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类备案登记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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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办理条件、办理材料、办理流程和常见问题

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办理条件、办理材料、办理流程和常见问题

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办理条件、办理材料、办理流程和常见问题1.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办理条件一、经营主体是独立法人、合伙企业或个体户二、注册资金人民币10万元以上,经营场所面积20平方米以上三、取得《卫生许可证》四、有1名以上掌握酒类法规及商品知识的专业人员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办理材料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要盖企业印章并由法人代表签名2、食品卫生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要盖企业印章并由法人代表签名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4、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5、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内容填写完整,加盖企业印章并由法人代表签字6、供货商或厂家开具的《酒类流通随附单》原件7、供货商或厂家的《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或《酒类批发许可证》复印件8、进口酒的还要提供《进口食品卫生证书》和《进口食品标签审核证书》复印件9、酒类批发企业须提交《酒类批发企业经营简况表》。

3.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办理流程1、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的,属从事酒类批发、零售经营业务的,依法核发《登记表》,由窗口工作人员通知申请人签字领取。

2、对不予同意或未批准的,书面告知不同意的理由,将申请材料退还申请人。

3、商务主管部门应自收到酒类经营者提交的上述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在《登记表》上加盖印章。

4.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常见问题(一)所称酒类是指酒精度(乙醇含量)大于0.5%(体积分数)的含酒精饮料,包括发酵酒、蒸馏酒、配制酒、食用酒精以及其他含有酒精成份的饮品。

经国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生产的药酒、保健酒类除外。

(二)所称酒类流通包括酒类批发、零售、储运等经营活动。

(三)所称申办企业指都江堰市行政区域内从事酒类经营业务的下列企业: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包括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私营企业,依法需要申办《登记表》的其他企业。

办理酒类批发许可证的流程

办理酒类批发许可证的流程

办理酒类批发许可证的流程1.首先,您需要到当地酒类管理部门或政府网站下载申请表格。

First, you need to download the application form from the local liquor control department or government website.2.然后填写申请表格,并准备好所有需要的文件和材料。

Then fill out the application form and prepare all the required documents and materials.3.包括个人身份证明、经营场所证明、财产证明等。

These include personal identification, proof of business premises, proof of financial resources, etc.4.递交申请表格和所有文件到当地酒类管理部门。

Submit the application form and all documents to thelocal liquor control department.5.酒类管理部门将对您的申请进行审核。

The liquor control department will review your application.6.如果需要,可能会安排现场审查您的经营场所。

If necessary, they may arrange an on-site inspection of your business premises.7.审核通过后,您需要缴纳相应的执照费用。

Once the review is approved, you will need to pay the corresponding license fee.8.缴费后,领取酒类批发许可证。

After payment, you can obtain the wholesale liquor license.9.您需要确保遵守当地的酒类销售法规和规定。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工作的通知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工作的通知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商务部•【公布日期】2006.01.04•【文号】商运字[2005]78号•【施行日期】2006.01.0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工作的通知(商运字[2005]7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根据《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商务部2005年第25号令),为做好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和相关信息报送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酒类备案登记原则。

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按属地管理原则,一个经营场所填报一个《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

《登记表》实行商务部统一编码。

二、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要严格按照商务部制发的《登记表》表式及填报要求(详见附件)办理。

《登记表》可以通过商务部政府网站(http://)或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信息系统(http:///)下载,以A4规格纸打印填写,或到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领取,具体实施工作由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负责。

三、办理酒类备案登记要求。

备案登记应具备下列材料:(一)《登记表》一式两份,其中:一份返给经营者,一份由备案机关留存。

(二)由法定代表人或业主签字、盖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三)经商务部认可并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公示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地方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自收到酒类经营者提交的上述材料之日起,应及时核对,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备案登记手续,并将加盖印章后的《登记表》发还给酒类经营者。

四、建立备案登记档案和定期逐级报送制度。

地方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建立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信息和登记材料档案,并向上一级商务主管部门报送上个月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信息。

省级商务主管部门4月15日前通过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信息系统(http://)向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公室)报送本地备案登记汇总信息,以后每双月15日前报送。

酒类备案怎么办

酒类备案怎么办

一、酒类备案怎么办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程序如下:(一)领取《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

《登记表》可以通过商务部政府网站下载,或到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领取。

(二)填写《登记表》。

酒类经营者应完整、准确、真实地填写《登记表》;同时认真阅读《登记表》所附条款,并由法定代表人或业主签字、盖章。

《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由商务部于2005年10月19日第15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

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管理办法全文共包括六章。

2012年11月15日,商务部公布《酒类流通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规定酒类流通实行经营者备案登记制和溯源制;向未成年人售酒者,处2000元以下罚款。

酒类备案怎么办二、如果喝洋酒属于醉驾吗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都不是以酒的多少来判断的,是以在机动车驾驶人的每100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来计算的。

酒后驾驶也有相关工具测量和数据定义,不是稍微碰到一点点算是酒后驾驶。

很多车主对酒后驾驶定义概念比较模糊,不清楚到底饮多少酒算是酒后驾驶。

日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国家标准(GB19522-2004)规定:在机动车驾驶人的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毫克为饮酒驾车,大致相当于饮用一杯啤酒;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和超过80毫克可以认定为醉酒驾车,相当于饮用3两低度白酒或者两瓶啤酒。

据规定,如果人体中每百毫升血液中含到100毫克酒精,不同的酒类的量化分别是:70度白酒约50克;60度白酒约75克;50度白酒约100克;40度白酒约150克,也就是一口杯的量;日本清酒约500克;红酒约600克;啤酒约3瓶或者6个易拉罐。

饮酒驾车:20mg/100ml大致相当于一杯啤酒饮酒驾驶的标准为:20mg/100ml80mg/100ml,即车辆驾驶人员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在20毫克以上80毫克以下。

据测算,20mg/100ml大致相当于一杯啤酒。

酒类流通备案登记业务办理指南

酒类流通备案登记业务办理指南

业务办理所需材料: 1.填写《酒类流通备案登记申请表》 2.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 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4.经营场所及仓储场所的房屋产权证或租赁合同 及消防部门的许可意见复印件 5.有效期一年以上的相关酒类经销授权书或合同、 协议复印件 6.至申请之日前半年内国家法定检验机构签发的 酒类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国产酒)或卫生检疫合 格报告(进口酒)复印件 7.酒类生产企业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或供货方 的营业执照、酒类批发许可证、食品流通学科正、 酒类商品经销授权书复印件
发证。颁发酒类流通许可证 0天
酒类流通备案登记业务办理指南 (1.5个工作日)
接收。业务办理人携带相关材料到业务窗口进行递交 2天
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初步审核 0.5天
如因办理权限、法律规章等问题不予受理,需明确告知办理人
审查。由工作人员对初审后材料进行递交,并向局 内分管领导汇报,由局分管领导对材料进行审核0. 5天
核实。由局分管领导向主要领导报相关情况,主 要领导签批 0.5天

北京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办理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和“随附单”管理有关具体问题的说明》的通知

北京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办理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和“随附单”管理有关具体问题的说明》的通知

北京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办理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和“随附单”管理有关具体问题的说明》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商务局•【公布日期】2006.04.13•【字号】•【施行日期】2006.04.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北京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办理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和“随附单”管理有关具体问题的说明》的通知各区县商务局:现将《办理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和“随附单”管理有关具体问题的说明》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六年四月十三日办理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和“随附单”管理有关具体问题的说明办理备案登记表的程序和方法(一)备案登记工作公示。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区县商务局要将申报程序、材料要求、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经办人(或代办人)、负责人等情况在网上和办公地点公示,通过多种方式使酒类经营者了解受理时间、地点、程序,需要提交的材料和咨询电话。

工作量大的区县,建议:先批发,后零售或分片分时办理,避免集中办理排队等候时间长的问题。

(二)领取登记表。

《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可由酒类经营企业从商务部、市商务局网站下载。

区县商务局在办理地点应提供符合商务部要求的《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

(三)填写登记表。

酒类经营者应认真阅读《登记表》所附条款,完整、准确、真实地填写《登记表》,并由法定代表人或业主签字、盖章。

(四)提交。

酒类流通经营者应将法定代表人或业主签字、盖章的《登记表》(一式两份)和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复印件提交登记备案工作人员。

(五)审核登记。

备案工作人员应自收到酒类经营者提交的材料后,及时审核,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备案登记手续,并将加盖备案登记专用章后的《登记表》发还给酒类经营者一份,另一份留备案机关存档。

各单位不得为无酒类生产许可证的生产企业和不符合规定的酒类商品经销企业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未通过备案登记审核的,也要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酒类经营者,并说明原因。

酒厂登记管理制度

酒厂登记管理制度

酒厂登记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为了规范酒厂登记管理,加强酒类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管,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生产酒类产品的酒厂,包括但不限于酒精饮料、白酒、啤酒、葡萄酒等。

第三条登记管理程序1. 酒厂申请登记:酒厂应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2. 材料审核: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酒厂提交的登记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

3. 酒厂登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符合条件的酒厂进行登记,并颁发登记证书。

4. 登记公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登记酒厂的基本信息进行公示。

第四条登记管理内容1. 酒厂基本信息:包括酒厂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基本信息。

2. 资质证件:酒厂应提供生产经营许可证、酿酒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资质证件。

3. 生产设备:酒厂应提供生产设备清单,并确保设备符合相关标准,设备管理、维护进行。

第五条登记管理责任1. 酒厂责任:酒厂应提供真实、准确的登记信息,确保资质证件的有效期。

2. 监管部门责任: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加强对酒厂登记管理的监督检查,确保酒厂登记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第六条登记管理审核1. 定期审核: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酒厂的登记信息进行定期审核,确保信息的及时更新。

2. 不定期检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不定期对酒厂进行现场检查,核实登记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第七条登记管理记录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建立酒厂登记管理档案,对酒厂的登记信息、审核记录、检查记录等进行归档管理。

第八条登记管理处罚对于提供虚假登记信息、未按规定更新登记信息的酒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有权采取警告、责令改正、罚款等处罚措施。

第九条登记管理审批对于新登记酒厂、酒厂基本信息变更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及时进行审批。

第十条其他酒厂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产品质量标准等要求,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附则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后续修改,需报相关部门批准。

行政其他类——酒类流通及批发零售备案登记流程图

行政其他类——酒类流通及批发零售备案登记流程图

行政其他类——酒类流通及批发零售备案登记流程图申报材料: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食品流通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4、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5、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6、供货商或厂家开具的《酒类流通随附单》原件7、供货商或厂家的《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或《酒类批发许可证》复印件8、进口酒的还要提供《进口食品卫生证书》和《进口食品标签审核证书》复印件9、酒类批发企业须提交《酒类批发企业经营简况表》10、有代理或总经销的批发企业要提交厂家的委托书承办机构:执法大队服务电话:4046810 监督电话:4050882行政其他类——企业投资技术改造项目备案流程图局长审核签发文件时限:1个工作日承办机构:办公室技改办服务电话:4040436监督电话:4050882行政其他类——企业技术改造(节能改造)项目申报流程图提出审核意见审核企业提供的相关资料责任人:任明 时限:1个工作日承办机构:节能办服务电话:4048426监督电话:4050882行政其他类——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备案流程图承办机构:办公室技改办服务电话:4040436监督电话:4050882行政其他类——电力需求侧管理项目申报流程图承办机构:办公室运行办服务电话:4040436 4040367监督电话:4050882行政其他类——成品油零售企业经营资格年检初审流程图承办机构:执法大队服务电话:4046810 监督电话:4050882行政其他类——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初审流程图承办机构:执法大队服务电话:4046810监督电话:4050882行政其他类——工农业生产、居民用电方案审核流程图承办机构:办公室节能办运行办服务电话:4040436 4048426 4040367监督电话:4050882行政其他类——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竣工验收流程图承办机构:技改办服务电话:4040436监督电话:4050882行政其他类——固定资产投资节能评估审查上报(3000吨标煤以下)流程图承办机构:技改办服务电话:4040436监督电话:4050882行政其他类——淘汰落后产能资金补偿、奖励申报流程图承办机构:节能办运行办服务电话:4048426 4040367监督电话:4050882行政其他类——重点耗能企业节能监测监控流程图承办机构:节能办服务电话:4048426监督电话:4050882。

关于做好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工作的通知鲁经贸流字〔2007〕16号各市经贸委(经委),有关市财办(贸易办),济南市贸易服务局,枣庄市服务业办公室:按照商务部《酒类流通治理方法》(商务部令2005年第25号)和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工作的通知》(商运字[2005]78号)的规定要求,现就做好酒类流通备案登记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备案登记的范畴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酒类经营者,应在60日内向工商登记注册地的同级酒类流通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登记。

二、备案登记的原则酒类经营者(含各酒类生产企业销售公司)备案登记按属地治理原则,一个经营场所填报一个《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

《登记表》由省经贸委统一编码,各市酒类流通治理部门统一印制和发放。

三、备案登记的组织实施省经贸委负责全省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工作的监督治理;各市酒类流通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酒类流通备案登记的组织实施工作;各县(市、区)的备案登记权限范畴可由当地酒类流通主管部门自行确定。

四、办理备案登记程序备案登记应提供下列材料:(一)酒类经营者向酒类治理部门提交由法定代表人或业主签字、盖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卫生许可证复印件;由省经贸委公示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领取《登记表》一式两份。

(二)酒类经营者应完整、准确、真实地填写《登记表》;同时认真阅读《登记表》所附承诺条款,并由法定代表人或业主签字、盖章,报发放《登记表》的酒类流通治理部门。

酒类流通主管部门自收到酒类经营者提交的上述材料之日起,应及时就材料的真实性与有关部门进行验证和核对,对材料真实、登记信息无误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备案登记手续,并将加盖印章后的《登记表》一份发放给酒类经营者,一份由备案机关留存。

对材料不真实、登记信息有误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酒类经营者予以明确的书面答复,讲明不能登记备案的理由、缘故。

五、备案登记档案治理及信息报送(一)酒类流通主管部门在办理备案登记时,应当完整准确地记录和储存酒类经营者的备案登记信息和登记材料,按《登记表》的编码顺序,分类建立备案登记档案,实行一表一档。

酒类流通备案登记流程

酒类流通备案登记流程

酒类流通备案登记流程
办事事项酒类流通备案登记
办理部门生物科技
办理对象酒类经营者
办理依据商务部2005年第25号令《酒类流通管理办法》
办理程序酒类经营者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60日内,按属地管理原则申报相关材料→市商务局商贸服务管理股受理、审核,符合条件的,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归档→录入酒类流通管理系统
申报材料01、填写真实完整的《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
02、由法定代表人或业主签字、盖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卫生许可证复印件、法人代表或业主身份证复印件;
03、生产类企业另需提交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04、经商务部认可并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公示要求提交的其它材料;
办理时限对符合规定且材料齐全无误的,5个工作内日予以办理完成备案审核
食字号是当地的卫生局办理,先提交材料(去卫生局领材料表,按照上边的一项项准备),然后等卫生监督所现场审核。

健字号一般省级卫生局才能办理。

而且会比较麻烦哦。

酒类流通(零售)备案登记 -- 办事指南

酒类流通(零售)备案登记 -- 办事指南

酒类流通(零售)备案登记-- 办事指南行政审批内容
从事酒类批发的企业和零售业务的企业或个人,应当向所在商务主管部门进行备案
登记。

法律法规
依据《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六条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酒类管理条例》第
三张第十八条
行政审批的法律效
力从事酒类零售活动未备案的,由县市以上经济贸易综合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给予警告;逾期不改的,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行政审批条件具有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审批承诺时限法定时限:5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行政审批程序申请人领取和填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酒类流通(零售)备案登记证》后,提交工商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及法人身份证件等有关材料,经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方可办理酒类流通(零售)备案登记证。

行政审批申请、受
理、决定机关
商务和经济信息化委员会(酒类专卖管理局)行政审批地址及负
责人
商务和经济信息化委员会(酒类专卖管理局)
申报所需材料1、营业执照;2、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卫生许可证); 3、税务登记证; 4、法人身份证件(复印件);5、填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酒类流通(零售)备案登记证;
6、法人一寸照片2张。

浙江省酒类经营企业备案登记管理系统操作手册

浙江省酒类经营企业备案登记管理系统操作手册

浙江省酒类经营企业备案登记管理系统操作手册浙江经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006.03目录1使用前介绍 (3)1.1 适用对象 (3)1.2 系统最低配置 (3)1.3 配置IE (3)1.4 操作帐号的获取 (5)1.5 登录系统 (5)1.6 修改密码 (7)1.7 修改部门名称 (8)2企业注册 (9)2.1 企业注册登记 (9)3企业信息审核 (10)3.1 企业信息审核 (10)3.1.1企业信息修改 (10)3.1.2企业信息审核 (11)3.2 已审核企业信息修改/删除 (11)3.2.1企业信息修改(同3.1.1) (11)3.2.2企业信息删除 (12)3.2.3打印登记表/证书 (12)3.3 已审核企业信息报表汇总 (12)1使用前介绍1.1 适用对象本文档是为浙江省酒类经营企业备案登记管理系统用户撰写的。

如果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存在问题且本文没有说明,请直接与系统管理员联系。

1.2系统最低配置使用酒类经营企业备案登记管理系统最低要求如下:1、操作系统不低于Windows98第二版;2、浏览器不低于IE5.0版本,建议使用IE6.0;3、安装Microsoft Office 2000以上版本。

如果发现您所使用的机器不满足这些要求,请与系统管理员联系取得技术支持,方便您办公。

1.3配置IE如果是第一次使用,建议进行以下配置,如果没有进行相应配置,系统在运行期间可能出现不可预期的错误。

操作步骤如下:1、启动IE;2、在最上面的菜单栏中选择工具>>Internet选项>>安全,出现安全配置视窗如下图所示:图1.1 Internet安全配置3、在方框的四个选项中选定可信站点;4、点击站点,出现可信站点添加视窗:图1.2 可信站点配置5、“需要该区域中所有站点的服务器证书(https:)”前面方框中的勾去掉;6、在“将该WEB站点添加到区域中”输入框中输入(请使用正确的域名http:// ),并点击添加按钮;7、点击“确定”按钮关闭以上窗口;8、在图1.1 Internet安全设置中,选中可信站点,然后点击自定义级别按钮,如下图所示:图1.3 可信站点安全设置9、在下载未签名的ActiveX控件选项中,选择启用,然后点击确定按钮完成设置。

南宁市酒类流通备案登记指南

南宁市酒类流通备案登记指南

南宁市酒类流通备案登记指南
事项名称:酒类流通备案登记(批发含批零兼营)
办理依据:《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商务部2005年第25号令)
登记程序:提交材料—材料审核—材料受理—备案登记—发证
有效期限:《登记证》自酒类经营者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销登记或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自动失效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受理地点:南宁市政务服务中心商务局窗口(科园东五路六号)
咨询电话:3221213
材料目录:
1、《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复印件(从事餐饮服务企业提供《餐饮服务许可证》);
4、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5、《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食用酒精的企业提交);
6、酒类产品代理(经销)授权书(协议书)原件及其附件(附件主要包括:《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厂家原章、从厂家到本级代理的逐级授权文件);
7、申请经营进口酒的企业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卫生证书》(简称《进口食品卫生证书》)复印件加盖收货单位即进口商原章(进口酒指原装瓶装进口酒,桶装进口酒国内分装属于国产酒)。

备注:酒类零售企业备案登记到所属城区办证大厅或经济贸易和信息化部门办理。

北京市酒类执照办理流程

北京市酒类执照办理流程

《北京市酒类执照办理流程》
小朋友们,今天咱们来聊聊“北京市酒类执照办理流程”这个话题。

你们可能会好奇,这和咱们小朋友有啥关系呢?其实呀,等你们长大了,说不定就会碰到需要办理酒类执照的情况呢。

那啥是酒类执照呢?简单说,就是一个允许卖酒的许可证。

咱们先来说说办理这个执照得准备些啥。

就像咱们参加运动会要准备好运动鞋和运动服一样。

首先呢,得有身份证,要是开公司或者店铺,还得有营业执照。

然后,还得准备好经营场所的证明,比如说租赁合同或者房产证。

给你们讲个小故事,有个叔叔想卖酒,但是一开始没准备好这些东西,跑了好几趟都没办成,可着急啦。

接下来,咱们要去相关的部门。

这个部门可能是市场监督管理局,具体在哪儿可以问问爸爸妈妈或者在网上查一查。

到了那儿,会有工作人员给咱们表格让咱们填。

这表格里要写清楚很多信息,比如卖酒的种类、预计的销售量等等。

比如说,有个阿姨填表格的时候不小心把地址写错了,又重新填了一份。

填好表格交上去之后,工作人员就会开始审查啦。

他们会仔细看看咱们准备的东西齐不齐全,填的信息对不对。

要是审查通过了,那可太棒啦,咱们就能拿到酒类执照啦。

小朋友们,虽然现在咱们还小,不太能理解这些复杂的事情,但是多了解一些总是有好处的。

说不定以后长大了,咱们自己创业开个小酒馆或者超市,就知
道该怎么办理酒类执照啦。

而且呀,通过了解这个流程,咱们也能明白做事情要有条理、有准备,这样才能把事情办好。

希望小朋友们都能开开心心地长大,以后面对各种事情都能轻松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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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类备案登记办事指南
一、办事程序:
二、办事需提交材料:
1、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领取《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时间星期五)。

2、填写《登记表》。

酒类经营者应完整、准确、真实地填写《登记表》;同时认真阅读《登记表》所附条款,并由法定代表人或业主签字、盖章。

3、提交下①《登记表》一式两份;②由法定代表人或业主签字、盖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成品油年检办事指南
一、办事程序:
↓(转送)
二、办事需提交材料:
1、《江西省成品油批发仓储专项用户企业年检登记表》2份;《江西省成品油零售企业年检登记表》1份;
2、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安全监管部门核发在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
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在有效期内符合《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要求的成
品油供油协议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具有合法资质的审计部门出具的当年度成品油购进、销售情况审计报告或报表,或者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成品油购销纳税凭证;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备案登记办事指南一、办事程序:
↓(转回)
二、办事需提交材料:
1、《单用途卡发卡企业备案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发卡企业为外商投资企业的,还应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备注:1、集团发卡企业和品牌发卡企业向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2、规模发卡企业向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3、《单用途卡发卡企业备案表》可以从备案机关窗口处领取或通过商务部政府网站()在线办事(国内贸易)下载(格式见附件2)。

附件1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行业分类表
附件2
单用途卡发卡企业备案表备案编号(备案机关填写):
备案机关签章:
年月日
单用途卡发卡企业备案表背面
本企业作如下承诺:
一、遵守《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法律法规。

二、不伪造、变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出卖《单用途卡发卡企业备案表》。

三、在备案表中所填写的信息是完整的、准确的、真实的;所提交的所有材料是完整的、准确的、合法的。

四、《单用途卡发卡企业备案表》上填写的任何事项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到备案机关办理《单用途卡发卡企业备案表》变更手续;终止发卡业务的,办理注销手续。

如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发卡企业签字、盖章
年月日
附件3
发卡企业单用途卡业务报告表
(20 年度)
注意事项:以上数据均为上一会计年度。

发卡企业签字、盖章再生资源回收备案登记办事指南
一、办事程序:
二、办事需提交材料:
1、《江西省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表》(一式二份)。

2、江西省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承诺书。

3、加盖经营者单位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法定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6、经营场所的租赁协议或房产证明复印件。

备注:本机关接到备案申请后,对备案材料予以核实,并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对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的核发备案证明(由省商务厅统一印制),对报送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以书面形式通知经营者于15日内补正材料重新备案。

附件一:
江西省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表
填报单位(盖章):日期:年月日
附件二:
江西省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承诺书
本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承诺:
一、遵守商务部《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接
年__月__日报送我委(局)的___________,经审查,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请于15日内补正下列材料,重新申报备案。

1.
2.
3.
特此通知。

年月日
(商务主管部门章)
洗染业备案登记办事指南
一、办事程序:
二、办事需提交材料:
1、《洗染业经营者备案申请表》(一式两份);
2、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经营者负责人身份证明的复印件。

附件1:
新建县洗染业经营者备案申请表
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
备案办事指南
一、办事程序:
二、办事需提交材料:
1、应对市场异常波动指挥部的组成,及相关部门的具体职责和分工;
2、市场日常监测机构的运行,监测数据的综合评价、预警标准及市场异常波动的报告、通报制度;
3、应对市场异常波动具体程序及拟采取的措施;
4、应对市场异常波动的生活必需品货源组织、投放及销售网络;
5、相关保障工作,如新闻发布、应急知识的宣传普及、市场监管、人力、资金、交通运输及保障应急预案落到实处的各项具体措施等;
6、应对市场异常波动的值班制度和联络方式。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事指南
一、办事程序:
二、办事需提交材料:
1、《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对外贸易经营者应按《登记表》要求认真填写所有事项的信息,并确保所填写内容是完整的、准确的和真实的;同时认真阅读《登记表》背面的条款,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负责人签字、盖章);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4、对外贸易经营者为外商投资企业的,还应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5、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个体工商户(独资经营者),须提交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财产公证证明;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外国(地区)企业,须提交经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文件。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备案登记表编号:进出口企业代码:
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企业还须填写以下内容
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外国(地区)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独资经营者)还须填写以下内容
字、盖章。

备案登记机关
签章
年月日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背面
本对外贸易经营者作如下保证: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

二、遵守与进出口贸易相关的海关、外汇、税务、检验检疫、环保、知识产权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法律、法规、规章。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核、生物、化学、导弹等各类敏感物项和技术出口管制法规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不从事任何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活动。

四、不伪造、变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出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五、在备案登记表中所填写的信息是完整的、准确的、真实的;所提交的所有材料是完整的、准确的、合法的。

六、《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上填写的任何事项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到原备案登记机关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的变更手续。

以上如有违反,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对外贸易经营者签字、盖章
年月日
注:
1、备案登记表中“组织机构代码”一栏,由企业、组织和取得组织机构代码的个体工商户填写。

2、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外国(地区)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承担有限/无限责任。

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个体工商户(独资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承担无限责任。

3、工商登记营业执照中,如经营范围不包括进口商品的分销业务,备案登记机关应在备注栏中注明“无进口商品分销业务”。

4、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个体工商户(独资经营者),须提交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财产公证证明;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外国(地区)企业,须提交经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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