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精药品安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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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精药品_安全管理制度

麻精药品_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确保麻精药品的安全、合理使用,防止麻精药品流入非法渠道,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我院范围内所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管理和使用。

三、管理职责1. 医院药剂科负责麻精药品的采购、储存、配送、使用等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2. 使用科室主任为本科室麻精药品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本科室麻精药品的合理使用、安全管理和监督。

3. 医生、护士等医务人员应严格遵守麻精药品使用规范,确保麻精药品的合理使用。

四、麻精药品管理制度1. 采购管理(1)麻精药品的采购必须严格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执行,严禁非法采购。

(2)采购麻精药品时,需向供应商索取相关证明文件,如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等。

2. 储存管理(1)麻精药品应专柜加锁,指定专人负责,专册登记。

(2)麻精药品应按照药品说明书要求储存,确保药品质量。

(3)储存麻精药品的库房应具备防潮、防鼠、防虫等条件。

3. 使用管理(1)医生开具麻精药品处方时,应严格按照临床诊疗规范,确保合理使用。

(2)护士配发麻精药品时,应核对处方、药品、病人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3)使用麻精药品的病人,应签署知情同意书。

4. 交接班管理(1)门诊、住院药房建立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交接班制度,实行每日每班交接制。

(2)麻醉药品专柜实行双人双锁管理,严格执行班班交接,做到账物相符,交接记录齐全。

5. 自查管理(1)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专项自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落实。

(2)药剂科负责对麻精药品的采购、储存、使用、交接等环节进行定期检查。

五、责任追究1. 对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2. 对因管理不善导致麻精药品流入非法渠道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六、附则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医院药剂科负责解释。

医院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以下简称麻精药品)的安全管理,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麻精药品的采购、储存、调配、使用、回收、报损、销毁等全过程管理。

第三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麻精药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的职责,确保麻精药品的安全使用。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医院应当成立麻精药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麻精药品安全管理政策、制定和修订相关制度、组织培训和检查等工作。

第五条医院药剂科负责麻精药品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采购、储存、调配、使用、回收、报损、销毁等环节。

第六条医院应当设立麻精药品使用审批制度,由医务科负责审批麻精药品的使用,确保麻精药品的合理使用。

第三章采购与储存第七条医院采购麻精药品应当遵循合法、合规、合理的原则,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

第八条医院应当建立麻精药品采购台账,详细记录采购的麻精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供应商、采购日期等信息。

第九条医院应当对麻精药品进行分类储存,确保麻精药品的安全储存。

第四章调配与使用第十条医院应当建立麻精药品调配制度,由药剂科根据临床需求进行调配。

第十一条医院应当建立麻精药品使用审批制度,由医务科负责审批麻精药品的使用,确保麻精药品的合理使用。

第十二条医院应当建立麻精药品使用记录制度,详细记录使用麻精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使用日期、使用科室等信息。

第五章回收与报损第十三条医院应当建立麻精药品回收制度,由药剂科负责回收使用过的麻精药品。

第十四条医院应当建立麻精药品报损制度,由医务科负责审批报损的麻精药品,确保报损的麻精药品的合理报损。

第六章销毁第十五条医院应当建立麻精药品销毁制度,由药剂科负责销毁过期、损坏的麻精药品。

第十六条医院应当建立麻精药品销毁记录制度,详细记录销毁的麻精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销毁日期等信息。

毒、麻、精药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文(4篇)

毒、麻、精药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文(4篇)

毒、麻、精药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文毒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毒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安全管理,防止滥用和非法买卖,保障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社会的安全稳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使用、生产、经营和进出口毒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毒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权利和义务,加强执法力度,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二章毒品的安全管理第四条毒品是国家严格管制的药物,一切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和使用毒品的行为都是违法的。

第五条毒品的生产和销售必须依法进行,相关单位必须持有合法的许可证,并遵守相关的管理规定。

第六条毒品的运输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的规定,必须采取安全可靠的方式,并对运输过程进行有效的监控和管理。

第七条毒品的储存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的规定,必须采取安全可靠的措施,严禁私自转移、隐瞒或滥用。

第八条毒品的使用必须以医疗为目的,并由合格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进行指导和监控。

第九条对于滥用毒品的人员,应依法进行惩处,并进行相关的戒毒治疗。

第十条对于向未成年人提供毒品的行为,应依法从重处罚,并进行相应的教育和预防工作。

第三章麻醉药品的安全管理第十一条麻醉药品是国家严格管制的药物,一切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和使用麻醉药品的行为都是违法的。

第十二条麻醉药品的生产和销售必须依法进行,相关单位必须持有合法的许可证,并遵守相关的管理规定。

第十三条麻醉药品的运输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的规定,必须采取安全可靠的方式,并对运输过程进行有效的监控和管理。

第十四条麻醉药品的储存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的规定,必须采取安全可靠的措施,严禁私自转移、隐瞒或滥用。

第十五条麻醉药品的使用必须以医疗为目的,并由合格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进行指导和监控。

第十六条对于非法使用麻醉药品的人员,应依法进行惩处,并进行相关的治疗和康复工作。

第十七条对于向未成年人提供麻醉药品的行为,应依法从重处罚,并进行相应的教育和预防工作。

安全管理制度之麻精药品管理制度及流程

安全管理制度之麻精药品管理制度及流程
精神药品是指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使人兴奋或者抑制,连续使用能产生依 赖性的药品。
麻精药品分类
麻醉药品分为阿片类、可卡因类、大麻类、致幻剂类、苯丙 胺类等。
精神药品分为第一类精神药品和第二类精神药品。第一类精 神药品包括醋托啡、乙酰阿法甲基芬太尼、醋美沙多等;第 二类精神药品包括巴比妥、苯巴比妥、异戊巴比妥等。
05
麻精药品管理制度的监督 与执行
麻精药品管理制度的监督机构与职责
1 2 3
麻精药品监督小组
由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监督 麻精药品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确保麻精药品 使用安全、有效、合理。
药库负责人
负责麻精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发放等环 节的监督管理工作,确保麻精药品库存安全、 规范、有序。
使用记录
对使用麻精药品的患者进行详细记录,包括药品名称、使用时间 、剂量、使用方法等信息,以备查验。
4
麻精药品安全风险及应对 措施
麻精药品丢失或被盗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总结词
严格控制药品储存、使用环节,确保药品安全。
详细描述
为防止麻精药品丢失或被盗,需采取严格的管控措施。首先,药品应储存在专用库房,并由专人负责管理;其 次,使用麻精药品时,应严格执行双人核对的原则,确保药品使用安全;最后,对麻精药品的储存和使用情况 进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麻精药品临床应用
麻精药品在临床上有广泛的应用,如手术麻醉、疼痛治疗 、失眠症等。
然而,麻精药品的使用需要严格掌握适应症和禁忌症,避 免滥用和成瘾。
02
麻精药品管理制度
麻精药品采购制度
采购申请与审批
医院各部门需根据实际需要, 向药学部门提出麻精药品采购 申请,经主管领导审批后,由

麻精药品管理制度及流程

麻精药品管理制度及流程

麻精药品管理制度及流程麻精药品是一类特殊的药品,其管理制度及流程需要严格执行,以确保麻精药品的安全性和合法性。

本文将从麻精药品的定义、特点、管理制度及流程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一、麻精药品的定义和特点麻精药品是指具有一定麻醉和药物成瘾潜力的药品,包括麻醉剂、镇静剂、催眠剂、镇痛剂等。

其特点主要有以下几点:1. 麻醉效果明显:麻精药品具有较强的麻醉效果,可用于手术麻醉和镇痛等医疗用途。

2. 成瘾潜力大:麻精药品具有药物成瘾性,长期使用容易导致药物依赖和成瘾。

3. 用途广泛:麻精药品可以用于医疗、科研、教学等领域,但需严格控制其使用范围和用量。

二、麻精药品管理制度麻精药品管理制度是为了确保麻精药品的安全性和合法性,为相关单位和人员提供明确的操作指引。

麻精药品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麻精药品分类管理:根据麻精药品的特点和用途,将其划分为Ⅰ类、Ⅱ类和Ⅲ类药品,分别对其进行严格的管理。

2. 资质审核与执业许可:对从事麻精药品销售、使用和管理的单位和人员进行资质审核,审核合格后颁发相应的执业许可证。

3. 进销存管理:对麻精药品的进货、销售和库存进行全程监控和管理,实行严格的进销存记录和审批制度。

4. 管理制度的修订和完善:随着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要求的变化,麻精药品管理制度也需要及时修订和完善,确保其与时俱进。

三、麻精药品管理流程麻精药品管理流程是指从麻精药品的进货、销售、使用到库存管理等环节的全过程管理流程。

下面将针对这几个环节进行详细介绍:1. 进货管理流程(1)采购需求确认:根据医疗机构的临床需求,确定所需的麻精药品品种和数量。

(2)供应商选择与合同签订: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和比选,选择合适的供应商,并签订进货合同。

(3)货物验收与入库:对进货的麻精药品进行验收,确保其与合同的要求一致,并将其入库。

2. 销售管理流程(1)销售订单生成:根据医疗机构的药品需求,生成销售订单。

(2)药品配送与交付:将销售的麻精药品按订单要求进行配送,并交付给医疗机构。

麻精药品管理制度范本(3篇)

麻精药品管理制度范本(3篇)

麻精药品管理制度范本麻精药品是一类具有一定药效的药物,其管理涉及到卫生、安全和法律等多方面因素。

为了确保麻精药品的安全使用和管理,制定麻精药品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下面是一份麻精药品管理制度的范文,供参考:1. 麻精药品的分类和管理:1.1 按药理作用和临床应用的需要,麻精药品分为A类、B类和C 类。

1.2 A类麻精药品为极危险药品,必须按照特殊规定存放和使用。

1.3 B类麻精药品为高危险药品,要严格控制其存放和使用。

1.4 C类麻精药品为一般药品,按照普通药品管理办法执行。

2. 麻精药品的存放和保管:2.1 麻精药品存放的场所必须防潮、通风良好,温度和湿度应符合药品储存的要求,并且应标明“禁止燃烧”、“易燃物品”等安全警示标志。

2.2 麻精药品应单独存放,与其他药品分开放置,防止交叉感染和误用的发生。

2.3 麻精药品的保管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了解常见的麻精药品特点、作用和副作用,并且要经过培训和考核合格。

3. 麻精药品的使用和处方:3.1 麻精药品的使用必须遵循临床指南和相关规定,按照医生的处方使用。

3.2 使用麻精药品时,医务人员必须了解患者的病情和用药史,评估麻精药品的适用性和风险,严格控制用量和时间。

3.3 处方麻精药品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包括医生签名、药师核对和用药记录等环节。

4. 麻精药品的追溯和监测:4.1 麻精药品的进销存必须建立相应的追溯系统,记录麻精药品的来源、用途和销售情况等信息,并且保留一定的时间。

4.2 麻精药品的使用情况必须进行监测和报告,包括不良反应的记录和上报。

4.3 对于麻精药品的问题和异常情况,必须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并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和处理。

此为一份麻精药品管理制度的范文,具体实施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在制定和执行麻精药品管理制度时,要注意合理使用药品,确保患者的安全和卫生。

麻精药品管理制度范本(2)麻精药品是指以麻果、罂粟壳、可卡因叶等为原料提取的药用化学品或药物。

医院精麻药品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医院精麻药品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精麻药品的管理,确保其安全、合理、有效使用,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国家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从事精麻药品采购、储存、调配、使用、监控等工作的医务人员。

三、职责1. 医院药学部门负责精麻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调配、销毁等工作。

2. 临床科室负责精麻药品的使用,严格执行医嘱,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3. 医院医务科负责精麻药品使用的监督管理,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四、管理制度1. 采购与验收(1)精麻药品的采购必须符合国家规定,不得购买非法渠道药品。

(2)采购人员应核对药品的批号、规格、有效期等信息,确保药品质量。

(3)验收人员应检查药品的外观、包装、标签等,确保药品符合要求。

2. 储存与保管(1)精麻药品应专柜储存,实行双人双锁管理。

(2)储存环境应保持干燥、通风、避光、防火、防盗。

(3)定期检查药品的储存条件,确保药品质量。

3. 调配与使用(1)调配人员应核对患者信息、药品信息、医嘱信息,确保药品准确无误。

(2)使用人员应严格执行医嘱,按照药品说明书或处方要求给药。

(3)对患者的用药情况进行跟踪,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4. 监控与考核(1)医院设立精麻药品监控小组,负责对精麻药品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2)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精麻药品使用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安全意识。

(3)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确保制度执行到位。

五、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药学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医院医务科、药学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完善。

麻精药品_安全管理制度

麻精药品_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麻精药品的管理,确保麻精药品的安全、合理使用,防止麻精药品流入非法渠道,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麻精药品的定义麻精药品是指具有麻醉、精神兴奋、致幻等作用,易被滥用的药品。

主要包括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

三、麻精药品的管理职责1. 医院院长负责麻精药品管理工作的总体领导,分管院长负责具体实施。

2.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麻精药品管理工作的监督与指导。

3. 药剂科负责麻精药品的采购、储存、调剂、供应等工作。

4. 使用科室负责麻精药品的合理使用、储存与保管。

5. 保卫部门负责麻精药品的安全保卫工作。

四、麻精药品的管理措施1. 采购与储存(1)麻精药品的采购必须严格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

(2)麻精药品的储存必须符合国家药品储存规范,确保药品质量。

2. 调剂与供应(1)麻精药品的调剂必须由具有麻精药品调剂资质的药师负责。

(2)调剂麻精药品时,必须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确保药品准确无误。

3. 使用与管理(1)麻精药品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临床诊疗规范和药品说明书执行。

(2)使用麻精药品的医师必须具备麻精药品处方资格。

(3)使用科室应建立健全麻精药品使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落实到位。

4. 安全保卫(1)麻精药品的储存场所必须符合安全要求,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

(2)麻精药品的储存、调剂、使用等环节应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防止药品流失、被盗。

5. 监督检查(1)医院定期对麻精药品的管理工作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上级主管部门对麻精药品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依法处理。

五、奖惩1. 对在麻精药品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麻精药品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药剂科负责解释。

麻精药品各项管理制度

麻精药品各项管理制度

麻精药品各项管理制度麻精药品是指以罂粟为原料制作的药品,由于其具有较强的镇痛、镇静和麻醉作用,因此在临床医疗和科学研究中得到广泛应用。

为了保证麻精药品的安全和合理使用,制定和执行各项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本文将介绍麻精药品各项管理制度的内容和要求。

一、麻精药品购进管理制度1. 采购渠道:麻精药品应通过正规的医药供应商或具有合法资质的药品企业采购,不得购买来源不明的麻精药品。

2. 采购程序:采购麻精药品前,需制定采购计划,明确采购品种、数量和质量要求;同时应与供应商签订合同,确保供应商具备相关资质,并约定交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3. 采购验收:收到麻精药品后,应进行质量验收。

检查麻精药品的包装、标签、生产日期、有效期等信息,并进行检测,确保其符合质量标准和药品注册要求。

二、麻精药品入库管理制度1. 入库登记:每批次麻精药品入库时,应及时登记相关信息,包括麻精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有效期等。

同时,应按照规定将其分别存放在不同的区域或货架,并进行标识,以便管理和使用。

2. 室温管理:麻精药品应存放在通风、干燥、避光的环境中,避免暴晒和高温。

同时,应设立温湿度监控设备,定期检测室内温度和湿度,确保药品储存条件符合要求。

3. 库存管理:对麻精药品的库存情况要进行严格的管理和监控,及时更新库存记录,避免过期和损耗。

三、麻精药品使用管理制度1. 药品分发:麻精药品的分发应根据医疗机构的需求和临床医生的开方,在药房进行统一管理和发放,并记录相关信息,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批号、数量等,以便追溯和监控药品的使用情况。

2. 药品使用:临床医生在使用麻精药品时,应按照规定的剂量和疗程进行合理使用,严禁超剂量或滥用,以免出现不良反应或药物依赖性。

3. 不良反应报告:如发现麻精药品使用过程中出现不良反应或其他安全问题,应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同时将事件记录备查。

四、麻精药品销售管理制度1. 销售记录:麻精药品的销售应有明确的销售记录,包括销售日期、销售对象、销售数量等信息,并保留相应的销售凭证,以便追溯和核对。

医院麻精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麻精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我院麻精药品的管理,确保麻精药品的合法、安全、合理使用,保障患者用药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管理1. 成立医院麻精药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由主管院长担任组长,医务部、药学部、护理部、保卫处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院麻精药品安全管理工作。

2. 药学部负责麻精药品的采购、储存、配送、调剂、使用等全过程的监管。

3. 各科室指定专人负责本科室麻精药品的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本制度。

三、麻精药品管理要求1. 麻精药品实行“五专管理”,即专柜、专锁、专账、专册、专人管理。

2. 麻精药品入库、出库、使用实行批号管理,确保药品来源和质量。

3. 麻精药品采购、储存、配送、调剂、使用等环节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

4. 定期对麻精药品进行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5. 对麻精药品的废弃、过期、损坏等情况,及时进行销毁处理,并做好记录。

6. 加强对麻精药品的宣传教育,提高医务人员和患者对麻精药品安全使用的认识。

四、麻精药品使用管理1. 医务人员在开具麻精药品处方时,必须严格按照临床诊疗规范和药品说明书进行。

2. 麻精药品处方必须由具有处方权的医师开具,并签字确认。

3. 麻精药品处方应单独存放,并实行处方限号管理。

4. 麻精药品调剂时,严格执行“四查十对”制度,确保药品正确无误。

5. 医务人员在使用麻精药品过程中,应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及时调整用药方案。

五、监督检查1. 医院定期对麻精药品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3. 对麻精药品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医院麻精药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麻精药品三级管理制度

麻精药品三级管理制度

麻精药品三级管理制度麻精药品是指含有麻黄碱、伪麻黄碱、咖啡因、盐酸泼尼松等成分的非处方药品。

因其具有兴奋中枢神经系统和心血管系统的作用,具有一定的药理活性和药物依赖性,所以必须加强其管理,确保药品的安全使用。

为此,建立麻精药品三级管理制度,以确保麻精药品的安全使用,下面是该制度的内容。

一、麻精药品三级管理制度的目的:1. 加强对麻精药品的管理,确保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2. 防止盗窃和滥用麻精药品,保护药品的合法用途;3. 提高药品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增强其责任感和使命感;4. 保障公众的用药安全,减少因药品滥用或错误使用引发的意外事件。

二、麻精药品三级管理制度的适用范围:该制度适用于生产、流通、销售和使用涉及麻精药品的单位和个人。

三、麻精药品三级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 生产企业要求:(1)从事麻精药品生产的企业必须取得相应的生产许可证,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质量管理体系要求;(2)确保生产过程的合规性和质量安全,建立质量控制体系,进行药品质量监督和抽样检测;(3)对麻精药品的生产进行跟踪管理,建立包装记录和销售记录,确保追溯能力;(4)定期对生产工艺和设备进行评估和改进,确保产品的稳定性和质量一致性。

2. 流通环节要求:(1)麻精药品的流通必须严格遵守国家药品流通管理规定,确保药品的正常流通可追溯;(2)药品经销商必须持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确保麻精麻醉药品销售透明、合法;(3)对麻精药品的销售记录进行备案,并建立销售追溯制度,确保药品流向可查;(4)对流通环节中可能存在的假冒伪劣药品进行严查,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取缔和处罚。

3. 医疗机构使用要求:(1)医疗机构必须合法用药,严禁使用麻精药品进行非法手术或滥用;(2)麻精药品的使用必须经过医师的处方,严格控制用药剂量和使用频次;(3)医疗机构要建立麻精药品使用记录和麻醉药物库存清单,并及时更新;(4)定期对用药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对麻精药品使用的安全性和规范性的理解。

麻精药品管理制度(三篇)

麻精药品管理制度(三篇)

麻精药品管理制度一、目的和适用范围1.1 目的:为了规范麻精药品的管理,保障患者用药的安全和有效性,制订本制度。

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麻精药品的进货、储存、使用、销售等环节。

二、管理要求2.1 进货管理2.1.1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注册证要求进货。

2.1.2 取得麻精药品的进货记录,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有效期至、供应商名称等信息。

2.1.3 质量合格的麻精药品,应保留供应商提供的相关检验合格证明文件。

2.1.4 麻精药品的储存宜选择干燥、通风、温度适宜的环境,避免阳光直射等不利因素。

同时,应将其与其他非药品隔离存放。

2.1.5 应定期检查库存,及时清理过期麻精药品,确保库存麻精药品符合要求。

2.2 使用管理2.2.1 麻精药品的使用应严格按照医疗机构制定的医嘱进行。

2.2.2 使用麻精药品的医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培训,并按照操作规范进行使用。

2.2.3 使用过程中如发现麻精药品异常情况(如颜色、气味、溶解度等),应暂停使用,并立即向上级医务人员报告。

2.2.4 麻精药品的使用记录应详细、真实,并签字确认。

2.3 销售管理2.3.1 麻精药品的销售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进行,如需上报监管部门的销售信息,应及时准确上报。

2.3.2 销售麻精药品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培训,并遵守相关规定。

2.3.3 销售麻精药品时,应核实购买人的相关身份和处方情况,并记录相关信息。

三、责任与监督3.1 制定麻精药品管理制度的单位负责监督和管理麻精药品的全过程。

3.2 负责库存麻精药品的人员应做好麻精药品的储存、清理、记录等工作。

3.3 负责使用麻精药品的医务人员应按照规定执行,并记录使用情况。

3.4 负责销售麻精药品的人员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并记录销售情况。

3.5 监督部门应定期对麻精药品的管理进行检查和评估,并做好记录并采取相应措施。

四、违规处理4.1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违规处理,包括但不限于通报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解聘等。

精麻药品的安全管理制度

精麻药品的安全管理制度

一、制度目的为确保精麻药品的安全、合理使用,防止滥用和非法流通,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领导1.成立精麻药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精麻药品管理制度,协调各部门工作。

2.各科室、部门负责人为精麻药品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精麻药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三、采购与验收1.精麻药品的采购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选择有资质的供货单位,并签订购销合同。

2.采购人员应核实供货单位的资质文件、法人授权委托书、采购人员的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确保采购药品的合法合规。

3.精麻药品入库验收,必须双人开箱验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

4.验收中发现缺少、破损的精麻药品,应双人清点登记,报主管院长批准,并加盖公章后向供货单位查询、处理。

四、储存与保管1.精麻药品必须储存在专用库房或柜中,门、窗有防盗设施,并安装报警装置。

2.储存精麻药品实行专人负责、专库(柜)加锁、双人双锁。

对进出专库(柜)的精麻药品建立专用帐册,进出逐笔记录。

3.保管人调离岗位必须有第三者在场。

五、使用与调剂1.临床科室使用精麻药品,必须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执行,医师开具处方,药师审核处方,确保合理使用。

2.药师对精麻药品调剂实行“四查十对”制度,即查药品、查配伍禁忌、查剂量、查给药途径,对姓名、床号、药名、剂量、规格、用法、用量、给药途径、生产企业、有效期等进行核对。

3.患者使用精麻药品,必须凭处方领取,不得擅自购买、转让、借用。

六、监督管理1.药剂科负责监督各科室、部门精麻药品的安全管理工作,定期检查、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精麻药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对精麻药品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定期评估,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七、应急处理1.发生精麻药品安全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2.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查明事故原因,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麻精药品管理规章制度

麻精药品管理规章制度

麻精药品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麻精药品的管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麻精药品的医疗机构和药品生产、销售单位。

第三条麻精药品是指含有麻醉成分的药品,具有镇痛、镇静、麻痛、亢进心理活动等药理作用的药品。

第四条麻精药品管理应遵循“严格管理、科学使用、安全可控”的原则,保证用药合理、规范。

第二章麻精药品的分类和管理第五条麻精药品根据其药理作用和成分分类,分为吗啡类、麦角类、芬太尼类等。

第六条各医疗机构应根据自身需求和条件,合理选择麻精药品品种,并建立库存清单进行管理。

第七条麻精药品的进货应当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控制品种和数量,确保安全合格。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麻精药品管理台账,记录麻精药品的进出库情况,确保实时监控。

第九条麻精药品的使用应严格按照医师处方执行,患者必须在医师指导下正确使用。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设置专门的麻精药品使用区域,保证用药过程安全可靠。

第三章麻精药品的配制和存储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配备专业技术人员负责麻精药品的配制工作,确保质量稳定可靠。

第十二条麻精药品的配制应当符合国家药典规定和工艺要求,保证药品效果和安全性。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麻精药品的存储方式和条件,保持药品干净整洁,避免交叉感染。

第十四条麻精药品的存储环境应当符合国家药品存储规范,防潮、防晒、防火、防虫。

第十五条麻精药品一旦过期或者发生异常情况,应当及时报告主管部门处理,做好相应记录。

第四章麻精药品的使用和监督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麻精药品的使用管理,确保用药安全有效。

第十七条医师在使用麻精药品时应当认真阅读说明书,了解药品的适应症、剂量和不良反应。

第十八条医师在开具麻精药品处方时应当注明药品品种、剂量、使用方法、禁忌症等内容。

第十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麻精药品使用登记制度,记录患者用药情况,及时跟踪疗效和不良反应。

第二十条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麻精药品的抽检和检查,督促医疗机构合规使用,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麻精药品管理制度及流程

麻精药品管理制度及流程

麻精药品管理制度及流程一、引言麻精药品是指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这类药品具有特殊的药理作用和潜在的滥用风险。

为了加强麻精药品的管理,保证其合法、安全、合理使用,防止流入非法渠道,特制定本管理制度及流程。

二、麻精药品的定义和分类(一)麻醉药品是指连续使用后易产生身体依赖性、能成瘾癖的药品。

常见的麻醉药品有吗啡、可待因、芬太尼等。

(二)精神药品是指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使之兴奋或抑制,连续使用能产生依赖性的药品。

精神药品分为第一类精神药品和第二类精神药品。

第一类精神药品如氯胺酮,第二类精神药品如地西泮。

三、管理机构和人员职责(一)管理机构成立麻精药品管理小组,负责麻精药品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工作。

(二)人员职责1、医疗机构负责人对本单位麻精药品管理工作负总责。

2、药学部门负责人负责麻精药品的采购、储存、调配等管理工作。

3、医师负责麻精药品的合理使用和处方开具。

4、药师负责麻精药品的调配、发放和审核处方。

5、护理人员负责麻精药品的临床使用和保管。

四、麻精药品的采购(一)计划制定根据临床需求,由药学部门制定采购计划,经管理小组审核批准后实施。

(二)供应商资质审核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并审核其相关证件和资料。

(三)采购流程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采购,确保采购渠道合法、药品质量可靠。

五、麻精药品的储存(一)专用库房或专柜设立专用库房或专柜储存麻精药品,实行双人双锁管理。

(二)安全设施库房或专柜应具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虫等安全设施。

(三)分类存放按照药品的品种、规格分类存放,并有明显标识。

(四)定期盘点定期对麻精药品进行盘点,做到账物相符。

六、麻精药品的调配和使用(一)处方开具医师按照规定的适应证和用法用量开具麻精药品处方,不得超剂量、超适应证开具。

(二)处方审核药师对麻精药品处方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处方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三)调配发放药师按照处方准确调配麻精药品,并向患者或护理人员交代用药注意事项。

(四)使用记录医疗机构应建立麻精药品使用记录,记录患者的姓名、病历号、药品名称、剂量、用法等信息。

麻精药品各项管理制度

麻精药品各项管理制度

麻精药品各项管理制度1. 概述麻精药品是指含有麻黄碱或伪麻黄碱等生物碱的中药材或中成药。

为了确保麻精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可追溯性,特制定了麻精药品各项管理制度,以规范麻精药品的生产、流通和使用。

2. 质量管理制度2.1. 生产工艺控制麻精药品的生产应按照国家药品管理法规和相关标准的要求,建立规范化的生产工艺流程,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标准操作规程(SOP),保证生产的一致性和稳定性。

2.2. 质量检测麻精药品生产过程中,应进行全面的质量检测,包括药材的原材料检测、工艺过程中的环境检测、成品药品的检测等。

所有的检测应符合国家药典或相关标准的要求,并确保使用有效的检测方法和设备。

2.3. 质量记录与管理生产过程中应建立完整的质量记录,并建立相应的档案管理制度。

生产单位须严格遵守文件记录、档案保存、质量报告等管理要求,确保质量记录真实、准确。

3. 采购和供应管理制度3.1. 供应商评估与选择麻精药品的供应商应符合国家相关法规的要求,并通过供应商评估,包括供应商的资质合规、质量管理体系的认证情况,以及历史交货记录等评估指标。

3.2. 采购原材料管理生产麻精药品的药材应通过合法渠道采购,并建立药材的可追溯体系,确保药材的来源可靠、质量合规。

3.3. 购进药品的质量检验进货的麻精药品应进行全面的质量检验,并确保麻精药品质量符合国家药典或相关标准的要求。

4. 包装和标签管理制度4.1. 包装要求麻精药品的包装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并采用符合卫生要求的无菌包装材料,确保麻精药品的质量和有效期。

4.2. 标签要求麻精药品的标签应包括药品的通用名称、规格、生产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生产单位、合格证明等必要信息,并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标注和标识。

5. 库存管理制度5.1. 库存管理原则麻精药品的库存管理应采取先进的信息化管理手段,确保库存信息准确、及时,并建立合理的库存策略,按需储备麻精药品,避免过量库存或缺货的情况发生。

精麻药品的安全管理制度

精麻药品的安全管理制度

一、引言精麻药品是指具有成瘾性、麻醉性、精神毒性等特殊性质的药品,如吗啡、海洛因、大麻等。

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预防精麻药品滥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领导1. 成立精麻药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面统筹、协调和监督精麻药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2. 各级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应设立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精麻药品管理工作。

三、采购管理1. 采购精麻药品时,必须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从具有合法资质的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进货。

2. 采购精麻药品时,需查验生产企业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经营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3. 采购精麻药品时,需核对药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信息,确保药品质量。

四、储存管理1. 精麻药品应专库储存,与其他药品隔离存放,库房温度、湿度等环境条件符合药品储存要求。

2. 精麻药品的储存区域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库房内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

3. 精麻药品的储存实行专人负责,定期检查药品储存条件,确保药品安全。

五、销售管理1. 销售精麻药品时,需查验购买者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购买用途证明。

2. 精麻药品的销售实行实名制,销售记录应详细记录购买者姓名、联系方式、购买数量、用途等信息。

3. 精麻药品的销售不得跨区域、跨渠道销售,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

六、使用管理1. 医疗机构使用精麻药品时,需严格按照《医疗机构药品管理规定》执行,实行处方管理。

2. 医师开具精麻药品处方时,需严格掌握适应症、剂量、用法等信息,确保合理用药。

3. 医疗机构应加强对精麻药品使用情况的监测,定期对医师进行培训,提高合理用药水平。

七、安全教育与培训1. 定期对医务人员、药品经营人员、管理人员进行精麻药品安全管理教育和培训。

2. 加强对精麻药品滥用、违法行为的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对精麻药品安全管理的认识。

八、监督检查1. 精麻药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定期对各单位精麻药品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麻精药品管理制度(六篇)

麻精药品管理制度(六篇)

麻精药品管理制度一、____领导:1、公司按规定成立毒、麻、精药品经营管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药品的安全经营管理工作。

2、毒、麻、精药品经营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层层负责制度。

若发生异常情况,相关人员要及时报告,负起责任。

3、毒、麻、精药品经营管理领导小组,由法人代表(董事长),质量负责人(总经理)牵头,各业务部经理组成。

二、运输安全管理1、运输毒、麻、精药品时要实行双人负责,人员保持相对稳定。

2、采取安全保障措施,防止毒、麻、精药品经在运输过程中被盗、被抢、丢失。

货到达后应有收发货方双人签收凭据。

三、销售安全管理1、销售毒、麻、精药品时必须签订购销合同,并核实购货单位的资质文件、法人授权委托书、采购人员的____明,符合销售要求的相关计划或批文。

确保无误后方可按计划供应。

2、销售毒、麻、精药品由专人负责,做到票、帐、货相符,销售票据应按规定保存。

销售记录应记载其品名、规格、购货单位、销售数量、销售日期等内容。

四、仓库安全管理1、仓库的安全设施、设备的配置、齐全、性能可靠。

建立与当地公安110联网报警系统。

2、仓库的安全设施、设备每年定期进行检查、保养、维护,由专人作相关记录和收集资料,以确保所有安全设施设备运行正常。

3、所有设备由经培训的专人按规定操作并记录,按规定上报运行情况。

4、仓库设施、设备的运行,保养及维修的相关记录和资料每季度报公司毒、麻、精药品经营领导小组。

5、库区____小时有保安人员值班。

6、保管人员进入专库收、发药品,必须双人在场。

毒、麻、精药品按要求存放。

专库双人双锁管理。

若发现异常必须及时报告,离开专库时应确保门、窗完好。

7、若发生被盗、被抢,保管人员、运输人员应在第一时间拨打报警电话110,同时向公司领导,上级药监部门报告,并保护好现场,等待相关部门处理。

麻精药品管理制度(二)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____年____月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采购、验收制度1、药剂科指定工作责任心强、业务熟悉的药学人员专人负责采购。

毒、麻、精药品安全管理制度(三篇)

毒、麻、精药品安全管理制度(三篇)

毒、麻、精药品安全管理制度毒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是一类特殊的药品,在管理和使用方面需要更加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

本文将从立法、注册、配送、使用等方面,对毒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安全管理制度进行详细介绍。

一、立法和政策支持为了保障毒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安全管理,各国家和地区通常会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制定专门的政策来支持安全管理工作。

这些法律法规和政策通常包括以下内容:1. 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各国家和地区需要制定明确的法律法规来对毒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生产、销售、配送和使用等环节进行规范。

2. 责任主体的确定:法律法规中需要明确相关管理部门、医疗机构、药店以及相关从业人员的责任和义务,明确各方责任,加强监管。

3. 监督和执法机构的设立:需要建立专门的监督和执法机构,对毒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安全管理进行监管和执法。

4. 相关政策的制定:政府需要出台相关政策,加强对毒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安全管理工作的支持力度,鼓励医疗机构和药店等单位加强安全管理措施。

二、注册和许可要求1. 生产企业注册和许可:生产毒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企业需要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向相关管理部门进行注册和许可,获得相应的生产资质。

2. 医疗机构许可:从事治疗相关疾病或症状需要使用毒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医疗机构,需要向相关管理部门进行许可,获得相应的医疗资质。

3. 药店执照:从事相关药品销售的药店需要依法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并获得相关认证才能经营毒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三、配送和储存管理1. 配送环节的管理:在药品从生产企业到医疗机构或药店的配送过程中,需要建立健全的物流管理系统,确保药品安全可控。

2. 储存条件的要求:毒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需要在特定的温度和湿度条件下储存,医疗机构和药店需要建立健全的储存管理制度,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3. 监控和溯源:医疗机构和药店需要安装相应的监控设备,对药品的储存和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和录像记录,确保药品的安全可溯源。

2024年麻精药品管理制度样本(六篇)

2024年麻精药品管理制度样本(六篇)

2024年麻精药品管理制度样本1)麻、一精药品注射剂的使用仅限于医疗机构内,除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外。

2)医疗机构需要求长期使用麻、一精药品的门(急)诊癌症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每__个月进行一次复诊或随诊。

3)麻、一精药品的处方流程如下:a) 首次使用时,首诊医师需亲自诊断患者,确认患者需要使用此类药品。

医生和患者需共同签署《麻、一精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

患者持此文件到病案室建立门诊病历,病案室保存原件,复制患者身份证明,并在代办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将两者与知情同意书复印件一同贴在门诊病历中,并盖章确认。

b) 其他门诊、急诊患者需持已盖章的门诊病历直接到医生办公室开药。

4)麻、一精药品注射剂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

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限一次用量;控缓释制剂不超过__日用量;其他剂型不超过__日用量。

哌醋甲酯用于治疗儿童多动症时,每张处方不超过__日用量。

5)第二类精神药品每张处方一般不超过__日用量,特殊情况需注明理由。

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的麻、一精注射剂每张处方不超过__日用量;控缓释制剂不超过__日用量;其他剂型不超过__日用量。

6)住院患者麻、一精药品处方应逐日开具,每张处方限__日用量。

对于特定管制的药品,如盐酸二氢埃托啡和盐酸哌替啶,其使用有更严格限制,仅限于特定医疗机构内使用。

7)麻、一精药品处方需经过调配人和核对人仔细核对并签名登记,不符合规定的处方将被拒绝。

药师应按年月日顺序编制麻、一精药品处方编号。

药学部需对药品消耗量进行专册登记,保存期限为__年。

麻、一精药品处方至少保存__年,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至少保存__年。

8)使用注射剂或贴剂后,须将空安瓿或废贴交回并记录。

回收的麻、一精药品注射剂空安瓿、废贴由专人负责销毁并记录。

剩余的麻、一精药品不得退药,需无偿交回药剂科并按规定销毁。

9)门诊药房应设立固定发药窗口,指定专人负责麻、一精药品的调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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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安全管理规定
一、为加强特殊管理药品经营管理,保证合法、安全流通,防止流
入非法渠道,特制订本规定.
二、内容:
1、仓库和设施设备环节
1.1、特殊管理药品的专库为药品库房中钢混结构的无窗建筑,装有钢制防盗门,双门双锁,具有防盗、防火和报警装置。

1.2、具有专门的封闭运送货车。

1.3、定期对安全设施、设备检查保养和维修。

2、收货、验收环节
特殊管理药品实行双人收货,到货即收,收货即验,实行双人开箱收货、验收,并检查到最小包装,做好收货、验收记录,双人同时签字。

在收货、验收过程中,如发现特殊管理药品数量不符,应立即清点、登记,一人立即通知采购员向供货单位询查,另一人报告专职负责人。

如果是供货单位少发,要求供货单位提供加盖公章的证明。

如果不是供货单位少发,怀疑是丢失,负责人应在10分钟内报告企业负责人,并在30分钟内向公安机关(110)报告和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所有人员应配合公安机关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调查。

药品验收后,两位验收员应立即与两位保管员进行交接并双方签字,保管员在专用帐册上按照要求进行详细登记。

3 在库储存环节
3.1、设置了符合要求的特殊管理药品专库,实行双人双锁,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仓库。

两位保管员分别各拿一把钥匙,并妥善保管库房钥匙,其他任何人无权动用;因工作需要进入专库人员,必须严格进行登记,登记的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进出时间、进库原因等。

备用的两个门上的钥匙,一个门上由储运部负责人保管,另一个由质管部负责人保管;保管员外出时,需报请有关领导批准,方可交给指定人员代管。

3.2、仓库保管员、养护员严格按照药品在库储存要求储存、养护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如发现药品因破损而导致液体、气体、粉末泄漏时,清点到最小包装,并登记双人签字,立即报告专职负责人,专职负责人报企业负责人并出具相关证明,加盖公章后,由保管员妥善保管,及时上报县药品监督管理局。

3.3、保管员负责与110联网报警系统的管理,并做好《110联网台账》。

每天对特殊管理药品实物与账册以及电脑系统数据进行双人核对,发现不符时,应再次请指定养护员三人共同核对,如果确实不符,发现人员应在半小时内报告部门负责人,并同时报告公安机关(110)和县药品监督管理局。

3.4、公司严防麻精药品被盗、被抢、丢失或流入非法渠道,实行24小时值班制。

巡逻人员交班时,上班和下班人员必须一起对辖区内再巡逻一次,确无异常情况,方可办理交班手续。

3.5、养护员或保管员巡库时,如果发现麻精药品库门有被破坏的
现象,并发生其他意外情况(火灾、盗窃),应在半小时内报告公安机关(110)和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保护好现场,并报告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报告企业负责人。

4、销售及售后服务环节
4.1、审核购货单位的合法资格:
应审核购货单位加盖单位公章原印章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并查验其有效期,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

4.2、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年度计划和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采购明细经专职负责人审核合格后,将购货单位相关资料交由开票员录入计算机系统后,交业务副总及质管部审核,审核合格后,质管部将购货单位相关资料存档,建立客户档案。

4.3、销售员接到销售订单后,立即查验库存,如果库存不足或没有库存,立即通知专职采购员进行采购,保证三天内供货,做到供货及时。

4.4、销售药品时,根据销售客户的购货计划如实开具发票,做到票、账、货、款一致,票据保存5年。

4.5、药品出库后计算机系统自动生成销售记录,内容包括:通用名称、规格、剂型、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购货单位、销售数量、单价、金额、销售日期等内容,做到票、帐、货相符。

销售记录保存5年。

4.6、专职销售员(押运员)应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药品说明书为依据介绍药品,不得虚假夸大和误导用户。

5、售后服务。

5.1、发现已售出药品有严重质量问题时,应当立即通知购货单位停售、追回并做好记录,同时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5.2、协助药品生产企业履行召回义务,按照召回计划的要求及时传达、反馈药品召回信息,控制和收回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

5.3、及时处理质量查询、投诉的质量问题,协助质量管理部门查明原因,分清责任,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并做好记录,不断提高售后服务水平,确保所销售药品的质量。

5.4、注意收集已售出药品的不良反应情况,积极推进合理用药水平。

6、运输环节
运输应采用封闭货车,双人负责押运,中途不能停车过夜,及时安全将药品送至客户的仓库,并请客户收货人员当场验收至最小包装,双方双人签字后可离开,并将签字后的销售回执单交给开票员。

交货时有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公司进行查询。

在运输过程中,发现丢失,被抢,被盗,应在10分钟内报告公安机关(110)和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保护好现场,并报告部门负责人,由部门负责人报告企业负责人。

7、保密及保管环节
各部门人员对特殊管理药品的经营信息进行保密,资质文件、各项记录及档案严格保管,做到可追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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