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创建活动方案和考核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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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创建活动方案
和考核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农业管理
【发文字号】农办牧[2016]17号
【发布部门】农业部
【发布日期】2016.04.13
【实施日期】2016.04.1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创建活动方案和考核办法的通知
(农办牧〔2016〕17号)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部署,树立畜牧业绿色发展理念,整县推进畜禽粪便综合利用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促进畜牧业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我部决定开展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创建活动。现将《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创建活动方案》和《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考核办法》印发你们,请按照方案和办法要求,结合各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农业部办公厅
2016年4月13日
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创建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部署,整县推进畜禽粪便综合利用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促进畜牧业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决定开展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创建活动。
一、创建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的重要意义
绿色发展是畜牧业转型升级、环境友好的客观要求,事关保障畜产品有效供给,事关畜牧业可持续发展,事关生态文明建设。进入新世纪以来,在主要畜产品产量和规模化养殖水平不断提高的同时,畜禽粪便产生量大幅增加,还田利用渠道不畅,综合利用水平较低,既浪费了宝贵的资源,也在局部地区造成了环境污染。病死畜禽收集处理设施不足、处理技术水平低,疫病传播和环境污染风险较大,危害畜牧业健康发展和食品安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加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力度。《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和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意见》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提出了具体要求。农业部印发《关于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将畜禽粪便基本实现资源化利用纳入“一控两减三基本”的目标框架体系。创建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对于以绿色发展理念引领畜牧业提质增效,建立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畜牧业发展模式,保障畜产品供给和生态环境安全具有重大意义。
二、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以畜牧业生产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为目标,以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创建为重要抓手,以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
以废弃物减量化产生、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为重点,建立绿色发展机制,优化区域布局,推进规模养殖,促进种养循环,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做大做强废弃物综合利用产业,示范带动全国畜牧业可持续发展,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畜牧业现代化道路。
(二)主要目标
--生态循环绿色发展方式基本确立。推动畜牧业转型升级,发展生态畜牧业、清洁畜牧业、循环畜牧业,持续提升畜牧业生产水平,提高劳动生产率和资源利用率,保持主要畜产品产量稳定增长,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种养结合绿色发展机制基本建立。畜牧业区域布局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匹配,粮饲统筹、农牧结合、养防并重、种养一体的绿色畜牧业发展模式初步形成,种养业效益实现“双提升”。
--废弃物综合利用产业形态基本形成。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水平持续提高,构建以废弃物综合利用为关键节点的畜牧业循环经济产业链,有机肥产品广泛应用于种植业,沼气等清洁能源产品开发利用取得积极成效,病死畜禽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理、合理利用。(三)基本原则
--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以畜牧业生产方式转变为突破口,突出抓好畜禽粪便综合利用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稳定主要畜产品市场供给,实现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和畜牧业生产发展“双赢”。
--机制创新,产业驱动。加快培育新主体、新业态、新产业,创新畜禽废弃物综合利用产业发展机制。鼓励发展畜牧业环保社会化服务组织,探索建立第三方治理机制,形成多路径、多形式、多层次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的新格局。
--循环发展,资源节约。积极发展生态循环畜牧业,合理布局畜禽规模养殖场,鼓励粪肥还田利用,推进种养循环发展。按照全程控制要求,改进节水节料和废弃物处理工
艺,减少畜禽废弃物产生量。
--政策引导,科技支撑。积极采取财政、金融、税收等措施,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畜禽废弃物综合利用。围绕重点问题和关键环节,加强技术攻关和新技术转化,加快提升科技支撑能力。
三、考核重点
(一)畜牧业绿色发展机制。示范县在县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畜牧兽医、农业、环保、发改、财政、土地等多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畜牧业绿色发展。对畜禽养殖密集区域,地方政府组织制定综合治理方案,积极探索采取养治分离的PPP模式,建立专业化生产、公司化运营的畜禽废弃物集中处理中心,形成政府、企业、社会共同参与的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机制。以及时处理、清洁环保、合理利用为目标,建立覆盖饲养、屠宰、经营、运输等各环节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构建科学完备、运转高效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
(二)畜牧业绿色发展责任落实。畜牧兽医、环保等各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切实履行指导服务和监督管理等职责。督促畜禽养殖场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配套建设废弃物贮存、处理、利用设施,确保设施正常运行。督促畜禽饲养、屠宰、经营、运输的单位和个人及时对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认真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畜牧部门积极配合环保部门,对禁养区划定方案提出合理建议,地方政府组织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并给予合理补偿。
(三)畜牧业绿色发展方式。加快发展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切实做好动物疫病防控,鼓励广大养殖场户采用高架床等养殖模式,加强废弃物处理设施建设,提高现代化设施装备水平,持续提高绿色畜牧业发展水平。持续提升畜禽养殖规模化水平,适度规模养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