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订立案例

游客与非国际旅行社签订的出境旅游合同无效发布时间:2009-07-14 来源:chenf 浏览数:1794

案例简介:某年7月,教师刘某等一行5人至旅游质监所投诉,称他们于同年6月参加甲旅行社组织的泰国一香港一澳门十日旅游团旅游。刘某称按照双方签订的旅游合同,刘某等共支付了旅行费用33950元。但是,甲旅行社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却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违反了合同约定,给刘某等旅游者造成了损害,其中主要包括:

一、甲旅行社根本无能力组织中国公民出境旅游,却大登广告欺骗旅游者;

二、刘某等旅游者在登上离境飞机时,甲旅行社却将合同一方擅自变更为乙旅行社,旅行全程均以乙旅行社的名义出现;

三、在泰国旅游期间,刘某等人由于吃了导游指定的海鲜大餐出现集体申毒事件;

四、由于旅行社安排不周,致使刘某等旅游者在机场耽误行程4个多小时,造成就餐损失;

五、旅行社擅自增加一天行程,增加购物次数及自费旅游项目。

为此,刘某等旅游者要求甲旅行社退还旅行费用,赔偿经济损失费、精神损失费并支付违约金共计26393元。

甲旅行社称,此次旅游是乙社授权委托组织的,乙社是具有出境旅游经营权的旅行社;在泰国旅游期间,全团116人只有10余人(包括投诉者5人)就餐后出现肠胃不适,并非食物中毒;旅游团增加在香港自由活动1天,在出团通知书中已明示,且没有增收旅游者费用;从泰国赴香港的飞机票是由泰国方面安排,且时间不能提前确定,当天因飞机临时有变动,造成游客在机场等候时间过长,对此投诉者亦应予以理解;关于增加购物次数及自费旅游项目等,均属当事人自愿,旅行社不应当承担责任。

处理意见:刘某等人提出的赔偿请求不予支持。

案例评析:

一、甲旅行社与刘某等旅游者签订的合同应属无效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因甲旅行社无经营出境旅游资格,不能从事出境旅游业务,所以,与刘某等旅游者签订的合同应属无效合同。如果甲旅行社是受乙社授权委托签订合同的,那么,它只能以乙社的名义与旅游者签订合同。但是在本案中,甲社是以自己的名义与旅游者签订合同的,因此,该旅游合同无效。对于无效合词,《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换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就本案而言,甲旅行社超范围经营,与刘某等人签订的旅游合同属无效合同,但鉴于

合同已旅行完毕,且甲旅行社在履行合同中并无违约行为,故刘某等旅游者要求甲旅行社退还旅游费用不能成立。因为,如果要求甲旅行社退还旅游费用,则刘某等旅游者也应将其在旅游中的费用支付给甲旅行社,即各自返还财产。此外,在本案中,没有证据证明甲旅行社违反合同约定,因此,也不存在支付违约金的问题。对于甲旅行社超经营范围订出境旅游合同问题,应当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与刘某等人要求的赔偿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

二、食物中毒需要有证据。一般到海外旅游,会有不同程度的水土不服、肠胃不适等症状,与食物中毒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是否属于食物中毒,关键是要取得卫生防疫部门的证明,没有充足的证明,是不能轻易认定事物中毒的。就本案而言,该旅行团共计116人,而发生不适的仅有10余人,这显然不符合食物中毒的特点,况且又无证据支持,故旅行社没有责任。

三、旅行社并非擅自更改旅游行程。在本案中,增加旅游天数,在旅行社的行程安排中作了明示,刘某等旅游者没有提出反对,应当视为同意;此外,增加购物次数也属刘某等旅游者的自愿行为,并非旅行社擅自更改。因此,刘某等旅游者不能对此提出赔偿要求。

破旧旅游车砖头当刹车 3天历险激怒22沈阳游客

“五一”黄金周的“快乐之旅”成了一次心惊肉跳的历险记。旅游车不仅透风,还没有手刹车,接着途中又出现脚刹车失灵的现象,最后在返回途中,车的离合器片居然烧了,车抛锚在路上。坐上有着如此安全隐患的旅游车,22名沈阳天平旅行社“青山沟、桓仁”之旅的游客就像做了一场噩梦。昨日,气愤不已的游客向本报投诉。

担心省内游未签合同交钱只给三联据据投诉的游客说:“出发前,旅行社提供了一份青山沟、桓仁三日游的宣传单,上面写着:‘精确操作,准时发团,快乐之旅’。但当交钱的时候,旅行社却未和我们签合同,他们解释说短途旅游都不用签合同,而交完钱后,我们也只是得到了一张三联据。我们都很担心,不签合同,要出了安全事故,谁来负责?”5月2日,原定早5点出发的车因各种原因被推迟到了6点半,当大家上了一辆黄海大巴后,又被叫了下来,转乘一辆破旧的中巴。

惊心“老爷车”险象环生捡块砖头当手刹车

投诉者那先生气愤地说:“他们简直是拿生命开玩笑。开车后,后座游客发现车的后备厢缺少护板,车体透风。之后,大家还注意到,车上竟无有效的手刹车装置。车辆在途中多次抛锚。而旅游途中,每次停车后,导游都跳下车用砖头垫在车的后轮处,以免溜车。一路上多是山路,还下着小雨,在如此车况不佳的车上,大家都感到心惊肉跳,并为自己的安危捏了一把汗。”

那先生说:“三日游的第二天,车就坏在了从青山沟到桓仁的路上,修车时间很长。越是担心车出事儿,车越不好使。从第二天起,车的脚制动装置竟然也出现了失灵现象,游客们提出强烈抗议,一再要求换车。”

闹心三日历险心惊胆战深更半夜截车回家

游客们说:“因车况不好,第一天花了9个小时才到了目的地,而在回沈时,这辆破旧的‘老爷车’终于坏在了由永陵到南杂木的路上。因车迟迟未能修好,游客们在路上截了一辆中巴客车于当晚9时30分左右回到了沈阳。为得到合理的解释和答复,游客们都没有回家,直接来到了旅行社。

旅行社依法给游客赔偿追究车主的责任

针对游客们的遭遇,昨日下午,记者与天平旅行社取得了联系。一位范姓女士向记者解释了有关问题。范女士承认这次旅行因车况问题给游客带来了很多麻烦,这是旅行社不愿看到的。但事发后,旅行社也采取了应急措施,并在游客回沈当晚派车将游客逐一送回了家。不过,对于旅行社提出的每人赔偿83元车费的解决方案,游客们没有接受。

范女士说,这台中巴是旅行社从外面租来的,因为“五一”客流量很大,所以旅行社当时没有对该车进行检测。提到未签合同的事情,范女士说,现在省内的短途旅游一般都不签合同。对于为何由一开始的黄海大客改成中巴一事,范女士说,这主要是由游客数量决定的。现在,旅行社也正在调查车辆的问题,并要追究车主的责任。范女士说,事发后,旅行社已向游客进行了道歉,并在尽全力积极处理此事,旅行社会依法对游客进行赔偿,给游客一个合理的答复。

旅游局先解决游客投诉再追究相关责任

事发后,游客们将此事投诉到了旅游质量监督部门。昨日上午,记者与沈阳市旅游局质量监督管理所相关负责人取得了联系。据介绍,该部门已正式受理这起投诉,并已对此事展开调查,并表示将尽快拿出处理意见。这位负责人表示,解决游客投诉是首位的,之后将对出现问题的原因进行调查,如因旅行社管理疏漏或违反规定,旅游局将对旅行社提出整改意见,做出处理决定,并追究具体责任人的有关责任。

省旅游局质量监督管理所有关负责人同时告诉记者,省旅游局也已了解此事,并对此事密切关注。这位负责人表示,旅行社不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对旅游车辆安全状况和性能未进行有效监督等问题都是不允许的,旅行社必须首先对游客的安全尽到责任。

《辽沈晚报》2004年5月10日

合同法案例分析(1)

合同法案例分析 服装厂与纺织厂签订了一份布料购销合同,约定纺织厂向服装厂提供10000米高档布料,分两次在3个月供货,服装厂收到全部货物后向纺织厂支付100万元价款。纺织厂在提供了第一批布料后发现,服装厂资产状况严重恶化,涉及大量诉讼案件,且均系败诉方,已无能力履行100万元给付义务。而且,还发现服装厂不断以低价向外转移财产。纺织厂便决定停止向服装厂供货,并要求其提供担保。服装厂则认为纺织厂的行为构成违约,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请问: (1)纺织厂是否违约? (2)纺织厂行使的是何种权利,该权利应依照何种程序行使? 答:1:纺织厂只要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服装厂丧失了履行合同的能力就可以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行使不安抗辩权,终止履行合同,其行为不构成违约 2:纺织厂行使的是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的行使必须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要求及纺织厂应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对方的偿债能力降低才能通知对方暂时终止履行,终止履行合同后可要求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担保,如果对方还未恢复履行能力或者未提供适当担保的,终止履行的一方才可以解除合同 甲商场准备于10月1日开张。为了尽可能多地吸引客源,甲商场印制了大量的广告彩页,派人在城市的各个街道发放。广告将商场出售的各种商品的名称、品牌、图案、价格详尽地列出,并作了下述说明:为了庆祝本商场开张,10月1日至3日本店全场价格优惠,数量有限,售完为止,欢迎广大顾客惠顾。成年人乙发现广告将某品牌化妆品的价格标为128元,而这种化妆品在其他的几个商店都要买到2000多元。15岁的中学生丙发现这个商场的电脑很便宜。 10月1日,乙到甲商场购买了10瓶某品牌化妆品,在付款时商场发现广告将该化妆品的价格印错,实际价格为1280元,遂要求乙不足价款,遭到乙的拒绝。 10月2日,丙到甲商场购买了价格为12000元的电脑一台,其父母知道后大怒,要求商场退货,遭到商场的拒绝。 请问: (1)甲商场广告的法律性质是什么?为什么? (2)甲乙之间合同的性质是什么?如何处理? (3)甲丙之间合同的性质是什么?为什么?如何处理? 答:1:是要约,因其具有缔约目的,具有内容具体确定,符合要约的法律要求 2:是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可撤销可变更合同,受损失的一方享有撤销权,甲商场可以请求变更式撤销该买卖合同,由于甲商场有过错,如应撤销该合同而给乙造成损失,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3:是效力待定的合同,因为丙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而该合同超出了丙的行为能力范围,根据合同法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依法不能确定实施的合同为效力待定的合同,丙的父母现有拒绝追认的权力,该合同因父母的拒绝而归于无效。 甲公司与乙公司洽商成立一个新公司,双方草签了合同,甲公司要将合同带回本部加盖公章,临行前,甲公司法定代表人提出,乙工厂须先征用土地并培训工人后甲公司方能在合同上盖章,乙工厂出资1000万元征用土地培训工人,征地和培训工人将近完成时,甲公司提出因市场行情变化,无力出资设立新公司,要求终止与乙工厂的合作。乙工厂遂起诉到法院。 请问:

合同签订管理规定及流程87621

合同签订管理规定及流程 一、目的 规定签订合同的要求、对合同条款要求、签订合同的注意事项和审定合同的要点,以维护公司利益,降低经营风险,减少签订合同不当造成的损失,方便合同的有效执行,最终保证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合同签订相关的过程中与合同签订相关的所有人员必须遵守此规定。 三、职责 营销部合同审核人员和部门领导负责对合同进行审核,业务人员负责与客户签订合同,营销部专责人员负责合同的传递、保管和协调签订合同的整个过程,部门主管负责初审合同,公司领导负责对合同签订的一些例外事项进行决策。 四、内容 1、总则 与合同签订相关的各部门和各级领导应严肃对待合同,认识到合同的重要性,平时要认真学习合同法,进行合同谈判时在坚持原则性的基础上,也必须有一定的灵活性; 公司只认可书面形式的合同; 每一份合同的签订必须有指定的承办人,承办人要求是公司正式员工,其应对合同自订立起至合同履行完毕的全过程负责,并对所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合同签订人员应是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者取得法定代表人授权的有关人员; 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泄漏合同涉及的商业、技术秘密。 2、定义 合同:是指本公司所属各部门同外部的自然人、法人及其它组织之间签订的经济合同,也指本公司我公司使用本公司经销产品企业名义与外部的自然人、法人及其它组织之间签订的经济合同。 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需要委托代理人签订合同时,开据的一个书面授权文件至代理人叫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明确委托权限,有法定代表人和代理人双方有效印鉴。3、合同签订的主体 我方签订合同的主体视情况需要可以是我公司所经销产品的生产厂家或其它挂靠的公司。 与我方签订合同的对方应是有独立法人的实体或者是有合同履行能力的个体。部门主管有责任对对方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的重点包括:法人资格:有效期内并经过年检的营业执照,执照所载内容与实际相符;合同标的应符合对方经营范围,涉及专营许可的,应具备相应的许可等级、资质证书;对方是代理人代签合同的,应有真实、有效的法定代理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具有相应的履行能力及履约信用。自然人:有效的身份证明

合同法案例(有答案)

合同法案例分析汇编(作业2010.4.19) 【案例1】甲企业(本题下称"甲")向乙企业(本题下称"乙")发出传真订货,该传真列明了货物的种类、数量、质量、供货时间、交货方式等,并要求乙在10日内报价。乙接受甲发出传真列明的条件并按期报价,亦要求甲在10日内回复;甲按期复电同意其价格,并要求签订书面合同。乙在未签订书面合同的情况下按甲提出的条件发货,甲收货后未提出异议,亦未付货款。后因市场发生变化,该货物价格下降。甲遂向乙提出,由于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买卖关系不能成立,故乙应尽快取回货物。乙不同意甲的意见,要求其偿付货款。随后,乙发现甲放弃其对关联企业的到期债权,并向其关联企业无偿转让财产,可能使自己的货款无法得到清偿,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要求: 根据上述情况,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1)试述甲传真订货、乙报价、甲回复报价行为的法律性质。 (2)买卖合同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3)对甲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乙可向人民法院提出何种权利请求,以保护其利益不受侵害?对乙行使该权利的期限,法律有何规定? 【案例1答案】 (1)甲传真订货行为的性质属于要约邀请。因该传真欠缺价格条款,邀请乙报价,故不具有要约性质。乙报价行为的性质属于要约。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要约要具备两个条件,第一,内容具体确定;第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乙的报价因同意甲方传真中的其他条件,并通过报价使合同条款内容具体确定,约定回复日期则表明其将受报价的约束,已具备要约的全部要件。甲回复报价行为的性质属于承诺。因其内容与要约一致,且于承诺期限内作出。 (2)买卖合同成立。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本题中,虽双方未按约定签订书面合同,但乙已实际履行合同义务,甲亦接受,未及时提出异议,故合同成立。(3)乙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行使撤销权的请求,撤销甲的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以维护其权益。对撤销权的时效,《合同法》规定,撤销权应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未行使撤销权的,该权利消灭 【案例2】2005年10月15日,A公司与B公司签订了一份加工承揽合同。该合同约定:由B公司为A公司制作铝合金门窗1万件,原材料由A公司提供,加工承揽报酬总额为150万元,违约金为报酬总额的10%;A公司应在2005年11月5日前向B公司交付60%的原材料,B公司应在2006年3月1日前完成6000件门窗的加工制作并交货;A公司应在2006年3月5日前交付其余40%的原材料,B公司应在2006年5月20日前完成其余门窗的加工制作并交货。A公司应在收到B公司交付门窗后3日内付清相应款项。为确保A公司履行付款义务,B公司要求其提供担保,适值D公司委托A公司购买办公用房,D公司为此向A公司提供了盖有D公司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的空白委托书和D公司的合同专用章。A 公司遂利用上述空白委托书和合同专用章,将D公司列为该项加工承揽合同的连带保证人,与B公司签订了保证合同。2005年11月1日,A公司向B公司交付60%的原材料,B公司按约加工制作门窗。2006年2月28日,B公司将制作完成的6000件门窗交付A公司,A公司按报酬总额的60%予以结算。2006年3月1日,B公司发生重组,加工型材的生产部门分立为C公司。3月5日,A公司既未按加工承揽合同的约定向B公司交付40%的原

合同法的经典案例分析

合同法的经典案例分析 一、判断合同是否成立 案例: 某建筑公司施工过程水泥短缺。同时向A水泥厂和B水泥厂发函。函件中称:“如贵厂有XX水泥现货,吨价不超过1500元,请求接到信10天内发货100吨。货到付款,运费由供货方自行承担。”A水泥厂先行发货100吨,建筑公司接受了货物。B水泥厂后发货100吨,遭到拒绝。因为建筑公司仅需100吨水泥,称发函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不成立。 分析: 本案函件内的信息符合一个有效要约的构成条件,所以构成要约,在有效期限内,该建筑工程公司应收到该要约的约束。B水泥厂以该建筑工厂公司函件规定的承诺方式在有效期限内作出承诺,使得在该建筑工程公司和B水泥厂之间成立了一份水泥购销合同。所以当事人要切实履行合同,不履行合同要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 《合同法》 第13条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 第14条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该符合下列规定: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21条承诺要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第25条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二、合同书上没有签字或盖章

某单位将一空房出租给江某,江某将合同打印后即签名并盖章。然而单位法人不在,单位财务收了江某的租金和合同书。后来,江 某准备入住时,该单位要提高租金。江某表示应按合同约定履行, 单位辩称合同并无单位签名和盖章,合同不成立。 分析: 合同书上只有江某的签名,仅就合同书的形式要件而言,是有 欠缺的。但江某已经履行了合同的主要义务,交租金时,单位已然 接受,而并非拒绝,说明单位已经接受江某的履行。双方履行与接 受履行的行为,足以认定合同成立。 法律: 《合同法》 第32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第37条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三、合同里的条款并非都是有效的 案例: 某小区物业与业主签订了管理合同,每个月住户缴纳60元管 理费,物业负责小区的卫生、治安,但车辆丢失的,物业概不负责。李某的摩托车放小区内被偷,物业以合同实现约好为由,决绝赔偿。分析: 物业没有履行“提醒注意”及“维护治安”的义务,也没有对 合同进行说明,违反了法律规定的义务,构成违约。合同免除了物 业的责任,违背了公平原则,违反了《合同法》的规定,属于无效 的条款。物业应向被盗者赔偿,可以向盗车者追偿。

签订合同申请书(示范合同)

( 合同范本 )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精品合同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签订合同申请书(示范合同) The contract concluded after the parties reached a consensus through equal consultations stipulates the mutual obligations and the rights they should enjoy.

签订合同申请书(示范合同) 尊敬的领导: 本人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与局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将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期。一年来我在领导及各位同事的关心与帮助下,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通过这一年的学习与摸索,我各方面有了较大的进步,现将日常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日常的工作管理作为一名办公室的勤杂人员,主要负责领导及宿舍的卫生清洁工作、会议室、接待小餐厅的日常管理,每天积极应对繁杂琐碎的事务性工作,我将从多方面努力,进一步提高自身的工作能力,以积极的心态面对每天的工作任务。 二、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工作水平虽然我的职务是一名勤杂人员,但要做到优秀,自己的学识,能力等还有一定距离,所以总不敢掉以轻心,马虎应付。这一年下来感觉自己在工作方面有一定的

进步,协调能力及处理问题等各方面,有了进一步的提高,保证了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 三、存在的问题本人能认真地开展工作,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第一,我踏入社会不久,经验不足,在一些工作细节上还考虑不到位,以致于工作起来有时不能游刃有余,工作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第二,业务知识不足,以后我将加强对办公室后勤工作等各方面的学习,以知识弥补不足。 四、下半年的工作计划 1、积极认真配合同事搞好办公室的各项后勤工作。 2、加强学习,拓展知识面,灵活运用自己的知识,在实际工作中,优化工作质量。 3、努力改正自身缺点,本着为人民服务的原则,热情、主动地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新合同法解读及案例分析练习题2015011

最新合同法解读及案例分析练习题2015011 第1部分判断题 题号:Qhx012099 所属课程:最新合同法解读及案例分析 1. 某企业对“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不准备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该企业的做法是错误的。 A、对 B、错 题号:Qhx012103 所属课程:最新合同法解读及案例分析 2. 被代理人甲曾对乙表示已将采购业务代理权授予丙,而实际上甲并未授权给丙。后丙以甲的名义与乙签订货物买卖合同,则甲应对丙签订该合同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A、对 B、错 题号:Qhx012098 所属课程:最新合同法解读及案例分析 3.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以外的其他政府部门应当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其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有关企业信息。 A、对 B、错 题号:Qhx012102 所属课程:最新合同法解读及案例分析 4. 甲公司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以本公司名义为其他公司向善意第三人提供担保,该代表行为有效。 A、对 B、错 题号:Qhx012095 所属课程:最新合同法解读及案例分析 5. 订立合同前,当事人可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对方当事人的信息。《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就是规定各企业应公示的企业信息。 A、对 B、错 题号:Qhx012104 所属课程:最新合同法解读及案例分析 6. 当事人签订预订书购买商品房,其中约定将于两个月内订立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后买方不愿购买,拒绝订立买卖合同。因买卖合同还未正式订立,卖方无

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A、对 B、错 题号:Qhx012107 所属课程:最新合同法解读及案例分析 7. 出卖人以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款抵扣资料证明其已履行交付标的物义务,买受人即使不认可的,也可以认定出卖人已交付标的物的事实。 A、对 B、错 题号:Qhx012096 所属课程:最新合同法解读及案例分析 8.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将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有关企业信息,自产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示。 A、对 B、错 题号:Qhx012106 所属课程:最新合同法解读及案例分析 9. 所有权保留买卖合同中,买受人已经支付标的物总价款的75%以上的,即使买受人拖欠余下货款,出卖人也不得收回标的物。 A、对 B、错 题号:Qhx012108 所属课程:最新合同法解读及案例分析 10. 融资租赁合同对于欠付租金解除合同的情形没有明确约定的,承租人欠付租金达到两期以上,或者数额达到全部租金10%以上,经出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A、对 B、错 题号:Qhx012105 所属课程:最新合同法解读及案例分析 11. 合同约定或者当事人之间习惯以普通发票作为付款凭证,在无其他相反证据的情况下,买受人可以持普通发票证明其已经履行付款义务。 A、对 B、错 题号:Qhx012100 所属课程:最新合同法解读及案例分析 12.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等工作中,将受到限制或者禁入。

合同纠纷案例分析

案例 一、甲软件开发公司与乙房地产开发公司购买办公楼纠纷案 要点:缔约过失 案情:2009年8月上旬,甲软件开发公司决定在较为繁华的地段为公司购买一座大型的办公楼。经过调查,发现有3 家卖主所提供的大楼在环境、位置、价格上可以选择,其中一家为乙房地产开发公司。8 月下旬,该公司派出有关人员同时和3 家卖主联系,准备择优选择卖主订立合同。在洽谈过程中,乙开发公司的人员一再表示愿以低于另外两家的价格出售楼房。9 月中旬,当甲软件公司同另外两家价格谈到每平方米8000元时,乙开发公司的业务员王某多次表示,若另外两家的价格真能降到每平方米8000元,则乙开发公司愿以低于8000元的价格与甲软件开发公司签订合同。经过近一个月的协商,10月中旬,在甲软件公司准备签订合同时,乙开发公司却提出,公司内部文件明确规定了业务员不得在8000元以下同客户签订合同,王某作为公司的业务员,明知有此规定,却擅自答应以低于8000元每平方米的价格签订合同,其行为是越权行为,对此公司概不负责。由于市场房价已有回升,此时甲软件公司若要购房,必须在每平方米8100 元以上才能签订合同。当甲软件公司再次找到原来洽谈的另外两家公司时,两家公司的楼房均已卖完。后来,甲软件公司查知乙开发公司的王某,在谈判过程中把所获得的甲软件公司有关产品的销售情况以及该公司固定的客户名单,泄露给另外一家软件公

司丙,致使丙软件公司拉走了甲软件公司的一部分客户,为此,甲软件公司损失近10 万元。甲软件公司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 问题: 1、乙公司能否援引内部规定拒绝承认王某行为的效力? 乙公司不能援引内部规定拒绝承认王某行为的效力。 2、8 月下旬,如果乙开发公司不与甲软件公司签订楼房买卖合同,其是否需要承担责任?为什么? 乙开发公司不需要承担责任。因为此时双方的合同尚未成立。 3、10 月中句,甲软件公司是否有权要求乙开发公司必须签订楼房买卖合同?为什么? 不能。因为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一方无权强迫他方签订合同。 4、10 月中旬,若甲公司被迫以高价另行购房,对于差价,甲公司是否有权要求乙房地产公司赔偿? 甲软件公司有权要求乙房地产开发公司赔偿差价损失。因为乙房地产开发公司违反了先合同义务,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5、由于王某的泄密,甲软件公司损失近10 万元,甲软件公司能否要求赔偿?为什么?

合同案例分析

合同案例分析ppt 合同法案例课件 1、甲汽车销售公司与乙汽车制造公司签订了一份轿车买卖合同。由于甲公司的业务员丁某对汽车型号不太熟悉,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将甲公司原先想买的B型号轿车写成了A型号轿车。虽然乙公司提供的型号不是甲公司原想购买的B型号轿车,但A型号轿车销量也不错。甲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提货并支付了货款。(1)丁某的行为属于合同法上的什么行为?其效力如何? (2)甲公司在支付货款后是否还能行使撤销权? (1)丁某的行为属于重大误解的行为。 重大误解行为是可撤销、可变更的合同行为。依据《合同法》第54条的有关规定,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规定: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后果与自己的思想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本案中,丁某对购买标的发生了误解,并且价值巨大,应认定为重大误解,属于可撤销、可变更的合同行为。 (2)甲公司不能再行使撤销权。 根据《合同法》第55条的有关规定,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的,撤销权消

灭。本案中,甲公司在明知车型有错的情况下,仍按合同约定提货,并支付货款,应视为以自己的行为放弃了撤销权。 2、张某系甲商贸公司员工,曾长期代表甲商贸公司充当采购员与乙家电生产厂家进行购销家电活动。2010年3月,张某因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被甲商贸公司开除。但是,甲商贸公司并未收回给张某开出的仍然有效的介绍信和授权委托书。张某凭此介绍信以甲公司的名义又与乙家电厂家签订了10万元的家电购买合同,并约定在交货后一个月内付款。乙家电厂家在与张某签订合同时,并未得知张某已被开除一事。乙家电厂家在向张某交货一个月后,张某仍未付款,也不知其下落。乙家电厂家于是向甲商贸公司要求支付10万元货款,甲商贸公司以张某已被开除与其无关为由拒绝支付,双方发生争执。 (1)张某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 (2)甲商贸公司是否应承担支付货款的责任? (1)张某的行为属于表见代理。《合同法》第49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本案中,张某被甲公司开除后,实际上代理权已经终止,但甲公司却并未收回介绍信和授权委托书,也未通知乙家电厂家。乙厂家在善意、无过失的情况下与张某签订了合同,符合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属于表见代理。 (2)甲公司应承担支付货款的责任。依据《合同法》的有关规

合同执行情况说明函.doc

合同执行情况说明函 致:广西保利龙湖蓝湾发展有限公司 我司为保利山渐青二期铁艺栏杆制作安装单位,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为积极配合甲方施工进度要求,我司严格根据合同要求对工作进行了计划性、有序性、严谨性、目标性的安排部署,具体为:现场实际尺寸的测量、下料生产、发货进场、监理验收、分货到位、成品安装、成品保护、成品维护等各个环节,我司委派了不同的专业化职业化的团队进行跟踪管理,执行到位。 我司针对于甲方所要求的山渐青项目太阳鸟、观星台组团阳台铁艺栏杆;月亮岛、林湖语组团别墅住宅间铁艺栏杆(虚线)及基础;月亮岛、林湖语组团别墅住宅前院铁艺栏杆(虚线)及基础;PQ户型入户铁艺门、等工程项目绝大部分基本如期完工。也有部分子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因实际问题有轻微延误工期的情况(比如太阳鸟阳台栏杆),具体原因系数说明如下: 1、土建原因:由于部分土建施工工作面不规整导致我司技术员在 下料过程中尺寸出现一定偏差,以致于到货进场的一部分栏杆成品无法按照国家标准安装,故此批产品不得已只能返厂,然后重新加工生产、发货进场、安装,故此影响一定时间的工期。 2、上道工序拖延:我司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现有相当一部分GRC 罗马柱没有安装,由于栏杆对于安装精度要求比较高,罗马柱没有安装直接导致栏杆无法精确定位居中,因此我司和贵方协商,

最终结论是:GRC安装完成后,具备工作面,栏杆方能安装,此项直接影响一定时间的工期。 3、天气原因:为确保工期,我司要求安装工人加班加点,利用一 切可以利用的时间做工,但事与愿违,一次下雨天做工,我司其中一位安装工人不小心被漏电击中昏迷,由于抢救处理及时没有造成太大的严重后果,为避免同类事情发生,确保工人安全,体现甲方文明施工精神,我司严谨下雨天以及天气恶劣情况下做工,此项也会轻微影响工期。 以上为我司合同执行情况以及部分工程项目延误原因说明,呈贵司审阅! 聊城市高力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 2012年4月26日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合同的订立及答案

1.A向B寄送一份产品目录,B在收到A的产品目录后,在产品目录上添加了订货数量及应交货的日期。但A拒绝交货,问A是否有权拒绝交货为什么 2. A在10日向国外B发盘:“欲出售中国松香10吨,每吨US$450FOB上海”,B在11 日回传真:“同意购买中国松香10吨,价格按你方报价。”事后A在14日回电:“根据我方惯例,我方10日传真为一虚盘(offer without engagement)”,如果你方同意按每吨US$550FOB上海,即期信用证支付,我方将在2个月内交货,否则,我方有权将货物售予第三方。B于15日回电:“你方14日FAX我方不能接受,中国是《公约》的缔约国,按《公约》规定一项发价只需品名、数量和价格即可成交,如你方拒绝交货,我方将提交中国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问A是否有权拒绝交货为什么 3.A于6月3日寄出一封航空信给B:“不可撤销发价,欲售东北大米10000吨,每吨US$200FOB大连,交货期为7/8月,即期信用证支付。”3日后A发觉现国际市场价格为每吨US$220,于是立即拍发一封电报:“我方报价改为每吨US$220FOB大连。”此电报于6月7日到达B手中,航空信于6月10日到达B手中,问如果这时B表示接受,那么合同价格定为多少为什么

4. A于6月3日向B发一份FAX:“欲售东北大米10000吨,每吨US$180FOB大连,交货期为7/8月,即期信用证支付,6月10日前答复有效。”3日后A发觉国际市场价格为每吨US$220,于是立即又发一份FAX给B:“我方报价改为每吨US$220FOB大连”。B于6月10日回FAX:“同意购买东北大米10000吨,每吨US$180FOB大连,交货期为7/8月,即期信用证支付”。事后A坚持以每吨US$220的价格成交,问合同价格应为多少为什么 5. A于6月3日向B发一份FAX:“欲售东北大米10000吨,每吨US$180FOB大连,交货期为7/8月,即期信用证支付”。因世界市场价格一直上涨,故A于3日后发一FAX表示撤销其发价,B于6月8日发FAX表示接受A的发价,问A与B之间的合同关系是否成立为什么 6. A以FAX发价:“欲购6缸奥迪车20辆,每辆US$20000FOB大连,9月交货,即期信用证付款,以我方最后确认为准。”B回FAX:“同意你方发价,出售6缸奥迪车20辆,即期信用证付款。”事后A未开立信用证,B认为他们之间的合同已经成立,要求A开立信用证,问A与B之间的合同关系是否成立为什么

合同签订自查报告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合同签订自查报告 篇一:20XX年合同管理工作自查报告 合同管理工作自查报告 为贯彻落实公司上级管理部门有关文件精神,根据法务部下发的检查通知,结合工作实际,现对我单位20XX年一季度合同管理工作作简单的汇报: 一、合同签订和履行基本情况 截至5月20日,20XX年一至二季度我**签订经济合同**份,包括:一般合同**份,重要合同*份,重大合同*份,其中,年度合同**份,支付质保金的有**份,维修施工补充协议*份,单一采购来源的有*份,招投标签订的合同*份,已经履行完毕验收达标项目**项,均为工程承包项目。目前正在办理审查评审手续的合同两份,已签订的各类合同均按约定工期进度正常开展,不存在违约或存在争议事宜。(详见《合同统计表》) 20XX年我单位合同签订、审批程序均按照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及最新修订的《合同管理》执行,不存在签订滞后及补

签现象。 二、合同管理工作具体做法 一是修订和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1、以开展**、内控风险控制管理等工作为契机,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将新的《合同管理》及合同管理工作流程纳入工作手册。新修订的制度根据资质审查、合同谈判、合同起草、审批、履行、变更或解除等不同阶段的风险易发点,进一步明确了各职能部门的职责、操作流程等,加强管理,防范法律风险; 2、指定合同承办部门的经办人,要求各单位选派素质高、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负责本科室的合同承办工作,有力保证合同签订工作的严肃性和合法性; 二是高度重视合同基础工作,坚持做好合同登记、统计、归档等日常工作。 1、严格按照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履行合同审查评审手续,并做到送审的合同有登记,修改的合同有存档,签订的合同有备份,存档的合同有目录等; 2、做到合同管理表格格式规范。严格执行合同登记程序,按照公司法务部合同管理科制定的合同统计、履约情况评价表、合同登记台账及**档案目录等表格及时登录更新合同信息; 3、定期追踪合同履行情况,防范风险。合同履行过程

合同的订立(预习案例)

合同的订立(预习案例) 1、甲于2月1日向乙发出一项要约,并规定“若在3月1日前收不到贵方答复,则视为接受我方报价。”乙在3月1日前未做任何反应,3月15甲发来了要约中的货物,要求乙接收货物并付款,问乙是否应当履行合同? 2、甲在2月1日向乙发出询价,指明了所需产品数量并提出:“若在我方收到你方报价一周内,未得到我方答复,可视为接受。”2月5日甲收到报价,2月15日甲告诉乙拒绝接受报价,问合同是否成立? 3、按下列一组电报,请分析合同是否成立? ①甲5月13日去电:发价CXXX30吨,CIF欧洲港,800美元/吨,7、8月各交十五吨。 乙当日回电:还价15吨,CIF伦敦,750美元/吨,5月交货。 ②甲未复 ③乙5月18日去电:9月15日交货15吨,CIF伦敦,750美元每吨。 甲5月20日回电:30吨,8月装运,其它条件同意对方。 ④乙5月20日去电:10月15日交货15吨,750美元每吨,CIF伦敦,另15吨正在推销。 ⑤乙5月23日去电:我方客户同意接受30吨,700美元/ 吨CIF伦敦,装期9月。甲5月25日回电:30吨,700美元/吨,CIF汉堡,装期9月。 ⑥乙去电:谢谢贵方确认。 4、甲乙双方订有长期协议,其中规定“卖方必须在收到买方订单后的14天内予以答复。如在14天内未作答复。则应视为卖方已接受订单,”2月1日卖方收到买方订单,订购1000打服装,直至2月25日卖方才通知买方不能供应,但买方不同意这项通知,并认为合同已经成立,如果卖方不能履行,则要求赔偿损失。试问在上述情况下,买方有无此项权利?为什么? 5、某药厂出售感冒药,为了招揽顾客,大做广告,宣传他的感冒药有奇效,药到病除,并声称他已在银行存入1000英磅,如服用无效,该厂可赔偿100英磅,后来有一老太太服用该药,但无效力,因而她向药厂索赔100英磅,但该药厂认为广告不是发盘,在他与这位老太太之间不存在合同关系,拒绝赔付,试问在上述情况下,这位老太太有无权利向该药厂索赔100英磅?为什么? 6、A向B发盘(offer),在发盘中说,“供应50台拖拉机,丰收牌。100匹马力。每台CIF香港6500美元。订立合同后两个月装船,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付款,请电复”。B在收到发盘后。立即复电,“我接受你的发盘,订立合同后立即装船。”但A未作答复,试问在上述情况下,双方合同有无成立?为什么? 7、卖方C公司要出售一架飞机给B公司,C在发盘电报中说明,“确认出售一架马德拉水陆两用飞机一架......(其他条件)......请电汇5000英镑。”买方B立即复电:“确认你方来电,我购买马德拉水陆两用飞机一架,条件按你电报所规定的条件,我已汇交你方开户银行5000英磅,该款在你交货前代你方保管,请确认自本电之日起,30天内交货。”

合同签订过程中需注意的的几个问题

合同签订过程中需注意的的几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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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合同签订过程中需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签订前对合作对象的审查(调查):了解合作对象的基本情况,有助于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在供货及付款条件上采取相应的对策,避免风险的发生。 1、在签约时,企业需要对方提供其经过本年度工商年检的营业执照和公司对签署人的授权委托书。重要的合同,签约人应是公司法定代表人,企业需要对方提供对方企业出具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确认以上内容至关重要,这将直接关系到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也是我方企业能否会得到法律保护的前提。 2、还要对企业的生产资格进行审查,我国法律对某些行业的从业资格做了限制性规定,没有从业资格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特定的业务,如果我方与没有资格的主体签订此类合同将给我方带来经济损失。比如说,特种机电设备生产的,需要特种机电设备生产许可证;如果是药品的,则需要相应的国家药品生产的许可证,否则,就算合同签订了也常常会无效。 3、调查合作方的商业信誉和履约能力。尽可能对合作方进行实地考察,或者委托专业调查机构对其资信情况进行调查。还应去法院调查核实该企业是否存在诉讼案件,去工商行政管理局调查核实该企业的年检注册和历年的奖罚情况,去土地管理部门和房屋管理部门调查核实该企业是否存在不动产的抵押担保,去税务局调查核实该企业是否存在拖延缴纳税费或者是否还有税费没有及时上缴情况,去环保局调查核实是否存在严重污染环境的行为等。以上几个方面的实地调查核实的信息,都是公开化的,因此,企业只要稍微认真,就不难对此进行实地审查。 (二)合同文本的起草 双方就主要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后,自然就会出现有哪方起草合同文本的问题。一般来讲,合同文本由谁起草,谁就掌握主动。这是因为将口头上议定条款形成文字的过程也是一个很富技巧性的工作,有时,仅仅是一字之差,所包含的意思则有很大区别。起草文本一方的主动性在于可以根据双方协商的内容,认真考虑写入合同中的每一条款,而对方则毫无思想准备。有些时候,即使不起草的一方认真审议了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但由于先入为主的思维定式,可能也不容易发现对方文字中所隐含的于己不利之处。

合同法案例练习

1、张三与李四订立了一份卖牛合同,合同约定张三向李四交付5头牛,分别为牛1、牛 2、牛 3、牛4,牛5,总价款为1万元;李四向张三交付定金3千元,余下款项由李四在半年内付清。双方还约定,在李四向张三付清牛款之前,张三保留该5头牛的所有权。张三向李四交付了该5头牛。 根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回答下列问题: 1.设在牛款付清之前,牛1被雷电击死,该损失由谁承担?为什么?2.设在牛款付清之前,牛2生下一头小牛,该小牛由谁享有所有权?为什么? 3.设在牛款付清之前,牛3踢伤甲,甲花去医药费和误工损失共计1千元,该损失应由谁承担?为什么? 4.设在牛款付清之前,李四与乙达成一项转让牛4的合同,在向乙交付牛4之前,该合同的效力如何?为什么? 5.设在牛款付清之前,乙不知张三保留了此牛的所有权,李四与乙达成一项转让牛4的合同,作价2千元且将牛4交付乙。乙能否据此取得该牛的所有权?为什么? 6.设在牛款付清之前,李四将牛5租与丙,租期3个月,租金200元。该租赁协议是否有效?租金应如何处理? 7.合同中的定金条款效力如何?为什么? 2、某甲与某工厂订立了一份买卖汽车的合同,约定由工厂在6月底将一部行驶3万公里的卡车交付给甲,价款3万元,甲交付定金5000元,交车后15天内余款付清。合同还约定,工厂晚交车1天,扣除车款50元,甲晚交款1天,应多交车款50元,一方有其他违约情形,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6000元。合同订立后,该卡车因外出运货耽误,未能在6月底前返回。7月1日,卡车途径山路时,因遇暴风雨,被一块落下的石头砸中,车头受损,工厂对卡车进行了修理,于7月10日交付给甲。10天后,甲在运货中发现卡车发动机有毛病,经检查,该发动机经过大修理。遂请求退还卡车,并要求工厂双倍返还定金,支付6000元违约金,赔偿因其不能履行对第三人的运输合同而造成的营业收入损失3000元。另有人向甲提出,甲可以以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请求双倍赔偿。工厂意识到对自己不利,即提出汽车没有运输过户手续,合同无效,双方只需返还财产。

(合同知识)合同的订立纠纷案例

(合同知识)合同的订立纠 纷案例

合同的订立纠纷案例 姓名:周维 班级:计网0933 学号:0925053320 日期:2011-6-26 劳动合同订立纠纷 [内容摘要]

这是壹起关于劳动合同纠纷的事件,原告:李某某于1979年于宜昌龙泉建材总公司(以下简称龙泉建材公司)参加工作,后来发生了事故,于1990年1月2日签订壹份《协议书》,约定被告壹次性给付原告伤残补助费、养老保险金、假肢费共计7000元等。 协议订立后,双方均按协议履行了义务。嗣后至1995年6月,原告和被告无任何往来,2003年10月10日,原告向宜昌市夷陵区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补发和按月发给伤残抚恤金、报销补交养老保险金,支付医疗保险费、假肢费,由于证据已定,被法院驳回了诉讼请求。 [案情] 原告:李某某 被告:湖北宜昌龙泉建材总公司 原告李某某于1979年于宜昌龙泉建材总公司(以下简称龙泉建材公司)参加工作,为该公司砖厂成型车间操作工。1981年8月31日于工作中其右臂被制砖主机绞断,伤愈后被安排于单位从事收发工作。1989年11月5日,李某某向被告递交了壹份申请书,要求被告给予壹次性补偿伤残费用后和其脱离关系。被告经向原宜昌县龙泉镇经委请示同意后,召开会议同意了原告的申请,双方于1990年1月2日签订壹份《协议书》,约定被告壹次性给付原告伤残补助费、养老保险金、假肢费共计7000元,且照顾其壹台价值660元的黑白电视机后,原告交清所经管的物资、帐目,搬离砖瓦厂,“双方再不存于任何经济关系”,“再无任何遗留问题”。协议订立后,双方均按协议履行了义务。嗣后至1995年6月,原告和被告无任何往来。1995年7月1日,原告向被告提出申请对其工伤致残进行鉴定,被告如实对原告的工伤填写了《企业职工因工负伤认定审批表》、《企业职工工伤和职业病致残鉴定表》,且由原宜昌县龙泉镇经委签署意见盖章后报送原宜昌县劳动局对其进行认定。同年

16月合同签订情况分析

全局2012年1-6月合同签订情况简要分析 1、从合同额分析:2012年1-6月全局新签总包合同554亿元(其中局名义合同422亿元),新签合同平均单体项目合同额达到2.7亿元(203个),其中局名义单体合同额为4亿(104个),单体项目合同额最大的是大连恒隆广场项目,合同额达到29.7亿元。今年1-6月有3个公司平均合同额超过5亿元,其中大连公司大项目比例最多,平均合同额14.7亿元,还有青岛公司平均合同额5.57亿元、总承包公司平均合同额50189万元。1-6月全局新签合同中非战略客户的房地产住宅项目合同小于5亿元的合同16个,占比7.8%;其中局名义合同8个,占比7.6%,小于2亿元的房地产合同基本消失。1-6月新签万达、世茂、恒隆、等老业主合同11个,合同额132亿元;新签公建项目合同13个,占比6.4%,合同额41.3亿元。 2、从付款情况分析:全局1-6月新签有预付款的合同100个,占比为49%,局名义有预付款的合同36个,占比34.6%。全局以月进度支付进度款的合同151个,占比74.5%,其中按月进度支付比例在80%及以上的合同100个,占66%,付款比例不足75%的合同35个,占比23%。局名义合同按月支付进度款的有85个,占比82%,其中按月进度支付比例在80%及以上的合同44个,占51.8%,付款比例不足75%的合同10个,占比11.8%。全局以节点形象支付进度款的合同52个,占比25.5%,其中大节点付款比例70%以下的合同11个;局名义以节点形象支付进度款的合同19个,占比18%.节点付款及月付款比例在75%以下的项目多是地产类项目。 3、从担保情况分析:全局约定现金保证金的合同8个,占比4%。局名义合同约定现金保证金的合同2个,且现金保证金没有超过1000万的。这些情况较往年相比均明显好转。

第6章 合同法案例(习题)

第六章合同法案例 【案例6-1】卖方A与买方B签订了一份供应和安装某一特殊生产线的合同,其中一个条款规定:就生产线的技术所做的任何改进,卖方A均有义务告知买方B。1年后,B了解到有一项重要技术未得到A 的通知。于是,B要求A承担违约责任。A认为其不用承担违约责任,因为它已经将合同所涉的生产线的生产转让给了它的全资子公司C 承担。请问:A的抗辩理由是否成立? 【案例6-2】甲方和乙方为开发一种新产品而建立一合资企业,经过长期谈判后,虽然没有任何形式的要约和承诺,并且尚有一些次要的问题有待解决,但双方当事人业已开始履行。当后来双方当事人未能就那些次要问题达成一致意见。请问:双方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合资合同关系? 【案例6-3】广告一:“星期六上午九点整,三件全新皮大衣,价值近于$100.00,先来先买,一元一件”。广告二:“星期六上午九点整,一件黑兔毛女用披肩,美丽飘逸,价值$139.50,只卖一元,先来先买”。请问:上述两则广告是不是要约?为什么? 【案例6-4】2000年7月27日山东某进出口A公司应荷兰B公司的请求,发出某初级产品100吨,每吨450美元CIF鹿特丹,订约后1个月装运,本月回复有效的要约。B公司接收到A公司要约后,没作承诺表示,而是再三请求A公司增加该初级产品的数量,降低价格,并要求延长要约有效期。A公司曾将数量增至300吨,价格每吨减至420美元CIF鹿特丹,并两次延长了要约的有效期,最后将要约的有

效期延至8月30日。荷兰B公司于8月26日来电接受该盘。A公司在接到B公司承诺电报时,发现因南美国家遭受旱灾而影响到该产品的产量,使国际市场价格暴涨,从而中国A公司拒绝成交,并复电称:“由于世界市场价格变化,货物在接到承诺电报前已售出。”请问:该合同是否成立? 【案例6-5】美国M公司于2000年9月15日致电中国C公司,称愿意提供A型钢材3000公吨,220美元/公吨FOB旧金山,交货期为2000年12月。9月17日,C公司复电,同意你公司建议,但交货期为11月。M公司于9月20日复电:若交货期改为11月,则每公吨提价10美元。9月25日C公司回电:不同意提价。 9月27日M公司来电表示:同意不提价,但交货期为11月15日至11月30日。然而,时至12月底C公司也未收到A型钢材,此时的货价已涨至240美元。请问:M公司与C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合同关系?理由是什么? 【案例6-6】 2001年10月10日, A公司向B公司发出一封信函,上称:“我公司欲向你公司出售安哥拉一级羊毛3000吨,单价980美元/吨FOB(XX港),合同订立后三个月装船,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付款,要约有效期为15日”,该信函以平信的方式寄出,于10月15日到达B公司。B公司在考虑两天之后,10月17日回复:“完全同意。”该回复信件以快件的方式当日寄交。由于邮局的传递失误,B公司答复信件于2001年11月5日才到达A公司。而A公司因迟迟末收到B公司回复,已于10月27日将该批羊毛售予C公司。因此,A公司对B公司的回复信件没做任何答复。2002年1月, B公司根

合同法案例分析题集

合同法案例分析集 案例(一) 某煤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某机电公司以下称乙方是长期矿山机电产品供需协作单位。某年月,甲乙双方签订了一份机电购销合同,约定由乙方向甲方供应20千瓦电机10台。合同未注明电机是直流电机还是交流电机,但根据价格和双方以往的交易,甲方购买的电机应是直流电机。甲方强调因技术改造急需,该批电机必须在20天内交付,为此双方约定逾期交货由乙方支付违约金万元。合同签订后,乙方即四处寻找货源,至第19天时尚无着落。乙方经理王某为逃避支付违约金,便准备了20千瓦交流电机。在甲方开车提货时,乙方将10台20千瓦交流电机装车让甲方运走。因双方系长期合作单位,装车后甲方也未细看。在卸车开箱时,甲方发现乙方所供电机不是自己所需的直流电机,于是指责乙方以假充真,要求支付万元违约金并交付10台直流电机。双方为此争执一月之久。此时乙方已购进20千瓦直流电机,遂给甲方换了电机,但拒不承认逾期交货,称原合同并未注明电机系直流或交流,致使发货人产生误解,其损失应由甲方自行承担。 试分析: (1) 乙方的行为违反了合同法的哪一项基本原则? (2) 甲乙双方的纠纷应如何解决? 法理分析 在本案中,乙方的行为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我国合同法第条规定:“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在合同法中是一项极为重要的原则。在大陆法系,它常常被称为是债法中的最高指导原则或称为“帝王规则”,其含义是指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中应诚实可信,以善意的方式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同时,诚信原则要求当事人之间的利益以及当事人利益与社会利益之间的平衡。当事人在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时要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该原则在合同订立、履行的各个阶段均有体现。 本案中,虽然双方所订合同没有明确是交流电机还是直流电机,但根据双方的交易习惯,可以明确买卖标的物应是直流电机。同时,乙方调换电机的行为也可以证实这一点。本案中,乙方对甲方所购货物的用途应有所了解,且两种电机的价格相差甚远,乙方以不知合同中的标的系直流或交流电机为由,以交流电机顶替直流电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有明显的过错,应负违约责任。 案例(二) 甲企业与乙企业达成口头协议,由乙企业在半年之内供应甲企业50吨钢材。三个月后,乙企业以原定钢材价格过低为由要求加价,并提出,如果甲企业表示同意,双方立即签订书面合同,否则,乙企业将不能按期供货。甲企业表示反对,并声称,如乙企业到期不履行协议,将向法院起诉。 试分析: ()此案中,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合同有无法律效力? ()为什么? 法理分析 ()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口头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其法律依据是1999年10月日生效的《合同法》。 ()依据《合同法》第10条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买卖合同在《合同法》上属于不要式合同,法律、行政法法规未规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因此,不采取书面形式对买卖合同效力没有影响。依据《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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