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监狱文化建设在罪犯改造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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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监狱文化建设在罪犯改造中的作用

李瑞华贾玲

监狱文化是一种客观存在,是我国监狱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长期的实践活动中创造的特定文化。但是,“监狱文化”又是一个崭新的概念。这一概念是在当前深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事业蓬勃发展的新形势下提出并运用于实践当中的,目前对于监狱文化的理论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而且发展极不平衡。因此,深入研究监狱文化的相关理论十分必要和紧迫,不但使我们正确认识和把握监狱文化的本质、内涵、规律及特点,充分发挥监狱文化的功能作用,而且使之紧紧围绕当前监狱工作中心任务,最终为提高罪犯改造质量服务更是十分必要和紧迫。

一、对监狱文化内涵的理解和把握

文化是一个中国自古以来的词汇。“文”字最初指纹理,以后逐步演绎为包括语言文字在内的各种象征符号,并进一步引申为典章制度、礼乐制度等。“化”就是改造、教化之意。从这一点上讲,可以说,文化的内容与监狱改造在本质上是一致的。监狱文化作为文化的一种,具有一般文化的基本特征,同时又代表了文化的本质和内涵,反映了社会文明程度的进展。既文化是人在社会历史的实践中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

就新时期监狱机关的性质和职能而言,笔者认为,监狱文化可以定义为:监狱文化是具有监狱机关特色的,以科学、文明、公正的执法价值观和以“惩罚与改造罪犯为核心”的执法模式的总和,有着鲜明的职业特点和独特的价值取向。因监狱工作的特殊性,改造工作的主客体关系,决定监狱文化的内容包括监狱人民警察文化建设和监区文化建设两个部分。其特点主要有:1、特定的文化氛围;2、鲜明的行业特点;3双重的文化内容。

二、新时期加强监狱文化建设的现实意义

(一)加强监狱文化建设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要体现。文化重在建设。监狱文化建设是一个永恒的课题,并非一朝一夕之功,加强监狱文化建设是历史的必然的要求。我们党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中,明确将代表和发展先进文化作为党的指导思想。党的十六大报告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将文化建设提到战略的高度,要求“全党同志要深刻认识文化建设的战略意义,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的发展繁荣”。作为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监狱机关在执行刑罚、打击和惩罚犯罪的重要环节中,责无旁贷要担负起发展文化建设的重任,为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发展、进步作出贡献。几十年改造罪犯的实践,我们可以看到,从“我们的监狱不是过去的监狱,我们的监狱其实是学校、也是工厂,

或者是农场”。“人是可以改造的”,“许多犯罪分子是可以改造好的”、“应该把犯人当人”看待,到新时期“罪犯首先是人,其次才是罪犯”一系列论述,既体现了监狱文明的发展,又突出体现了监狱文化的发展轨迹。新时期监狱“以人为本”思想正是对十六大报告中提出的“科学发展观”的深入贯彻落实。

(二)加强监狱文化建设是推进首都监狱发展的重要渠道。监狱机关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担负着维护社会稳定和惩罚、改造罪犯的重任。加强监狱文化建设,是首都优化环境,加快发展的客观需要,也是首都精神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北京作为首都,必须要加快发展,长期保持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执法的法治环境,在各个方面争创一流。作为首都监狱机关,监狱人民警察队伍的执法能力、水平,作风和形象的好坏,直接关系到首都政法队伍的形象;监狱的稳定与否,改造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着首都的安全稳定。北京市监狱局要实现“建首善、站排头,创一流”的工作目标,加强监狱文化建设是现实的形势的需要,对于优化首都的发展环境,加快首都监狱发展步伐具有重要意义。

(三)加强监狱文化建设是构建和谐改造关系的重要举措。构建“和谐的改造关系”是北京市监狱局面对监狱新的形势和要求,提出的一个重要行刑理念,它强调在干警依法严格管理和科学改造罪犯过程中相互之间形成一种良性互动,通过干警的工作与罪犯的改造之间实现一种和谐,充分调动罪犯主动接受改造、依法文明服刑的积极性。和谐改造关系的提出,不但对监狱的执法环境提出了更高的具体的要求,而且对罪犯的改造、服刑行为提出了更具个体针对性、现实需要性的要求。“和谐改造关系”的本质体现的是“以人为本”思想,监狱文化建设的目的,是通过干警的工作让罪犯不但在希望中改造,还要改造好。作为警察文化建设的主体和监区文化建设的主体,干警和罪犯分别在监狱文化建设中担当着重要角色,两项文化建设的融合为构建和谐改造关系搭建了有效载体,在创造公正文明执法环境、维护罪犯合法权益、满足罪犯合法合理需求等方面丰富了内容,畅通了渠道。

(四)加强监狱文化建设是提升罪犯改造质量的重要途径。罪犯相对于正常人来讲,是特殊群体,入狱服刑的改造生活使他们形成了独特的心理特点和思维模式,特定的场所和生活,使罪犯比常人更易于被暗示、被引导、被教化。在对罪犯的改造中,监狱文化的约束、凝聚、导向、激励及辐射功能更能发挥出特殊价值和作用,这一点在多年的改造实践中已得到验证。当前,针对首都监狱发展的任务和需求,北京市监狱局提出了“以改造人为中心,全面提高罪犯的改造质量”这一中心工作和总体目标,面对日益发展的物质文化需求,要实现这一目标,加强监狱文化建设是一条重要途径。在明确罪犯是改造主体的基础上,通过警察文化建设,凝聚警心,锻炼队伍,内强素质,外塑形象,打造一支符合时代要求,能够担当起改造重任的干警队伍,通过干警的执法行为作用于监区文化建设,积极营造紧扣时代旋律、富有改造特点,具有浓郁人文色彩的改造氛围,激发罪犯改造的内驱力和主动性,使罪犯在潜移默化的环境中实现改造好的目标。

三、监狱文化建设在对罪犯改造中的作用及实践

(一)强调警察文化建设与监区文化建设的融合

纵观国内外对监狱文化的研究,我们可以了解到并没有较为成熟和成形的东西,一些研究还停留在较为浅显的实践摸索阶段,从实践中提炼、总结带有规律性、借鉴性、指导性的理论还很欠缺。同时,因为文化本身是文明的象征。在实际工作中,我国监狱系统对监狱文化的了解和应用并不陌生,但在理论研究方面缺乏系统性、权威性、规律性的探讨。对监狱文化的理解也更多借鉴企业文化的特点、发展,没有总结出带有行业特点的监狱文化的特点和本质。20世纪80年代以后,行为科学理论使“物本主义”向“人本主义”转化,形成了以人为本,以文化为手段的激发自觉性的新理念,才进一步强化了对监狱文化的重视和研究。

即便如此,对监狱文化的研究仍是割裂的,其自身发展并不平衡。如由于监狱机关的中心任务是教育改造罪犯,理论研究中对监区文化建设关注的相对较多,研究的相对较为深入,而作为监狱工作的主体—监狱人民警察一直以来处于相对被忽略的地位,对警察文化建设的研究起步较晚,也是20世纪80、90年代逐步得到重视,发展历程较短,所研究的领域也较为狭窄,有许多内容需要丰富和充实。这也在某种程度上,导致了监狱人民警察文化和监区文化自成一体的现状。但在实际工作中,监狱人民警察文化和监区文化是一个有机的整体,打造警察文化建设和监区文化建设的目的都是为了更好地履行《监狱法》,体现监狱机关的职能。警察文化建设重在解决监狱执法主体—警察队伍的执法素质、执法形象、职业道德等问题,监区文化建设重在解决教育改造主体——罪犯群体的服刑态度、改造行为等问题,二者的着力点最终都要落到罪犯的改造上,通过相互作用,以此构建和谐的改造关系,实现把罪犯改造为守法公民,回归后共同构建和谐社会的目的。

(二)警察文化建设对推进罪犯改造质量提高的作用

监狱人民警察是监狱工作的执法主体,监狱人民警察队伍形象代表着监狱机关在社会中的形象,执法队伍的水平、素质高底直接影响和作用于在监狱接受改造的罪犯群体,因此说,加强警察队伍建设任务紧迫而又必须。

1、警察文化建设有助于从本质和核心上总结、提炼、丰富和弘扬监狱人民警察精神。监狱人民警察队伍要完成新的历史时期党和人民赋予的重任,大力加强文化建设是非常重要和必要的。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来自于坚强的精神支柱,而这种精神支柱就是文化的内涵之一。警察文化对于塑造监狱人民警察精神有着特殊作用,而这种精神就是警察文化的本质和核心。新中国监狱发展50多年来,监狱人民警察形成了特定的文化现象,共有的精神表现为:政治上的坚定、对党和人民的忠诚、甘于清贫、耐得寂寞、默默奉献、廉洁奉公、执法如山等。随着时代发展,新时期监狱人民警察文化内涵在不断丰富和完善,在继承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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