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行为检查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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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上半年度嘉定区建筑市场经营行为
及劳务用工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本区建筑市场参与各方行为,维护我区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和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强对本区建筑市场劳务用工的监管,按照市、区两级政府建筑市场整治的统一部署,结合区建管委的有关工作要求,现决定开展2017年上半年度嘉定区建筑市场经营行为及劳务用工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本区区域范围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在建工程项目。
二、检查内容:
1、在建项目基本建设手续办理情况。重点检查应招未招(二次招标)、无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等情况。
2、工程承发包情况。重点检查工程有无肢解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出借资质或超资质、无资质施工行为等情况。
3、合同履约情况。重点检查有无订立背离施工、监理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签订“阴阳合同”行为以及总包和分包工程款支付等情况。
4、主要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重点检查项目经理(总监)、监理工程师、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执(职)业资格、社保凭证以及到位、履职、变更及备案情况和带班制度执行情况。
5、农民工维权工作情况。重点督促检查人工费清单台账、工地实名制台帐、用工管理、劳务合同签订和工资发放清单等情况。
三、检查时间和方式:
区建管所和招投标事务中心联合组成检查组,检查时间为2017年4月上旬至5月上旬,为期一个月,重点抽查有安全质量事故、民工上访等不良记录的项目。
四、有关要求:
各参建主体要高度重视这次专项执法检查工作,认真做好迎查准备,要组织专人对所属工程项目部逐一进行全面细致的自查自纠,并按规定要求将相关备查资料提供在现场(资料目录见附件)。对查出有问题的工程项目,各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并写出整改报告。对违反建筑有关法律法规的企业,将进行行政处罚,并视情况对存在违规行为的企业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并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附件:建筑市场经营行为及劳务用工检查资料清单
上海市嘉定区建筑业管理
所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抄报:区建管委
抄送:嘉定区招投标事务中心
嘉定区质监站
建筑市场经营行为及劳务用工检查资料清单
建设单位提供:
1、项目管理、招标代理委托合同、招投标文件;
2、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
3、施工中标通知书、监理中标通知书;
4、施工许可证;
5、从业人员资格审查表;
6、工程款支付记录。
施工总(分)包单位提供:
1、总包、分包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诚信手册;
2、总包、分包施工合同,总包、分包合同备案表(原件);
3、总包、分包项目经理证书(原件);
4、总包、分包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名册、资格证书、劳动合同和社保凭证(原件);
5、分包工程款支付记录、支付凭证、工程款发票;
6、施工日记;
7、农民工维权资料: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实名制台账、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
8、总包、分包单位主要建筑材料和机械设备的购买或租赁合同、材料发票。
监理单位提供:
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2、监理合同;
3、开工报告、监理日记、监理月报、例会纪要、整改指令(联系单);
4、总监注册证书、现场监理人员名册、资格证书;
5、工程款支付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