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溶液制备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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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溶液制备控制程序

1.目的

根据标准,制备准确浓度的标准溶液进行检测,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有效。

2.范围

适用于分析测试过程中标准溶液制备、标定及标准物质的确认、保管、贮存、领用及制备等。

3. 职责

3.1 检测员负责标准溶液的制备、标定、储存、发放。

3.2 溶液配制人员对所配标准溶液和非标溶液的质量负责。

4. 术语

5. 工作程序

5.1 标准溶液的制备

5.1.1基本要求

5.1.1.1制备实验室用水,应符合二次蒸馏水或去离子水的要求。

5.1.1.2配制所用试剂,除特别指出外,均应为分析纯,并符合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

标准。

5.1.1.3溶液浓度的表示方法,采用物质的量浓度或质量分数。

5.1.1.4标准溶液浓度值的有效数字,浓度小于1g/L的取四位有效数字;浓度不小于1g/L

的取五位有效数字。

5.1.1.5工作中所用的分析天平、容量瓶、量筒等计量器具,均应定期校正。

5.2 标准溶液的配制:

5.2.1标准溶液应由具有操作合格证的检测人员进行配制和复核;

5.2.2标准溶液的配制应按操作规程进行和标定,(最好在专用的检测室进行)

5.2.3配制的标准溶液用水应符合二次蒸馏水或去离子水的要求;

5.2.4配制标准溶液所用试剂,其纯度是分析纯以上。

5.2.5等于或低于0.02g/L的标准溶液,采用稀释法制备。

5.2.6标准溶液、指示剂及缓冲溶液的配制方法和过程,应严格执行相应标准。

5.2.7溶液配制完毕后,应做好配制记录。

5.3 标准溶液的标定

5.3.1标定或比较标准溶液时,平行试验不少于八次,两人各做四平行,每人四平行测定的

极差与平均值之比不得大于0.1%。两人测定结果的差值与平均值之比不得大于

0.1%,最终取两人测定结果的平均值。

5.3.2溶液控制范围和标定结果,均执行国家标准。

5.4 标准溶液的保存

5.4.1标准溶液应存放在干燥、避光的地方。

5.4.2根据标准溶液的性质,应分类存放。较浓的强碱标准溶液应存放在塑料容器中,酸性

介质的标准溶液应存放在玻璃容器中,见光易分解的标准溶液应存放在棕色玻璃容器中。

5.4.3存放标准溶液的容器标签应完整,必须注明标准溶液的名称、浓度、配制(标定)日

期、配制人和复核人姓名等。

5.5 标准溶液的使用

5.5.1应根据被检测样品的成分选择和使用标准溶液。

5.5.2已倒出容器的标准溶液严禁重新倒回,禁止将使用后剩余的标准溶液倒回原容器中。

5.5.3超过有效期的标准溶液严禁使用。

5.5.4标准溶液污染变质者应立即停止使用。

5.6 标准溶液的验证、有效期限。

5.6.1标准溶液必须按有关标准进行配制,标定、配制者、复核者应详细地做好原始记录。

5.6.2储备标准溶液标签应清晰,应注明名称、浓度、单位、配制日期、有效期、配制人及

复核人。

5.6.3检测室人员,每周检查一次标准溶液使用情况,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止使用,及时查明

异常的原因。

5.6.4每天对标准溶液进行检查,发现溶液有浑浊、絮状物时应立即停止使用

5.7 标准溶液的标识

5.7.1标准溶液的标签必须写明名称、浓度、配制人、介质、配制日期、有效期。

5.7.2非标准溶液标签必须写明溶液名称、溶液浓度、溶液单位、配制日期、有效期及配制

人。

5.7.3各种溶液必须有完整的瓶签,方可使用。

6. 支持性文件

5.1 设施和环境条件控制程序CPL/PD-16-2011 5.2 测量值溯源管理程序CPL/PD-24-2011

7. 记录表格

7.1试剂标识CPL/JL-30-01 7.2标准溶液配制记录CPL/JL-3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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