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农牧厅《宁夏奶业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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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奶产业发展条例(2024年修订)

宁夏回族自治区奶产业发展条例(2024年修订)

宁夏回族自治区奶产业发展条例(2024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4.09.26•【字号】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6号•【施行日期】2024.11.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尚未生效•【主题分类】畜牧业正文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奶产业发展条例》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9月26日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4年9月26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奶产业发展条例(2007年11月9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根据2009年9月30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宁夏回族自治区奶产业发展条例〉的决定》修正根据2018年9月14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宁夏回族自治区奶产业发展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2024年9月26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奶牛养殖第三章生鲜乳收购与销售第四章乳制品生产经营第五章饲草生产第六章保障措施第七章监督检查与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奶产业高质量发展,保障生鲜乳和乳制品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奶牛养殖、生鲜乳收购与销售、乳制品生产经营、饲草生产等奶产业发展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自治区奶产业发展应当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坚持市场主导、政府支持、规划引领、法治保障、科技创新、融合发展的原则,立足资源优势,因地制宜、分类施策,优化产业布局和结构,加快构建现代奶产业体系,推进奶产业现代化。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区开展奶站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区开展奶站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区开展奶站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9.24•【字号】宁政办明电发[2008]105号•【施行日期】2008.09.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区开展奶站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宁政办明电发[2008]105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单位: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严重损害了群众利益,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教训十分深刻。

事件发生后,中央和自治区高度重视,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应对处置。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婴幼儿奶粉事件处置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36号)和农业部奶站专项整治行动视频会议精神,按照农业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卫生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等部委关于在全国开展奶站专项整治行动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奶站清理整顿和监督管理,规范奶业生产正常秩序,全力以赴保护奶农利益、保障市场供给、确保奶业健康稳定发展,现就我区开展奶站专项整治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开展奶站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奶站是奶业产业链中的重要环节,一头连着奶农,一头连着乳品加工企业。

我区原料奶多数是通过奶站或奶贩子销售给乳品加工企业,少数是规模饲养场直接向乳品加工企业销售。

长期以来,各地奶站的组织形式多样,管理方式复杂,监管主体不明确,多头混乱管理,经营良莠不齐,制度很不完善,质量安全风险较大,原料奶中间收购环节基本处于失控状态。

加强奶站的监督管理不仅十分关键,而且已经到了非整顿不可的地步。

开展奶站专项整治行动是一项紧迫的重大任务,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有关部门一定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坚持执政为民的宗旨,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以严肃认真、扎实高效的作风,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切实把奶站专项整治作为当前“三农”工作的头等大事,迅速行动、果断出击,加大力度、迎难而上,坚决彻底、不留隐患,不折不扣完成整治行动各项任务。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加强农药兽药管理保障食品安全意见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加强农药兽药管理保障食品安全意见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加强农药兽药管理保障食品安全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11.24•【字号】宁政办发〔2017〕197号•【施行日期】2017.11.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加强农药兽药管理保障食品安全意见的通知宁政办发〔2017〕197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加强农药兽药管理保障食品安全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11月24日关于加强农药兽药管理保障食品安全的意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药兽药管理保障食品安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7〕10号)精神,为切实做好农药兽药管理工作,保障食品安全,提出以下意见:一、指导思想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农业提质增效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为目标,建立健全农药兽药监管体系,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强化生产经营监管,提升农药兽药质量水平;强化农产品产地监管,推进科学用药,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强化农产品流通环节监管,落实质量检验监测各项工作,保障食品安全。

二、目标任务(一)健全农药兽药管理体系。

加强农药兽药管理体系建设,完善县级农药兽药管理制度,提升县级农业综合执法装备水平和人员素质,构建覆盖农药兽药生产、经营、使用全程监管大数据系统平台。

(二)提升农药兽药质量水平。

强化生产、经营监管,严格生产、经营许可资格审核,落实经营产品备案及经营台账管理制度,加大农药兽药质量监督检验及假劣产品定性清除力度,提升农药兽药质量水平,农药质量合格率达到95%以上,兽药质量合格率达到97%以上。

(三)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加强农药兽药等农业投入品源头监管、农产品产地源头治理、农产品质量检验监测,实现蔬菜、水果、粮食产品质量合格率达到97%以上,畜禽及水产品质量合格率达到99%以上。

高质量发展背景下宁夏奶产业SWOT-PESTEL模型分析

高质量发展背景下宁夏奶产业SWOT-PESTEL模型分析

Dairy Economics高质量发展背景下宁夏奶产业SWOT-PESTEL模型分析梁鹏铂,郭 科北方民族大学商学院,宁夏银川 750021摘 要:奶产业是关系健康中国、强壮民族的战略性、标志性行业。

宁夏回族自治区(简称“宁夏”)地处国际公认“黄金奶源带”,是全国奶业优势产区和优质高端乳制品重要原料基地,在高质量发展背景下宁夏奶产业具有较大发展潜力。

本文利用SWOT-PESTEL模型分析宁夏奶产业整体宏观环境,明确优势、抓住机会,有效应对劣势和威胁,提升奶产品附加价值,促进奶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奶产业;高质量发展;SWOT-PESTEL模型文章编号:1671-4393(2024)01-0002-07 DOI:10.12377/1671-4393.24.01.010 引言党的“十九大”首次提出高质量发展概念后,学者对高质量发展内涵进行了研究。

任保平等[1]认为“高质量发展是经济发展质量的高级状态和最优状态”。

逄锦聚等[2]借鉴国际经验发现,“几乎所有”从不发达迈入发达的国家和地区,都经历了“高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过程,这几乎成为“客观规律”。

金碚[3]从经济学层面分析,认为高质量发展是指在资源约束前提下,社会发展能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需求,经济结构贴合发展方式,经济动力逐渐趋向绿色。

总的来说,高质量发展是不再纯粹追求经济增长,而是进入提质增效阶段,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导,全方位提升人民幸福指数[4]。

奶产业是宁夏回族自治区(简称“宁夏”)的重要支柱产业。

当前宁夏养殖场实施企业化管理,形成以银川市和吴忠市为核心、石嘴山市和中卫市为两翼的奶产业带,并有4 家新三板上市的奶牛养殖企业。

张惠霞、袁国军、丁小琴等[5~7]分别对石嘴山市、吴忠市、灵武市等奶业发展重点区域,进行奶产业发展现状分析,并提出高质量发展对策,指出奶产业发展有其自身优势,但存在优质牧草依赖、人才短缺、资金支持缺乏等问题。

宁夏回族自治区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强乳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强乳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强乳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1.01.31•【字号】宁政办发[2011]17号•【施行日期】2011.01.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家安全正文宁夏回族自治区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强乳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宁政办发〔2011〕17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有关部门:《宁夏回族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强乳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一月三十一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强乳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为强化乳品质量安全监管,提升我区乳品质量安全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乳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2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严格生产经营监督管理(一)加强乳品工业项目审核关。

各地要严格执行乳品产业政策。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对新建和改(扩)建乳品工业项目要严格审核,重点对起始规模、配套奶源基地、布局合理性和出资人必备条件进行审核,防止盲目投资和重复建设。

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要在2011年1月底前完成已建乳品工业项目的重新审核清理工作,届时达不到有关行业核准条件的,由质监部门依法吊销或注销生产许可证。

(二)严把乳品生产许可管理关。

自治区质监局要按照从严管理的原则,进一步严格乳品生产许可审查条件,禁止以承包、转包或租赁乳品生产企业等方式逃避监管,禁止将乳粉再还原生产乳粉,依法严格限制乳粉分装生产行为;对新建乳品生产企业,要按照质监总局修订后的乳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严格审核,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予发放生产许可证;对未经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出具相关文书证明其满足产业政策的,不予审核;对已获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要在2011年3月底前按照修订后的生产许可审查条件重新审核;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并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依法撤销或吊销其生产许可证并予以公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农牧厅关于进一步加快全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农牧厅关于进一步加快全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农牧厅关于进一步加快全区适水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法规类别】水产养殖【发文字号】宁政办发[2010]168号【发布部门】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发布日期】2010.11.11【实施日期】2010.11.1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农牧厅关于进一步加快全区适水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宁政办发〔2010〕168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自治区农牧厅《关于进一步加快全区适水产业发展的意见》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一日关于进一步加快全区适水产业发展的意见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宁夏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8〕29号)精神,推进适水产业提质、扩量、增效,加快实现传统水产养殖业向现代生态渔业转变,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快全区适水产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适水产业发展的重大意义我区引黄灌区自古就有“塞上江南”、“鱼米之乡”的美誉,发展适水产业条件得天独厚,特别是在西北地区具有无可比拟的优势。

近年来,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部署要求,把加快发展以水产养殖为主导的适水产业摆在重要位置,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重点突破,产业发展速度明显加快,水产养殖优新品种比重逐步扩大,质量安全水平显著提高。

2009年,全区水产养殖面积达到50万亩,水产品产量10万吨,水禽养殖近200万只,渔业经济总产值16亿元,从渔农民人均纯收入5950元;我区水产品连续3年在农业部水产品质量安全抽检中,药残合格率全部达到100%。

适水产业呈现出规模和效益稳步提升的良好发展势头,为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发展繁荣农村经济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与全国水产业发达省份相比,与我区拥有的宜渔资源优势、区位优势相比,我区适水产业还存在宜渔资源利用率不高,产业规模不大,综合生产能力不强,科技创新能力较弱,精深加工水平较低,产业运行机制不健全等突出问题。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夏奶业发展行动计划(2002-2005)》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夏奶业发展行动计划(2002-2005)》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夏奶业发展行动计划(2002-2005)》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2.06.26•【字号】宁政发[2002]51号•【施行日期】2002.06.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夏奶业发展行动计划(2002-2005)》的通知(宁政发[2002]51号)固原行署,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自治区农牧厅制定的《宁夏奶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02-2005)》,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02年6月26日宁夏奶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02-2005)奶产业是我区畜牧业的特色产业,也是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的优势产业。

在我区应对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新形势下,为了实现畜牧业的持续、稳定、快速发展,必须尽快做大做强奶产业,使之成为强区富民的支柱产业。

一、实施奶产业行动计划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九五”以来,我区奶产业有了较快发展。

截至2001年底,全区奶牛存栏8.93万头,比“八五”末的5.4万头增加了3.53万头;鲜奶产量由“八五”末的14万吨增加到27.6万吨,增加13.6万吨;人均鲜奶占有量达到50.8公斤,比“八五”末人均27.6公斤增加23.2公斤;并已形成了银川、吴忠两个相对集中的奶牛饲养基地和县进、北塔两个初具规模的龙头企业。

奶产业已经成为我区最具发展潜力的产业之一。

目前,我国畜牧业正处在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由单一数量增长型向质量效益转变,由局部市场向国内、国际大市场拓展的重要转型时期,奶产业的发展面临着严峻挑战。

一方面国内各大乳业集团之间竞相扩展奶源基地,扩大加工规模,在产品质量、名牌等方面展开了多方位的市场竞争;另一方面,我国加入WTO,乳制品进口关税将逐年下降,国外质优价廉的乳制品已大量进入我国市场,必将给我国奶产业带来较大的冲击。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项目提质增效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项目提质增效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 县
区 (

人民 政府 ,
自 治 区政府各 部 门 、
各 直属机构 :
《 自 治区
“ 项 目 提质增 效年 ”
活 动实施 方案 》
已 经 自 治 区 人 民政 府 同 意 ,
现 印 发 给你 们 ,
请 认 真 抓
好 组 织 实 施 。
( 此 件公 开发 布 )
宁 夏 回 族 自 治 区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益 ,
加快优化经济结构 、 转变 发展方式 、
转 换
增长动力 ,
推进高质量发展 ,
自 治 区 人 民 政 府
决 定 20 1 9 年 开展
“ 项 目 提质增效年”
活动 ,

本级 重 点建设项 目 ,

保完
成投

亿 8 5 0







确 保 项 目 前 期加 快推进 。

精神 ,
坚 持 新 发 展
理念 ,
坚持项 目 带动 ,
紧 紧围绕质量变革 、

率变革 、
动力 变 革 ,
精 准 对标 国 家
带 “ 一

路 ” 建 设 、 乡 村 振 兴 战 略 、 推 进 西 部 大 开 发 形
成 新 格 局 和 自 治 区 创 新 驱 动 、 脱 贫 富 民 、 生 态
张 洪 雨 中 国 铁 路 兰 州 局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货 运 部 副 主任
自 治 区 人 民政 府办 公 厅 关 于 印 发 自 治 区 “ 项 目 提 质 增 效 年 ” 活 动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农牧厅等部门关于加快我区设施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农牧厅等部门关于加快我区设施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农牧厅等部门关于加快我区设施农业发展意见的通知【法规类别】牧业管理【发文字号】宁政办发[2006]212号【发布部门】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发布日期】2006.12.25【实施日期】2006.12.2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农牧厅等部门关于加快我区设施农业发展意见的通知(宁政办发[2006]212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自治区农牧厅、林业局、财政厅《关于加快我区设施农业发展的意见》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关于加快我区设施农业发展的意见随着农业和农村经济进入新的发展阶段,我区设施农业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作为种植业中比较效益最高的产业,呈现出快速发展的势头,在促进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显示出巨大的推动作用。

截止2005年,我区设施农业(包括设施蔬菜、果树、花卉和食用菌)面积达到17.6万亩,总产值9.79亿元,占种植业总产值的12.4%。

其中设施蔬菜16.5万亩,比2000年增长148.5%,产值8.3亿元;设施果树、花卉1万亩,产值1.04亿元,食用菌总面积156万m2,种菇农户5300多户,总产值0.45亿元。

形成了周年生产、均衡供应的良好局面。

为了进一步加快我区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新农村建设,现就加快我区设施农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快设施农业发展的总体思路、工作目标和重点(一)总体思路以市场为导向、以农民增收为核心,坚持设施蔬菜、果树、花卉、食用菌多样化发展。

发挥区位和季节优势,选准优势品种,明确目标市场,安排好季节茬口,坚持“冬季北上”、“夏季南下”发展战略,发展以高效节能日光温室为主,大中棚、小拱棚为辅的多种设施栽培形式。

冬春日光温室生产瞄准宁夏同纬度和高纬省区及外蒙、独联体等国家冬春季市场,早春小拱棚、夏秋大中棚瞄准我国南方、港澳、东南亚夏淡市场,扩大我区设施优势主导产品市场份额,实现周年生产,均衡供应,全年增收。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奶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奶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奶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1.23•【字号】宁政办发[2009]15号•【施行日期】2009.01.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农产品质量安全正文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奶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宁政办发[2009]15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奶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07〕3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奶业整顿和振兴规划纲要的通知》(国办发〔2008〕122号)精神,切实解决当前奶业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促进全区奶业持续健康发展,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奶业发展面临的问题近年来,我区奶业稳步发展,饲养规模不断扩大,奶类产量持续增长,对调整优化农业结构、促进农民增收发挥了重要作用。

据统计,2008年全区奶牛存栏38万头,鲜奶总产量110万吨,日产鲜奶3000余吨;乳品加工企业24家,年加工鲜奶80多万吨。

但去年下半年以来,因“三鹿问题奶粉”事件和进口奶粉冲击等原因影响,乳品市场消费不振,生鲜奶收购价格持续下降,奶牛养殖效益下滑,奶农养殖信心受挫,非正常淘汰奶牛现象比较突出,奶业发展受到严重影响。

各地、各有关部门特别是奶业主产区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积极采取综合措施,加大对奶业发展的扶持力度,既要认真解决当前奶业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恢复养殖信心,坚决防止宰杀淘汰高产奶牛现象的发生,稳定奶牛存栏,又要着眼长远发展,加快建立奶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推进奶业生产方式转变,全面提升奶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二、合理核定原料奶参考价格由吴忠、银川等奶业主产区市人民政府会同自治区有关部门,在充分考虑市场因素和生鲜奶生产成本,兼顾奶农、乳品加工企业利益的基础上,科学核定并定期或适时发布生鲜奶收购参考价,作为生鲜奶购销双方签订合同的参考依据。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11.02•【字号】宁政办发〔2021〕81号•【施行日期】2021.11.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畜牧业正文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宁政办发〔2021〕81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31号)精神,推进我区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八次、九次、十次、十一次和十二次全会要求,以高产高效、优质安全、绿色发展为目标,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提升畜牧业全产业链竞争力为核心,着力构建现代畜禽养殖、动物防疫和加工流通体系,推进布局区域化、经营规模化、生产标准化、发展产业化,努力打造高端奶之乡、高端肉牛生产基地和中国滩羊之乡,不断增强畜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全区奶牛存栏100万头,肉牛和滩羊饲养量分别达到260万头和1750万只,生猪存栏90万头,家禽饲养量3000万只;肉蛋奶总产量分别达到46万吨、14万吨和550万吨;畜禽养殖规模化率和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分别达到70%以上和90%以上,奶产业、肉牛和滩羊产业全产业链产值分别达到1000亿元。

到2030年,畜牧业布局结构进一步优化,动物疫病防控能力明显增强,绿色发展水平显著提高,畜禽养殖规模化率达到8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0%以上。

二、工作重点(一)优化畜牧业区域布局。

综合资源禀赋、生态环境、产业优势、市场供求等因素,调整优化区域布局和产业结构。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宁夏特色优质农产品品牌建设的意见-宁政办发〔2017〕85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宁夏特色优质农产品品牌建设的意见-宁政办发〔2017〕85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宁夏特色优质农产品品牌建设的意见正文:----------------------------------------------------------------------------------------------------------------------------------------------------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宁夏特色优质农产品品牌建设的意见宁政办发〔2017〕85号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切实把“枸杞之乡”“滩羊之乡”“甘草之乡”“硒砂瓜之乡”“马铃薯之乡”的区域品牌宣传推广好,把我区享誉盛名的“原字号”“老字号”“宁字号”农产品品牌打出去,充分发挥我区特色优势农业产业的引领带动作用,全面提升现代农业的整体效益,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现就加快推进我区特色优质农产品品牌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按照特色产业、高品质、高端市场、高效益的“一特三高”现代农业发展思路,以“塞上江南美、特色农业优”为主题,主攻优质粮食和草畜、蔬菜、枸杞、葡萄“1+4”特色优势产业,用品牌引导消费、带动市场,传承弘扬黄河文化、红色文化和农耕文明的历史积淀,彰显品牌的文化内涵,全面提升农产品品牌效应,加快农业提质转型升级步伐,努力实现我区从农产品生产小省区到品牌农业强省区的转变。

(二)基本原则。

坚持品牌带动的原则。

积极引导和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在农产品品牌创建和品牌营销中的主体作用,推进品牌建设。

鼓励他们通过商标注册、质量管控、文化创意、科技创新、市场营销等手段,创建自主品牌,做优做强以品牌价值为核心的现代农业。

坚持市场导向的原则。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促进资源和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主动适应国内国际两个市场需求,对农产品品牌进行市场定位,培育宁夏农产品品牌集群,塑造具有宁夏特色的农产品品牌形象。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贯彻落实《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贯彻落实《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贯彻落实《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11.26•【字号】宁政办发[2008]189号•【施行日期】2008.11.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贯彻落实《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宁政办发[2008]189号2008年11月26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制定的《关于贯彻落实<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实施意见》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予转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贯彻落实《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实施意见2008年10月9日,国务院公布实施了《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为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切实做好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确保乳品质量安全,促进我区奶业稳定健康发展,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加强乳品质量安全监管,推进奶业健康持续发展,是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推动经济发展的迫切要求。

《条例》在汲取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教训,总结近年来奶业发展和管理工作,借鉴奶业发达国家乳品质量管理经验的基础上,规定了符合我国国情的乳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制定了涉及生鲜乳生产和收购、乳制品生产和销售以及进出口等环节的一系列质量安全制度,提出了促进奶业健康发展的相关政策,并明确了法律责任,是确保乳品质量安全和保障奶业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法规。

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既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也是依法开展奶业治理整顿工作、强化乳制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重要举措,对于规范奶业生产经营行为,维护乳制品市场秩序,重塑消费者信心、重振民族品牌,保持奶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深远的现实意义。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牧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鲜牛奶和饲料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牧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鲜牛奶和饲料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牧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鲜牛奶和饲料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农牧厅•【公布日期】2008.09.16•【字号】宁农[市]发[2008]393号•【施行日期】2008.09.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产品质量安全正文宁夏回族自治区农牧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鲜牛奶和饲料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宁农(市)发[2008]393号)各市、县(区)农牧(畜牧)局:近期,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三聚氰胺污染事件,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将可能对奶业持续健康发展产生严重影响。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要求采取切实措施,确保消费者安全。

自治区党委、政府召开紧急会议进行安排部署。

为了保证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饮食健康,以防不合格产品进入市场。

各地农牧部门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奶农切身利益的高度,迅速组织开展生鲜牛奶和饲料质量安全专项检查,确保生鲜牛奶和饲料质量安全,促进奶业健康稳定发展。

现将有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一)加强对生鲜牛奶和饲料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自治区农牧厅成立生鲜牛奶和饲料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小组,农牧厅厅长赵永彪任组长,副厅长黄全福、周东宁任副组长,市场处、畜牧局、饲料办、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畜牧站、兽药饲料监察所等相关单位为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场与经济信息处,张雪峰任办公室主任,关今悦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对生鲜牛奶和饲料质量安全专项检查的综合协调工作。

各市县农牧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迅速成立生鲜牛奶和饲料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小组,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靠前指挥,逐级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管理责任,明确工作制度,确保工作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确保专项检查任务按时完成,杜绝不合格生鲜牛奶流入市场。

(二)组织开展生鲜牛奶质量安全专项监测。

自治区农牧厅将对银川、吴忠、石嘴山、固原、中卫五市及各县区进行专项督查和开展生鲜牛奶质量安全专项监测。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意见-宁政办发〔2017〕180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意见-宁政办发〔2017〕180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意见正文:----------------------------------------------------------------------------------------------------------------------------------------------------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意见宁政办发〔2017〕180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93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区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和消费结构升级,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以完善农产品加工产业及政策扶持体系为主线,以促进产地初加工、主食加工、精深加工、综合利用协调发展和一二三产业融合为重点,加快农产品加工技术集成创新和品牌创意,研发加工一批绿色生态、营养均衡和食药同源的新产品,推动农产品加工业从数量增长向质量提升、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分散布局向集群发展转变,着力提高农产品加工转化率。

(二)基本原则。

——以农为本、转化增值。

立足资源优势和特色,以农产品加工业为引领,着力构建全产业链和全价值链,进一步丰富品种、提升质量、创建品牌,提高农产品附加值。

——市场主导、政府支持。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针对农产品加工薄弱环节、瓶颈制约和重点领域,强化政府服务,加大扶持力度。

——科技支撑、综合利用。

依靠科学技术,建设全程质量控制、清洁生产和可追溯体系,生产开发安全优质、绿色生态的各类食品及加工品,促进资源循环高效利用。

——集聚发展、融合互动。

引导加工产能向优势产区、加工园区和物流节点集聚,打造专用原料、加工转化、现代物流、便捷营销融合发展的产业集群。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农牧厅关于粮食作物高产创建活动安排意见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农牧厅关于粮食作物高产创建活动安排意见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农牧厅关于粮食作物高产创建活动安排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2.29•【字号】宁政办发[2008]40号•【施行日期】2008.02.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种植业正文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农牧厅关于粮食作物高产创建活动安排意见的通知(宁政办发[2008]40号2008年2月29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自治区农牧厅《关于粮食作物高产创建活动的安排意见》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粮食作物高产创建活动的安排意见2008年是农业部确定的“全国粮食高产创建活动年”。

为了进一步增强我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促进粮食生产持续稳定发展,保障粮食有效供给,自治区决定开展水稻、小麦套种玉米、单种玉米、马铃薯等粮食作物高产创建活动。

根据农业部的要求并结合我区实际,现提出如下安排意见: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强化农业基础建设,保护基本农田,提高耕地质量,稳定粮食种植面积;突出主要作物和优势产区,兼顾非主产区,集约项目,集成技术,充分依靠科技进步,实行良种良法相配套,主攻单产、提高品质、节本增效。

通过高产创建活动的辐射带动,推进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实现粮食大面积增产,全面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二)目标任务。

总面积80万亩,粮食主产区分百亩攻关区、千亩展示区和万亩高产示范区 3个层次开展高产创建示范活动。

具体为:1.水稻20万亩,百亩攻关区亩产指标720公斤,千亩展示区亩产指标680公斤,万亩高产示范区亩产指标640公斤,单产增长10%。

重点实施区域为引黄灌区稻区各县(市)。

2.灌区小麦套种玉米20万亩,百亩攻关区亩产指标1100公斤,千亩展示区亩产指标1000公斤,冬麦万亩高产示范区亩产指标550公斤,单产增长10%。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农牧厅、科技厅《宁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农牧厅、科技厅《宁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农牧厅、科技厅《宁夏优势特色农产品竞争力提升科技行动》的通知【法规类别】科技综合规定与体改【发文字号】宁政办发[2003]118号【发布部门】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发布日期】2003.06.23【实施日期】2003.06.2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农牧厅、科技厅《宁夏优势特色农产品竞争力提升科技行动》的通知(宁政办发[2003]118号2003年6月23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自治区农牧厅、科技厅制定的《宁夏优势特色农产品竞争力提升科技行动》,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认真组织实施。

宁夏优势特色农产品竞争力提升科技行动(自治区农牧厅、自治区科技厅2002年6月)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

按照党的十六大关于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目标要求,加快现代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关键是要提高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确立农产品国际比较优势,通过实施扶优扶强的非均衡发展战略,优化生产力布局,重点培育优势农产品及其区域化生产,其核心是提高农业科技水平。

我区是一个农业省区,农业资源总量有限,结构性矛盾突出,农业科技水平、农产品生产力和竞争力不够高,是制约我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关键因素。

加快现代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必须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总揽全局,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以科技创新和体制创新为动力,大力推进科教兴农战略,重点培育优势农产品和优势区域,确立比较优势,提高我区农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力。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科技发展纲要》,加快实施“8613农业科技工程”,加强资源的集成配套,把各类农业科技计划、项目整合到培育优势农产品和优势区域、加速提升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上来,根据农业部《关于加快西部地区特色农业发展的意见》和《优势农产品竞争力提升科技行动》的要求,并结合我区的实际,特制定本行动。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加快羊产业发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加快羊产业发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加快羊产业发展的意见的通知【法规类别】牧业管理【发文字号】宁政办发[2005]109号【发布部门】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发布日期】2005.06.03【实施日期】2005.06.0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加快羊产业发展的意见的通知(宁政办发[2005]109号2005年6月3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加快羊产业发展的意见》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组织实施。

关于加快羊产业发展的意见(自治区农牧厅2005年5月)养羊业是我区农业和农村经济的主导产业。

随着全区封山禁牧、退牧还草等工程的实施,养羊方式发生了根本性转变,养羊业内部结构进一步优化,并呈现出产业化经营的一些基本特征。

为了加快我区优势特色羊产业的发展,全面提高养殖水平和经济效益,增加农民收入,特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羊产业在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的战略地位和作用大力发展羊产业是加快我区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发展现代畜牧业的客观要求,也是全面实现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选择。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区畜牧业结构的不断调整,养羊业发展迅速,产业化程度不断提高,发展养羊业已成为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和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之一。

特别是近几年来,在全区禁牧的条件下,加快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加大舍饲养殖技术的示范推广力度及宁南山区大规模草畜产业开发建设,使我区羊只饲养规模逐步扩大,羊产业取得了长足进步。

2004年,全区羊只饲养量已突破1000万只,出栏532万只,羊肉产量6.75万吨,养羊业产值近10亿元,占畜牧业总产值的25%。

实践证明,养羊是一项投资小、见效快、经济效益高的产业,不仅可充分利用牧草、农作物秸秆和其他农副产品等资源生产肉、皮、毛、绒等多种产品,而且可以使农作物秸秆和农副产品实现第二次增值,是千家万户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的传统优势产业。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农牧厅《宁夏奶业提质增效行动计划(2007—2010)》的通知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农牧厅《宁夏奶业提质增效行动计划(2007—2010)》的通知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农牧厅《宁夏奶业提质增效行动计划(2007—2010)》的通知
佚名
【期刊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
【年(卷),期】2007(000)013
【摘要】<正>宁政办发〔2007〕48号2007年4月5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自治区农牧厅《宁夏奶业提质增效行动计划(2007—2010)》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总页数】4页(P30-33)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42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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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教育厅等部门宁夏回族自治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的通知 [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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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农牧厅关于2007年种植业生产及结构调整指导意见的通知 [J], ;
4.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纠风办《宁夏回族自治区2007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J], ;
5.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2010年)》的通知 [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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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农牧厅《宁夏奶业提质增效行动计划(2007-2010)》的通知
【法规类别】牧业管理
【发文字号】宁政办发[2007]48号
【发布部门】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
【发布日期】2007.04.05
【实施日期】2007.04.0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农牧厅《宁夏奶业提质增效行动计划(2007-
2010)》的通知
(宁政办发[2007]48号2007年4月5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自治区农牧厅《宁夏奶业提质增效行动计划(2007-2010)》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宁夏奶业提质增效行动计划(2007-2010)
奶产业是我区农业和农村经济的特色优势产业。

加快奶业发展,对于推进农业结构调
整和城乡协调发展,加快现代农业建设,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国民身体素质,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我区奶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实施奶业提质增效行动计划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奶业发展水平是一个国家畜牧业现代化程度的重要标志之一。

“十五”期间,在市场拉动和政策驱动下,我区奶业保持了快速发展。

2006年,奶牛存栏27万头,比2000年增长18.9万头,年均递增22.2%;奶类总产量73万吨,比 2000年增长50.2万吨,年均递增20.9%;全区人均鲜奶占有量122公斤,比2000年增长80公斤,年均递增19.1%;乳品加工实力增强,全区乳制品产量25万吨,比2000年增加了5倍,年均递增30.7%。

2006年,全区奶牛养殖业产值11.7亿元,占全区畜牧业产值的22%。

奶产业已成为我区农村经济的战略主导产业和拉动农民增收的重要产业。

我区奶业正处在由传统型向现代型、由粗放型向集约型、由数量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的重要转型期,奶产业的发展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一是奶牛养殖效益下降。

2006年以来,由于玉米、苜蓿等饲料(草)价格大幅涨价,奶业收益比正常年份下降约50%,局部地区出现“卖牛”现象。

二是奶牛养殖规模小,集约化程度低。

奶牛饲养多以农户小规模分散养殖为主,目前有散养户2万余户,平均饲养规模7.9头,存栏奶牛 15.9万头,占全区奶牛总数的59%。

机械化挤奶程度低,人工挤奶比重约占40%,原料奶质量难以保证。

三是产业化程度低,龙头企业带动能力不强。

大多数乳品加工企业生产规模小,产品档次低,科技含量不高,市场竞争力较弱。

企业与奶农的利益联接机制还没有真正形成。

实施奶业提质增效行动计划,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我区奶业发展的一项重要战略任务。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市场为导向,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加强良种繁育体系和奶源基地建设,主攻单产和质量,扶持壮大龙头企业,大力提高奶业集约化、标准化、产业化、优质化水平和市场竞争力,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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