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灯型表
船舶各种灯泡型号规格(附图)
BAY15D航行灯泡 BAY15D航行灯泡
型号:CXH 型号:CXH T25*70管型灯泡,灯头BAY15D\BA15D\E14,电压 T25*70管型灯泡,灯头BAY15D\BA15D\E14,电压 220V\110V\24V,功率40W\25W,用于航行信号灯. 220V\110V\24V,功率40W\25W,用于航行信号灯.
HRF700船用反射汞灯 HRF700船用反射汞灯
用于船舶甲板照明,型号:HRF 电压:110V/220V 用于船舶甲板照明,型号:HRF 电压:110V/220V 功 率:700W 灯头:E40(39),尺寸:R280*420MM 灯头:E40(39),尺寸:R280*420MM
HRF300船用反射汞灯 HRF300船用反射汞灯
苏伊士运河灯
用于船舶海上照明,电压:110V/220V 功率:1~3KW ,灯 用于船舶海上照明,电压:110V/220V 功率:1~3KW ,灯 头:E40(39)\G19/54, :E40(39) G19/54,
指示灯泡
用于电源、仪器仪表状态指示,品种有:E5、E10、E12、 用于电源、仪器仪表状态指示,品种有:E5、E10、E12、 E14、E17、B7、B9、B15、F6、塑插泡等 E14、E17、B7、B9、B15、F6、塑插泡等
H型塑插灯泡
型号:H 型号:H 用于船舶仪器仪表状态指示,尺寸6*20mm 用于船舶仪器仪表状态指示,尺寸6*20mm
塑插灯泡
型号:SC型号:SC-G 用于船舶、飞机仪器仪表状态指示,尺寸:3mm、 用于船舶、飞机仪器仪表状态指示,尺寸:3mm、 4mm、 4mm、5mm
塑插灯泡
型号:SC型号:SC-G 用于船舶、飞机仪器仪表状态指示,光源为LED 用于船舶、飞机仪器仪表状态指示,光源为LED
船舶信号灯描述|船舶减速信号灯
船舶信号灯描述桅灯图片描述舷灯图片描述尾灯图片描述拖带灯图片描述环照灯图片描述桅灯的安装图片描述基本号灯的配备(在航机动船)图片描述除基本号灯外,增加了黄色闪光灯(在航气垫船)图片描述7m≤L<12m ,舷灯合为一盏时,桅灯可不装在首图片描述尾拖,拖船L <50m, 拖带长度≤200m图片描述机动船尾拖,拖带长度≤200m,船长小于50m 时,图片描述被拖,拖带长度≤200m 图片描述被拖,拖带长度≤200m 图片描述失控图片描述操纵能力受到限制图片描述限制吃水船舶图片船舶上的灯按用途来分,可分为(1)航行用--号灯、号型、号笛和雾航锚泊时用的号钟及号锣。
(2)通信用--通信信号灯、白昼信号灯和信号旗。
(3)救助用--烟雾用信号(红光火焰、白光火焰、橙色灯雾) ,声响信号(声响火箭、声响榴弹) ,红光降落伞信号。
按光的性质来分,可分为(1)定光灯--桅灯、舷灯、尾灯和环照灯等。
(2)闪光灯--通信信号灯、气垫船用的黄色闪光灯和围网渔船所用额外信号灯。
桅灯安装在船的首尾中心线上的的灯,在225度水平弧内显示不间断的灯光,从正前至每舷正横后25度。
(1)前桅灯,或如只装设一盏桅灯,则该桅灯在船体以上的高度应不小于6 米,如船的宽度超过6 米,则在船体以上的高度应不小于该宽度,但是该灯安置在船体以上的高度不必大于12 米;(2)当装设两盏桅灯时,后灯高于前灯的垂向距离应至少为5米.(3)机动船的两盏桅灯的垂向距离应是这样即在一切正常吃水差的情况下,当从距离船首1000 米的海面观看时,应能看出后灯在前灯的上方并且分开.舷灯左红右绿,从正前方至各舷正横后25度。
舷灯离开舷边的距离不应超过船宽的10%,最大不应超过2m ,应装有无光黑色的内侧挡板。
尾灯安置在尽可能接近船尾的白灯,从正后方至每舷65度。
对国际航行的船舶要求桅灯、舷灯、尾灯配备双层灯具。
拖带灯形状同尾灯,顔色为黄色。
锚灯船的前部一盏白环照灯,长度小于50m 时,最易见处一盏白环照灯。
渔业船舶号灯号型
渔业船舶号灯号型
渔业船舶的灯号型通常采用国际海事组织(IMO)规定的国际通用船舶号灯号码。
根据IMO的规定,渔业船舶的号灯号型应该包括以下几种:
1. 前航行灯(Foremastlight):一种白色的灯光,用于照亮船舶前方,以便其他船只能够察觉渔船的位置和航向。
2. 右舷灯(Stbdsidelight):一种绿色的灯光,在船舶的右舷(船头的右侧)处安装,表示渔船正在向右转。
3. 左舷灯(Portsidelight):一种红色的灯光,在船舶的左舷(船头的左侧)处安装,表示渔船正在向左转。
4. 尾灯(Sternlight):一种白色的灯光,用于照亮船舶后方,以便其他船只能够察觉渔船的位置和航向。
5. 顶灯(Topprioritylight):一种黄色的灯光,用于警示其他船只,表明渔船正在进行渔业活动。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国家或地区可能会有一些额外的要求或规定,因此船舶号灯号型可能会有所差异。
为确保安全,渔业船舶的号灯应该符合国际海事组织的规定,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安装和使用。
船舶号灯号型实验报告
船舶号灯号型实验报告一、号灯号型的定义:1、“桅灯”是指安置的船首尾中心线上方的白灯,在225度的水平弧内显示不间断的灯光,其装置要使灯光从船的正前方到每一舷正横后22.5度内显示。
2、“舷灯”是指右舷的绿灯和左舷的红灯,各在112.5度的水平弧内显示不间断的灯光,其装置要使灯光从船的正前方到各自一舷的正横后22.5度内分别显示。
长度小于20米的船舶,其舷灯可以合并成一盏,装设于船的首尾中心线上。
3、“尾灯”是指安置在尽可能按近船尾的白灯,在135度的水平弧内显示不间断的灯光,其装置要使灯光从船的正后方到每一67.5度内显示。
4、“拖带灯”是指具有与本条3款所述“尾灯”有相同特性的黄灯。
5、“环照灯”是指在360度的水平弧内显示不间断灯光的号灯。
6、“闪光灯”是指每隔一定时间以每分钟频率120闪次或120以上闪次的闪光的号灯。
7、“号笛”,指能够发出规定笛声的声响信号器具。
8、“短声”,指历时约一秒钟的笛声。
9、“长声”,指历时四到六秒钟的笛声。
10、“船体以上的高度”,指最上层连续甲板以上的高度。
这一高度应从灯的位置垂直下方处量起。
二、号灯的能见距离和配备1、号灯应具有足够的发光强度,以便在下列最小距离上能被看到:(1)长度为50米或50米以上的船舶:桅灯,6海里;舷灯、尾灯、拖带灯、白、红、绿或黄色环照灯,3海里;(2)长度为12米或12米以上但小于50米的船舶:桅灯,5海里:但长度小于20米的船舶,3里海;舷灯、尾灯、拖带灯、白、红、绿或黄色环照灯,2海里;2、在航机动船应显示:在前部一盏桅灯;第二盏桅灯,后于并高于前桅灯;长度小于50米的船舶,不要求显示该桅灯,但可以这样做;两盏舷灯;一盏尾灯。
气垫船在非排水状态下航行时,除前面的号灯外,还应显示一盏环照黄色闪光灯。
当一顶推船和一被顶推船牢固地连接成为一组合体时,则应作为一艘机动船。
3、机动船当拖带时应显示:在前部垂直两盏梳灯,以取代规定的号灯。
船舶海上避碰基本的常识
在225度的水平弧内显示不间断的灯光,其 装置要使灯光从船的正前方到每一舷正横 后22.5度内显示。
一、号灯
• (2)“舷灯” • 是指右舷的绿灯和左舷的红灯,各在112.5
度的水平弧内显示不间断的灯光,其装置 要使灯光从船的正前方到各自一舷的正横 后22.5度内分别显示。长度小于20米的船舶, 其舷灯可以合并成一盏,装设于船的首尾 中心线上。
船舶海上避碰基本 的常识
《国际海上避碰规则》是为确保船舶航行安 全,预防和减少船舶碰撞,规定除在港口、 河流实施地方性的规则外,在公海和连接于 公海而可供海船航行的一切水域中的一 切
船舶都共同遵守的海上避碰规则。
一、号灯
一、号灯
• 从日没到日出或能见度不良时或认为必要 的情况下,海船应显示规则规定的号灯。
推进(装有机器且可使用)的船舶,尚无权威说 法。为了安全起见,应该视为帆船。
三、一般定义
• 4、“从事捕鱼的船舶”一词,指使用网具、绳钓、 拖网或其他使其操纵性能受到限制的渔具捕鱼的 任何船舶,但不包括使用曳绳钓或其他并不使其 操纵性能受到限制的渔具捕鱼的船舶。
• 判断船舶是否是“从事捕鱼的船舶”的两个条件: • (1)是否正在从事捕鱼作业 • 一渔船正驶往渔场或返回渔港的途中的航行或在
一、号灯
• (5)环照灯”
• 灯质为白、红、绿、黄等,根据用途而定; 不间断灯光。范围:是指在360度的水平弧 内显示不间断灯光的号灯。
• (6)“闪光灯” • 是指每隔一定时间以每分钟120次或120次
以上的频率闪光的号灯。
一、号灯
• 2、号灯的能见距离 • 本规则条款规定的号灯,在以下最小距离
船舶各种灯泡型号规格(附图)ppt课件
E39\E40,尺寸:R180*315MM
BAY15D航行灯泡
型号:CXH T25*70管型灯泡,灯头BAY15D\BA15D\E14,电压 220V\110V\24V,功率40W\25W,用于航行信号灯.
船用荧光灯管
型号:FL,FLR 分普通和快启,110V/220V,规格4W、6W、8W、10W、 12W、13W、15W、20W、30W、40W
用于船舶、飞机仪器仪表状态指示,光源为LED
塑插灯泡
型号:SC-L 用于船舶、飞机仪器仪表状态指示。
电话指示灯泡
型号:ZS-DH 用于电话交换机仪器仪表状态指示,品种有:20型 T4.2*22mm\30型T4.5*30mm\45型T6.4*46.5mm等
F6微型指示灯泡
型号:F6 用于电源、仪器仪表状态指示,品种有: 6V/12V/18V/24V/28V/30V 20MA-200MA 790701 6V 0.1A 790702 6V 0.2A 790703 迷你型指示灯泡 14V 0.05A
诱虫灯管
型号:BL UV紫外线灯管波长365NM,其发出的365NM紫外线能引 诱飞虫飞向光源,规格4W、6W、8W、10W、12W、13W、 15W、20W、30W、40W
数码复印机灯管
型号:FL-G54 用于工程复印机,缝隙式灯管,发光颜色绿光\白光,管径 T5\T8
20W澄明度检测仪缝隙灯管
RF-H300船用反射灯泡
型号:RF-H300 用于船用投光照明,型号:RF-H,电压110V\220V,功 率300W,灯头E39\E40,尺寸R135*207MM
BHRF500船用自镇反射汞灯
用于船舶甲板照明,型号:BHRF 电压:110V/220V 功 率:500W 灯头:E40(39),尺寸:R180*315MM、 R180*252MM
船舶号灯号型
L≥50m对水移动 从事疏浚或水下作业操纵能力受限制得船舶 右视图
L≥50m对水移动 从事疏浚或水下作业操纵能力受限制得船舶 尾视图
④从事潜水作业得小船 号灯:环照红白红 号型:信号旗“A”得硬质复制品,高度≥1m
(不能与合色灯同时显示)
号型:无
L ≥ 20m得在航帆船 正视 图
L≥20m得在航帆船 左视图
L≥20m得在航帆船 右视图
L≥20m得在航帆船 尾视图
L≥20m得在航帆船 正视图
L≥20m得在航帆船 左视图
L≥20m得在航帆船 右视图
L≥20m得在航帆船 尾视图
②L < 20m得在航帆船 号灯:合色灯 (装设在桅顶或接近桅顶得最易见处)
指由于吃水与可航行水域得水深与宽度得关 系,致使其驶离航向得能力严重地受到限制得机 动船。
① 号灯
垂直3盏环照红灯(还可)
号型:一个圆柱体(还可)
L ≥ 50m 限于吃水船舶 正视图
L ≥ 50m 限于吃水船舶 左视图
L ≥ 50m 限于吃水船舶 右视图
L ≥ 50m 限于吃水船舶 尾视图
三、在航帆船与划桨船
七、判断航向区间
(TB为她船得真方位) 瞧到她船红舷灯,该船得航向区间为 :
TB-67、5°~ TB-180° 瞧到她船绿舷灯,该船得航向区间为 :
TB+67、5°~ TB+180° 瞧到她船得尾灯,该船得航向区间为 :
TB-67、5°~ TB+67、 5°
小结:
同时显示号灯与号型得时间? 1、能见度不良得白天; 2、日出前与日没后得晨昏蒙影期间。
船舶号灯号型
一、号灯与号型得作用:
1、表明船舶得存在; 2、表明船舶得动态,
船舶号灯号型(表)
上
♦•通航碍航 舷侧舷侧
从事潜水作业的 小船
垂直红、白、红三盏环 照灯
国际信号旗 “A”的硬质 复制品
同在航号灯
同在航号 型
从事拖带而使其 偏航能力严重受 到限制的船舶
除了按同等长度尾拖带 显示的号灯外,还应该 显示垂直红、白、红二 盏环照灯
•拖带长度
♦>200m
.时加:♦
从事清除水雷作 业的船舶
除了按同等长度的机动 船显示的号灯外,在接 近前桅顶部和前桅横桁 两端,各显示一盏环照 绿灯
•
• •
锚••
灯•°
•和•••
长度v12m的船舶
不要求显示搁浅、失控、操纵能力受到限制(除了潜水作业外)的 号灯和号型
非拖网渔船
?二 尾闭白 、关下 灯时红 舷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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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离n K-巨川 力住O具B15渔伸>
间利m之行00? 一 一 一 、 外戌n其 栏切使 上入, 同加灯
号
定
规者 示型 显号
匕匕
厶冃 、 不灯
少
至
其施
在措
应的
从事疏浚或水下 作业的船舶
除同上栏外,当存在碍 航物时,还应显示:1) 有碍航物舷,垂直两盏 环照红灯;2)可通航舷, 垂直两盏环照绿灯
♦•
通航碍航 舷侧舷侧
•
O
•• •
••
通航碍航
蒃
膃机帆并用
螈按同等长度的机动船
▼
螀
帆
.蒆船长》20m
蚅舷灯、尾灯,还可显示 上红下绿环照灯
莀
薇锚灯
蚄
膀船长v20m
蚈舷灯、尾灯(可合并成 一盏三色灯),还可用上 红下绿环照灯(不可与 三色灯同时显示)
各类船舶的号灯与号型
第二节各类船舶的号灯与号型Lights and Shapes for Vaious Vessels《规则》第三章和附录二中规定了各类船舶在不同状态下应显示的号灯与号型。
为方便学习起见,本节将不完全拘泥于《规则》的原有条款顺序介绍。
一、各类船舶的状态号灯《规则》的第三条“一般定义”中将船舶的运动状态分为“在航”、“锚泊”、“系岸”和“搁浅”,但在显示号灯或号型时,仅分为“在航”、“锚泊”和“搁浅”,现将这三种状态号灯或号型介绍如下:1. 在航号灯“在航号灯”是指用于表明船舶处于在航状态的号灯,由舷灯和尾灯组成,其不同灯色的水平光弧正好将360°水平范围分成红、绿、白三种颜色,各船可据此判断本船与他船所构成的几何格局。
综合《规则》有关号灯的规定,有关“在航号灯”有如下几种特殊情况。
1)可以不显示在航号灯的船舶(1)L < 7 m 且最高船速≤7 kn 的机动船。
根据《规则》第二十三条4款(2)项的规定,长度小于7 m且其最高速度不超过7 kn的机动船,可以显示一盏环照白灯以代替机动船的桅灯、舷灯和尾灯。
但是,《规则》还规定,上述船舶如可行,也应显示舷灯。
(2)L < 7 m的帆船。
《规则》第二十五条4款(1)项规定,长度小于7 m的帆船,如可行,应显示舷灯和尾灯或者合色灯。
但如果不这样做,则应在手边备妥白光的电筒一个或点着的白灯一盏,及早显示,以防碰撞。
因此,长度小于7 m的船舶可以不显示舷灯和尾灯。
2)仅在“对水移动”时显示“在航号灯”的船舶综合《规则》的各条规定,下列船舶仅仅在对水移动时,才显示舷灯和尾灯:(1)从事捕鱼的船舶。
《规则》第二十六条2款(3)项和3款(3)项规定,只有当从事捕鱼的船舶对水移动时,还应当显示两盏舷灯和尾灯。
(2)失去控制的船舶。
《规则》第二十七条1款(3)项规定,失去控制的船舶,当对水移动时,还应显示两盏舷灯和尾灯。
(3)除从事清除水雷作业和从事拖带作业以外的操纵能力受到限制的船舶。
舟山长宏国际船舶修造有限公司
舟山长宏国际船舶修造有限公司确认图安徽艳阳电气集团有限公司2011-11-16目录Fluorescent pendant light该灯具适用于船舶舱室、甲板、外走道和具有防水要求的场所,外壳采用钢板拉伸而成,灯罩材料为PC材料,内部配优质电器,功率因数达0.85以上。
防护等级为IP56。
TCY A40-2AY带应急蓄电池,可应急3小时。
The lamp is suitable for the ship’s cabin、the deck、outside the passageway and the request of waterproof place to illuminiation. The shell is made of plate,and the lamp shade is made of PC plastic. the inside mixes the high-quality electric appliance. Power factor is over 0.85. The protection class is IP56. TCY A40-2AY with emergencybatteries, can be emergency 3 hours.Fluorescent pendant light该灯具适用于船舶舱室、甲板、外走道和具有防水要求的场所,外壳采用钢板拉伸而成,灯罩材料为PC材料,内部配优质电器,功率因数达0.85以上。
防护等级为IP56。
The lamp is suitable for the ship’s cabin、the deck、outside the passageway and the request of waterproof place to illuminiation. The shell is made of plate,and the lamp shade is made of PC plastic. the inside mixes the high-quality electric appliance. Power factor isover 0.85. The protection class is IP56.白炽舱顶灯Pendant Light该灯具适用于船舶外甲板、走道、浴室等潮湿场所照明使用,外壳采用铸铜,不锈钢护罩,耐高温玻璃灯罩,防护等级为IP56。
船舶号灯号型(表)
膃机帆并用
螈按同等长度的机动船
▼
螀
帆
.蒆船长》20m
蚅舷灯、尾灯,还可显示 上红下绿环照灯
莀
薇锚灯
蚄
膀船长v20m
蚈舷灯、尾灯(可合并成 一盏三色灯),还可用上 红下绿环照灯(不可与 三色灯同时显示)
肅船长v7m
羃同上栏,或备一盏白灯 或使用一个手电筒
限于吃水的船舶
除同机动船外,必须在 最易见处显示垂直三盏 环照红灯
若在少 ,应至 舷规点存
♦
度n长叶 带22拖W
拖 旁 被
任为为
推 顶 被
舷灯 尾灯
部分淹没不易被觉察
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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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部 盏価 示体 各弹示 端—显 两灯要 后白需 前照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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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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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 最灯 侧白 两照 在环
,T一n外一 栏加 上各 同处
度n宽叶 体11物>
聿船长v50m
蒅桅灯、舷灯、尾灯
羀一盏锚灯
螂船长v20m
螁可显示一盏环照白灯, 舷灯可合并成一盏
罿船长v7m
芈航速w7Kts
袅可显示一盏环照白灯; 如有可能应显示舷灯
羂气垫船
袈桅灯、舷灯、尾灯,还 应显示环照黄色闪光灯(在排水状态时应关闭)
蚃锚灯
袇地效翼船舶
膃降落和贴近水面飞行 时,桅灯、舷灯、尾灯, 还应显示高强度红色闪 光灯
舷侧舷侧
上
♦•通航碍航 舷侧舷侧
从事潜水作业的 小船
垂直红、白、红三盏环 照灯
国际信号旗 “A”的硬质 复制品
同在航号灯
同在航号 型
从事拖带而使其 偏航能力严重受 到限制的船舶
船舶号灯号型归纳
号灯和号型号灯和号型号灯和号型号灯和号型声响和灯光信号二、操纵和警告信号(第三十四条)三、能见度不良时的声号(第三十五条)声号设备的配备各类号灯的灯色、水平光弧和能见距离船舶上的灯按用途来分,可分为:(1)航行用--号灯、号型、号笛和雾航锚泊时用的号钟及号锣。
(2)通信用--通信信号灯、白昼信号灯和信号旗。
(3)救助用--烟雾用信号(红光火焰、白光火焰、橙色灯雾),声响信号(声响火箭、声响榴弹),红光降落伞信号。
按光的性质来分,可分为:(1)定光灯--桅灯、舷灯、尾灯和环照灯等。
(2)闪光灯--通信信号灯、气垫船用的黄色闪光灯和围网渔船所用额外信号灯,120次/min或以上频闪的灯光,黄色红色两种。
桅灯:安装在船的首尾中心线上的的灯,在225度水平弧内显示不间断的灯光,从正前至每舷正横后22.5度。
锚灯:船的前部一盏白环照灯,长度小于50m时,最易见处一盏白环照灯。
前锚灯应高于后锚灯≥4.5m,船长≥50m时,前锚灯应在船体以上高度≥6m。
(1)前桅灯,或如只装设一盏桅灯,则该桅灯在船体以上的高度应不小于6 米,如船的宽度超过6 米,则在船体以上的高度应不小于该宽度,但是该灯安置在船体以上的高度不必大于12 米;(2)当装设两盏桅灯时,后灯高于前灯的垂向距离应至少为4.5米.(3)机动船的两盏桅灯的垂向距离应是这样:即在一切正常吃水差的情况下,当从距离船首1000 米的海面观看时,应能看出后灯在前灯的上方并且分开.舷灯:左红右绿,从正前方至各舷正横后22.5度。
舷灯离开舷边的距离不应超过船宽的10%,最大不应超过2m,应装有无光黑色的内侧挡板。
尾灯:安置在尽可能接近船尾的白灯,从正后方至每舷67.5度。
对国际航行的船舶要求桅灯、舷灯、尾灯配备双层灯具。
拖带灯:形状同尾灯,顔色为黄色。
环照灯:是指在360°的水平弧内显示不间断灯光的号灯。
有白,红,绿,黄,四种灯色的环照灯。
船舶号灯号型
7m≤L<12m在航机动船 正视图
L<12m在航机动船 左视图
L<12m在航机动船
尾视图
L<7m且V ≤7kn在航机动船
正视图
L<7m且V<7kn在航机动船 左视图
L<7m且V <7kn在航机动船 右视图
L<7m且V <7kn在航机动船 尾视图
二.限于吃水的船舶 (Vessel constrained by her draught) 指由于吃水与可航行水域的水深和宽度的关 系,致使其驶离航向的能力严重地受到限制的 机动船。 ① 号灯 垂直3盏环照红灯(还可) 号型:一个圆柱体(还可)
小结:
同时显示号灯和号型的时间? 1.能见度不良的白天; 2.日出前和日没后的晨昏蒙影期间。
例题解析:
1.白天在能见度不良的水域航行时: ①应打开航行灯;②可视需要开启航行灯; ③应按规定显示号型;④可视需要显示号型 A. ① ③ B. ② ③ C. ① ④ D. ② ④ 2.应显示号灯的时间是: ①能见度不良的白天; ②从日没到日出; ③其他认为有必要的情况下 A. ② B. ① ② C. ① ② ③ D. ② ③
L ≥ 50m 限于吃水船舶 正视图
L ≥ 50m 限于吃水船舶 左视图
L ≥ 50m 限于吃水船舶 右视图
L ≥ 50m 限于吃水船舶 尾视图
三.在航帆船和划桨船
帆船一词,指任何驶帆的船舶。包括装有推 进器而不在使用者。 对于装有推进器的帆船,即所谓的机帆船: (1)驶帆而不使用推进器者为帆船; (2)驶帆而又同时使用推进器者应视为机动船; (3)不驶帆,仅使用机器者为机动船。
L < 20m的在航帆船 右视图
L < 20m的在航帆船 尾视图
③ L < 7m的在航帆船
船舶号灯号型总结.
声响和灯光信号二、操纵和警告信号(第三十四条)三、能见度不良时的声号(第三十五条)声号设备的配备各类号灯的灯色、水平光弧和能见距离船舶上的灯按用途来分,可分为:(1)航行用--号灯、号型、号笛和雾航锚泊时用的号钟及号锣。
(2)通信用--通信信号灯、白昼信号灯和信号旗。
(3)救助用--烟雾用信号(红光火焰、白光火焰、橙色灯雾),声响信号(声响火箭、声响榴弹),红光降落伞信号。
按光的性质来分,可分为:(1)定光灯--桅灯、舷灯、尾灯和环照灯等。
(2)闪光灯--通信信号灯、气垫船用的黄色闪光灯和围网渔船所用额外信号灯,120次/min 或以上频闪的灯光,黄色红色两种。
桅灯:安装在船的首尾中心线上的的灯,在225度水平弧内显示不间断的灯光,从正前至每舷正横后22.5度。
锚灯:船的前部一盏白环照灯,长度小于50m时,最易见处一盏白环照灯。
前锚灯应高于后锚灯≥4.5m,船长≥50m时,前锚灯应在船体以上高度≥6m。
(1)前桅灯,或如只装设一盏桅灯,则该桅灯在船体以上的高度应不小于 6 米,如船的宽度超过 6 米,则在船体以上的高度应不小于该宽度,但是该灯安置在船体以上的高度不必大于12 米;(2)当装设两盏桅灯时,后灯高于前灯的垂向距离应至少为 4.5米.(3)机动船的两盏桅灯的垂向距离应是这样:即在一切正常吃水差的情况下,当从距离船首1000 米的海面观看时,应能看出后灯在前灯的上方并且分开.舷灯:左红右绿,从正前方至各舷正横后22.5度。
舷灯离开舷边的距离不应超过船宽的10%,最大不应超过2m,应装有无光黑色的内侧挡板。
尾灯:安置在尽可能接近船尾的白灯,从正后方至每舷67.5度。
对国际航行的船舶要求桅灯、舷灯、尾灯配备双层灯具。
拖带灯:形状同尾灯,顔色为黄色。
环照灯:是指在360°的水平弧内显示不间断灯光的号灯。
有白,红,绿,黄,四种灯色的环照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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桅灯、舷灯、尾灯(不对水移动时关闭),垂直红、白、红三盏环照灯
除了锚灯外,还应该显示垂直红、白、红三盏环照灯
和
在航从事补给、转运人员、食品或货物的船舶
桅灯、舷灯、尾灯(不对水移动时关闭),垂直红、白、红三盏环照灯
从事疏浚或水下作业的船舶
除同上栏外,当存在碍航物时,还应显示:1)有碍航物舷,垂直两盏环照红灯;2)可通航舷,垂直两盏环照绿灯
号灯
号型
号灯
号型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从事拖带的机动船
尾拖
拖带长度>200m
垂直三盏环照白灯,船长≥50m加后桅灯,舷灯、尾灯、拖带灯
拖带长度≤200m
垂直二盏环照白灯,船长≥50m加后桅灯,舷灯、尾灯、拖带灯
顶推或旁拖
垂直两盏桅灯,舷灯、尾灯
与被顶推的船舶成为牢固组合体
作为一条机动船显示号灯
非拖船临时从事拖带遇险或救助的船舶
不能显示拖船号灯时,应采取招引注意信号,尤其应将拖缆照亮
被拖船或者物体
尾拖
拖带长度>200m
舷灯、尾灯,若不能按规定显示,应在其上面点灯或采取至少表明其存在的措施
拖带长度≤200m
被旁拖
舷灯
任何数目船舶作为一组时,应作为一艘船来显示
被顶推
舷灯
尾灯
部分淹没不易被觉察
物体宽度<25m
前后两端各显示一盏环照白灯(弹性体的前部不需要显示)
通航舷侧
碍航舷侧
通航 碍航
舷侧 舷侧
通航舷侧
碍航舷侧
从事潜水作业的小船
垂直红、白、红三盏环照灯
国际信号旗“A”的硬质复制品
同在航号灯
同在航号型
从事拖带而使其偏航能力严重受到限制的船舶
除了按同等长度尾拖带显示的号灯外,还应该显示垂直红、白、红三盏环照灯
拖带长度>200m时加:
从事清除水雷作业的船舶
除了按同等长度的机动船显示的号灯外,在接近前桅顶部和前桅横桁两端,各显示一盏环照绿灯
放网时:垂直两盏环照白灯
起网时:垂直上白下红两盏环照灯
渔网挂住障碍物时:垂直两盏红灯
对拖
不论是用底拖网还是中层渔具,可显示:
放网时:垂直两盏环照白灯
起网时:垂直上白下红两盏环照灯
渔网挂住障碍物时:垂直两盏红灯
朝着前方,并向本对拖网船的另一船的方向照射探照灯
船舶的行动为渔具所妨碍时才能显示:
垂直两盏黄色闪光灯信号(每秒交替闪光一次,明暗历时相等)
气垫船
桅灯、舷灯、尾灯,还应显示环照黄色闪光灯(在排水状态时应关闭)
锚灯
地效翼船舶
降落和贴近水面飞行时,桅灯、舷灯、尾灯,还应显示高强度红色闪光灯
机帆并用
按同等长度的机动船
帆船
船长≥20m
舷灯、尾灯,还可显示上红下绿环照灯
锚灯
船长<20m
舷灯、尾灯(可合并成一盏三色灯),还可用上红下绿环照灯(不可与三色灯同时显示)
锚灯
和
长度<12m的船舶
不要求显示搁浅、失控、操纵能力受到限制(除了潜水作业外)的号灯和号型
号灯和号型
船舶动态
在航
锚泊
船舶种类
号灯
号型
号灯
号型
从事捕鱼作业的船舶
拖网渔船
舷灯、尾灯(不对水移动时关闭),船长≥50m的捕鱼船舶,应当显示后桅灯
上绿下白两盏环照灯
船长<20m可以用一个篮子代替
同在航不对水移动的号型
船长<7m
同上栏,或备一盏白灯或使用一个手电筒
限于吃水的船舶
除同机动船外,必须在最易见处显示垂直三盏环照红灯
锚灯
失去控制的船舶
舷灯、尾灯(不对水移动时关闭)在最易见处显示垂直二盏环照红灯
锚灯
引航船
舷灯、尾灯上白下红两盏环照灯
除锚灯外
上白下红两盏环照灯
搁浅船
垂直两盏环照红灯
号灯和号型
船舶动态
在航
锚泊
船舶种类
末端:
拖带长度>200m时前部加:
物体宽度≥25m
同上栏外,在两侧最宽处各加一盏环照白灯
物体宽度>100m
同上栏外,在号灯之间,加入若干盏白色环照灯,使其间距≤100m
不能显示规定号灯、号型者
应在其上面点灯或采取至少表明其存在的措施
号灯和号型
船舶动态
在航
锚泊
船舶种类
号灯
号型
号灯
号型
操纵能力受到限制的船舶
非拖网渔船
渔具水平伸展距离≤150m
舷灯、尾灯(不对水移动时关闭),
上红下白两盏环照灯
渔具水平伸展距离>150m
舷灯、尾灯(不对水移动时关闭);
上红下白两盏环照灯
在渔具伸出的方向加一盏环照白灯。
船长<20m可以用一个篮子代替;
在渔具的伸出方向加
和
相互临近处捕鱼作业渔船使用的额外信号
拖网渔船
非对拖
不论是用底拖网还是中层渔具,可显示:
号灯和号型
船舶动态
在航
锚泊
船舶种类
号灯
号型
号灯
号型
机 动 船
船长≥100m
前后桅灯、舷灯、尾灯
前后、锚灯,并用工作灯照明甲板。
船长≥50m
前后桅灯、舷灯、尾灯
前后、锚灯,还可用工作灯。
船长<50m
桅灯、舷灯、尾灯
一盏锚灯
船长<20m
可显示一盏环照白灯,舷灯可合并成一盏
船长<7m
航速≤7Kts
可显示一盏环照白灯;如有可能应显示舷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