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护理告知制度
医院护理患者告知制度
医院护理患者告知制度患者作为一名特殊的消费者,有权利了解自己患病的信息和治疗、护理方案,并做出适当选择。
因此护理人员必须自觉维护者的合法权益,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选择权、健康自主权及隐私权,侵袭性操作前,护士有义务如实告知,并尊重其选择。
1.护理人员在实施护理过程中,应与患者和家属进行有效的交流沟通,及时解答患者和家属的有关问题,在不影响治疗前提下,应如实告知患者和家属护理计划、护理措施、护理风险等,以取得患者和家属的理解、知情和合作,酌情作相应记录。
2.患者人院后须先征求患者意见是否需要委托他人履行自己在医院期间的有关法律手续,如需要应由患者亲自签订委托书,并告知住院期间注意事项。
3.患者病情危重时,医师出示病危通知,告知并交与家属。
4.患者住院期间,病情突变,急需抢救、手术等,应立即告诉监护人和委托人,来不及告知应报告院总值班或医务科。
5.尊重患者的自主权、知情权,给患者实施特殊治疗、检查、用药、护理时,做到知情同意,特别是实施化疗、创伤性护理、治疗,护理人员须切实履行告知义务,必要时填写“告知书”。
6.护士执行护理活动中,应尊重患者人格,保护患者的隐私权,任何人任何时间不得向他人泄露患者的隐私,各类检查室均有隐私保护性措施。
下列列举--些告知技巧。
1.告知态度要诚恳、和蔼、耐心、诚心,充满关切,忌训斥、命令。
语言要通俗易懂,忌用医学术语、暗示诱导、误导、欺骗、隐瞒,确保患者在理解的基础上行使自己的权利。
2.告知内容应有利于治疗操作或康复,与此无关内容不可告知。
一次告知内容不能太多,使用资料、数据准确无误,不能含混。
3.告知过程中,对患者提问耐心解答,难以理解的应反复解释,防止用语不当。
4.操作失误时,要诚恳道歉,操作结束时,要感谢患者及家属的合作。
医院知情告知制度
医院知情告知制度认真履行知情同意手续既是法律赋予患者的权利,也是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法定责任和义务。
正确处理患者知情同意权与医务人员告知义务的关系,是密切医患关系、防范医疗纠纷、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的必要条件。
一、告知原则: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和医疗风险如实告知患者。
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直接告知患者的,应当告知患者近亲属或患者委托的被告知人。
医务人员应当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对病情、医疗措施和医疗风险的告知应当力求全面而准确,避免因告知不当而导致的医疗纠纷。
二、告知对象:1、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患者,应当直接告知患者的监护人。
2、神志清楚的18周岁及以上患者,可以直接告知患者本人,也可以告知患者委托(签署委托书)的其他被告知人。
3、前款患者因患恶性肿瘤等疾病,告知患者本人可能产生不利后果的,可以告知患者近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或患者委托的其他被告知人。
4、因患病等原因导致无法正确表达自己意愿的患者,可以告知患者的监护人或其他近亲属,但对患者无法正确表达自己意愿的情况应当作记录,并由患者监护人或其他近亲属签字认可。
5、对于必须紧急采取高风险的抢救性医疗措施的患者,患者本人无法进行意愿表达或为未成年人,且无亲属或与亲属无法联系的,在采取抢救措施的同时应当汇报主管职能部门。
三、告知方式:有口头告知、书面告知和录音录像告知三种。
1、口头告知适用于医院诊疗程序等一般性情况的告知。
2、书面告知包括门诊告示、急诊告示、留观须知、住院须知、病历记录等医院单方面出具的书面告知内容及有患者及其亲属签字的各种医疗法律文书。
对医疗诊治措施及其风险以书面告知为主。
3、录音录像告知是指针对可能发生医疗纠纷或需要进行重大医疗活动的患者,在医院规定的专门办公室内进行录音录像,并履行相关告知义务。
四、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有义务告知患者的主要内容:1、患者入院时,床位医师应向患方告知其病情、诊断和可能的预后。
医院护理部各项护理操作前告知制度
医院护理部各项护理操作前告知制度
一、病人作为一名特殊的消费者,有权力了解所患疾病的信息。
因此,护理人员有义务将疾病、治疗、护理信息告知病人。
二、遵医嘱落实各项护理操作前,要向病人和家属讲解操作的目的、必要性、操作方法、费用、风险因素等,以取得患者配合。
特殊治疗、护理、检查应征得病人同意后方可实施操作。
三、将操作程序详细告知患者,避免不必要的误会。
四、严格遵照各项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中注意语言、行为文明规范。
五、操作中不得训斥、命令患者,关键环节要随时解释,做到耐心、细心、诚心,护士应熟练各项操作技能,尽量减轻由操作带来的不适及痛苦。
六、有创护理操作的风险告知
1、对高难度,风险性的有创护理操作,实施前必须提前告知。
2、操作前向患者或家属告知操作目的,必要性和操作方法以及由此带来的不适、可能出现的不良后果等,取得其配合。
3、护理人员在征得患者或家属同意并签署知情同意书后方可进行操作。
4、操作过程中出现需要改变操作方案情况时,必须将相关新情况告知患者或家属,并取得其同意和签字后才能继续相应操作。
5、如操作中出现危及患者生命安全的情况,必须紧急采取新的抢救性有创治疗措施时,在告知的同时不能停止抢救措施。
七、无论何种原因导致操作失败时,应礼貌性道歉,取得患者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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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告知制度
护理告知制度护理告知是护理人员的义务,履行告知义务是尊重患者权利、保护患者知情同意权的重要方式,也是医护人员自我保护的需要。
能充分体现对患者的人文关怀,有利于促进和谐的医患关系,取得患者的理解与配合,保证护理过程安全、顺利,避免护患纠纷的发生。
【告知内容】1、入院告知。
应介绍环境、设施、人员,包括自我介绍,介绍科主任、护士长、同室病友等。
2、住院须知。
告知规章制度,包括陪护探视制度、作息制度、病房管理要求,开水、饮食供应,呼叫系统的使用等。
3、安全告知。
告知患者妥善保管好贵重物品,防止意外伤害,不私自离开医院。
婴幼儿、老年患者、精神障碍者安全护理的注意事项,告知后应签字保存。
4、操作告知。
执行各项护理操作前向患者告知操作的名称、方法、目的、必要性、创伤性、风险性、主要的程序步骤配合;操作中告知可能出现的不适,操作配合注意事项;操作后告知注意事项。
5、检查告知。
各项检查、化验前应告知患者检查目的、注意事项,请患者配合。
6、出院告知。
以出院指导的形式告知患者出院后疾病康复知识,正确用药方法;饮食、休息要求;功能锻炼方式;复诊对间、咨询电话等。
【告知技巧】1、告知的内容应有利于治疗操作或康复需要,与此无关的或应保密的内容不可告知;一次告知内容不能太多,引用资料要准确无误。
2、告知时态度要诚恳、和蔼、耐心、诚心,充满同情关切,不要用训斥、恩赐的口吻,不要呆板的讲授,更不能训斥、命令患者。
3、告知的语言要通俗易易懂,少用医学术语,不用暗示诱导语言,不误导欺骗或隐瞒患者,确保患者在理解的基础上行使自己的权利。
4、告知过程中、对患者的提问耐心解答,患者难以理解的内容,要稍加停顿并做必要的重复和解释,防止用语不当引起不良的心理剌激。
5、操作失误时,要诚恳道歉,操作结束时,要感谢患者及家属的合作。
医院知情告知制度
医院知情告知制度
一、诊疗过程中,充分考虑患者或家属的意见,医务人员应对疾病诊断、主要治疗措施、重要检查目的、患者的病情及预后、某些治疗可能引起的严重后果、药物不良反应、手术方式、手术并发症及防范措施、医疗收费等与患者或家属进行知情告知,并做好记录,必要时患者或家属签字确认。
二、门诊医师接诊时,应将疾病诊疗的有关情况向患者或家属做必要的告知,必要时将告知的关键内容记录在门诊病历上。
三、患者住院时签署相应入院知情同意书。
四、住院期间,出现下列情况时应对患者或家属进行知情告知,并记入病程记录中或签署相应的知情同意书,必要时患者或家属签字确认:(1)患者病情明显变化时;(2)特殊治疗前(如MECT);(3)有创检查或有风险处置前;(4)变更治疗方案时;(5)贵重药品使用前;(6)麻醉前;(7)输血前;(8)医保患者采用目录外的诊疗或药品前。
五、患者出院时应进行末次沟通,填写《末次医患沟通记录单》。
六、知情告知可采取床旁告知、分级告知、集中告知、出院回访等形式。
七、特殊告知应记录告知的时间、地点,参加告知的医护人
员、患者及其家属姓名,告知的内容及患者或家属的意见等,记录的结尾处要求患者或家属签字并按手印,参加沟通的医护人员签字。
告知制度
告知制度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患者就医时享有知情权和选择权,为规范医师执业活动,加强医师管理,维护患者的权益,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此规定。
一、在对患者进行诊疗活动前,向患者详细交代注意事项,履行告知义务。
二、医护人员应以口头说明、门诊告示、入院须知等形式告知患者病情和检查项目、治疗措施和存在的医疗风险、医院规章制度和诊疗秩序等。
三、各病区必须认真做好病情咨询预约及解答工作。
四、谈话医师必须态度严肃认真,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采用患者能够听懂的语言,耐心、详实地向患者、患者近亲属或法定监护人(法定委托代理人)阐明患者目前的病情,诊疗行为对患者诊断、治疗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治疗、预后及转归,强调其可能引起的并发症及可能出现的不可避免的其他问题,并将下一步治疗与处理作详细说明,使患者和家属充分知情,尊重患者及家属意见,将谈话内容和结果及时向上级医师报告。
五、谈话医师在谈话前必须做好充分准备,并将谈话内容记录在案,谈话结束后要求患者家属在记录上签字。
六、遇重大特殊情况,科主任应及时向医务科、院领导汇报,必要时请医务科、院领导参加与患者、近亲属或监护人的谈话。
七、专业术语含义(一)诊疗活动:是指通过各种检查,使用药物、器械及手术等方法,对疾病作出判断和消除疾病、缓解病情、减轻痛苦、改善功能、延长生命、帮助患者恢复健康的活动。
(二)医疗美容:是指使用药物以及手术、物理和其他操作性或者侵入性手段进行的美容。
(三)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诊断治疗活动:⒈有一定危险性,可能产生不良后果的检查和治疗;⒉由于患者体质特殊或者病情危笃,可能对患者产生不良后果和危险的检查和治疗;⒊临床实验性检查和治疗;⒋收费可能对患者造成较大经济负担的检查和治疗。
八、告知内容⒈医疗:患者的病情、采取的医疗措施和风险(包括术式的选择、麻醉方式、血液制品的使用、有创诊疗、医疗美容、特殊检查、特殊治疗、药品的毒副作用等)。
⒉行风:医院廉医承诺的内容和投诉方式。
医疗告知制度
医疗告知制度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为充分尊重病人的知情权,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告知制度(一)告知人由本院有关职能部门和科主任、经治医师、主治医师、责任护士及有关人员担当。
告知人在履行告知义务时,应注意采取合适的方式,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并注意保护患者的隐私。
(二)告知对象为在本院门诊就诊和住院的病人及其相关人员(监护人、法定或委托代理人、近亲属、关系人),当患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必须告知本人方为有效,其亲属次之;对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患者实施医疗行为履行告知义务时,其知情同意权由其法定(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代为行使,患者必须签署授权委托书;患者本人因各种原因无法授权他人行使其知情同意权时,应当告诉患者的监护人或近亲属,并将患者无法正确表达自己意愿的有关情况做好书面记录。
(三)住院病人所有的知情同意书保存在病例中;门诊病人的知情同意内容可直接记录在门诊病历中,并在病历相关记录处留有患方签字。
在实施有关操作前,操作人员必须核验知情同意书。
如果未得到告知对象的同意并在相应病程记录或知情同意书上签字,则不得实施相关医疗措施(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除外)。
(四)如果患方拒绝在病情危(重)、尸检等特殊情况的告知书上签名时,应有第三方(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公安部门、律师等)有关人员在场或三名以上的医护人员共同向告知对象告知,将时间、地点、告知对象等情况作书面记录,并由医护人员联合签名。
二、告知主要内容告知内容主要为患者病情、检验项目和治疗措施的目的、方法、步骤、预后及其存在的医疗风险、医院规章制度和诊疗秩序等相关情况,对一些风险较大的医疗措施必须告知可能产生的不良结果及防范措施,可能的预后,若不采用此措施可能对诊疗结果的影响等,主要包括:(一)实施各类手术、有创检查、治疗;(二)输注血液及血液制品;(三)实施麻醉;(四)开展新业务、新技术;(五)实施临床实验性治疗;(六)实施手术中冰冻切片快速病理检查;(七)对患者实施化疗、放疗、抗痨治疗等;(八)使用具有毒性或成瘾性的药物;(九)可能引起强烈过敏反应的药物及其敏感试验;(十)一般情况下没有危险,但是因患者病情危重,有可能引起意外风险的操作;(十一)技术本身没有生命危险,但是经济花费大,给患者造成较大经济负担;(十二)在急诊或病情危重,处于抢救状态情况下,患者或其亲属要求终止治疗、出院、转院的。
护理工作中告知制度
护理工作中告知制度护理工作中病人告知制度1、病人有权接受按其所能明白的方式提供的治疗、护理信息,也有权接受和拒绝治疗。
2、护士在实施各项护理操作及某种特殊治疗前,应先向病人及家属进行详细的讲解和解释,以使其明白化疗的过程,潜在的危险、副作用和预期后果,并展开适当的协调。
3、护士在传授时应采用规范的方式及病人能明白的语言向病人(家属)交代有关用药信息,尽量避免使用专业术语,若病人使用的是方言,应配以适宜的语言翻译人员,对语言表达不佳者宜使用文字资料与图示,对聋哑病人应配以会手语的人员,应使用规范的方式。
4、告知要在病人完全理解的情况下进行,对病人反馈的意见应予以确认,并记录于病历之中。
5、当病人需实施自我护理时,护士应为病人和/或陪护人员提供健康教育,应包括潜在并发症的防治方法和应急措施。
6、病人在病情不稳定的情况下,坚持外出时,应告知病人外出后可能造成的后果及注意事项,并使病人认知,并办理不好有关相关手续。
7、护士在进行危险性较大或侵入性护理操作技术(如中心静脉插管、插胃管及使用血管活性药等)时,应当首先知会病人或家属,经病人或家属亲笔签名同意后,就可以展开操作方式,必要时在医生的指导下展开。
8、病人入院后应对病人进行安全告知,如热水袋安全使用、电插座的使用规定、防火安全、防盗安全、热水器的采用、安全警告、严防摔倒警告等。
9、应用保护性约束时,应告知病人家属(病人清醒时告知病人)约束的目的,经家属/病人同意并亲笔签名后方可以展开约束,护士应当深入细致搞好护理记录。
10、因病情危重致病人不易翻身或家属坚决拒绝翻动病人时,应告知病人及家属后果,并请家属亲笔签名,护士应当深入细致搞好护理记录。
11、操作中不得训斥、命令病人,做到耐心、细心、诚心地对待病人,护士应熟练各项操作技能,尽可能减低由操作方式增添的呼吸困难及痛苦。
无论何种原因引致操作方式失利时,应当礼貌致歉,获得病人一致同意。
12、病人使用一次性医疗物品时(除普通注射器和输液器外),均应遵循此告知程序。
医疗告知制度
医疗告知制度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为充分尊重病人的知情权,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告知制度(一)告知人由本院有关职能部门和科主任、经治医师、主治医师、责任护士及有关人员担当.告知人在履行告知义务时,应注意采取合适的方式,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并注意保护患者的隐私。
(二)告知对象为在本院门诊就诊和住院的病人及其相关人员(监护人、法定或委托代理人、近亲属、关系人),当患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必须告知本人方为有效,其亲属次之;对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患者实施医疗行为履行告知义务时,其知情同意权由其法定(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代为行使,患者必须签署授权委托书;患者本人因各种原因无法授权他人行使其知情同意权时,应当告诉患者的监护人或近亲属,并将患者无法正确表达自己意愿的有关情况做好书面记录.(三)住院病人所有的知情同意书保存在病例中;门诊病人的知情同意内容可直接记录在门诊病历中,并在病历相关记录处留有患方签字。
在实施有关操作前,操作人员必须核验知情同意书.如果未得到告知对象的同意并在相应病程记录或知情同意书上签字,则不得实施相关医疗措施(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除外).(四)如果患方拒绝在病情危(重)、尸检等特殊情况的告知书上签名时,应有第三方(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公安部门、律师等)有关人员在场或三名以上的医护人员共同向告知对象告知,将时间、地点、告知对象等情况作书面记录,并由医护人员联合签名。
二、告知主要内容告知内容主要为患者病情、检验项目和治疗措施的目的、方法、步骤、预后及其存在的医疗风险、医院规章制度和诊疗秩序等相关情况,对一些风险较大的医疗措施必须告知可能产生的不良结果及防范措施,可能的预后,若不采用此措施可能对诊疗结果的影响等,主要包括: (一)实施各类手术、有创检查、治疗;(二)输注血液及血液制品;(三)实施麻醉;(四)开展新业务、新技术;(五)实施临床实验性治疗;(六)实施手术中冰冻切片快速病理检查;(七)对患者实施化疗、放疗、抗痨治疗等;(八)使用具有毒性或成瘾性的药物;(九)可能引起强烈过敏反应的药物及其敏感试验;(十)一般情况下没有危险,但是因患者病情危重,有可能引起意外风险的操作;(十一)技术本身没有生命危险,但是经济花费大,给患者造成较大经济负担;(十二)在急诊或病情危重,处于抢救状态情况下,患者或其亲属要求终止治疗、出院、转院的。
医院患者告知制度
医院患者告知制度(知情同意制度)患者在入院就诊时,患者及其家属对患者病情、诊断、医疗措施和医疗风险等享有知情权和选择权,全院医护人员为充分尊重患者及其家属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应履行告知医务。
一、告知对象(一)患者、患者近亲属、法定监护人及其法定委托代理人。
(二)患者意识清楚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一般情况下由患者本人签署知情同意书,也可委托其近亲属签署知情同意书(患者签署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顺序为: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成年的兄弟姐妹,没有近亲属的,亦可委托其关系人签署。
(三)患者未满18周岁,或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由其法定监护人签署知情同意书,监护人亦可委托患者近亲属签署知情同意书(患者监护人签署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顺序同上。
(四)为抢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关系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正常班时间由医务部主任签字,非正常班时间由总值班签字,特殊情况下由主管院长签字。
(五)如果涉及到保护性医疗制度,可以先向其近亲属解释,请其近亲属决定是否向患者讲清楚病情及检查、用药方法,如果患者近亲属不同意告知患者,须由患者签署委托近亲属代理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二、告知时间(一)入院前告知门诊医师在接诊患者时,应根据患者的既往病史、现病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等对疾病作出初步诊断,拟定初步诊疗方案,同时将诊断结果和诊疗方案告诉患方。
(二)入院时告知病房管床医师在接收患者入院时,应在首次病程记录完成时即与患者或家属进行疾病告知。
平诊患者的首次病程记录,应于患者入院后8小时内完成:急诊患者入院后,管床医师根据疾病严重程度、综合客观检查对疾病作出诊断,在患者入院后2小时内与患者或患者家属进行正式告知。
(三)入院3天内告知医护人员在患者入院3天内必须与患者进行正式告知。
医护人员应向患者或家属介绍患者的疾病诊断情况、主要治疗措施以及下一步治疗方案等,同时回答患者提出的有关问题。
住院病人护理温馨告知2
住院病人护理温馨告知
尊敬的病员同志,为了能使您得到安全舒适的就医环境,现将住院期间有关安全事宜告知如下:
1、住院期间请您遵守住院制度,听从医护人员的指导。
2、住院期间病人及家属请不要擅自邀请外院医师诊治或用药。
不要轻信不熟悉的人为您介绍不规范的治疗用药及各种宣传小报,以免受骗。
3、因特殊情况需要外出请向医生请假,经允许办理完请假手续后方可离开,并请按时返回。
4、在病房内贵重物品如珠宝、首饰、钱款等请妥善保管,大额现金建议您及时存入银行,在人多的地方要提高警惕。
手机请您随身携带,防止失窃。
5、您在病房内尽量穿轻便软底防滑鞋子,去厕所、洗涮间时要当心地湿路滑防止摔倒。
使用开水要多加小心以免烫伤。
需要帮助时请按呼叫器我们可随时给予帮助。
6、为了我们共同的安全。
请不要在病房内使用电饭锅、电热壶等电器,公共场所请不要吸烟、饮酒,以免发生安全隐患。
7、年老体弱、行动不便住院病人外出应有陪护,必要时请告知我们给予协助,以保证安全。
8、护理人员向您交代的注意事项如:治疗用的各种管道、特殊饮食、特殊检查、手术注意事项等,请您积极配合遵守,以确保治疗顺利完成。
9、住院期间如有其它方面的困难或需求,请您及时告诉我们,我们将尽力帮助解决。
衷心祝愿您早日康复!
山东省荣军总医院。
护理告知
护理告知(一)一般护理告知内容1、患者入院告知介绍病区环境、规章制度、责任医生和护士、病区工作流程、呼叫器使用、床具、卫生用具使用、探视制度等,指导患者尽快适应角色。
2、患者出院告知医生决定患者出院日期,通知患者或家属。
责任护士向患者或家属讲解如何办理出院手续,进行出院指导,交代康复期注意事项。
如饮食调理、康复治疗、定期复查、卫生习惯等,特别是对于需要定期随诊复查的要告知具体时间。
征求患者对医院工作的意见,热情送别患者出院。
3、安全护理告知对烦躁不安、高热、谵妄、昏迷及危重患者,要防止发生坠床、撞伤、抓伤等意外,必须及时、正确地应用保护具,以确保患者安全。
同时护士应向患者或家属解释说明保护具的目的、意义,征得同意与理解,以保证护理操作的顺利进行。
4、口服给药的告知护士是给药的直接执行者,必须熟悉药物的性能、作用及副反应,掌握药物的剂型、剂量和给药方法,注意观察用药效果,及时提出调整药物用量或考虑更换药物的建议,做到合理使用,防止或减少不良反应的发生。
更换药或停药应及时告知患者,如患者提出疑问,应耐心解释。
给药时护士熟练的技术、轻柔的动作、和蔼的态度可增强患者治疗的信心。
根据患者不同的心理状况给予解释、鼓励、劝慰,消除其对药物治疗的怀疑、恐惧及抗药心理。
以取得主动治疗的效果。
(1)对于某些刺激食欲的健胃药,因其刺激舌的味觉感受器,使胃液大量分泌,因此应告知患者宜在饭前服。
(2)某些磺胺类药物经肾脏排出,尿少时即析出结晶引起肾小管堵塞,应告知患者及家属服药后多饮水,而对呼吸道粘膜起保护性作用的止咳合剂,服后则不宜立即饮水,以免冲淡药物降低药效。
(3)服用强心甙类药物如洋地黄、地高辛等,应先测脉率、心率、并注意其节律变化,脉率低于60次/分或节律不齐时则不可继续服用。
(4)某些药物对牙齿有腐蚀作用或使牙齿染色的药物如酸类或铁剂,服用时避免与牙齿接触,可将药物由饮水管吸入,服用后漱口。
5、注射给药的告知注射药物前应告知患者药物的性能剂量及药物反应。
医院护理告知程序
医院护理告知程序《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明确规定医务人员应履行病人知情权的告知义务。
履行告知义务是尊重病人权利的需要,是保护病人知情同意权的重要方式,也是医护人员自我保护的需要,能充分体现对病人的人文关怀,有利于促进和谐的医患关系,取得病人的理解与配合,保证护理过程的安全、顺利。
本章节主要介绍告知内容、告知要求、注意事项部分护理操作告知程序和书面告知示例。
各医院可根据医院具体情况制定相关的告知程序。
(一)告知内容1.入院病人告知内容(1)一般病人的入院告知内容:在病人接诊以及入院时进行告知,入院告知内容通常包括;①介绍床位、环境、设施、主管医生、责任护士、科主任、护士长、同室病友及病区作息、治疗、探视、开饭时间;②帮助病人熟悉洗漱间、开水间、配餐间、厕所的位置,呼叫系统、床栏的使用,各种物品的使用等;③安全防范告知,包括物品妥善保管,防止院内丢失、被盗及人身安全,防止坠床、跌倒等意外伤害,不私自离开医院,婴幼儿、老年、精神障碍病人须留陪护,告知后应签字保存。
(2)急症、危重病人的入院告知内容:急症病人进入病室情况较急,应以抢救为主。
对家属及其护送人员口头告知病情变化及用药治疗、护理等方面的情况。
危重症病人实行特别护理,告知病人家属特别护理的原因及目的,以取得家属的认可。
2.住院病人的告知内容(1)生活护理的告知内容:护士告知病人保持身体清洁、舒适及安全的重要性,使其同意护士为保持其身体的清洁、舒适、安全采取必要的护理措施;告知病人饮食、活动的注意事项,并根据病情指导或帮助病人完成洗漱、进食、如厕、采取舒适的体位,懂得如何避免跌倒、坠床等意外发生。
(2)护理操作的告知内容:执行各项护理操作前向病人告知,其内容包括:①操作的名称、目的、必要性;②操作前的准备;③操作程序和注意事项;④操作中可能出现的一些情况及配合方法;⑤操作可能造成的风险及操作后的注意事项,让病人及家属明白,护士会始终仔细观察病情,如有意外风险出现会及时通知医生进行处理。
医院护理告知制度
医院护理告知制度
一、患者有权接受按其所能理解的方式提供的治疗、护理信息,也有权接受或拒绝治疗、护理(特殊情况除外)。
二、入院时,告知患者应遵守的医院管理制度、安全须知及其它注意事项,如电插座使用规定,防火安全、防盗安全等。
三、护士在实施各项护理操作、治疗前,均应告知患者或家属相关注意事项及所做准备。
四、当患者需实施自我护理时,护士应为患者和(或)陪护人员提供健康指导,包括潜在并发症的预防方法和应急措施等。
五、护士在进行危险性较大或侵入性护理操作技术前,均应告知患者或家属,经患者或家属同意后进行操作,必要时由患者或家属签字并在医生指导下进行。
六、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患者,应给予明显的警示并告知患者或家属,同时做好相关记录。
七、实施保护性约束时,履行告知义务。
八、患者拒绝检查、治疗时,应与医生一同向患者或家属解释并告知可能造成的影响及后果,鼓励其配合检查、治疗。
九、患者外出时,应告知家属和患者外出后可能造成的
后果及注意事项,医生签署《劝阻住院患者外出告知书》后,办理相关手续。
医院患者告知制度
医院患者告知制度医院患者告知制度是指医院在治疗患者之前,对患者提供相关医疗信息并告知患者治疗过程、风险和可能的后果的一项制度。
这个制度的主要目的是让患者充分了解自己的病情和治疗方案,增强患者对治疗的信任和参与度,促进医患沟通和治疗效果的提升。
下面将从几个方面对医院患者告知制度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医院患者告知制度要求医院在患者来院之初,对患者进行详细的病情询问和检查。
通过充分了解患者的病情,医院可以制定更加科学和个体化的治疗方案。
同时,医院还要告知患者本次治疗的相关信息,包括治疗过程、可能出现的并发症和风险、预计的治疗效果等等。
通过这样的告知,可以让患者对自己的病情有一个真实的认识,能够理解治疗的必要性和可能的困难。
第三,医院患者告知制度要求医院向患者提供真实、准确的医学信息。
医院不应该为了掩盖病情或者增加治疗项目而隐瞒真相,应该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遵循职业操守,告知患者治疗的风险和可能的后果。
通过真实的告知,能够让患者在治疗过程中做出明智的选择,并增强对医生的信任。
最后,医院患者告知制度还强调患者的知情同意。
医院在治疗开始之前,应该与患者进行知情同意的签署。
知情同意书应该详细列明患者的病情、治疗方案、风险和可能的后果,并由患者本人亲自签字确认。
这种做法能够保护患者的知情权和决策权,也能够为医院提供合法的依据,防止后续纠纷的发生。
总之,医院患者告知制度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制度,能够有效促进医患沟通,增强患者对治疗的信任和参与度,提高治疗效果。
医院应该重视患者告知工作,加强医患沟通,提供真实的医学信息,并且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和决策权。
同时,患者也应该主动参与医疗决策过程,提出自己的疑问和建议,与医生共同制定合适的治疗方案。
只有医患双方充分配合,才能够取得更好的治疗效果。
医院护理告知制度
医院护理告知制度
首先,医院护理告知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障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让患者充分了解自己的病情和治疗方案,并能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选择。
患者在接受医疗护理过程中,应该得到充分的信息和知情权,才能更好地
参与决策和与医护人员合作,提高治疗效果。
总之,医院护理告知制度是一项重要的制度,它可以保障患者的权益,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医院应该加强制度的宣传和培训,让患者和医护人员
都充分了解并遵守该制度,为患者提供更加人性化、专业化的护理服务。
同时,医院还应通过不断完善制度和改进服务,提高患者的满意度,实现
医患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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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护理告知制度
1.目的:尊重患者的知情选择权,使患者及家属了解、配合护理工作,促进和谐护患关系,保证护理安全。
2.范围:全院各护理单元。
3.定义:无。
4.权责
4.1护士长:督促护理人员落实各项护理告知。
4.2护理人员:接受知情同意相关知识培训,与患者或家属沟通,告知相关护理工作内容。
5.制度内容
5.1入院告知:介绍环境、设施、人员、规章制度(如探视管理、病区管理等制度)。
5.2安全告知
5.2.1患者入院后应对其进行安全告知,如防火、防盗、防跌倒警示等。
5.2.2告知患者妥善保管好贵重物品,防止丢失。
5.2.3告知婴幼儿、老年、精神障碍患者家属护理安全的注意事项。
5.2.4对跌倒高危患者签署相关告知书,详见《患者跌倒防范管理制度》,并存档。
5.2.5应用保护性约束做好约束告知,详见《保护性约束管理制
度》。
5.2.6因患者病情不宜翻身或家属拒绝时,应告知患者及家属后果,并在护理记录单中记录。
5.2.7住院患者外出,遵照《住院患者外出管理制度》执行。
5.3各项护理操作、检查、化验前应告知患者检查目的及注意事项,取得患者配合。
5.4责任护士为患者和/或家属提供疾病健康教育,包括:用药、饮食、休息、潜在并发症的预防和应急措施、功能锻炼、复诊时间、咨询电话等详见《跨学科健康教育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