;2. 调整旧村的规划布局,提升居住环境和居住品质;3. 完善旧村的基础设施,改善供水、供电、排水等条件;4. 增设公共服务设施,如学校、医院、文化活动场所等;5. 发展旧村的文化创意产业,促进经济发展;6. 加强环境治理,改善旧村的环境卫生。

四、实施步骤1. 调研评估:对旧村的历史文化、现状问题进行全面调研评估;2. 制定规划:结合调研评估结果,制定旧村改造的详细规划方案;3. 征求意见:邀请专家学者、居民代表等进行意见征询,修订规划方案;4. 确定方案:确定最终的旧村改造实施方案,并制定详细的实施计划;5. 实施改造:按照实施计划,逐步推进旧村改造工程;6. 完工验收:对改造工程进行全面验收,确保改造效果符合预期。

五、预期效果1. 居民居住环境得到明显改善,生活品质提升;2. 旧村的文化底蕴得到有效保护和传承;3. 旧村的经济发展得到促进,产业结构得到优化;4. 新型城市社区的建设成效显著,成为城市的文化名片。

六、总结广州旧村改造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将有效提升城市形象,改善居民生活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

希望通过各方的共同努力,旧村改造工程能够取得圆满成功,成为广州城市发展的亮丽风景线。

城中村微改造实施方案

城中村微改造实施方案

城中村微改造实施方案一、问题概述:城中村是指高度致密、住户数量众多的城市低收入人群集中居住区域,其住房条件、环境卫生等方面存在许多问题。

为改善城中村居民的生活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需要进行微改造实施。

二、改造目标:1. 提升城中村居民的居住环境质量。

2. 改善基础设施,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

3. 优化社区规划布局,提高城中村空间利用率。

4. 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增强居民的健康意识。

三、改造内容及实施方案:1. 改善住房条件:a. 对老旧、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住房进行修缮和维护,确保住户安全。

b. 建立公共厕所和淋浴设施,提供人均适宜的卫生设施。

c. 推进住房配套设施的完善,如安装消防设备等。

2. 提供基础设施:a. 对城中村的道路进行修缮,并设置交通标志、人行道等设施,提高交通安全性。

b. 增设公共车站和停车场,提供便利的交通出行条件。

c. 改善供水、供电、供暖等基础设施,并确保良好的运行维护。

3. 优化社区规划布局:a. 对城中村内不合理利用的空地进行利用规划,建设公共绿地、儿童活动场所等设施。

b. 调整居住单元的布局,提高住户的居住舒适度。

c. 规划社区便民设施,如商业中心、公共服务机构等,提供更好的生活便利。

4. 加强环境卫生管理:a. 设立定期清理垃圾、清洁街道的日常管理制度。

b. 加强垃圾分类教育和宣传,提高居民环保意识。

c. 加大对城中村环境卫生管理的监督力度,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五、改造效益:1. 提升居民生活品质,改善居住环境,增强居民的幸福感和归属感。

2. 支持城中村发展,促进经济增长,提高社会稳定性。

3. 改善基础设施,优化空间布局,为城市功能和形态升级提供条件。

4. 提升环境卫生水平,改善城市形象,吸引更多的投资和人流。

六、实施步骤:1. 制定微改造实施方案,并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间安排。

2. 联合相关部门,进行现场调研,了解居民需求和问题的具体情况。

3. 进行方案宣传和征求意见,积极争取居民的支持和参与。

广州市城中村与三旧改造政策

广州市城中村与三旧改造政策

广州市“城中村”与“三旧改造”政策“三旧”:旧城镇、旧村庄、旧厂房前提条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主体功能区规划指导思想:“结构升级、集聚发展、分类引导、节约集约”一、三旧改造概述--主要政策依据⑴《印发广东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试点示范省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明电[2009]16号)(2)《关于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粤府【2009】78号)⑶《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三旧”改造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粤府办[2009]122号)⑷《关于加快推进“三旧”改造工作的意见》(穗府【2009】56号)⑸《广州市旧城更新改造规划纲要》(征求意见稿)⑹“三旧”工作流程(征求意见稿)1、以人为本、宜居为重努力改善旧城区居民的居住条件,配套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和交通、基础设施,增加绿化开敞空间,提高人居环境质量。

2、综合改造,整体提升旧城更新改造是一个综合性的系统工程,包含了土地功能置换、产业提升、空间优化、历史文化保护等等多方面工作,是对旧城人居环境、城市功能、城市形象的整体提升。

3、区别对待,因地制宜旧城存在的问题包罗万象,各区面临的情况也各不相同。

必须采用差异化的更新改造策略,针对不同对象采用不同的改造模式,因地制宜地解决特定问题。

4、统筹兼顾,切实可行旧城更新要兼顾多个目标、多个利益群体,统筹兼顾,维护基本利益格局,确保更新规划切实可行。

1、全市统筹,以区为主2、规划先行,政策配套3、市场运作,财政支持4、系统改造,新旧联动5、分区分类,一区一策一、三旧改造概述--主要6个政策突破⒈补办征收手续⒉补办农用地转用手续⒊补办供地手续⒋土地出让收益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改变为国有土地⒍边角地、插花地、夹心地的处理一、三旧改造概述--三旧改造范围1、广州市现划定适用三旧改造面积约54平方公里区域:包括环市路-恒福路-永福路以南、广州大道以西、昌岗路-新港路以北、白鹅潭珠江水道(鹤洞大桥)-同德涌以东的地区,建成时间超过30年的历史旧城。

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农转居”和“城中村”改造有关政策问题的意见

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农转居”和“城中村”改造有关政策问题的意见

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农转居”和“城中村”改造有关政策问题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5.26•【字号】穗办[2008]10号•【施行日期】2008.05.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农转居”和“城中村”改造有关政策问题的意见(2008年5月26日穗办〔2008〕10号)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农转居”和“城中村”改造有关政策,积极稳妥解决“农转居”和“城中村”改造过程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在《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城中村”改制工作的若干意见》(穗办〔2002〕17号)的基础上,依据有关规定,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关于“农转居”涉及土地征收政策问题(一)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征地补偿的政策规定,维护被征地农民利益,提高农民生活水平。

(二)政府征收农村集体土地,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萝岗区按照10%的比例,其他各区(县级市)根据适度从紧并与以往政策相衔接的原则,在不超过15%的范围内确定具体比例,划定经济发展留用地。

以往征地时政府与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征地留用地协议的,仍按原协议比例执行,并创造条件积极落实。

如省、市就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留用地问题出台新的管理办法,按新的办法执行。

(三)实施区域开发时,应预先规划集体经济组织发展留用地,并尽可能相对集中连片使用,以利于集体经济发展。

留用地报批手续应与征收土地报批手续一同上报,征地单位应配合行政职能部门协助集体经济组织办理用地报批手续。

留用地为集体性质且原属于工业、仓储用途的,经法定程序可调整用于除商品房开发以外的发展集体经济其他项目。

留用地上的开发项目可由集体经营,也可采用承包经营、租赁经营等形式。

已转为国有建设用地性质的留用地,经该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意,按《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规定》第10条规定作出同意转让的决定并公示后,可以转让。

广州市城中村改造条例

广州市城中村改造条例

《广州市城中村改造条例》(全文)广州市城中村改造条例(2023年12月28日广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2024年3月29日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批准)第一条为了满足公共利益需要,推进和规范城中村改造,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提升城市品质和城市发展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中村改造及其监督、管理等活动。

本条例所称城中村,是指位于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失去或者基本失去耕地,实行村民自治和农村集体所有制的建成区域,以及集体土地已征为国有、已完成撤村改制,但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及原村民保留使用的低效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建成区域。

城中村改造的具体范围由市人民政府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划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三条城中村改造应当增进社会公共利益,实现下列目标:(一)加强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消除公共卫生和城市安全风险隐患;(二)提升居住品质,改善居住条件和生态环境;(三)加强历史文化保护,塑造城市特色风貌;(四)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新旧动能转换;(五)高效综合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六)夯实基层治理基础,提高社会综合治理水平。

第四条本市城中村改造应当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规划先行、依法征收,公众参与、共建共治的原则。

第五条市人民政府负责统筹城中村改造工作,建立城中村改造协调工作机制,制定城中村改造重大政策措施,审定改造计划、资金安排和改造方案等。

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城中村改造工作。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负责协助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城中村改造工作。

第六条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和管理城中村改造工作,并组织实施本条例。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城中村改造规划和用地管理工作。

广州城中村治理效能实施方案

广州城中村治理效能实施方案

广州城中村治理效能实施方案1. 问题背景广州作为中国南方的经济中心城市,长期以来快速的城市化进程带来了大量的农民工及新移民涌入。

随着城市发展的速度和规模,城中村成为了治理的难点之一。

城中村在基础设施建设、环境卫生、社会治安等方面存在一系列问题,亟需进行有效的治理,以提升城市的整体管理水平。

2. 目标与原则- 目标:通过实施城中村治理方案,提升城中村的居民生活环境,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推动城市发展与居民融合。

- 原则:公平公正、多元参与、优先保障、分阶段实施。

3. 政策措施- 基础设施改善:对城中村内的道路、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进行全面改善和升级,确保居民的基本生活条件。

- 环境整治:加强城中村的环境卫生治理,提高垃圾分类和处理能力,建立健全的环境监测和治理机制。

- 住房改造:对老旧、危险的房屋进行改造和重建,提供更加安全和舒适的居住条件。

- 社会管理:加强对城中村社会治安的管理和维护,完善公共安全体系,提高居民的安全感和幸福感。

- 就业创业扶持:为城中村的居民提供就业和创业的机会,促进他们融入城市生活和经济发展。

- 公共服务配套:增加城中村内的公共服务设施,包括学校、医院、文化娱乐等,提升居民的生活质量。

- 公众参与:鼓励居民积极参与城中村治理工作,建立居民自治组织,增强治理的可持续性和合法性。

4. 实施步骤- 制定城中村治理规划和实施方案。

- 确定重点区域和目标村庄,按照分阶段实施的原则,有序推进。

- 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合作与协调,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城中村治理工作。

- 设立专门的工作组织,负责方案的执行和推进,定期评估和调整实施情况。

- 加强宣传与教育,提高居民对治理方案的认同和支持度。

5. 预期效果- 提升城中村的整体管理水平和生活环境,改善居民的生活质量。

- 加强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提高居民的安全感和幸福感。

- 推动城市发展与城中村居民的融合,形成有机的城乡一体化发展格局。

- 增强居民自治意识和参与意识,形成可持续的城中村治理机制。

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城中村”改制工作的若干意见

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城中村”改制工作的若干意见

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城中村”改制工作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2.05.24•【字号】穗办[2002]17号•【施行日期】2002.05.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城中村”改制工作的若干意见(穗办[2002]17号)按照我市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现代化中心城市的要求,为加快“城中村”改制步伐,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现就我市“城中村”改制涉及的有关问题提出以下意见:一、关于“城中村”村民户口“农转非”问题改制的“城中村”,应将村民农业户口全部变更为居民户口,换发新户口簿。

在农业户口变更为居民户口过程中,免收城市增容费和其他有关费用。

换发新户口簿的工本费由财政解决,具体工作由市公安户政部门和各有关区政府负责。

二、关于“城中村”改制中集体土地及其房屋权属的处置问题(一)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的处置。

实施改制的“城中村”,在农民成建制转为城市居民后,村行政管辖范围内的剩余集体土地,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章第二条第(五)款的规定,一次性转为国有土地,其合法土地使用权人和用地功能性质不改变,原农用地承包继续享有国有农用地的承包经营权,对转制后的土地使用权人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

转制后的原村建设用地按历史用地办理建设用地手续和土地登记手续。

如该土地房产进入市场或改变用途,发生扩、加、改建,则按规定补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及有关税费。

因城市建设需要收回转制土地的使用权,则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应手续后给予合理补偿。

(二)调整自留用地政策。

村委会撤销后,今后不再配给自留用地。

政府原已明确配给并已核定的自留用地,经办理转名手续后,按原批准的使用功能相应转为转制后组建的公司所有,并按现行有关法规,以历史用地办理建设用地手续和国有土地登记手续,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其合法的上盖建筑物尚未取得《房地产证》的,经办理有关手续后,核发《房地产证》。

广州最新批复!城中村改造规划定了!

广州最新批复!城中村改造规划定了!

城市更新广州最新批复!编辑/陈家文城中村改造规划定了!近日消息,广州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广州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2021—2035年)》《广州市城中村改造专项规划(2021—2035年)》。

据批复,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将按照《专项规划》确定的目标和时序,分区引导、分类施策,积极稳步高质量推进广州市城市更新、城中村改造,落实城市发展战略,持续优化城市结构,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据了解,去年10月,《广州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根据中指研究院监测数据显示,2021年、2022年、2023年城市更新政策出台的数量均较多。

2021年、2022年是各地城市更新政策出台的高峰期,年度出台的市级政策数量均在130项左右。

2023年,超15个省出台了超过30条政策,超96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出台了129条市级城市更新政策,仍然处于政策出台高峰期。

中指研究院认为,回顾过去几年的政策变迁,2021年住建部提出“防止大拆大建”,在大的政策基调下,城市更新大特大城市房地产新模式下重点发展的方向。

同时,相关部门及时总结城中村改造可复制经验做法清单。

第二,充分调动市场主体的积极性仍然是确保城市更新可持续性的重要保障,各地将进一步结合实际,按照城市更新的总体要求和目标,因地制宜细化要求,开展城市更新的规划、土地、资金支持政策探索创新。

第三,围绕城市更新继续完善相关维度的政策支持体系,包括城市体检、可复制经验做法清单、试点城市经验总结、金融工具创新等。

《专项规划》都有哪些亮点?平方公里城中村改造《专项规划》提出,至2035年累计推进城市更新平方公里(含城中村改造155平方公里),通过微改造、混合改造、全面改造多种方式并举,推动低效存量土地的盘活再利用。

分步有序推进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统筹新增用地与存量用地资源配置,2025年,累计推进城市更新约130平方公里(含城中村改造70平方公里)。

2030年,累计推进城市更新约230平方公里(含城中村改造120平方公里)。

广州市天河区城中村整体改造工作指引

广州市天河区城中村整体改造工作指引

广州市天河区城中村整体改造工作指引关键信息项:1、改造目标2、改造原则3、改造范围4、改造主体5、改造流程6、资金安排7、监管机制8、保障措施11 改造目标广州市天河区城中村整体改造旨在提升城中村的人居环境质量,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促进产业升级和经济发展,推动城乡一体化进程,实现城中村的可持续发展。

111 改善居住条件通过改造,提供安全、舒适、现代化的居住空间,满足居民对住房品质的需求。

112 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健全的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水、通信等基础设施,提高居民生活便利性。

113 优化公共服务配备优质的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居民的生活品质和幸福感。

114 推动产业升级引导发展符合区域发展规划的产业,促进经济增长和就业机会增加。

115 保护历史文化注重对城中村内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建筑和元素的保护与传承。

12 改造原则121 政府主导政府发挥统筹协调、政策引导和监督管理作用,确保改造工作有序推进。

122 规划引领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制定科学合理的改造规划。

123 市场运作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改造。

124 尊重民意广泛征求村民意见,保障村民的合法权益,提高村民的参与度和满意度。

125 依法依规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规范改造工作的各个环节。

13 改造范围明确纳入天河区城中村整体改造的具体区域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地理位置、面积等。

131 划定依据根据城市发展规划、土地利用现状、村庄发展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改造范围。

132 范围调整在特定情况下,经相关程序审批,可对改造范围进行合理调整。

14 改造主体141 确定方式通过公开招标、招商等方式确定具备相应资质和实力的改造主体。

142 主体资格改造主体应具备良好的信誉、资金实力、开发经验和项目管理能力。

143 责任义务改造主体承担改造项目的策划、融资、建设、运营等全过程责任,并履行相关义务。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城中村改造村集体经济组织决策事项表决指引的通知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城中村改造村集体经济组织决策事项表决指引的通知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城中村改造村集体经济组织决策事项表决指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日期】2021.04.30•【字号】穗建规字〔2021〕5号•【施行日期】2021.04.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城中村改造村集体经济组织决策事项表决指引的通知穗建规字〔2021〕5号各有关单位:《广州市城中村改造村集体经济组织决策事项表决指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反映。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4月30日广州市城中村改造村集体经济组织决策事项表决指引为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顺利推进城中村改造,依据《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89号)、《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城市更新工作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穗字〔2020〕10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的指导意见》(穗府〔2019〕11号),制定本指引。

对于纳入我市三年实施计划、五年行动方案的城中村改造项目,以下表决的事项,若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制定的章程已有明确规定的,应按组织章程进行表决;若组织章程不明确的,可参考以下条款执行:一、城中村改造意愿(主要包括是否愿意改造、改造方式和改造模式等内容)。

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按照以下二种方式之一进行表决:(一)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召开成员大会进行表决;(二)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召开成员代表会议进行表决。

二、改造实施方案。

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按照以下二种方式之一进行表决:(一)在改造实施方案提交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前,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召开成员大会对城中村改造实施方案进行表决;(二)在改造实施方案提交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前,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召开成员代表会议表决通过。

(完整word版)广州市深入推进城市更新工作实施细则

(完整word版)广州市深入推进城市更新工作实施细则

广州市深入推进城市更新工作实施细则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深入推进“三旧”改造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字〔2018〕3号),加快推进城市更新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坚持规划统领,有序推进城市更新(一)国土空间规划要强化城市发展战略引领,按照“多规合一”和全市“一盘棋”的要求,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落实城市更新等重点工作,优先保障重大项目用地需求;城市更新建设规划、行动计划要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合理划定城市更新重点区域范围,积极引领成片连片更新改造,指导城市更新项目有序推进.二、动态调整“三旧”改造地块数据库(二)“三旧”改造标图建库实行动态调整,每季度调整一次,政府重点项目可实时申请调整。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于每年12月底前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纳入“三旧”改造标图建库和办理完善历史用地手续的用地时间为2009年12月31日前。

数据申报统一使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各有关部门配合做好基础资料共享。

三、推进旧村全面改造(三)旧村全面改造项目因用地和规划条件限制无法实现资金平衡的,区政府(广州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可采用征收等方式整合本村权属范围内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其他用地作为安置和公益设施用地,采用协议或划拨方式纳入旧村改造一并实施建设,也可通过政府补助、异地安置、异地容积率补偿等方式在全区统筹平衡;市重点项目可在全市统筹平衡.(四)优化改造成本核算。

旧村全面改造涉及的土壤环境调查评估及处理、地价评估、土地勘测定界、审批时测算的土地出让金(采用自主改造、合作改造模式的)、拆迁奖励(从不可预见费中单列)等实际发生的费用增加纳入改造成本。

拆迁奖励原则上不得超过改造成本的3%.具体项目的改造成本核算由区政府(广州空港经济区管委会)研究确定。

改造成本中属于动态调整的项目,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按年度动态调整.(五)鼓励旧村改造采用先收购房屋后回购的方式实施补偿.对采用政府征收方式改造的,可由征收主体按照市场评估价收购村民既有合法房屋(含符合“三旧”改造补偿政策的房屋),本村村民(户籍人口)按照人均建筑面积50平方米的标准、建安成本回购住房;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签约的,可按本村村民(户籍人口)人均建筑面积不高于25平方米给予回购住房奖励。

大坦沙城中村改造规划方案

大坦沙城中村改造规划方案

大坦沙城中村改造规划方案1. 引言大坦沙城中村位于广州市海珠区,是一个老旧的城中村。

由于历史原因和社会发展的推动,城中村中存在大量的危险房屋、环境脏乱差以及基础设施不完善等问题,严重影响了村民的生活品质和城市形象。

因此,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改造规划方案,对于大坦沙城中村的改造和提升意义重大。

本篇文章将提出一套基于综合考虑的大坦沙城中村改造规划方案。

2. 规划目标2.1 改善居住条件:对危险房屋进行整治,提高民众的居住条件;改善小区绿化和环境卫生,提升居住环境的品质。

2.2 基础设施完善:对城中村的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等基础设施进行检修和提升,确保居民日常生活的便利性。

2.3 建设公共设施:增加公共场所、社区医疗服务站、文化娱乐设施等,满足居民日常生活和社交需求。

2.4 扩大就业机会:建设商业综合体、办公楼等,提供更多就业机会,改善居民的收入来源。

2.5 提高城市形象:通过改善城中村的外观、环境和设施,提升城市形象,增强人们的归属感和幸福感。

3. 规划内容3.1 危房改造:对危险房屋进行重点整治。

采取政府支持和社会资金参与的方式,将危房改造成安全舒适的住房,并提供住房补贴和安置方案,确保居民的居住权益。

3.2 环境整治:加强城中村的环境整治工作,提高绿化覆盖率,改造小区内部道路和排水系统,清理垃圾,建设垃圾分类处理设施等,提升居住环境的品质。

3.3 基础设施提升:对城中村的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等基础设施进行全面检修和提升。

确保供应的可靠性和稳定性,提高居民日常生活的便利性。

3.4 公共设施建设:加强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增加社区医疗服务站、文化娱乐设施等,满足居民的日常生活和社交需求。

同时,增设儿童游乐场和老年活动中心,关注特殊群体的需求。

3.5 商业综合体建设:在原有商业设施的基础上,引入外部商业资源,建设商业综合体,丰富居民的购物和娱乐选择,增加就业机会。

4. 实施步骤4.1 制定详细规划方案:成立由政府、专家和社会组织组成的规划团队,深入调查研究,制定详细的改造方案,确保改造工作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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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城中村微改造实施方案及建设标准
研究》课题任务书
广州市城市更新局
年月
一、工作背景
为指导城中村微改造项目的开展,结合《广州市老旧小区微改造建设标准》与《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明确纳入微改造的城中村标准、改造内容、工作流程和建设标准,特开展本次课题研究.
二、编制原则
以人为本的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宜居为重的基本要求,在改善城中村人居环境,完善配套公共服务设施、交通设施、基础设施、推动产业升级与强化文化传承的目标指引下,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要求进行改造模式和政策研究。

因村施策的原则。

结合城中村建筑年代、街区肌理、文化历史、产业经济等因素,区分改造项目的不同类别,提出分类实施重点和建设标准,综合采取功能置换、物业升级等不同的改造策略。

可行性原则.本研究将作为城中村微改造项目实施的依据和指引,应具有可行性,统筹考虑各相关单位、村民及建设主体等各方关系。

可操作性原则。

依据国家、省、市相关村庄规划、特色小镇、农村发展的政策和文件精神,提出一系列具备可操作性的工作内容、流程及要求规则,指导微改造具体整治工作。

三、工作目标
(一)建立一套工作内容和流程体系,指导改造工作有序开展。

明确城中村微改造项目的主要改造内容,制定城中村微改造项目储备库,提出规定项目要求,并根据不同类型的城中村提出自选项目要求,提出项目实施的工作流程,形成一套工作内容和流程体系,指导改造工作有序开展.
(二)制定一套建设标准,保障改造项目的可操作性.
针对不同的改造项目类型,制定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建设标准,针对重点内容建立必要的量化指标,形成一套可操作性强、可监督考核的标准体系,指导改造项目的科学实施。

(三)提出一套实施保障长效机制,保障改造工作持续推进。

提出城中村微改造工作的工作机制、政策支持、资金保障、监督考评、舆论引导等保障机制,完善村庄自组织机制和提高村民自治能力,建立长效管养机制.
四、主要内容
(一)研究对象
本次课题的研究对象是在全市已村改居转制的城中村,不含已全面改造、重点功能区拟全面改造的城中村,设定纳入微改造范围的城中村标准,针对城中村微改造项目,确定更新改造
内容、工作流程、建设标准、政策机制等。

(二)研究思路
.现状摸查。

对城中村开展现状摸查和调研工作,摸清城中村的现状情况、存在问题,并按照类型分别选取典型城中村开展问卷调查和访谈,掌握村民需求.
.座谈调研。

开展各区和部门座谈调研,了解各区城中村微改造的实际情况和实操经验,分析在推进城中村微改造过程中遇到的难题及相应诉求.
.分类研究。

不同类型的城中村改造的重点和需求也不同,将城中村划分为不同类型,如环境整治型、物业升级型、文化传承型等,研究各类型的微改造重点内容和建设标准要求.
.案例分析.选取国内外城中村改造的典型案例,总结成功经验或失败教训,通过案例分析验证或实证课题提出的技术要求和程序规定。

(三)工作方法
建议本课题结合实际需要,采用资料搜集、现场摸查和实地调研、文献检索、重点访谈、统计归纳、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等多种方法对城中村微改造进行系统的研究.
(四)具体内容
主要包括六个方面:
.制定纳入微改造的城中村标准,制作城中村微改造项目储备库。

制定纳入微改造的城中村标准,明确纳入本次微改造工作的城中村需要符合的条件,以筛选城中村微改造名单.
根据纳入微改造范围的城中村标准,制定广州市城中村微改造项目储备库,按照“今年完成相关项目申报、明年启动初步设计"的工作安排,制定年至年的城中村微改造年度实施方案。

明确城中村微改造的工作流程
为了有效地规范城中村微改造项目的有序、高效推进,明确城中村微改造项目更新改造具体工作流程,包括项目选定和申报计划、改造项目方案编制(包括资金统筹安排)、方案报批、申请改造计划和资金预算、项目立项、初步设计、施工和验收等具体工作的实施步骤,明确各阶段工作的内容、责任主体、时间要求,确保工作流程与相关部门审批审查制度相互衔接.
.确定城中村微改造工作内容
针对城中村微改造项目的现状存在问题,结合村民改造需求调查,体现物质环境整治、产业转型升级和文化保护传承相结合,提出微改造工作的具体内容,如:市政防灾配套、公服完善、交通出行、公共空间和环境风貌整治、产业升级、文化传承、建筑整治等方面.体现因村施策,针对不同类别城中村提出差异化的重点内容要求。

市政防灾配套:加强公共区域的“三线”整治,完善供
水、供电、排水管网和污水处理设施,加强消防、安防等防灾设施建设,如安装监控系统、建设应急避护场所等。

公服完善:针对城中村人口特点和需求,完善城中村体育、文化、教育、养老等公服设施.
交通出行:提升道路通行能力,加强路网疏通和道路硬底化,保证消防通道畅通,完善道路标志,完善人行环境、停车设施与公交系统。

公共空间和环境风貌整治:优化城中村公共空间和环境景观,塑造岭南风貌,加强小型绿地广场、水岸绿带等公共空间建设,加强河涌水系治理,规范垃圾处理和清理卫生死角。

产业升级:推动城中村租赁经济转型升级,结合集体物业改造,鼓励发展科创办公、文化创意、休闲旅游等新兴产业。

文化传承:挖掘和保护城中村的历史文化脉络和遗产,加强祠堂等历史建筑的保护和合理利用。

建筑整治:加强对危破房、村庄公共建筑的改造翻新或功能置换,整顿违法建筑.
.制定微改造城中村改造项目的建设标准
制定城中村微改造项目建设标准,以《广州市旧村庄更新实施办法》、《广州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为指导,结合《广州市老旧小区微改造标准》、《广州市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设置标准》、《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相关标准,根据城中村微改造项目的工作内容,对各项工作提出建
设标准,标准可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式,并明确各项工作的类型(规定项目或自选项目)。

.制定城中村微改造的实施保障机制
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微改造工作机制,研究提出工作架构,明确统筹领导机构、各区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研究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参与改造的形式。

从政策、资金、行政管理、监督考核、宣传引导、长效机制等方面制定实施保障措施,如研究鼓励集体物业改造和产业升级的政策;建立市、区、村共同分担、各有侧重的资金保障机制;探索资金或奖励等“多模式”的微改造方式;探索简政放权,适度下放审批权限的行政管理制度改革;研究强化监督考评和舆论引导;探索建立城中村微改造自治组织和微改造基金,健全城中村微改造的长效管养机制等。

.制定《广州市城中村微改造实施方案及建设标准》
制定城中村微改造实施方案与建设标准,包括工作流程、工作内容、纳入微改造的城中村标准、改造项目建设标准、实施保障机制等,对城中村微改造项目的建设和管理进行规范化,指导城中村微改造实施。

五、成果制作及审查要求
(一)成果制作
课题研究成果包括(一)项目储备库(须制作储备红线矢
量文件);(二)文字报告(包括现状座谈调研、案例分类分析研究、实施方案、建设标准的研究报告)、研究报告简本(字以内);(三)《广州市城中村微改造实施方案及建设标准(试行)》初稿。

.课题研究成果的内容要求
成果内容必须符合本任务书的要求,突出先进理念,清晰完整地表达研究思路。

研究成果的表达应当清晰、规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

成果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国际标准计量单位.图纸和文字说明文件在能充分和清晰地表达设计理念的前提下,可采用计算机辅助、手绘等各种手法,做到清晰、完整,尺寸齐全、准确。

课题研究成果的提交形式
研究成果提交包括纸质文件(打印装订文件)和电子文件(电子光盘)两种方式表达,须满足市城市更新局档案归档和审核的要求,符合局内对课题成果管理数据化转换的技术要求。

纸质文件要求:应做到图文并茂,准确、完整地阐述课题研究意图和内容。

最终纸质成果提交套,采用双面规格打印装订,并加盖设计单位公章。

阶段性纸质成果(如局业务会、办公会审查成果,专家评审成果)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打印数量,一般为套,采用双面规格打印装订。

电子文件要求:最终电子成果提供份刻录光盘,其中文字格式采用的、等可编辑格式文件,另须提交对应的格式文件一
份。

图纸格式尽量采用矢量的、格式文件,其他采用或格式文件.协助市更新局制作《广州市城中村微改造实施方案及建设标准(试行))》成果宣传电子文件(格式).
(二)审查要求
由市城市更新局统筹组织对研究成果进行审查。

六、时间安排
根据研究内容与深度要求,本课题编制周期约为个月,自合同生效起至研究成果完成。

具体时间若受甲方工作进度等不可控因素影响则顺延,具体工作阶段及内容如下:
七、经费预算
本课题经费预算额度为人民币万元。

八、附则
本课题成果与版权属广州市城市更新局所有,未经广州市城市更新局书面同意,受委托单位不得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或其他形式介绍、展示、评价、使用此项成果。

在成果文件发布前,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以任何形式向社会公开展示或披露项目的任何情况。

广州市城市更新局保留对本任务书的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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