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工伤保险学习课件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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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教案
讲授人:张奇伟
工伤保险
一、工伤保险概述 二、工伤的类型及认定 三、劳动能力鉴定 四、工伤保险待遇
一、工伤保险概述 (一)工伤保险的概念 工伤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建立的,由社会统筹的方式建 立基金,对在劳动、工作过程中因工负伤致残,或因从事有损 健康的工作患职业病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以及对职工因工 死亡后无生活来源的遗属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 (二)工伤保险的原则特点 1、强制性 2、无过失补偿与结合责任补偿原则 3、职工个人不缴费原则 4、实行行业差别费率和企业浮动费率的原则 5、工伤补偿、预防和康复相结合的原则 6、工伤待遇法定原则 7、一次性补偿和长期补偿相结合原则
5、因工外出致伤: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 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构成要件:A、因工外出;B、由于工作原因受伤或发生事 故下落不明; 案例1:薛先生是某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去年5月到外 地参加劳动合同法培训,住在了培训公司安排的宾馆,晚上 洗浴时滑倒摔伤,能认定为工伤吗? 案例2:侯先生是某公司的推销员,去外地推销时约几个 客户吃饭。酒桌上劝酒时,客户对侯先生说:你每喝1玻璃 杯白酒(三两左右),我们公司订购你们价值200万元的设 备一套。生性豪爽的侯先生于是连续喝了6杯,当时就醉倒 在地。同样醉熏熏的客户方先生驾车送侯先生回宾馆,在快 速行驶中撞到了护栏上,导致侯先生重度脑震荡被送到医院。 另外,由于饮酒过量,在救治时,医生还发现候先生出现了 胃出血。请问:侯先生的脑震荡和胃出血能认定为工伤吗?
2、造成工伤事故的工伤职工能否解除? 《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三款: (1)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2)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 害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解除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 !
二、工伤的类型及认定
(一)工伤的类型 1、按与工作的关联性分为:认定工伤和视同工伤; 2、按造成的结果分:受伤、丧失劳动能力和死亡; 3、按造成的原因分:职业病和事故伤害; (二)工伤认定 1、工作致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 到事故伤害的; 构成要件:A、工作时间;B、工作场所内;C、工作原因; 案例1:张某是江苏某公司的员工。有天上午11点,张某 在工作期间上厕所,由于厕所地面湿滑,导致被摔伤。请问: 张某能认定为工伤吗?
(三)工伤保险的主要政策依据及其历史沿革 首次立法:1951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 (简称《劳动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政策主要有三个时间段 的过渡,不同时间段适用不同的工伤政策。 1、建国~1996年9月30日,适用《劳动保险条例》; 2、1996年10月1日~2003年12月31日,适用《企业职工工 伤保险试行办法》(劳部发【1996】266号); 3、2004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适用《工伤保险条 例》(国务院令375号); 4、2011年1月1日起施行新《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 586号)。
2、预备收尾性工作致伤: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 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构成要件:A、工作时间前后;B、工作场所内;C、 从事 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收尾性工作; 案例1:赵某和丁某是某建筑公司的建筑工人,有天下午下 班后,他们看到施工现场灰尘飞扬,就决定撒水消尘。于是, 赵某驾驶撒水车,丁某拖泵撒水。结果在一坡起处,由于驾驶 技术问题,撒水车后滑将丁某撞死。另外,赵某没有驾驶证, 二人也不负责撒水工作。请问:丁某属于因工死亡吗? 案例2:何女士在一家乡镇企业工作,有天上午7:50分,何 女士骑自行车到单位上班,在厂内停放自行车时,被厂子的看 院狗咬伤。请问:何女士能认定为工伤吗?她的事情该如何处 理?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4、患职业病的。 构成要件:专门的职业病诊断机构的作出了职业病诊断结 果; 案例:河南省新密市刘寨镇农民张海超开胸验肺事件; 职工退休后被诊断为职业病应如何解决? 国法秘函〔2005〕312号 鉴于职业病的形成具有长期性和潜伏性,考虑到请示中提 到广元市部分退休矿工退休前长期从事矿山井下作业,在退 休后经劳动能力鉴定被确诊为职业病的这一情况,我们认为, 对这部分退休矿工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享 受工伤保险待遇,具体由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处 理。
(四)、新《工伤保险条例》修订的主要内容 1、扩大了工伤保险适用范围; 2、调整扩大了工伤认定范围; 3、简化了工伤认定程序; 4、大幅度提高了工伤保险待遇; 5、增加了基金支出项目; 6、加大了强制力度。
工伤职工的法律责任追究
1、能否追究工伤职工的过失赔偿责任?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6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 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 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 中扣除。但 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 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已废止)第17条:职工玩忽职守, 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或者违章指挥,造成事故, 使人民生命、财产遭受损失的;或者工作不负责任,经常产 生废品,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 的;应责令其赔偿经济损失.赔偿经济损失的金额,由企业 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从职工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 的金额一般不要超过本人月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二十.
3、履行职责受伤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 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构成要件: A、工作时间内;B、工作场所内;C、由于履 行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 案例:崔女士是河南一家公司的员工,负责退休办理工作。 退休职工蔡某认为崔女士给自己核定的退休标准有问题,经 常找其理论。每次,崔女士都会详细的为蔡讲解退休政策与 退休待遇构成,但蔡一直心怀不满。有天下班后,蔡某在公 司内遇到了正在回家路上的崔女士,又去争论退休待遇问题。 结果几句话不和,情绪激动的蔡某将崔女士打伤。请问:崔 女士能被认定工伤吗?
讲授人:张奇伟
工伤保险
一、工伤保险概述 二、工伤的类型及认定 三、劳动能力鉴定 四、工伤保险待遇
一、工伤保险概述 (一)工伤保险的概念 工伤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建立的,由社会统筹的方式建 立基金,对在劳动、工作过程中因工负伤致残,或因从事有损 健康的工作患职业病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以及对职工因工 死亡后无生活来源的遗属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 (二)工伤保险的原则特点 1、强制性 2、无过失补偿与结合责任补偿原则 3、职工个人不缴费原则 4、实行行业差别费率和企业浮动费率的原则 5、工伤补偿、预防和康复相结合的原则 6、工伤待遇法定原则 7、一次性补偿和长期补偿相结合原则
5、因工外出致伤: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 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构成要件:A、因工外出;B、由于工作原因受伤或发生事 故下落不明; 案例1:薛先生是某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去年5月到外 地参加劳动合同法培训,住在了培训公司安排的宾馆,晚上 洗浴时滑倒摔伤,能认定为工伤吗? 案例2:侯先生是某公司的推销员,去外地推销时约几个 客户吃饭。酒桌上劝酒时,客户对侯先生说:你每喝1玻璃 杯白酒(三两左右),我们公司订购你们价值200万元的设 备一套。生性豪爽的侯先生于是连续喝了6杯,当时就醉倒 在地。同样醉熏熏的客户方先生驾车送侯先生回宾馆,在快 速行驶中撞到了护栏上,导致侯先生重度脑震荡被送到医院。 另外,由于饮酒过量,在救治时,医生还发现候先生出现了 胃出血。请问:侯先生的脑震荡和胃出血能认定为工伤吗?
2、造成工伤事故的工伤职工能否解除? 《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三款: (1)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2)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 害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解除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 !
二、工伤的类型及认定
(一)工伤的类型 1、按与工作的关联性分为:认定工伤和视同工伤; 2、按造成的结果分:受伤、丧失劳动能力和死亡; 3、按造成的原因分:职业病和事故伤害; (二)工伤认定 1、工作致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 到事故伤害的; 构成要件:A、工作时间;B、工作场所内;C、工作原因; 案例1:张某是江苏某公司的员工。有天上午11点,张某 在工作期间上厕所,由于厕所地面湿滑,导致被摔伤。请问: 张某能认定为工伤吗?
(三)工伤保险的主要政策依据及其历史沿革 首次立法:1951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 (简称《劳动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政策主要有三个时间段 的过渡,不同时间段适用不同的工伤政策。 1、建国~1996年9月30日,适用《劳动保险条例》; 2、1996年10月1日~2003年12月31日,适用《企业职工工 伤保险试行办法》(劳部发【1996】266号); 3、2004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适用《工伤保险条 例》(国务院令375号); 4、2011年1月1日起施行新《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 586号)。
2、预备收尾性工作致伤: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 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构成要件:A、工作时间前后;B、工作场所内;C、 从事 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收尾性工作; 案例1:赵某和丁某是某建筑公司的建筑工人,有天下午下 班后,他们看到施工现场灰尘飞扬,就决定撒水消尘。于是, 赵某驾驶撒水车,丁某拖泵撒水。结果在一坡起处,由于驾驶 技术问题,撒水车后滑将丁某撞死。另外,赵某没有驾驶证, 二人也不负责撒水工作。请问:丁某属于因工死亡吗? 案例2:何女士在一家乡镇企业工作,有天上午7:50分,何 女士骑自行车到单位上班,在厂内停放自行车时,被厂子的看 院狗咬伤。请问:何女士能认定为工伤吗?她的事情该如何处 理?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4、患职业病的。 构成要件:专门的职业病诊断机构的作出了职业病诊断结 果; 案例:河南省新密市刘寨镇农民张海超开胸验肺事件; 职工退休后被诊断为职业病应如何解决? 国法秘函〔2005〕312号 鉴于职业病的形成具有长期性和潜伏性,考虑到请示中提 到广元市部分退休矿工退休前长期从事矿山井下作业,在退 休后经劳动能力鉴定被确诊为职业病的这一情况,我们认为, 对这部分退休矿工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享 受工伤保险待遇,具体由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处 理。
(四)、新《工伤保险条例》修订的主要内容 1、扩大了工伤保险适用范围; 2、调整扩大了工伤认定范围; 3、简化了工伤认定程序; 4、大幅度提高了工伤保险待遇; 5、增加了基金支出项目; 6、加大了强制力度。
工伤职工的法律责任追究
1、能否追究工伤职工的过失赔偿责任?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6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 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 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 中扣除。但 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 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已废止)第17条:职工玩忽职守, 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或者违章指挥,造成事故, 使人民生命、财产遭受损失的;或者工作不负责任,经常产 生废品,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 的;应责令其赔偿经济损失.赔偿经济损失的金额,由企业 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从职工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 的金额一般不要超过本人月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二十.
3、履行职责受伤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 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构成要件: A、工作时间内;B、工作场所内;C、由于履 行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 案例:崔女士是河南一家公司的员工,负责退休办理工作。 退休职工蔡某认为崔女士给自己核定的退休标准有问题,经 常找其理论。每次,崔女士都会详细的为蔡讲解退休政策与 退休待遇构成,但蔡一直心怀不满。有天下班后,蔡某在公 司内遇到了正在回家路上的崔女士,又去争论退休待遇问题。 结果几句话不和,情绪激动的蔡某将崔女士打伤。请问:崔 女士能被认定工伤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