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省道工程试验工作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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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18.03.02•【文号】交公路发〔2018〕33号•【施行日期】2018.06.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路正文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交公路发〔2018〕3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路养护工程管理,提高养护质量和效益,部对《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交公路发〔2001〕327号)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交通运输部2018年3月2日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公路养护工程管理,提高养护质量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规定的公路养护工程是指在一段时间内集中实施并按照项目进行管理的公路养护作业,不包括日常养护和公路改扩建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国道、省道的养护工程管理工作。

县道、乡道、村道和专用公路的养护工程管理可参照执行。

第四条养护工程应当遵循决策科学、管理规范、技术先进、优质高效、绿色安全的原则。

第五条养护工程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交通运输部负责全国养护工程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地方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公路管理机构,依据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对国道和省道的管理职责,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养护工程管理工作。

第六条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和从事公路养护作业的单位应当根据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的养护管理目标,按照标准规范、有关规定及本办法要求组织实施养护工程,并接受其指导和监督。

第七条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和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当筹措必要的资金用于养护工程,确保公路保持良好技术状况。

非收费公路养护工程资金以财政保障为主,主要通过各级财政资金解决。

工程项目检测试验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检测试验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检测试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项目检测试验工作,确保工程项目进度和质量目标的顺利实现,加强对工程项目的管理,提高监理工作的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工程项目的检测试验工作,包括施工、安装、调试、竣工验收以及隐蔽工程的检测试验。

第三条工程项目检测试验应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和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质量和合规性。

第四条项目检测试验管理应遵循“科学、严谨、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检测试验工作的公正、独立和客观。

第五条项目检测试验的质量目标包括:工程质量合格率达到100%;质量缺陷率低于国家规定标准;工程进度符合计划要求。

第六条项目检测试验的工作原则包括:全程检测试验、过程监督检验、事后抽查检验、责任追究检验等。

第七条项目检测试验的责任部门包括:项目管理部门、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等相关单位。

第八条项目检测试验的主要内容包括: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工序检验、抽样检验、监理检验、验收检验等。

第九条项目检测试验的管理要求包括:规范检测试验流程、做好检测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严格执法、及时处理检测反馈等。

第十条项目检测试验的记录包括:检测报告、检测记录、检测证书等。

第二章检测试验管理机构第十一条建立检测试验管理机构,负责工程项目的检测试验工作,包括设立检测试验小组、制定工作计划、审核检测结果等。

第十二条检测试验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负责工程项目检测试验计划的制定、审核和执行;负责监督施工单位的检测工作;负责处理检测结果的异常情况等。

第十三条检测试验管理机构的组成包括:检测试验负责人、检测工程师、质量工程师、技术支持人员等。

第十四条检测试验管理机构应具备相应的检测设备和技术支持,确保检测结果的真实可靠性。

第十五条检测试验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的文件管理制度,保存检测记录、检测报告等相关资料,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六条检测试验管理机构应定期评估和改进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水平。

公路工程试验室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公路工程试验室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公路工程试验室管理制度范文一、试验室管理目标公路工程试验室是公路工程建设的关键环节,管理规范的试验室对保障工程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本管理制度的目标是建立健全试验室管理体制,规范试验室的运行流程和操作规范,提高试验室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确保试验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二、试验室管理人员1. 试验室负责人:负责试验室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试验项目的组织与协调、设备和材料的管理、人员培训和考核等。

2. 试验工程师:负责试验项目的具体实施和数据分析,具备相关试验项目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3. 试验室技术员:负责试验设备的操作维护和数据记录,具备相关试验项目的基本知识和操作技能。

三、试验室管理制度1. 试验室设备管理:(1)试验设备的购置、验收和保养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设备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设备的状态,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2)试验设备的使用记录应详细记录设备的型号、规格、使用时间等信息,确保设备的使用记录真实可靠。

(3)发现设备故障应及时报修,并做好相应的维修记录。

2. 试验项目管理:(1)试验项目应经过评审,并明确试验的目的、方法和要求。

(2)试验项目的样品管理应规范,包括样品标识、保存和处置等。

(3)试验数据的记录应准确,包括试验条件、试验结果等信息。

3. 质量管理:(1)试验室应建立质量管理制度,明确质量管理责任和流程,提高试验数据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2)试验室应定期进行内部质量审核和外部质量评审,及时发现和纠正质量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4. 安全管理:(1)试验室应制定安全操作规程,明确试验过程中的安全注意事项。

(2)试验室人员应接受安全培训,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试验室的安全环境。

四、违规处理措施对于试验室管理中存在的违规行为,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轻微违规行为一般给予口头警告或书面通知,严重违规行为可能被取消试验室资质或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监督管理试验室应接受相关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质量抽查和审计工作。

公路工程检测试验管理制度

公路工程检测试验管理制度

公路工程检测试验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依据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和规范,结合本工程项目特点制定,旨在规范检测试验工作,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和施工要求。

2. 检测试验工作应遵循公正、科学、准确的原则,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负责实施。

3. 本制度适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所有检测试验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检测、施工过程监控、成品检验等。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项目部应设立专门的检测试验管理部门,负责检测试验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2. 检测试验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 制定检测试验计划,并组织实施。

- 监督检测机构的检测活动,确保检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 定期组织对检测设备进行校准和维护,保证检测设备的正常运行。

- 汇总检测数据,编制检测报告,并向项目管理层汇报。

三、检测试验计划1. 检测试验计划应根据工程进度和施工特点制定,明确检测项目、检测频次、检测方法和标准等。

2. 检测试验计划应在工程施工前制定完成,并报项目管理层审批。

3. 检测试验计划应作为施工组织设计的一部分,纳入项目管理体系中。

四、检测试验执行1. 检测试验应按照计划和相关标准规范执行,确保每一批次材料和每一项工序都得到适当的检测。

2. 检测机构应按照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标准进行操作,确保检测结果的有效性和可靠性。

3. 对于关键性能指标,应采用双重检测机制,即由两个独立的检测机构分别进行检测,以增强结果的可信度。

五、数据处理与报告1. 检测数据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处理,确保数据的准确无误。

2. 检测报告应包括检测项目、检测结果、检测结论等内容,格式应规范统一。

3. 检测报告应及时提交给项目部和相关管理部门,作为工程质量控制的依据。

六、质量控制与改进1. 项目部应定期对检测试验工作进行质量评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对于检测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追溯原因,制定改进措施,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3. 鼓励采用新技术、新方法提高检测试验的准确性和效率。

建设工程试验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试验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试验管理制度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试验管理是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关键一环。

一个科学、规范的试验管理制度能够有效提高工程效率,降低风险,保障结构的稳定性与耐久性。

本文将提供一个建设工程试验管理制度的范本,以供各相关单位参考和使用。

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规范建设工程试验管理工作,确保试验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2. 适用于本制度所涵盖的全部建设工程项目及其相关的试验活动。

3. 所有参与工程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制度的规定,严格按照试验标准和操作程序进行试验工作。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建设单位应设立专门的试验管理部门,负责统筹协调整个工程试验活动。

2. 试验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试验计划、监督试验过程、审核试验结果、处理试验异常等。

3. 施工单位应配备合格的试验人员,并为其提供必要的试验设备和场地。

三、试验计划与实施1. 试验计划应在工程开工前制定完成,明确试验的目的、内容、方法、频次及责任人。

2. 施工单位应根据试验计划,按时按质完成各项试验工作,并做好记录。

3. 对于关键材料和重要工序,应加大试验频次,确保质量控制的有效性。

四、试验记录与报告1. 所有试验活动必须有详细的记录,包括试验时间、地点、条件、过程、结果等。

2. 试验记录应由试验人员签字确认,并由试验管理部门定期审核。

3. 试验完成后,应及时编制试验报告,报告应客观、准确、完整地反映试验情况。

五、质量控制与异常处理1. 试验管理部门应对试验结果进行质量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纠正措施。

2. 一旦发现试验数据异常或不合格,应立即停止相关工序,查明原因并进行处理。

3. 对于重大质量问题,应及时上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培训与考核1. 定期对试验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和责任意识。

2. 通过考核评价试验人员的工作表现,对表现优秀者给予奖励,对不合格者进行淘汰或再培训。

七、监督与改进1. 建设单位应定期对试验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制度的执行力度。

工地试验室临时资质管理办法

工地试验室临时资质管理办法

工地试验室临时资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自治区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现场试验室的资质管理,规范公路工程的试验检测,提高检测水平,保证公路工程质量,根据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检测管理办法》(2022年第12号),结合自治区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国、省道及重点公路工程施工现场设立工地试验室承担试验检测业务,须执行《本办法》。

农村公路、县乡道路建设项目及养护大修工程工地试验室资质管理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承担公路施工现场试验检测的单位,应当在开工前申请现场试验室临时资质。

取得现场试验室临时资质后,方可从事本项目的试验检测工作。

第四条取得《临时资质证书》的工地试验室,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交通部颁发的有关公路工程的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规程,按照核定的业务范围承担试验检测工作。

第五条工地试验室不能开展的试验项目,须委托经交通部或自治区交通主管部门认证具有《等级证书》的,并且经过计量行政部门考核合格的试验检测机构承担。

检测机构在同一公路工程项目标段中不得同时接受业主、监理、施工等多方的试验检测委托。

第六条自治区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建设项目现场实验室资质的统一监督管理,交通厅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具体负责自治区建设项目现场试验室的资质管理。

第二章现场实验室临时资质条件及主要职责第七条资质条件1.只有持有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颁发的等级证书的发包人才能设立现场实验室,否则必须委托持有等级证书的试验机构设立现场实验室,并对其试验结果负责。

2.工地试验室按高速和一级公路、二级以下公路分为两个等级标准。

资质条件依据主要试验仪器设备及试验检测人员的配备情况、试验检测环境、试验检测项目等,具体详见附件一:《新疆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工地试验室资质条件》。

3.公路工程项目工地试验室检测内容主要包括:路基土石方工程、路面工程、桥涵、隧道及混凝土工程、交通安全设施等专业。

4.公路项目现场试验室可根据实施情况申请增设试验检测专业。

道路建设实验检测工作制度

道路建设实验检测工作制度

道路建设实验检测工作制度一、总则为确保道路建设质量,提高道路使用寿命和安全性,规范道路建设实验检测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道路建设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我国道路建设过程中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及施工过程中的试验检测工作。

二、试验检测机构与人员1. 试验检测机构道路建设试验检测工作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试验检测机构承担。

试验检测机构应具备完善的试验检测设备、专业技术人员和相应的试验检测能力。

2. 试验检测人员试验检测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和从业资格,熟悉道路建设相关标准、规范,具备丰富的试验检测经验。

试验检测人员应定期参加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三、试验检测内容1. 原材料试验检测(1)沥青、水泥、钢材等建筑材料;(2)填料、碎石、沙砾等填筑材料;(3)水质、土壤等环境因素。

2. 施工过程试验检测(1)路基土石方填筑前后的压实度、含水量、密度、强度等;(2)桥梁、涵洞等构造物施工前的试验检测;(3)水泥混凝土、沥青混凝土等施工过程中的配合比、强度、稳定性等;(4)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措施。

3. 成品试验检测(1)道路工程完工后的验收检测;(2)道路使用过程中的定期检测和评估。

四、试验检测方法与标准1. 试验检测方法试验检测应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相关技术规范进行。

试验检测方法应科学、合理,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 试验检测标准试验检测标准应包括国家、行业、地方和项目专用标准。

标准应具有权威性、先进性和可操作性,确保道路建设质量满足要求。

五、试验检测质量管理1. 试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试验检测工作规范化、标准化。

2. 试验检测人员应严格按照质量管理体系和试验检测规程操作,确保检测过程的合规性。

3. 试验检测机构应定期对试验检测设备进行校准和维护,确保设备的精确度和可靠性。

4. 试验检测机构应加强内部质量监督,对检测过程进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福建省普通国省道路面改造工程管理办法 .doc

福建省普通国省道路面改造工程管理办法 .doc

福建省普通国省道路面改造工程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我省普通国省道路面改造工程(以下简称“路面改造工程”)的顺利实施,适应公路养护新形势、新特点,推动普通国省道路况水平稳步提升,根据《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列入省级投资计划的路面改造工程,路面改造工程分为路面重铺和路面面层修复两种,工程性质属养护工程。

第三条路面改造工程实行分级管理:省交通运输厅负责全省路面改造工程管理工作的指导,审定全省路面改造工程项目库,下达年度投资计划、省级补助计划,筹措、拨付省级补助资金。

省级公路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全省路面改造工程的管理,建立、更新省级路面改造工程项目库,组织编报全省普通国省道路面改造工程年度计划(含调整计划),转下达省级补助资金,核备全省路面改造工程的设计文件,监督、检查、指导全省路面改造工程的实施情况。

设区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路面改造工程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协调落实市级建设补助资金,审核上报全市(区)路面改造工程项目库及年度计划。

设区市(区)公路管理机构具体负责辖区内路面改造工程的组织和监管,组织建立市级路面改造工程项目库,审核、批复路面改造工程设计文件;统筹计划编报及核销项目,及时下达路面改造工程资金,指导、监督路面改造工程实施,组织工程的交竣工验收、工程决算、项目审计、档案管理等,对路面改造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资金和环保管理等负监督责任。

县(市、区)公路管理机构是本行政区域内路面改造工程的实施主体,具体负责路面改造工程的实施,对工程项目的安全、质量、进度、环保、资金支付和保畅通的工作实施全过程管理。

第二章设计管理第四条路面改造工程原则上采用一阶段施工图设计。

设区市(区)公路管理机构应选择相应资质设计单位统一负责辖区内年度路面改造工程项目设计,并将审查后的设计文件报省级公路管理机构核备。

省级公路管理机构核备后,设区市(区)公路管理机构应根据核备意见组织修订完善设计文件并予审批。

工程项目试验检测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试验检测管理制度

一、总则1. 为加强工程项目试验检测管理,规范检测工作流程,提高检测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本制度的制定和实施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工程项目试验检测工作。

3. 本单位所有涉及试验检测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4. 本制度由本单位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监督执行,必须定期进行评估和更新。

二、试验检测的原则1. 试验检测应遵循科学、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进行,保证试验检测数据真实可靠。

2. 试验检测应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确保试验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 试验检测应尊重专业检测机构的意见,合理安排检测任务和工作。

4. 试验检测应遵守保密原则,严格保护试验检测数据和信息的安全性。

5. 试验检测应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提高检测人员的素质和业务水平。

三、试验检测的组织管理1. 工程项目试验检测应由专业检测机构进行,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能力。

2. 项目管理部门应根据项目需求和规模确定试验检测的范围和内容,并委托专业检测机构进行。

3. 项目管理部门应与专业检测机构签订试验检测合同,明确试验检测的具体要求和标准。

4. 项目管理部门应定期协调专业检测机构和相关单位,确保试验检测工作的顺利进行。

5. 项目管理部门应及时跟踪试验检测过程,及时处理试验检测中出现的问题和争议。

四、试验检测的质量管理1. 项目管理部门应建立试验检测质量管理体系,明确各项工作的责任和流程。

2. 项目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试验检测工作进行评估和审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3. 项目管理部门应加强对试验检测设备和仪器的维护和管理,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4. 项目管理部门应加强对试验检测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其技术水平和素质。

5. 项目管理部门应建立试验检测数据的管理制度,确保数据的安全与可靠性。

1. 试验检测完成后,专业检测机构应出具试验检测报告,并向项目管理部门提交。

2. 试验检测报告应真实、准确地反映试验检测的过程和结果,包括检测方法、数据和结论等内容。

山西省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

山西省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 取得《合格证书》的工地试验室,应按照质监机 构批准的试验检测项目和参数从事试验检测工作,不得超出核定 的业务范围,且只可为本合同工程内容提供试验检测服务,不得 对外承接试验检测任务,不得对外出据试验检测报告。
第十八条 工地试验室应当按照授权检测机构的质量管理体 系运行,并接受其监督管理。
第十九条 工地试验室应当严格按照现行有效的国家和行业 标准、规范和规程开展试验检测工作,不受任何干扰和影响,保 证试验检测数据客观、公正、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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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工地试验室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工程内容
合同号
工期
年 月至 年 月
申请单位名称
机构名称 授 权 机构等级及 检 证书编号 测 机 行政负责人 构
认证/认可情况
(认证/认可部门/
时间/证号)
发证机关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联系方式
总人数
试验仪器设 备(台套)
持检测证书 人制度
1. 试验检测人员岗位责任制; 2. 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3. 试验检测仪器设备量值溯源制度; 4. 试验室安全和卫生管理制度; 5. 试验检测报告的审核、签发制度; 6. 资料和档案管理制度; 7. 现行有效的试验检测标准、规程、规范及试验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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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山西省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 评定申请书
第三条 公路工程工地试验检测活动应当遵循科学、客观、 公正、规范、满足检测频率、及时指导生产、严格控制质量的原 则。
第四条 山西省交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全省公路 工程建设项目工地试验室的监督管理工作,各级交通建设工程质 量监督站(以下简称“质监机构”)对所监督项目的工地试验室 及试验检测活动实施具体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 工地试验室评定工作程序: 1.工地试验室经授权或委托设立符合评定条件后,向项目 建设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符合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申请材 料; 2.建设单位对申请评定的工地试验室进行严格把关和认真 初验合格后签署意见,统一向项目质监机构提交申请材料; 3.质监机构对申请材料审查合格后,即组织人员进行现场 考核评定,考核采用核对、现场操作、考试和样品比对等方法进 行,授权检测机构主要负责人应参加考核过程; 4.质监机构对考核合格的工地试验室,颁发《公路工程工 地试验室合格证书》(以下简称《合格证书》)和“工地试验室证 书专用章”;对考核不合格的工地试验室,整改完毕经复查合格 后,方可颁发证书和证章。 证书、证章由质监机构统一制作,有效期至本合同工程全部 结束。 第十二条 工地试验室技术负责人应当由检测工程师担任, 试验检测报告应当由检测工程师审核、签发。 第十三条 工地试验室技术负责人实行备案制,如更换需经 项目质监机构批准,一般检测人员更换需经建设单位批准。 第十四条 本合同工程结束前,工地试验室不得将现场的试

工程试验相关制度

工程试验相关制度

工程试验相关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规范工程试验的全过程管理,确保试验工作的准确性、可靠性和科学性。

2. 工程试验应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确保试验结果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3. 本制度适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所有试验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试验、半成品试验和成品试验。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项目部应设立专门的试验管理部门,负责工程试验的全面管理和协调。

2. 试验管理部门应配备专业的试验人员,具备相应的资格证书和操作能力。

3. 试验人员应严格按照试验规程进行操作,确保试验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三、试验计划与程序1. 项目部应根据工程进度和试验要求,制定详细的试验计划,明确试验的时间、地点、内容和方法。

2. 试验计划应经过项目负责人审批后实施,任何变更都应及时更新并重新审批。

3. 试验前,试验人员应对试验设备进行校准和检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精确度。

四、试验操作与记录1. 试验人员应按照试验规程和操作指南进行试验,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

2. 试验过程中应详细记录试验参数、操作步骤和观察结果,保证数据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3. 如遇异常情况,试验人员应立即停止试验,并及时报告项目负责人和相关部门。

五、试验结果的处理与报告1. 试验完成后,试验人员应及时整理和分析试验数据,形成试验报告。

2. 试验报告应包括试验目的、方法、过程、结果和结论等内容,格式应规范、清晰。

3. 试验报告应由项目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方可作为工程质量评估和验收的依据。

六、质量控制与监督1. 项目部应建立健全试验质量控制体系,定期对试验工作进行内部审查和质量评估。

2. 必要时,可邀请第三方机构对关键试验项目进行见证或监督,确保试验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3. 对于不合格的试验结果,应进行原因分析和整改,重新进行试验直至合格。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项目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2.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执行。

国省道公路建设工程标准化工地

国省道公路建设工程标准化工地

浙江省普通国省道公路建设工程标准化工地建设管理和考核办法(试行)为加强全省普通国省道公路项目建设管理,规范标准化工地建设,根据“建设大路网、打造五型路”要求,制订本办法。

一、实施范围凡2011年1月1日后开工、标段中标合同价在5000万元以上的新、改建普通国省道公路建设项目,均按本办法规定的标准化工地建设进行管理,并纳入考核评比范围。

对2011年1月1日前在建的、已在招标文件中要求开展标准化工地建设的普通国省道项目,原则上也应纳入考核评比范围。

其它公路建设项目可参照执行。

二、标准化工地设施建设与管理要求(一)项目经理部驻地建设要求1.施工单位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有关承诺,合理确定项目经理部地点和规模,规范用房及场地建设。

2. 项目经理部驻地建设原则上可采用活动板房等建设,也可租用沿线合适的单位或民用房屋。

房屋必须安全、整洁,并满足生活、工作要求。

3. 项目经理部办公区、生活区及车辆、机具停放区等功能设置科学合理,区内场地及主要道路应作硬化处理,排水设施完善,庭院适当绿化,环境整洁。

4. 办公用房面积和办公家具应满足办公规范化的要求。

办公区内应设项目经理室、各业务科室和档案室、中心实验室、会议室等。

各科室门口应挂设名称牌。

会议室内管理图表均应装裱上墙。

管理图表应包括平面图、项目经理部组织机构框图、质量自检体系框图、安全管理体系框图、工程进度柱状图、工程管理曲线图等。

5. 生活用房一般包括宿舍、食堂、浴室、厕所等,具备条件的要设文体活动室或活动场地。

6. 办公区和生活区内均应配置必要的消防安全器具,建立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安全、卫生管理责任落实到人。

7. 应按(校对时请写全文件名称,后加文号)(浙交监〔1999〕277号)有关规定在项目经理部设立施工平面示意图。

项目经理部应以黑板报、宣传栏等形式,积极开展政治思想、业务文化教育等为重点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作。

项目经理部、预制(拌和)场、主要施工点应设置以创优质工程、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标语。

公路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制度

公路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制度

公路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路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工作,提高工程建设质量,保障交通安全,保护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路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工作的各个阶段,包括前期规划设计、施工过程和竣工验收等环节。

第三条公路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应遵循科学、严谨、公正、高效的原则,建立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标准和合同要求。

第四条各级公路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公路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检测结果的真实有效性。

第五条公路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和技术水平,严格遵守检测规程和标准,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二章质量检测组织及人员第六条公路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应当依法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设备设施,能够独立、客观地开展工程质量检测工作。

第七条公路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应当配备具有相应资质和经验的检测人员,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检测结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第八条检测人员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持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熟悉检测规程和标准,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九条公路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人员管理、设备设施管理、质量控制、数据管理等方面,确保检测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第十条公路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应当对检测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和考核,不定期组织内部质量检查和外部评审,提高检测人员和机构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

第三章质量检测工作流程第十一条公路工程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合同要求和相关标准规范,组织工程质量检测工作,包括原材料、施工工艺、质量控制等方面。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检测机构递交检测申请,并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信息,配合检测人员开展工作。

第十三条检测机构应当根据申请要求和实际情况,制定质量检测工作方案,包括检测内容、方法、样品采集、数据处理等,报请施工单位审批。

工程试验 检测管理制度

工程试验 检测管理制度

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工程试验检测管理,确保试验检测数据的真实可靠性,提高工程质量,依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建设工程的试验检测管理,包括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原材料试验、成品检验、中间检测等。

三、管理机构1. 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委员会设立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和落实试验检测管理制度,监督各部门的试验检测工作,定期召开会议评估工作进展。

2. 试验检测部门设立专门的试验检测部门,负责具体的试验检测工作,组织编制试验方案、实施试验、分析结果,并向上级报告。

3. 监督检查部门设立独立的监督检查部门,对试验检测部门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试验检测结果的真实可靠性。

四、试验检测管理流程1. 试验计划编制根据工程要求和试验检测标准,制定试验计划,明确试验目的、方法、设备、人员等信息。

2. 试验准备准备试验所需的材料、设备,进行试验人员的培训,确保试验能够顺利进行。

3. 试验实施按照试验计划,进行试验实施,保证试验过程的规范和严谨。

4. 数据分析对试验结果进行数据分析,编制试验报告,对试验结果进行评估和总结。

5. 审查认定组织专家对试验结果进行审查认定,确保试验结果的真实可靠性。

六、制度执行1. 试验人员需严格按照试验计划和相关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试验过程规范。

2. 试验检测部门需定期对试验设备进行检测和校准,确保试验设备的准确性和稳定性。

3. 试验报告需按时上交,并进行备案存档,确保试验数据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七、违规处理对试验中发现的违规行为,按照相关制度进行处理,情况严重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八、制度修订根据试验检测管理的实际情况和需要,对本制度进行不定期的修订完善,确保其符合最新的管理要求。

以上为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制度相关内容,特此制定。

公路工程试验室管理制度范本(3篇)

公路工程试验室管理制度范本(3篇)

公路工程试验室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路工程试验室的管理,提高试验质量,保障工程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公路工程试验室,包括国道、省道、县道等各级公路工程试验室。

第三条公路工程试验室应按照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进行试验,确保试验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四条公路工程试验室应具备相应的试验设备和试验人员,并按照规定进行培训,确保试验操作的规范和科学性。

第五条公路工程试验室应建立健全试验记录管理制度,保留和归档试验记录,确保试验结果可追溯和审查。

第二章试验设备管理第六条公路工程试验室应建立试验设备目录,明确试验设备的名称、型号、数量、购置时间、购置来源等信息,并进行定期更新。

第七条公路工程试验室应对试验设备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准确性。

第八条公路工程试验室应制定试验设备使用规程,明确试验设备的使用流程和注意事项,并配备相应的操作手册。

第九条公路工程试验室应建立试验设备借用和归还制度,对借用的设备进行登记和追踪,确保设备的安全和完整。

第三章试验人员管理第十条公路工程试验室应建立试验人员管理档案,记录试验人员的基本信息、培训情况、资质证书等。

第十一条试验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培训和考核,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后方可从事试验工作。

第十二条试验人员应遵守试验操作规程,确保试验操作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第四章试验记录管理第十三条公路工程试验室应建立试验记录管理制度,明确试验记录的格式、填写要求和保留期限,并进行相应的培训。

第十四条试验记录应准确记录试验过程和结果,包括试验日期、试验人员、试验参数、试验方法、试验结果等。

第十五条试验记录应及时归档,分类保存,并建立相应的索引和检索系统,确保试验记录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第五章试验质量管理第十六条公路工程试验室应建立试验质量管理制度,包括试验方案的制定、试验过程的监督和试验结果的审查等环节。

第十七条试验方案应科学合理,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制定前应经过审批和备案。

工程检测试验监理工作制度

工程检测试验监理工作制度

工程检测试验监理工作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技术规程,结合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

2. 工程检测试验监理工作制度的目的是通过规范管理,提高工程质量,确保工程安全,促进工程进度。

3. 本制度适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所有参建单位,包括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其他相关单位。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建设单位应设立专门的检测试验监理部门,负责全面监督和管理工程检测试验工作。

2. 监理单位应配备专业的检测试验监理人员,对施工单位的检测试验工作进行全程跟踪和监督。

3. 施工单位应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进行检测试验,并接受监理单位的监督检查。

三、检测试验计划与实施1. 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进度,编制详细的检测试验计划,并报监理单位审批。

2. 检测试验计划应明确检测试验的项目、标准、方法、频次、时间等内容。

3. 施工单位应按照批准的检测试验计划执行,确保每一项检测试验都能准确、及时地完成。

四、检测试验数据的记录与报告1. 施工单位应详细记录每一项检测试验的数据和结果,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 检测试验报告应由专业人员编写,内容应包括检测试验的过程、结果及结论。

3. 检测试验报告应及时提交给监理单位审核,并作为工程质量评价的重要依据。

五、不合格品的处理1. 一旦发现不合格品,施工单位应立即停止相关工序的施工,并通知监理单位。

2. 监理单位应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原因分析,制定整改措施。

3. 施工单位应按照整改措施迅速进行整改,并重新进行检测试验,直至合格为止。

六、监督检查与考核1. 监理单位应定期对施工单位的检测试验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制度的执行。

2.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监理单位有权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并可依据合同条款进行处理。

3. 建设单位应对监理单位的工作进行考核,以激励监理单位更好地履行职责。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建设单位负责解释。

公路工程现场检测管理制度

公路工程现场检测管理制度

公路工程现场检测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公路工程现场检测行为,提高检测质量,保障工程质量安全,现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路工程施工现场的检测管理。

三、检测单位1. 检测单位应具备国家认可资质,并在规定范围内提供检测服务。

2. 检测单位应设有专业技术团队和完善的实验室设备。

3. 检测单位应派遣具备相关背景和经验的工程师参与检测工作。

四、现场检测管理1. 施工单位应提供必要的设备和条件,配合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工作。

2. 检测单位应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检测,确保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 施工单位应全程配合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工作,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4. 检测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加强安全管理,确保检测工作顺利进行。

五、检测报告1. 检测单位应及时将检测结果整理成检测报告,并提交给相关部门和施工单位。

2. 检测报告应包括检测项目、方法、结果、结论等内容,并标明检测单位和签字确认。

3. 施工单位应认真阅读检测报告,对检测结果提出疑问或异议时,应及时与检测单位沟通。

六、质量保证1. 检测单位应确保检测过程中的客观性和公正性,不得违规操作或篡改检测结果。

2. 施工单位应认真执行检测单位提出的改进意见,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3. 检测单位在检测报告中应明确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不得敷衍塞责。

七、责任追究1. 若检测结果不符合相关标准或规范,检测单位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协助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2. 施工单位应全面配合检测单位进行责任追究,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3. 若检测单位有违规操作或篡改检测结果等行为,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追责。

八、附则1. 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2. 检测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共同遵守本管理制度,并不断完善管理制度。

3. 若有其他问题,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以上是公路工程现场检测管理制度的内容,希望各方单位认真执行,并共同推动公路工程质量提升。

公路工程检测业务管理制度

公路工程检测业务管理制度

公路工程检测业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公路工程检测业务的管理,保障公路工程质量安全,提高检测业务的质量和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公路工程检测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包括检测机构、检测人员等。

第三条公路工程检测业务管理应坚持依法、科学、公正、独立原则,保证检测结果的可靠性和真实性。

第四条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检测业务的管理规定和标准,在检测业务的实施过程中对检测机构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五条检测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规范检测过程,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二章检测机构的申请和备案第六条从事公路工程检测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应向所在地的交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合格后备案登记,方可从事检测业务。

第七条申请备案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单位或个人的基本信息、从业资格证书、相关证明材料等。

第八条检测机构备案后,应当依法经营,不得从事超范围或者无资质的检测活动。

第九条检测机构应当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设备的准确性和稳定性。

第十条检测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定期进行内部审核和评估,确保检测服务的质量。

第三章检测人员的管理第十一条从事公路工程检测业务的检测人员应当具有相关的从业资格证书,且经过培训和考核。

第十二条检测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检测规范和标准,按照程序进行检测,并及时报告检测结果。

第十三条检测人员应当注意保持检测设备的清洁和维护,提高设备的使用寿命。

第十四条检测人员应当着装整洁,佩戴好相关证件,保证自身形象和素质。

第四章检测业务的管理第十五条检测机构应当建立检测记录,详细记录检测的过程和结果,确保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六条检测机构应当依法保护检测数据的机密性,禁止泄露客户的隐私信息。

第十七条检测机构应当建立检测结果的归档系统,定期清理和整理检测记录,妥善保存。

第十八条检测机构应当建立投诉处理制度,及时处理客户的投诉和意见,确保客户满意。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20.12.21•【字号】新交规〔2020〕17号•【施行日期】2020.12.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路正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的通知新交规〔2020〕17号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交通运输局,各地、州、市交通运输局,厅属各单位:现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0年12月2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自治区公路建设市场管理,提高从业企业及从业人员诚信意识,推动公路建设领域信用体系建设,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办法》等规定,结合自治区公路建设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信用评价是指自治区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所委托的机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合同文件等,通过量化方式对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试验检测活动,具有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资质、资格的试验检测机构和试验检测人员的从业承诺履行状况等诚信行为的综合评价。

第三条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国省道公路建设或招投标结果在自治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的国省道养护工程(以下简称“养护工程”)试验检测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资质的试验检测机构,以及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国省道公路建设或养护工程试验检测工作,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准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资格人员,均为信用评价对象。

第四条本细则所称试验检测机构是指依法取得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等级资质证书的企业。

试验检测人员是指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准的试验检测工程师、助理试验检测师执业资格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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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国省道工程试验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XX市国省道工程试验工作管理,规范公路试验工作程序,保证试验检测工作质量,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山包括工地试验室可开展的试验检测项目及参数,授权负责人,授权期限、母体试验室检测机构公章及等级专用标示章等。

授权工地试验室的公章格式为3、负责国省道工程所用水泥、沥青、钢材、砂石材料等主要原材料及材质的抽查和监督检查工作;4、负责国省道工程路面基层、面层配合比、桥涵25#及以上水泥混凝土配合比的审核、批复工作;5、负责国省道工程实体质量检验和抽检工作,每月必须抽查一次(或抽检频率不低于10%),将检测结果报总监和业主,遇到重大质量问题随时进行检查。

6、负责国省道工程质量问题的调查和分析。

第八条驻地监理处工地试验室职责:7、所有试验资料应加盖授权工地试验室的公章。

第九条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职责:1、受总监代表处及驻地监理处工地试验室的领导,负责施工项目的试验检测工作;2、严格按照现行国家标准试验、验证试验、工艺试验、抽样试验、验收试验,工程所用材料试验、检测频率应符合规范、规程的要求,工程质量全部处于受控状态,试验结果真实可靠;3、对出现的质量问题应及时上报驻地监理处工地试验室及驻地监理处;试验计划:计划中应有试验项目,试验人员配置安排,设备的配备、试验开始时间,计划完成时间,应作试验的数量频率等。

第三章试验室的建设第十条各级试验室在使用前20日内必须填写《山东省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备案登记表》,由建设单位初审后统一报送质检机构登记备案。

分阶段招标实施的工程项目,工地试验室应分别进行填写。

第十一条工地试验室的母体必须具备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并在核定的业务范围内开展试验检测工作。

工地试验室如出现违规行为,胸卡尺寸:宽70mm*长123mm第十五条各级试验室应按照合同和工程实际需要配备合格的试验检测仪器,在使用前必须通过计量检定或校准。

第十六条试验室人员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施工单位试验检测人员数量按施工合同额进行配备,5000万元以下的至少4人;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至少6人;1亿元以上2亿元以下的至少8人;2亿元以上的至少10人。

监理单位试验检测人员可按上述要求减半配备。

第十七条各级试验室在工程项目完工之前,不准对被授权的试验检测项目及参数或试验5、试验室用水用电均应满足工作要求,铺设管线合理,安全措施有效,有完善的消防措施。

6、有恒湿、恒温要求的试验检测项目,室内应配有温度、湿度控制设备并做好监控。

7、试验室废弃的废液等有害物质的处理应符合环保要求。

8、养护室、样品室、留样室等检测环境应满足试验检测规程要求和试验检测工作需要。

第十九条试验检测仪器每年必须由专业部门进行计量检定或校准一次,试验检测仪器应由专人负责日常保养、保管,做好使用记录、保养记录,试验检测仪器应建立档案,仪器的操作规程要张贴上墙。

已旁站方式采集抽检数据。

第二十五条各级试验室须建立试验样品保存制度。

样品应按规定期限进行保存,不得随意废弃,对留存样品进行标识并建立台帐。

第五章委托试验检测管理第二十六条需要委托的试验检测项目,经驻地监理处同意,须到具有乙级以上检测资质并通过计量认证的试验检测机构进行委托试验,委托检测机构必须经过总监代表处审查并报业主备案。

第二十七条对委托试验检验样品,必须由施工单位、驻地监理处、总监代表处三方取样见证,由施工单位和驻地监理处共同送样,否则视为无效取样。

报告一式三份,三级第三十一条所有试验检测数据要按照试验操作规程规定的小数有效位数和修约规则进行取舍。

否则为无效资料。

第三十二条故意弄虚作假、伪造试验检测资料的试验单位及个人,在全市进行通报批评,信誉评为D级,对责任单位或责任人进行处罚。

第三十三条试验资料、试验资料的原始记录、试验室备案登记的所有资料连同竣工资料一并归档。

仪器使用记录、试验台帐、试验资料、试验资料的原始记录、试验室备案登记的所有资料交母体试验室存档。

第七章工地试验室登记备案制度日内,2、成立工地试验室的批准文件3、工地试验室设立授权书4、工地试验室上岗人员学历、职称、检测证书复印件5、工地试验室授权负责人的聘用证明6、如委托第三方试验检测机构组建工地试验室的,应提供委托合同书复印件7、母体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及计量证书认证复印件(如有)8、工地试验室各项工作和管理制度9、其他有关证明材料7、文件、标准、规范及试验规程受控管理制度8、试验检测安全及环境管理制度9、样品管理制度(包括不合格样品处理程序)10、抽样及外委试验取样、送样制度11、工地试验室管理工作制度12、检测事故分析报告制度13、试验检测人员考勤制度等工地试验室职责7.积极进行技术创新,通过比选合理的施工配合比等方式,合理降低工程施工成本。

8.负责工程试验、检测资料的编制、整理、归纳、汇总、存档,参与项目工程交竣工资料的编制,参加工程交竣工验收。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试验室工作程序和质量管理制度1、在总工程师和工程部门领导下,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和质量计划,编制项目试验工作计划。

行。

7、建立试验仪器和设备台帐。

8、及时向总工程师和工程技术部门呈送试验检测资料,为动态质量管理提供依据。

同时严守企业秘密,试验技术资料不得随意外传。

9、保持整洁文明的工作环境,做到干净卫生、安全可靠,并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项目工地试验室质量保证体系试验检测工作流程图授权负责人职责10.组建工地试验室,联系计量部门对仪器设备进行检定校准后内部验收,负责申报工地试验室验收,对工地试验室进行日常监督与管理。

11.负责工地试验室人员的管理及工作安排,组织开展授权范围内的各种试验项目,为整个工程提供真实可靠的试验数据,指导工程施工,负有技术质量责任。

各严禁弄虚作假。

18.负责本室人员的技术考评,工作成绩的记录。

试验检测工程师职责1、认真执行国家的规范、规程、技术标准,按要求组织试验工作。

在试验室主任和技术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试验室业务中的质量管理工作;2、配合其它各岗位工程师完成各项试验检测工作,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真实填写试验报告,编制检验、试验计划和项目试验方案,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3、巡视工地,检查监督承包人的试验室工作情况,审查人员资质情况、工作进试验检测员职责1、在工地试验室授权负责人及各检测室负责人的领导下,按分工和计划进行日常检验工作,并对工作质量负责;2、所担负的各项试验要根据试验项目,明确试验目的和要求,掌握试验方法和步骤,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检验,如实反映在检验过程中发生的情况,认真做好试验原始记录,出具报告并复核试验数据;作好所用仪器使用记录、检查记录。

3、做好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保证所用仪器、设备台台完好,精度合格,保证操作室环境和仪器、设备清洁卫生;不使用未检定、超期或检定不合格仪器设备;4、遵守安全制度,注意安全、防护;12、搞好文明检验,遵守试验检测管理制度。

13、试验检测完毕后,应及时切断电源,擦试干净仪器设备,保持室内及仪器的整洁,并做好安全防火措施。

试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制度完好的试验仪器设备是做好各项试验的基础,保养维护好试验设备是试验室正常工作的条件。

因此,特制定本制度如下:1、对仪器实行帐册管理,做到帐、卡、物相符,并建立设备台帐和档案。

2、仪器、设备实行标识管理(包括检定证书、合格证等),做到购置、检定、使用、保养、维修、报废等各环节的管理工作。

仪器设备管理卡及设备档案卷内9、试验前应检查所有仪器设备是否完好,能否正常工作,不能强行操作。

10、每做完一次试验,应切断电源,并将所用过的仪器设备擦拭干净;不能用水的,应用干布或黄油擦拭。

11所用电的仪器设备每月检查一次线路是否完好无损,如需更换,应立即更换。

12每两周对所有需要机油或黄油保养的设备上油一次。

13如有仪器设备确已达不到使用要求的不应再继续使用,以避免影响试验结果。

14所有化学药剂,应按其规定分类存储,挥发性物质用完后一定要将其封闭,双人双锁保管,对毒害品,如废弃时应择地集中深埋。

③一般大、中、小桥试验资料应分别一桥设一盒。

④对特大桥,如基础、钻孔桩、系梁、承台、墩身、墩台帽、盖梁、大梁等,可先按部位分盒,待整理竣工资料时再统一整理。

⑤涵洞、通道、路基、路面检测资料可按桩号1km设一个盒。

3.试验资料应设专柜保管,可在柜门贴上标签,按原材料、路基、桥涵、路面等分类存放,防止丢失,便于查阅。

4.试验资料在施工过程中,经常会分期、分批地上报监理工程师审批、签认。

实践中有时会发生资料丢失现象,因此,项目试验室应建立试验资料报送台帐。

一方面避免丢失,另外可以随时查看上报资料的连续性,避免漏报。

4. 对档案柜所藏档案要进行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5. 凡属归档范围内的仪器设备的全套随机技术文件,仪器设备说明书、样本、图纸、技术操作规程、合格证及安装调试等材料若系一式二份,应留一份存档;只有一份的,将原件存档,复印件随机使用。

6. 档案员负责仪器设备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统计工作。

仪器设备档案内的文件材料,要按时间先后排列好,用铅笔编写页号,凡有文字的页面,都要编号,正面编在右上角,背面写在左上角,然后填写好卷内目录。

文件、标准、规范及试验规程受控管理制度1、文件应按以下分类管理,----受控程序号(用三位阿拉伯数字表示,从001开始)(2)文件受控号统一管理,并定期进行公布。

3、盖有“非受控”的文件不符合在相关的工作场所出现。

4、受控章、非受控章、参考章、作废章有试验室统一管理各部门落实专人负责,妥善保管。

试验检测安全及环境管理制度1.加强安全教育,树立安全防护措施,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到安全、文明生产。

操作间内,要经常保持清洁,易燃物远离火源。

(1)木器着火可用水浇灭,油类酒精、电气设备着火切勿用水去浇,应用沙袋或专用灭火器灭火。

电器着火先拉闸再灭火。

(2)每月定期检查消防工作,消除一切隐患,做到安全第一。

样品管理制度1、委托人送样时,须经收样人检查规格、数量等符合后方可收办,并填写试验登记台帐。

2、委托人应按委托内容认真填写,项目齐全真实,字迹清楚,不得弄虚作假,妥善保管及时试验。

3、样品收样后,标记要清楚(格式见附件5),不得与其他单位同类样品混淆。

同的有关规定执行,也可按合同条款和客户商定抽样方案。

3、抽样方案必须根据不同的检验目的和技术经济因素,在已颁布的国家抽样标准中选择适宜的抽样方法。

4、现场取样一般遵循随即抽取的原则,使用适宜的抽样工具和容器,所取样品应对总体具有充分的代表性。

5、运送样品途中要做好保护、管理工作,对怕震动、颠簸的试样,要保证试样不变化、不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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