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病案首页数据上报相关工作的通知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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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病案首页数据上报相关工
作的通知
各临床科室:
为推进我院终末病案质量管理,确保病案首页按期上报至国家医院质量监测系统,内“2020年8月以后,每月15日前完成前1个月的病案首页数据上传工作”规定,经病案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加强终末病历的管理,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终末病历归档时限
1、终末病历在患者出院后5日内送交病案室归档。
2、必须加强科室的质控工作,严格限制终末病历的取消归档。如确实需取消修改归档病历,则按照取消归档流程申报审核,修改完后必须在2日内归档到病案室,流程见附件。
3、对特殊病历(死亡病历、纠纷病历)可在7个工作日内归档,但不能超过7个工作日。
4、借阅的病历必须经过病案室质控员质控、首页审核后方可借阅,3日内必须归还病案室(外送病例除外)。
二、终末病历归档后的管理
1、病案管理员在当日内完成当日各科室收缴病历的系
统回收登记。
2、病案室终末质控员必须在当日完成前一日归档的病历质控。
3、病案室编码员对归档的终末病历,必须在5日完成审核,杜绝延迟审核病案首页。
三、病案首页的对接与上传
1、2020年8月以后,每月12日前,信息科对接经国家临床版编码转换后的前1个月的出院患者病案首页数据。
2、2020年8月以后,每月15日前,病案室编码员完成前1个月的病案首页数据上传工作。
四、奖惩措施
1、对不能及时上交病案室归档的科室,按每份每天10 元给予处罚管床医师,30个工作日内仍不能归档的病历按病历丢失处理,每份罚款500元。
2、病案管理员、质控员、编码员未完成当日工作情况,每次扣罚责任人50元。
五、监督管理
质控科定期通过病案系统抽查病案室工作完成情况。
六、工作要求
1、病案室每月5日将各临床科室前一月的病案归档情况报分管院长、质控科,特殊情况报院长。
2、质控科负责对病案归档时效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用于当月科室绩效,对管床医师扣除因病案归档时效考核所产生的罚款。
3、任何环节、任何人影响病案首页上传的,医院将进
行全院通报。
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开始执行。
人民医院
2020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