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增城“三旧”专项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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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明波与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等其他行政二审判决书

陈明波与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等其他行政二审判决书

陈明波与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等其他行政二审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管理范围行政作为城乡建设其他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复议【审理法院】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理法院】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结日期】2020.01.16【案件字号】(2019)粤71行终4619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丁玮林彦易鸣娟【审理法官】丁玮林彦易鸣娟【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陈明波;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广州市人民政府;广州市创基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当事人】陈明波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广州市人民政府广州市创基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当事人-个人】陈明波【当事人-公司】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广州市人民政府广州市创基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郭峰、刘莉北京德恒(广州)律师事务所;陈健媚北京观韬中茂(广州)律师事务所;鲁阳、郑煌威广东兆广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郭峰、刘莉北京德恒(广州)律师事务所陈健媚北京观韬中茂(广州)律师事务所鲁阳、郑煌威广东兆广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郭峰、刘莉陈健媚鲁阳、郑煌威【代理律所】北京德恒(广州)律师事务所北京观韬中茂(广州)律师事务所广东兆广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陈明波;广州市创基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被告】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广州市人民政府【本院观点】二审焦点系被上诉人市规资局作出涉案复函是否合法。

【权责关键词】行政许可行政复议合法违法第三人复议机关质证关联性合法性证据确凿行政复议维持原判证据保全听证电子政务【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经审查,原审判决查明事实有相应的证据证实,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二审焦点系被上诉人市规资局作出涉案复函是否合法。

结合已查明事实,本案原审第三人创基房地产投资公司向被上诉人市规资局申请办理修建性详细规划公示,被上诉人市规资局受理申请后在其官网上进行批前公示,因收到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听证申请,遂举行“丽江国际"二期规划方案听证会,并制作了《广州市创基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丽江国际"二期规划方案听证会的听证笔录》,听证参加人员亦在听证笔录上签名确认。

增城市人民政府印发增城市征收集体土地补偿管理办法的通知-增府[2009]19号

增城市人民政府印发增城市征收集体土地补偿管理办法的通知-增府[2009]19号

增城市人民政府印发增城市征收集体土地补偿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增城市人民政府印发增城市征收集体土地补偿管理办法的通知(增府[2009]19号)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增城市征收集体土地补偿管理办法》业经第十三届38次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和第十一届77次市委常委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九年十月一日增城市征收集体土地补偿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市征地补偿管理,维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及相关权利人(以下简称“被征地单位”)的合法权益,保障我市征地补偿安置工作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东省实施办法》、《广东省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管理办法(试行)》、《增城市征收土地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征地补偿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原则,保护农民依法取得的承包经营权,积极探索新时期土地集体所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流转新思路,逐步建立土地股份合作社集中经营模式。

第三条全面建立征地补偿和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使被征地农民的生活水平不因征地而降低,保障被征地农民的长远生计。

第四条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国土房管局”)代表市人民政府对征地补偿工作进行统筹管理;市土地开发储备中心(以下简称“储备中心”)负责征地补偿的组织、指导和监督;属地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镇(街)”]具体负责征地补偿工作的实施。

市各有关部门各负其责,通力配合,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的补偿和社会保障工作。

第五条各镇(街)应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及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向储备中心提出征地申请,储备中心根据镇(街)的申请和全市年度征地计划制定《征收土地工作方案》,明确征地范围、补偿标准、资金来源及各部门分工等。

增城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存量土地高效利用和实施“三旧”改造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增城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存量土地高效利用和实施“三旧”改造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增城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存量土地高效利用和实施“三旧”改造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增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4.28•【字号】增府[2009]12号•【施行日期】2009.04.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增城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存量土地高效利用和实施“三旧”改造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增府[2009]12号)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关于推动存量土地高效利用和实施“三旧”改造工作实施意见》业经第十三届34次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和第十一届70次市委常委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八日关于推动存量土地高效利用和实施“三旧”改造工作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大决策和《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现代产业体系的决定》(粤发〔2008〕7号)、《印发关于促进扩大内需支持现代产业发展用地若干意见的通知》(粤国土资利用发〔2009〕71号)、《广东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试点示范省工作分工方案》、《关于增补广州市为节约集约用地先行先试“三旧”改造专题试点地区的复函》(粤国土资利用函〔2009〕182号)精神,按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继续解放思想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先行先试,切实盘活我市的空闲土地资源和推进“三旧”(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工作,实现土地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解放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试点示范省工作方案》、《关于开展节约集约用地先行先试专题试点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利用发〔2008〕332号)、《关于增补广州市为节约集约用地先行先试“三旧”改造专题试点地区的复函》(粤国土资利用函〔2009〕182号)等系列文件精神,深化土地改革,围绕提升经济社会发展承载能力和综合竞争力的需要,切实转变发展观和用地观,全面清理和处置我市空置土地资源,进一步挖掘内涵潜力;大力实施“三旧”改造工作,千方百计拓展用地新空间,有效破解土地资源供需矛盾,实现土地资源的节约集约高效利用,为我市深化主体功能区建设、实施公园化战略和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土地资源支撑和保障。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关于印发《增城区旧村改造项目公开招标选择合作意向企业试行办法》的通知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关于印发《增城区旧村改造项目公开招标选择合作意向企业试行办法》的通知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关于印发《增城区旧村改造项目公开招标选择合作意向企业试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9.03.11•【字号】穗规划资源增规〔2019〕1号•【施行日期】2019.03.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招标投标正文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关于印发《增城区旧村改造项目公开招标选择合作意向企业试行办法》的通知穗规划资源增规〔2019〕1号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增城区旧村改造项目公开招标选择合作意向企业试行办法》业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我局反映。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2019年3月11日增城区旧村改造项目公开招标选择合作意向企业试行办法为规范我区旧村改造前期工作秩序,公开、公平选择有社会责任、有实力的市场主体参与我区旧村改造,根据《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89 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提升城市更新水平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实施意见》(穗府规〔2017〕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旧村合作改造类项目选择合作企业有关事项的意见》(穗更新规字〔2018〕1号)等相关政策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区行政区域内旧村合作改造类项目选择合作意向企业适用本办法。

第二条选择合作意向企业应坚持以下基本原则(一)充分尊重村民意愿和决策权。

(二)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

(三)从综合实力、业绩经验、产业规划等方面择优选择。

第三条村集体经济组织是选择合作意向企业的主体。

属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镇(街)”]负责指导和组织村集体经济组织具体实施招标工作。

第四条旧村合作改造类项目在基础数据调查前,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程序招标选择合作意向企业。

合作意向企业协助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镇(街)开展基础数据调查、编制初步改造方案、宣传改造政策和控制“两违”建设等前期工作。

增城区城市更新年度计划

增城区城市更新年度计划

增城区城市更新年度计划1. 引言增城区作为广州市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快速发展,亟需进行城市更新计划。

本文将针对增城区城市更新年度计划进行详细的介绍和规划。

2. 城市更新目标增城区城市更新的目标是改善居民的生活环境,提升城市形象,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具体目标如下:•提升城市基础设施,改善交通、供水、供电等公共设施;•优化居住环境,改善住房条件,提高居住品质;•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增加文化氛围;•发展绿色生态,提高城市环境质量;•促进经济发展,吸引产业投资。

3. 城市更新计划内容3.1 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加大投资力度,改善增城区的基础设施建设。

具体措施包括:•扩建道路和交通设施,缓解交通拥堵;•更新供水管网,提供稳定的供水服务;•升级电力设施,确保供电可靠性;•增加公共停车设施,方便市民出行。

3.2 居住环境改善提升增城区的居住环境,改善住房条件,提高居住品质。

具体措施包括:•加大公共住房建设力度,提供质优价廉的住房;•更新老旧小区,改善居民居住条件;•完善社区设施,提供更多的便民服务。

3.3 文化遗产保护增城区拥有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需要加强保护工作,增加文化氛围。

具体措施包括:•修缮历史建筑,保护传统建筑风貌;•建设文化广场、博物馆等文化设施,提供展览和教育功能;•举办文化活动,提升居民的文化素质。

3.4 绿色生态发展发展绿色生态,改善城市环境质量,提升居民的生活品质。

具体措施包括:•打造城市绿化带,增加绿地和公园面积;•推行垃圾分类制度,提高垃圾处理效率;•发展可再生能源,减少对传统能源的依赖。

3.5 经济发展促进增加产业投资,促进经济发展,为城市更新提供经济支持。

具体措施包括:•招商引资,吸引优质企业入驻;•发展新兴产业,提升经济竞争力;•建设科技园区,促进创新创业。

4. 城市更新计划实施城市更新计划需要明确的实施方案和时间表,以确保计划顺利进行。

具体实施步骤如下:1.制定详细的城市更新规划,明确目标和措施。

增城市正果镇总体规划(2012-2020 年)

增城市正果镇总体规划(2012-2020 年)

增城市正果镇总体规划(2012-2020年)文本增城市正果镇人民政府华南理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2014年3月正文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正果镇镇域发展规划 (1)第三章正果墟单元(镇区)规划 (8)第四章规划实施措施 (12)第五章附则 (1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编制目的为了加快正果镇的城乡统筹发展,合理配置各项生产要素与资源,实现城镇的经济、社会和环境发展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划。

第二条规划的法定效力本规划一经批准,成为正果镇建设与发展的法定指导性文件。

凡在正果镇镇域范围内进行各项建设活动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均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执行本规划。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有违反本规划规定的行为进行检举与控告。

第三条规划期限近期:2012~2015年远期:2016~2020年第四条规划范围本规划范围分为两个层次:(1)正果镇镇域:正果镇管辖的行政区域范围,总面积为235.41平方公里,全镇辖1个居民委员会,31个行政村(388个经济合作社),2个林场(梳脑林场和兰溪林场)。

(2)空间管理单元:规划中四个空间管理单元,即正果墟(镇区)单元、湖心岛-浪拔单元、到蔚-中西单元和兰溪-畲族单元。

总面积为3626.36公顷,为本轮规划的规划区范围。

其中,镇区即正果墟空间管理单元,面积为325.5公顷。

第五条文中下划线条文为本次规划的强制性内容。

强制性内容是对镇规划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的基本依据,违反镇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进行建设,属严重影响镇总体规划行为,应依法进行查处。

第六条凡因镇建设需要而编制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专项规划,均应符合本规划的要求。

第七条因镇发展需要对本规划进行局部调整,应由镇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定期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征求公众意见,经镇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同意后,报增城市人民政府审批。

01-增城市石滩镇新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说明书

01-增城市石滩镇新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说明书

石滩镇新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说明书前言增城市石滩镇是广东省的中心镇,是广州市确定的2003年首批重点建设的五个中心镇之一,重要的地理区位和巨大发展潜力使其成为广州市近期发展的热点地区之一。

石滩历来重视规划工作,并十分注意规划的实施和安排,2005年8月份,由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完成的《增城市石滩镇总体规划》已经通过广州市规划局的终审,进入实施过程中。

目前,许多总体规划确定的重大项目还在推进,石滩新城区的建设成为建设新石滩的重点。

为了切实推进石滩新镇区的城市建设,尽快完善基础设施,推动土地的开发,在总体规划的指导下,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受石滩镇人民政府委托,开展石滩镇新城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工作。

在规划过程中,增城市石滩镇各级政府和领导都十分重视,给予项目组极大的方便和支持,同时,也为项目的规划工作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为项目的顺利开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谨此表示衷心感谢。

第一章规划背景石滩地处增城市南部快速发展区,北部紧邻增城市区,南部与珠江三角洲的经济大市东莞一江之隔,是广州产业东移的主要阵地之一,直接接受广州,东莞的辐射。

近年来经济发展十分迅速,城市规模不断扩大。

石滩旧镇区位于广深铁路以北,增江河以西,增滩公路以东,由几个村庄聚合而成,镇区面积狭小,道路狭窄,功能混乱,村镇混杂,城市面貌落后,不能起到中心镇应有的服务和辐射功能,也不能满足新时期石滩经济大发展的需要。

另外,改造旧镇区涉及面广,成本高,且旧镇区不能充分体现石潍中心镇区的新面貌,因此,在合适的地方建设新镇区,提升石潍的中心镇功能,以增强石滩的辐射和吸引作用十分必要。

石滩镇总体规划已就石滩新城区的选址做了安排。

新镇区位于旧镇区以北,增滩路东南侧,增江河以西,交通便利,有旧镇区的依托,且地势低平,景色秀丽。

目前,围饶新城区的开发,许多基础设施的建设已开展,如增江河堤,东西向主道和南北向主干道的建设等。

为进一步规范和指导新城区的建设,建造21世纪具有石潍特色的新型城区,对新城区做控制性详细规划就且得既必要且迫切。

增城市永宁街总体规划

增城市永宁街总体规划

《增城市永宁街总体规划(2013-2020)》简介一、规划前言1、概况永宁街位于广州市东南部,批准成立于2012年8月,隶属于增城市管辖。

永宁街南接新塘镇、北接中新镇和朱村街,西接萝岗区(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接仙村镇,是广州“东进轴”中心位置和穗莞深“黄金走廊”的重要节点,同时也是增城市“一核三区”中“东江新区”的重要组成部分。

2、规划期限近期:2013-2015年远期:2016-2020年3、规划范围本次永宁街总体规划范围为永宁街全域,总面积约104.14平方公里。

二、规划内容1、性质定位和发展目标(1)永宁街总体发展目标本次规划确定永宁街的城镇发展目标为:穗莞深经济走廊重要成长空间、广州东部交通枢纽重要组成部分、广州东部宜居宜业活力新市镇。

(2)城镇性质广州“东进”战略重要组成部分,以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为主导,对外交通便利、商贸商业发达、生态环境优越,具有岭南特色的品质宜居新市镇。

(3)城镇职能职能一:生态休闲旅游基地职能二:现代服务业集聚平台职能三:高端品质宜居重要板块2、城市规模和空间布局结构(1)城市规模①人口规模:2020年永宁街总人口43万人,其中户籍常住人口5.71万人,户籍常住非农人口1.79万人。

2020年城镇化水平90.9%。

②用地规模:规划2020年永宁街建设用地规模为5407.68公顷(含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下同),人均建设用地138.13平方米/人。

(2)城市空间布局规划永宁街空间结构体现为“一轴、两心、三带、四组团”的城镇空间结构。

“一轴”:沿新新公路的城市发展主轴,南连东部交通枢纽中心,北接荔湖城生态高尚社区,中部有老城区。

“两心”:两个城市中心。

一处广州东部交通枢纽中心;另一处为香山新城中心,位于南香山南侧,依托良好的山水环境,打造行政文化休闲中心,带动香山新城的开发。

“三带”:两条生态景观带及一条特色商业发展带,分别为重点打造的永和河一河两岸文化景观带、连接香山新城中的和老城区之间的生态景观带及以香山新城中心为核心向新新公路发展的特色商业景观带。

增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增城市农村泥砖房、危破房、空置房分类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

增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增城市农村泥砖房、危破房、空置房分类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

增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增城市农村泥砖房、危破房、空置房分类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增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8.05•【字号】增府办[2011]16号•【施行日期】2011.08.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住房保障正文增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增城市农村泥砖房、危破房、空置房分类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增府办[2011]16号)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有关单位:《增城市农村泥砖房、危破房、空置房分类改造工作方案》业经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增城市人民政府政府常务会议(〔2011〕第1次)和中共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中共增城市委常委会(〔2011〕第28次)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八月五日增城市农村泥砖房、危破房、空置房分类改造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广州市关于统筹城乡发展和加强扶贫帮困工作的决策精神,进一步加大我市尤其是北部山区镇农村泥砖房、危破房、空置房改造工作力度,切实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促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节约集约利用,建设幸福增城,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农民合法权益为原则,以改善农村居住环境和统筹城乡发展为目标,结合北部山区镇扶贫开发(名镇名村)建设和典型村庄建设工作,通过政府扶持,依靠广大群众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力量,优化整合资源,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对农村泥砖房、危破房、空置房分类实施改造。

二、农村泥砖房、危破房、空置房分类和改造措施全市农村泥砖房、危破房、空置房按照以下方式实施改造。

(一)第一类:农户唯一住房,且无力自行改造的泥砖房、危破房。

按照“镇(村)主导、双到扶持、群众配合、政府资助”的原则对该类住宅进行改造。

根据2005年的调查结果,目前尚在册的2161户,上述2161户改造任务必须于2011年底前完成,并确保在2011年9月初前完成第一批泥砖房、危破房改造任务。

增城区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实施细则

增城区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实施细则

增城区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依据为进一步规范我区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引导乡村建设合法有序开展,改善乡村人居环境,推进实施我区乡村振兴战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广州市城乡规划条例》、《广州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广州市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我区村庄规划确定的集体建设用地范围内村民个人建设非公寓式住宅的规划许可及监管。

已完成整村(合作社)改造、整村(合作社)安置或处于实施方案批复有效期内的旧村不适用本实施细则;已经80%以上经济组织成员表决同意开展旧村全面改造的村原则上不适用本细则。

如经50%以上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表决同意,村集体经济组织向镇、街申请终止旧村全面改造项目的,经镇、街同意后适用本细则。

公寓式村民住宅、乡镇企业、村留用地、公共服务设施和公益事业用房建设的许可按《广州市申请使用建设用地规则》(穗府〔2015〕15号)和《广州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市政府令第133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基本原则本区实施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应当遵循先规划、后许可、再建设,节约用地、充分利用存量建设用地、不占或少占耕地,一户一宅、依法审批、公开公平、遏制违法建设的原则,符合适用、环保、美观的要求,体现当地历史文化、地域特色和乡村风貌。

第四条部门职责区人民政府负责统筹协调辖区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核发工作,保障《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实施。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以下简称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负责本细则的组织实施,对各镇、街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及乡村建设规划核实进行审核,加强对镇、街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业务的指导、监督检查,提供技术、政策、信息化等方面的支撑和保障,配合镇、街协调测绘机构提供放线、验线、规划核实测量、地形图等方面的服务,确保乡村建设规划委托审批顺利实施。

广州城市更新总体规划2015-2020

广州城市更新总体规划2015-2020

广州城市更新总体规划2015-2020广州市城市更新局2017年1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更新总体目标与策略 (4)第三章更新规模控制 (7)第四章更新功能引导 (7)第五章更新强度指引 (14)第六章空间管控指引 (15)第七章专项控制指引 (18)第八章近期重点工作与更新时序指引 (29)第九章规划实施机制 (3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编制目的为有效引导和有序推进全市城市更新工作,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充分发挥城市更新在实施城市总体规划,加快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完善城市功能、土地资源优化配置、保护与传承历史文脉的重要作用,切实提升城市竞争力和改善城市面貌,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和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特制订本规划。

第二条规划范围经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审核通过的广州市2014 年12 月“三旧”地块标图建库数据库动态调整和核查梳理分类成果(以下简称城市更新用地)及其需要整合连片的范围。

第三条规划期限本规划期限为2015-2020年。

第四条规划依据本规划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粤府[2009]78号文)、《广州市城市更新办法》(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34 号,2015)、《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城市更新办法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办〔2015〕56号)和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三旧”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粤府办[2009]122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三旧”改造规划修编工作的通知》(粤建规函〔2014〕1972号)的要求,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城市规划用地分类与城市用地标准》(GB50137-2011)、《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3修正版)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依据《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2020年)》、《广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广州市“三规合一”规划》、《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广州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2014-2030年)》等相关规划进行编制。

增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增城市关于推进土地征收整合储备和依法出让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增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增城市关于推进土地征收整合储备和依法出让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增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增城市关于推进土地征收整合储备和依法出让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增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4.30•【字号】增府办[2010]10号•【施行日期】2010.04.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增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增城市关于推进土地征收整合储备和依法出让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增府办[2010]10号)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有关单位:《增城市关于推进土地征收、整合储备和依法出让工作的实施意见》业经第十三届49次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四月三十日增城市关于推进土地征收、整合储备和依法出让工作的实施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大决策,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10〕4号)和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印发关于促进扩大内需支持现代产业发展用地若干意见的通知》(粤国土资利用发〔2009〕7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加快推进我市土地征收、整合储备和依法出让工作,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解放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10〕4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34号)和《印发关于促进扩大内需支持现代产业发展用地若干意见的通知》(粤国土资利用发〔2009〕71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规范我市土地征收、整合行为,加快土地征收、整合速度,形成镇(街、管委会)主导运营,市、镇(街、管委会)统筹推动,政策把握准确,资金投放可控,问题处置彻底,出让招商依法,成本核算及时,投入产出平衡,监督管理到位和清正廉洁干事的土地管理模式,全面推进我市土地征收、整合储备和依法出让工作,为我市深化主体功能区建设、实施公园化战略和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提供资源保障。

城市更新专项规划—文本1010学习资料

城市更新专项规划—文本1010学习资料

深圳市城市更新(“三旧”改造)专项规划(2010-2015)文本·图集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二〇一〇年十月目录总则 (1)第一章目标与策略 (3)第一节更新目标 (3)第二节更新策略 (4)第二章更新方式与改造功能 (8)第一节更新方式引导 (8)第二节改造功能引导 (10)第三章密度分区与城市设计 (12)第一节密度分区指引 (12)第二节城市设计指引 (14)第四章配套设施与综合交通 (16)第一节完善配套设施体系 (16)第二节优化综合交通体系 (17)第五章保障性住房配建 (20)第一节配建原则 (20)第二节配建比例 (20)第六章近期重点地区 (22)第一节重点地区划定 (22)第二节分类改造指引 (22)第七章实施机制 (25)第一节强化城市更新年度计划管理 (25)第二节构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度 (26)第三节完善城市更新政策保障体系 (26)第四节健全城市更新工作体制机制 (27)第五节建立城市更新实施评估机制 (28)附件1:近期重点地区改造指引 (29)附件2: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申报指引(试行) (36)附图一:区位分析图 (63)附图二:“三旧”用地现状分布图 (64)附图三:“三旧”改造规划图 (65)附图四:“三旧”改造用地功能布局图 (66)附图五:密度分区指引图 (67)附图六:城市设计指引图 (68)附图七:公共设施规划布局图 (69)附图八:市政基础设施规划布局图 (70)附图九:综合交通规划布局图 (71)附图十:保障性住房配建指引图 (72)附图十一:近期重点地区图 (73)总则第一条为有序推进深圳市城市更新工作,充分发挥城市更新在落实《珠江三角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加快特区一体化发展、提升城市功能、优化产业结构、改善人居环境的重要作用,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规划。

第二条规划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3、《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4、《深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5、《关于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粤府[2009]78号)6、《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深府令第211号)7、《中国共产党深圳市第五次代表大会报告》8、其他相关规划及标准第三条本规划编制遵循“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全面统筹、科学评估、低碳更新、有序推进”的原则。

增城市住房建设规划

增城市住房建设规划

增城市住房建设规划(2007~2010)(文本)增城市城市规划局增城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二〇〇七年六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3)第二章住房现状和需求 (4)第三章住房建设目标及计划 (5)第四章住房建设用地规划 (7)第五章 2007年住房建设实施计划 (9)第六章住房建设政策措施 (9)第七章规划实施保障 (12)第八章附则 (1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增城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引导和调控,调整住房结构,合理引导住房消费,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加强对近期城市住房建设的指导,制定本规划。

第二条本次住房建设规划范围为增城全市,包括中心城区(荔城街、增江街以及朱村街)、新塘镇、石滩镇、中新镇和派潭镇。

第三条本次住房建设规划的期限为2007~2010年,与《增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保持一致。

第四条本规划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7号)、《关于落实新建住房结构比例要求的若干意见》(建住房〔2006〕165号)、《关于住房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意见》(粤建房字[2006]103号)、《增城市中心城区总体规划(2004~2020)》、《增城市新塘镇总体规划(2005~2020)》、《增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为依据,按照国家和地方的其他相关政策并结合本市实际制定。

第五条本规划按照“总量控制、区域平衡、项目落实”的总体要求,坚持以满足不同收入层次住房需求为导向,有针对性地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实现住房供求总量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价格基本稳定,促进住房建设和房地产业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第六条本规划以实现和谐社会以及节约型社会为根本目标。

具体目标有:(一)以完善市场为主导,优先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土地供应,其年度供应量不低于居住用地供应总量的70%;(二)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建设,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面积所占比重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三)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住房供应体系,满足不同收入层次居民住房的需求;(四)基本实现城镇人口(包括常住人口)户均拥有或租住一套住房,解决城镇低保户(双特困家庭)的住房问题。

增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增城市“三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增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增城市“三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增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增城市“三旧”改造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增城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9.10.26
•【字号】增府办函[2009]44号
•【施行日期】2009.10.26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增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增城市“三旧”改造工作领
导小组的通知
(增府办函[2009]44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粤府〔2009〕78号)精神,为推进我市“三旧”改造工作,经市政府同意,成立市“三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下称“领导小组”),组成成员如下:组长:叶牛平(市政府)
常务副组长:邬卫东(市政府)
副组长:邓毛颖(市城乡规划局)
潘共恩(市国土房管局)
组员:陈真权(市发改局)、陈志成(市经贸局)、张国新(市财政局)、麦文光(市建设局)、蓝周伟(市环保局)、温则雄(市公资办)、蒋万芳(市新农办)、黄小杰(市工商局)、余伟标(城监大队)、黄小鹏(市土地开发储备中心)、梁毅鹏(荔城街)、向俊波(增江街)、吴宏云(朱村街)、黎冀
(新塘镇)、李永强(石滩镇)、刘杨波(中新镇)、寇宣奎(派潭镇)、汤海帆(小楼镇)、吴锦扬(正果镇)。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国土房管局,办公室主任由XXX飞同志兼任,组成人员由市国土房管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发改局、市公资办、市土地开发储备中心及各镇街抽调熟悉城建、国土业务的骨干组成。

二○○九年十月二十六日。

增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增城市住房建设规划(2008-2012)》的通告

增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增城市住房建设规划(2008-2012)》的通告

增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增城市住房建设规划(2008-2012)》的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增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12.31•【字号】增府[2008]23号•【施行日期】2008.12.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增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增城市住房建设规划(2008-2012)》的通告(增府[2008]23号)《增城市住房建设规划(2008-2012)》已于2008年12月30日经增城市人民政府批准。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增城市住房建设规划(2008-2012)》(以下简称《建设规划》)是增城市的专项规划,是指导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性文件,对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地产市场的引导和调控,调整住房结构,合理引导住房消费具有积极作用。

二、《建设规划》的规划范围为:增城全市域,包括中心城区(荔城街、增江街、朱村街)、新塘镇、石滩镇、中新镇、派潭镇、小楼镇和正果镇,重点是中心城区和新塘镇。

三、《建设规划》以建设“和谐社会”和“节约型社会”为根本目标:一是以完善市场为主导,优先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土地供应,其年度供应量不低于居住用地供应总量的70%;二是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建设,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所占比重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三是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住房供应体系,满足不同收入层次居民住房的需求;四是基本实现城镇人口户均拥有或租住一套住房,解决双特困家庭的住房问题。

四、住房建设总量目标及结构指引:根据规划区内人口增长、商品住房市场发展态势以及本地特困家庭住房分布状况,参考广州市相关指标,规划期内,共建设各类住房11.1868万套,总建筑面积为1046.45万平方米。

其中建设商品住房1035.56万平方米;供应新经济适用住房9.63万平方米,廉租房1.26万平方米。

广州市增城区旧村全面改造之基础数据调查(入户测量)经验分享

广州市增城区旧村全面改造之基础数据调查(入户测量)经验分享

入户测量工作量大,且容易出差,也关系到村民对旧改的支持程度,如
果门都进不了,也就不用谈改造了。 入户第一步是建立人员构架分工。
组别 分工
职责
带测人
主测人
跟测人
整理归档和 打印资料 资料录入 现场协调
准时带测和指认现场,与 被测户主沟通
现场测量和内业整理
现场拍照、填表和被测户 主沟通
请替换文字内容,修改文字内容,也可以
2、跟测过程中,对社长和到村此。民请替进换文行字内旧容,改修改政文字策内容和, 流程的宣传。 也可以直接复制你的内容到此。
3、在入户测量的跟测过程中,挖掘村情历史文化背景。同时对每家每 户村民的各种问题、疑虑进行了耐心的解答分析,消除了村民各种负面的想 法,从而推动测量过程快速有序进行。
三、跟测的做法
市城市更新部门:是城市更新基础数据调查和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
区政府:是辖区内城市更新片区策划和实施项目基础数据调查工作的责任 主体,负责统筹辖区内城市更新片区策划和实施项目基础数据调查工作,协 助市城市更新部门开展基础数据普查和基础数据核查的入户调查,组织对实 施项目基础数据调查成果进行综合确认,维护辖区内城市更新基础数据调查 活动正常的社会秩序,督促街镇、社区居委会、村委等基础组织参与城市更 新基础数据调查工作。
广州市增城区旧村全面改造之 基础数据调查(入户测量)经验分享
张剑辉 2020年12月
CONTENTS 目录
01
基础数据工作概述
02
基础数据工作开展
03
基础数据工作主要问题
04
基础数据工作对策
01
基础数据工作概述
一、基础数据政策规定
根据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城市更新基础数据调查和 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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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市“三旧”改造专项规划
(2010-2020)
增城市城市规划设计室
汇报内容
第一部分 第二部分 第三部分 第四部分 项目概况 规划主要内容 技术创新情况 规划实施效果
第一部分 项目概况
第一部分 项目概况
1.1 “三旧”改造缘起与规划背景
为了破解发展难题,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建设用地日益增大的需 求,先行先试,走出一条内涵式发展道路,2008年12月20日,《国土 资源部、广东省人民政府共同建设节约集约用地试点示范省合作协议》 在广州签订。而以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屋为对象的“三旧”改造,正 是其中的重要内容。 增城市委、市政府下发《印发关于推动存量土地高效利用和实施 “三旧”改造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增府【2009】12号),并提出 编制增城市“三旧”改造专项规划和编制年度实施计划。
第一部分 项目概况 1.3 规划编制范围
本次规划编制区为增城市市域范围,包括三街(荔城、增江、朱村)六镇 (新塘、石滩、中新、派潭、小楼、正果),总面积1616平方公里。
1.4
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期限为 2010 年- 2020 年。近期为 2010 年- 2015 年, 远期为2016-2020年。
(4)多宗政府主导成片改造的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项目通过土地收储与出让,为我市财政 带来3.4亿元的收入,为我市在城市环境、居民就业、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提供贡献。
汇报完毕 谢谢!
增城是一座千年古城,充分考虑 “三旧”改造地块与省市级文物保护 单位和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保育与周边 “三旧”改造项目的实施,改“旧” 与保“旧”相结合。抢救历史文化遗 产,保护历史文化,继承和展示增城 的传统文化和特色,协调城镇建设和 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促进增城城乡 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逐步把增 城建设成为广州东部独具特色的传统 和现代文明交融的文化名城。
我市中新镇“三旧”改造地块(图斑编号: 44018300293 ),总用地 11.97 公顷,首期用地约 5.8万平方米,改造后是经营性住宅用地,主要为迎接 亚运会广汕公路拓宽拆迁安置房用,但是在方案中配置 拆迁安置房 25000 平方米,作为拆迁户回迁房和廉租 房使用。
第三部分 技术创新情况
5 尊重历史、爱护文物,改“旧” 与保“旧”结合
第三部分 技术创新情况
第三部分 技术创新情况ຫໍສະໝຸດ 1 采用高新的地理信息系统平 台采集、录入、分析数据, 形成图库对应成果
规划不仅限于相关规划图 纸与数据的简单汇编,规划成果 利用了GIS地理信息系统平台, 以其强大的地理信息空间分析功 能,结合我市各具体地块的地理 空间数据库,通过空间查询与空 间分析得出决策结论,系统地对 “三旧”改造地块进行筛选、数 据叠加、对比分析,形成一个规 划与数据库相结合的“图库对应” 成果。
第二部分 规划主要内容
2.2 “三旧”项目操作目标
2.2.2 旧厂房改造实例
新塘镇广州东部交通枢纽项目,通过对旧厂房用地的 拆迁整合改造,建设成广州东部交通门户与商务、居住为 一体的现代服务业综合体。
改造前影像图
改造后效果图
第二部分 规划主要内容
2.2 “三旧”项目操作目标
2.2.3 旧村庄
“旧村庄”改造,是指对“城中村”、“园中 村”、“空心村”等推进农民公寓建设、旧村 改造和村容村貌整治。由于增城原是一个农业 大县,农村居民点众多,急需改造,经统计有 725项、共36.26平方公里的旧村庄土地需要 改造,对占据“三旧改造”一半工作量的旧村 庄改造是具有长远意义的。南部、中部实施撤 销合并村民居住点建设,鼓励村民“进城上 楼”,为我市打造的广州东部国际商务城和国 际旅游度假城积蓄土地,北部鼓励村民按照统 一规划、统一风格的形式建设富有特色的自住 房屋,营造浓郁旅游氛围的1000平方公里南 国生态大公园,为满足商业、旅游、度假、休 闲功能的需要做准备。
第二部分 规划主要内容
2.2 “三旧”项目操作目标
2.2.1 旧城镇改造实例
荔城街西门口旧城镇改造项目,通过把布局 散乱的旧城镇整合,建设一个现代化的商住小区。
改造前影像图
改造后效果图
第二部分 规划主要内容
2.2 “三旧”项目操作目标
2.2.2 旧厂房
“旧厂房”改造,是指镇(街道)、村和工业 园区内的旧厂房、厂区的拆迁和改造,包括严重影 响城市观瞻的临时建筑。重点改造范围是耗能大、 污染大、效益差的企业,通过产业转移、产业升级 和退二进三的政策,逐步优化我市的工业产业结构。 “旧厂房”改造主要目标是:对全市符合上述重点 改造范围的占地约25.19平方公里的旧厂房逐步进 行改造提升,将旧厂房改造成为功能配套完善的现 代化工业区、商住新城、旅游配套设施等,成为产 业优化升级的重要载体和城镇面貌提升的重要课题, 实现土地集约利用、产业集聚提升、劳动就业增加、 社会稳定和谐的目标,加快我市工业化、城市化、 国际旅游化发展进程。
第三部分 技术创新情况
3 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成 片执行
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和建设生 态宜居城市的要求,着重抓好中 心城区、新塘镇、重要城市景观 地区、基本生态保护地区、近期 建设的重要产业功能区、重大基 础设施建设范围等城镇重要地区 及其影响范围内“三旧”地区的 改造,以规划指引政府对重点地 区“三旧”用地的整合收储,充 分利用“三旧”改造优惠政策, 提高区域内权属主体自身参与的 积极性,引入市场主体,成片开 发、统一建设。
小楼镇何仙姑家庙
第四部分 规划实施效果
第四部分 规划实施效果 通过一年多的“三旧”改造规划实施,已凸显了以下4个成绩: (1)通过改造旧城镇,为市民创造了180多亩的公共绿地与公建配套用地; (2)通过改造旧厂房,重新盘活我市400多亩污染类、淘汰类企业的厂房用地与闲置用地,为 我市节省大量的建设用地指标,达到节约集约用地目的; (3)通过对三旧地块开发商品房项目要求配置一定比例经济适用房,为我市解决了4万平方米 的拆迁安置房与保障性住房的建设问题;
第二部分 规划主要内容
第二部分 规划主要内容
2.1 “三旧”项目总规模
“三旧”改造项目包 括“旧城镇”、“旧厂房” 和“旧村庄” 改造等共 1042 项 内 容 , 合 计 “ 三 旧”改造涉及用地规模 7747.59 公 顷 。 其 中 , “旧城镇”改造77项,占 地约 1601.82 公顷,约占 总规模的 20.68 %;“旧 厂房”改造 240 项,占地 约 2519.25 公顷,约占总 规模的 32.52 %;“旧村 庄 ” 共 725 项 , 占 地 约 3626.52 公顷,约占总规 模的46.80%。
第三部分 技术创新情况
2
编制调研过程多层次多部门参与——五轮“互动”,保证规划质量
(1)第一轮:以镇街为主导,“三旧”办互动。镇街按照三旧的特征,上报形成了351个 “三旧”改造项目,共101.5平方公里的土地规划; (2)第二轮:以“三旧”办为主导,镇街互动。合并归集了51个地块,缩减至33.4平方 公里的“三旧”改造用地规模; (3)第三轮:以规划为主导,与镇街、三旧办互动。比较合理的制定了180个项目,共 75.5平方公里的用地; (4)第四轮:以政策为主导,规划设计与镇街互动。思路清晰的梳理了全市的“三旧”改 造项目,综合之前的数次成果,充分利用政策,自上而下相结合,总结归纳出361个 项目,共91.87平方公里的土地需要进行改造。该规划成果经增城市政府同意,报送 广州市审批; (5)第五轮:以广州市标图建库成果为主导,规划设计与省国土厅、省建设厅和广州市 “三旧”办互动。按照省国土厅已审定的总规模,遵循省建设厅和广州市的修改意见, 以标图建库最新成果为准,修编规划,最终形成了涉及1042个地块,共77.48平方 公里的“三旧改造”规划。
第二部分 规划主要内容
2.2 “三旧”项目操作目标
2.2.3 旧村庄改造实例
新塘镇白江村改造项目,通过对城中村改 造,建设一个崭新面貌、活力四射的宜居、宜 商新城区。
改造前影像图
改造后效果图
第二部分 规划主要内容
2.3 主导功能分类
规划全市“三旧” 改造项目改造功能总体 上按照市域层次,分为 南、中、北三大区,按 照三大主体功能区的要 求进行引导;在下一层 次镇街范围,按照“两 城两区”的要求对三旧 地块进行功能引导。 具体改造功能总体 上分为经营性用地与非 经营性用地两类。
东华旧厂房片区改造前影像图
东华旧厂房片区改造后效果图
第三部分 技术创新情况
4 规划编制与管理同步进行
规划编制与政策制订中,结合了增城市自 身发展情况,因地制宜,提出了企业自主改造 与市场主体收购改造模式,进一步提高了项目 的可操作性。在自主改造与市场主体收购改造 过程中,通过城市规划,要求配置一定比例的 拆迁安置房与保障性住房,还有公建配套与公 共绿地,利于“三旧”改造工作的可持续滚动 开展与解决了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同时解决 城市公共服务与公共配套不足的问题。
第二部分 规划主要内容
2.2 “三旧”项目操作目标
2.2.1 旧城镇
“旧城镇”改造,主要是指我市三街六镇 城区内成片的国有土地的旧民居、旧商铺、 旧厂房等的改造。“旧城镇”改造主要目标 是:通过实施约16.02平方公里的 “旧城 镇”项目改造,以住宅、商业房地产开发和 公共服务设施项目为主,尽快使市民居住条 件和生活环境有明显改善,通过拆除改造区 域内危破房屋,坚持旧城镇改造与住房建设 同步推进,在推进旧城镇改造中结合住房建 设规划,同步实施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建设, 满足不同阶层市民的住房基本需求和改善需 求。
第一部分 项目概况
1.2 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解放思想。深化土地改革,围绕提升经济社会发展 承载能力和综合竞争力的需要,切实转变发展观和用地观,全面清理和处置我 市空置土地资源,进一步挖掘内涵潜力,千方百计拓展用地新空间,有效破解 土地资源供需矛盾,实现土地资源的节约集约高效利用,为我市深化主体功能 区建设、实施公园化战略和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土地资源支撑和保 障。 ——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 ——坚持规划先行,成片改造的原则 ——坚持先行先试,依法依规的原则 ——坚持积极稳妥、分步实施的原则 ——坚持区别对待、因地制宜的原则 ——坚持尊重历史、客观公正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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