裘锡圭:从纯文学角度看简化字(校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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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纯文学角度看简化字
裘锡圭
近几年来,汉字简化的功过,成了不少人的话题。这个问题只有在多方面的、深人的调查研究工作的基础上,才能得到比较科学的结论。我们没有在这篇短文中全面讨论这个问题的奢望,只想从纯文字学的角度浅谈一下简化字的利弊。
从汉字字形的表意表音作用来看,有很多简体显然优于繁体。例如:繁体“衆”早已成为字形讲不出道理的记号字,简体“众”则是很好理解的会意字。繁体“塵”是造得不很成功的会意字(籀文本从三“鹿”,大概表示众鹿疾奔尘土飞扬的意思),简体“尘”也是很好理解的会意字。繁体“滅”是声旁已经起不了表音作用的形声字(因为充当声旁的字早已不独立使用,一般人不认识),简体“灭”则是造得相当成功的会意字。繁体“竈”的结构难以说清(《说文》以为是省声字),简体“灶”是一个会意字,字形的表意作用虽不很理想,但还是可以理解的(灶是砌造时需要用“土”的、烧“火”煮物的一种设备)。繁体“叢”的结构也难以说清,简体“丛”的“从”旁却有很好的表音作用。繁体“郵”是不大好理解的会意字(《说文》:“郵,境上行书舍。从邑、垂。垂,边也。”“垂”是边陲之“陲”的初文),简体“邮”的“由”旁也有很好的表音作用(但“由”的古音与“郵”不同部)。类似的例子还可以举出不少。有些字的繁简体都是形声字,而简体声旁的表音作用明显优于繁体,如肤、帮、护、赶、运等。有些简体的声旁从古音系统看虽不如繁体合理,但是从现在的普通话语音看则比繁体合理,如态、递、桩、胶、犹、惊、补、舰、担、胆、迟、酝等。这类简体也应该看作比繁体优越。
还有很多字的繁简体,从字形的表意表音作用来看难分高下。有些字的繁简体都是字形讲不出道理的记号字(至少一般人不能理解这些字形的表意表音作用),如“長”和“长”、“爲”和“为”、“貝”和“贝”、“單”和“单”、“婁”和“娄”、“對”和“对”
等等。
在都是形声字的繁简体里,有些形旁相同的繁简体,它们的声旁的表音作用没有明显的优劣(讲表音作用根据今音)。如“糧”和“粮”、“園”和“园”、“犠”和“牺”、“極”和“极”、“礬”和“矾”等,是繁简体声旁的读音都跟字音相同的例子。如“認”和“认”、“遠”和“远”、“腫”和“肿”、“選”和“选”、“釀”和“酿”、“擾”和“扰”等,是繁简体声旁的读音都跟字音不完全相同的例子。不过认识上举的“牺”“极”“矾”“选”诸字的声旁的人,要比认识它们的繁体的声旁的人多得多。从这一点看,也可以认为这些简体的声旁的表音作用优于繁体。
有的声旁相同的繁简体,它们的形旁的表意作用没有明显的优劣,如从“思”的“慮”和从“心”的“虑”(在较古的篆文里,“慮”其实是从“心”“”声的字,不过《说文中的“慮”字已从“思”)。有的繁简体的形旁和声旁都不同,但是表意和表音作用都没有明显的优劣,如从“音”“鄉”声的“響”和从“口”“向”声的“响”。有时,字形的表意表音作用还算不错的形声字,简化成了字形的表意作用还算不错的会意字,如“陽”简化成了“阳”。它们的优劣也很难评定。
依据偏旁类推原则产生的简化字,字形的表意表音作用跟繁体一般也分不出高下。
判断文字的优劣不但要看字形的表意表音作用(对拼音文字来说,只看字形的表音作用),而且还要看字形是否既简单又不会彼此混淆。所以在字形的表意表音作用上跟繁体难分高下的简体,只要字形不会跟别的字相混,就可以认为比繁体优越。
另一方面,也有大量的简体,是通过破坏或削弱繁体的字形的表意表音作用,来达到简化的目的的。
有些简体同时破坏了形声结构的繁体字形的表意和表音作用,如从‘艸’“阑”声的“蘭”字的简体“兰”,从“旨”“尚”声的“嘗”字的简体“尝”,从“页”“豆”声
的“頭”字的简体“头”,从“鸟”“凡”声的“凰”字的简体“凤”,从“示”“齐”省声的“齋”字的简体“斋”(不过后两例繁体声旁的表音作用已不明显)。
有些简体完全破坏或削弱了形声结构的繁体的声旁的表音作用。前一种情况的例子如“顾”(顧)、“爷”(爺)、“际”(際)、“层”(層)、“导”(導)、“邓”(鄧)、“标”(標)、“鸡”(鷄)、“触”(觸)等字。后一种情况的例子如“灯”(燈)、“邻”(鄰)、“淀”(澱)、“灿”(燦)、“吨”(噸)、“岭”(嶺)、“础”(礎)、“拥”(擁)、“价”(價)、“袄”(襖)等字。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原从“盧”声的几个形声字的简体。从“盧”声的十多个比较常用的形声字,除去“驢”字都跟“盧”同音。汉字形声字声旁的读音跟字音大都不能密合。从“盧”声的字是很难得的一组表音作用很健全的形声字。可是其中的“芦”“庐”“炉”“驴”四个字,由于是在全面采用偏旁类推的简化方法之前推行的“约定俗成”的简化字,却把声旁改成了声母跟字音有明显区别的“户”字。这是很可惜的。
有些繁体的字形的表意作用,受到了破坏或削弱。例如:从“手”从“帚”的会意字“掃”简化成了“扫”。从“食”“羊”声的“養”字简化成了“养”。“买”“卖”二字繁体所从的“贝”、“产”字繁体所从的“生”,在简体里都看不到了。类似的例子还可以举出一些。
在古文字演变为隶书的过程里,为了书写的方便,破坏或削弱了很多字形的表意表音作用。这是合理的,因为古文字实在太难写了。在楷书早已成熟的时代还这样做,是否很有必要,就需要认真考虑了。
由于简化,汉字体系里增加了一些基本结构单位(即有些学者所说的部件),如“头”“乐”“专”“戈”(“尧”字上部)等。偏旁的简化,如“金”旁简化为“毛”、“言”旁简化为“讠”等,也起到了这样的作用(至少应该认为增加了基本结构单位的变体)。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柬”旁的简化。在“柬”字和“阑”“糠”等字中的“柬”旁并
未简化的情况下,把“揀”“煉”“練”这几个字的“柬”旁简化为“”,是不够妥当的。何况这个简化的形体还十分容易跟“东”相混呢。为了减少一些字的笔画,而去增加原来已经十分庞大的汉字体系基本结构单位的数量,恐怕不能认为是一件合算的事情。
“同音代替”的简化方法最为人所垢病。但是平心而论,有很多同音代替的例子还是合理的。如以“才”代“纔”、以“冬”代“鼕”、以“出”代“齣”、以“板”代“闆”等,有什么不好呢?台湾省并未实行汉字简化,但是台湾人通常都写“台灣”而不写“臺灣”。这充分说明合理的同音代替是大家所愿意接受的。但是为了照顾文字表音表意的明确性,使用这种方法的时候的确应该十分谨慎。
所谓“同音代替”的“同音”,实际上包括“音近”。因此使用这种方法有时会造成一字多音的现象。例如:读上声的“斗”由于代替了“鬥”,增加了去声一音。读阳平的“别”由于代替了“彆”,增加了去声一音。读阴平的“干”由于代替了“幹”,也增加了去声一音。其他简化方法也有可能造成一字多音现象。不同的字用了同样的简化字形,或者某个字的简体跟别的字同形,都有可能造成这种现象。例如:“脏”(髒、臓)有平、去二音。“纤”(縴、纖)有qiàn、xiān二音。“籲”的简体跟吁叹之“吁”同形,因此“吁”就有了xū、yù二音。“癥”的简体跟病證之“證”的后起字“症”同形,因此“症”就有了平、去二音。由于“麽”的简体跟读yāo的“么”同形,“寧”的简体跟读zhù的“宁”同形,《简化字总表》不得不规定把读yāo的“么”写作“么”,把读zhù的“宁”写作“㝉”。甚至普通话审音工作都有可能造成一字多音现象。1985年发表的《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规定“曝”(pù)在“曝光”一词里读bào,就使这个字变成了多音字。汉字里多音字很多,引起了不少麻烦,读音的错误往往跟多音字有关。因此增加一字多音现象显然是不合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