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2007,最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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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最新版建筑资质标准

住建部最新版建筑资质标准

住建部最新版建筑资质标准近日住建部官网公布新资质标准调整框架表(征求意见稿),在新资质标准发布之前,仍在执行的还是2014版《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和2007版特级资质标准。

本文根据住建部最新相关文件,整理出调整后的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内容仅供参考。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特级资质标准申请特级资质,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企业资信能力(1)企业注册资本金3亿元以上。

(2)企业净资产3.6亿元以上。

(3)企业近三年上缴建筑业营业税均在5000万元以上。

(4)企业银行授信额度近三年均在5亿元以上。

2.企业主要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要求(1)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

(2)技术负责人具有15年以上从事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及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两项及以上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要求的代表工程的技术工作或甲级设计资质要求的代表工程或合同额2亿元以上的工程总承包项目。

(3)财务负责人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及注册会计师资格。

(4)企业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一级项目经理)50人以上。

(5)企业具有本类别相关的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标准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

3.科技进步水平(1)企业具有省部级(或相当于省部级水平)及以上的企业技术中心。

(2)企业近三年科技活动经费支出平均达到营业额的0.5%以上。

(3)企业已建立内部局域网或管理信息平台,实现了内部办公、信息发布、数据交换的网络化;已建立并开通了企业外部网站;使用了综合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和人事管理系统、工程设计相关软件,实现了档案管理和设计文档管理。

4.企业工程业绩近5年承担过下列5项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中的3项,工程质量合格。

(1)高度100米以上的建筑物;(2)28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3)单体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房屋建筑工程;(4)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30米以上的建筑工程或钢结构单跨36米以上房屋建筑工程;(5)单项建安合同额2亿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的通知

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的通知

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建设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1.04.20•【文号】建建[2001]82号•【施行日期】2001.07.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部分失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注:本篇法规中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标准已被《建设部关于印发<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的通知》(发布日期:2007年3月13日实施日期:2007年3月13日)废止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的通知(建建[2001]82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山东、江苏省建管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总后营房部工程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87号),我部会同铁道部、交通部、水利部、信息产业部、民航总局等有关部门组织制定了《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自2001年7月1日起施行。

建设部印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试行)》(建建〔1995〕666号)、《混凝土预制构件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资质管理规定(试行)》(建施〔1993〕770号)、《建筑幕墙工程施工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1996〕608号)同时废止。

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目录一、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1.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2.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3.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4.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5.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6.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7.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8.冶炼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9.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10.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11.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12.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二、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1.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2.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3.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4.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5.预拌商品混凝土专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6.混凝土预制构件专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7.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8.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9.高耸构筑物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10.电梯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11.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12.建筑防水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13.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14.附着升降脚手架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15.金属门窗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16.预应力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17.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18.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19.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20.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21.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22.电信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23.电子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24.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25.隧道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26.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27.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28.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29.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30.铁路铺轨架梁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31.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32.机场场道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33.机场空管工程及航站楼弱电系统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34.机场目视助航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35.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36.港口装卸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37.航道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38.通航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39.通航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40.水上交通管制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41.水工建筑物基础处理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42.水工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43.水利水电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44.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45.堤防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46.水工大坝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47.水工隧洞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48.火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49.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50.核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51.炉窑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52.冶炼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53.化工石油设备管道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54.管道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55.无损检测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56.海洋石油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57.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58.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59.体育场地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60.特种专业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三、劳务分包企业资质标准1.木工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2.砌筑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3.抹灰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4.石制作分包企业资质标准5.油漆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6.钢筋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7.混凝土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8.脚手架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9.模板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10.焊接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11.水暖电安装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12.钣金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13.架线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一)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一、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2007年-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

2007年-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2007年-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申请特级资质,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企业资信能力1、企业注册资本金3亿元以上。

2、企业净资产3.6亿元以上。

3、企业近三年上缴建筑业营业税均在5000万元以上。

4、企业银行授信额度近三年均在5亿元以上。

二、企业主要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要求1、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

2、技术负责人具有15年以上从事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及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两项及以上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要求的代表工程的技术工作或甲级设计资质要求的代表工程或合同额2亿元以上的工程总承包项目。

3、财务负责人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及注册会计师资格。

4、企业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一级项目经理)50人以上。

5、企业具有本类别相关的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标准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科技进步水平1、企业具有省部级(或相当于省部级水平)及以上的企业技术中心。

2、企业近三年科技活动经费支出平均达到营业额的0.5%以上。

3、企业具有国家级工法3项以上;近五年具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能够推动企业技术进步的专利3项以上,累计有效专利8项以上,其中至少有一项发明专利。

4、企业近十年获得过国家级科技进步奖项或主编过工程建设国家或行业标准。

5、企业已建立内部局域网或管理信息平台,实现了内部办公、信息发布、数据交换的网络化;已建立并开通了企业外部网站;使用了综合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和人事管理系统、工程设计相关软件,实现了档案管理和设计文档管理。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代表工程业绩近5年承担过下列5项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中的3项,工程质量合格。

1、高度100米以上的建筑物;2、28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3、单体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房屋建筑工程;4、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30米以上的建筑工程或钢结构单跨36米以上房屋建筑工程;5、单项建安合同额2亿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建市[2007]72号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

建市[2007]72号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

(建市[2007]72号)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2007年3月13日发布)申请特级资质,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企业资信能力1、企业注册资本金3亿元以上。

2、企业净资产3.6亿元以上。

3、企业近三年上缴建筑业营业税均在5000万元以上。

4、企业银行授信额度近三年均在5亿元以上。

二、企业主要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要求1、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

2、技术负责人具有15年以上从事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及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两项及以上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要求的代表工程的技术工作或甲级设计资质要求的代表工程或合同额2亿元以上的工程总承包项目。

3、财务负责人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及注册会计师资格。

4、企业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一级项目经理)50人以上。

5、企业具有本类别相关的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标准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科技进步水平1、企业具有省部级(或相当于省部级水平)及以上的企业技术中心。

2、企业近三年科技活动经费支出平均达到营业额的0.5%以上。

3、企业具有国家级工法3项以上;近五年具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能够推动企业技术进步的专利3项以上,累计有效专利8项以上,其中至少有一项发明专利。

4、企业近十年获得过国家级科技进步奖项或主编过工程建设国家或行业标准。

5、企业已建立内部局域网或管理信息平台,实现了内部办公、信息发布、数据交换的网络化;已建立并开通了企业外部网站;使用了综合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和人事管理系统、工程设计相关软件,实现了档案管理和设计文档管理。

四、代表工程业绩(见附件1)(一)房屋建筑工程(附 1-1)(二)公路工程(附 1-2)(三)铁路工程(附 1-3)(四)港口与航道工程(附 1-4)(五)水利水电工程(附 1-5)(六)电力工程(附 1-6)(七)矿山工程(附 1-7)(八)冶炼工程(附 1-8)(九)石油化工工程(附 1-9)(十)市政公用工程(附 1-10)承包范围1、取得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企业可承担本类别各等级工程施工总承包、设计及开展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2、取得房屋建筑、公路、铁路、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等专业中任意1项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其中2项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即可承接上述各专业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及开展相应设计主导专业人员齐备的施工图设计业务。

《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建市[2007]72号)

《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建市[2007]72号)

关于印发《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的通知关于印发《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07]72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山东、江苏省建管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总后营房部工程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为规范对施工总承包特级企业的资质管理,引导企业成为技术含量高,融资能力强,管理水平高的龙头企业,促进建筑业企业向工程总承包发展,我们组织对《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号)中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标准进行了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标准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原《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号)中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标准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〇〇七年三月十三日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申请特级资质,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企业资信能力1、企业注册资本金3亿元以上。

2、企业净资产3.6亿元以上。

3、企业近三年上缴建筑业营业税均在5000万元以上。

4、企业银行授信额度近三年均在5亿元以上。

二、企业主要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要求1、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

2、技术负责人具有15年以上从事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及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两项及以上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要求的代表工程的技术工作或甲级设计资质要求的代表工程或合同额2亿元以上的工程总承包项目。

3、财务负责人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及注册会计师资格。

4、企业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一级项目经理)50人以上。

5、企业具有本类别相关的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标准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科技进步水平1、企业具有省部级(或相当于省部级水平)及以上的企业技术中心。

2、企业近三年科技活动经费支出平均达到营业额的0.5%以上。

3、企业具有国家级工法3项以上;近五年具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能够推动企业技术进步的专利3项以上,累计有效专利8项以上,其中至少有一项发明专利。

住建部《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

住建部《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

住建部《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施工企业资质标准》总则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建筑活动监管,保证建设工荏质量安全,促进建筑业科学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资质标准。

一、资质分类施工资质分为综合资质、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和专业作业资质四个序列。

其中综合资质不分类别和等级;施工总承包序列设有13个类别,分为 2个等级(甲级、乙级);专业承包序列设有18个类别,一般分为2个等级(甲级、乙级,部分专业不分等级);专业作业资质不分类别和等级。

本标准包括施工资质各个序列、类别和等级的资质标准。

二、基本条件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具有满足本标准要求的资产;(二)具有满足本标准要求的注册建造师及其他注册人员、工程技术人员;(三)具有满足本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四)具有必要的技术装备。

三、业务范围(一)施工总承包工程应由取得相应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承担。

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施工总承包工程内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专业工程依法进行分包。

对设有资质的专业工程进行分包时,应分包给具有相应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

施工总承包企业将专业作业分包时,应分包给具有专业作业资质的企业。

(二)具有专业承包资质的专业工程单独承包时,由取得相应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承担。

具有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具有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分包的专业工程或者建设单位依法承包的专业工程。

取得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应当自行组织所有专业工程的施工,专业作业可以分包,但应当分包给具有专业作业资质的企业。

(三)取得专业作业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或者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分包的专业作业。

(四)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的相应工程总承包、工程项目管理等业务。

标准(一)施工综合资质标准综合资质不分等级1.综合资质标准1.1综合资质标准1.1.1企业资信能力(1)企业净资产7.2亿元以上。

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总则

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总则

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总则
(一)本标准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施工劳务资质三个序列。

其中施工总承包序列12项,一般分为4个等级(特级、一级、二级、三级);专业承包序列36项,一般分为3个等级(一级、二级、三级);施工劳务序列不分类别和等级。

《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已于2007年颁布实施,本标准中不再涉及。

(二)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同时取得多项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或施工劳务资质。

企业申请资质时,应具有相应的技术装备和固定的经营场所,并满足本标准所规定的相应资质指标。

(三)施工总承包工程应由取得相应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承担。

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对所承包工程范围内各专业工程可以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非主体工程或非关键性工作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也可以将劳务作业依法分包给具有施工劳务资质的企业。

(四)设有专业承包资质的专业工程应由取得相应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承担。

取得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分包的专业工程和建设单位依法发包的专业工程。

取得专业承
包资质的企业应对所承接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组织施工,不得进行再分包。

(五)施工总承包企业依法分包的劳务作业应由取得施工劳务资质的企业承担。

取得施工劳务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施工劳务分包业务,也可以向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派出劳务作业人员。

(六)本标准要求的“以上”、“以下”、“不少于”均包含本数;“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指持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认可的单位颁发的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技术工人”指经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有关部门以及行业协会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技术工人。

工程设计资质标准2007年版(最新)完整版

工程设计资质标准2007年版(最新)完整版

关于印发《工程设计资质标准》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规委,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局,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有关行业协会:
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我部制定了《工程设计资质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原《关于颁发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和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的通知》(建设[2001]22号)中“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同时废止。

其他有关规定与本标准不符的,以本标准为准。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与我部建筑市场管理司联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〇〇七年三月二十九日附件: 1.工程设计行业划分表
2.各行业工程设计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
3.各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
4.各行业配备注册人员的专业在未启动注册时专业设置对照表
5.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资质标准
6.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

《工程设计资质实用标准》(建市[2007]86号)

《工程设计资质实用标准》(建市[2007]86号)

《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注: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设计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07]86号)]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结合各行业工程设计的特点,制定本标准。

一、总则(一)本标准包括21个行业的相应工程设计类型、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及规模划分等内容(见附件1: 工程设计行业划分表;附件2:各行业工程设计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附件3:各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

(二)本标准分为四个序列: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是指涵盖21个行业的设计资质。

2、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工程设计行业资质是指涵盖某个行业资质标准中的全部设计类型的设计资质。

3、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工程设计专业资质是指某个行业资质标准中的某一个专业的设计资质。

4、工程设计专项资质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是指为适应和满足行业发展的需求,对已形成产业的专项技术独立进行设计以及设计、施工一体化而设立的资质。

(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只设甲级。

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和工程设计专业资质设甲、乙两个级别;根据行业需要,建筑、市政公用、水利、电力(限送变电)、农林和公路行业设立工程设计丙级资质,建筑工程设计专业资质设丁级。

建筑行业根据需要设立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资质。

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根据需要设置等级。

(四)工程设计范围包括本行业建设工程项目的主体工程和配套工程(含厂/矿区内的自备电站、道路、专用铁路、通信、各种管网管线和配套的建筑物等全部配套工程)以及与主体工程、配套工程相关的工艺、土木、建筑、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消防、安全、卫生、节能、防雷、抗震、照明工程等。

建筑工程设计范围包括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设计、室外工程设计、民用建筑修建的地下工程设计及住宅小区、工厂厂前区、工厂生活区、小区规划设计及单体设计等,以及所包含的相关专业的设计内容(总平面布置、竖向设计、各类管网管线设计、景观设计、室内外环境设计及建筑装饰、道路、消防、智能、安保、通信、防雷、人防、供配电、照明、废水治理、空调设施、抗震加固等)。

建设工程施工资质标准(所有资质)

建设工程施工资质标准(所有资质)

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一)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3)一、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3)二、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5)三、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7)四、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8)五、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0)六、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2)七、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3)八、冶炼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5)九、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6)十、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8)十一、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9)十二、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21)(二)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21)一、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21)二、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22)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23)四、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24)五、预拌商品混凝土专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25)六、混凝土预制构件专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26)七、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26)八、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27)九、高耸构筑物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29)十、电梯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30)十一、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30)十二、建筑防水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31)十三、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32)十四、附着升降脚手架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33)十五、金属门宙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33)十六、预应力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35)十七、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35)十八、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淮 (36)十九、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37)二十、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38)二十一、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40)二十二、电信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41)二十三、电子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43)二十四、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44)二十五、隧道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45)二十六、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45)二十七、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47)二十八、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48)二十九、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51)三十、铁路铺轨架梁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52)三十一、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52)三十二、机场场道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53)三十三、机场空管工程及航站楼弱电系统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54 三十四、机场目视助航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55)三十五、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56)三十六、港口装卸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57)三十七、航道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58)三十八、通航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59)三十九、通航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60)四十、水上交通管制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61)四十一、水工建筑物基础处理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61)四十二、水工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63)四十三、水利水电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64)四十四、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65)四十五、堤防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66)四十六、水工大坝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68)四十七、水工隧洞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69)四十八、火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70)四十九、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71)五十、核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72)五十一、炉窑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73)五十二、冶炼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74)五十三、化工石油设备管道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75)五十四、管道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76)五十五、无损检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77)五十六、海洋石油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78)五十七、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79)五十八、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79)五十九、体育场地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80)六十、特种专业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标准 (82)(三)建筑业劳务分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82)一、木工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82)二、砌筑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82)三、抹灰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83)四、石制作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83)五、油漆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83)六、钢筋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84)七、混凝土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84)八、脚手架搭设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84)九、模板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85)十、焊接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85)十一、水暖电安装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86)十二、钣金工程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86)十三、架线工程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86)*注:本篇法规中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标准已被《建设部关于印发<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的通知》(发布日期:2007年3月13日实施日期:2007年3月13日)废止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的通知(建建[2001]82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山东、江苏省建管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总后营房部工程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87号),我部会同铁道部、交通部、水利部、信息产业部、民航总局等有关部门组织制定了《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解读

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解读
2、对注册人员不仅有人数的要求而且需要考核建造师的 专业; 3、增设了对“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的考核指标

第一页,共42页。
4、对最低等级资质的技术负责人增加了个人业绩 的要求;
5、对代表工程业绩类别和数量作了一些调整; 6、取消了原企业承包工程不能超过5倍资本金的限制

7、提高了高等级资质企业的承包工程的下限。如特 级资质企业只能承包6000万元以上的工程;建筑工程 总承包一级企业只能承包3000万元以上的工程。
该类资质包括:建筑、矿山、冶金、市政公用、机电工程总承包资 质。地基基础、起重设备安装、电子与智能化、消防设施、桥梁、隧道 、钢结构、建筑机电安装、建筑幕墙、古建筑、城市及道路照明、水工 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水利水电机电安装、河湖整治、海洋石油、环保 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第十页,共42页。
(2)未对技术职称人员专业作限定,但要求部分专业 齐全的,是指要求齐全的专业至少有1人,其余申报人员专 业不作限定。如:港口与航道工程总承包一级资质标准中 要求:“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60人,其中港 口与航道工程、机械、电气等专业齐全。”,是指60人中 至少有1名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1名机械专业,1名电气专业 中级以上职称人员,其他57人只要求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 职称,具体专业不作要求。
该类资质包括:电子与智能化、公路方面、铁路方面、水利方面、 海洋石油等专业承包资质。
第十七页,共42页。
三、工程业绩
工程业绩分企业业绩和技术负责人个人业绩。换证不考核企 业业绩和技术负责人个人业绩。
企业业绩主要是考核企业承接工程的能力,对不同的类别、不
同等级的资质有不同的要求。如建筑工程业绩主要是建筑的层数、跨 度、高度、单体面积等;机电工程业绩主要考核单项合同额;市政工 程主要考核道路的长度、面积、桥梁的跨度、排水管道的管径、污水 处理的日处理能力等。

2007工程设计资质标准-文档

2007工程设计资质标准-文档

2007工程设计资质标准-文档建市[2007]86号(建设部2007年3月29日颁布实施)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规委,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局,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有关行业协会: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我部制定了《工程设计资质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原《关于颁发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和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的通知》(建设[2001]22号)中“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同时废止。

其他有关规定与本标准不符的,以本标准为准。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与我部建筑市场管理司联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七年三月二十九日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结合各行业工程设计的特点,制定本标准。

一、总则(一)本标准包括21个行业的相应工程设计类型、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及规模划分等内容(见附件1: 工程设计行业划分表;附件2:各行业工程设计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附件3:各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

(二)本标准分为四个序列: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是指涵盖21个行业的设计资质。

2、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工程设计行业资质是指涵盖某个行业资质标准中的全部设计类型的设计资质。

3、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工程设计专业资质是指某个行业资质标准中的某一个专业的设计资质。

4、工程设计专项资质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是指为适应和满足行业发展的需求,对已形成产业的专项技术独立进行设计以及设计、施工一体化而设立的资质。

(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只设甲级。

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和工程设计专业资质设甲、乙两个级别;根据行业需要,建筑、市政公用、水利、电力(限送变电)、农林和公路行业设立工程设计丙级资质,建筑工程设计专业资质设丁级。

建筑行业根据需要设立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资质。

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根据需要设置等级。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41号)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41号)

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市[2007]24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07年11月06日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和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总后营房部工程局,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号)和《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建市[2007]72号),我部组织制定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与我部建筑市场管理司联系。

附件: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2.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信息化考评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〇〇七年十月十八日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为规范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以下简称《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资质申请(一)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活动,应当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

(二)企业申请资质应按照《规定》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的申请渠道提出申请,增项资质按照主项资质的申请渠道申请;《规定》第九条第(二)款规定之外的企业申请各类资质,应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申请。

(三)已取得工程设计综合资质、行业甲级资质的企业,可以直接申请一级及以下建筑业企业资质,但应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

申请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完成相应规模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可以作为工程业绩申报资质。

其它工程设计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应按照《规定》的要求办理。

(四)对企业改制、分立或合并后设立的企业,资质许可机关按下列规定进行资质核定:1、整体改制的企业,按资质变更程序办理;2、合并后存续或者新设立的企业可以承继合并前各方中较高资质等级。

《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建市[2007]72号)精编版

《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建市[2007]72号)精编版

关于印发《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的通知关于印发《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07]72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山东、江苏省建管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总后营房部工程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为规范对施工总承包特级企业的资质管理,引导企业成为技术含量高,融资能力强,管理水平高的龙头企业,促进建筑业企业向工程总承包发展,我们组织对《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号)中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标准进行了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标准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原《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号)中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标准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〇〇七年三月十三日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申请特级资质,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企业资信能力1、企业注册资本金3亿元以上。

2、企业净资产3.6亿元以上。

3、企业近三年上缴建筑业营业税均在5000万元以上。

4、企业银行授信额度近三年均在5亿元以上。

二、企业主要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要求1、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

2、技术负责人具有15年以上从事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及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两项及以上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要求的代表工程的技术工作或甲级设计资质要求的代表工程或合同额2亿元以上的工程总承包项目。

3、财务负责人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及注册会计师资格。

4、企业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一级项目经理)50人以上。

5、企业具有本类别相关的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标准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科技进步水平1、企业具有省部级(或相当于省部级水平)及以上的企业技术中心。

2、企业近三年科技活动经费支出平均达到营业额的0.5%以上。

3、企业具有国家级工法3项以上;近五年具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能够推动企业技术进步的专利3项以上,累计有效专利8项以上,其中至少有一项发明专利。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07年)(建设部部令第159号,2007年9月1日起施行)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07年)(建设部部令第159号,2007年9月1日起施行)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部令第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已于2006年12月30日经建设部第11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7年9月1日起施行。

建设部部长汪光焘二○○七年六月二十六日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实施对建筑业企业资质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建筑业企业,是指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活动的企业。

第三条建筑业企业应当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条件申请资质,经审查合格,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施工活动。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统一监督管理。

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有关部门配合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实施相关资质类别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统一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水利、信息产业等有关部门配合同级建设主管部门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相关资质类别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资质序列、类别和等级第五条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三个序列。

第六条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以下简称施工总承包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工程。

施工总承包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施工总承包工程内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专业工程或劳务作业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承包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

取得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以下简称专业承包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分包的专业工程和建设单位依法发包的专业工程。

《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建市[2007]72号)

《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建市[2007]72号)

关于印发《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的通知关于印发《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07]72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山东、江苏省建管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总后营房部工程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为规范对施工总承包特级企业的资质管理,引导企业成为技术含量高,融资能力强,管理水平高的龙头企业,促进建筑业企业向工程总承包发展,我们组织对《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号)中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标准进行了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标准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原《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号)中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标准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〇〇七年三月十三日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申请特级资质,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企业资信能力1、企业注册资本金3亿元以上。

2、企业净资产3.6亿元以上。

3、企业近三年上缴建筑业营业税均在5000万元以上。

4、企业银行授信额度近三年均在5亿元以上。

二、企业主要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要求1、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

2、技术负责人具有15年以上从事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及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两项及以上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要求的代表工程的技术工作或甲级设计资质要求的代表工程或合同额2亿元以上的工程总承包项目。

3、财务负责人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及注册会计师资格。

4、企业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一级项目经理)50人以上。

5、企业具有本类别相关的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标准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科技进步水平1、企业具有省部级(或相当于省部级水平)及以上的企业技术中心。

2、企业近三年科技活动经费支出平均达到营业额的0.5%以上。

3、企业具有国家级工法3项以上;近五年具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能够推动企业技术进步的专利3项以上,累计有效专利8项以上,其中至少有一项发明专利。

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2007,最新版

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2007,最新版

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的通知建建[2001]82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山东、江苏省建管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总后营房部工程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87号),我部会同铁道部、交通部、水利部、信息产业部、民航总局等有关部门组织制定了《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入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自2001年7月1日起施行。

建设部印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试行)》(建建[1995]666号)、《混凝土预制构件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资质管理规(试行)》(建建[1993]770号)、《建筑幕墙工程施工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1996]608号)同时废止。

二OO一年四月二十日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说明:《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已由二〇〇七年三月十三日发布的《关于印发<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07]72号)修订。

原《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号)中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标准同时废止。

一、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特级资质标准:(该标准见建市[2007]72号文件)1.企业注册资本金3亿元以上。

2.企业净资产3.6亿元以上。

3.企业近3年年平均工程结算收入15亿元以上。

4.企业其他条件均达到一级资质标准。

一级资质标准:1.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6项中的4项以上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25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2)高度100米以上的构筑物或建筑物;(3)单体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4)单跨跨度30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5)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6)单项建安合同额1亿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2.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高级职称;总工程师具有10年以上从事建筑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总会计师具有高级会计职称;总经济师具有高级职称。

新旧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对比及说明

新旧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对比及说明

1新旧资质专业类别变化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施工劳务三个序列,新的标准在这三个方面都做了相关改动。

1.1施工资质总包专业类别的变化:总包资质原来的12个专业类别并没有增减,对其中3个专业类别名称做了一些改变,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改为建筑工程施工,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改为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改为机电工程施工。

1.2施工资质专业类别的变化:由原来的60个删减到36个;一些小类别资质并入相关大类别专业资质;删掉了其他部门也同时审查批准的资质类别,避免企业重复批复减轻企业负担;例如:电梯安装工程施工资质,住建部和质量监督检查部门重复审批,这次删掉了,只要质量监督检查部门审批合格就可以了,大大减轻了企业资质申报工作人员的工作负担。

1.3劳务资质的变化是:原来版本是劳务资质划分13个类别,有的划分为一级、二级;有的不区分等级;新的资质标准劳务资质不再区分类别和等级。

2总包资质类别的要求变化旧版资质标准明确了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标准,特级资质在注册资金、企业净资产、近三年平均工程结算收入方面比同类别一级总承包资质有更高的要求,其他条件与一级资质相同;而新版资质标准并未对特级资质标准做出明确的规定。

因此,如果企业目前想申请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只有待相关规定出台后进行申请。

3人员要求变化新版资质标准对人员要求有很大变化,旧版人员要求主要体现在:职称人员人数、相关专业类别、建造师人数;新版人员要求主要体现在注册建造师及其他注册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

从新版的人员要求看,强化了持证上岗的要求;弱化了职称人员要求,对经济人员更没有了要求,一级资质对持证上岗人员要求50多人以上,旧版资质标准职称人员一级资质要求300人,新版资质标准职称人员降到30人之少。

对建造师要求更明确,以前申请一个类别资质只是简单要求,例如建筑工程一级要求12个,不做详细要求,新资质标准做了详细要求:建筑工程9个,其机电工程类有3个就可以,建造师人员类别要求比旧版资质标准更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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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的通知建建[2001]82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山东、江苏省建管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总后营房部工程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87号),我部会同铁道部、交通部、水利部、信息产业部、民航总局等有关部门组织制定了《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入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自2001年7月1日起施行。

建设部印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试行)》(建建[1995]666号)、《混凝土预制构件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资质管理规(试行)》(建建[1993]770号)、《建筑幕墙工程施工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1996]608号)同时废止。

二OO一年四月二十日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说明:《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已由二〇〇七年三月十三日发布的《关于印发<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07]72号)修订。

原《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号)中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标准同时废止。

一、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特级资质标准:(该标准见建市[2007]72号文件)1.企业注册资本金3亿元以上。

2.企业净资产3.6亿元以上。

3.企业近3年年平均工程结算收入15亿元以上。

4.企业其他条件均达到一级资质标准。

一级资质标准:1.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6项中的4项以上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25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2)高度100米以上的构筑物或建筑物;(3)单体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4)单跨跨度30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5)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6)单项建安合同额1亿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2.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高级职称;总工程师具有10年以上从事建筑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总会计师具有高级会计职称;总经济师具有高级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30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20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60人。

企业具有的一级资质项目经理不少于12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6000 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2亿元以上。

5.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二级资质标准:1.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6项中的4项以上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12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2)高度50米以上的构筑物或建筑物;(3)单体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4)单跨跨度21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5)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6)单项建安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2.企业经理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建筑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15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0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人,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0人。

企业具有的二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12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25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8000万元以上。

5.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三级资质标准:1.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5项中的3项以上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6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2)高度25米以上的构筑物或建筑物;(3)单体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4)单跨跨度15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5)单项建安合同额5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2.企业经理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建筑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初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5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

企业具有的三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10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6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7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2400万元以上。

5.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承包工程范围:特级企业:可承担各类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

一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1)40层及以下、各类跨度的房屋建筑工程;(2)高度240米及以下的构筑物;(3)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

二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1)28层及以下、单跨跨度36米及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2)高度120米及以下的构筑物:(3)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

三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1)14层及以下、单跨跨度24米及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2)高度70米及以下的构筑物;(3)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

注: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工业、民用与公共建筑(建筑物、构筑物)工程。

工程内容包括地基与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结构工程,屋面工程,内、外部的装修装饰工程,上下水、供暖、电器、卫生洁具、通风、照明、消防、防雷等安装工程。

二、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特级资质标准:(该标准见建市[2007]72号文件)1.企业注册资本金3亿元以上。

2.企业净资产3.6亿元以上。

3.企业近3年年平均公路工程结算收入15亿元以上。

4.企业其他条件均达到一级资质标准。

一级资质标准:1.企业近10年承担过下列4项中的3项以上所列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累计修建一级以上公路路基100公里以上;(2)累计修建高级路面400万平方米以上;(3)累计修建单座桥长≥500米或单跨跨度≥100米公路特大桥6座以上;(4)完成过单项合同额1亿元以上的公路工程3个以上。

2.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高级职称;总工程师具有15年以上从事公路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总会计师具有高级会计职称;总经济师具有高级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30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200人。

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公路工程系列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5人;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80人,其中具有公路工程系列中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0人。

企业具有的本专业一级资质项目经理不少于15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60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80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公路工程结算收入4亿元以上。

5.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并至少具有:(1)160吨/小时以上沥青混凝土拌和设备3台,120立方米/小时水泥混凝土拌和设备及60吨/小时以上水泥混凝土拌和设备各1台或60吨/小时以上水泥混凝土拌和设备3台,300吨/小时时以上稳定土拌和设备4台;(2)摊铺宽度12米的沥青混凝土摊铺设备2台,摊铺宽度8米以上的沥青混凝土摊铺设备4台;(3)120千瓦以上平地机5台;(4)1立方米以上挖掘机5台;(5)100千瓦以上推土机5台;(6)各型压路机20台(其中沥青混凝土压实设备10台,大型土方振动压实设备10台);(7)扭矩200千牛·米以上的钻机2台;(8)80吨以上自行式架桥机2套;(9)50吨以上吊车3台;(10)水泥混凝土泵车4台;(11)隧道凿岩台车2台,水泥混凝土喷射泵4台,压浆设备2台。

二级资质标准:1.企业近10年承担过下列4项中的3项以上所列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累计修建二级以上公路路基150公里以上;(2)累计修建高级、次高级路面200万平方米以上;(3)累计修建单座桥长≥100米或单跨跨度≥40米的公路大桥4座以上;(4)完成过单项合同额5000万元以上的公路工程3项以上。

2.企业经理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公路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18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2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公路工程系列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具有公路工程系列中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30人。

企业具有的本专业二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10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30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40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公路工程结算收入2亿元以上。

5.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并至少具有:(l)120吨/小时以上沥青混凝土拌和设备1台,60立方米/小时以上水泥混凝土拌和设备1台,300吨/小时以上稳定土拌和设备2台;(2)摊铺宽度8米以上沥青混凝土摊铺设备2台;(3)120千瓦以上平地机3台;(4)1立方米以上挖掘机3台;(5)100千瓦以上推土机3台;(6)各型压路机10台(其中沥青混凝土压实设备4台,大型土方振动压实设备2台);(7)扭矩200千牛·米以上钻机1台;(8)80吨以上自行式架桥机1套;(9)50吨以上吊车1台;(10)水泥混凝土泵车2台;(11)隧道凿岩台车1台,水泥混凝土喷射泵2台,压浆设备1台。

三级资质标准:1.企业近10年承担过下列4项中的3项以上所列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累计修建二级以上公路路基80公里以上;(2)累计修建高级、次高级路面100万平方米以上;(3)累计修建单座桥长≥30米或单跨跨度≥20米的公路中桥4座以上;(4)完成过单项合同额500万元以上的公路工程。

2.企业经理具有6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6年以上从事公路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6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4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公路工程系列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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