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就业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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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大学生要了解的就业基本权益与保护根据央视《东方时空》栏目公布的调查结果,在12463名接受调查的大学生求职者中,55% 的人遇到过求职陷阱。而受骗上当后,有49%的人选择“忍气吞声”,8%的人会“向有关部门反映”(媒体或维权组织求助),24%到网站论坛上发布,1%到法院诉讼,另有18%求助于家长、老师和同学等。这一数字也说明,大学生面对求职陷阱时,很多时候不知道该如何处理。
大学毕业生在就业准备阶段,拥有强烈的自我保护意识是必须具备的素质。当然,拥有自我保护意识只是一个前提,还不足以为毕业生防范就业陷阱提供强而有力的保障和支持,真正能够为毕业生保驾护航的是我们国家有关就业的各项法律法规,他们从国家的高度,从法律法规的角度,成为毕业生结业的坚强后盾。
一、大学毕业生就业权益的主要内容
1.大学生毕业生享有平等就业权
平等就业权渊源于我国宪法,是劳动权和平等权共同派生的一个权利,平等就业权综合了生存权和发展权的基本人权特征,是一项具有社会性的重要权利。大学毕业生作为中国公民,享有宪法上规定的基本权利。宪法第32条第二款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第42条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这两条规定是平等就业权的宪法依据。我国《劳动法》第12条对该权利作出了具体的规定:“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到歧视。”因此,当大学在就业过程
中受到歧视时,完全可以法据理力争。
2.大学生毕业生享有民法上规定的民事权利
大学生毕业生作为年满18周岁的公民、作为就业协议书的一方,其权利受民法原则以及《合同法》的保护。民法的平等、自愿和等价有偿原则与诚实信用原则对毕业生就业权益保护有重要意义。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之间是一种平等的民事关系,双方法律地位平等。就业协议书是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的,用人单位不能凌驾于毕业生之上,签定带有“霸王条款”的用人协议。按照诚实信用原则,毕业生有知情权,用人单位必须如实介绍自身的真实状况。就业协议书本质上是一种合同,它一经双方签订就具有法律效力,对合同双方都有约束力。当用人单位违约或不按照合同兑现义务时,毕业生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用人履行合同或者承担违约责任。
3.大学生毕业生享有就业过程中的受教育权
大学毕业生作为高校的教育对象,理应享有受教育权。这种权利来自我国的《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的有关规定。高等学校除了传授大学生具有的专业知识外,还有对大学生进行就业指导;平等推荐毕业生;积极联系就业信息;保护大学生就业权益等义务,以保证大学生顺利就业。教育部周济部长在2007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高校党政领导要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把毕业生就业当作学校发展的重点问题,当作学校发展的关键问题。加强就业指导课程建设,把就业指导课列入必修课或必选课。因此,作为高校毕业生应该享有获取就业信息权、接受就业指导权、被公平推
荐权。
二、关于就业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
国家有关就业的法律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以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所有的法律法规对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所牵连的或者可能碰到的法律解释都做了详细的阐述,毕业生可以参看相关的法律法规,了解相关的知识,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和意识。
三、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提防就业陷阱
毕业生就业权益的保护是一项重要工作,尤其是应届毕业生的就业权益保护。因此必须加强对于毕业生就业权益自我保护的指导和教育,这种指导和教育必须贯穿于学生的整个大学生活,必须很好地体现在学校的职业生涯规划教育中。我们所处的社会是极其复杂的,我们的周围往往存在着各种各样显性或隐性的危机,特别是我们在大学毕业之后、准备踏入社会寻找一个属于自己的工作之时,如何防范就业陷阱,如何让自己的前途未来拥有强有力的保障,是我们必须考虑的首要问题之一。
细心研究劳动合同内容,防止陷入协议困境。正确对待、充分利用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法》明确劳动报酬。谨防通过招聘剽窃求职者作品事件。谨慎对待简历。识破传销骗局。加强与家人、同学、朋友交流沟通,互相交流经验教训。加强安全警惕、防止掉进招聘单位的其他陷阱。在校期间多参加社会实践,加强有关法律知识的学习,
积累社会经验。
四、大学生在求职过程中常见的侵权、违法行为
1、试用陷阱是法律纠纷的主要方面
2、忽视五险——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雇主必须为劳动者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在企业,“五险”是劳动合同里不可或缺的条款。对新劳动者来说,“五险”是企业雇主必须给予的基本权利。
3、关注“过劳”现象延长劳动时间。
4、许下“口头协议”。
5、招聘是幌子剽窃你作品。
6、想要工作先交费
7、要辞退员工却封锁消息
8.、其他侵权行为
五、避免侵权的“三忌四法”
一忌贪心。年薪几百万元的职位想想就让人流口水,也不管自己有几斤几两,都抱着试试运气的心态,就此中招。
二忌急心。急于找工作的心理,给一些利欲熏心的人找到了假借招聘骗取钱财的机会。这些主儿,以报名费、服装费、培训费、证件费等各种名义收取应聘者的费用,并一再拖延对应聘者的承诺,在骗取一定的钱财后,便人去楼空。
三忌糊涂心。眼下工作难找,但并不等同于有工作就要。没有最好的职位,只有最合适的职位,我们要对自己的职业生涯发展有个清
楚的构想,不要盲目地“拉到篮里都是菜”,只要自个儿仔细研究,还是能看清招聘中的大多数“猫腻”的。
六、注意了“三忌”,还可以运用“四法”:
望:运用自己的视觉,观察公司的外部环境和人员情况,办公所在地的环境、公司人员的基本素质,这些摆在眼前的东西可不能视而不见,他们都能传递出公司的基本情况。
闻:通过听觉以及咨询手段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概况,当然此处的“听”可不是听一面之词,而是要“耳听八方”,上网找资料,发帖询问,尤其是那些无法通过网站资源追踪其踪影的小公司,可以通过和前台、保安、一般职员聊天了解不少公司现状。
问:即是对亲属、亲属的朋友、朋友以及朋友的朋友进行有目的的探询。关乎自己切身利益的事情,千万别不好意思张凇切:直接交手,试探虚实。在面试时,别只做个回答者,有提问的机会千万别轻易放过,失去一次上佳的了解企业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