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保证体系及质量保证措施49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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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质量保证体系及质量保证措施

4.1工程质量方针、质量目标

我企业坚持“科学管理,规范施工,优质服务,质量一流”的质量方针,质量目标是:确保工程质量合格等级,合格率100%,优良率90%以上。质量承诺是:激励全体员工精益求精,追求完美,为贯彻质量方针,实现质量目标不懈努力。本工程质量目标为合格工程。

4.2质量管理机构设置

根据本工程实际需要,拟在本施工项目设置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监督质量控制程序的顺

利运行,设置质检科负责工程质量的全过程管理和控制,成立试验室负责整个工程的检测试验工作,作业班组为施工质量保证人,材料采购员为原材料质量保证人,工区工段为质量复核检查人,质检科为施工质量终检负责人。

4.3质量保证体系

1、项目经理部成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挂帅,项目质检工程师主管,成员由项目经理部、技术、质量、生产等职能部门成员、施工队质检员组成,日常工作由质量管理部负责。质量管理严格按照ISO9001质量标准进行。

3理制度和技术检验制度的各项规定,进行项目经理部级的质量检查验收,各项检查工作必须经质量管理部验收合格后方可提请监理工程师终检。

3、质量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定期召开质量分析会议,检查、分析质量保证计划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研究改进措施,推进和改进施工过程中各项质量管理工作。

4、建立质量组织管理体系: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在项目部内部实行三级质量管理制度,项目经理部设质量管理部,质量管理部设专职质检员,施工队设专职质检员,施工班组设兼职质检员。质检员和兼职质检员以具有丰富类似工程施工、质检经验的工程师担任。

5、质检部门职责:质量管理部是项目经理部负责现场质量管理、监督和检查的机构,独立于施工生产管理部门之外,直接对项目经理和分管质量管理的质检工程师负责,行使监督权、检查权和质量否决权。其具体职责为:

(1)协助质检工程师领导各施工队的质量管理工作,指定最后的量记录和验收表格。

(2)对质量保证计划的贯彻执行进行定期检查和监督。

(3)审查各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及保证质量的技术措施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

(4)主持对不合格品(项目)和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5)收集并管理有关质量记录和文件。

(6)内部质量评价,质量动态分析。

(7)负责与监理工程师的联系,组织隐蔽工程、单元工程、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验收。施工队质检员在项目部质量管理部的领导队质检员的领导下,负责本班组的质量检查和监控工作。

6、组建强干的工地实验室和测量队伍。实验和测量是对工程质量进行监测和控制的主要手段。因此,实验和测量队伍的建立,在质量管理体系中具有关键作用。为了确保质量计划目标的实现,我企业将在正式开工前,首先选派技术水平高、操作熟练的技术人员,配备先进的仪器设备,组建工地实验室和测量队伍。在项目经理部建立规模齐全、设备配套的实验室和精密的测量队伍。

4.4质量管理制度

4.4.1会议制度

每周召开一次由质量管理小组主持的质量通报会。各单项、分部工程开工前,召开“三级”技术交底会议,每级交底都应详细记录存查。不定期召开质量缺陷处理分析会。

4.4.2学习制度

每周一次由质量领导小组组织全员参加的“质量意识教育”专题学习。项目经理部每周组织一次技术学习。各科室、工区每周组织本单位职工学习相关的规程规范、施工技术、生产工艺、设计图纸等,并不定期地组织职工开展技术攻关活动,解决生产实践中的技术问题。

4.4.3文件资料的搜集、整理、传递、存档制度

所有来文均有办公室登记并贴签交有关领导批阅。凡构成主体工程的外购材料由材料科负责按规范规定的批次收集生产许可证及产品出厂合格证,每周向质检科递交一次,质检科负责存档,材料科留一份备查。构成的地方材料、自生产材料、需复检的外购材料由质检科按规范规定的批次、频次取样复试并将结果存档。

基础验槽记录、隐蔽工程验收、单元工程及分部工程质量评定、验收等记录及表格,由质检科负责填写并报监理工程师复核签字后整理、复制、存档。

质量总结会议记录、质量通报会议记录、技术交底会议记录、质量缺陷调查记录等由质检科记录整理,与会人员签字,质检科存档;调查处理记录、处理意见经项目经理签字后报送建设、监理单位并由质检科存档一份。

建设、监理单位的口头通知,由受通知人整理,经质检科(工程科)长复核、发通知人签认后由质检(工程)科存查。发送建设、监理单位的有关质量方面的函件、报告、请示等由质检科行文,项目经理签字后发送各有关单位。凡批阅的处理意见、会议决定、接受的通知,相关部门必须遵照执行,执行完毕后将执行情况整理成文并交原件存档。

质量保证体系图

4.4.4质量检查执行程序

质量检查执行程序

4.5质量技术组织措施

项目经理部贯彻项目法施工,使一切工作都按照质保体系的要求开展工作,真正做到一切质量活动都具有追溯性,使各职能部门,各项质量活动始终处于受控状态,其措施主要包括:

4.5.1原材料质量控制措施:

保证工程质量必须从原材料做起,没有合格的材料,就不会有合格的产品。进场的原材料,需有出厂合格证、材质化验单,并对建材抽样检验,试验合格后申报监理人,经监理人认定同意后,方可使用;不合格的材料或监理人认为有问题的清退出场地。

4.5.2施工现场技术交底措施

工程中的每一项工作,技术人员必须事先交底,对技术复杂的要进行现场指导,不定期组织各工种的生产工人进行学习。针对每工种每道工序的不同要求进行技术学习,规范规程学习,熟悉图纸,对图纸上的技术难点和施工技术要求进行分析并订出具

4.5.3现场施工记录措施

每一道工序都要做好现场施工记录,包括投入的人力、机构、构成主体工程的材料消耗情况以及完成的工程量等方面,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解决。

4.5.4质量检查措施

在整个工程项目施工中,积极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建立健全各级质量检查责任制。即项目经理部对该工程质量负全责;经理部下设的质检科,在项目经理部和技术负责人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工程质量检查及管理工作,施工人员和质检人员必须对自己负责检查的内容和项目负检查全责,班组长对自己施工的项目或工序负责,生产人员对自己完成的工作负责。按照“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以班组自检为基础,以专职检查员为骨干,班组自检、互检、施工人员复检和专职质检员终检的“三检制”。每一道施工工序必须确保合格后方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做到不合格工程必须无条件进行返工,不允许不合格工程流入下道工序,否则造成质量事故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每班交接时,对本班所做的工程质量必须交接清楚,上班对本班工程质量问题逐项交清不得隐瞒,接班时必须细致接清,以便对上班的质量问题进行认真处理,并详细的记录在施工日志上,因交接不清,出现质量问题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4.5.5质量评定措施

对于出现返工的问题,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增强工人的质量意识和责任感,奖励先进,鞭策后进。

4.5.6质量事故处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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