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联妇女儿童维权知识讲稿
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演讲平等尊重共筑和谐社会
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演讲平等尊重共筑和谐社会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演讲:平等尊重共筑和谐社会近年来,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焦点。
在建设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平等尊重妇女儿童权益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妇女儿童是社会的脆弱群体,他们的权益受到众多问题和挑战的制约,因此,我们应该付出更多的努力来保障他们的权益。
首先,平等尊重妇女儿童权益是人类文明进步的必要条件。
妇女儿童作为人类社会的一部分,应当受到与男性同等的尊重和待遇。
然而,事实上,许多妇女仍然面临着性别歧视和不公平待遇。
在工作场所,妇女常常面临职业晋升的困难、工资待遇的不公平以及性骚扰等问题。
而儿童则经常面临暴力虐待、缺乏教育机会及保护等问题。
只有通过平等尊重,我们才能实现社会的和谐与进步。
其次,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石。
保护妇女儿童的权益,不仅仅是满足个体的需求,更是整个社会的责任。
妇女儿童的发展和权益保护对于社会的稳定和进步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当妇女儿童能够享受到平等的教育、就业和医疗等权益时,他们才能够为国家的繁荣做出更大的贡献。
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涉及广泛的领域,在现实生活中仍然存在许多问题和挑战。
例如,妇女在家庭和职场中的地位需要进一步提高,妇女儿童暴力问题依然严峻,儿童教育与保护需要完善等。
针对这些问题,社会各界应加强合作,共同努力,确保妇女儿童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方面,政府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政府应加强立法,完善法律法规体系,为妇女儿童赋予更多的权益保障。
同时,政府还应加大对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于妇女儿童权益的认识和意识。
除此之外,政府还应加大对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的监督和执法力度,确保相关政策落地生根。
此外,教育机构和社会组织也应承担起责任,积极开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
教育机构应加强性别平等教育,培养学生的平等意识,早期教育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社会组织则可以通过开展活动、提供咨询等方式,为妇女儿童提供实际的帮助和支持。
妇女维权讲稿
妇女维权讲稿第一篇:妇女维权讲稿妇女维权讲稿景东县妇联副主席杨迎春各位妇女同胞们:大家好!就此机会,我站在妇联组织的角度,给大家简单讲一些妇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方面的知识。
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和残疾人是社会的弱势群体,国家专门制定法律法规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这些法律明确规定了弱势群体的所享有的权利及其侵犯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其中《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了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妇女享有六大权益,即:政治权利、文化教育权、劳动和社会保障权、财产权、人身权和婚姻家庭权。
所谓政治权利指的是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比如,村委会换届时,只要是年满18周岁的本村村民,无论男女都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男女都可以被选为村干部,不是说只有男村民才能当选村主任,女村民不能当,只要有能力,男女都可以。
而且法律还专门规定,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妇女应当有适当的名额。
各级人大代表代表中,应当有适当数量的妇女代表。
各级各部门在选拔干部时应当有适当数量的妇女担任领导成员。
这是我们女人应该享有的一项政治权利。
所谓文化教育权是指接受教育的权利。
《义务教育法》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父母就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必须履行保障适龄女性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在农村很容易出现重男轻女的思想,只给男孩上学,不给女孩上学,这是不允许的,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女儿可以向教育部门反映,由教育局责令限期改正。
这是法律对女性接受教育权的保护。
所谓劳动和社会保障权指的是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得到社会保障的权利。
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和社会保障权利。
用人单位录用女职工时,应当依法与其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中不得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
禁止录用未满十六周岁的女性未成年人。
大家外出打工时要注意维护自己的劳动和社会保障权。
或者是女儿外出打工要提醒她们注意维护自己的劳动和社会保障权。
妇女儿童维权知识讲课
妇联妇女儿童维权知识讲课稿一、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社会上有许多男性朋友说,现在已经不用提“男女平等”了,现在女人都骑到男人头上去了,我家里大事小事都是老婆说了算,应该要成立男联了,他们的说法有道理吗?大家是否知道“男女平等”的真正含义是什么?(可以请学员发言)在很多人的观念里,还把男女平等单纯理解为“男女要一样”、“男女要相等”,但是却忽略了男女两性本质的区别,所以出现了一种社会现象,那就是:女性要取得与男性一样的成就,就要全面进入男性领域,用男性的标准要求自己,把达到男性标准认为是女性的解放,从而产生了女人想做男人的怪念头,社会上出现的女强人就是最好的例证。
其实这就说明一种观念:女人要取得男人一样的成就,女人就必须做男人,即以男性价值要求自己,同男性一样进入社会生活。
受这种观念影响,现实社会中很多成功的女性,往往无法拥有正常家庭生活,甚至选择了独身。
但是,这种忽视女性自身特点的所谓“男女平等”,才是对女性最大的不平等,以男性尺度来要求女性,恰恰偏离了男女平等的目标和初衷。
男女平等应该是男女两性在人格上的平等,机会的平等、权利的平等,即男女的尊严和价值的平等以及权利和义务上的对等。
男女都有机会享有自己的权利,发挥自己的潜力和才能,给男女以选择的自由,以便参与适合自身的社会活动,从而平等的享受社会发展的成果。
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提出,是在1995年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政府级会议的致辞中,江泽民书记代表中国政府庄严宣告:“中国政府一向认为,实现男女平等是衡量社会文明的重要尺度。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广大妇女成为国家和社会的主人。
我们十分重视妇女的发展与进步,把男女平等作为促进我国社会发展的一项基本国策。
”去年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2条规定:“实行男女平等是国家的基本国策。
”这是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改的一大亮点,具有重大意义,不仅可以为维护妇女权益、促进妇女发展提供制度保障,维护我国在保障妇女权益方面负责任的大国形象,而且有利于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法律和政策体系,推进国家的民主法治建设。
妇联妇女儿童维权知识讲课稿(3篇)
妇联妇女儿童维权知识讲课稿(3篇)妇联妇女儿童维权知识讲课稿篇1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大家好!我是来自江苏师范大学法律援助中心的叶爽,很荣幸作为泉山区妇女儿童维权站辅导员代表在此发言。
首先,请允许我代表***名辅导员对给予我们信任与支持的市、区以及维权站的领导表示深深地感谢,我们一定会积极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尽我们所能,为泉山区需要帮助的妇女儿童提供无私的援助,为正走在维权路上的妇女儿童给予力所能及的支持与帮助。
随着《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的相继颁布与实施,有关妇女儿童权益的保护已经把“有法可依”变为现实,妇女劳动权益保护工作取得进展,妇女经济地位、婚姻家庭地位逐步提高,妇女的人身权利得到法律保护。
但妇女和儿童毕竟是社会弱势群体,其权益很容易受到来自不同方面、不同程度的侵害。
家庭暴力现象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城镇妇女劳动权益受侵害的现象屡见不鲜,再加上现行法律并没有为广大妇女儿童所知晓,在其人身权、财产权受到不法侵害时,很多受害者不能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江苏师范大学法律援助中心是挂靠在徐州市司法局下的公益性社团组织,“以最优秀的法律专业人才,为最需要法律帮助的人,依法提供最优质的法律服务”是法律援助中心的宗旨。
中心的目的是“保护弱者权益,伸张社会正义”。
其援助的对象是广大社会弱势群体,其中包括老、弱、病、残、孕等,而妇女儿童在社会弱势群体中占有很大的比例,妇女儿童维权站的需求与法律援助中心的目的相契合。
从江苏师范大学法律援助中心挑选出的***名辅导员都是中心挑选出的具有较高专业素养和知识储备且有一定实践经验的高年级大学生,我们会在提供援助的同时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能力,以最优质的服务为广大泉山区妇女儿童提供援助。
在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站,我们会通过健全的值班制度,坚守在维权的第一线。
当事人在生活和工作中遇到困难或者纠纷都可以到维权站值班点来咨询,我们会予以第一时间的解答。
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发言稿
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发言稿尊敬的各位朋友:大家好!今天咱们聚在这儿,就是要好好聊聊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这个事儿。
咱先来说说妇女。
妇女能顶半边天,这可不是随便说说的。
就拿我身边的一位大姐来说吧,她叫阿芳。
阿芳在一家工厂上班,每天起早贪黑,工作特别卖力。
可她的上司却因为她是女性,觉得她可能要照顾家庭,精力不够,老是把升职的机会给了男同事。
阿芳心里那个委屈啊,她回家的时间比别人晚,照顾孩子、做家务,一样没落下,工作上也从没出过差错。
凭啥就因为她是女的,就不给她应得的机会呢?这公平吗?显然不公平!这就是对妇女权益的一种侵犯。
还有那些怀孕的女性职工,本来怀着宝宝就够辛苦了,有些单位还故意给她们增加工作压力,甚至找借口辞退她们。
这不是把人往绝路上逼吗?妇女在生育这件事儿上,本来就承受了很多身体上的痛苦和风险,要是在工作上还得不到保障,那得多心寒呐!再来说说儿童。
前几天我在小区里看到这么一件事儿,一个小男孩儿,也就七八岁的样子,背着个大书包,一边走一边哭。
我好奇上去问了问,原来是学校老师布置的作业太多了,他写到很晚都写不完,第二天还怕老师批评。
咱就说,孩子正是爱玩的年纪,过重的课业负担压得他们喘不过气来。
这难道是在保障儿童的权益吗?显然不是!还有那些生活在贫困地区的孩子,他们可能连基本的温饱都成问题,更别提接受良好的教育了。
有的孩子为了帮家里干活,小小年纪就辍学了。
他们本该拥有无忧无虑的童年,却被生活的重担压得直不起腰。
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例子真是太多太多了。
咱们得重视起来,不能让这种情况继续下去。
那咱们能做点啥呢?首先,政府得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对于那些侵犯妇女儿童权益的行为,必须严惩不贷。
企业和单位也得有社会责任感,不能只盯着利益,要给妇女提供公平的就业机会和发展空间。
学校要合理安排课程和作业,别让孩子被学习压得失去了童年的快乐。
咱们普通人呢,也别觉得这事儿和自己没关系。
看到不公平的事儿,咱得站出来说话。
妇联妇女儿童维权知识讲课稿
妇联妇女儿童维权知识讲课稿
尊敬的各位嘉宾、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好!今天我要为大家讲授一些关于妇联妇女儿童维权知识的内容。
这是一个十分重要的话题,因为妇女和儿童是社会中最弱势的群体之一,需要我们保护和维护他们的权益。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妇女及儿童的权益。
妇女及儿童的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人身安全、教育、就业、医疗以及在亲属间的受虐待问题等。
这些问题可能对妇女及儿童的身心健康产生不良影响,因此我们需要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帮助和保护。
其次,我们需要了解妇联在维护妇女及儿童权益方面扮演着的角色。
妇联是由政府设立的全国性妇女组织,其职责是维护妇女及儿童的权益。
妇联向妇女及儿童提供各种各样的帮助,如法律援助、卫生保健、职业培训、就业指导、心理健康等。
同时,妇联还通过开展一系列的宣传教育活动,促进公众对妇女及儿童权益的认识和保护。
第三,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如何保护妇女及儿童的权益呢?最常见的方法是提高我们的社会意识,了解妇女及儿童权益的重要性,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歧视妇女及儿童。
如果我们发现自己或周围人有不当行为,我们可以报警或前往妇女儿童保护机构寻求帮助。
同时,我们也可以自发为妇女及儿童提供帮助,如关注弱势群体的生活,向需要帮助的人提供援助和支持等。
最后,我想强调的是,妇女及儿童权益的保护事关全社会的公平和稳定,任何一个人都应该对此负起责任来。
只有通过我们每个人的留意、行动和支持,才能帮助更多的妇女及儿童走出困境,走向美好的未来。
好了,今天的教育讲座就到这里,谢谢大家的聆听!。
妇女维权 演讲稿
妇女维权演讲稿尊敬的评委、亲爱的听众们:大家好!我很荣幸能有机会在这里与大家分享关于妇女维权的重要议题。
我相信,每个人都应该得到平等的权利和机会,不论性别、种族、宗教或任何其他背景。
然而,在当今社会,尤其是在一些发展中国家,仍存在许多妇女面临着不公正和不平等的待遇。
因此,我们需要共同努力,为妇女争取平权、平等和公正的社会环境。
我首先想谈一下妇女的教育权利。
教育是一个基本的人权,它为每个人提供了获取知识和技能的机会,从而实现个人的发展和成长。
然而,在某些地区,由于文化观念的束缚以及经济条件的限制,许多妇女被剥夺了接受教育的机会。
这不仅严重阻碍了她们的个人发展,也剥夺了她们为社会做出贡献的机会。
因此,我们必须鼓励和支持妇女的受教育权利,为她们提供公平的教育机会,让她们能够实现自己的潜力。
接下来,我想探讨一下妇女在劳动力市场中面临的挑战。
尽管妇女在发展中日益扮演重要的角色,然而仍然存在大量的性别歧视和性别不平等的现象。
妇女通常面临着工资低于男性同行的问题,而且她们在职场上晋升的机会也较少。
更为严重的是,一些行业和职位仍然将妇女视为次等劳动力,剥夺她们实现个人和职业发展的机会。
因此,我们需要采取措施来消除性别歧视,确保妇女在劳动力市场中获得公正的机会和待遇,实现真正的性别平等。
除了教育和劳动力市场,妇女在政治领域面临的挑战也非常严峻。
尽管妇女构成了全球人口的一半,然而她们在政治决策层面的代表性仍然相对较低。
在许多国家,妇女在决策过程中的发言权和参与度都远远不够。
这导致了一些政策的制定忽视了妇女的特殊需求和权益,无法真正反映广大妇女的意愿和利益。
因此,我们需要积极推动妇女在政治领域的参与,鼓励和支持她们站出来发声,争取她们应有的政治权利。
此外,我相信,在妇女维权方面还有一个重要的议题是性别暴力。
性别暴力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几乎影响了每个社会的每个角落。
无论是家庭内部的暴力,还是在公共场所的性骚扰,都给许多妇女造成了巨大的痛苦和伤害。
妇联妇女儿童维权知识讲课稿范文(精选)
妇联妇女儿童维权知识讲课稿范文(精选)尊敬的各位来宾、女士们、先生们:大家好!今天我很兴奋能够为大家带来有关妇联妇女儿童维权知识的讲解。
今天,我想和大家分享有关妇女和儿童权利的重要性,并向您介绍保护和促进这些权利的措施。
首先,我们必须对妇女和儿童的权利有基本的理解。
妇女和儿童是社会的脆弱群体,他们的权利往往会被侵犯,因此有必要采取措施保护他们的权利。
常见的侵犯妇女和儿童权利的情况包括性别歧视,暴力和虐待等。
那么,保护和促进妇女和儿童的权利的措施有哪些呢?以下是一些可能的建议。
首先,您可以积极参与妇女和儿童权利保护的活动。
例如,加入妇女组织或儿童组织,甚至参加游行和示威活动。
通过这样的活动,您将获得更多的关于妇女和儿童权利保护的知识,并能够推动实施有益于他们的政策。
其次,您可以通过向当地政府机构和社会团体发表个人或组织声明来促进保护妇女和儿童的权利。
这些文书可以提醒他人有关这个议题,建议实行有针对性的政策,或支持现有的来自当局或社会的保护措施。
除了以上的建议,我们还可以尝试以自己能力范围内采取直接行动。
比如,我们可以通过捐款、志愿活动或做义工的方式来支持妇女和儿童权利的保护和促进项目。
最后,如果您发现有妇女和儿童的权利被侵犯,您需要及时采取行动。
这可以包括报警,向媒体发表声明,寻求律师协助等。
通过这些行动和实践,在我们的努力下,我们可以保护妇女和儿童的权利,为他们提供更好的生活和未来。
总之,在今天的演讲中,我们采取了一种综合的方法,以帮助您对妇女和儿童的权利有更深刻的理解,并提供了一些具体的方案,以促进和保护这些权利。
我希望今天的演讲能够为您提供有关妇女和儿童权利保护的实用信息。
谢谢大家!。
妇女儿童保护发言材料范文
妇女儿童保护发言材料范文尊敬的各位领导、亲爱的同事们:大家好!今天,我很荣幸站在这里,向大家发表有关妇女儿童保护的发言。
1. 背景介绍近年来,全球对于妇女儿童保护问题的关注日益增多。
然而,我们也不可否认,仍然存在着各种各样的威胁和挑战,这些威胁和挑战给妇女儿童的生活和健康带来了巨大的风险。
2. 妇女儿童权益的重要性妇女和儿童是社会的脆弱群体,是国家未来发展的重要资源。
妇女儿童的权益保护不仅仅是一项法律责任,更是一项基本人权。
只有保护好妇女儿童的权益,才能够实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3. 妇女儿童面临的挑战妇女儿童面临的挑战包括但不限于:婚姻早成、性别歧视、家庭暴力、性侵犯、贫困和缺乏教育机会等。
这些挑战给妇女儿童的身心健康带来了严重的影响,甚至是不可逆转的。
4. 妇女儿童保护的重要举措为了保护妇女儿童的权益,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的重要举措。
首先,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使妇女儿童的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其次,加强教育宣传,提高社会对于妇女儿童保护的意识和重视程度。
同时,建立完善的妇女儿童保护机制,为他们提供安全、稳定的生活环境。
5. 妇女儿童保护的责任与行动妇女儿童保护是每个人的责任。
政府应加大投入,提供充足的资源和支持,推动妇女儿童保护工作的开展。
社会各界应积极参与,共同努力,为妇女儿童提供更好的生活和成长环境。
同时,我们每个人都应该从自身做起,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关爱妇女儿童,为他们提供帮助和支持。
6. 结语保护妇女儿童的权益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
只有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才能够为妇女儿童创造一个安全、健康、和谐的环境。
让我们携手并进,共同为妇女儿童的未来努力奋斗!谢谢大家!。
关于妇女权益保障法讲座讲稿
关于妇女权益保障法讲座讲稿第一篇: 妇女权益保障法讲座讲稿中国古代神话中美丽传神的女祸补天的故事,讲述了人类的始祖是一位擎天立地的女性,她抟黄土作人,并炼五色石补苍天。
从此,诞生了人类社会,但在现实的社会原始的象形文字中女字的造型是一个跪着的奴隶,后来经过15次的演变,才成为今天的女字,不过仍能看出跪着的痕迹。
直到1949年新中国成立,中国妇女的地位才得到根本性的改变,这种改变不仅体现在日常生活中方方面面,而且还体现在妇女的法律地位上。
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就庄严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废除束缚妇女的封建制度、妇女在政治、经常、文化、教育、家庭、社会等各个方面,均有与男子平等权利,实行男女婚姻自由,妇女照样能参政议政,参加生产、接受文化教育、家庭中地位平等,有的女人主内的同时也在主外,实现毛泽东提出的妇女能顶半边天的宣言,并破除了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的封建思想,享受着婚姻自由的法律地位,即结婚自由、离婚也自由。
1995年国务院颁布《中国妇女发展纲要》,明确了1995 XX年中国妇女发展的任务和目标。
如今,又出台了《中国妇女发展纲要》,明确了XX XX年妇女发展的任务和目标。
但是,由于传统观念、传统势力的影响,妇女权益法律上的平等和事实上的平等还存在着一定的距离,这是我们必须正视的一个现实,不过通过我们全社会的努力,我们妇女同胞们的维权意识的不断提高,必将推动中国的妇女事业取得新的更大的进步。
下面让我们一起从妇女的政治权利、劳动权利、教育权利、人身权利、婚姻家庭权利和计划生育与妇女健康权利等六个方面学习相关的法律规定。
一、政治权利 1、《宪法》规定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家庭等各个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
妇女政治权利的现实性是有目共睹的,如:雅芳公司的总裁钟冰娴女士,再如(举例)。
2、《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对有关保障妇女权益的批评或者合理建议,有关部门应当听取和采纳,对有关侵害女权益的申诉、控告和检举,有关部门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压制或者打击报复。
妇女儿童权益工作讲课文稿
三、新时期妇女维权的主要表现和 突出问题
◆全世界10亿最贫穷人口中,五分之三是女性; • 全世界失学儿童中,一半以上是女童;在7亿 多不识字成年人中,三分之二是妇女; • 全球2000万难民中,80%以上是妇女和儿童; • 对妇女和女孩的暴力有增无减,70%以上妇女 在其一生中遭遇过暴力; • 每年约有80万人被跨境贩卖,其中近80%被贩 卖到性市场,大多数为女性;20%被贩卖强迫 劳动;
6、维护妇女权益的目的是维护公平和正 义,妇联维权维护的是合法权益,不能超出 法律规定范围维权 。
妇女儿童维权工作任重而道远,让我们携 起手来,共同撑起弱势妇女儿童的保护伞, 让妇女儿童维权站成为她们的避风港湾,成 为可信赖的娘家 。 市妇联权益部电话是12338或2824634.工 作上常联系、常沟通。
(五)妇女儿童维权服务站
是以“化解纠纷、调解矛盾、 维护权益”为宗旨,集综合治理、 信访接待、民事调解、法律咨询、 法制宣传等功能为一体的基层综合 服务窗口。
二、如何做好社区妇女维权工作
• • • • • • (一)在工作定位上要坚持“五个原则” 1、坚持依法定位的原则。 2、坚持以党委的中心工作为定位的原则。 3、坚持以妇联工作重点为定位的原则。 4、坚持以妇女群众迫切需求为定位的原则。 5、坚持以妇联组织优势为定位的原则。
(二)在工作开展上要找准“三个切入 点”
第一个切入点 个案维权
处理个案要树立全局意识。 对投诉的案件进行深入细仔 地调查了解,以免被动。 树立亲民、爱民、为民思 想,设身处地为妇女群众着想 ,必须有访必接。
要对信访案件有明确பைடு நூலகம்理 的答复 。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 的原则。
第二个切入点——社会化维权
社会化维权简单地说就是全社会共同维权。 我市现有的妇女儿童维权机构及形式: 1、市、县(区)妇联开通了“12338”妇女维 权热线电话。 2、我市建立家庭暴力预警系统,建立了 “110家庭暴力报警中心”。 3、法律援助。建立了市、县区法律援助中心 妇联工作联络部。
妇女儿童保护发言材料范文
妇女儿童保护发言材料范文妇女儿童保护是社会发展和进步的重要组成部分。
作为一个妇女,我深感责任重大,要为妇女儿童的权益发声,为她们争取更好的生活环境和发展机会。
下面,我将从妇女儿童保护的必要性、保护的方式以及社会责任等方面来探讨这一话题。
一、妇女儿童保护的必要性妇女和儿童是社会中最脆弱的群体,她们面临着许多威胁和挑战。
妇女在家庭中承担着繁重的家务劳动和育儿责任,她们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容易受到家庭暴力和性别歧视的伤害。
而儿童则因为年幼无知,容易受到虐待、欺凌和剥削。
因此,妇女儿童保护至关重要,只有保护好这个群体,才能实现社会的和谐与进步。
二、妇女儿童保护的方式1. 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
建立和完善妇女儿童保护的法律法规体系,明确保护妇女儿童的权益和责任,并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执行力度。
2. 提供全面的教育和培训。
通过提供妇女儿童教育和培训的机会,提高她们的能力和素质,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预防和应对各种威胁和危险。
3. 加强社会组织和机构的建设。
建立健全妇女儿童保护的社会组织和机构,提供咨询、援助和救助的服务,帮助受到伤害的妇女儿童重建自信和生活。
4. 加强宣传教育。
通过各种媒体渠道,加大对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宣传力度,提高社会的关注度和参与度,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参与妇女儿童保护的良好氛围。
三、社会责任保护妇女儿童是全社会的责任,不仅政府应当出台相关政策和措施,加大投入和力度,还需要企业、媒体、学校、家庭等各方面的共同努力。
企业应当承担起社会责任,为妇女儿童提供安全和健康的工作环境;媒体应当加强舆论引导,宣传正能量,传播妇女儿童保护的理念和方法;学校应当加强性教育和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家庭应当加强亲子关系,营造和谐的家庭环境,保护孩子的权益。
妇女儿童保护是社会发展的重要任务,我们每个人都应当为此贡献自己的力量。
让我们齐心协力,为妇女儿童的健康成长和幸福生活而努力。
只有实现了妇女儿童的保护,我们的社会才能真正实现持续稳定的发展。
妇联教师演讲稿范文
大家好!今天,我站在这里,怀着无比激动的心情,与大家共同探讨一个与我们每个人都息息相关的话题——妇女儿童权益保护。
首先,请允许我代表妇联,向在座的每一位女性和关心妇女儿童事业的朋友们表示最诚挚的问候和感谢!自古以来,妇女在社会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
她们不仅是家庭的支柱,更是社会的建设者。
然而,在历史的长河中,妇女权益的保障始终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
今天,我国已经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妇女地位不断提高,权益保障日益完善。
在这个美好的时代,我们有责任、有义务继续推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事业的发展。
以下,我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谈谈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重要性:一、妇女权益保护是宪法赋予的基本权利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妇女作为国家公民,享有平等的人权。
保障妇女权益,就是尊重和保障人权,这是宪法赋予的基本权利。
我们应当深刻认识到,妇女权益保护是国家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石。
二、妇女权益保护是社会进步的标志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进步,离不开妇女的参与和贡献。
妇女权益保护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
一个尊重妇女、关爱妇女的社会,才能实现全面发展和繁荣。
因此,我们要努力提高妇女地位,保障妇女权益,推动社会进步。
三、妇女权益保护是家庭幸福的保障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幸福是社会和谐的基础。
妇女在家庭中承担着重要的责任,她们关心家人,关爱子女,是家庭幸福的守护者。
保障妇女权益,就是保障家庭幸福,这对于构建和谐家庭、和谐社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四、妇女权益保护是儿童成长的关键儿童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
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是儿童成长的关键。
我们要关注儿童身心健康,保障儿童受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权益,为儿童创造一个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
下面,我将结合实际,谈谈如何加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一、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意识我们要深入开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民意识。
通过举办讲座、发放宣传资料、利用媒体等多种形式,让更多的人了解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重要性,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关于维护妇女权益的演讲稿
关于维护妇女权益的演讲稿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女士们、先生们:大家好!今天,我非常荣幸站在这里,与大家共同探讨维护妇女权益这一重要议题。
在此,我要向所有为实现性别平等而努力奋斗的妇女们致以崇高的敬意!同时,也要呼吁全社会关注和支持妇女权益的维护。
首先,让我们回顾一下妇女权益的历史。
自古以来,女性在家庭和社会中一直扮演着重要角色。
然而,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妇女们却长期遭受着歧视和不公平待遇。
直到近现代,随着人类文明的进步和社会主义思想的传播,妇女权益才开始得到广泛关注和重视。
在我国,党和政府一直高度重视妇女事业的发展,积极推动男女平等,为妇女们争取到了越来越多的权益。
然而,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妇女权益的维护仍然面临着许多困难和挑战。
一方面,传统观念的影响仍然存在。
在一些地区和家庭,重男轻女的观念仍然根深蒂固,导致女性在教育、就业、婚姻等方面遭受不公平待遇。
另一方面,妇女在职场中面临着性别歧视和隐性壁垒。
许多妇女在求职、晋升等方面遭遇困难,工资水平也普遍较低。
此外,家庭暴力、性骚扰等问题也时有发生,严重侵犯了妇女的权益。
面对这些挑战,我们必须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维护妇女权益。
首先,要加强立法和政策制定。
我们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妇女在教育、就业、婚姻、家庭等方面享有平等权益。
同时,要加大对性别歧视、家庭暴力等行为的惩处力度,让侵犯妇女权益的行为付出代价。
其次,要加强宣传教育。
我们要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宣传男女平等的理念,消除传统观念的影响。
要加强对妇女的思想教育,提高她们的自尊、自信、自立、自强意识。
同时,要引导全社会尊重和关爱妇女,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再次,要加强妇女组织的建设。
妇女组织是维护妇女权益的重要力量。
我们要加强妇女组织的领导能力,提高妇女代表的话语权。
要充分发挥妇女组织在维护妇女权益、促进妇女发展等方面的作用,让妇女成为社会发展的积极参与者。
最后,我们要注重实际操作。
要从妇女的实际需求出发,解决她们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妇女维权演讲稿
妇女维权演讲稿尊敬的评委、亲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今天我要发表关于妇女维权的演讲。
妇女维权一直是我们这个时代的热门话题,也是我们社会进步的一个不可或缺的方面。
许多女性曾经受到过各种不公平待遇和歧视,这些问题不仅仅局限于性别,也涉及到文化、制度以及人性等问题。
因此,我们需要更加关注妇女的权利和利益,为她们发声。
首先,相信大家都知道家庭暴力是妇女面临的一种很大威胁。
家庭暴力是一种隐蔽、令人压抑的生活环境,对受害者的身体和心理都会造成伤害。
因此,我们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来打击和预防这种现象的发生。
其次,女性在就业中也经常面临一些挑战和歧视。
女性的工资往往比男性低,而且她们在职场晋升和提拔方面也受到歧视。
这个问题需要在社会上形成意识,我们应该为女性提供更好的培训和机会,让她们更好地发挥和创造价值。
除此之外,我们也需要采取措施消除性别歧视,让女性在就业中获得更多的公正竞争机会。
此外,在教育领域中也存在一些令人担忧的问题。
在一些地区,仍然有不少父母选择将儿子送入学校而让女儿留在家里干家务。
这样的做法不仅违反了女孩子的权利,也会使她们失去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这对孩子的成长有着不可估量的影响。
因此,我们应该从教育入手,培育一个公正、平等的社会氛围。
最后,家庭、社会和法律的支持也至关重要。
政府应该加大宣传和教育力度,让人们更加重视和尊重女性的权益。
同时,法律也应该更加注重保护妇女的权利,尤其是在惩治家庭暴力和性侵犯方面。
家庭也应该成为温暖、爱护的栖息地,父母应该共同教育孩子接纳平等、尊重女性的价值。
总之,妇女维权问题对于我们的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
作为社会发展的推动力,所有人都应该给予妇女应有的尊重,让她们有更多的机会和资源来发挥她们的潜力和贡献。
我们也应该不断地探索、努力实践,为女性创造更好的生活和条件。
谢谢大家!。
妇女儿童保护发言材料范文
妇女儿童保护发言材料范文妇女儿童保护发言材料范文:尊敬的主持人,亲爱的各位领导、嘉宾和观众们:大家好!我今天非常荣幸能够在这个重要的场合发表关于妇女儿童保护的发言。
妇女和儿童是社会的弱势群体,他们需要得到特殊的保护和关怀。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经常听到妇女和儿童受到虐待和歧视的消息,这让我们深感痛心。
因此,我们必须共同努力,为妇女和儿童创造一个安全、健康、平等的环境。
我们应该加强对妇女和儿童权益的宣传和教育。
只有当人们意识到妇女和儿童的权益是不可侵犯的,他们才会主动保护和关爱这些弱势群体。
政府、学校和家庭都应该加强教育,提高人们的意识,让他们明白妇女和儿童是社会的宝贵财富。
我们应该建立健全的法律和制度来保护妇女和儿童。
政府应该加强立法工作,制定更加严格的法律来打击妇女和儿童的虐待和歧视。
同时,也要加强执法力度,确保这些法律得到有效执行。
此外,我们还应该建立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为妇女和儿童提供更好的福利和保障。
我们还应该注重妇女和儿童的心理健康。
妇女和儿童在成长过程中可能会经历各种困难和挫折,他们需要得到及时的心理支持和帮助。
学校和社会组织可以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向妇女和儿童传授应对困难的方法和技巧,帮助他们建立积极的心态和健康的心理。
我们应该鼓励社会各界的参与,共同保护妇女和儿童的权益。
只有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够真正实现妇女和儿童的保护。
政府、学校、家庭、社会组织和个人都应该发挥自己的作用,为妇女和儿童创造一个更加美好的未来。
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努力,为妇女和儿童保护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让每一个妇女和儿童都能够享受到应有的权益和尊严。
谢谢大家!。
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演讲
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演讲
今天,我很荣幸能够在这里发表一篇题为《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演讲。
妇女儿童是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的权益保护与促进是国家和社会责任。
一、妇女权益的保护
妇女权益的保护是国家和社会的责任。
妇女应享有与男性平等的机会和权利,不应受到任何形式的歧视。
近年来,我国加强对妇女权益保护的力度,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法律法规。
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等,这些法律法规的出台,标志着我国的法制建设逐步完善,为妇女权益的保护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二、儿童权益的保护
儿童是国家的未来,他们的权益保护更是至关重要。
我国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为儿童权益的保护提供了法律保障。
同时,我国在儿童保护方面还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包括加强对儿童的营养和健康管理、推进义务教育普及和提高教育质量、加大儿童福利投入等。
三、加强妇女儿童权益的保护
在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中,我们需要加强从法律、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多个方面的保护。
我们需要提高公众对妇女儿童权益的认识和意识,让更多的人了解妇女儿童的权利和保护,同时,我们还需要加强对妇女儿童权益侵害的处罚,加大对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违法行
为的打击力度。
总之,保护妇女儿童的权益是国家和社会的责任,我们需要加强妇女儿童权益的保护工作,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谢谢大家!。
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演讲
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演讲
尊敬的领导、各位评委、亲爱的观众:
今天,我要就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这一话题发表演讲。
在当今
社会,妇女儿童问题已经成为了国际社会、各国政府以及社会各界关
注的焦点。
我相信,在座的各位也都非常关心这个话题,因为这关系
到我们整个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首先,我想强调的是,我们需要坚定地维护妇女儿童权益,这不
仅是一种社会责任,更是一种法律义务。
因为每个人都有权享有平等、公正、公平的权益,而这些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制度是为了保障
这些权益得以获得实现。
其次,我们需要认识到,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意义在于将这些群
体从弱势地位中解放出来,使其获得更好的生活和发展。
因为只有妇
女和儿童能够得到更好的保护,才能实现家庭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第三,为了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我们必须强化法律教育和法律意识。
这样,我们才能更好地了解如何使用法律工具来保护妇女儿童的
权益。
同时,也需要加强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宣传,使更多的人知道相
关法律法规,并积极参与到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中来。
最后,我想强调的是,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并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需要我们不断加强意识并积极行动。
只有我们每个人身体力行,才能
让妇女儿童得到更好的保护和发展,实现更加繁荣富裕、和谐稳定的
社会。
谢谢大家!。
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演讲
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演讲
妇女和儿童是社会中最脆弱的群体,也是最需要保护的群体。
然而,由于社会文化的传统观念和社会发展的不平衡,妇女和儿童的权益常常遭到侵犯。
为了保障妇女和儿童的权益,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
作为一名公民,我们也应该关注妇女和儿童的权益保护。
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出贡献:
首先,加强法律知识学习。
只有了解法律,才能更好地知道自己的权益和义务,也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和他人的权益。
其次,从身边的事情做起。
我们可以通过关注身边的妇女和儿童的生活情况,帮助他们解决问题,也可以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制止侵害他们权益的行为。
最后,加强社会教育,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
只有通过教育,才能让更多的人认识到妇女和儿童的权益保护的重要性,才能共同营造一个和谐、公正、文明的社会环境。
总之,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和义务。
我们应该积极关注他们的生活状况,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及时报告侵害他们权益的行为,共同守护我们社会的和谐和稳定。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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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联妇女儿童维权知识讲稿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决定已经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05年12月1日起实施。
这是我国妇女事业发展中的一件大事,在我国的妇女人权法制建设中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对于进一步完善我国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体系,促进男女平等,充分发挥妇女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积极性、创造性,必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此次妇女法修改贯彻了宪法尊重和保障人权以及男女平等的精神,全面总结妇女权益保障的成功经验,消除妇女发展的障碍,采取特别措施保障妇女实现与男女平等的权利,对弱势群体给予倾斜保护与救济扶助。
修改后的妇女法有如下特点:一是明确执法主体,增强法的适用性;二是突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妇女权益保障的重点,加强法的针对性;三是加大依法行政,依法立权的力度,提高法的操作性;四是总结和借鉴国内外妇女人权发展的成功经验,体现法的时代性。
而在妇女法修改的基础上,今年省人大也对《湖南省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进行了修改,进一步增强了法规的操作性和针对性。
为了更好地学习贯彻新修改的妇女法和我省的实施办法,下面我结合《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
年人犯罪法》、以及一些相关法律法规中有关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规定,与大家共同学习探讨妇女儿童维权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能对大家的工作有所帮助。
一、男女平等基本国策
社会上有许多男性朋友说,现在已经不用提“男女平等”了,现在女人都骑到男人头上去了,我家里大事小事都是老婆说了算,应该要成立男联了,他们的说法有道理吗?大家是否知道“男女平等”的真正含义是什么?
在很多人的观念里,还把男女平等单纯理解为“男女要一样”、“男女要相等”,但是却忽略了男女两性本质的区别,所以出现了一种社会现象,那就是:女性要取得与男性一样的成就,就要全面进入男性领域,用男性的标准要求自己,把达到男性标准认为是女性的解放,从而产生了女人想做男人的怪念头,社会上出现的女强人就是最好的例证。
由于受《选举法》的限制,选举的结果是完全尊重民意,选民有选谁和不选谁的自由,不能进行限制,因此对于各级人大正式代表我们不能设置硬性的性别比例,但是对候选人的性别比进行规定,尽管会有部分女性落选,但是妇女当选正式代表有了基本的保障。
二是明确各单位领导中应当有一定数量的女性。
实施办法中规定“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组成入员和常务委员会委员中,应当分别有适当数量的女性成员;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各级人民法院、各级人民检察院的领导成员中 , 一般应当有女性成员。
”这一规定,为妇女进
入领导高层,起到了推动作用。
三是明确农村妇女应当参与基层民主管理。
实施办法中规定“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应当有女性成员。
村民代表会议、居民代表会议中妇女代表的比例应当占百分之三十以上。
”这一规定看上去很不起眼,但它对于农村妇女参与社会事务管理的重要性是很大的,有农村,受传统习俗的影响,妇女一般是不参加村组的会议,而是由户主,也就是丈夫去参加,所以对于村上的公共事务根本没有发言的权利。
现在法律明文要求妇女进入村民代表大会和村委会,也就给了妇女发表自己意见和观点的舞台,鼓励更多的妇女走出家庭这个小圈子,提升自己的社会地位。
三、妇女和儿童的受教育权利
受教育权是公民在教育文化领域享有的基本权利。
广义上的受教育权包括每个人按照其能力平等享受教育的权利,同时也包括要求提供教育机会的请求权。
妇女和儿童的受教育权,是妇女和儿童全面发展的重要前提。
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受教育的权利,保障儿童享有义务教育,这都是为了国民素质的整体提高和综合国力的增强。
但是我国由于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城乡二元体制、户籍制度等诸多原因,造成公民受教育权的事实上不平等。
这种不平等突出地表现在二个问题上:一是农村与城市人口受教育水平的明显差异,特别是农村流动人口的子女受教育问题显得尤为突出。
二是在经济落后的农村,受传统观念的影响,许多女童得不到受教育的权利,过早地挑起了生活的重
担,这其中,有的是因为家境确实困难,无法支付学费,只能让女孩子辍学回家,也有的家庭认为女孩读多了书没有用,应该早点进入社会,赚钱贴补家用。
而这种剥夺女童受教育权的情况,在有些地区已经是很常见的情况,让人十分忧虑。
前段时间有一件新闻非常轰动,题目是“北大学子拯救卖花女童”:几个10岁左右的女孩每天在北大附近,围着散步的学生叫卖手中的玫瑰,常常到深夜还在卖花。
这件事被一名北大学生注意到,通过取得她们的信任,了解了她们的遭遇,她们来自湖南,是被家人交给一个姑姑,带到北京来卖花,姑姑每天给她们下达卖花的任务,完不成就会受罚,而姑姑每月会给家里寄300元钱。
为了帮助这几个孩子,北大学生成立了一个名叫“花神社”的组织,成员以公开募捐方式筹集基金,负责卖花女的学费和生活费。
这些热心的北大学子轮流给女孩补课、并派出湖南籍同学在回乡时寻找卖花女的父母,试图说服他们让女儿回家读书。
他们还试图从法律上寻找突破口,将背后的操控者绳之以法,并希望杜绝此类悲剧的发生。
整个事件首先由《新京报》作连续报道,在北京有很大反响,之后,全国妇联、海淀区政府都非常关注此事。
最后,通过包括各级妇联在内的多部门通力合作,卖花女童终于回到了家,并且也重返校园。
但是,通过此案我们也了解到,在卖花女童生活的当地,这种女童辍学的情况十分突出,甚至家人还认为孩子能够赚钱了是件好事,女孩读书读多了也没用。
因此,如何保障女童的受教育权,依旧是我们需要关注的问题。
在城市里的儿童一般都能得到较好的教育,但是依旧有一个群体可能没有进入我们的视线,这就是流动人口中儿童,他们的受教育权利并没有得到很好的保障,《人民日报》曾经报道过一组调查数字,“我国流动人口中,18周岁以下的流动人口达1982万,其中义务教育年龄段的孩子有9.3%处于辍学状态。
”这样算起来,有近185万流动人口中的儿童没有接受义务教育,这是一个十分惊人的数字。
由于目前我国义务教育阶段实行的是“分级办学、分级管理”,即义务教育阶段费用主要由地方政府负担,流动儿童少年因为没有流入地的户口,无法享受由流入地政府财政负担的教育经费,而且流入地政府也没有落实外来人口子女教育的资金及任务。
因此,对于流动儿童少年的入学问题,流入地政府总是以此为理由而拒不负担主要责任,造成流动子女入学难问题越来越严重。
但是流动人口的子女有他们的特殊性,他们中的很多人是一出生就在城市,或者跟随打工的父母,从小在城市长大。
多年生活在城市的农村孩子已经不习惯农村的生活,可能他们也瞧不起农村的认知方式和习俗,但他们也并不被城市所完全接纳,因为国家现行的户籍制度不可能给他们城市身份,他们同样被城市人所瞧不起。
这就是有关学者所提出的“边缘人第二代”。
,“第二代”的价值体系、心理状态与社会角色肯定不同于上一代。
这些变化,稍有不慎就可能会形成恶性循环,加剧他们与城市主流社会的冲突。
但如果引导得当,则可能会形成良性循环,促进他们与主流社会的融合。
因此,保障流动人口获得平等的教育权,意义
十分重大。
在我省新出台的妇女法实施办法中,明确规定了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不得以户籍为由拒绝流动人口中的女性儿童少年就近入学,相信这一规定对保障我省的流动人口子女入学应当会起到积极的作用。
四、妇女的劳动权益
男女在身体结构和生理素质方面存在先天不同,加上妇女担负着生育子女的社会使命,因此,对妇女的劳动权益进行特殊保护尤为重要。
按照国际劳工标准,保障妇女劳动权益从内容上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保障妇女的劳动权利,让妇女能够平等充分地就业;二是保障妇女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但是目前,我国就业和职业中的男女不平等状况仍然严重,具体表现在4个方面:一、女性就业门槛高于男性。
部分单位招聘时强调员工的“男性”性别,在招收女性员工时也多以暂缓生育等为条件,或者不招收那些正在婚育年龄的妇女,以免增加企业负担。
二、男女职业结构差异大,除了传统意义上的女性职业、如教师、售货员等,女性的非正规就业、低端就业和年轻就业倾向比较明显。
在同一职业层面中,女性工作职位和晋升机会普遍不如男性。
三、女性在就业中享受的社会保障和职业福利总体上低于男性,其中法定假期外的带薪休假和生育保险的普及率最低。
这在个体、私营、农村集体所有制企业中尤其明显。
四、职业退出机制上,男女存在不平等对待。
从50年代开始,女性在退休年龄上普遍早于男性。
面临下岗和提前退休时,女性往往首当其冲。
个别单位强迫未满60周岁的女性高级专家退休,虽然妇联组织一直在呼吁“男女同龄退休”,但至今没有得以实现。
五是企业规避法律。
在“四期”保护等特殊权益保护方面,绝大多数企业不会直接挑战法律,但是往往以人事自主权或单位内部规章制度为由损害妇女的权益。
这种“隐性损害”更难进行处罚。
来自全国妇联的调查显示,有78.5%的妇女在经期、40%的妇女在孕期、25.6%的妇女在哺乳期没有受到特殊保护。
即使是做得相对比较好的产期保护中,部分女性也只能享有休假,工资福利大打折扣。
有的女性在怀孕后立即被单位换岗,不仅收入锐减而且生完孩子后也不再可能回到原来岗位,她们只能选择回家,等等。
为了保护妇女的劳动权益,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相关的法律法规,除了妇女保障法之外,劳动法、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女职工保健条例中,都有许多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