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集装箱相关价格政策解读
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集装箱运输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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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集装箱运输规则》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集装箱运输规则》是中国铁路系统颁布的关于集装箱运输的规定和要求。
该规则的出台旨在规范铁路集装箱运输市场,加强运输安全和管理,保障运输质量。
以下是关于该规则的一份1200字以上的介绍。
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集装箱运输规则》是中国铁路系统为规范集装箱运输市场,保障运输安全和运输质量而制定的规则。
该规则共有十二章,包括总则、运输条件、运输许可和合同、公告和征询、运输价格、装箱和拆箱、运单、包装和标识、装卸作业、运输时间和距离计算、运输理赔、违章和处罚。
规则的第一章总则主要包括规则的适用范围、定义、参照标准、运输原则和运输责任。
规则适用于中国铁路系统内的集装箱运输活动,涉及到中国境内和境外的运输。
定义了集装箱、货物托运人、承运人、装车地点、卸车地点等术语。
参照了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确保运输质量和安全。
规则规定了各方的责任和义务,包括承运人的责任和托运人的义务。
第二章至第四章分别是运输条件、运输许可和合同、公告和征询。
运输条件包括货物运输条件和车辆运输条件,在规定了各方的责任和义务之后还列举了具体的运输条件,如货物装车和卸车要求、车辆的运输能力和装载率等。
运输许可和合同规定了集装箱运输需要办理的管理许可和签订的合同,包括运输许可证和托运单。
公告和征询规定了铁路集装箱运输市场的公告和征询活动,包括公告和征询的内容、方式和时间限制等。
第五章是运输价格,规定了铁路集装箱运输的价格的计算方法和要求,包括货物托运人的运输费用、优惠和折扣。
第六章至第九章分别是装箱和拆箱、运单、包装和标识、装卸作业。
这些章节规定了集装箱装箱和拆箱的要求,运单的格式和填写要求,货物的包装和标识要求,以及装卸作业的安全要求和操作规程。
第十章到第十二章分别是运输时间和距离计算、运输理赔、违章和处罚。
这些章节规定了集装箱运输的时间计算方式,货物运输过程中发生的损失和责任的处理办法,以及违反规则的处罚措施和程序。
铁路货物运价规则
![铁路货物运价规则](https://img.taocdn.com/s3/m/f1f67bc4941ea76e58fa044e.png)
铁路货物运价规则第一章总则第1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为正确体现国家的运价政策,确定国家铁路(简称国铁,以下同)货物运输费用计算方法,特制定本规则。
第2条《铁路货物运价规则》是计算国铁货物运输费用的依据,承运人和托运人、收货人必须遵守本规则的规定。
第3条铁路货物运输费用是对铁路运输企业所提供的各项生产服务消耗的补偿,包括车站费用、运行费用、服务费用和额外占用铁路设备的费用等。
铁路货物运输费用由铁路运输企业使用货票和运费杂费收据核收。
第4条国铁营业线的货物运输,除军事运输(后付)、水陆联运、国际铁路联运过境运输及其他铁道部另有规定的货物运输费用外,都按本规则计算货物运输费用。
第5条铁路货物运输费用的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应在车站营业场所公告。
未经公告,不得实行。
第二章货物运输费用的计算第一节计算货物运输费用的程序第6条计算货物运输费用的程序:1.按《货物运价里程表》(附件四)计算出发站至到站的运价里程。
2.根据货物运单上填写的货物名称查找《铁路货物运输品名分类与代码表》(附件一)、《铁路货物运输品名检查表》(附件三),确定适用的运价号。
3.整车、零担货物按货物适用的运价号,集装箱货物根据箱型、冷藏车货物根据车种分别在“铁路货物运价率表”(附件二)中查出适用的运价率(即发到基价和运行基价,以下同)。
4.货物适用的发到基价加上运行基价与货物的运价里程相乘之积后,再与按本规则确定的计费重量(集装箱为箱数)相乘,计算出运费。
5.杂费按本规则的规定计算。
第二节计算货物运输费用的基本条件第7条货物运费的计费重量,整车货物以吨为单位,吨以下四舍五人;零担货物以10千克为单位,不足10千克进为10千克;集装箱货物以箱为单位。
第8条运价里程根据《货物运价里程表》按照发站至到站间国铁正式营业线最短径路计算,但《货物运价里程表》内或铁道部规定有计费经路的,按规定的计费经路计算运价里程。
运价里程不包括专用线、货物支线的里程。
与我公司相关的集装箱政策及补贴办法归纳
![与我公司相关的集装箱政策及补贴办法归纳](https://img.taocdn.com/s3/m/b1b01427a417866fb84a8eea.png)
与我公司相关的集装箱政策及补贴办法归纳1、对以我省从事“铁水”联运集装箱业务的公司给予补贴。
对从事“铁水”联运集装箱业务的公司完成的省内集装箱运量存量部分和增长部分分别补贴,存量部分补贴标准为每标箱20元,增量部分补贴标箱为每标箱60元。
补贴办法:“铁水”联运省内运量补贴,由受益人每年1月5日前向市级港航局、财政局提出申请,经市级港航、财政部门初核,联合行文分别上报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审核后,向省财政厅出具审核意见,省财政厅审定后,由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联合下达资金补贴预算。
2、对在我省港口离岸的省外“铁水”联运集装箱运量予以补贴,补贴标准为每标箱200元,补贴对象为从事“铁水”联运集装箱业务的公司。
对在我省港口从事“散改集、杂改集”业务的企业给予补贴。
对“散改集、杂改集”形成的集装箱运量予以补贴,补贴标准为每标箱200元。
补贴办法:“铁水”联运省外集装箱运量补贴、“散改集、杂改集”形成的集装箱运量补贴,由受益人每季度第一个月5日前向市级港航局、财政局提出申请,经市级港航、财政部门初核,联合行文分别上报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审核后,向省财政厅出具审核意见,省财政厅审定后,由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联合下达资金补贴预算。
3、对中铁集装箱公司开通的往返我省港口的铁水联运铁路线路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每条每年80万元。
补贴办法:中铁集运线路补贴,由班列经营公司每年1月5日前向市级港航局、财政局提出申请,经市级港航、财政部门初核,联合行文分别上报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审核后,向省财政厅出具审核意见,省财政厅审定后,由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联合下达资金补贴预算。
4、对港口企业建设的符合规划及建设标准的内陆港、集装箱场站给予补贴。
(一)对我省港口企业新建的为我省港口集装箱运输服务的内陆港、集装箱厂站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内陆港每个500万元,集装箱场站每个100万元。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铁路货运价格进一步完善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83号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铁路货运价格进一步完善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83号](https://img.taocdn.com/s3/m/acb131f1846a561252d380eb6294dd88d0d23dfe.png)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铁路货运价格进一步完善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正文:----------------------------------------------------------------------------------------------------------------------------------------------------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铁路货运价格进一步完善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8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中国铁路总公司,各国铁控股合资铁路公司:为适应运输市场发展,进一步推动铁路货运价格市场化,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加快推进铁路建设,决定适当调整铁路货运价格,并建立上下浮动机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国家铁路货物统一运价率平均每吨公里提高1分钱,即由现行14.51分钱提高到15.51分钱,并作为基准价,允许上浮不超过10%,下浮仍不限。
在上述浮动范围内,铁路运输企业可以根据市场供求状况自主确定具体运价水平。
调整后的各类货物铁路运输基准运价率见附件1。
二、磷矿石整车运输调整为执行2号运价,农用化肥调整为执行4号运价。
其他货物品类适用运价号,铁路货物运输计费里程、重量确定办法等计费相关事项,仍按原铁道部《铁路货物运价规则》(铁运[2005]46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三、大秦、京秦、京原、丰沙大铁路本线运输煤炭(指发、到站均在本线的煤炭)运价率每吨公里同步提高1分钱,即由现行9.01分钱提高到10.01分钱。
取消马玉等3条铁路本线及跨线货物运输、长荆等10条铁路跨线货物运输特殊运价,改为执行调整后的国家铁路货物统一运价。
取消特殊运价的铁路详见附件2。
四、实行特殊运价的国铁线路及国铁控股合资铁路以国家规定的运价为基准价,允许上浮不超过10%,下浮仍不限。
在上述浮动范围内,铁路运输企业可以根据市场供求状况自主确定具体运价水平。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铁路货运价格市场化改革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2163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铁路货运价格市场化改革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2163号](https://img.taocdn.com/s3/m/fc06591777c66137ee06eff9aef8941ea66e4b5c.png)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铁路货运价格市场化改革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正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铁路货运价格市场化改革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216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中国铁路总公司,各国铁控股合资铁路公司: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28号),深化铁路货运价格市场化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促进铁路运输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决定扩大铁路货运价格市场调节范围,简化运价结构、完善运价体系。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铁路集装箱、零担各类货物运输价格,以及整车运输的矿物性建筑材料、金属制品、工业机械等12个货物品类运输价格实行市场调节,由铁路运输企业依法自主制定。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整车运输具体货物品类见附件1。
二、将执行国铁统一运价电气化路段收取的电力附加费并入国铁统一运价,不再单独收取。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整车运输各货物品类基准运价不变,铁路运输企业可以国家规定的基准运价为基础,在上浮不超过15%、下浮不限的范围内,根据市场供求状况自主确定具体运价水平。
原整车运输运价号“7号”调整为“1号”。
铁路整车货物运输基准运价率见附件2。
三、对实行市场调节的货物运价,铁路运输企业要按照“合法、公平、诚信”原则,建立健全运价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制定、调整运价的办法,合理确定价格水平,为用户提供质价相符的铁路运输服务。
四、铁路运输企业应当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自觉规范价格行为。
要落实明码标价规定,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区分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分别公示各类货物具体运价,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国家计委、铁道部关于调整铁路货运价格规范铁路收费秩序的通知-
![国家计委、铁道部关于调整铁路货运价格规范铁路收费秩序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b1fc73df09a1284ac850ad02de80d4d8d15a0115.png)
国家计委、铁道部关于调整铁路货运价格规范铁路收费秩序的通知正文:---------------------------------------------------------------------------------------------------------------------------------------------------- 国家计委、铁道部关于调整铁路货运价格规范铁路收费秩序的通知(一九九八年三月二十六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物价局(委员会),各铁路局、广州铁路(集团)公司并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计委(计经委):为增加铁路建设投入,经国务院批准,自4月1日起适当提高铁路货物运输价格。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铁路货运价格。
全路正式营业线和执行统一运价的运营监管线货运价格平均每吨公里提高1分。
其中:(一)铁路建设基金由现行每吨公里2.8分提高到3.3分,提高0.5分。
对磷矿石、棉花征收的铁路建设基金维持现行每吨公里2.8分的水平不变,农药由现行1.4分提高到1.9分,农用化肥、黄磷继续免征建设基金。
(二)铁路货物运营价格每吨公里由现行3.65分提高到4.15分,提高0.5分。
农用化肥、磷矿石、棉花运营价格暂不调整。
大秦线、京秦线(段甲岭-秦皇岛,含大石庄-段甲岭)、京原线、丰沙大线煤炭分流运价由现行每吨公里6.9分提高到7.4分,提高0.5分。
京九线、京广线继续执行在统一运价基础上每吨公里加价0.6分的分流运价。
兰新复线仍执行在统一运价基础上每吨公里加价2.5分的特殊运价。
鉴于南宁铁路公司已撤消,取消原南宁铁路公司管内每吨公里加价2.15分的规定,执行统一运价。
青藏线运价高于统一运价部分在全路均摊,与宝中线均摊加价一并进入统一运价。
宝中线、青藏线运营支出,由铁道部按需要予以安排。
按上述原理调整后的铁路货物运输运营价格见附件一。
二、允许铁路运价向下浮动。
铁路货物运价政策解读
![铁路货物运价政策解读](https://img.taocdn.com/s3/m/32009034ed630b1c58eeb500.png)
竞争性一口价 7. 《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推进铁路供给侧改革深化现代物流建设
若干措施的通知》(铁总运电[2016] 54号)调整直通权限,煤
炭管内、跨局可下浮20%,氧化铝、铝锭总公司统一政策。焦炭 实重计费,钢材实重计费(大于30吨),合资铁路下降到国铁运 价水平,专用线收费要归口降低。 8.《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快速货物班列运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
(铁总价电[2016] 56)高于同方向普通货物5%。
竞争性一口价 9.2016 年 12 月:《关于一口价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价货电
〔2016〕97号)
对煤(01)、焦炭(0310)、氧化铝(0562)下浮项目,2016 年年底到期后原则上不再下浮。 焦炭( 0310 )、氧化铝( 0562 )、港口金属矿石( 04 )按 1 月
竞争性一口价限制 1.截止5月20日梳理目前不能实施一口价品名:
各局煤(01)、焦炭(0310)、氧化铝(0562)、 金属矿石(04);石油(0260润滑油脂除外)、棉 花(12)、危险货物、超限货物、国际联运。 限制幅度:铝锭(0561027)15% 2.进藏物资不能一口价。 3.议价:进藏、到成、昆局不低于4号运价
新增货源,高于变动成本
2.2015年跨局一口价《关于铁路大宗货物跨局运输试行一口价 的通知》(铁总运电 [2014]198),批量品类以外的大宗货物, 煤炭、石油、焦炭、磷矿石、棉花、化肥、军运、危险货物、 超限超重、超长、国际联运除外。
竞争性一口价
一口价文件:
3.2015年:《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铁路货运竞争性一口价有关 事项的通知》(铁总价电[2015]95号)。管内除煤炭(块煤除 外)、石油(润滑油脂、其他成品油除外)外,跨局还有磷矿 石不能下浮。
关于调整铁路货运价格和修改
![关于调整铁路货运价格和修改](https://img.taocdn.com/s3/m/9c1ee9145f0e7cd184253617.png)
关于调整铁路货运价格和修改《铁路货物运价规则》的通知【颁布单位】铁道部【颁布日期】 19980331【实施日期】 19980401【章名】通知各铁路局,广铁(集团)公司:为增加铁路建设投入,促进铁路发展,经国务院批准,自1998年4月1日起,铁路建设基金、全路正式营业线和执行统一运价的运营临管线货物平均运价每吨公里各提高0.005元。
现将这次调整铁路建设基金、铁路货物运价和修改《铁路货物运价规则》(铁运〔1996〕18号)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铁路建设基金征收标准由现行每吨公里0.028元提高到0.033元,但磷矿石、棉花仍维持现行的标准不变,农药由现行的每吨公里0.014元提高到0.019元,化肥、黄磷继续免征。
二、全路正式营业线和执行统一运价的运营临管线货物平均运价由现行每吨公里0.0365元提高到0.0415元,但整车化肥、磷矿石、棉花(籽棉、皮棉)仍执行现行运价,暂不作调整。
三、大秦、京秦(段甲岭至秦皇岛,含大石庄至段甲岭)、丰沙大、京原四线的煤炭分流运价由现行每吨公里0.069元提高到0.074元。
四、兰新复线加价仍按在统一运价基础上每吨公里加收0.025元的规定核收。
京广线、京九线沙河街北至三江镇段继续执行分流运价,即在统一运价基础上每吨公里加收0.006元。
京九线黄村至龙川(沙河街北至三江镇间各站除外)、津霸线、横麻线的运价按下列两部分合并计算:第一部分:按《铁路货物运价规则》规定的运价率。
第二部分:整车货物每吨公里0.039元,自轮运转货物每轴公里0.117元,零担货物每10千克公里0.00039元,集装箱货物每箱公里为:1吨箱0.0234元,5、6吨箱0.195元,10吨箱0.3276元,20英尺箱0.624元,40英尺箱1.326元,空自备箱按重箱50%计。
五、取消原南宁铁路公司管内每吨公里加价0.0215元的规定,执行统一运价。
六、青藏线执行统一运价,不分段计费。
青藏线临管运价高出统一运价的部分在全路均摊,与新路新价均摊加价费率一并进入统一运价。
2023年中国及31省市集装箱运输行业政策汇总及解读(全)
![2023年中国及31省市集装箱运输行业政策汇总及解读(全)](https://img.taocdn.com/s3/m/4c7030fddb38376baf1ffc4ffe4733687e21fc13.png)
2023年中国及31省市集装箱运输行业政策汇总及解读(全)导读:行业主要上市公司:中远海控(601919)、海丰国际(01308)、中谷物流(603565)、安通控股(600179)、中国外运(00598)、宁波远洋(601022)等。
本文核心数据:国家集装箱运输政策目标;地方集装箱运输政策目标。
1、政策历程图集装箱运输以其高效、便捷、安全的特点成为交通运输现代化的重要形式,加快发展集装箱运输对促进经济贸易发展、改善经济结构和运输结构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近年来,我国集装箱运输基础设施显著改善,市场化进程明显加快,对外开放逐步扩大,企业规模不断壮大,服务质量日益提高。
根据我国历年国民经济规划,国家对集装箱运输行业的支持政策经历了从完善集装箱运输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到重点推动集装箱多式联运发展的变化,通过集装箱运输加强铁路、公路和水路的协调与合作,提升我国物流运输效率和水平。
2、国家层面政策汇总及解读——国家层面集装箱运输行业政策汇总加快发展集装箱运输对促进经济贸易发展、改善经济结构和运输结构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国家政策层面也高度重视对集装箱运输行业的发展引导,重点规范集装箱运输相关技术与操作标准,扩大集装箱运输市场应用,推动集装箱运输模式创新,为我国供应链“补短强基”提供必要支撑。
——国家层面集装箱运输行业规划汇总在行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层面,国家政策大力推动集装箱多式联运系统建设,致力于提高干线物流运输效率和一体化服务水平,建立高效畅通的国际物流大通道。
——国家层面集装箱运输行业发展目标解读根据交通运输部发布的《综合运输服务“十四五”发展规划》,“十四五”时期,国家着力完善集装箱公铁联运衔接设施,推进铁路、内河集装箱运输比重和集装箱铁水联运比重大幅提升,其中重点提出集装箱铁水联运量年均增长15%以上。
3、各省市层面的政策汇总及解读——31省市集装箱运输行业政策汇总随着国家《“十四五”现代物流发展规划》、《“十四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等系列政策的相继发布,国内各省市亦全面推进落实集装箱运输领域发展重点工作的部署,如上海、江苏、广东等地均发布了物流或综合交通“十四五”发展规划,对集装箱运输体系建设重点工作、集装箱运输发展目标等方面均有阐述:——31省市集装箱运输行业发展目标解读“十四五”期间,国内大部分省份均已提出地区集装箱运输行业的发展要点及目标,特别是各大沿海省市明确集装箱运输行业具体发展指标,例如山东省提出到2025年,沿海港口集装箱吞吐量达4000万标箱,港口集装箱铁路疏港比例达8%,多式联运货运量年均增速超过10%;浙江省提出到2025年,沿海港口集装箱吞吐量达到4100万标箱,其中内贸集装箱超800万标箱等。
关于铁路货运价格政策运用的探讨
![关于铁路货运价格政策运用的探讨](https://img.taocdn.com/s3/m/db977ff531126edb6e1a1063.png)
关于铁路货运价格政策运用的探讨摘要:在国家大力推进调整运输结构背景情况下,铁路运输企业将承担更多的中长途运输的社会责任,铁路货运价格是铁路运输与市场联系的重要手段,深化铁路货运价格机制改革,对于提升运输企业经营效益和促进铁路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价格政策运用应充分体现铁路运输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有效发挥铁路运输长距离、低成本优势,不断增强铁路运输的市场竞争力。
为此,在接下来的文章中,将围绕铁路货运价格政策运用方面展开分析,希望能够给相关人士提供重要的参考价值。
关键词:铁路货运;价格政策引言:随着国家深化供给侧改革,钢铁、水泥、化工、家电和汽车等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国内制造业向中高端转型,物流市场面临大宗基础性货源减少、运输和仓储等基础物流需求优化、高端物流服务需求增加的态势。
我国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不断完善,多种运输方式的相互替代性不断增强,运输市场竞争日益激烈。
铁路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着力调整结构、转变货运发展方式,积极融入现代物流发展。
铁路货物运价体现运输产品价值,是国家价格的重要组成部分,运价水平不仅决定着铁路本身的经济效益,对国民经济和地区经济的发展也具有重要的作用。
2014年1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关于调整铁路货物运价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10号),货运价格由原来的政府定价改为政府指导价,铁路货运价格开始与市场接轨。
铁路运输企业逐步由过去的“被动执行型”向“管理经营型”转变,价格管理面临着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
1.铁路货运价格政策运用现状1.1市场价格调查信息准确性稳定性需提升货运市场价格调查结果的准确性直接关系到铁路货运项目立项合规、比价有据、绩效合理与否,目前集团公司范围内普遍以各货运中心自行采集的区域间公路干线价格为主,数据采集有一定的局限性。
一是公路运输企业有国企、私企和个体,定价自主性较强,出于自身利益需求,价格差异较明显。
二是公路平台提供的基础价而非实际成交操作价,真实价格取决物流项目的规模、性质、时效要求等因素,往往是一事一议,议价标准不统一,价差幅度大。
浅谈我国铁路货运价格
![浅谈我国铁路货运价格](https://img.taocdn.com/s3/m/af32641855270722192ef742.png)
浅谈我国铁路货运价格现存问题及对其调整的几点设想学院:姓名:学号:浅谈我国铁路货运价格现存问题及对其调整的几点设想()【摘要】铁路作为我国运输系统的龙头老大,承担着我国绝大部分的货物运输份额,对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着不可磨灭的功绩。
在改革开放力度越来越大的今天,铁路垄断的经营现状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在承受外界指责批评的同时又受到国家政府的直接的严格控制,处于进退两难的境地,同时也使铁路的改革进度与力度轻缓,特别是铁路货物运输价格策略方面,收效甚微。
这都使得铁路在中国经济快速发展时期而显得步履维艰,跟不上社会发展节奏。
而要改变铁路现状,改革是关键,而其根本又是运输价格的改革。
【关键词】铁路国家政府运输价格改革一.我国铁路运输价格简介铁路运输价格(railway transport tariff)即铁路运输产品的销售价格,是运输产品价值的货币表现,简称铁路运价。
运输价格包括维持产品生产的简单再生产部分和扩大再生产部分。
而维持简单再生产部分就是运输成本,它是运输产品价值的主要组成部分,利润和税金则是运输产品价值的扩大再生产部分。
铁路运输采用成本加成方法定价。
计算公式为: 铁路运价=(运输成本+利润)/(1—税率)二.我国铁路运输价格现状我国传统铁路体制下,铁路运价完全由政府控制,并且长期实行低运价政策,铁路运输价格长期背离价值,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改革开放20多年来,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铁路运输企业不断加快进入市场的步伐,国家对铁路运价进行了多次调整,旨在建立铁路运价和物价的联动机制,以使铁路运价在补偿成本的基础上满足铁路扩大再生产所需要的资金。
建国以来,铁路一直执行低运价政策,实行以中央政府定价为主要特征的运价管制.改革开放后,国家对铁路的运价政策虽有所调整并在局部上有了一定的突破,但运价调改起步晚,1989年9月客运价格经历34年之久才有大幅度的调整,其后货运调价和开征建设基金才陆续出台.现行铁路运价形成机制是50年代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至今没有大的变革,属于高度集中统一的运价形成机制,可概括为:(1)运价决定主体相对单一,管理权限高度集中.铁路运价的制定和调整权集中在国务院.自1991年5月1日《铁路法》实施起,才将铁路杂费定价权交给铁道部,但其比重只占运输收入的3%左右.(2)运价形式以统一运价为主.运价形式基本上是国家统一的计划价格.通过近些年的改革,虽然出现了诸如新路新价、浮动运价、对部分旅客列车实行政府指导价等其他运价形式,但所占比重不大.(3)运价形成机制不灵活,不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由于实行全路统一运价,不能兼顾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市场供求情况,使运价既不反映价值,也不反映供求,导致运价长期偏离价值.(4)运营价格(不含建设基金)水平偏低,不利于吸引投资者.在制定运价及调整运价时,偏重于考虑成本因素和社会承受能力,对运输市场供求关系在运价形成中的作用考虑不够,没有确定铁路运输企业的合理盈利水平,运价没有发挥吸引社会资金投入铁路建设经营的杠杆作用.需要指出的是,近两三年由于其他运输方式的快速发展,铁路运价形成机制和管理体制改革滞后等原因,铁路效率低下,运价构成与运价结构不合理逐渐上升为主要矛盾.事实上,目前价格管理当局最为关心的是怎样摆脱“不提价难、提价也难”这种进退两难的尴尬境地,以及如何利用价格杠杆配合国民经济结构的调整.而这些问题在传统价格体制内不可能得到根本解决,必须改革运价。
铁路集装箱货运价格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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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集装箱货运价格计算1.国际集装箱铁路运价概述基于标准化或均一化原则,铁路运输在其整个运输网内通常都是采用相同的吨公里费率,尽管对于不同的运行线路其实际运输成本可能并不相等。
依据均一化原则制定运价的主要目的是维持国家内部的地区平衡,避免位于某些地区的国内工业因运输成本较高而失去应有的竞争优势。
然而,在国际多式联运情况下,如果仍然沿用这一定价原则就不太适合,一般来说,当采用国际多式联运形式进行货物或产品的运输时,地方厂家的竞争力并不受该地区铁路运输条件的影响。
因此,在国际多式联运情况下,依据成本定价原则为铁路运输制定价格可能更为合适。
同时,采用不同的吨公里运价率有助于减少国内某些港口面临的区位劣势。
目前,国际铁路运输价格制定的趋势是增加在整个铁路运输过程中,途中各国铁路运输部门对本国运输区段运费的可收取性,也就是说,途中各国越来越倾向于由本国计收经由本国铁路运输区段的运费。
这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铁路运输对公路运输的竞争力,因为这一定价原则对长距离铁路运输没有在费率上给予一定的折扣或折扣很少。
因此,当前迫切需要为国际集装箱运输制定一个真正的单一运费率,同时制定出一个参与运输的有关铁路承运人的利益分配原则。
2.国际集装箱铁路运价的形式国际铁路集装箱运价形式通常为附带最低装载量条款的FAK 费率或包干费率tutu下表所列为国际铁路集装箱运价结构的一个范例。
该范例实际上是上述两种费率形式的一种综合,同时还考虑了铁路货车的装载能力限制。
从上述范例中可以看出,国际集装箱铁路运价对重箱和空箱分别制定了不同的运费率,并对同一承运入运送的对流回程空箱给予一定的费率折扣。
此外,为避免过量运送收益不大的空箱,对于新起用集装箱以及非同一承运人运输的对流空箱规走按重箱运费率计收运费。
铁路集装箱运价通常应以箱为计费单位,并对整车装运集装箱给予一定的折扣。
但是,应避免以整车为计费单位计算运费,因为这可能会出现当托运人一次托运集装箱数不足一整车时,为避免承担过高运费,托运人不得不承担起本应由承运人负责的货源组织任务这一不正常状况,从而队影响铁路集装箱运输的发展。
铁路集装箱运费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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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集装箱运费计费方法集装箱货物的运费按照使用的箱数和“铁路货物运价率表” 中规定的集装箱运价率计算。
集装箱货物每箱运价=基价1+基价2 X运价公里罐式集装箱、其他铁路专用集装箱运费计算罐式集装箱、其他铁路专用集装箱按“铁路货物运价率表” 中规定的运价率分别加30% 、20% 计算;标记总重为30.480 吨的通用20 英尺集装箱按“铁路货物运价率表”中规定的运价率加20%计算,按规定对集装箱总重限制在24 吨以下的除外。
集装箱装运危险货物运费计算装运一级毒害品(剧毒品)的集装箱按“铁路货物运价率表”中规定的运价率加100% 计算;装运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一级易燃液体(代码表02 石油类除外)、一级易燃固体、一级自燃物品、一级遇湿易燃物品、一级氧化剂和过氧化物、二级毒害品、感染性物品、放射性物品的集装箱按“铁路货物运价率表”中规定的运价率加50% 计算。
装运危险货物的集装箱按上述两款规定适用两种加成率时,只适用其中较大的一种加成率。
自备集装箱空箱回空运费计算自备集装箱空箱运价率按“铁路货物运价率表”规定重箱运价率的40% 计算。
承运人利用自备集装箱回空捎运货物,按集装箱适用的运价率计费,在货物运单铁路记载事项栏内注明,免收回空运费集装箱运输一口价的定义集装箱运输一口价(简称集装箱一口价,下同)是指集装箱自进发站货场至出到站货场铁路运输全过程各项费用的总和,包括门到门运输取空箱、还空箱的站内装卸作业、专用线取送车作业、港站作业的费用和经铁道部确认的集装箱、货场、转场货场费用。
办理集装箱运输时,托运人在发站按公布的一口价一次付费;收货人在到站提箱和送回空箱时,只要不出现货主原因的延期取货等问题,不再交纳任何费用。
实行一口价后,发生一口价乱收费的,收货人有权拒付,并可向铁路铁路局、铁道部有关部门投诉。
集装箱运输一口价的内容集装箱一口价由铁路发站使用货票向托运人一次收取,货票记事栏内注明“一口价”,对托运人和收货人,一口价内所有费用不再另开其他收费票证。
集装箱运输一口价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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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装箱运输一口价实施办法【颁布单位】铁道部【颁布日期】 19990610【实施日期】 19990901【章名】全文第一条为增加价格透明度,规范收费行为,满足货主需要,开拓铁路集装箱运输市场,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装箱运输一口价(简称集装箱一口价,下同)是指集装箱自进发站货场至出到站货场铁路运输全过程各项价格的总和,包括门到门运输取空箱、还空箱的站内装卸作业,专用线取送车作业,港站作业的费用和经铁道部确认的集资货场、转场货场费用。
集装箱一口价按发到站分箱型列明于《集装箱运输一口价表》(式样见附件)中。
第三条集装箱一口价中包括铁路基本运价、建设基金、新路新价均摊运费、电气化附加费、特殊运价、杂费等所有符合国家规定的运价和收费,但不包括下列费用:1.要求保价运输的保价费用;2.快运费;3.委托铁路装掏箱的装掏箱综合作业费;4.专用线装卸作业的费用;5.集装箱在到站超过免费暂存期间产生的费用;6.托运人或收货人责任发生的费用。
第四条下列运输不适用集装箱一口价,仍按一般计费规定计费:1.集装箱国际铁路联运;2.集装箱危险品运输(可按普通货物条件运输的除外);3.冷藏、罐式、板架等专用集装箱运输。
第五条铁路集装箱运输除第四条情况外,均实行集装箱一口价。
车站应在集装箱营业场所公布本办法和本站的集装箱运输一口价表。
第六条实行一口价的集装箱暂不办理在货物中途站或到站提出的运输变更。
第七条集装箱一口价由铁路发站使用货票向托运人一次收取,货票记事栏内注明“一口价”,对托运人和收货人,一口价内所有费用不再另开其他收费票证。
除一口价和第三条的费用外,发、到站不得再收取任何费用(包括延伸服务费)。
第八条使用计算机制票的车站,货票费别栏填写“集装箱运费”,集装箱一口价内的各项费用不再分列;尚未使用计算机制票的车站,集装箱一口价内属运输收入的款项、铁路建设基金、铁道部规定核收的代收款应分行填列,一口价内上述以外费用按发站、到站汇总填列“发站其他费用”和“到站费用”。
铁路货物运价规则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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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铁路法》第二十五条:国家铁路的旅客票价率和货物、 包裹、行李的运价率由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拟定,报国务 院批准。国家铁路的旅客、货物运输杂费的收费项目和收 费标准由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规定。国家铁路的特定运营 线的运价率、特定货物的运价率和临时运营线的运价率, 由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商得国家物价主管部门同意后规定。 补充修改 铁路法 (2015年4月24日通过,25号主席令公布)
3.整车、零担货物按货物适用的运价号, 集装箱货物根据箱型、冷藏车货物根据车种 分别在“铁路货物运价率表”(附件二)中查 出适用的运价率(即基价l和基价2,以下同)。 运价号的发展趋势,越来越少。1998年12个, 2009年8个。 4.货物适用的基价l加基价2与货物的运价 里程相乘之积后,再与按本规则确定的计费 重量(集装箱为箱数)相乘,计算出运费。 5.杂费按本规则的规定计算。
新第二十五条 铁路的旅客票价率和货物、行李的运价率实施政府指 导价或政府定价,竞争性领域实行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政府定
பைடு நூலகம்
价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以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定价目录为依
据。铁路旅客、货物运输杂费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以及铁路包裹 运价率由铁路运输企业自主确定。
原《铁路法》: 地方铁路的旅客票价率和货物运价率和旅客、货 物运输杂费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由省、自治 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物价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铁 路主管部门的授权的机构规定。 兼办公共旅客、货物运输营业的专用铁路的旅客 票价率、货物运价率和旅客、货物运输杂费的收 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以及铁路专用线共用的收费 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物价主管 部门规定。 新修改:四川省放开,重庆市、贵州省维持原来
铁路货物运价规则解读
铁路集装箱改革文件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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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集装箱改革文件解读铁路运输作为我国交通运输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经济发展和物流领域发挥着关键作用。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物流需求的不断增长,铁路集装箱运输也迎来了一系列的改革。
为了更好地理解这些改革举措,让我们对相关文件进行深入解读。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铁路集装箱改革的背景和目标。
随着全球化的推进和国内贸易的活跃,物流效率和成本成为了企业关注的焦点。
传统的铁路运输方式在集装箱运输方面存在着一些不足,如运输组织不够灵活、信息化程度不高、与其他运输方式衔接不畅等。
因此,铁路集装箱改革的目标就是要提高运输效率、降低物流成本、增强市场竞争力,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
在改革文件中,一个重要的方面是优化运输组织模式。
过去,铁路集装箱运输的计划安排相对较为固定,缺乏灵活性,难以满足市场的多样化需求。
现在,文件强调要建立更加灵活的运输计划编制机制,根据市场需求和客户订单,及时调整运输方案。
这意味着铁路部门将更加贴近市场,能够快速响应客户的需求变化,提高运输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信息化建设也是改革的重点之一。
文件提出要加强铁路集装箱运输的信息化管理,建立统一的信息平台,实现运输信息的实时共享和全程跟踪。
通过信息化手段,客户可以随时随地了解自己货物的运输状态,提高了物流的透明度和可控性。
同时,信息化也有助于铁路部门优化运输资源配置,提高运输效率。
再者,改革文件注重加强与其他运输方式的衔接和协同。
铁路集装箱运输不是孤立的,需要与公路、水运等运输方式有效衔接,形成多式联运的格局。
为此,文件要求加强铁路与港口、物流园区等的合作,完善联运设施和服务标准,推动不同运输方式之间的无缝对接。
这样一来,不仅能够提高综合运输效率,还能减少物流环节中的损耗和成本。
在服务质量提升方面,改革文件提出了一系列具体措施。
铁路部门将加强客户服务团队建设,提高服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意识。
同时,优化运输服务流程,简化手续办理,为客户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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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相关文件
《关于大力组织货物入箱促进集装箱增量增收 的通知 》(铁总运电[2015]4号) 《关于大力发展自备箱运输提高集装箱铁路运 量的通知 》 (铁总运电[2015]8号)
一、相关文件
主要政策: 1.按货物实重计费,不按箱计费 2.按箱计费,纳入一口价新管内新直通 3.自备空箱堆存
二、关于组织货物入箱(4号文)
发到站营运杂费包括装卸箱费、站内装掏箱 费、接取送达费、取送车费、集装箱使用费
、交付前仓储费和保价费。
二、关于组织货物入箱(4号文)
发或到站为国境站时,一口价相应增加换 装费、验关手续费、声明价格费、阿拉山口 口岸建设费等和进出口有关的杂费。 接取送达费、保价费根据托运人自愿选择, 按规定标准收取。
-----办理条件
二、关于组织货物入箱(4号文)
(一)所有费用与批量零散货物快运运价率和 计费条件保持一致。发到站不允许加收集装 箱使用费、装卸箱费、站内装掏箱费、仓储 费等任何费用。 ----是集装化用具不是集装箱
二、关于组织货物入箱(4号文)
(二)集装箱视同集装化用具,发站制票时应 在货票“集装化用具名称、数量、编号”栏 内填写集装箱箱型、号码和数量,在“记事 ”栏填记集装箱施封号码。 -----制票要求
行完全的一口价。----按箱计费条件
二、关于组织货物入箱(4号文)
1.108类批量散货办理“站到门”或“站到站”运输
2.地方控股标准箱办理站(包括货场、专用线、专用
铁路)
3.铁路箱铁水联运(下水或卸船后上路运输)
4.国际联运
5.自备箱运输 -----按箱计费
二、关于组织货物入箱(4号文)
(一)一口价由运输费用、发到站营运杂费和 有关税费组成。 运输费用包括运费、铁路建设基金、电气化 附加费、特定线路运费、特定加价运费、与 国铁办理直通的合资、地方铁路运费
三、关于发展自备箱(8号文)
一、自备空箱堆存
1.重箱交付后10日内空箱返回任一车站,属异站堆
存的,堆存车站凭委托人提出的重箱货票(或复印
件),核实无误后予以办理,并留存复印件。空箱 堆存后再出站,按20英尺箱45元/箱,40英尺箱90 元/箱核收装卸箱费用。
三、关于发展自备箱(8号文)
2.汽运进站的空箱,可在免费堆存50日内出站拉货 ,但须10日内返回任一车站经铁路发运重箱。异站
4.自备箱空重捆绑运输
二、关于组织货物入箱(4号文)
一、关于零散货物入箱 小型铁路集装箱作为零散货物快运的集装化用具, 在零散货物快运列车上使用,不按集装箱办理和计 费,所有费用与零散货物快运运价率和计费条件保 持一致。发到站不允许加收集装箱使用费、装卸箱
费、站内装掏箱费、仓储费等任何费用。
二、关于组织货物入箱(4号文)
二、关于组织货物入箱(4号文)
(三)发站、到站均应为办理相应箱型的国铁 及控股的标准箱办理站。 ----符合集装箱办理条件 (四)单批按重量30吨及以上或体积60立方米 及以上掌握。 -----符合批量零散货物受理条件
二、关于组织货物入箱(4号文)
(五)货物品名、重量由车站确定。车站要通 过汽车衡、轨道衡等称重计量设备,对货物 重量进行卡控,防止出现超吨、瞒报重量等 问题。 ----品名、重量要求。
4.堆存天数是自空箱进站(或空箱在本站交 付、重箱在本站掏空)当日起至空箱出站( 或集装箱在本站承运)当日止的连续时间段 。
1.集装化用具 2.不按集装箱办理和计费 3.费用与零散货物快运运价率和计费条件保 持一致。 4.不允许加收集装箱使用费、装卸箱费、站 内装掏箱费、仓储费等任何费用。 -----是集装化用具不是集装箱
二、关于组织货物入箱(4号文) 二、关于108类批量散货入箱
1.国铁及控股的标准箱办理站(包括货场、专用 线、专用铁路) 2.批量零散货物快运办理“门到门”或“门到站 ”运输
二、关于组织货物入箱(4号文)
(六)零散货物和108类批量散货入箱,货票系统后台 将其集装箱使用费单独列示,总公司按照后台列示 金额清算集装箱使用费后,再进行运行费和发到分
成清算。接取送达费清算按照既有货物快运清算办
法执行
----清算
二、关于组织货物入箱(4号文)
三、关于其他货物入箱 除上述零散货物和108类批量散货之外的货物入箱 ,铁路箱铁水联运(下水或卸船后上路运输)、国 际联运以及自备箱运输,仍实行按箱受理和承运。 在执行现有集装箱按箱计费有关规定的基础上,实
二、关于组织货物入箱(4号文)
集装箱运输不得收取清扫除污费和装载加固 材料使用服务费。
二、关于组织货物入箱(4号文) (二)集装箱一口价,由发站使用货票向托运 人一次收取。除规定的运输费用外,发、到 站不得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货票上除保价 费单列外,其他所有费用列全程运费。
二、关于组织货物入箱(4号文)
发运的,发运重箱后委托人应将重箱货票(或复印
件)交堆存车站,堆存车站核实无误后留存复印件 。空箱出站时按20英尺箱45元/箱,40英尺箱90元/ 箱核收装卸箱费用。
三、关于发展自备箱(8号文)
3.堆存51日-100日,按20英尺箱2元/箱日 ,40英尺箱4元/箱日核收仓储费。
三、关于发展自备箱(8号文)
标记总重大于30.48吨但不超过35吨的20英 尺非标集装箱,运输费用按照《中国铁路总 公司关于20英尺35吨通用集装箱计费事项的 通知》(铁总运电〔2013〕128号)规定执行
,其他特殊事项另行通知。-适应非标箱上路
二、关于组织货物入箱(4号文)
集装箱接取送达费执行全路统一价格标准
接取送达费
20英尺450元/箱,40英 尺箱675元/箱;超过起 码里程后每公里费率: 20英尺箱24元/箱公里, 40英尺箱36元/箱公里。 各铁路局可上浮50%,下 浮不限-原39号文
20英尺300元/箱,40英
尺箱450元/箱;超过起 码里程后每公里费率: 20英尺箱20元/箱公里 ,40英尺箱30元/箱公 里。各铁路局不得浮动 。新4号文
二、关于组织货物入箱(4号文)
对新增集装箱货源,可按照紧贴公路的市场 定价方式确定竞争性集装箱一口价,实施项 目管理制。 ----纳入一口价新管内、新直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