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融资平台企业的财务关系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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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融资平台企业的财务关系研究
【摘要】本文主要阐述了在政府融资平台企业投融资过程中与国家之间,与出资者之间,与债权人之间,与受资者之间,与董事会、监事会之间的财务关系,并提出建立政府与平台企业间合理的契约关系,加大平台企业市场融资能力。
【关键词】地方政府政府融资平台企业财务关系
1.引言
1.1政府融资平台企业的内涵
所谓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指由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和机构等通过财政拨款或注入土地、股权等资产设立,承担政府投资项目融资功能,并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公司一般以土地等国有资源和资产做为抵押,以地方政府隐性担保的方式,达到向银行借贷实现融资目的。在地方政府缺乏规范的融资渠道,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不足的情况下,通过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企业,把银行资金优势、政府信用优势和市场力量结合起来,支持薄弱环节发展,对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特别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1.2财务关系的内涵与意义
财务关系式内涵是财务活动中的人与人之间、人与部门之间以及部门与部门之间的特定经济关系。通过研究企业的财务关系,努力实现企业与其他各种财务主体之间的利益均衡,调动各个方面的积极因素,促进企业生产经营正常开展,更好地实现财务管理目标。
2.政府融资平台企业的财务关系
2.1政府融资平台企业与国家之间
政府与国家从某中意义上来讲是有区别的。国家是指一个领域,政府是管理这个领域的机构。从经济管理角度来看,国家和政府的意志是一致的。而政府又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1994年分税制度的改革,消弱了地方政府的财力,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又要承担大量的公共事务支出。在这种条件下,各级地方政府成立了众多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如建设投资公司、建设开发公司、投资开发公司、投资控股公司,以及行业性投资公司,如交通投资公司等等。经过近20年的发展,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企业对地方经济建设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但一系列问题也凸显出来。地方融资规模从较早时期的7万亿到 2010年底,按照审计署公布的数据,超过10.7万亿,2012年底已超过13万亿。融资平台举债融资规模增长过快,地方政府的隐性赤字在不断增大,导致地方政府偿债风险加大,引起了中央政府的关注。
2010年6月,中央政府提出要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管理,清理规范地方已经设立的投融资平台公司,只保留承担有稳定经营性收入的公益性项目融资任务并主要依靠自身收益偿还债务的政府
融资平台公司,以及承担非公益性项目融资任务的投融资平台公司。
2.2政府融资平台企业与出资者之间
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注册资本的注资情况一般有以下三种:(1)通
过直接财政拨款设立的政府融资平台公司。(2)通过注入土地,注入国有股权等其他非现金财产的方式设立参股控股性融资平台公司。(3)通过将现有政府公共资源进行整合成立,主要在社会公益性事业方面进行投融资财务公司
2.3政府融资平台企业与债权人之间
政府融资平台企业一般以土地等国有资源和资产做为抵押,以地方政府隐性担保的方式,达到向银行借贷实现融资目的。所以政府融资平台企业的债权人多是以银行为主体的金融机构。在2010年年底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中,银行贷款占79.01%。政府融资平台最主要的融资手段是通过银行借贷实现融资。
地方政府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和银行界又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在融资平台公司成长初期,地方政府依靠强大的政府背景,不依照法定程序或不按照法律的数额为其利益关联体提供超额举债,从而使平台企业举债融资规模迅速膨胀,平台运行及偿债风险面临极大的考验。
随着平台企业发展,一些问题彰显出来,中国银监会对银行金融机构要求按照“逐包打开、逐笔核对、重新评估、整改保全”的原则进行全面清理,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保证了信贷资产安全。2012年3月,中国银监会对平台贷款风险监管提出新要求,银行要按照“保在建、压重建、控新建”的要求,坚持有保有压和结构调整,对全口径融资平台公司要按照“支持类、维持类、压缩类”进行信贷分类,有效防范平台企业贷款风险。同时,严格控制新增贷款业
务的发生,严把入口关。
2.4政府融资平台企业与董事会、监事会之间
政府融资平台内部治理结构不完善,市场主体身份淡化。政府既是投融资平台最大出资人,又是平台投融资决策者,还是项目经营者。之所以出现这种局面是由于地方政府对融资平台的建设更重于强调其投融资的职能,为了更好地解决地方融资短缺问题。同时,由于平台企业所投资的多属于准公共服务领域,盈利性差,往往需要地方政府安排财政补贴或给予其他方式帮助。因此地方政府往往将投融资平台只作为自身职能的延伸工具,逐渐淡化了政府融资平台市场主体的身份。
2.5政府融资平台企业与受资企业之间
对于城市建设基础设施而言,一般私营企业因资金需求大、工程期限长、回收期限长、无利或少利可图而不愿意涉足。如果把平台公司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看成半成品或产成品,这些产品是纯公共产品或准公共产品,需要政府以赎买的方式提供给公民。
综上分析,政府融资平台企业于地方政府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由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企业主要解决地方发展中财政资金不足的问题而设立,期望借助市场力量弥补财政功能的缺位,先天的政府角色决定了这类企业在市场上超级地位,从而使这类企业普遍患有某种特权病。这种联系注定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企业运行过程中常常受命于政府权力的制约,特别在成立初期运作中存在着某种不规范的因素,使得与市场同类公司相比普遍具有核算不清,经营效
率低下,信贷管理缺失。
3.规范政府在地方融资平台中的行为,建立政府与地方融资平台合理的契约关系
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充实公司资本金,完善治理结构,实现商业化运作,通过引进民间投资等市场化途径,促进投资主体多元化,改善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的股权结构。
3.1隔离政府与平台企业的联系
政府与融资平台企业之间应当建立新型契约关系的前提是隔离
政府与平台企业的联系。建立新型契约关系必须禁止政府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企业的干预,然后通过赋予地方融资平台独立的项目决策和经营权来引导政府通过市场化的方式参与对平台企业建设和
运营。
3.2加大市场融资能力
随着政府行政职能的转变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改革,政府投融资面临新的形势和要求,市场化的运作有助于强化政府融资行为的约束机制。也只有更好地借助于金融市场和资本市场,运用多种金融工具为项目建设服务,更有效地利用创新投融资模式和运作手段,这样才能使政府融资平台企业走上良性发展的道路。
(作者单位:淮安市交通控股有限公司;江苏淮安 223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