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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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市场准入内容宣贯讲义

食品市场准入内容宣贯讲义

米胚、红花籽等植物油料制取的原油(毛油),经过加工制成的
食用植物 油
1个
0201
食用植物油(半精 炼、全精炼)
2002.07
2004.01
食用植物油(含食用调和油)。增加了以芝麻、棕榈果实、橄榄 果实(仁)、椰子果实以及其他小品种植物油料(如:核桃、杏
仁、葡萄籽等)制取的原油(毛油),经过加工制成的食用植物
碳酸饮料(汽水) 类
2003.07
2005.07
包括碳酸饮料、充气运动饮料等具体品种,不包括由发酵法自身产生二氧 化碳气的饮料。
茶饮料类
2003.07
2005.07
包括以茶叶的水提取液或其浓缩液、速溶茶粉为原料制成的饮料,不包括 以茶作为调味料加工而成的各种茶味饮料。
果汁及蔬菜汁类
2003.07
.07
健康,也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2001年7月31日,朱容
基总理视察国家质检总局时明确指示,“对关系人民生命健康的食
品,质检总局一定要管好”。为从食品生产加工的源头上确保食品
质量安全,必须制定一套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运行有效、
与国际通行做法一致的食品质量安全监督制度。

实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是保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基
申证单元
实施时间 查处时间
产品范围
增 补 产
酱油
1个
0301
酿造酱油、配制酱 油
2002.07
酿造酱油是指以大豆(饼粕)、小麦和(或)麸皮等为原料,经微生物发 2004.01 酵制成的具有特殊色、香、味的液体调味品;配制酱油是指以酿造酱油为
主体,与酸水解植物蛋白调味液、食品添加剂等配制而成的液体调味品。
包括所有以各种果(蔬)或其浓缩汁(浆)为原料加工而成的各种果 (蔬)汁及其饮料产品,不包括原果汁低于5%的果味饮料。

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SC)

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SC)

啤酒
啤酒
15 酒类
黄酒
黄酒
配制酒
其他酒
其他篜溜酒
其他发酵酒
酱腌菜
16 蔬菜制品 蔬菜制品
蔬菜干制品 食用菌制品
其他蔬菜制品
蜜饯
蜜饯
17 水果制品
水果制品
水果干制品 果酱
单元代号 发证部门 1401
1402
1501 1502 1503 1504
两级 总局
1505
省局 1601
1701 1702
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食品分类表(28大类)-5
(2)食品强制检验制度
食品出厂必须检验合格,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 的食品不准出厂销售。这项规定有利于把住食品出 厂质量安全关。
(3)市场准入标志制度
对获得食品质量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 食品经出厂检验合格后,必须在最小销售单元 的食品包装上加印(贴)市场准入标志,没有 加贴市场准入标志的食品不准出厂销售。
糕点食品
发酵性豆制品
25 豆制品
豆制品
非发酵性豆制品
其他豆制品
26 蜂产品
蜂产品
蜂王浆 蜂蜜 蜂花粉
蜂产品制品
27
特殊膳食食品
婴幼儿及其他配 婴幼儿配方谷粉
方谷粉
其他配方谷粉
28 其它食品 其它食品
其它食品
单元代号 发证部门
2301 2302 2401
2501
省局
2601
2701
总局
2801
省局
生产许可认证(SC认证)开展
3.3 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的意义
——实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是提高食品质量、 为保证食品的质量安全所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是保障 消费者安全健康的需要。 ——是保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基本条件、强化食品生 产法制管理的需要。 ——是适应改革开放,创造良好经济运行环境的需要。

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

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

后2位代表各市(地),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确定。江西的编号为 36开头。
产品类别编号:产品类别编号由4位阿拉伯数字组成,由国家质检总局统一规 定。前2位代表产品种类,后2位代表该类产品的品种。 获证产品序号:企业序号为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序列号,由国家 质检总局统一编制。
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市场准入必备条件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是指有固定的生产加工场所、相应的生产加工 设备和工艺流程,制作、销售食品的企业,不包括现做现卖、流动制作 等形式的食品加工场点。 《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审查通则》规定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市场 准入的必备生产条件,包括以下十个方面: (一)环境卫生要求。 (三)原辅材料要求。 (五)产品要求。 (七)检验要求。 (九)贮运要求。 (二)生产资源要求。 (四)生产加工要求。 (六)人员要求。 (八)包装及标签标识要求。 (十)质量管理要求。
(一)实施巡查:督促企业持续满足必备生产条件。 巡查是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保证质量安全情况进 行的巡回检查。 巡查频次的确定:根据企业的质量安全等级确定其相应巡查频次。 巡查内容: 一是企业是否获取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企业代码证,是否申报 或获取食品生产许可证,各类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 二是企业负责人是否了解产品质量卫生安全法律法规和应履行的责 任及义务,是否按规定配备了产品质量卫生安全管理专(兼)职人员, 生产操作和检验人员是否开展了培训教育,相关人员是否符合健康条件, 有关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督检验。
(3)对实施食品生产许可制度的产品实行市场准入标志制度。对检验合 格的食品要加印(贴)市场准入标志———QS标志,没有加贴QS标志的食品 不准进入市场销售。
食品市场准入标志: 《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由英文字母QS加12位阿拉伯数字 组成。编号前4位为受理机关编号,中间4位为产品类别编号, 后4位为获证企业序号。 受理机关编号:前2位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由国家质检总局统一确定;

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

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

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
近年来,食品安全和质量问题一直是政府、社会和消费者共同关注的焦点,因此保障食品质量安全也迫在眉睫,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成为特别重要的问题。

面对日益抬头的食品质量安全问题,政府推动了完善市场准入制度,制定
了完善的规范。

这些规范的主要内容涉及食品加工、运输、检测指标和保证措施等,实行备案制,对准入市场的食品企业和食品品种进行全过程跟踪和可溯源管理,加强新产品发展和评估,保障食品安全生产等。

另外,政府还加强了安全检测抽检,建立了完善的食品安全产品责任制,
要求食品企业对自己生产的食品质量负总责,对检测结果不合格的产品负责任,在用户反映问题的场合,要及时作出回应和裁决,从源头保障食品安全。

上述措施的实施,有效增强了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有效性,有利
于保障食品安全,有力支撑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引导食品行业朝着规范、合法、科学的方向发展,满足民众对食品安全的品质需求,为广大消费者提供放心、满意的食品,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更好地推进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

我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管理探讨

我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管理探讨
饮料 、 调味品( 、 糖 味精 )方便面、 、 饼干、 罐头 、 冷冻饮 品、 速冻面米食品 、 膨化食品等 1 类食品实施食品 0 质量 安 全市 场准 人 管理 。20 05年又 增加 糖 果 制 品 、 茶叶、 葡萄酒及果酒 、 啤酒 、 黄酒 、 酱腌菜、 蜜饯 、 炒货 制品、 蛋制品 、 可可制 品、 焙炒咖啡 、 水产加工 品、 淀
合格 的食 品准予 人市 经 营 , 未经 认证 、 对 认定 、 检验 、 检疫或 经检 验 、检疫 不合 格 的食 品 ,不准 予上 市 流
通, 禁止经营销售。开展食 品市场准人管理 , 是保障 食 品安 全生产 和 消费 的有 效措施 ,也是 发达 国家 的 通行做法 . 更是国内食品质量管理的必然趋势。 严格 的食 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 .不仅可以阻止有毒 有害食品走上城乡居民的餐桌 ,而且可以促进安全 优质食品的生产 , 促进农 民增收。 品质量安全市场 食 准人 制度 的 主要 内容包 括 以下三 个方 面 :一 是对 食 品生产企业实施生产许可证制度。对于具备基本生 产条 件 、 够保 证 食 品质 量 安 全 的企业 , 放 《 品 能 发 食
门的承认 , 次检 测增加 了农 民的负担 , 约 了食 品 再 制 市 场准 人 的步伐 。
24 市 场准 入缺 少有 效的惩 罚措 施 .
目前 ,我 国对 问题 食 品 的管 理 尚缺少 必要 的惩 2 我 国食 品质量 安全 市场 准入 管理存 在 的 罚 处理 措施 。导 致一些 城市 食 品领域虽 然 实施 了准 问题 我 国食 品 质 量安 全 市 场 准 入 管 理 制 度 实 施 以
检条件 的生 产企 业强令 实 行委 托检 验 ;三 是对 实施 食 品生产 许 可证 制 度 的产 品 实行 市 场 准人 Q S标 志

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条件详解

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条件详解

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条件详解The document was prepared on January 2, 2021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条件详解环境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须具备保证产品质量的环境条件,主要包括食品生产企业周围不得有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扩散性污染源,不得有昆虫大量孳生的潜在场所;生产车间、库房等各项设施应根据生产工艺卫生要求和原材料储存等特点,设置相应的防鼠、防蚊蝇、防昆虫侵入、隐藏和孳生的有效措施,避免危及食品质量安全。

生产设备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须具备保证产品质量的生产设备、工艺装备和相关辅助设备,具有与保证产品质量相适应的原材料处理、加工、贮存等厂房和场所。

生产不同的产品,需要的生产设备不同,例如小麦粉生产企业应具备筛选清理设备、比重去石机、磁选设备、磨粉机、筛理设备、清粉机,及其他必要的辅助设备,设有原料和成品库房。

对大米的生产加工则必须具备筛选清理设备、风选设备、磁选设备、砻岩机、碾米机、米筛等设备。

虽然不同的产品需要的生产设备有所不同,但企业必须具备保证产品质量的生产设备、工艺装备等基本条件。

原材料要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须具备保证产品质量的原材料要求。

虽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生产的食品有所不同,使用的原材料、添加剂等有所不同,但均应是无毒、无害、符合相应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有关规定。

如制作食品用水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城乡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使用的添加剂、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标准的要求。

食品生产企业不得使用过期、失效、变质、污秽不洁或者非食用的原材料生产加工食品。

例如生产大米不能使用已发霉变质的稻谷为原料进行加工生产。

又如在食用植物油的生产中,严禁使用混有非使用植物的油料和油脂为原料加工生产食用植物油。

加工工艺及过程食品加工工艺流程设置应当科学、合理。

生产加工过程应当严格、规范、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生食品与熟食品、原料与半成品和成品的交叉污染。

加工工艺和生产过程是影响食品质量安全的重要环节,工艺流程控制不当会对食品质量安全造成重大影响。

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概述

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概述

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概述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食品安全问题日益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尤其是近几年来不断在媒体上曝光的食品安全事件,各方面对食品安全的关注度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对饮食安全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尤其2008 年是我国的奥运年,国际上个别人更是别有用心地利用食品安全说事,可以说能否确保食品安全,事关中国政府的形象和国际社会对中国食品安全的信心。

我国的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QS制度)是从源头上保障食品安全的一项重要措施,从制度实施以来,食品质量检验合格率有了大幅的的提高,切实起到了提高食品质量,保障群众饮食安全的作用。

本文将就QS制度各方面进行详细阐述,以飨读者。

一、制度的起源与发展“QS”是质量安全Quality Safety的英文缩写。

2002年国家质检总局按照国务院批准的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的有关规定,制定的对食品及其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管制度。

QS制度主要包括三项内容:(1)是对食品生产企业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制度。

对于具备基本生产条件、能够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的企业,发放《食品生产许可证》,准予生产获证范围内的产品;凡不具备保证产品质量必备条件的企业不得从事食品生产加工。

(2)是对企业生产的出厂产品实施强制检验。

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食品不准出厂销售。

(3)检验合格的食品强制加贴市场准入标志,即QS 标志。

从2002年开始,国家开始分期分批对市场准入范围内的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实施了市场准入:1、老五类产品:老五类产品包括小麦粉、大米、食用植物油、酱油、食醋等5类产品,这5类产品从2002年开始市场准入,从事上述产品生产加工的食品企业可以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

从2004年1月1日起根据国家质检总局查处公告老五类产品开始进入无证查处阶段,规定没有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不得生产销售该类产品,没有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而从事生产加工活动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我国食品市场准入制度研究

我国食品市场准入制度研究
获得 食 品生 产 许 可 证 的 企 业 , 生 产 加 工 的 食 品经 其 出厂 检 验 合 格 , 出 厂销 售 之 前 , 须 在最 小 销 售 单 元 的 在 必 食 品 包 装上 标 注 由国 家 统 一制 定 的 食 品 生产 许 可 证 编 号
残 留物限量引入所谓的“ 肯定列表制度 ” 。该制度禁止含有未制定最 大残 留限量标准( MRL) s且含量超过一定水平( 一律标准) 的农用化学
下三个方面:
取得食 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 未按规定在食品包装上标明生产许
贴) 责令整改: 情节严重的 , 可处 3万元 及 《 务 院 关于 进 一 步 加 强 产 品 质量 工 作 若 干 问题 的 决定 》 有 关规 可证编号和加 印( QS标志的 , 国 的 以下 罚款, 吊销食 品生产许可证。 食品生产企业不具备产品出厂检验能力且未按规定进行委托 出 厂检验而擅 自出厂销售的, 或者食品生产企业具备产品出厂检验能力
而 未 按 规 定 实 施产 品 出厂 检 验 的 , 由质 量 技 术 监 督 部 门 责 令 限期 改
1对 食 品 生产 加 工 企 业 实 行 生产 许可 证 制 度 .
正: 逾期不改的或者情节严重的, 3万元 以下罚款; 处 情节严重的, 吊
销食 品生 产 许 可证 。 食 品质 量 安 全不 符 合 强 制 性 标 准要 求 的 , 照 《 按 中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由于 日本大部分农产品依靠进 H( %左右)对于进 口食品中可 能含 6 0 ,
有的这部分农兽药的监管处于失控状态。 另一方面, 近年 来频频 出现
的进 1农产 品农 兽 药 超 标 事件 以及 E本 国 内发 现 的 未 登 记农 药 的违 : 3 t

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

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

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对于产品的市场准入,一般的理解是,允许市场的主体(产品的生产者与销售者)和客体(产品)进入市场的程度。

食品市场准入制度也称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是指为保证食品的质量安全,具备规定条件的生产者才允许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具备规定条件的食品才允许生产销售的监管制度。

因此,实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是一项行政许可制度。

食品市场准入制度的核心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一、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

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是指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环境条件、生产设备、加工工艺过程、原材料把关、执行产品标准、人员资质、储运条件、检测能力、质量管理制度和包装要求等条件进行审查,并对其产品进行抽样检验。

对符合条件且产品经全部项目检验合格的企业,颁发食品质量安全生产许可证,允许其从事食品生产加工。

已获得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颁发的《出口食品厂卫生注册证》的企业,其生产加工的食品在国内销售的;以及获得HACCP认证的企业,在申办食品安全质量许可证时可以简化或免于工厂生产必备条件审查。

二、对食品出厂实行强制检验。

其具体要求有两个:一是那些取得食品质量安全生产许可证并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准,具有产品出厂检验能力的企业,可以实施自行检验其出厂的食品。

实行自行检验的企业,应当定期将样品送到指定的法定检验机构进行定期检验;二是已经取得食品质量安全生产许可证,但不具备产品出厂检验能力的企业,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则,委托指定的法定检验机构进行食品出厂检验;三是承担食品检验工作的检验机构,必须具备法定资格和条件,经省级以上(含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审查核准,由国家质检总局统一公布承担食品检验工作的检验机构名录。

三、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管理。

获得食品质量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其生产加工的食品经出厂检验合格的,在出厂销售之前,必须在最小销售单元的食品包装上标注由国家统一制定的食品质量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并加印或者加贴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并以“质量安全”的英文名称QualitySafety的缩写“QS”表示。

食品批发市场市场准入管理制度

食品批发市场市场准入管理制度

食品批发市场市场准入管理制度
一、凡进入市场销售的农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安全标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产品,不得销售:
(一)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兽药或者其他化学物质的;
(二)农药、兽药等化学物质残留或者含有的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
(三)含有的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生物毒素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
(四)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等材料不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的技术规范的;
(五)其他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

二、进场交易的经营户应执行以下规定:
(一)按进场交易农产品填写《准入记录表》,并交市场准入工作办公室备案。

(二)认真填写农产品交易单,明确农产品流向。

(三)主动配合市场抽检工作。

抽检合格的农产品,准予进入市场销售。

抽检结果未出前,不得销售。

抽检结果为不合格的农产品,经营户应主动配合市场封存不合格农产品,并由法定监管部门监督销毁。

经营户要妥善保管好农产品检测单,随时接受农业、工商、卫生等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的现场查验。

(四)凭证入市。

对已取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
的农产品,凭认证证书和标识免检入市。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4.04.01•【文号】国质检监[2004]133号•【施行日期】2004.04.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9年第61号--关于废止规范性文件的公告》(发布日期:2009年6月15日实施日期:2009年6月15日)废止(原因:已被《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替代)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管理工作的通知(2004年4月1日国质检监[2004]13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为确保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工作质量,严格准入审查,加强获证企业的监督管理,针对目前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现就进一步加强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一、严格准入,严格审查(一)全面检查获证企业。

对目前获证和报批企业尤其是酱油、食醋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检查。

获证企业中凡达不到准入标准要求的,各省级局必须暂时收回证书并限期整改,经整改不能达到准入标准的,即报总局吊销其食品生产许可证;发现获证企业有掺假、掺杂,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违法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立即收回食品生产许可证,报请总局吊销其食品生产许可证。

总局在各省自查基础上,安排省际间互查,并对自查、互查结果进行抽查。

凡是发现降低准入标准或工作不认真负责的,要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二)建立省局抽查复审复验制度。

对市(地)局负责组织审查且审查合格的企业申请材料,省级局在上报总局前要组织专家按不低于10%的比例对申请企业进行现场抽查,必要时对发证检验备用样品进行复验。

抽查发现有不具备条件的,该市(地)该批申请材料全部退回,重新组织审查;问题严重的,可暂停其组织审查资格。

食品安全准入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准入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准入管理制度食品安全准入管理制度为了依法规范食品市场主体资格,严格食品市场主体准入登记行为,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国家工商总局《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制定本制度。

一、严格食品流通许可行为,切实规范食品经营者经营资格(一)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受理食品经营者的食品流通许可申请,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核,对于符合规定的食品经营者依法核发《食品流通许可证》。

(二)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按照方便申请人办理和有利于监管的原则,合理设置食品流通许可窗口,公开食品流通许可事项、依据、条件、程序、期限和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目录等,依法受理食品经营者提出的食品流通许可申请。

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许可机关应当及时予以受理,并按要求书面通知申请人。

(三)受理食品流通许可申请的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认真审查食品经营者提交的申请材料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至第四项以及《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要求。

在必要时,审核发证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按照法定的权限与程序,对申请人的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

(四)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经对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的,应当依法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

(五)食品经营者改变许可事项,应当向原许可机关申请变更食品流通许可。

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改变许可事项。

食品经营者申请注销《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原许可机关在受理注销申请材料后,经审核依法注销《食品流通许可证》。

二、严格规范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登记注册行为,切实把好食品市场主体准入关(六)申请从事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应当在依法取得相关许可后,向有登记注册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登记注册。

食品安全加强准入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加强准入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加强准入管理制度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食品安全问题日益凸显,食品生产、流通、销售等环节的安全问题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社会稳定。

为了保障食品安全,加强食品市场准入管理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一、现状及问题当前,我国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一些食品生产企业和商家,为了追求利润,忽视食品安全,使用不合格原料、添加剂,甚至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一些食品流通环节的经营者,缺乏自律意识,不严格执行进货查验、溯源管理等制度,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食品准入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加强食品准入管理制度,有利于从源头上保障食品安全。

通过严格的准入制度,可以筛选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生产企业和商家,防止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

同时,也有利于提高食品生产企业和商家的自律意识,促使他们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严把食品安全关。

加强食品准入管理制度,有利于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效率。

通过建立完善的准入制度,可以实现对食品生产、流通、销售等环节的全程监管,确保食品安全监管的无缝衔接。

同时,也有利于整合监管资源,优化监管流程,提高食品安全监管的科学性、精准性和有效性。

加强食品准入管理制度,有利于维护消费者权益。

通过严格的准入制度,可以保障消费者购买到合格、安全的食品,防止消费者受到食品安全事故的伤害。

同时,也有利于提高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引导消费者正确选择食品,维护自身权益。

三、加强食品准入管理制度的措施加强食品准入管理制度,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措施:1.完善法律法规。

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明确食品准入管理的具体要求和标准,为食品安全准入管理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撑。

2.建立食品安全信用体系。

对食品生产企业和商家实施信用评价,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对失信行为进行惩戒,推动企业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

3.强化食品准入审查。

加强对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等准入证明文件的审查,确保食品生产企业和商家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

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

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


国家质检总局收到省级质量技监部门上报的符合
发证条件的企业材料后,审核批准。
3. QS认证流程--发证

经国家质检总局审核批准后,省级质量技
监部门向符合发证条件的生产企业发放食
品生产许可证及其副本。
4. QS认证注意事项—换证申请

食品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一般不超过5年,
不同食品其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限在相应
企业承诺 食用该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企业承担
法律责任
因此,消费者在购买产品的时候只要购买加贴有QS标志的产品, 就是获得国家认定的放心食品。

3. QS认证流程—准备资料

按照规定要求填写《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到所在市 (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领取)两份;

企业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企业代码证(复印件) 一份;

不需办理代码证书的,提供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企业生产场所布局图一份;
3. QS认证流程—准备资料

Hale Waihona Puke 生产企业工艺流程图(标注有关键设备和参数)一份; 企业质量管理文件一份; 如产品执行企业标准,还应提供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 案的企业产品标准一份;

申请表中规定应当提供的其他资料。
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二、强制检验制度 必须自检,或有检验能
力的机构他检

三、QS标志制度 必须在产品包装上使用 QS标志
1. 含义

QS标志只是实行食品市场准入制度的一个方 面,它代表三个含义: 企业声明 该企业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该产品

经过国家核定,有市场准入资格

企业证明 这个产品是经过检验合格的产品

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介绍

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介绍

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介绍引言食品安全问题不断引起社会的关注,保障食品质量安全已成为各国政府的重要任务。

市场准入制度是一种被广泛采用的手段,用于控制食品市场中不合格产品的流通。

本文将介绍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概念、国内外应用情况以及其对食品行业的影响。

一、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概念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是指通过一系列监管措施和标准,对食品生产和销售环节进行严格的管理,仅允许符合相关质量标准和安全要求的产品进入市场流通。

其目的是确保食品的安全和质量,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促进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

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包括以下内容:1.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制定和修改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2.食品质量标准:建立食品质量标准体系,明确食品的基本质量要求。

3.食品生产许可证制度:对食品生产企业进行准入审查,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后方可生产。

4.食品经营许可证制度:对食品销售企业进行准入审查,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后方可销售。

5.食品监督抽检:对市场上的食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检,确保产品符合质量标准和安全要求。

6.处罚措施:对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企业进行处罚,包括罚款、暂停生产等。

二、国内外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应用情况1. 国内应用情况中国是一个人口众多的国家,食品安全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自2008年中国奶粉事件以来,中国政府加强了食品质量安全的监管,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和措施,建立了全国统一的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

在国内,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得到了广泛应用。

食品生产企业需要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才能从事生产活动,销售企业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才能从事销售活动。

同时,政府还加大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力度,对违法企业进行处罚,提高了违法成本。

2. 国外应用情况在国际上,各国对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应用情况也有所不同。

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如美国、欧盟等,已经建立了相对严格的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对进口食品进行严格的检验和审查,确保其符合当地的质量标准和安全要求。

菜市场农产品市场准入和准入条件管理制度

菜市场农产品市场准入和准入条件管理制度

菜市场农产品市场准入和准入条件管理制度为了确保菜市场农产品的质量与安全,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各地纷纷出台了农产品市场准入和准入条件管理制度。

这些制度旨在对菜市场农产品的来源、质量、销售环境等方面进行规范和管理,保障消费者的权益,推动农产品市场的良性循环。

一、市场准入制度市场准入制度旨在保证菜市场农产品的来源合法、合规。

凡是想要在菜市场销售农产品的经营者,必须符合相关准入规定才能获得销售资格。

具体的市场准入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 资质要求:经营者须具备相应的证照和经营资质,包括工商注册证、卫生许可证等。

2. 农产品来源:经营者必须确保销售的农产品来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且可以进行溯源追溯。

3. 经营场所要求:经营者所在的经营场所必须符合卫生、环境等要求,确保农产品的质量与安全。

4. 监督检查:相关部门会定期对菜市场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准入条件的经营者进行处罚,并消除不合格农产品。

二、准入条件管理制度准入条件管理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经营者在菜市场销售农产品的行为,保障农产品质量。

准入条件主要从农产品质量、销售环境和经营者的行为几个方面进行要求和规范。

1. 农产品质量:经营者销售的农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质量标准,如食品安全法规定的卫生指标、农药残留标准等。

2. 销售环境:经营者必须确保销售环境的卫生与安全,包括货架摆放、冷链设备、保鲜措施等,以保证农产品的新鲜度和质量。

3. 经营者行为:经营者需遵守市场秩序,不得销售过期、变质农产品,不得使用虚假标签、假冒农产品等违法行为。

三、市场监管为了切实加强对菜市场农产品的管理,各级政府设立了相应的市场监管部门。

这些部门负责制定相关政策,指导和监督菜市场的经营者进行规范化经营,包括准入审批、日常检查、投诉处理等。

1. 准入审批: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对准入申请进行审批,并核实经营者的相关证照和资质。

2. 日常检查:市场监管部门定期对菜市场进行检查,确保经营者严格遵守准入条件和相关规定。

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审查通则

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审查通则

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审查通则1. 引言食品质量安全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

近年来,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和健康,我国相继出台了一系列食品质量安全相关法规和标准。

然而,仍然存在一些不合格和未经授权的食品在市场上流通的情况。

为了更加规范和管理市场上的食品流通,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特制定本《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审查通则》。

2. 适用范围本通则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食品生产、经营、流通和管理等相关单位。

3. 审查程序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审查相关程序如下:3.1 申请提交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在准备进入市场前,需向相关管理部门提交准入审查申请。

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营业执照、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明、生产设备和环境检测报告等。

3.2 材料审核相关管理部门根据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包括对企业的合法性、生产设备的安全性、生产环境的卫生程度等方面的评估。

3.3 检验检测经审核通过的申请,相关管理部门将进行检验检测工作。

主要包括对产品成分的检测、微生物污染的检测和农药残留的检测等。

3.4 评估结果公示检验检测结果合格的申请,相关管理部门将公示其准入审查结果。

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应在相关媒体和网站上公开发布。

3.5 确定准入条件在公示期结束后,相关管理部门将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准入条件,并向申请单位发放准入证明。

4. 监督和管理为了保证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审查的严肃性和公正性,需要加强对审查程序的监督和管理。

4.1 监督机构建立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审查的监督机构,并明确其职责和权力。

监督机构对申请单位提交的材料、审核、检验检测等环节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各项程序的执行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

4.2 惩罚措施对于违规行为,相关管理部门将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罚款、吊销准入证明等。

4.3 定期评估监督机构定期对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审查程序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提出改进措施。

5. 结论本《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审查通则》的实施,将有助于规范食品市场,提高食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和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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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管理探讨摘要:食品质量安全直接关系公众利益,是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内容,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

从食品质量安全的内涵出发,分析了目前我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管理的现状,总结了存在的问题,最后提出了加强我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管理的对策措施。

关键词:食品质量安全现状问题对策
开展食品市场准入管理,是保障食品安全生产和消费的有效措施,也是发达国家的通行做法,更是国内食品质量管理的必然趋势。

严格的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不仅可以阻止有毒有害食品走上城乡居民的餐桌,而且可以促进安全优质食品的生产,促进农民增收。

1、我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管理的现状
1.1我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管理类别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食品工业快速发展,食品数量不断增多,食品种类不断丰富,人民的生活水平日益提高,人民群众对食品的质量要求越来越高。

然而,近些年来,我国的食品质量安全问题越来越突出,食品质量安全事故频发。

1.2我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管理模式近年来,全国各地通过实施“放心菜”、“放心肉”等工程,探索了一些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方面的典型管理模式,为全国食品市场准入机制的建立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如河北进京蔬菜产品质量追溯管理模式、南京
市农产品质量安全 ic 卡监管模式、云南无公害养殖及肉制品ean.ucc 射频管理模式、山东省潍坊市寿光蔬菜安全可追溯管理模式。

2、我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管理存在的问题
我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管理制度实施以来,企业生产环境和生产条件明显改善,质量意识明显加强、食品企业的产品质量明显提高,但同时也还存在一些问题:
2.1检验对象有限、检验项目单一虽然我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管理已经涵盖了 28 大类食品,但是,目前已经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的市场中,检验对象主要是蔬菜,特别是蔬菜中的叶类菜,而对果品、畜产品、水产品等的检验和对牛、羊、禽类产品的检疫很少。

同时,在检验项目上主要是检验蔬菜的有机磷含量、畜禽产品的兽药含量,其他项目的检验很少。

这样的检验对象和检验项目不能完全保证食品的质量安全,也难以满足消费者放心购买的要求。

2.2检测机构不健全、检测手段落后目前我国真正从事食品检测的机构比较少,技术监督部门长期以来主要从事的是工业产品的检测,农业部门从事的是土壤的检测,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主要从事的是进出口产品的检测,而对食品检测的专门机构很少。

而且,我国目前食品市场准入的检测以速测为主,由于手段过于简单,还不能使消费者和生产者充分地信服。

2.3市场准入缺少联动机制
市场准入的中心环节在食品批发市场和零售市场,可是由于城市市场的复杂性,在管理上存在不少困难。

由于市场的分散性,一些市场采取了市场准入制,而另一些市场不采取,那么不合格食品就有可能从一个市场串到另一个市场。

同样一个城市采取了市场准入制,而另一个城市不采取,有害食品就有可能从此城市进入彼城市。

这样市场间的相互串动,是食品市场准入工作的大忌,不能实现市场的联动,不真正地建成食品市场准入市场网,就不可能真正地把有害食品拒之场外。

2.4市场准入缺少有效的惩罚措施
目前,我国对问题食品的管理尚缺少必要的惩罚处理措施,导致一些城市食品领域虽然实施了准入制度,但是对于违反制度或不遵守制度的商家却没有相关的法规进行惩罚,相关罚款力度也不够.
2.5外地食品的市场准入还不规范由于对外地食品的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生产过程、产地准出等很难做到完全监控,而我国有些城市,特别是大城市食品市场上外地食品的数量占到相当大的比例,因此规范外来食品的市场准入就显得尤为重要。

特别是北京、上海等大城市,来自外地的食品占其每年消费食品的比例相当大,但外地食品质量安全状况却参差不齐。

从市场检测结果看,很多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食品均来自外地,监管工作面临新的难题。

如何在保证市场正常流通的情况下,规范外地食品的市场准入,我国还没有一套很成熟的方案。

2.6质量体系运行不规范
根据食品市场准入制度的审查通则和审查细则的有关要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要保证产品质量,环境条件、生产设备条件、加工工艺及过程、原材料要求、产品标准要求、人员要求、储运要求、检验设备要求,质量管理要求等 10 个方面是必备的条件。

3、加强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管理的对策针对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管理存在的问题,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从而提高我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管理的水平。

3.1完善食品市场准入的法规、标准体系保障食品质量安全的根本,在于有一套完整的法律、法规、标准体系。

因此,应该在现有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应尽快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管理条例》,以法规方式,明确行政许可实施的主体、内容、条件、程序。

并且按食品的类别、品种,通过应用、完善和补充制定食品上市标准,建立统一权威的食品标准体系,加强食品质量管理和食品质量的控制。

3.2提高市场准入检测水平针对目前我国在实施市场准入中存
在的检测机构不健全、检验对象有限、检验项目单一以及检测手段落后等问题,首先在机构设置上应该建立健全食品检测专门机构,并引进高技术检测手段,提高检测的精确度。

同时,扩大市场准入检测的对象和检测项目,引进检测的高端设备和高新技术,改变以
往市场准入检测只能检测食品中高毒高残留农药(如甲胺磷等),而对人体健康影响较大的项目(如蔬菜中的亚硝酸盐、腌制蔬菜中的有害微生物、毒素等)无法开展检测的局面。

另外,应分期分批培训检验人员,加强检验人员检验能力的培养和业务水平的提高。

3.3建立市场准入联动机制和惩罚机制在提高食品市场准入覆盖面的前提下,有计划、分步骤地将各个市场之间通过互联网有机的联系起来,实现各个食品市场之间信息的共享,从而将不合格的食品拒之门外。

并实现各个食品市场之间检测结果的互认,防止农民因重复检测而增加额外负担。

同时,应该制定一套严格的惩罚处理措施,给经检测不符合市场准入条件的食品依法进行查处提供依据。

此外,还应该制订一套针对外来食品的切实可行的方案,严格规范外来食品的市场准入。

3.4扩大市场准入的范围
食品质量安全是关乎老百姓生命的大事,不能出一点问题。

但是,我国目前还只有部分食品市场实施了市场准入管理,这一现状与消费者的要求差距较大,要全面提高我国食品的质量安全水平,就必须增加实施市场准入管理的食品市场数量。

3.5强化日常监督管理
确保食品市场准入制度的有效实施以巡查、回访、年度审查、随机抽查、限期追查等多种形式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对食品生产企业原材料进行索证、检验,对食品的生产过程进
行全程控制管理,对产品进行出厂检验等。

对不能持续满足保证产品质量的必备条件、不能持续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符合规定、不能持续依照食品生产许可制度的有关要求进行生产的,要通告有关部门,限期责令整改。

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

以确保食品市场准入制度的有效实施,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参考文献:
[1] 王云. 国家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指导 [m]. 北京:中国计量出版社,2004.
[2] 李小鹏. 浅谈我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题 [j].现代商业,2007(26):22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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