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加工小作坊食品添加剂公示栏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模板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模板1. 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人信息•餐饮服务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人姓名:•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人职务:•联系电话:2.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2.1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餐饮服务单位是否建立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2.2 食品采购管理•餐饮服务单位是否建立了食品采购管理制度:(是/否)•食品供货商名录是否建立:(是/否)•食品供货商评估制度是否建立:(是/否)2.3 食品储存与保管管理•餐饮服务单位是否建立了食品储存与保管管理制度:(是/否)•食品储存区域是否符合卫生要求:(是/否)•食品储存过程中是否进行有效的防虫、防鼠措施:(是/否)2.4 食品加工与制作管理•餐饮服务单位是否建立了食品加工与制作管理制度:(是/否)•食品加工人员是否持有健康合格证明:(是/否)•食品加工过程中是否遵循卫生操作规程:(是/否)2.5 食品销售与服务管理•餐饮服务单位是否建立了食品销售与服务管理制度:(是/否)•食品销售员是否持有健康合格证明:(是/否)•餐厅或食堂就餐区域是否保持清洁整洁:(是/否)3. 食品安全检测•餐饮服务单位是否定期进行食品安全检测:(是/否)•食品安全检测机构名称:•食品安全检测项目及频次:4. 废弃物处理•餐饮服务单位是否建立了废弃物处理制度:(是/否)•废弃物分类收集措施是否得到执行:(是/否)•废弃物是否按规定进行妥善处置:(是/否)5. 食品安全事故处理•餐饮服务单位是否建立了食品安全事故处理制度:(是/否)•是否发生过食品安全事故:(是/否)•如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请详细描述并说明事故处理情况:以上为本单位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模板,请餐饮服务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并定期公示。
食品安全事关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请餐饮服务单位高度重视食品安全管理,确保食品安全。
如有任何疑问或建议,请与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人联系。
黄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黄山市禁止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的食品目录(2018版)》的公告-
黄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黄山市禁止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的食品目录(2018版)》的公告正文:----------------------------------------------------------------------------------------------------------------------------------------------------关于发布《黄山市禁止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的食品目录(2018版)》的公告为进一步加强全市食品小作坊监管工作,根据《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制定了《黄山市禁止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的食品目录(2018版)》,经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黄山市禁止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的食品目录(2018版)》黄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4月2日附件黄山市禁止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的食品目录(2018版)序号食品类别禁止品种明细备注1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食用植物油(食用调和油)、食用油脂制品、食用动物油脂2乳制品液体乳、乳粉、其他乳制品3饮料瓶(桶)装饮用水、碳酸饮料(汽水)、茶(类)饮料、果蔬汁类及其饮料、蛋白饮料、固体饮料、其他饮料4罐头畜禽水产罐头、果蔬罐头、其他罐头5酒类白酒(液态法、固液法)允许固态法酿造白酒,但限制在登记的行政区域以内及本市自家实体门店销售6保健食品保健食品产品名称7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全营养配方食品、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8婴幼儿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婴儿配方乳粉、较大婴儿配方乳粉、幼儿配方乳粉)9特殊膳食食品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其他特殊膳食食品10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产品名称(使用GB2760、GB14880或卫生计生委公告规定的食品添加剂名称)、食品用香精、复配食品添加剂——结束——。
云南省人民政府《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
云南省人民政府《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作者:暂无来源:《中国食品》 2016年第22期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生产经营行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以下简称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生产经营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食品小作坊,是指有固定生产场所、从业人员少、生产规模小、生产条件和工艺技术简单的食品生产加工经营者。
本办法所称食品摊贩,是指无固定经营门店、在指定的区域和规定时段内销售食品、制售即食食品、提供餐饮服务的经营者或者有固定经营门店、从业人员少、经营条件简单、从事食品销售或者提供餐饮服务的经营者。
第三条: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监督管理坚持规范发展、加强服务、严格监管、保证安全的原则。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统筹规划、建设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集中生产经营场所,支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改进工艺技术和生产经营条件。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履行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食品安全管理职责。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食品安全纳入风险监测计划,开展风险监测。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教育、公安、质监、工商、城市管理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承担有关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食品安全工作。
第六条:食品小作坊、食品摊贩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
食品小作坊、食品摊贩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保证所生产经营的食品卫生、无毒、无害。
第七条:新闻媒体应当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公益宣传,增强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对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进行舆论监督。
食品安全公示模板
食品安全公示模板食品安全公示模板的设计应当包含以下几个核心要素:食品安全公示栏模板标题:【单位名称】食品安全公示一、食品经营许可证信息许可证编号:_______________有效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经营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营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二、食品来源与采购信息1. 采购渠道正规,所有食材均来自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
2. 严格遵循“先入先出”原则,保证食品原料新鲜度。
3. 定期对肉类、水产品等进行索证索票,并确保其检验检疫合格。
三、食品加工与储存条件加工场所保持清洁卫生,符合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食品储存设备正常运行,温度、湿度适宜,防止交叉污染。
使用专用容器存放食品,标签清晰标明品名、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四、员工健康状况及培训记录所有接触食品的员工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
定期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确保员工掌握食品安全操作技能。
五、食品安全自查与整改情况每月至少开展一次食品安全自查,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自查报告及整改措施定期向消费者公示。
六、投诉举报方式如有食品安全相关问题或建议,请联系:联系电话: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七、承诺声明本单位郑重承诺遵守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保障消费者的饮食安全。
公示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此处可根据实际需要添加单位印章)请注意,具体的公示内容应根据国家最新的食品安全法规要求以及地方性法规来编制,并确保真实有效。
此外,公示板应设置在明显位置,方便顾客查看监督。
全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整治基本要求
全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整治基本要求一、范围本要求适用于取得了卫生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有固定的加工场所,规模小,生产条件简单,从业人员少,生产加工传统的低风险食品的,没有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豆腐、酱肉、食用植物油、米面制品等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
二、基本要求环境要求1、作坊周围不得有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不得有昆虫大量孳生的潜在场所,防止对厂区带来污染。
2、厂区清洁、平整、无积水、尘土,通往车间道路应用硬质材料铺设,防止尘土及不洁物带入车间。
3、作坊内一律不得饲养家禽、家畜、猫狗等动物。
4、作坊内水冲式厕所应位于生产车间以外,应经常保持清洁,旱厕所应远离生产车间25m以外。
厂房布局及设施要求1、厂区布局要合理,应划分生产区和生活区。
2、豆制品坊应具备原料库,加工车间内应划分生产、包装、半成品、成品等区域,并有明显的标识,各区域应能满足生产工艺和质量卫生要求,防止原料与半成品和成品间、生原料与熟食品间交叉污染。
3、酱肉坊应具备原料冷库或冷柜,加工车间内应划分生料加工、热加工、熟料加工等区域,并有明显标识,各区域间应避免生熟交叉污染。
原辅料应妥善保存,避免污染、变质。
4、油坊应具备原料库和单独的炒制间,加工车间内应划分加工、成品储存等区域,并有明显标识。
5、米面制品作坊应具备原料库、加工间、成品间,加工间、成品间应有明显的区域划分标识。
直接在店面销售的食品应设有食品柜或相应防护装置,避免蚊蝇、灰尘污染;裱花蛋糕应有单独的制作间,制作间内应有消毒、灭菌设施。
6、车间、库房应设置有效的防鼠、防蚊蝇虫等设施,在食品加工、运输、贮存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防护装置和措施,避免蚊蝇、灰尘污染和食品损坏、变质。
生产车间要求1、车间进口处或车间内适当的地点要设置洗手、消毒设施及更衣室。
必要时还应设有工作靴鞋消毒池。
应建立管理制度,设专人对上述卫生设施严格管理,保持其卫生清洁、状态良好,并监督进入车间人员洗手、消毒、更衣。
食品添加剂使用公示制度三篇
食品添加剂使用公示制度三篇篇一:食品添加剂使用公示制度为规范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公示管理工作,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需要公示的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包括:加工过程中使用的所有食品添加剂,酱油、醋、盐、八角等各种香料。
二、需要公示的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基本信息包括:品名、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编号、供货单位等。
三、公示的基本信息要与实际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相符,不得提供虚假信息误导消费者。
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有变化的要及时更换公示信息。
四、采购的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要专店采购、专账记录、专区存放、专器称量、专人负责,并按照有效期使用。
严禁采购和使用无合法生产资质以及标签不规范的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
五、公示栏应按照规定悬挂,便于公众了解相关信息。
食品添加剂使用与公示制度一、食品添加剂应指定专人负责,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和有关规定采购、保存和使用。
二、食品添加剂保管和使用责任追究制。
食品添加剂要专人负责保管,并告知烹调厨师适用范围和使用量。
烹调厨师要正确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滥用食品添加剂。
三、食品添加剂应存放于专用橱柜等设施中,标示“食品添加剂”字样,妥善保管,使用食品添加剂要建立使用台账进行记录并存档。
四、盛放食品添加剂要有专用容器和明显标志。
许可申请人签名或盖章:年月日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和公示管理1.使用食品添加剂目的在于保持和改进食品营养质量,不得破坏和降低食品的营养价值。
不得用于掩盖食品的缺陷(变质、腐败)或粗制滥造欺骗消费者。
2.食品必须添加是食品用途的添加剂,添加剂产品说明书的内容必须真实,禁止使用非食用添加剂。
3.采购食品添加剂时应认明包装标签上的“食品添加剂”字样,必须索证索票并登记台账,并索取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
4.使用食品添加剂必须严格按《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和产品说明书规定的使用量和使用范围,不得擅自加大使用量和使用范围。
小吃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公示栏
小吃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公示栏尊敬的顾客们:为了确保您在本店就餐的安全与健康,我们特制定了一系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将其公示在此,以便您对我们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
一、食品采购管理制度1. 采购的食品原料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具有有效的产品合格证明和检疫证明。
2. 采购的食品原料必须来自合法的供应商,并与其签订食品安全责任协议。
3. 采购的食品原料必须进行进货查验,查验内容包括:产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编号等。
4. 采购的食品原料必须按照规定的储存条件进行存放,保证食品原料的新鲜度和质量。
二、食品储存管理制度1. 食品储存应按照食品的种类和性质进行分区、分类存放,避免交叉污染。
2. 冷藏食品应存放于冰箱内,温度应保持在2℃以下;冷冻食品应存放于冰柜内,温度应保持在-18℃以下。
3. 食品储存容器应清洁、干燥、完好,避免使用破损、变形、污染的容器。
4. 食品储存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避免储存过期、变质的食品。
三、食品加工操作管理制度1. 食品加工工具应按照食品的种类和性质进行分类,避免交叉污染。
2. 食品加工前后应进行手部清洗,操作过程中应佩戴清洁的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
3. 食品加工场所应保持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消毒处理。
4. 食品加工过程中应避免食品与非食品接触,避免食品受到污染。
四、食品销售管理制度1. 食品销售人员应进行健康检查,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
2. 食品销售场所应保持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消毒处理。
3. 食品销售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避免销售过期、变质的食品。
4. 食品销售过程中应避免食品与非食品接触,避免食品受到污染。
五、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制度1. 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2. 食品安全事故应立即报告给相关部门,并按照要求配合进行调查处理。
3. 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理结果应向消费者公示,并对消费者进行合理的赔偿。
4. 食品安全事故应进行分析总结,制定改进措施,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原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模板图片素材
原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模板图片素材
为了保障广大顾客的饮食安全和健康,该餐饮服务场所特设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以下是公示栏模板图片素材,供参考使用。
餐饮服务场所基本信息
•名称:[餐饮服务场所名称]
•地址:[餐饮服务场所地址]
•负责人:[餐饮服务场所负责人姓名]
•联系电话:[餐饮服务场所联系电话]
食品安全监管
监管机构
本餐饮服务场所的食品安全工作由以下监管机构进行监督和管理:•所属区食品药品监管局:
•负责人:
•联系方式:
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管理
•食品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合格证明
•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定期检测结果公示
食品安全管理
食品供应信息
以下是本餐饮服务场所使用的食品供应信息:
1.主食:[主食名称]
2.菜品:[菜品名称]
3.饮品:[饮品名称]
食品安全保证措施
•食品进货查验制度
•食品储存管理制度
•食品加工操作规范
•食品留样管理
•食品原料配送管理
•食品供应过程管理
食品卫生安全
•餐饮场所环境卫生管理
•餐具清洗、消毒管理
•食品回收利用制度
•废弃物处理制度
食品安全投诉与举报
•餐饮服务场所投诉电话:
•餐饮服务场所投诉邮箱:
以上为本餐饮服务场所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模板图片素材,如有需要,请参考并使用。
餐饮服务场所愿与广大顾客共同维护食品安全,提供优质的饮食服务。
如有进一步的疑问或需要额外信息,请随时咨询本餐饮服务场所工作人员。
谢谢!。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添加剂使用登记制度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添加剂使用登记制度
一、不使用不符合国家《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和未列入国家新增品种公告目录的食品添加剂;不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不使用单一成分不明的复合添加剂;不使用非食用原料生产加工食品。
二、采购食品添加剂必须索取生产厂家的卫生许可证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
三、建立并严格执行食品添加剂登记制度,详细记录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的名称、食用方法、数量等内容,要求从业人员按卫生要求正确食用食品添加剂。
四、所用食品原料和添加剂按规定在产品标签上予以明示。
贵州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
贵州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申请书□首次□变更□延续申请人名称:桐梓县XXX食品有限公司(签字或盖章)生产地址:桐梓县正华农贸市场联系电话:0851-22878XXX申请日期: 2017 年 7 月 1 日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填写说明(一)申请书可以作为首次、变更、延续使用,根据封面栏目进行勾选。
(二)申请人名称:严格按照营业执照标注的名称进行填写(在有效期和从事生产加工产品的经营范围以内)。
(三)生产地址:严格填写小作坊实施食品生产加工行为的实际地址。
(四)联系电话:填写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联系电话。
(五)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严格按照营业执照进行填写。
(六)申请日期:填写提交申请材料日期。
(七)社会信用代码:严格按照营业执照的社会信用代码进行填写;为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营业执照中无社会信用代码的,待小作坊换发营业执照后重新申请。
(八)原登记证号:延续、变更时填写原《贵州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的登记证号。
(九)原有效期至:延续、变更时填写原《贵州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的有效期。
(十)食品类别:按照国家食药总局《关于公布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的公告》(2016年第23号)中的《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对照目录中的食品类别进行填写。
(十一)品种明细:按照国家食药总局《关于公布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的公告》(2016年第23号)中的《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对照目录中的品种明细进行填写。
(十二)生产场所面积:填写小作坊实施食品生产加工行为的场所面积。
(十三)库房面积:填写小作坊贮存食品原辅料、食品相关产品、成品的库房总面积。
(十四)总人数:填写小作坊总的人员数量。
(十五)主要从业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严格按照从业人员身份证上信息进行填写,“学历”按照从业人员最高学历或相关食品专业学历进行填写,“是否持有有效健康证”按照实际情况填写。
(十六)生产设施设备清单:按照生产设施设备的名称和数量进行填写。
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公示管理制度(5篇)
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公示管理制度一、需要公示的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包括:加工过程中使用的所有食品添加剂,酱油、醋、盐、八角等各种调味料。
二、需要公示的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基本信息包括:品名、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编号、供货单位等。
三、公示的基本信息要与实际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相符,不得提供虚假信息误导消费者。
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有变化的要及时更换公示信息。
四、采购的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要专店采购、专账记录、专区存放、专器称量、专人负责,并按照有效期使用。
严禁采购和使用无合法生产资质以及标签不规范的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
五、公示栏应按照规定悬挂,便于公众了解相关信息。
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公示管理制度(2)是一种对食品行业中的添加剂和调味料进行监管的制度。
其主要目的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健康和权益,确保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的安全性和合法性。
根据该制度,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的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并提交相关的商品质量安全信息。
只有经过登记批准并在清单中公示的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才可以在食品生产中使用。
此外,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的包装标识也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包括明确标示添加剂或调味料的名称、用途、用量、成分等信息,以方便消费者了解和选择。
这一制度的实施,有助于提高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的管理水平,保障食品安全,促进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
同时,消费者也可以通过公示制度了解到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的质量安全信息,增强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公示管理制度(3)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是指在食品加工过程中为了改善其质量、保存性能、增加其风味等目的而添加到食品中的物质。
然而,由于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的使用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一定的风险,因此有必要建立一套科学严谨的制度来管理和监控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的使用。
一、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公示管理制度的必要性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作为食品生产中的重要原料,对食品的品质和口感有着重要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