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分包商管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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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承包管理方法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选择确定合格承包商,采用资格审查备案制度(详见附件申请表)。合格的承包商,由公司根据经营需要,实行统一管理。原则上,公司只接受有确定工程项目的承包商进行合作。
一、承包商资格审查
1、针对需要作为我公司的承包商,由承包商按我公司要求提供相关承包商资料(详
见附件申请表),报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审核,最终确认是否为我司承包商。2、资格审查流程:
A、由承包商填报资格审查资料交公司工程部经办人员初审;
B、公司工程部接资料后,3天内可组织对承包商的工程业绩、施工能力、企业概况
的调研,结合资料,合格的交财务审核;
C、财务针对需要监管的财务方面资料在1天内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交总经理室
审核;
D、总经理室在2天内审核合格的交董事办审批;
E、董事办在3天内进行审批,审批合格的,交工程部;由工程部报财务备案。
3、承包商项目立项审批表
4、承包商资格审核表
承包商资格审核表
一、承包商项目立项审批表
1、承包商投标需要自带投标保证金(现金或支票存入我司账户),我司在收到投标保证金次日即可办理缴纳事宜(我司财务办理时间二天以内)。
2、工程部责任人由部门经理提名给总经理审批。
二、 合同管理
1、项目承包合同是根据我公司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内容编制,我公司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所产生的所有义务和风险由项目承包方承担。项目承包合同的主要条款以建设单位的合同条款及我司对项目要求设置,范本参考附件二。
2、合同审批流程:
合同审批表
注:无资质的与个人签订,有劳务资质的分包商可以其公司签订
三、现场施工管理
为保证承包商工程质量、进度、安全与文明现场管理处于受控状态,便于公司全面了解各项目的质量、进度、安全、资料等情况,保证公司在承包商项目中的顺利运营,由公司工程部在每月对所有承包商项目进行质量、进度、安全与现场管理、资料管理进行有针对性的检查。并且形成书面文件,发现问题要严格落实整改,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时间以及整改复查时间。检查表格参考下表。
承包商项目工地检查记录表
承包商:工程部责任人:
承包商项目工地整改回复单
承包商:工程部责任人:
具体检查及管理措施分以下四方面:
1、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⑴施工零事故,对施工现场的每位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并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教育结束后要求每位参加培训人员签字并形成书面记录。
⑵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戴好安全帽,发现一次不戴将罚款200元,第二次400元,以此类推处罚。
⑶高空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发现一次不系将罚款500元,第二次1000元,以此类推处罚。
⑷特殊工种,如电工、焊工、氧、乙炔气工,必须在取得资格证书后,方可持证上岗,若发现将罚款(除合同约定外)200元。
⑸作业动火时,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并有专人旁站。
⑹施工现场不得随地大、小便,如经发现,将给予(除合同约定外)一次200元罚款。
⑺现场施工垃圾要每天及时清理干净,做到“人走场清”,如经发现,将给予一次200元罚款。
⑻施工过程中如发生安全事故,分包商需在第一时间向工程部负责人汇报,并且承担造成的所有责任和经济损失。
2、施工质量管理:
⑴要求达到甲方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工程施工前,做好图纸技术交底工作并形成书面记录。
⑵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规范要求施工。如在没有得到监理及业主允许下,私自改变安装方案,不按图纸及规范要求施工,将给予(除合同约定外)一次1000元以上罚款。
⑶对于所有进场材料设备必须经该项目监理或业主验收,要求资料齐全,在通过监理、业主同意后才能进行安装。若发现未经验收或不合格的设备材料私自安装,将给予一次1000元处罚。
⑷严格执行“三检”制,随时纠正质量不合格消除隐患,在施工中,加强薄弱环节的施工,减少或消除质量通病。安装工程要与土建相配合,避免不必要的返工与质量问题。
⑸合理安排施工顺序。为防止后道工序损坏或污染前道工序,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同时,将易受损坏和污染的成品设备尽量安排在后道工序安装。
⑹抓好成品保护责任制,把成品保护的责任落实到班组、落实到人头。对重要的设备、仪器要设专人看护。通过严格监督管理,搞好成品保护。
⑺要求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并制定相应的措施,确保质量保证体系的良好运行。对施工人员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对每个施工队伍进行书面交底形成记录(提供甲方检查)。
⑻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必须先报项目部验收。在通过业主、监理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隐蔽。如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未经验收,将给予(除合同约定外)一次1000元以上罚款,并责令返工,返工的人工、材料及相关费用由分包单位自负,并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⑼施工过程中造成质量事故或业主、监理投诉,分包商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并且将
给予一次2000元以上罚款。
【4】工程竣工后,分包商必须交一套完整的竣工资料(包括报验资料、竣工图等)到我公司备案。
四、结算管理
1、工程业主发票:
(1)开票申请:工程承包方向工程部提出申请,由工程部负责填写开票申请单;(2)工程备案:由工程承包方负责到相关部门备案。我方财务人员、项目管理人员负责提供备案必须的资料及其他支持;
(3)业主发票:工程业主发票原则上由承包方自行负责开具,特殊情况下由我方财务协助开具。我方财务应提供承包单位开具发票所需资料以及业务上的指导;发票税款:由承包方自行准备,我方不垫付,如需从我方公司涉税账户中扣取,承包方应提前将税金先行打入我方指定账户(5万元以下或特殊情况可现金缴纳);(4)其他要求:业主发票开好后,由我方财务审核后加盖发票专用章;发票联由承包方送达业主方,记账联及完税票据给我方及时入账;
2、成本票据提供:
(1)提供票据的期限:承包方应及时将工程产生的成本票据提交我方入账处理,票据提交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跨年票据不得超过一个月;
(2)提供票据的比例:在我司为分包商向业主代开100%建安发票后,分包商为我司提供成本票一般情况下不超过以下比例:材料、设备占总成本的60%;劳务分包占总成本30%;其他费用(不含招待费用)占总成本10%。若应工程的特殊性,成本比例与以上比例有冲突的,在第一笔工程款领取时须提交申请由工程部进行核定,未提交的视同同意以上比例。
(3)其他要求:承包方提供的成本发票原则上是项目施工中需求材料,要具有实际交易的、真实的、合法有效的分包及材料票据。
3、工程款项收付:
(1)工程款专用账户:收取的工程款必须进入我方指定账户,不准体外循环。一经发现体外循环,工程款将被冻结;收取的银行承兑汇票等有价票据,必须经我方背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