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
2023年公司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
2023年公司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根据国家政策和《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方案,为员工提供稳定和可持续的退休保障,及时完善和提高员工的福利待遇,促进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团队凝聚力。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方案适用于公司所有在职员工,包括全日制及非全日制员工。
第三条名词解释1. 公司企业年金:指公司为员工缴纳的、用于补充员工退休金的一种福利计划,由公司设立并负责管理。
员工在满足一定条件后,可以享受公司补充的退休金。
2. 员工个人账户:指员工在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下的个人账户,所有公司缴纳的年金金额及投资收益,都将计入该账户。
3. 公司缴纳比例:指公司按一定比例将员工的基本工资或绩效工资计算后的金额,缴纳到员工个人账户中。
第二章公司企业年金计划管理第四条设立和管理机构公司设立公司企业年金计划管理机构,负责该计划的管理工作。
管理机构由公司内部负责人和代表员工的工会代表组成。
第五条公司缴纳比例公司每月根据员工的基本工资或绩效工资金额,按照一定比例缴纳年金金额。
具体缴纳比例由公司与员工工会协商确定,并报请劳动部门备案。
第六条公司企业年金基金的投资运营管理公司委托专业的资产管理机构进行公司企业年金基金的投资运营管理工作,确保基金的安全性和收益性。
第七条员工个人账户管理员工个人账户由公司企业年金计划管理机构负责管理,每月向员工发送个人账户报告,明确公司缴纳的年金金额及投资收益情况。
第三章参与条件和权益第八条参与条件凡是公司正式员工,从入职之日起即可参与公司企业年金计划,无论员工的入职层级以及是否在公司工作年限。
第九条公司缴纳条件员工需满足以下条件,方可获得公司缴纳的年金:1. 入职满3个月以上。
2. 持续在职满6个月以上。
第十条个人退出公司企业年金计划条件员工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选择退出公司企业年金计划:1. 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退休。
2. 公司企业年金计划暂停或终止。
2023年公司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
2023年公司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一、综述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企业年金制度,提高员工福利待遇,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本公司制定了以下的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
二、企业年金计划1. 企业年金计划适用范围本计划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在册员工,包括全职、兼职、临时工等各种形式的员工。
2. 企业年金计划的目标本计划的目标是为员工提供额外的养老保障,为员工在退休后提供更好的生活质量和经济支持。
3. 企业年金计划的资金来源企业年金计划的资金来源包括公司提供的基金,员工个人缴纳的部分及其他可能的投资收益。
4. 企业年金计划的管理本计划的管理由公司设立的年金管理委员会负责,委员会由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员工代表等组成,负责决策、监督和管理企业年金计划。
三、企业年金缴费1. 缴费基数员工的企业年金缴费基数为其每月工资总额的10%。
2. 缴费比例公司将提供的基金与员工个人缴纳的部分按照比例进行缴费,具体比例由公司和员工协商确定。
3. 缴费方式企业年金的缴费方式为工资扣除,由公司直接从员工的工资中扣除缴纳。
四、企业年金管理与运营1. 企业年金基金管理企业年金基金的管理由专业的基金管理机构负责,委托该机构进行投资运作和管理。
2. 投资运作原则企业年金基金的投资运作原则为安全性、稳定性和可持续性,遵循国家金融政策和法律法规。
3. 企业年金基金的投资范围企业年金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房地产等各种投资品种,但需要控制风险。
4. 企业年金基金的收益分配企业年金基金的收益分配原则为按照参保员工的缴费比例来分配收益,具体分配比例由年金管理委员会制定。
五、企业年金离职处理1. 离职员工的权益保障离职员工可以选择继续参加企业年金计划,也可以选择退出并领取已缴纳的企业年金。
2. 企业年金的转移离职员工可以将已缴纳的企业年金转移到其他机构进行管理,转移的具体方式由年金管理委员会制定。
3. 企业年金的终止离职员工也可以选择终止参加企业年金计划,终止后将不再享受企业年金的待遇。
企业年金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一、总则1. 目的:为规范企业年金的管理,保障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年金制度的健康发展,根据《企业年金条例》,制定本实施细则。
2. 适用范围: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在我国境内依法参加企业年金的企业、职工以及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
二、企业年金计划1. 企业年金计划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2. 企业年金计划应具备以下条件:(1)企业年金计划方案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2)企业年金计划方案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3)企业年金计划方案经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备案。
三、企业年金基金1. 企业年金基金是指企业年金计划筹集的资金,包括企业缴费、职工个人缴费和投资收益等。
2. 企业年金基金实行专户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四、企业年金基金的管理与监督1. 企业年金基金的管理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1)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有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3)有足够的专业人员和管理能力。
2. 企业年金基金的管理机构应定期向企业年金基金监管部门报告企业年金基金的管理情况。
3. 企业年金基金监管部门对企业年金基金的管理机构进行监督,确保其合规经营。
五、企业年金待遇1. 企业年金待遇包括企业年金计划实施期间的企业年金基金收益和职工退休后领取的企业年金待遇。
2. 企业年金待遇的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由企业年金计划方案规定。
六、企业年金计划的变更与终止1. 企业年金计划在实施过程中,如需变更,应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并报企业年金基金监管部门备案。
2. 企业年金计划在实施过程中,如需终止,应提前三个月向企业年金基金监管部门报告,并妥善处理职工权益。
七、附则1.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实施细则由国家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企业年金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实施,旨在确保企业年金制度的规范运行,保障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年金制度的健康发展。
XXXX公司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激励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员工的福利待遇,促进公司的长期发展,特制定本企业年金方案。
第二条:本方案的目的是通过投资管理和运作,为员工提供额外的养老保障,并保障其养老金的稳定和可持续增长。
第三条:本方案的实施范围适用于XXXX公司所有正式员工,包括高层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和基层员工。
第二章:参保和缴费第五条:公司员工应参加本企业年金方案,享受养老金待遇。
第六条:公司和员工按照一定比例共同缴纳企业年金,具体比例由公司按照员工薪资水平和工作年限等因素进行调整,并报经公司董事会审批通过。
第七条:员工个人缴纳的企业年金经公司代扣代缴;公司缴纳的企业年金直接从公司财务收入中支付。
第三章:投资管理第八条:企业年金资金应由专业的基金管理机构进行投资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和增值。
第九条:基金管理机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要求,对企业年金资金进行合规投资。
第十条:基金管理机构应将企业年金资金进行有效的风险分散和投资组合管理,提高资金的收益和抗风险能力。
第十一条:基金管理机构应定期向公司和员工公布企业年金资金的运作情况和投资收益情况。
第四章:养老金发放第十二条: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符合本方案规定的退休条件后,可申请领取企业年金养老金待遇。
第十三条:养老金的发放应按照公司制定的具体操作程序进行受理、审核和发放。
第十四条:养老金的发放方式应根据员工的需求和公司的管理要求,可以选择一次性领取、分期领取或转为年金等方式。
第十五条:养老金的发放应在法定的时间内完成,确保员工养老金待遇的正常领取。
第五章:监督和保障第十六条:公司应建立健全企业年金监管机构,对企业年金的实施进行监督和管理,并定期向员工公开披露相关情况。
第十八条:公司应定期对企业年金方案进行评估和调整,确保其适应公司和员工的需求和变化。
第十九条:公司应保证企业年金资金的安全和运作的合规性,不得挪用和滥用企业年金资金。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方案的解释权归XXXX公司所有,并在实施过程中随时进行调整和完善。
企业年金方案及实施细则
企业年金方案及实施细则企业年金方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建立企业年金的目的为了保障和提高本公司职工退休后的生活水平,建立多支柱的养老保障体系;调动本公司职工的劳动积极性,建立人才长效机制,增强公司的凝聚力和创造力,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第二条建立企业年金的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国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和《集体合同规定》以及浙江省相关政策,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第三条建立企业年金应当遵循的原则1、坚持有利于公司发展的原则:旨在提高本公司职工退休后的养老金待遇,减少职工的后顾之忧,最大限度地保障全体职工的利益,激励职工的劳动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公司凝聚力,促进公司的发展。
2、充分体现公平与兼顾效率的原则:根据国家的相关政策确定缴费水平;结合本公司的人力资源发展策略,保证资金分配的公平合理。
3、自愿平等协商的原则:企业年金方案必须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集体协商,并形成相关的书面记录。
4、高度安全、适度收益原则:选择合适的企业年金管理机构,根据本公司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相应的投资产品,以保证企业年金基金的安全性和收益性。
5、适时调整的原则:根据国家企业年金政策的调整和企业年金市场的发展以及公司自身的发展,适时调整本企业年金方案。
第二章方案参加人第四条参加本方案的条件参加企业年金的职工应具备以下条件:1、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并正在认真履行劳动合同中所规定的全部义务的公司职工(临时聘用人员、内退人员不含);2、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足额缴费义务;3、方案实施后新加入本公司的职工(组织调动除外),在试用期满后可以加入本计划;4、本人自愿提出申请。
第五条方案参加人的权利1、有权选择参加或不参加企业年金计划;2、有权了解公司为其供款的额度和规定;3、有权向公司和企业年金管理机构查询、抄录或者复制与个人账户有关的账目以及其他文件;4、在符合相关法规的条件下,有权申请领取、转移和处分其个人账户归属个人的余额;5、由于公司或企业年金管理机构违背管理职责或处理管理业务不当致使参加职工的企业年金基金财产受到损失的,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赔偿;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
一、企业年金方案的实施目的在国家逐步推进养老保障体系的背景下,企业年金方案作为一种补充性养老保障制度,旨在提供更加全面、优质和可持续的退休保障,缓解个人退休金压力,提高员工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企业年金方案的实施旨在建立和完善企业的养老保障体系,提升员工福利待遇,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二、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的基本原则1.公平公正原则:企业年金方案的实施要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不得歧视任何特定员工群体,保障员工权益。
2.自愿原则:员工参加企业年金方案应自愿报名,企业不得强制要求员工参加,并确保员工有选择是否参加的权利。
3.稳健可持续原则:企业年金方案的运营应遵循稳健可持续原则,确保资金安全,保证员工退休金的正常支付。
4.公开透明原则:企业年金方案应公开透明,对于方案的内容、运作方式以及资金运用情况都应及时向员工公开,确保员工知情权和监督权。
三、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的参与主体1.参与主体:企业年金方案的参与主体包括企业和员工。
企业作为发起方负责制定方案,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员工作为参与方享有权益,并履行相应的义务。
2.公司委托机构:企业可以委托专业的养老保险机构或资产管理机构进行企业年金方案的运营和管理,确保方案的专业性和规范性。
四、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的具体内容1.参保条件:员工参加企业年金方案应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一般要求在企业连续工作满一定年限,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2.缴费比例:企业和员工共同缴纳企业年金保费,具体比例由企业和员工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但不能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缴纳比例。
3.投资运营:企业年金资金应进行专业的投资运营,以保障资金的安全性和增值效果。
投资方向可以包括股票、债券、基金等多种金融产品,但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投资限制。
4.退出方式:员工离职、退休或其他特殊情况下,可以选择退出企业年金方案,享受相应的离职退休金待遇。
退出方式和待遇标准由企业和员工双方协商确定。
5.资金支付:企业年金方案应确保员工退休金的正常支付,包括按时足额支付退休金和应急时支付应急救助金等。
企业年金实施细则
企业年金实施细则一、总则为了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制度,提高员工退休后的生活水平,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竞争力,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企业年金实施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本企业及其所属单位的全体员工。
二、企业年金的建立(一)建立企业年金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
2、具有相应的经济负担能力。
3、已建立集体协商机制。
(二)企业年金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参加人员范围。
2、资金筹集与分配方式。
3、账户管理方式。
4、权益归属规则。
5、基金管理方式。
6、待遇计发和支付方式。
7、方案的变更和终止。
8、组织管理和监督方式。
三、企业年金的缴费(一)企业年金缴费由企业和员工共同承担。
企业缴费每年不超过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_____%,企业和职工个人缴费合计不超过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_____%。
具体缴费比例由企业根据自身经济状况和发展战略确定。
(二)企业缴费按照企业年金方案规定的比例和办法计入员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员工个人缴费由企业从员工工资中代扣代缴,计入员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
(三)企业缴费应当根据员工的工作年限、岗位责任、贡献大小等因素,在企业年金方案中明确分配办法。
四、企业年金的账户管理(一)企业年金账户分为企业账户和个人账户。
企业账户用于归集企业缴费及其投资收益,个人账户用于归集员工个人缴费、企业缴费及其投资收益。
(二)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下设个人缴费子账户和企业缴费子账户,分别记录个人缴费和企业缴费及其投资收益。
(三)企业年金个人账户实行完全积累制,账户资金不得提前支取。
五、企业年金的投资运营(一)企业年金基金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投资运营,投资运营应当遵循谨慎、分散风险的原则,保证企业年金基金的安全和保值增值。
(二)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范围包括银行存款、国债、中央银行票据、债券回购、万能保险产品、投资连结保险产品、证券投资基金、股票,以及信用等级在投资级以上的金融债、企业(公司)债、可转换债(含分离交易可转换债)、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等金融产品。
XX集团公司企业年金实施方案
xxxx集团公司企业年金实施方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和提高xxxx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员工退休后的生活水平,建立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调动员工劳动积极性,完善人才长效机制,增强集团公司凝聚力和创造力,促进集团公司健康持续发展,集团公司建立企业年金制度。
第二条集团公司建立企业年金制度的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集体合同规定》和xx省有关企业年金的有关政策。
第三条集团公司建立企业年金制度坚持有利于公司发展、充分体现效率与兼顾公平、公司自愿和民主协商、高度安全和适度收益、适当调整和个人缴费的原则。
第二章实行范围第四条已与集团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按时、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费,经员工本人申请可参加企业年金。
当年新进入集团公司的员工,次年起方可参加企业年金。
第五条 2006年1月1日前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员工不再实行企业年金制度。
第六条员工被追究刑事责任、劳动教养、开除公职、除名、自动离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集团公司规章制度、与集团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停止缴纳企业年金。
第七条员工参加企业年金制度时,实行个人账户制,单位和个人缴纳的企业年金实行完全积累模式,本息记入个人账户。
第八条员工参加企业年金后,有知道自己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信息的权力。
第三章资金来源、缴费标准第九条企业年金实行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的机制。
单位缴费每年最高不超过集团公司上年度员工工资总额的十二分之一,单位和个人缴费每年最高不超过集团公司上年度员工工资总额的六分之一。
(一)单位缴费每年按集团公司上年度员工工资总额的十二分之一(即8.33%)缴纳,其中5%在经营成本中列支并在税前扣除,超过5%的部分在集团公司自有资金中列支。
列支渠道为:(1)经营成本;(2)当年或历年结余的应付工资总额或福利费;(3)单位决定使用的其他渠道来源的资金;(4)国家、省、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渠道列支的资金。
企业年金实施细则
企业年金是一种由企业为员工提供的福利制度,通过员工和企业共同参与缴费,以确保员工在退休后能够获得稳定的养老金收入。
为了细化企业年金的实施细则,以下是一些可以考虑的方面:1.参与计划:企业应该制定明确的参与规定,明确哪些员工可以参加企业年金计划。
通常情况下,企业应该给予全职员工参与企业年金的机会。
2.缴费规定:企业年金计划可以采取员工与企业共同缴费的方式。
企业可以设定缴费比例及上下限,根据员工的薪资水平和个人意愿来确定具体的缴费金额。
3.缴费方式:企业可以选择直接从员工工资中扣除一定比例作为年金缴费,也可以采取企业提供等额或匹配的方式来鼓励员工参与。
4.投资管理:企业应设定专门的投资管理机构或委托专业机构负责企业年金的投资管理。
投资管理机构应按照风险管理原则,采取多元化的投资策略,确保企业年金基金的安全与稳定增长。
5.提取方式:企业年金一般会设定特定的提取条件和方式。
员工可以在退休时一次性领取企业年金作为退休金,也可以选择分期领取。
此外,一些企业年金计划还可以规定员工在特殊情况下能够提前领取企业年金,例如重大疾病或残疾等。
6.拓展福利:企业还可以将企业年金计划与其他福利计划相结合,例如医疗保险、意外保险等。
这样可以为员工提供更全面的福利保障。
7.监管与监督:为确保企业年金计划的公平与合规,需要设立独立的监管机构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监督与管理。
监管机构应定期审核企业年金计划的运作情况,并对企业年金基金的投资情况进行监督。
总而言之,企业年金作为一种重要的员工福利制度,有助于保障员工的退休生活。
通过制定明确的实施细则,企业能够更好地管理和运作企业年金计划,为员工提供更可靠和稳定的养老保障。
公司企业年金实施方案实施细则
公司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作者:————————————————————————————————日期:公司企业年金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建立多支柱养老保障体系,促进企业健康持续发展。
根据《中国集团公司企业年金方案》和《公司企业年金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结合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政策、法规的规定和企业的经济承受能力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第三条建立企业年金的原则(一)保障性和激励性相结合;(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三)兼顾出资人、企业和职工利益;(四)规范管理、平稳衔接。
第四条本公司成立企业年金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具体负责企业年金管理工作。
管委会主任由分管人力资源部的公司领导担任,管委会由人力资源部、工会、财务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管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部,负责企业年金的日常管理工作。
— 1 —第二章实施范围和参加条件第五条实施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公司职工。
第六条具备下列条件的职工可以参加年金计划。
(一)正式职工;(二)已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三)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认真履行劳动合同中所规定的全部义务。
第七条建立企业年金制度前已退休人员不参加企业年金计划。
第八条参加人退出企业年金计划的条件和程序(一)参加人可以退出企业年金计划,但应按规定提出书面退出申请,并经人力资源部审批备案;(二)参加人与本公司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即视为自动退出企业年金计划,如参加人未能及时提出书面申请,本公司有权于合同终止或解除时终止参加人参与企业年金计划;(三)参加人退出企业年金计划后,企业缴费和个人缴费终止。
第三章参加人的权利和义务— 2 —第九条参加人承担以下义务:(一)授权本公司每月从其工资收入中代扣个人缴费;(二)授权本公司对其个人账户中的资金进行管理;(三)授权本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缴纳事宜;(四)在未达到本细则所规定的领取条件时,不得从个人账户中提前提取资金,也不得利用记入个人账户的资产私自进行交换、转让、抵押、质押活动。
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通用制度模板、范文
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释义企业年金:指公司(包括其他已经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委托人:指建立企业年金计划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
受益人:参加企业年金计划的职工及其他享有企业年金计划受益权的自然人。
受托人:指受托管理公司企业年金基金的符合国家规定的法人受托机构或者企业年金理事会。
账户管理人:指接受受托人委托管理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的专业机构。
托管人:指接受受托人委托保管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商业银行。
投资管理人:指接受受托人委托投资管理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专业机构。
个人账户:指以职工个人名义开立的账户,用于记录分配给职工个人的企业缴费及其投资收益,以及本人缴费及其投资收益。
企业账户:指在企业年金基金中,以公司名义开立的账户,用于记录暂时未分配至职工个人账户的企业缴费及其投资收益。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按照有关要求,为保障和提高职工退休后的待遇水平,调动职工的劳动积极性,建立人才长效激励机制,增强企业的凝聚力,促进企业健康持续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公司决定建立企业年金制度,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公司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建立企业年金遵循的原则(一)有利于公司发展。
通过建立企业年金增强公司的凝聚力和吸引力,激励职工长期稳定地工作,促进公司与职工共同发展;(二)公平与效率相结合。
企业年金应覆盖符合条件的职工。
企业缴费分配在体现公平的同时兼顾效率;(三)平等协商。
公司及其职工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通过集体协商确定建立企业年金并制定企业年金实施细则;(四)保障安全、适度收益。
企业年金基金的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按照规定的投资范围进行投资运作,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获取适度收益;(五)适时变更原则。
按照国家政策变化,结合公司经营状况和企业年金运行情况,适时变更企业年金实施细则。
第三条建立企业年金的基本条件(一)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二)公司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通过集体协商确定建立企业年金;(三)具备相应的经济能力。
公司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
公司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公司企业年金方案是企业自愿为员工储备的养老金制度。
其实施细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范围和性质1. 公司企业年金方案的适用范围:公司、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各类单位,包括其附属机构和子公司。
2. 公司企业年金方案的性质:属于企业自愿为员工提供的一种养老保障制度,不与社会保险制度直接挂钩。
二、缴费与参保1. 缴费方式:企业应当按照约定的比例从其员工的工资、薪金总额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支付企业年金,企业也可以自愿增加缴费比例,以提高企业年金水平。
2. 缴费人:企业应当为其全体在职员工缴纳企业年金,实施的时候可以采取逐步推行的方式,逐步扩大覆盖范围。
企业也可以为退休员工缴纳企业年金,提高退休员工的福利待遇。
3. 缴费比例:企业年金计划的缴费比例既要考虑保障水平和财务可行性,也要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三、权益分配1. 企业年金基金分组:根据企业年金计划的特点,将缴费人分成多个不同的群体,如不同年龄、不同工龄、不同职务等。
每个群体内的资金应当分开进行管理,确保各群体的利益得到保障。
2. 企业年金基金的资产管理:企业应当将企业年金基金委托给专业的基金管理机构进行投资,确保企业年金基金的安全性和收益性。
3. 企业年金基金的权益分配:企业年金基金的权益分配应当按照约定的规则进行,如按照缴费人实际缴纳的企业年金基础上,按照约定的利率进行累计,退休时可以按照约定的比例领取企业年金。
四、管理与监督1. 建立企业年金管理委员会:企业应当在公司领导的带领下,成立企业年金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企业年金计划的管理规则、决策重大事项等。
2. 审计与信息公开:企业应当每年对企业年金基金进行审计,并向员工公开企业年金基金的运作情况、收益结余等情况,保障员工的知情权。
3. 法律保障:企业应当遵循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企业年金补充公积金的有关规定,确保企业年金计划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五、对比和前景1. 对比:与传统的企业福利制度和社会保险制度相比,企业年金计划有着更加灵活多样的缴费方式和退休待遇,并且更加注重员工的个性化需求,提高员工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大型央企企业年金实施细则
XX公司本部企业年金计划方案实施细则企业:XX公司企业协商首席代表(签章):职工协商首席代表(签章):申请日期: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和提高本企业职工退休后的生活水平,建立多支柱的养老保障体系;调动本企业职工的劳动积极性,建立人才长效机制,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创造力,促进企业健康持续发展,XX公司本部(以下简称“本公司”)依据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方案的指导意见,制定并实施本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
第二条企业年金是指公司和方案参加职工按国家政策规定,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按照自愿、量力的原则,自主建立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第三条本方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集体合同规定》、《关于中央企业试行企业年金制度的指导意见》(国资发分配[2005]135号)、《关于中央企业试行企业年金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07]152号)以及其他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
第四条根据公司实际,本方案遵循以下原则:(一)有利于企业发展的原则。
公司通过建立企业年金制度,保障和提高企业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水平,完善职工福利保障制度,增强薪酬的长期激励作用,提高企业凝聚力和竞争力,从而促进企业发展。
(二)效益的原则。
公司企业年金与经济效益挂钩,效益好时多缴费,效益差时少缴费或暂停缴费,不得因建立企业年金而影响企业的基本经营能力和发展能力。
(三)效率的原则。
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实行差别待遇。
归属职工个人的年金与对企业贡献、业绩、职级、岗位挂钩,适当向关键岗位倾斜。
(四)适应发展,适时调整。
如国家对企业年金的政策发生调整,可以根据企业年金市场发展情况,结合本公司实际,按照科学规范的原则,通过规定审批程序,适时调整本年金方案。
第五条本方案的管理模式本方案实行完全积累,采用个人账户方式进行管理。
公司企业年金实施细则
公司企业年金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建立健全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更好地保障职工退休后的生活水平,增强公司凝聚力和竞争力,促进公司持续快速健康发展,XXXX公司(本部)(以下简称公司)决定建立企业年金制度。
第二条根据《劳动法》、《信托法》、《合同法》、《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劳社部令第20号)、《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人社部令第11号)、《关于ZY企业试行企业年金制度的指导意见》(A[2XX]X号)、《关于ZY企业试行企业年金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配[20X]X2号)、《关于规范企业应付工资结余用于企业年金缴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X]4X号)等国家有关政策法规规定,并根据《XX公司(集团)企业年金方案》(以下简称XX集团方案)精神,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企业年金,是指公司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政策、法规的规定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是公司职工薪酬福利制度的组成部分。
本细则中所称企业年金计划指XXXX公司(集团)企业年金计划(以下简称计划)。
第四条本细则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保障性与激励性相结合原则充分考虑全体职工未来基本生活保障,提高职工退休后的养老待遇,同时向关键岗位和优秀人才适度倾斜。
根据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人力资源政策的需要,将完善薪酬福利制度与构建社会保障体系有机结合起来。
(二)量力而行、适时调整原则企业年金缴费水平应与公司的经济负担能力相适应,公司将根据国家政策、自身经济状况的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水平。
(三)高度安全、适度收益原则选择具备资格的专业管理机构运作,确立规范的合同关系,按照规定的投资范围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确保基金在高度安全的前提下获取收益。
第二章实施对象第五条本细则实施范围包括XXXX公司、XXXX资产管理公司、XX 控股有限公司、XXXX财务公司、XXXX物业有限责任公司、XX投资集团公司。
第六条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职工可以自愿加入本计划:(一)本细则实施有效期内与公司有正式的劳动合同关系,并认真履行劳动合同中所规定的全部义务;(二)已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三)试用期满。
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
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一、前言。
企业年金是一种由企业为员工提供的离退休金福利计划,旨在帮助员工在退休后获得稳定的经济来源。
为了规范企业年金的实施,制定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是非常必要的。
二、企业年金方案的设计。
1. 参与范围,企业年金方案适用于全体员工,包括全职员工、合同工和临时工。
2. 缴纳标准,企业年金的缴纳标准应当根据员工的工龄、职位等因素进行合理确定,确保员工能够获得公平的福利待遇。
3. 投资策略,企业年金基金的投资策略应当谨慎稳健,确保基金安全、稳健增值。
4. 退出机制,企业年金方案应当明确员工退出企业时的年金领取方式和条件,避免出现争议。
三、员工权益保障。
1. 信息披露,企业应当向员工充分披露企业年金方案的具体内容,包括缴纳标准、投资策略、退出机制等,确保员工对自己的权益有清晰的了解。
2. 监督机制,建立健全的企业年金监督机制,确保企业年金基金的安全运作,保障员工的权益。
3. 维权渠道,企业应当为员工建立维权渠道,确保员工在享受企业年金权益时能够及时有效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四、税收政策。
企业年金方案的实施还需要考虑税收政策的影响,企业应当充分了解相关税收政策,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合理规划企业年金方案。
五、总结。
企业年金方案的实施细则对于员工福利和企业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企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企业年金方案,并建立健全的监督和管理机制,保障员工的权益,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同时,企业也应当密切关注税收政策的变化,及时调整企业年金方案,确保方案的合规性和可持续性。
六、附则。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任何变动,应当及时进行修订并向员工进行通知。
以上即为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希望各位员工能够充分了解并支持我们的企业年金方案,让我们共同为企业的发展和员工的福利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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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年金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建立多支柱养老保障体系,促进企业健康持续发展。
根据《中国集团公司企业年金方案》和《公司企业年金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结合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政策、法规的规定和企业的经济承受能力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第三条建立企业年金的原则(一)保障性和激励性相结合;(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三)兼顾出资人、企业和职工利益;(四)规范管理、平稳衔接。
第四条本公司成立企业年金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具体负责企业年金管理工作。
管委会主任由分管人力资源部的公司领导担任,管委会由人力资源部、工会、财务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管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部,负责企业年金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章实施范围和参加条件第五条实施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公司职工。
第六条具备下列条件的职工可以参加年金计划。
(一)正式职工;(二)已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三)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认真履行劳动合同中所规定的全部义务。
第七条建立企业年金制度前已退休人员不参加企业年金计划。
第八条参加人退出企业年金计划的条件和程序(一)参加人可以退出企业年金计划,但应按规定提出书面退出申请,并经人力资源部审批备案;(二)参加人与本公司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即视为自动退出企业年金计划,如参加人未能及时提出书面申请,本公司有权于合同终止或解除时终止参加人参与企业年金计划;(三)参加人退出企业年金计划后,企业缴费和个人缴费终止。
第三章参加人的权利和义务第九条参加人承担以下义务:(一)授权本公司每月从其工资收入中代扣个人缴费;(二)授权本公司对其个人账户中的资金进行管理;(三)授权本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缴纳事宜;(四)在未达到本细则所规定的领取条件时,不得从个人账户中提前提取资金,也不得利用记入个人账户的资产私自进行交换、转让、抵押、质押活动。
第十条符合本细则规定的参加条件且履行第十条义务的参加人享有以下权利:(一)对个人账户已归属的权益拥有所有权;(二)对个人账户信息和企业年金各项规定的知情权;(三)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条件下,有权申请领取、转移和处置个人账户上资金累计额。
第四章资金筹集和缴费办法第十一条企业年金所需资金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
第十二条企业缴费(一)企业缴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缴费基数为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企业缴费比例为2%,从当年成本中列支。
(二)按照国家及集团公司相关规定计提的企业缴费减去“中人”补偿缴费后的余额,以职工个人上年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一定比例分配职工个人账户企业缴费子账户。
第十三条“中人”补偿缴费(一)“中人”是指建立企业年金制度后十年内退休其个人账户企业缴费部分月领额达不到统筹外补贴月标准的职工。
(二)根据本公司及职工的实际情况对“中人”给予一定的过渡期补偿缴费,使建立年金制度前后退休人员的补充养老水平基本持平,保障新老人员待遇平稳衔接。
过渡期补偿缴费计入企业账户。
补偿金额从企业缴费中拆分一定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工资总额的2%)。
过渡期从2013年1月1日起算,原则上不超过10年。
(三)纳入“中人”补偿统筹外补贴按集团公司年金实施办法规定并经集团公司核定的项目及标准执行。
第十四条个人缴费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为职工个人上年度工资总额,缴费比例为职工本人上年度工资总额的1.5%。
第十五条暂停缴费(一)企业暂停缴费公司出现亏损、停业或破产等情况,且无法履行缴费义务时,视实际情况暂停缴费,待情况好转后恢复缴费。
企业缴费暂停后,个人缴费也相应暂停。
(二)职工暂停缴费职工由于个人原因可以向人力资源部提出书面申请暂停个人缴费。
在个人缴费暂停期间,企业缴费相应暂停。
第十六条下列情况之一的职工,从次月起终止(或暂停)办理企业年金缴费事宜:(一)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二)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三)自愿提出申请不参加本细则的;(四)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未履行岗位职责或发生其他情况,按本公司有关规定停发工资的。
第十七条缴费时间与划款方式(一)企业缴费季度缴纳;(二)个人缴费按年度缴纳;(三)本公司将全部缴费款项及时、足额汇至湖北分公司社会保险中心开立账户。
第五章账户管理第十八条企业年金采用企业账户和个人账户分设的方式进行管理。
按照集团公司企业年金理事会(以下简称集团年金理事会)的统一安排,委托中国工商银行(以下简称工行)管理。
工行为参加年金计划的职工开立个人账户,为企业建立企业账户。
第十九条企业账户用于归集企业缴费部分的未归属权益及“中人”补偿缴费。
个人账户包括企业缴费子账户和个人缴费子账户,企业缴费子账户用于记录企业为职工缴纳部分及其投资收益部分,按照权益归属规则进行归属。
个人缴费子账户用于记录职工个人缴纳部分及其投资收益部分,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第二十条职工可通过个人网上银行、个人电话银行、多媒体自助终端、ATM等方式,即时查询个人账户信息。
第二十一条个人账户的转移、封存和保留(一)职工在集团公司系统内调动,应及时办理企业年金个人账户内部转移手续。
(二)从集团公司系统外单位调入的职工,原工作单位的企业年金个人账户及年金基金随同转入。
职工调离集团公司系统,根据新单位是否建立企业年金情况,及时办理企业年金个人账户及年金基金的转移;暂时无法转出的,由原单位继续管理;无法转移的设为保留账户。
(三)职工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因脱产上学、在职服兵役、长期休假等停发工资,但未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个人账户缴费随即中止,封存个人账户,原有账户继续投资并分配投资收益。
第二十二条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职工的个人账户注销:(一)职工个人账户余额领取完毕;(二)职工身故,其个人账户余额由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全部领取;(三)职工出国(境)定居,其个人账户积累的已归属权益余额一次性支付给职工。
第六章企业年金基金管理第二十三条本公司归集的企业年金基金由管委会委托中国集团公司企业年金理事会(以下简称“理事会”)进行受托管理。
第二十四条本公司每季度在规定的时间将当季的企业年金基金上缴到湖北公司社会保险中心指定账户,湖北公司社会保险中心汇总企业年金缴费至集团年金理事会账户。
工行按程序分配到相应的企业年金账户。
第七章待遇计发和支付方式第二十五条权益归属(一)职工个人缴费子账户部分完全归属于职工个人;(二)职工个人账户企业缴费子账户部分依据职工在中国系统内服务年限逐步归属于职工个人,未归属的部分,归属企业账户。
职工在中国系统内工作调动时服务年限连续计算,详细归属(三)职工退休、身故、组织调动,其个人账户企业缴费子账户部分完全归属于职工个人;(四)职工离职、出国(境)定居,依据上述规则进行权益归属,未归属的部分,转入企业账户;(五)职工因违法、违纪等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个人账户企业缴费子账户部分不归属职工个人,转入企业账户。
第二十六条职工退休后,按下列方式进行企业年金支付:(一)本实施细则实施后离退休人员,不得在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和企业年金之外再领取任何福利性项目。
(二)职工(不含“中人”)按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办理退休手续后,其个人账户一次性领取。
(三)“中人”退休后,其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部分以及2012 年底前已归属的企业缴费部分一次性领取,2013 年以后的个人账户企业缴费子账户部分分期按月领取,支付完毕后可从企业账户中分期按月领取“中人”补偿,每期领取相同金额。
“中人”身故,如“中人”个人账户企业缴费子账户余额没有领取完毕,则在其身故时一次性支付。
第二十七条职工身故,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由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一次性领取。
第二十八条出国(境)定居人员的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进行权益归属后可一次性领取。
第八章实施细则的修改与终止第二十九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对本细则进行修改:(一)国家相关法规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本细则无法在新情况下正常实施;(二)企业的经营状况出现重大变化;(三)本细则的某些条款被监管部门判定为不符合国家相关政策。
第三十条本细则修改遵循以下程序:管委会提出企业年金实施细则修改方案,报集团公司审批后,将修改后的企业年金实施细则通知企业年金计划参加人。
第三十一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本细则终止:(一)企业破产、被兼并、注销等;(二)本细则被监管部门判定为无效;(三)国家有关法规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本细则无法继续实施。
第三十二条上述情况导致本细则终止的,终止后的重大事项须经本公司职工大会讨论通过。
第三十三条本细则终止遵循以下程序:(一)管委会制订企业年金基金未归属权益分配方案,经本公司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二)管委会以书面形式通知计划参加人、受托人本细则终止。
第三十四条本细则终止前,所建立的个人账户、企业账户和基金财产仍然有效,并继续投资运作。
第九章监督管理第三十五条监督机构(一)本细则接受中国集团公司监督检查;(二)本细则接受来自法定社会机构的监督。
第十章附则第三十六条本细则实施之前的企业年金纳入企业年金管理体系并按本细则予以规范。
第三十七条职工对本细则产生歧义或争议时,由企业与职工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第三十八条本细则由本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三十九条本细则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报中国审核批准,自2013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附件:1. 职工参加企业年金计划申请表2. 职工变更企业年金受益人申请表3. 暂停(恢复)企业年金缴费备案表11 / 14附件1职工参加企业年金计划申请表说明:受益人由参加企业年金的职工指定,一般为法定继承人。
1 / 14附件2职工变更企业年金受益人申请表说明:受益人由参加企业年金的职工指定,一般为法定继承人。
1 / 14附件3暂停(恢复)企业年金缴费备案表备注:1. 组织机构层级,填写“三级以下单位”、“三级单位”或“二级单位”;2. 三级及以下单位暂停(恢复)企业年金缴费均由“二级单位”认定,报集团公司备案1 /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