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与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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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文化
宗教是人类社会发展进程中的特殊的文化现象,是人类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影响到人们的思想意识、生活习俗等方面。广义上讲,宗教本身是一种以信仰为核心的文化,同时又是整个社会文化的组成部分。
千百年来,宗教文化作为我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在教徒的精神生活中发挥着作用,而且对社会的精神文化生活也产生了影响。
浩如烟海的宗教典籍,丰富了传统历史文化宝库。宗教在漫长的发展历程中,形成了浩繁的书籍、绘画、建筑等宝贵财产。它们跨越历史的时空,传承着深厚的宗教文化传统。如道教经典之集大成者《道藏》,内容宏富,包罗万象,既有道教经典论著、科仪方术、仙传道史,又有医药养生、天文史地、诸子百家;既是研修道教的经书宝典,也是探讨传统文化的珍贵资料,对于研究中国古代哲学、历史、文艺思想以及医药、化学、天文、地理等具有重要的文献价值。佛教经典丛书《大藏经》,最先翻译的印度佛教著作,已是鸿篇巨制,再加上我国古代佛教学者的阐释和著述,形成了经、律、论三藏,更加蔚为大观,成为研究我国古代哲学、伦理、逻辑、文学、艺术、历史的宝藏。至于伊斯兰教经典《古兰经》、基督教经典《圣经》,都是世界文化和知识宝库中的财富。
形成
宗教是一种群体社会行为,它包括指导思想(宗教信仰),组织结构(宗教组织,如教会,宗侣),行为规范(宗教组织内的活动,如祭祀,礼仪),文化内容(宗教建筑,宗教绘画,宗教音乐)等等方面的内容。它是人类在具有社会组织结构后,有意识地发展的一种社会行为,其根本的目的是培养和维护人的社会性,从而维护人类社会组织的正常运行。宗教的其他作用,如宗教的对世界的解释、司法审判、道德培养和心理安慰等等作用,包括宗教在历史上阻碍社会发展的负作用也是存在的,但这些都不是宗教的主要社会作用。
在人类历史上宗教的产生和发展的确是与很多因素有关,如社会因素、心理因素、精神因素等。但是宗教作为一种在历史上影响时间如此长、影响范围如此广泛、影响人数如此众多的社会行为的产生和发展,最基本的、最主要的因素在于:自从人类成为一种群体活动的生物,成为具有社会性的群体以来,宗教就是作为具有培养和加强人的社会性作用的一种重要的社会行为而成为社会的必需。虽然,世界上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的地区、
不同的民族可能有不同的宗教,但是具有培养和加强人的社会性作用是所有成功的宗教的共性。
宗教在适应人类社会长期发展过程中形成了特有宗教信仰、宗教感情和与此种信仰相适应的宗教理论、教义教规,有严格的宗教仪式,有相对固定的宗教活动场所,有严密宗教组织和宗教制度。所以宗教本身就是一种文化。宗教在其形成和发展过程中不断吸收人类的各种思想文化,与政治、哲学、法律、文化包括文学、诗歌、建筑、艺术、绘画、雕塑、音乐、道德等意识形式相互渗透、相互包容,逐步形成属于自己的宗教文化,成为世界丰富文化的成份。
表现形式
文化在人类生活中的表现形态和方式也是多种多样的,但文化也表达着人类自身所能够理解的意义,没有人,文化的意义和价值也是不存在的。当然,文化是与自然相对而言,人在改造自然、征服自然的过程中,把人的智慧、创造、感情注入了自然,并使自然逐步发展为人化自然。我国也有学者指出“文化”就是“人文化”即“人化”的观点。
宗教在人类文明的发展过程中,本来就与文化难解难分,因为人类创造宗教的过程是一种更为高级而复杂的精神文化过程,它与文化一样,给人类提供了一整套生活方式。所以,从广义上讲,宗教的历史就是一部人类文化史,宗教是社会文化现象,是社会的自我意识,是人的自我意识,是人的本质的外在的表现。宗教文化通过对哲学思想、伦理道德、法律、教育、生活习俗、文学艺术、音乐、建筑、绘画、雕塑、旅游、诗歌等方面进行渗透。
宗教政治
宗教神学把万物的起源归因于神,自然把政治的起源也归因于神,因而导致以宗教为政治的支柱,用精神现象说明政治现象的唯心主义,也必然把政治权力神圣化。马克思主义否定政治起源于神,认为社会的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作为经济的集中表现和上层建筑组成部分的政治是由一定社会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构成的经济基础决定的。政治与宗教一样,在原始社会起源于该社会的经济基础,二者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几乎浑然一体,表现为宗教与政治高度结合的神权政治。在阶级社会,随着社会分工的扩大,宗教与意识形态的其它形式和上层建筑的其它部门日益分离,与政治的界限也日益明显,逐渐沦为阶级斗争的工具。这是因为,宗教既是观念性上层建筑,又是体制性上层建筑,既可作为思想观念去影响群众,又可作为社会组织去统辖群众,从而容易为社会政治斗争的各方利用。宗
教成为政治斗争和阶级斗争的工具,表现在它往往被统治阶级利用作为巩固统治秩序的精神支柱。
统治阶级利用宗教巩固自己的统治秩序,采取的主要形式有:把某一宗教定为全民性信仰的宗教,使其成为国教。国教在封建国家是十分普遍的现象。资产阶级革命后,宗教宽容和信仰自由逐渐被接受为现代政治的思想原则。宗教为统治阶级利用的另一形式是政教合一。政教合一是政权与宗教权合一的政治现象。在封建社会,各封建国家用国教作为统治思想,政教合一现象很普遍。资产阶级革命后,政教合一现象开始减少,但在某些国家和地区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1959年民主改革前的中国西藏地区就是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度。统治阶级对宗教的利用是把宗教当作使下层阶级就范的统治手段,以巩固统治为目的。
宗教与政治的关系,不但表现为它与统治阶级的关系,而且表现为它与被统治阶级的关系。在宗教是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的社会中,被统治阶级的政治运动往往借用宗教观念,运用宗教文化,譬如宗教语言,使政治运动披上宗教外衣,才能动员和组织民众。同时,一切革命的社会政治理论大体上必然就是宗教异端,所以异端常常与被统治阶级联系在一起,发展为以下层群众为主体的宗教运动。在基督教世界,异端运动往往通过宗教形式,或多或少地反映出奴隶、农民、平民或市民的社会政治要求,成为下层民众反抗统治阶级压迫的重要形式。
人类社会几千年的历史经历了许多政治变革、经济进步和社会变化,一些历史悠久的宗教经历了一切变故依然存在,究其原因,除了宗教作为意识形态具有相对的独立性之外,根本原因在于这些宗教为适应社会政治变化而进行了改革。宗教改革一般包括教义理论的改革和组织制度的改革,改革的动因在于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16世纪欧洲的宗教改革运动是欧洲资产阶级反对封建制度的一次决战。这场运动除了造成一大批脱离天主教会的新教宗派外,还促进了欧洲各国的民族独立和资本主义制度的发展。
历史上一些伟大的变革常有宗教的变革相伴随。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中国的社会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发生了根本变化,中国的宗教也适应新的政治经济形势发生了变革。天主教、基督教内进行的反帝爱国运动割断了教会同帝国主义的关系,肃清帝国主义的影响,实行中国教会自治、自养、自传,独立自主自办教会。中国的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则废除了宗教中的封建剥削和封建压迫制度。1959年在西藏开展的民主改革,废除了西藏社会的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度。中国宗教在20世纪50年代所发生的这些变化使各宗教组织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不再是帝国主义、封建地主阶级和官僚资产阶级控制和利用的工具,成为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爱国统一战线的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