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家庭财产保险现状及策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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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报告
——我国家庭财产保险现状及策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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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指出了我国家庭财产保险发展中存在的营销力度弱、保险行业的负面形象影响家财险发展、公众保险意识淡薄、产品与需求不匹配等问题,并且分析了我国家庭财产保险发展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商业保险经营主体少、保险市场的竞争程度还比较低,家庭财产保险本身的零售性质,家庭财产保险投保面过小所产生的反作用,保险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不高,居民对保险的知识了解甚少,索赔成本高等,并且在文章最后提出了相关的建议。
关键词:家庭;财产;保险
一、引言
家庭财产保险是我国恢复国内保险业务以来,开展业务较早,发展较快,覆盖较宽的骨干险种之一。家庭财产保险包括灾害保险、第三者责任保险、盗窃保险等。它面对全国十几亿人口、数亿个家庭,市场潜力巨大。○1但是,我国目前的家庭财产保险覆盖面不到10%,而且很大比例是机关、
企事业单位作为一种福利给干部、职工购买的,保费少,保额低,绝大多数为不足额保险,有的根本起不到保障作用。在承保实务上,大多数保单承保要素不全,被保险人资料不齐,保险标的不明确。一旦发生保险事故,勘查、定损非常困难。家庭财产保险是指以城乡居民的家庭财产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是我国财产保险的主要险种之一。家庭财产保险主要包括一切险、综合险、专项保险、附加险、储金性家庭财产保险、投资理财型保险等不同的险种,并具有保源广、费率低、保障程度高、社会效益好等特点。根据上述概念,家庭财产保险可从以下两个方面来理解:第一,家庭财产保险的保险标的是拥有所有权的各类家庭财产;第二,家庭财产保险是涉及家庭财产的各类保险的总称,它是相对于法人财产保险而言的。
到目前为止,专家学者们对于我国家庭财产保险相关问题的研究不在少数,也得到了比较多的研究成果。王和认为,我国家庭财险从新中国保险业务开办之初至今,基本上有四种经营模式,即“单位福利型”、“长效储金型”、“按揭业务型”和“投连产品型”。导致我国家庭财产保险困境的原因十分复杂,因素众多,但供给是主要矛盾,具体表现在产品、营梢和经营三个方面,他提出了相关的建议。张昭的研究表明,制约家庭财产保险发展的因素有保险条款不全影响投保热情、服务质量不高影响投保积极性、宣传不够深人、销售渠道不畅严重影响了家庭财产保险的发展速度等。沙原等人用长尾理论的基本原理对我国的家庭财产保险长期发展滞后的根源进行了分析,并且认为通过产品创新和渠道创新能有效地提高家庭财产
保险业务的“性价比”,进而推动家庭财产保险市场的发展。马兰研究了我国险种变化,认为家庭财产保险新险种的优势的五个方面:保障范围更加广泛,险种组合灵活、投保人选择多样,保险单最高限额大大提高,投保人有了既可以防范家庭财产风险、又可以投资理财的新的保险选择,销售渠道和方式多样化。童元松对我国的我国家庭财产保险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研究,并且提出了相关政策建议,他以此来研究了我国家庭财产保险的发展路径。童元松的研究表明,我国家庭财产保险的创新尚需要解决的问题包括经营理念落后,产品结构单一,展业手段呆板,配套服务不周。家庭财产保险需要从经营理念、保险产品,销售渠道及配套服务等方面展开创新。王鸿屹简要介绍了我国家庭财产保险发展的现状与面临的挑战,分析了造成当前国内家庭财产保险发展受阻的内在原因,并从险种设计、营销策略、服务手段与思维创新等多个方面就家庭财产保险的进一步发展提出了合理化建议。
本文将使用定性分析的方法,对我国家庭财产保险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且探讨其原因,在最后提出相关的建议。
二、我国家庭财产保险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营销力度弱。一方面,长期以来我国保险公司习惯于对单一渠道的依赖。在发展家庭财产保险的过程中,早期是依赖单位工会等组织集中投保,后来是依赖银行代理,其他销售渠道一直处于停滞状态。早期的“单位福利型”随着时代的发展逐渐淡出,银行代理的“按揭业务型”,由于保险公司缺乏实际的操控能力,加上保险公司之间的争抢业务,另外银行对保险业务的不熟悉,不仅使得保险公司对手续费不堪重负,而且业务很难进展。另一方面,家庭财产保险在发展过程中,一直缺乏激励。家庭财产保险业务的一个主要特点是单均保费少,相应能够计提的销售费用也就更少。保险公司大部分精力都投入到车险、企业财产保险较大业务上去了。
二是保险行业的负面形象影响家财险发展。一直以来,我国保险业的经营比较粗放,重保费收入、轻服务质量,重市场开发、轻市场培育。保险营销人员急功近利、误导消费者的事件时有发生,导致消费者对保险业存在较深的偏见,经常将保险与“欺诈”等词相联系。在保险行业整体形象不佳、行业信誉遭受质疑时,消费者对所有的保险产品都失去信心,家财险也位列其中。因此,整个保险行业的不良形象对尚未打开市场的家财险无疑产生很大的负面影响。
三是公众保险意识淡薄。由于我国特殊的文化氛围以及先前的计划经济体制,形成了居民对风险存在侥幸心理,即使风险发生,对国家和单位的依赖心理较高。另外,由于保险公司的宣传力度不够,居民对保险的了
解较少,无法引起有效需求。也正是由于公众对保险的不了解,导致了其保险意识淡薄,进而导致了投保过少而不能起到家庭财产保险的作用。三、我国家庭财产保险发展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供给和需求两方面的诸多因素共同阻碍了家庭财产保险的发展,从而使我国家庭财产保险未得到应有的发展。
一是商业保险经营主体少,保险市场的竞争程度还比较低。虽然随着保险经营主体的增加,保险市场的竞争程度在提高,在某些经营主体集中的地区竞争变得相当激烈,但是在全国绝大多数地区经营主体仍极少,还有相当多的区域性保险市场仍然是独家垄断,而且从总体上来看,在国内保险市场上仍然是中保财产保险公司处于绝对主导地位,占有的市场份额仍在70%以上,国内保险市场的竞争程度仍然很低。这就使得保险公司缺乏开发新险种、提高保险金额、拓宽保险责任范围、不断改进营销方式的外部压力。
二是家庭财产保险本身的零售性质。家庭财产保险属零售险种,平均每一笔业务的规模是很小的,但投入的人力等等并不少,也就是经营成本较高,这样经营效益同企业财产保险等险种相比就要低得多,从而就造成保险公司不重视家庭财产保险业务,不愿意在家庭财产的营销方面下更大的功夫。
三是家庭财产保险投保面过小所产生的反作用。家庭财产保险投保面小,就使家庭财产保险业务所面临的风险高度集中,这一方面使保险公司不愿提高保险金额、拓宽保险责任范围;另一方面使保险公司不愿增加险种,而其结果则是居民不愿投保。
四、我国家庭财产保险发展的对策
一是进行产品创新,使产品与需求匹配。要根据最终客户的实际风险与需求,开发不同的产品。还要根据不同社区,不同管理水平,不同建筑类型、不同需求,对产品进行设计和营销,提高我国家庭财产保险产品的市场和客户认同程度。一方面,要完善保障型产品。保险公司应认真分析本地的风险状况和客户的需求,研发出具有广泛保障范围、符合市场需求、适销对路的家庭财产保险产品。另一方面要开发投资型产品。投资型家庭财产保险兼具保险保障、投资理财的双重功能,迎合了我国居民防范家庭财产风险和家庭财产保值增值的双重需要,也有利于产险公司聚集一部分社会闲置资金,提高巨灾年度的偿付能力。
二加大宣传推广的力度,提高居民的保险意识。通过宣传增加居民对家庭财产保险的了解,让居民意识到家庭财产风险的存在,知道家庭财产保险与政府救灾的区别,觉得购买家庭财产保险是必要的。宣传推广的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