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友协会 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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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军分区沈丘籍战友协会会章为了进一步加深我们战友之间的感情,致力加强战友间的联系,增进友谊,沟通信息,团结互助,充分发挥战友会作用,本着个人自愿加入的原则,决定成立战友联谊会。特制定战友会章程如下:
一.首届战友会主要成员及职责:
会长:刘立新
副会长:王开通
秘书长:普旗
理事:马来奇
会计:李同启
会长职责:总体负责战友会的工作安排及计划,带领全体战友贯彻执行战友会的有关纪律规定,领导召开战友会会议并协商有关事项。
副会长及秘书长职责:协助会长搞好工作及联系各片区理事。
理事职责:联络片区的战友及时了解各位战友的实际情况,并按时参加召开的理事会。
会计职责:负责收缴,查收,入账每位战友缴纳的会费及支出每笔战友会随礼和其他的开支工作。负责每届的会费管理。建立财务开支登记制度,向战友会汇报每次开支,同时出示开支明细单,并在每届战友会会议上进行公布。
二:会费筹集标准:本着自愿的原则以每人缴纳会费(500)为标准,多者不限。
三:会费的使用范围:(1)支付举办联谊会会员活动的开支,(2)支付喜事标准(500)元白事标准(500)元,(必须事直系亲属)白事只限一次(3)子女有孩子只限第一个标准(500)元(4)慰问病人和帮助遭遇特殊困难或灾难性的战友(限会员)标准(300)元。(5)会费支出时应由会长和理事会其他成员研究决定。(6)会费如出现赤字由会长组织理事会研究并应根据具体情况调整会费。
四:会员的义务和权力:(1)自觉缴纳会费的义务,(2)积极参加战友的各种活动的义务,(3)对于家庭困难之事及时进行汇报的义务,(4)有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力,(5)会员有自愿参加和申请退出的权力,(6)享有共同的会员待遇权力,(7)有权力对战友会的经费查账,监督
五:集会地点:根据实际情况经战友会负责人讨论决定,提前通知各位会员。
六:战友协会的宗旨是无官无民,无富无贫,会员面前人人平等。
七:本协会是非营利的战友自愿自发组织,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其办事机构为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的理事会,会长任期三年,可以连任。
八:本【章程】请各位战友认真研读,尤其是战友间的随礼(战友间有礼尚往来的照常进行和本会没有冲突)的范围标准等进行探讨,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及时反馈进行修改。
佳木斯军分区xx战友会
2017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