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患者自带药品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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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患者使用自带药品与自理药品管理规定

住院患者使用自带药品与自理药品管理规定

住院患者使用自带药品与自理药品管理规

目的
本规定旨在规范住院患者在医院内使用自带药品和自理药品的行为,保障患者权益,确保医疗安全。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住院患者在医院内使用自带药品和自理药品的管理。

定义
1. 自带药品:患者自己带入医院的药品,用于治疗患者已知的疾病或症状。

2. 自理药品:医院提供给患者以自行处理疾病或症状的药品,如退烧药、维生素等。

管理规定
1. 自带药品审查:
- 患者在住院前需向医院提供自带药品清单,并经医院审核确认。

- 医院将对自带药品进行审查,排除潜在的不安全或不适合患者使用的药品。

2. 使用自带药品:
- 患者可在医生指导下,在规定范围内使用自带药品。

- 使用自带药品时,患者应按照医生的用药建议和剂量使用,并及时告知医护人员。

3. 自理药品发放:
- 医院将根据患者的需求和病情,发放适当的自理药品。

- 自理药品的发放应按照医生的建议和规定剂量进行,并记录在患者的病例中。

4. 药品储存:
- 患者自带药品和医院发放的自理药品应分别存放在指定的药品柜中,避免混淆和交叉感染。

- 药品柜应定期清理,确保各药品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5. 监测和记录:
- 医院将定期监测患者的药物使用情况,包括自带药品和自理药品。

- 监测结果应记录在患者的病例中,以供医生参考和评估治疗效果。

备注
请注意,本规定仅适用于住院患者的药品使用管理,对于特殊情况或需要特殊药物治疗的患者,医院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与规范。

患者自带药品管理制度

患者自带药品管理制度

患者自带药品管理制度
药品作为特殊商品,其质量关系到患者的生命安全。

为保证患者用药安全,特制定患者自带药品管理制度如下:
1、自带药品是指:患者遵医嘱从其他医院购买的药品,或指患者由于疾病等原因需要长期服用而从家中或随身带入院的药品。

2、原则上临床医师不建议患者自带药品或者患者使用自带药品,除非是本院没有或者非中标药品,因患者病情特殊,本院无法提供该药品满足治疗时,可考虑使用自带药品。

3、自带药品应在患者或被授权人签《医院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知知情同意书》、临床医师开具医嘱后才可使用。

临床医师在开具医嘱前应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了解是否有禁忌、药品相互作用、疗效等相关内容,并且填写《医院自带药品使用审批申请表》,在科主任审批同意后方可开具医嘱。

4、无药品购买发票证明书和药品说明书者,所带药品标签不清、过期药品、国产药品非国药准字号、进口药品未标明进口药品注册证号以及可疑、来路不明的药品等,抗精神病类药品、麻解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等特殊药品一律由医院发放,不使用患者自带药品,此类自带药品由护士督促家属带回,一律不得使用。

5、对使用自带药品的患者,医护人员应做好教育指导工作,严密观察病情,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予以处置。

6、若因应用该药出现不良反应,责任由患者承担。

但如果输液过程中出现意外,医院应秉持人道主义原则,维护患者健康,即用药
中执行三查八对,用药后严密观察患者反应。

住院患者使用自带药物与个人药品管理规定

住院患者使用自带药物与个人药品管理规定

住院患者使用自带药物与个人药品管理规定目的:规范住院患者使用自带药物和个人药品的行为,确保医疗安全和良好的治疗效果。

一、患者自带药物管理1.住院患者可以自携已经开具的药物到医院。

但需提前备案,医院将根据药品类别和病情合理评估,并告知患者是否允许使用。

2.患者自带药物应符合以下条件:药物应为合法药品,且在有效期内。

药物应为个人用药,不能带入禁用药物及影响他人安全的药物。

药物应有明确的标签,标注患者姓名、药物名称、用药剂量等信息。

3.患者自带药物的使用应遵守以下规定:住院期间,患者应将药物交给医护人员管理,按时服用。

如患者的自带药物与医生开具的药物有冲突,应听从医生的建议和调整。

如患者需要终止或更改使用自带药物,应及时告知医生,并经医生同意后停止使用。

4.医院有权对患者自带药物进行检查,确保药品的安全性和合规性。

5.患者不得私自共享、借用或转让自带药物。

二、医院个人药品管理1.医院提供常见的非处方药和急救药品供住院患者使用。

患者应按医嘱和药师指导使用这些药品。

2.个人药品使用应遵守以下规定:患者应遵守医院的个人药品使用规定,不得滥用或过量使用。

个人药品应放置在指定的药品储存位置,避免交叉感染和误用。

个人药品标识应清晰,包括患者姓名、药品名称、用药剂量等信息。

如需终止或更改使用个人药品,应及时告知医生,并经医生同意后停止使用。

3.医院有权检查患者个人药品的使用情况,对违规行为进行相应处理。

4.患者不得私自共享、借用或转让个人药品。

三、责任和违规处理1.患者在使用自带药物和个人药品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和意外,由患者本人承担责任。

2.如患者违反了自带药物和个人药品管理规定,医院有权采取适当的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暂停使用自带药物和个人药品等。

3.如患者的违规行为导致严重后果或危害到他人安全时,医院有权报警并追究患者的法律责任。

文档有效期: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注:本规定如存在与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法律法规为准。

住院患者自备药品管理制度

住院患者自备药品管理制度

住院患者自备药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住院患者自备药品的管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药品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住院患者自备药品,是指患者在入院时自带的合法药品,包括国产和进口药品,处方和非处方药品。

第三条住院患者自备药品的管理应遵循合法、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第四条住院患者自备药品的管理工作由医院药剂科、护理部、住院部等相关部门共同负责,协同做好住院患者自备药品的接收、登记、储存、分发、使用及回收等工作。

第二章住院患者自备药品的接收与登记第五条住院患者在入院时,应将自带的药品向医护人员主动申报,并按要求进行登记。

第六条登记内容包括:患者姓名、住院号、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厂家、批号、有效期、处方医生、患者或家属签字等。

第七条医护人员应认真审核患者自备药品的合法性、有效性,对不符合要求的药品应告知患者不能使用,并做好解释工作。

第三章住院患者自备药品的储存与管理第八条住院患者自备药品应由医院药剂科统一储存管理,设立专门的自备药品仓库,确保药品安全。

第九条自备药品仓库应具备以下条件:(一)通风、干燥、阴凉、光线适宜;(二)具备必要的药品储存设备,如冰箱、空调等;(三)药品储存应按照药品的性质、规格、批号等进行分类,并设置明显的标识;(四)建立药品出入库记录,定期进行盘点,确保药品账物相符。

第十条住院患者自备药品的发放,应由医护人员根据患者的用药需求,向药剂科提出申请,由药剂科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发放。

第四章住院患者自备药品的使用第十一条住院患者自备药品的使用应遵循医嘱,由医护人员负责指导患者正确使用。

第十二条医护人员应定期对患者进行用药教育,告知患者自备药品的用法、用量、不良反应及注意事项。

第十三条住院患者自备药品的使用过程中,如出现不良反应,应及时报告医护人员,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第五章住院患者自备药品的回收与处置第十四条住院患者在出院时,应将剩余的自备药品交回药剂科,由药剂科进行回收。

住院患者自备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住院患者自备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住院患者自备药品使用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规范医疗工作中患者院外自带药品的管理和使用,保证患者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我院患者院外自带药品管理的全过程适用于该制度。

人员职责:临床医师:负责向病人交待我院自带药品使用的有关规定,并对病人使用自带药品的必要性和临床意义做出评估和判断;正确开具病人自带药品规定,并做好相关记录,包括药品的治疗效果、不良反应等。

护士:在有医师书面医嘱,患者签署《自备药品使用责任书》的前提下,执行患者自带药品医嘱;不得执行没有书面医嘱的患者自带药品的使用,不得执行不符合本规定的自带药品医嘱。

三、制度正文:(一)本制度所指自带药品是指患者在住院期间因临床治疗需要使用的,由医生开具医嘱,但未经我院药学部调剂、发放的药品。

不包括以下两种情况:①未经我院医师处方或医嘱,患者自行购买使用的药品;①患者在我院门急诊治疗时开具的,住院后继续使用的药品,医师开具此类药品医嘱时应使用“用药医嘱”开具,同时备注“门诊继用”。

(二)为保证医疗安全,原则上住院患者治疗需要的药品均应由我院药学部门供应,一般不得使用患者自带药品,确需使用时,按相关要求使用。

抗菌药物不得由患者外购自带入院使用,特殊情况须经医务部主任签字同意。

(三)患者院外自带药品管理流程:1.住院患者使用院外自带药品前,主治医师应对使用自带药品的必要性进行评估,只有同时符合下述情况时方可使用:(1)临床治疗必须,延误患者治疗可能造成不良后果;(2)非我院药品目录品种;(3)无法通过正常临时购药渠道购进或短期内无法采购;(4)我院无可替代品种。

2.主治医师应熟悉患者使用的自带药的疗效、使用方法、毒副作用、配伍禁忌、与其它药物的相互作用。

3.患者在《自备药品使用责任书》上签名同意。

4.护士在有医师书面医嘱、患者签署有《自备药品使用责任书》的情况下,执行患者自带药品医嘱。

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管理规定

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管理规定

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管理规定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及药监局相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1、自带药品是指:患者自带药品指在住院期间使用本人或家属带入本医疗机构内而非本院药剂科供应的药品。

患者从其他正规的医院或正规的医药公司等地方购买并附有有效购销凭证的药品。

患者由于慢性疾病等原因需要长期服用而从家中或随身带入院的药品。

2、原则上临床医师不建议患者使用自带药品,如因患者病情特殊需要而本院没有或者非中标药品,可考虑使用患者自带药品。

3、自带药品应在患者或被授权人签署《医院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临床医师开具文字处方(医嘱)后才可使用。

临床医师在开具处方(医嘱)前应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了解是否有禁忌、药品相互作用、疗效等相关内容,并且填写《医院自带药品使用申请表》(见附件1),在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以上)审批同意后方可开具处方(医嘱)。

并将《同意书》及《申请表》于患者病历存档。

4、对使用自带药品的患者,医护人员应做好教育指导工作,严密观察病情,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予以处置并汇报医务部以及药学部,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患者承担。

5、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等特殊药品一律由医院发放,不使用患者自带药品,此类自带药品由护士督促家属带回。

附件1:医院自带药品使用申请表患者姓名科别床号病历号住址联系电话目前诊断使用患者自带药品理由自带药品名称、规格、厂家药品来源发票号、凭据号处方(医嘱)医师意见:处方(医嘱)医师签名:日期:年月日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以上)意见: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以上)签名:日期:年月日备注:申请单须存病历中。

附件2:医院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为进一步保障住院患者用药安全,规范使用自带药品,医院特制定了《医院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今将使用自带药品可能出现的风险、意外等情况向患者或被授权人进行了详细的告知和解释,患者或被授权人的签名表示“患者或被授权人理解并接受以下内容”:1、自带药品应在临床医师开具医嘱后并在医护人员指导下方可使用。

医院医院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管理制度(标准版)

医院医院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管理制度(标准版)

医院医院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管理制度(标准版)医院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管理制度(标准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合理规范患者自带药品的使用,确保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医院的门诊患者。

第二章患者自带药品的管理要求第三条患者自带药品必须是处方药品,并由医生明确开具。

第四条患者自带药品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 药品包装完整、密封;2. 药品本身没有明显的异常现象;3. 药品没有过期,且有效期内至少超过住院或门诊时间的一半。

第五条患者自带药品不得携带以下类型的药品:1. 违禁药品;2. 液体制剂、颗粒剂、散剂、胶囊剂等易弄混的药品;3. 高风险药品,如抗菌药物、抗癌药物等。

第六条患者自带药品的管理责任:1. 对患者自带药品的审核、登记、储存、发放等工作负责的部门为药事部门;2. 负责患者自带药品的日常管理的人员为药师。

第七条患者自带药品的审核程序:1. 患者在接受门诊就诊前需提前告知是否自带药品;2. 患者自带药品应当先由医师审核患者的自带药品名称、规格、数量及使用方法等信息,并进行核对;3. 医师审核通过后,将患者的自带药品信息填写在患者医疗档案中,并签字确认。

第八条患者自带药品的储存和发放:1. 患者自带药品应当在药事部门设计的存放区域内进行储存,专门柜体标注有患者自带药品的专用柜;2. 患者每次取药前,需填写领用表,表中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数量、领用人等信息,并由患者本人签字确认;3. 患者领用自带药品后,将药品相关信息登记在患者医疗档案中,并将剩余药品装入口袋等容器,交由患者自行管理。

第九条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的注意事项:1. 患者自带药品应按照医师指导进行使用,不得超量或滥用;2. 患者自带药品在使用过程中如出现异常情况,需及时向医护人员报告,并按照医护人员的指导进行处理;3. 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结束后,应按照医师要求将剩余药品交回给医院,由医院进行处理。

第十条患者自带药品的风险控制:1. 患者在接受医护人员的指导下使用自带药品时,医护人员应负有监督责任,定期进行患者用药情况的评估;2. 对于患者因自带药品使用不当导致的不良反应、药物相互作用等情况,医护人员应及时报告并记录,并将其纳入医院的不良事件监测和管理系统。

2023年患者自带药品管理规定

2023年患者自带药品管理规定

2023年患者自带药品管理规定引言:药品是维护人类健康的重要工具,合理使用和管理药品对于患者的治疗效果和安全性至关重要。

为了更好地管理患者自带药品,保障患者的健康和用药安全,进一步规范和管理患者自带药品的行为,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患者自带药品的管理,保障患者的安全用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卫生部门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医疗机构对留观和住院患者自带药品的管理。

第三条患者自带药品指患者自行购买并携带进入医疗机构的药品。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加强对患者自带药品的管理,在保证患者的合理用药和安全用药的前提下,允许患者自带药品。

第二章自带药品的要求第五条患者自带药品应符合以下要求:(一)患者自带药品应为合法上市的、在中国国内合法销售的药品。

(二)患者自带药品应符合国家药典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患者自带药品的使用期限应在有效期内。

(四)患者自带药品应为患者真实需用的药品,不得携带违禁药品。

第六条患者自带药品的数量应根据医疗机构规定的标准携带,不得超过个人合理用药的量。

第七条医疗机构可对患者自带药品进行检查,如发现患者自带药品不符合要求,医疗机构有权予以没收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三章自带药品的登记和管理第八条医疗机构应设置患者自带药品登记台,对患者自带药品进行登记,并在电子病历中进行相应记录。

第九条患者在住院或留观期间,应将自带药品交给医疗机构专门负责的药师或药房管理人员。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对患者自带药品进行存储和管理,保证药品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第四章自带药品的使用第十一条患者在使用自带药品时,应按照医生或药师的指导和建议进行用药。

第十二条在特殊情况下,患者可自行使用自带药品,但应及时向医生或药师报告,并记录在病历中。

第十三条在使用自带药品时,如发生不良反应或药品的作用与预期不符,患者应立即向医生或护士报告,并按照医嘱进行处理。

第五章自带药品的返还和处理第十四条当患者出院或留观结束时,患者应向医疗机构归还未使用的自带药品。

患者自带药品管理规定范文(二篇)

患者自带药品管理规定范文(二篇)

患者自带药品管理规定范文一、引言随着医疗技术的发展和患者对健康管理的需求增加,越来越多的患者选择带自己的药品就诊。

为了确保患者携带药品的安全和合理使用,制定本患者自带药品管理规定,以规范患者自带药品的行为,并保障医疗机构的正常运作。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患者在医疗机构就诊时自带药品的管理。

三、药品携带要求1. 患者在携带药品前,应咨询医生或药师的意见,了解是否允许携带该药品,并了解药品的适应症、剂量及用法等信息。

2. 患者应携带完整、正规的药品包装,包括药品的名称、规格、批号等信息,以便医生和药师进行准确判断和咨询。

3. 患者携带的药品应符合国家药品监管部门的规定,且未过期。

如发现过期药品或非法药品,医疗机构有权拒绝患者携带。

4. 患者应将药品放置在特定的容器或包裹中,并清晰标注个人信息,如姓名、年龄、性别等,以防止混淆和误用。

四、药品管理措施1. 患者应主动将自己携带的药品信息告知医生和药师,包括药物名称、剂量、用法等,以便医生进行诊断和治疗的判断。

2. 医生和药师应在了解患者携带药品的情况后,对患者的用药进行合理评估和指导,并记录在患者病历中,以备查阅和追溯。

3. 患者在医疗机构内发生不舒适或需要紧急治疗时,应立即向医生或护士报告,并提供相关的药品信息,以便医务人员及时处理。

4. 患者不得随意更换或增减携带的药品,如确有需要,应事先取得医生或药师的同意,并在病历中进行相应记录。

五、药品使用注意事项1. 患者在使用自带药品时,应按照医生或药师的指导,规范使用药品,并注意药品的剂量和用法。

2. 患者在用药过程中如出现不良反应或药物相互作用等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告知医生,以便进行调整和处理。

3. 患者在就诊结束后,应妥善保管已用和未用的药品,并遵守药品的存储要求,如防潮、避光等。

六、违规处理措施1. 患者未经医生或药师同意,擅自更换或增减携带的药品,医疗机构有权拒绝服务,并填写相关记录。

住院患者自带药品管理办法

住院患者自带药品管理办法

住院患者自带药品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药事管理,充分尊重患者的选择权,确保患者用药安全,防止医疗纠纷,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自带药品是指患者从其他正规医院或正规的医药公司等地方购买,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并具有正规购销凭证的药品品种,主要包括生物制品、抗肿瘤药,特殊贵重等存在高风险可能性的药品。

二、原则上临床医师不建议患者使用自带药品。

医院任何员工都不得给患者使用无医嘱的任何药物。

三、对因病情特殊需要必须使用医院不能提供的药品时,患者需填写《住院患者使用自带药品审批表》(附件)并知情同意签字,经科主任同意,方可遵照医嘱使用。

四、自带药品应在临床医师指导下进行使用,临床医师应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了解药品禁忌证及配伍禁忌等有关内容,按照药品说明书或诊疗规范下达自带药品医嘱,由护士遵照执行。

五、医务人员应在使用时严密观察病情,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予以处置,并汇报药剂科。

六、《住院患者使用自带药品审批表》应纳入病历归档保管。

自带药品管理制度

自带药品管理制度

自带药品管理制度
一、原则上不使用住院病人自带药品,仅在医院无备药可供,病情确需的情况下,经科主任同意的某些个别特殊情况下,方可按照医嘱使用。

二、如自带药品符合使用指征,应由病人或法定代理人签订《xx 县人民医院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内容必须包含自带药品的通用名、批准文号、生产厂家、生产批号、有效期、规格、剂型和数量等基本信息,重点交代使用自带药品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并在医嘱上注明“自带药”。

三、原则上临床科室不负责患者自带药品的保管,如行代理保管,必须做好药品基本信息记录并有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确认签字,并按说明书载明的存储条件进行保管。

四、不得保管与使用药品标识不清晰的自带药物。

五、药物配制和使用前,由护士按常规要求进行查对后方可配制。

六、医护人员不得给病人使用无医嘱的任何药物。

患者自带药品管理规定范本

患者自带药品管理规定范本

患者自带药品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患者在医疗过程中自带药品的合理使用和安全管理,维护医疗秩序,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患者自带药品是指患者在就诊过程中根据医生诊断和治疗建议自行携带的药品。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患者自带药品的管理,确保患者的用药安全和治疗效果。

第四条患者在携带自带药品时,应当向医疗机构提供药品的详细信息,包括药品名称、规格、生产厂家、批号等。

第二章患者自带药品的要求和管理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在接待患者时告知患者有关患者自带药品的管理规定,并要求患者签署相关承诺书。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对患者自带药品进行审核,并在患者病历或电子病历中进行记录。

第七条患者自带药品应当满足以下要求:(一)合法、正规进口并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药品。

(二)没有过期、变质及外包装完好无损。

(三)药品标签清晰、易于识别。

(四)不得携带易制毒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特殊药品。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将患者自带药品安全保管,并在患者治疗结束后返还患者或做好报废处理。

第九条患者在就诊过程中需要使用患者自带药品的,应当得到医生的明确指导和同意,并在医生的监督下使用。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留存患者自带药品使用信息,包括使用时间、用量和疗效等,并在患者病历或电子病历中进行记录。

第三章监督和处罚第十一条对于未经审核、超过有效期、变质等问题的患者自带药品,医疗机构应当予以没收或销毁,并对患者进行相关警示和教育。

第十二条对于患者自带药品使用不当导致患者身体损害或严重后果的,医疗机构应当依法追究责任,并进行相应的赔偿和处理。

第十三条对于医疗机构未按照规定管理患者自带药品的,相关责任人应当依法追究责任,并承担相应的处罚和经济赔偿责任。

第四章附则第十四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五条本规定解释权归医疗机构所有。

第十六条本规定的修订和补充,经医疗机构批准后生效。

以上是患者自带药品管理规定范本,希望对您有帮助。

患者自带药品管理规定(5篇)

患者自带药品管理规定(5篇)

患者自带药品管理规定一、住院患者自备药品的使用(一)住院患者自备药品指在住院期间患者使用本人或家属带入本医疗机构内而非本院药学部供应的药品。

(二)医院不允许住院病人自备注射药品。

非注射药品原则上也不允许自备使用,仅在病情确需,经科主任同意、医务部批准的的某些特殊情况下,方可遵照医嘱使用。

(三)住院患者使用的自备药物,必须是本院无此药或同类药物,并且为患者病情所需。

(四)特殊情况下住院患者使用自备药品,按以下程序处理:1、患者填写“住院患者自备药物使用责任书(附件)”,并签名。

2、医师确保患者自备药品来源安全可靠、性质稳定并且是在有效期内,方可在医嘱单上开具医嘱。

开医嘱时,在该药品名旁注明“患者自备”,并写明用法和用量。

3、自备药物由患者自行保管,按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储存条件储存,否则不予使用。

若需由病房护士保管住院患者自备药品时,则应在“住院患者自备药品使用责任书”中详细记录自备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效期等。

4、自备药品配制和使用前,由护士按常规要求进行查对;使用自备药物时,由责任护士负责给药,并做好记录。

(五)医务人员不得保管与使用标志不清晰的、过期的、变质的药品。

(六)医务人员不得给患者使用无医嘱的任何药品。

(七)住院患者自备药品使用责任书应纳入病历归档永久保管。

二、住院患者自理药品的使用(一)住院患者自理药物指患者住院期间,由本院药学部配发的药物,由病房护士保管。

(二)使用自理药物时,由患者自行给药,责任护士负责监督并做好记录。

(三)患者住院期间未经许可,禁止自我给药。

附件住院患者自备药品使用责任书备注:为确保患者安全,自备药品原则上不允许在本院使用。

患者自带药品管理规定(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患者自带药品管理,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提高医疗质量,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患者自带药品是指患者自行购买或者获得的药物,并自行携带到医疗机构进行治疗。

第三条进行患者自带药品管理应遵循安全、合规、便利原则。

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管理规定

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管理规定

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管理规定为了加强患者自带药品的使用管理,确保患者的用药安全和治疗效果,本医院制定了以下的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管理规定。

一、患者自带药品的范围1.仅限慢性病患者携带个体化用药,并在医生处获得开具药品清单及医生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携带。

2.常见的患者自带药品主要包括患者日常长期使用的维生素类、中成药、保健品等。

3.禁止患者自带处方药、抗生素、针剂等特殊类药品。

二、患者携带药品的申请1.患者应提前向医生提出申请,并准备相关的医生开具的书面同意及药品清单。

2.医生应仔细审核患者提供的药品清单,确保患者所带药品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3.医生审核通过后,应在患者就诊卡或病历上做相关记录,并通知患者药品的使用注意事项。

三、药师的管理职责1.药师应负责统一管理患者自带药品,并建立相应的档案。

3.药师应对患者自带药品进行安全性及合理性评估,并对需要调整或停用的药品提出建议。

四、患者自带药品的使用注意事项1.患者应按照医生或药师要求的用药方法和用药时间规定合理使用药品。

2.患者应坚持按时服药,并遵守医嘱,避免擅自更改用药时间和用药剂量。

3.患者应密切关注自身用药情况,如发生不良反应或病情变化,应及时向医生或药师报告。

4.患者需要定期复诊时,应携带自带药品与医生交流,以便医生对用药情况进行评估和调整。

五、患者自带药品的管理制度1.医院应建立健全患者自带药品的管理制度,明确相关工作程序和责任分工。

2.医院应定期开展对患者自带药品的检查和整顿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医院应加强对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和考核。

六、违反规定的处罚1.对于违反规定擅自携带处方药、抗生素等特殊类药品的患者,医院有权责令其立即停止使用,并通报相关部门或机构。

2.对于违反规定私自调整或停用药物的患者,医院有权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如暂停自带药品使用的权利。

3.对于违反规定使用患者自带药品造成严重后果的患者,医院有权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住院病人自备药品管理制度

住院病人自备药品管理制度

住院病人自备药品管理制度住院病人自备药品管理制度是指在医院住院期间,病人携带个人自备药品的使用和管理规定。

为了确保医疗安全和有效治疗,医院制定了一系列管理措施,以规范住院病人自备药品的使用。

以下是该制度的具体内容:一、携带药品审查在住院前,病人携带自备药品需要经过医院的专业审查。

医院将组织药师和医生进行药品审查,确保病人携带的药品符合治疗需求和医院规定,避免不必要的重复用药或不适当的药品使用。

二、登记和标识医院将对病人携带的每一种药品进行登记,并在药品上贴上标识,包括病人姓名、药品名称、剂量和使用频次等信息。

这样可以提高药品的管理和追溯能力,减少用药错误和混淆。

三、存放和保管医院将为住院病人提供专门的存放药品的柜子或抽屉。

药品柜子应设在药房或护士站附近,方便病人随时取用。

病人需要将自备药品妥善保管,防止出现遗失或混淆的情况。

四、用药指导和监测医院将指派专门的药师或护士负责为病人提供用药指导,并监测其自备药品的使用情况。

药师或护士将告知病人正确用药的方法和注意事项,避免发生药品的不当使用。

五、药物相互作用和不良反应监测在住院期间,医院将积极监测病人使用的自备药品与医院提供的药物之间的相互作用和潜在的不良反应。

医护人员将及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和调整,确保治疗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六、禁止携带特定药品为了避免患者自身安全和医疗秩序的维护,医院规定一些特定的药品禁止病人自备携带。

这些药品可能具有潜在的危险性或与现有医院药品的治疗方案存在冲突,因此需要禁止携带,以保证医疗工作的正常进行和患者的安全。

七、处理过期药品和空药瓶医院将指定专人负责处理病人自备药品中的过期药品和空药瓶。

过期药品将送往专门的药品销毁机构予以销毁,空药瓶则进行分类回收,遵守环保要求。

该制度的实施旨在保障住院病人的用药安全和医疗质量。

通过明确的管理规定,医院能够有效监控和管理病人携带的自备药品,减少用药错误和潜在的药物不良反应。

然而,尽管医院已经建立了一系列的制度和规定,仍然需要病人本身的自律和遵守。

医院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医院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医院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管理制度一、背景和目的为了合理管理患者自带药品的使用,确保医疗安全和患者权益,制定医院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各科室对于患者自带药品的管理。

其目的在于规范患者自带药品的使用,患者需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使用自带药品,加强对自带药品的管理,确保患者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二、药品自带要求1.患者的自带药品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2.自带药品应是患者正式药房购买的,购买处应为正规药店或医疗机构。

3.患者自带的药品应具有合法的购买记录,包括药店的购买凭证及购药发票等。

4.患者应将自带药品明确标记药名、药企、批号、使用方法及用量。

三、自带药品使用流程1.患者来院就诊时,应将自带药品交由护士或药师查验。

2.医院会针对患者自带的药品进行初步评估,判断是否适宜患者使用,并记录在患者的病历中。

3.医院会向患者解释自带药品的使用注意事项,告知患者该药品是否适合与配发药品一起使用。

4.患者在使用自带药品前需办理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登记手续,包括填写自带药品名称、用量、使用次数等信息,并在病历上签字确认。

5.在患者自带药品使用期间,医院将对患者的用药情况进行监测,定期进行评估。

四、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的注意事项1.患者应根据医嘱和自带药品的使用说明明确用药方法和用药剂量。

3.患者在使用自带药品过程中如有不适症状或病情有变化,应及时向医生或护士报告。

4.患者应按时按量使用自带药品,并注意保存药品的质量和有效期。

五、医院责任和义务1.医院应通过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明确对患者自带药品的管理要求,加强对患者自带药品的审核制度。

2.医院应为医师和护士提供相应的培训,加强对患者自带药品管理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养。

3.医院应建立相关的记录和档案,保存患者自带药品的相关信息及使用情况,以便审核和评估。

六、违规处理1.患者未经医生同意或擅自使用自带药品,医院将予以警告并对患者进行相应教育。

2.对于使用自带药品不当导致患者健康损害的,医院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住院患者自带药品管理办法

住院患者自带药品管理办法

住院患者自带药品管理办法
【目的】加强药事管理,充分尊重患者的选择权,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范围】适用于各临床科室住院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管理。

【责任人】各临床科室医师、护士及药学部临床药师。

【内容】
1.为进一步加强药事管理,充分尊重者的选择权,确保患者用药安全,防止医疗纠纷,特制定
本制度。

2.自带药品是指患者从其他正规的三级医院或正规的医药公司等地方购买,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并具有正规购销凭证的药品品种,主要包括生物制品、抗肿瘤药,特殊贵重等存在高风险可能性的药品。

3.原则上临床医师不建议患者使用自带药品。

医院任何员工都不得给患者使用无医嘱的任何药物。

4.对因病情特殊需要必须使用医院不能提供的药品时,患者需填写《住院患者使用自带药品审批表》(附件)并知情同意签字,经科主任同意,方可遵照医嘱使用。

5.自带药品应在临床医师指导下进行使用,临床医师应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了解药品禁忌证及配伍禁忌等有关内容,按照药品说明书或诊疗规范下达自带药品医嘱,由护士遵照执行。

6.医务人员应在使用时严密观察病情,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予以处置,并汇报药学部。

7.《住院患者使用自带药品审批表》应纳入病历归档保管。

附件住院患者使用自带药品审批表。

住院患者自备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住院患者自备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患者自备药品使用管理制度为加强患者自备药品的使用管理,保证用药安全,防止医疗纠纷,特制定患者自备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一、自带药品:自带药品是指患者在住院期间,带入本医疗机构内而非本医疗机构药学部供应的药品。

二、医院原则上不允许使用患者的自备药品,一般病情,医院内无备药可供,医师应将药品名称、疗程、数量报该科主任同意,提交申请到药学部后,由药品采购科安排采购,医师仅在某些特殊情况下病情急需、医院内无备药可供,经药学部门积极组织仍然无法供应,患者又自购或自备“合格”的药品经过审批,才可按照药品说明书或诊疗规范下达自备药品医嘱给护士执行,患者使用。

三、自带药品应在患者或被授权人签署《医院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临床医师开具文字处方(医嘱)后才可使用。

临床医师在开具处方(医嘱)前应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了解是否有禁忌、药品相互作用、临床疗效等相关内容,并且填写《医院自带药品使用申请表》(见附件1),在科主任审批同意后并由医务科同意后方可开具处方(医嘱)。

四、若需要病房护士保管的“自备药品”,则应在“自备药品使用审批表”中记录清楚“自备药品”、品名、生产厂家、规格、剂型、数量、批号、效期等。

五、药物配制和使用前,由护士按常规要求和医嘱进行查对品名、生产厂家、规格、批号、效期及配伍禁忌等、六、医院任何员工都不得保管和给患者使用药品标志不清晰、过期、变质的“自备药品”。

七、医院任何员工都不得给患者使用无医嘱的、未与患者签订使用自备药品责任的任何“自备药品”。

八、未与患者签订“自备药品使用审批表”、“自备药品知情同意书”填写不完整,出现使用自备药品纠纷,影响举证导致赔偿的,按照医院相关制度处罚当事科室及个人。

九、住院患者的“自带药品同意书”纳入病历归档永久保管,门诊患者的自备药品使用审批表由门诊护士统一集中保管。

附表一:医院自带药品申请表附件二:自带药品知情同意书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联系电话:诊断:使用理由:一、根据我院住院患者使用自带药品管理制度相关规定:自带药品是指患者在住院期间,带入本医疗机构内而非本医疗机构药学部供应的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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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患者自带药品管理办法
【目的】加强药事管理,充分尊重患者的选择权,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范围】适用于各临床科室住院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管理。

【责任人】各临床科室医师、护士及药学部临床药师。

【内容】
1.为进一步加强药事管理,充分尊重者的选择权,确保患者用药安全,防止医疗纠纷,特制定
本制度。

2.自带药品是指患者从其他正规的三级医院或正规的医药公司等地方购买,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并具有正规购销凭证的药品品种,主要包括生物制品、抗肿瘤药,特殊贵重等存在高风险可能性的药品。

3.原则上临床医师不建议患者使用自带药品。

医院任何员工都不得给患者使用无医嘱的任何药物。

4.对因病情特殊需要必须使用医院不能提供的药品时,患者需填写《住院患者使用自带药品审批表》(附件)并知情同意签字,经科主任同意,方可遵照医嘱使用。

5.自带药品应在临床医师指导下进行使用,临床医师应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了解药品禁忌证及配伍禁忌等有关内容,按照药品说明书或诊疗规范下达自带药品医嘱,由护士遵照执行。

6.医务人员应在使用时严密观察病情,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予以处置,并汇报药学部。

7.《住院患者使用自带药品审批表》应纳入病历归档保管。

附件住院患者使用自带药品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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