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城乡规划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办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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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址意见书办理条件

选址意见书办理条件

选址意见书办理条件【篇一:规划局办理项目选址意见书所需资料及程序】一、办理项目选址意见书所需资料及流程(一)办理项目选址意见书所需资料:1、建设单位或自然人书面申请;2、建设单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3、发改委开展前期工作的函;4、用地现状测绘图;5、重要的基础设施、社会事业项目、公共设施以及在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外进行选址的建设项目,需附选址研究报告;6、法律法规要求需提供的其他文件。

二、办理流程:①建设单位持发改部门出具的同意建设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文件或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建设项目选址研究报告》及相关图件提出项目选址书面申请;②用地规划科与规划设计院及相关科室现场踏勘,科室出具初步选址意见;③报分管局长审查;④报局长审定;⑤局务会研究;⑥规委会研究决定;⑦办公室盖章后,出具选址意见书;三、《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有效期自核发之日起1年。

有效期内未取得建设项目批准(核准)文件的,可以申请延期。

需要延期的,申请人应当在选址意见书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向原核发机关申请延期。

对已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但建设项目最终未得到审批或核准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自动失效。

四、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建设项目,在有效期内确需对选址意见书所规定的内容进行调整或变更的,应当按有关规定报原批准机关变更【篇二:选址意见书办理流程】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非划拨方式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不需办理)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二、申办材料1、建设项目选址申请表一份2、县政府同意划拨供地的相关文件3、标示了道路红线的1:500——1:2000现状地形图两份4、项目建议书(重大建设项目需提供)一份5、经批准的坏境评估报告(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需提供)一份6、公安消防部门意见书(易燃易爆及有毒的化学物品的建设项目需提供)一份7、相关法律、法规需提交的其它评估报告一份三、办理时限受理后10个工作日内四、流程图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所有需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必须办理)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二、申办材料1、建设用地规划申请表一份2、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非划拨用地不需提交)、规划条件各一份(复印件)3、经审定的修建性详规或建筑总平面图一份4、发改委立项审批(或核准、备案)文件一份5、已标示道路红线1:500——1:2000现状地形图电子文件和蓝图各四份6、经年审的工商营业热照、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件(房地产开发项目需提供)各一份(验原件留复印件)7、土地合作协议书(联合开发项目)一份,土地转让、出让协议书或划拨土地决定书一份,经营性土地(含工业用地)提供招标、拍卖、挂牌成交确认书一份8、对外经济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及工商注册证件一份(外资项目验原件留复印件,非外资项目不需提供)9、《涉外建设项目国家安全事项审定书》一份(非涉外建设项目不需提供)三、办理时限受理后10个工作日内四、流程图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类)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二、申办材料1、建设工程规划申请表一份2、建设项目立项批准或核准、备案文件一份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复印件各一份(验原件留复印件) 4、土地使用权证及附图复印件各一份(验原件留复印件)5、经审定的建筑总平面布置图、建筑设计方案(建筑平面、立面、剖面及效果图)各三份6、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的建筑施工图、节能设计图各五套7、消防、人防、环保等部门的会审意见8、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资料三、办理时限受理后15个工作日内四、流程图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二、申办材料1、建设用地规划申请表一份2、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规划条件一份(复印件)3、发改委立项审批文件一份(限政府投资类) 4、已标示道路、桥梁红线的1:500地形图四份 5、国土部门出具办理建设用地联系函 6、其它法律、法规需提交的材料三、办理时限:受理后10个工作日四、流程图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二、申办材料1、《建设工程规划申请书》(市政类)一份2、项目批准文件一份(限政府投资项目)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复印件一份、土地使用批准书复印件一份(限道路、桥梁工程)4、经审定道路红线图3份,市政设计方案(道路、桥梁类)一份5、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的施工图3份6、相关部门会审意见7、法律、法规规定需提交的材料。

项目规划手续办理流程示意图

项目规划手续办理流程示意图

项目规划手续办理流程示意图项目规划手续办理流程示意图土地预审到国土局递交建设项目预审申请表,填写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项目拟占地块平面布置图,项目建议书批准、核准文件、备案证,项目拟占地勘测定界报告和勘测定界图,项目拟占地块的建设规划许可文件。

选址意见书建设单位领申请表,申请人填写后,由建设局论证会审,重大项目交开发区论证会审。

立项建设单位持选址意见书到发改局申领立项批文。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持立项批文到建设局领申请表,由申请人填写后交建设局审批。

用地手续建设单位持规划用地许可证到国土局办理土地手续。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持土地手续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申请人填写后,由建设局核准发证。

到建设局(规划局)办理事项一、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办理建筑供地施工许可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1、土地使用权属证书;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与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3、拆迁许可证或施工现场三通一平证明;4、中标通知书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5、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6、程序表;7、河北省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书;8、项目经理部资质;9、建设工程监理备案证明;10、资金证明;11、消防审批手续;12、投资计划;13、质量监督表;14、安全许可证;15、商品混凝土协议;16、建筑垃圾处置证;17、拆迁验收证明;18、城建档案移交责任书。

二、工程竣工备案程序与条件条件提出申请竣工申请条件条件组织施工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合格15日内施工验收合格起5日内提交备案材料提交监督报告1、工程已按合同完工2、提交竣工报告3、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条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1、工程以按合同完工2、提交的竣工资料符合要求3、工程施工予验收合格建设单位1、组织专项验收并取得认可文件2、通知勘查、设计、图纸审查施工单位3、提前3日通知质量监督机构及有关部门质量监督机构建设单位备案机关颁发给建设单位(备案证明)三、建设手续程序图报建持立项批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到建设局领表,由建设单位填表,建设局批准。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一、办理事项: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二、适用范围: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的建设项目,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在报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前,申请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备案后,建设单位申请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建设单位持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和出让合同申请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三、主办处室:兰州市城乡规划局规划编制处、用地规划处四、审批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甘肃省城乡规划条例》;3、《甘肃省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办法》4、《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5、《兰州市重点区域规划管理暂行办法》;6、《兰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暂行规定》(内部试行);7、《兰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导则》(试行);8、经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专业规划;9、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规范。

五、申报资料:(一)划拨方式供地项目1、申报选址意见书阶段必备资料(1)申请报告,企业法人工商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申报手续的还应提供由法定代表人出具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2)建设项目规划选址申报表;(3)市规委会审定意见;(4)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审批制项目)或行业主管部门同意开展前期工作的文件(核准制项目,原件或复印件);(5)核放过城市五线(红线、蓝线、绿线、黄线、紫线)的1/500现状地形图(若无1/500现状地形图或用地面积超过10公顷,可用1/2000现状地形图代替)。

2、申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阶段必备资料(1)申请报告,企业法人工商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申报手续的还应提供由法定代表人出具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报表;(3)自有用地土地证(复印件);使用其他单位国有土地需提供土地证(复印件)及用地协议(原件),道路交通工程、拆迁社会居民房屋的项目不要求提供;(4)建设项目审批(或可研报告批复)、核准、备案文件(原件或复印件);(5)市政府有关会议纪要(改变用地性质项目)等依据文件、已取得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复印件)及要求提供的国土、环保等相关部门意见(原件);(6)核放过城市五线(红线、蓝线、绿线、黄线、紫线)的1/500现状地形图(图上标注有建设用地的界线及拐点坐标、若无1/500现状地形图或用地面积超过10公顷,可用1/2000现状地形图代替);(7)建设项目总平面规划图。

工程建设项目手续办理流程图

工程建设项目手续办理流程图

办理选址意见书缴纳城市配套费地区气象局办理防雷审查办理建设用地 规划许可证进行图纸设计土地性质为划拨 土地性质为出让办理建设用地许可证(即用地手续)签订土地出让合同需提交材料: 1、本年度有效计划文件 2、提出书面申请3、总平面图,相关部门的意见编制设计方案 地区建设局进行施工图审查建管办交纳工程质保金及到县人事劳动监察大队交纳劳务用工保证金 签订施工、监理合同委托有资质的招标代理公司进行招投标缴纳劳保统筹费需提交材料:1、国土有关资料;2、经批准的总平面图和建筑立面效果图;3根据规划要求提供相关部门的意见;4、施工图办理质量监督手续 办理开工前安全条件道路占道许证 道路挖掘许可证规划室防线开工建设需提交材料:垃圾处理申请书办理房产证一、办理私有房屋新建产权提交的材料 1、房屋登记申请书、房屋登记审批表;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 3、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 4、产权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5、税收凭证;6、房地产勘测调查表;7、勘界表;8、房屋所有权证存根及房产平面图; 9、县地税局出具的信息交换表。

二、单位自管产房屋新建产权登记1、房产登记申请表、房产登记审批表;2、立项批文;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5、房屋竣工验收材料;6、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7、税收凭证;8、房地产勘测调查表; 9、勘界表; 10、收件收据;11、房屋所有权证及房产平面图; 12、县地税局出具的信息交换表。

竣工备案提交资料:一、房屋建筑工程1、质量监督报告(质量监督站)2、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竣工报告(施工单位)3、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监理单位)4、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检查报告(勘察单位、设计单位)5、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6、施工图审查批准书(建设单位)7、规划、消防、环保竣工验收文件(城建局、消防大队、环保局)8、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施工单位) 9、室内空气检测报告(建设单位) 二、市政工程1、质量监督报告(质量监督站)2、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竣工报告(施工单位)3、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监理单位)4、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检查报告(勘察单位、设计单位)5、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6、施工图审查批准书(建设单位)7、规划竣工验收文件(城建局)8、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施工单位)竣工验收竣工验收的程序:1、工程资料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查验合格的基础上,提前7天报城建局档案室,由档案相关人员对工程的前期手续、档案装订进行审核,合格后开档案验收合格证。

建设工程规划审批流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

建设工程规划审批流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

建设工程规划审批流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建设工程规划审批流程一、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人应当提供下列材料:(一)以下有关项目立项文件之一:1、投资主管部门实行审批制的项目,需出具投资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2、投资主管部门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的项目,需出具项目投资方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建设项目选址申请书》;(三)依法规定的建设项目用地协议书或者用地证明文件或者用地说明;(四)符合规划审批要求且能够反映拟建项目用地位置以及周围相互关系的城市现状地形图;(五)其他建设还应当提供以下相关材料;1、房地产开发经营项目还应当提供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和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2、军队用地转为民用或者开发用地的,还应当有法定的军用土地管理部门的意见;3、市政管线工程还应当提供拟建示意图。

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程序1二、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人应当提供下列材料:(一)以下有关项目立项文件之一;1、投资主管部门实行审批制的项目,需出具投资主管部门批准的投资立项文件;2、投资主管部门实行核准制的项目,需出具投资主管部门的项目核准意见;3、投资主管部门实行备案制的项目,需出具项目投资方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二)《建设用地规划申请书》;(三)依法规定的建设项目用地协议书或者用地证明文件或者用地说明;(四)符合规划审批要求的规划设计方案(绘制在相应比例尺的城市现状地形图上);(五)其他建设还应当提供以下相关材料:1、个人自用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供申请人的户口薄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规划审批要求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复印件;3、市政管线工程还应当提供符合规划审批要求的管线设计方案图及相关部门审查意见;4、需联合建设的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供联建协议书;5、改建、扩建工程还应当提供原房产屋产权证明、原施工图或者原规划批准文件;6、原址改建、且改变用地性质的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供土地权属证明文件;7、市场化运营的土地,还应当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合同》。

工程施工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

工程施工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操作说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分为立项规划选址、建设用地审批、项目建设招标(审批)、监理施工招标和报建施工五个阶段。

每个阶段,都由牵头部门先受理审批业务,并指引申办人到其他联办部门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

办理结果最后由牵头部门集中答复申办人(立项规划选址阶段除外)。

申办人办理报建的具体操作步骤如下:第一阶段:立项规划选址阶段一、到规划局(牵头部门)窗口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审批: (一)提交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所需材料,并领取签收《审批跟踪监督卡》(以下简称《监督卡》)。

(二)凭《监督卡》分别到发改局、环保局、消防局、国土局等联办部门窗口提交相关审批材料,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

(三)将全部联办部门窗口已签收确认的《监督卡》送回规划局窗口。

(四)到规划局窗口领取和签收《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以及《监督卡》等有关材料,办理承诺时限为7个工作日。

二、到发改局(牵头部门)窗口办理建设项目立项审批(项目不需要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由发改局牵头)。

(一)以登记备案方式立项的项目1.提交办理《企业投资项目登记备案》所需材料,并领取《监督卡》。

说明:1、整个审批流程为45个工作日。

2、圆角矩形是可选过程;虚线是指审批可跨阶段完成。

3、以上流程属市、区审批权限项目,如报省审批项目,无时间承诺。

2.到发改局窗口领取审批结果,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办理承诺时限为5个工作日。

(二)以其他方式立项的项目1.提交办理《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所需材料,并领取签收《监督卡》。

2.凭《监督卡》分别到环保、国土、规划等联办部门窗口提交相关审批资料,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

3.将全部联办部门窗口已经签收确认的《监督卡》送回发改局窗口。

4.到发改窗口领取和签收立项意见,办理承诺时限为6个工作日。

第二阶段:建设用地审批阶段到规划局窗口(牵头部门)办理用地审批:(一)提交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所需材料,并领取签收《监督卡》。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立项规划选址阶段个工作建设用地审批阶段(5个工作日)项目规划设计审從招列阶段(1个工作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操作说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分为立项规划选址、建设用地审批、项目建设招标(审批)、监理施工招标和报建施工五个阶段。

每个阶段,都由牵头部门先受理审批业务,并指引申办人到其他联办部门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

办理结果最后由牵头部门集中答复申办人(立项规划选址阶段除外)。

申办人办理报建的具体操作步骤如下:第一阶段:立项规划选址阶段一、到规划局(牵头部门)窗口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审批:(一)提交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所需材料,并领取签收《审批跟踪监督卡》(以下简称《监督卡》)。

(二)凭《监督卡》分别到发改局、环保局、消防局、国土局等联办部门窗口提交相关审批材料,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

(三)将全部联办部门窗口已签收确认的《监督卡》送回规划局窗口。

(四)到规划局窗口领取和签收《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以及《监督卡》等有关材料,办理承诺时限为7个工作日。

二、到发改局(牵头部门)窗口办理建设项目立项审批(项目不需要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由发改局牵头)。

(一)以登记备案方式立项的项目1.提交办理《企业投资项目登记备案》所需材料,并领取《监督卡》。

2.到发改局窗口领取审批结果,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办理承诺时限为5个工作日。

(二)以其他方式立项的项目1.提交办理《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所需材料,并领取签收《监督卡》2.凭《监督卡》分别到环保、国土、规划等联办部门窗口提交相关审批资料, 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

3.将全部联办部门窗口已经签收确认的《监督卡》送回发改局窗口。

4.到发改窗口领取和签收立项意见,办理承诺时限为6个工作日。

第二阶段:建设用地审批阶段到规划局窗口(牵头部门)办理用地审批:(一)提交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所需材料,并领取签收《监督卡》。

规划局办理土地相关工作流程图

规划局办理土地相关工作流程图

农转非一、规划局办理所需资料:1、街道关于办理项目的函(须国土意见并盖章)2、区位图(街道城建办盖章)3、初步范围图(设计院盖章、规划局盖章)4、规划意见回复单(规划局盖章)5、情况说明(特殊情况下)二、街道提供资料:1、街道关于办理项目的函(须国土意见并盖章)2、区位图(街道城建办盖章)3、初步范围图(设计院盖章)4、情况说明(特殊情况下)规划选址及条件公告(拍卖用地)一、规划局办理所需资料1、申请报告(街道函)2、出让地块规划用地红线图(电子版)3、出让地块规划设计条件4、选址公告(街道盖章、规划局姚北分局盖章)5、方案文档(带方案拍卖的土地)一、街道提供资料:1、申请报告(街道函)2、出让地块规划用地红线图(电子版)3、方案文档(带方案拍卖的土地)规划条件提供(拍卖用地)一、规划局办理所需资料:1、网上公告2、现场公告3、选址公告(街道盖章、规划局姚北分局盖章)4、公告登记表(街道、村委盖章)5、出让地块规划设计条件6、出让地块规划用地红线图(规划局盖章)7、人防联系单(需办理人防的项目)一、街道提供资料:1、公告登记表(街道、村委盖章)2、出让地块规划用地红线图(设计院盖章)规划选址意见书一、规划局办理所需资料:1、选址意见书申请表(申请部门、街道盖章)2、市政府计划、市政府批复或者相关立项依据3、申请报告(街道函)4、选址地块1:500或者1:1000地形图5、选址区位图(街道城建盖章)6、总平面图7、特殊情况(如对环境影响较大的需环保意见,对空间布局影响重大的需提交选址论证报告)二、街道提供资料:1、选址意见书申请表(申请部门、街道盖章)2、项目建设计划批准文件、批复文件或者立项文件3、申请报告(街道函)4、选址地块1:500或者1:1000地形图5、选址区位图(街道城建盖章)6、总平面图备注: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批准、核准或者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需要申请核发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拍卖地块)一、规划局办理所需资料:1、申请报告(申请单位出具并盖章)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工业项目需工贸办、环保局盖章;非工业项目需街道办盖章)3、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4、成交确认书5、招拍挂文件6、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7、用地红线图8、总平图9、承诺书(申请单位盖章)流程:申请单位领取建设用地许可证申请表和承诺书后,按相关要求填写并提交所需资料后可办理。

房建及市政项目开发报建流程图及报建资料(报件程序)

房建及市政项目开发报建流程图及报建资料(报件程序)

1建设报件流程图及报件资料(房建及市政项目)1、发改委立项或者备案2、规划选址意见书3、规划用地许可证4、规划方案审查预审 附1、环评咨询意见(区环保局办理)(委托环评单位按环保局要求制作环评报告并取得环保局的批复)建委初设消防方案 5 7、建委初设审查 绿化初设防雷初设人防初设8、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局)9、施工许可证 10、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同时办理施工审查备案)(建委) (红色字体为房建必备项)建设报件流程图及报件资料一、发改委立项或者备案1、同意某地块农转非安置房开展经济适用房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市国土局)(仅经济适用房需要办理)申报资料:1、区政府向市国土局的函告2、区房管局的请示3、建设单位申请4、土地权属证明5、符合控规要求的证明(区规划局办理)6、建设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7、经办人身份证明材料批件时效:全部资料递交后二十个工作日内核发批文。

2、发改委立项或者投资备案申报资料:1、备案申请2、企业营业执照3、组织结构代码证4、项目前期工作通知批件时效:全部资料递交后二个工作日审核批准。

本阶段所需工作日为二十二个.二、规划选址(国有投资且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才办理,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直接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规划选址申请表(原件1份)2、书面申请(原件1份)3、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介绍信原件)(各1份)4、1:500-—1:1000现状地形图(勘测室盖章现状章的)及光盘(图原件1份、光盘只是现状图,没有红线的)5、国土红线图或国土证(复印件1份)批件时效:五个工作日内受理回复,全部资料递交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审核批准。

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一)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原件1份)2、书面申请(原件1份)3、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介绍信原件)(各1份)4、1:500-—1:1000现状地形图及电子文档(含地下管网)(原件1份)5、《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附图(复印件1份)6、发改委批准、核准或备案文件(复印件1份)批件时效:五个工作日内受理回复,全部资料递交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审核批准。

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规划意见书).doc

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规划意见书).doc

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规划意见书)申请流程图材料补正后每周通过本局网站向社会公开一年 材料补正后 材料不合格的 材料不全的 当面告知建设单位补正材料行政中心规划窗口接收选址意见书申请材料(项目建议书、计划部门意见、红线图、环保部门意见等) 职权依据:《城市规划法》 用地科依据辛集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拟定审查意见及规划意见书 一次性告知行政中心补正材料 主管局长签批 局长签批 主管市长签批市长签批 用地科核发选址意见书(规划意见书)或函复卡窗口回复建设单位属省计划部门立项的项目需经省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本阶段属行政许可7个工作日办结相对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以向规划局纪检组及主管领导投诉投诉电话:83221830上级监督部门:辛集市人民政府建设单位可向辛集市政府提出行政复议或向执法执纪投诉举报每周通过本局网站向社会公开,公开一年建设单位可向辛集市政府提出行政复议或投诉举报 建设单位可向辛集市政府提出行政复议或向执法执纪部门投诉举报 材料补正后 当面告知建设单位补正材料 用地科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材料不合格的 局长签批 主管局长签批 材料不全的材料补正后 当面告知建设单位补正材料 一次性告知行政 中心补正材料 行政中心规划窗口接收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材料(消防部门总平面审核意见、定界图等)职权依据:城市规划法 相对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以向规划局纪检组及主管领导投诉 投诉电话83221830 上级监督部门:辛集市人民政府用地科依据辛集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拟定审查意见 行政中心规划窗口接收总平面设计方案申请材料(总平面图、鸟瞰效果图、勘测定界图等) 职权依据:《城市规划法》 用地科依据辛集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拟定审查意见 一次性告知行政中心补正材料主管局长签批 局长签批主管市长签批 市长签批窗口回复建设单位用地科出具审批意见或修改函复卡 本阶段属行政许可7个工作日办结窗口回复建设单位 不合格的材料补正后 材料不合格的材料不全的 材料补正后行政服务中心规划窗口接受设计方案申请登记职权依据:《城市规划法》 受理条件:申请材料齐全合格申报材料:1、用地许可证,规划意见书 2、已批准的总平面及效果图 3、单体设计方案及土地证 4、环保和消防部门意见当面告知建设单位补正材料 材料不全的材料补正后一次性告知行政中心补正材料材料不合格的材料补正后建筑科依据控规提出审查意见 规划局纪检组监督检查或受理投诉 投诉电话:83221830 主管局长签批局长签批主管市长签批市长签批建筑科核发方案审查意见窗口回复建设单位方案审查 不合格的行政服务中心规划窗口接受建设工程规划 许可证申请登记 职权依据:《城市规划法》 受理条件:申报材料齐全合格申报材料:1、计划部门文件2、施工图当面告知建设单位补正材料材料不全的材料补正后一次性告知行政中心补正材料材料不合格的 材料补正后 建筑科依据控规提出审查意见主管局长签批局长签批建筑科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窗口回复建设单位每周通过本局网站向社会公开一年 建设单位可向市政府提出行政复议或向执法执纪部门投诉举报规划局纪检组监督检查或受理投诉投诉电话:83221830 本阶段属行政许可 7个工作日内办结材料齐全的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政工程)申请流程图行政服务中心规划窗口接受规划意见书(条件)申请登记申报资料:带地下管线的地形图 职权依据:《城市规划法》受理条件:申报资料齐全合格 当面告知建设单位补正材料 材料不全的 材料补正后 市政科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审查意见 一次性告知行政中心补正材料 材料不合格的材料补正后主管局长签批局长签批 主管市长签批 市政科核发规划意见书(条件)或函复卡窗口回复建设单位 行政服务中心规划窗口接受设计方案中请登记申报资料:设计方案,相关部门意见等 职权依据:《城市规划法》 受理条件:申报资料齐全合格材料齐全的建设单位可向市政府提出行政复议或投诉举报 当面告知建设单位补正材料 材料不全的材料补正后市政科提出审查意见一次性告知行政中心补正材料 材料不合格的材料补正后 主管局长签批 局长签批 窗口回复建设单位规划局纪检组监督检查或受理投诉 投诉电话:83221830 行政服务中心规划窗口接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登记 申报资料:施工图等 职权依据:《城市规划法》受理条件:申报资料齐全合格 材料齐全的当面告知建设单位补正材料 材料不全的材料补正后 市政科提出审查意见一次性告知行政中心补正材料 材料不合格的 材料补正后 规划局纪检组监督检查或受理投诉 投诉电话:83221830 主管局长签批 局长签批 市政科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每周通过本局网站向社会公开一年窗口回复建设单位规划局纪检组监督检查建设单位可向市政府提出行政复议或向执法执纪部门投诉举报规划局纪检组监督检查或受理投诉 投诉电话:83221830 本阶段属行政许可7个工作日内办结 材料齐全的违法建设查处工作流程图行使权利的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河北省城市规划条例》《石家庄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公开范围:向社会公开公开时限:永久公开公开形式:新闻、网络及宣传材料承办科室:监察科监督组织:纪检监察组主管领导:纪检组长,主管执法监察的副局长相对人的合格权益受到侵害,可以向规划局纪检监察部门及其主管领导、执法监督办公室领导或上级监督机关投诉投诉电话:83221830上级监督机关:辛集市人民政府接上级交办、群众举办、日常巡查下达《责令停止违法建设通知书》登记立案调查取证责令停工处罚审批听证程序告知听证一般程序告知处罚听证时限: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可在3日内向行政机关提出要求保留使用权罚款建成拆除的申请强诉实施处罚当事人如对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本级人民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在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行政诉讼法院判决行政复议复议决定复议诉讼结案归档10个工作日建设工程批后项目管理核准流程监察科测量队建立档案现场放线定位日常巡查验平板发现违章或接到投诉举报现场核实并依据违章情况进行现场处理,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责令改正建设单位可向市政府提出行政复议或向执法执纪部门投诉举报建设单位对工程按要求进行改正验基础建设单位于竣工后六个月内向行政中心报送竣工验收资料并申领竣工验收申请表接到申请后一周内赴现场,依据“一书两证”进行竣工验收填写竣工验收情况登记表并提出验收意见主管局长审批局长审批发放验收合格证规划局纪检组监督查检规划局纪检组监督检查公示栏公开半个月建筑管理科定位通知单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规划意见书)申请流程图(村镇)每周通过本局网站向社会公开一年 材料补正后 材料不合格的 材料不全的材料补正后 当面告知建设单位补正材料行政中心规划窗口接收选址意见书申请材料(项目建议书、计划部门意见、红线图、环保部门意见等) 职权依据:《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村镇科依据辛集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拟定审查意见及规划意见书 一次性告知行政中心补正材料 主管局长签批 局长签批 主管市长签批市长签批 村镇科核发选址意见书(规划意见书)或函复卡 窗口回复建设单位 属省计划部门立项的项目需经省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本阶段属行政许可7个工作日办结相对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以向规划局纪检组及主管领导投诉投诉电话:83221830上级监督部门:辛集市人民政府建设单位可向辛集市政府提出行政复议或向执法执纪投诉举报行政中心规划窗口接收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材料(总平面图、消防部门总平面审核意见、土地资源部门意见,勘测定界图等) 职权依据:《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当面告知建设单位补正材料 材料不全的 材料补正后 村镇科拟定审查意见主管局长签批 局长签批 村镇科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窗口回复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可向辛集市政府提出行政复议或向执法执纪部门投诉举报 本阶段属行政许可7个工作日办结 一次性告知行政中心补正材料 材料不全的材料补正后 每周通过本局网站向社会公开一年相对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以向规划局纪检组及主管领导投诉。

建设项目手续办理流程图

建设项目手续办理流程图

建设项目手续办理流程图建设项目手续办理流程图是指在进行建设项目时,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流程来完成相关手续的办理。

下面将详细介绍建设项目手续办理的流程图。

首先,建设项目手续办理流程图的第一步是项目立项阶段。

在这个阶段,需要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和审批,确定项目的建设规模、投资总额、建设地点等内容。

同时,还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编制和审批,确保项目建设符合环保要求。

接下来,第二步是项目选址阶段。

在这个阶段,需要进行用地预审和用地指标的申请,确定项目的用地位置和规模。

同时,还需要进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签订和土地使用权证的办理,确保项目用地合法合规。

第三步是项目规划设计阶段。

在这个阶段,需要进行项目规划许可证的申请和审批,确定项目的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

同时,还需要进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编制和审查,确保项目的设计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第四步是项目施工准备阶段。

在这个阶段,需要进行施工许可证的申请和审批,确定项目的施工资质和施工方案。

同时,还需要进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备案和施工图审查,确保施工图符合相关规定。

第五步是项目施工阶段。

在这个阶段,需要进行施工许可证的颁发和施工现场的监管,确保施工过程安全合规。

同时,还需要进行竣工验收和工程竣工备案,确保项目的施工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最后,第六步是项目投产运营阶段。

在这个阶段,需要进行项目竣工验收和工程竣工备案,确保项目的投产符合相关规定。

同时,还需要进行项目竣工验收和工程竣工备案,确保项目的投产符合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建设项目手续办理流程图涵盖了项目立项、选址、规划设计、施工准备、施工和投产运营等多个阶段,每个阶段都有具体的手续办理程序和流程。

只有严格按照流程图的要求来办理手续,才能确保项目的合法合规,顺利完成建设任务。

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及审批时限

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及审批时限
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
市国土局 土地交易 20个工作日
市建委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10-20个工作日
各部门预审意见
环境评估 15个工作日
市发改委 建设项目立项审批
10个工作日
水土保持 20个工作日
市建委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5-20个工作日
市建委 建筑方案审查 25个工作日
市国土局 土地使用批准文件
20个工作日
项目实施阶段
市房产局 商品房预售许
可证 20个工作日
从土地交易办 理到质量验收 需要186-226
质量验收 环卫验收 消防验收
房产及配套设施 交接维护
天。(中间
市建委 规划验收
竣工档案归档 没有任何停滞的 情况下,即交即
市建委 竣工验收备案
市产权处 产权大照
产权处
办)
产权面积测绘
收取居民土地使用证 登记费及工本费
即办
市建委 工程质量监督委托
3个工作日
安全站 安全施工措施备案
3个工作日
市收费局 综合收费
即办
市建委 施工许可证 5个工作日
市建委 1.城市道路挖掘及占用 2.城市排水设施占用 3.环卫设施占用 4.绿地占用、树木砍伐及修剪 5.施工现场围挡 6.燃气设施拆安
3个工作日
市公安局 城市道路挖掘审
核 即办
市国土局 国有土地使用证
大照
市产权处 私有产权证
市国土局 居民土地使用证
市消防局 消防设计审查意见
10-20个工作日
有线
市建委 管网施工图审批
5个工作日
自来水 供暖
电信 排水
煤气
市建委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0个工作日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立项规划选址阶段个工作建设用地审批阶段(5个工作日)项目规划设计审莅招那阶段(1个工作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操作说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分为立项规划选址、建设用地审批、项目建设招标(审批)、监理施工招标和报建施工五个阶段。

每个阶段,都由牵头部门先受理审批业务,并指引申办人到其他联办部门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

办理结果最后由牵头部门集中答复申办人(立项规划选址阶段除外)。

申办人办理报建的具体操作步骤如下:第一阶段:立项规划选址阶段一、到规划局(牵头部门)窗口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审批:(一)提交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所需材料,并领取签收《审批跟踪监督卡》(以下简称《监督卡》)。

(二)凭《监督卡》分别到发改局、环保局、消防局、国土局等联办部门窗口提交相关审批材料,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

(三)将全部联办部门窗口已签收确认的《监督卡》送回规划局窗口。

(四)到规划局窗口领取和签收《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以及《监督卡》等有关材料,办理承诺时限为7个工作日。

二、到发改局(牵头部门)窗口办理建设项目立项审批(项目不需要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由发改局牵头)。

(一)以登记备案方式立项的项目1.提交办理《企业投资项目登记备案》所需材料,并领取《监督卡》。

2.到发改局窗口领取审批结果,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办理承诺时限为5个工作日。

(二)以其他方式立项的项目1.提交办理《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所需材料,并领取签收《监督卡》2.凭《监督卡》分别到环保、国土、规划等联办部门窗口提交相关审批资料, 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

3.将全部联办部门窗口已经签收确认的《监督卡》送回发改局窗口。

4.到发改窗口领取和签收立项意见,办理承诺时限为6个工作日。

第二阶段:建设用地审批阶段到规划局窗口(牵头部门)办理用地审批:(一)提交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所需材料,并领取签收《监督卡》。

建设项目报建全流程图

建设项目报建全流程图

第二十六步:防雷 防白蚁报建审批
10 天
1 防雷防白蚁的设计说明;2 防雷基础平面及大样图;3 天面防雷平面及大 样图;4 立面图(8 层以上);5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6 防雷施工资质、 资格证书、焊工证;
. word 可编辑 .
.专业.专注.
第二十七 步:办理建 筑工程施工 许可证
建设局 11 天
排污许可 证
第七步:办理 建设用地规 划许可证(规 划局,13 天)
第八步:办 理建筑方案 设计审查
消防报建审 批
消防局
1 防火审核申报表;2 初步设计的消防设计图;3 项目总平面图;4 消 防设计专篇;5 审定总体规划设计方案通知书;6 规划红线图;
16 天 1 发改委建设局的立项批复;2 建设项目规划审批表;3 市政府关于 征地的批复;4 用地钉桩成果情况;5 按限制规划意见书里要求取得 有关协议及文件;6 审定的规划设计方案通知书。
必须熟 知物业 管理公 约的内 容
第二十八 步:办理物 业管理公约 审批
房管局 10 天
1 所管物业范围;2,业主名称,物业位置;3 管理者提供的服务种类;4 各种收费的标准;5 缴费的时间;6 业主应遵守的具体规则;7 公共设施和 地区的使用;8 业主的权力和义务;9 管理者的权利和义务;10 违反公约的 惩罚条款;11 法律纠纷的解决
建设局
10 天
第二十步:办理工 程类别核定、造价 审核
造价站
第二十一步:办理 树木伐移手续
20 天
1 甲乙双方提供的立项批文;2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3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证;4 工程预算书;5 工程类别核定书已审批的申请安排工程监理报告;6 资金证明;7 招标申请表
1 建设单位提供的立项批文;2 施工图纸;3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4 工程 预算书;5 施工合同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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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城乡规划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办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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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城乡规划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含临时)办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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