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兼职安全员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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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安全员管理办法
1、目的
为完善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发挥兼职人员作用,调动工作积极性,落实安全职责,提升管理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兼职安全员
3、制定原则
3.1 岗位职责与津贴对等的原则
3.2 津贴发放及时、适度、公平的原则
4、任职资格
4.1 兼职安全员
4.1.1 来公司三年以上工作经验,高中以上学历
4.1.2 安全管理培训合格
4.1.3 热爱安全管理本职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
4.1.4 熟悉本工序岗位特点,了解并掌握本安全操作规程及相关规定,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
5、安全员聘任程序
5.1 兼职安全员的聘任由所在单位根据资格进行提名,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后
报综合管理部
5.2综合管理部对各单位申报的安全员进行资格审查,在沟通协调的基础上,对安全员的
聘任进行审核
5.3 分管安全的公司领导对安全员的聘任进行最终审批
6、考核
6.1 各部门兼职安全员的考评,由所在单位和综合部门分别负责,各占考评权限的70%
和30%
6.2 考评工作依据专兼职安全员的岗位职责及相应的考核细则进行
6.3 考评结果只与安全员的岗位津贴挂钩,不影响其月度绩效考核
6.4 考核得分90分以上为优,89-75为良,74-60为合格,低于60分为不合格。考核为优
的全额发放津贴,考核为良的发放津贴的70%,考核为合格的发放津贴的40%,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当月津贴。(以上几种情况分列表格)
7、校定程序及时间
7.1 各部门在每月30日(遇休顺延)将部门兼职安全员考核情况报综合部
7.2各部门、综合部EHS在每月5日前将专兼职安全员考评意见报人事负责发放
7.3 岗位津贴按月度校定并与工资同时发放
8、津贴标准
8.1 兼职安全员津贴发放标准200元/人、月
9、岗位设置
9.1 设置名基层单位专职安全员,
10、罚则
10.1 不履行专兼职安全员职责,责任心不强,发现隐患和违章行为不能及时上报和制止
者,扣发当月津贴
10.2 连续两个月考核不合格的,当年不再享受津贴待遇,并取消专兼职安全员资格
10.3 本责任区域内发生安全事故的,各单位兼职安全员,个人的岗位津贴实行一票否决,
并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
11、附则
11.1 本办法由公司综合部EHS、生产部负责解释、修订
11.2 本办法自20 年月日起开始执行
附件1:兼职安全员岗位职责
附件2:兼职安全员考核细则
附件1:专兼职安全员岗位职责
一、兼职安全员职责
1.协助本生产区域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落实各项安全职责,在单位主管、经理指导下负
责本区域的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实施安全管理规定,健全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计划
3.负责对本区域的机械、电器(气)、动力、仪表等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进行监督
4.组织对其管辖区域安全设施。消防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对发生的不安全因素、险情及
时处理并及时上报,对发生的事故积极参加处理
5.组织开展岗位安全教育工作,安全员例会,总结本生产区域安全环保工作,做好安全
报告工作
6.积极配合部门开展日常安全、环保检查,对查出的问题按“三定”原则进行处理,按
时完成隐患整改工作
7.落实特种作业管理,作业现场监督到位
8.完成其他交代的工作
附件2:兼职安全员考核细则
兼职安全员考核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