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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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发〔2015〕25号)和《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发〔**〕1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要以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为核心,以提升为农服务能力为根本,以强化基层社和创新联合社治理机制、增强社有企业实力和活力为重点,推进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加快建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适应城乡发展一体化需要、适应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需要的组织体系和服务机制,努力开创供销合作事业新局面,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美丽**作出应有贡献。

(二)目标任务。到2020年,全县供销系统在农业社会化服务、农产品流通、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农村合作金融、电子商务等方面形成综合性、规模化、可持续的为农服务体系,全县供销系统实现销售和利润总额较2015年年均增长10%以上,发展农资、日用消费品、农副产品、再生资源、农村金融互联网+等经营网点累计达到650家,新建、改造基层社11家;领办创办专业合作社达90家;新建、改造各类综合服务社200家。各类经营服务网点乡镇覆盖面达100%,村级覆盖面达70%。通过深化综合改革,努力把供销合作社系统打造成为与农民联结更紧密、为农服务功能更完备、经济运行更高效的合作经济组织体系,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切实在农业现代化中更好地发挥作用。

二、主要内容

(一)创新县供销合作社治理机制

1. 构建“社企、政企分开”的双线体系。

县供销合作社肩负着领导我县供销合作事业发展的重要职责,通过深化改革,着力构建“社企分开、双线运行”机制,以供销合作社为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以企业为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发改委、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供销社。排在第一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 明确职能定位。

建立县供销合作社“三会”制度。建立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三会”制度;完善理事会、监事会领导成员提名选举制度。履行我县供销合作社的行业管理、政策协调、资产监管、教育培训等职责,维护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完整和合法权益。

制定《**县供销合作社章程》,力争2017年6月,县供销合作社召开社员代表大会,完成理事会、监事会机构设置。理事会是本级社属资产和所属企事业单位资产的所有权代表和管理者,行使出资人代表职责。监事会是供销合作社的监督机构,履行监督职责。县供销合作社成立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作为社有资产运营和管理的决策机构,按照理事会授权,建立社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对社有资产的监管,并接受县审计机关和县财政部门的监督。(责任单位:县供销社、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

3. 优化体制机制。

(1)密切加强供销合作社层级联系。落实县供销合作社对成员社的资产监管责任。完善县供销合作社对成员社的工作考核奖惩机制。建立成员社对县供销合作社的工作评价机制。(责任单位:县供销社、县财政局、县审计局) (2)深化供销合作社机关改革。稳定县供销合作社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县供销合作社机关作如下改革:①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保留现有机构性质以及人员管理方式和财政供给方式。②内设机构。在现有内设机构数量不变的前提下,对股室的职能和名称进行优化调整。(责任单位:县编办、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供销社)

(3)推进社有企业实体化运作。**县兴农有限责任公司,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根据县供销合作社理事会授权,管理、运营本级社有资产,实现为农服务、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和其他业务等。(责任单位:县供销社、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审计局)

(4)深化社有企业改革。以社有资本管理为主,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和规范选人用人、收入分配和激励约束机制。采取委派法人代表管理和特殊管理股股权管理等办法;在改革过渡期内,联合社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确因工作需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批准可到本级社有企业兼职,但不得在企业领取报酬。探索联合社机关对社有企业的多种管理方式。加强对社有企业的监督管理,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允许上级社争取的同级财政扶持资金按规定以供销合作社股权形式投入社有企业。

加快转变社有企业发展方式,调整优化经营结构,延伸产业链条,不断推动技术创新、服务创新,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引导社有企业积极参与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在农业社会化服务、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和城乡社区综合服务中切实发挥龙头引领作用。

积极稳妥地解决好社有企业改制后的遗留问题,切实维护下岗职工的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县供销社、县委组织部、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人社局)(二)创新经营服务体系

1. 强化农业社会化服务。根据我县水稻、蚕桑、**南土鸡、特种水产、茶叶、蔬菜花卉苗木等产业,依托社有企业、基层社、专业合作社,做好产业发展规划,协调有关部门通过土地经营权流转和土地托管方式,积极为农民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系列化服务,打造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大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对供销合作社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扶持力度。创新农资服务方式,利用庄稼医院、职业中学开展农业技术推广和农民技能培训。加快推进农资企业转型升级,通过互联网整合农资产品商家和农技专家资源,依托县域电商平台,构建全县农资的线上线下供应网络和高效配送体系,打造“农资产品+农技服务+产品销售”的为农服务新模式,形成农业生产综合服务新优势。(责任单位:县供销社、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农委、县科技局、县商务局等)

2. 提升农产品流通服务水平。利用社有资产,通过招商联合等形式改造、新建一批功能完善、信息化程度高的农产品批发市场、物流中心、仓储冷库设施,通过合作和自营等形式建立城乡农产品零售终端。支持社有企业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生产基地有效对接和合作,在城乡社区建设5-10个连锁店、平价店、直销店等农产品零售终端,构建起布局合理、物流通畅的农产品流通配送体系。(责任单位:县供销社、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国土局、县住建委、县农委、县交通局、县商务局、县粮食局、县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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