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政府购买服务的PPP转化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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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国内PPP模式实施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

浅析国内PPP模式实施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

浅析国内PPP模式实施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国内PPP模式是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模式,是一种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提供的新模式。

该模式通过政府与社会资本的合作,利用社会资本的投资和经营管理经验,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提供的速度,提高投资效益,减轻政府财政负担,推动经济增长。

近年来,国内PPP模式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和推广,在交通、水利、环保等领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但在实施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挑战,需要进一步加强管理和监管,完善政策和法规,推动PPP模式的健康发展。

一、国内PPP模式实施现状国内PPP模式的实施现状可以从政策导向、项目数量和行业覆盖等方面来进行分析。

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PPP政策,为PPP模式的推广和应用提供了政策支持。

2015年颁布的《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合理发展公私合作(PPP)模式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了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服务领域的具体措施,包括优化政府购买服务、扩大项目融资渠道、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等。

2017年再次印发了《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进入交通基础设施领域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了鼓励社会资本参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的政策措施。

这些政策的出台为PPP模式的实施提供了政策保障。

在项目数量上,国内PPP模式的项目数量逐年增加。

根据相关数据统计,2016年以来,国内PPP项目数量呈现出快速增长的态势。

交通、环保、水利等领域的PPP项目数量较多,涵盖了城市轨道交通、高速公路、水处理厂等。

这些项目的实施大大提高了基础设施建设的速度和质量,为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条件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国内PPP模式的行业覆盖也较为广泛。

除了传统的交通、水利、环保领域外,PPP模式还逐渐向医疗、教育、养老等公共服务领域延伸。

一些城市开展了PPP模式的医院建设和运营,吸引了社会资本的投入,提高了医疗服务水平。

通过PPP模式,大量的社会资本可以得到有效利用,为社会公共服务提供了新的运作模式。

购买服务、社会资本合作(PPP)中政府与社会组织合作模式研究

购买服务、社会资本合作(PPP)中政府与社会组织合作模式研究

购买服务、社会资本合作(PPP)中政府与社会组织合作模式研究王焰;张向前【摘要】通过分析我国目前在购买服务、社会资本合作(PPP)中政府和社会组织合作的基本现状,指出政府与社会组织合作存在的主要问题:缺乏明确统一的法律规范;机制性缺陷阻碍合作的实现;监督和评估体系不健全;社会组织自身能力建设有待加强,从前提、主体、环境三方面分析政府与社会组织合作建立的条件,并进一步分析二者间的合作模式,最后提出实现政府与社会组织合作模式优化的建议:建立统一的法律政策框架;健全合作的保障机制;建设全面综合的监管结构;构建社会组织综合能力体系;形成“互联网+”的合作平台.%This paper analyzes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cooperation between government and social organizations in the purchase of services and 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s (PPP) and points out the main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cooperation:the lack of clear and unified legal norms;the defects of mechanism;the problems in supervision and evaluation system;the shortage of social organization'sability.Besides,this paper analyzes the conditions of cooperation between government and social organization in terms of the premise conditions,the main body conditions and the environment conditions,makes a further analysis on the cooperation mode between government and the social organizations,and finally puts forward five suggestions to optimize the cooperation model:establishing a unified legal framework;improving the safeguard mechanism of cooperation;building a comprehensive regulatorystructure;constructing the comprehensive ability system of social organization;forming the cooperation platform of "Intemet plus".【期刊名称】《科技管理研究》【年(卷),期】2017(037)018【总页数】7页(P210-216)【关键词】购买服务;社会资本合作(PPP);社会组织;合作模式【作者】王焰;张向前【作者单位】华侨大学工商管理学院,福建泉州 362021;华侨大学工商管理学院,福建泉州 362021【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G301随着政府对社会组织能力建设的重视以及政府职能的转移,我国社会组织在社会管理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原有的“强政府,弱社会”关系格局逐渐向稳定互益的“小政府,大社会”转变,社会整体的管理体系和公共服务供给模式不断优化。

政府ppp模式.doc

政府ppp模式.doc

政府ppp模式那么政府PPP模式业务的流程是怎样的呢,政府购买服务业务以及政府PPP模式业务的区别和联系分别有哪些,在此下面为你带来政府ppp模式的相关介绍以供参考。

政府购买服务、政府PPP模式是政府动员社会力量提供公共服务的两种主要方式。

两者都体现了: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两者在财政支出责任及财政预算管理方面都体现了公共服务资金收支“阳光化、规范化”的发展方向。

下面我们来聊聊政府购买服务业务以及政府PPP模式业务的区别和联系。

PPP模式不仅仅是单纯的融资模式,中央政府希望,在吸引社会资本资金的同时,将社会资本市场化的运营理念、经验和能力引入到公共产品及服务的供给中,“一举两得”。

1)政府购买服务业务——流程相对简单,还款来源直接锁定财政,可以将原ppp类业务转化为政府购买服务业务,特别适合原融资平台企业转型为承接主体的项目,适合具备不收费的纯公益性的项目,可帮助地方政府解决短期资金压力问题,是短期内能够快速出成效的业务。

但目前关于政府购买服务有几点争议:一是为提供服务而建设的工程是否适用政府购买服务;二是购买服务付款期太长有可能被认定为“延期付款变相融资”;三是如何规避以当期购买服务支持代替中长期财政支出能力论证。

2)政府PPP模式业务——流程相对复杂,不仅要解决公共服务短期资金压力问题还要引入社会资本市场化的运营理念、经验和能力,更符合国家长远规划,是原政府类融资业务转型的必然方向,从长远看更具备战略意义。

通过解决资金问题,将推动财政体制改革及政府投融资体制改革;通过解决管理问题,将推动建立现代化的国家治理机制。

可见推动政府PPP模式是中央政府立足当下、筹划长远而布置的战略任务以上是下面为建筑人士收集整理的关于“政府ppp模式”等建筑相关的知识,。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一、PPP模式概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PPP)模式是指政府为增强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提高供给效率,通过特许经营、购买服务、股权合作等方式,与社会资本建立的利益共享、风险分担及长期合作关系。

PPP模式通常是由社会资本承担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基础设施的大部分工作,并通过“使用者付费”及必要的“政府付费”获得合理投资回报;政府部门负责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价格和质量监管,以保证公共利益最大化。

目前,最低的PPP项目投资约1000万元,而投资额最高的项目为杭州地铁5、6号线一期引入社会资本招商项目,项目总投资高达518.7亿元1。

PPP模式优点。

①解决项目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实现降低项目建设和运营成本,并使成本相对可控。

②公益性项目2本身的收益不足以弥补建设和运营成本,可通过政府和社会投资者以某种形式共同出资(政府提供前补贴/后补贴),使其变成一个商业运作的项目(例如园林绿化、污水处理等市政项目)。

③提升政府管理效率,通过社会投资者专业化、高效率的运作,可以为用户提供更优质的产品和服务。

1国家发改委PPP项目库数据。

2根据财政部和国务院办公厅两份文件中定义和列举,项目中没有收益来源的基建项目,也即“非经营性项目”。

国内PPP实践历程。

如今被热议的PPP模式,实际上只是十数年发展后的第三波热潮:90年代中后期,国家计委(现发改委)推动了第一波热潮;2004年由建设部(现住建部)推动了第二波热潮,达到高峰后于2009年结束。

回顾前两轮热潮,每次开始都起于地方政府财政紧张之时,结束均为融资较为便利之日。

比如第二波热潮的结束,正由于2008年政府推出了四万亿投资计划。

本轮PPP热潮是2013年开始酝酿、2014年正式启动,预测将有十年左右的持续期。

2014年12月4日财政部发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财金[2014]113号),同时公布的还有财政部确定的30个PPP示范项目名单。

PPP模式

PPP模式

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即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的是政府与社会资本通过合作来提供公共品或服务的一种方式。

广义的PPP 是指公共部门与私营部门为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而建立的各种合作关系,具体可分为外包、特许经营和私有化三类。

狭义PPP 仅指政府与私营部门以合资组建公司的形式展开合作,共享收益,共担风险。

我国推广的PPP 项目运作形式包括O&M,MC,BOT,TOT,ROT,BOO 等多种类型,可见我国官方的PPP 应为广义PPP。

PPP 通常以政府和社会资本签订合同的形式来实现,按照社会资本承担的风险大小和介入的程度高低,合同类型可分为服务合同、管理合同、租赁合同、特许经营权合同等。

特许经营权合同中,社会资本在合同期内承担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基础设施等大部分工作,通过“使用者付费”及必要的“政府付费”获得合理投资回报。

我国目前大力推广的PPP 模式正是以基于特许经营权合同为主。

一、当前为何要大力推广PPP?今年以来政府力推PPP 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两点:第一,城镇化建设和基建投资带来巨量融资需求,而地方政府依赖的土地财政却难以为继,信贷刺激的老路也被证明遗患无穷。

城镇化是本届政府在经济领域要打好的第一仗,据财政部测算,预计2020 年城镇化率达到60%,由此带来的投资需求约42 万亿。

且从中短期来看,在地产投资和制造业投资持续萎靡的情况下,基建投资是稳增长重要抓手,需要投入大量资金。

之前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很大一部分来源于“卖地”,但人口红利将尽,地产大周期面临拐点,土地财政恐难以为继。

调结构的目标和稳健货币政策的定调又堵住了信贷扩张的老路,而通过PPP 可撬动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投资建设,缓解地方政府财政支出压力。

第二,PPP 的推出有利于缓解地方政府债务压力,降低系统性风险,且与预算改革和地方债改革相得益彰,将隐性债务转变为显性债务,各级政府能做到“心中有数”。

政府付费PPP模式实施政策及核心要点解析

政府付费PPP模式实施政策及核心要点解析

政府付费PPP模式实施政策及核心要点解析文/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 翁燕珍近来,社会各界对今后政府付费PPP 模式发展趋势提出了一些判断,认为政府付费PPP 模式发展放缓收紧已成为必然结果,甚至已终结。

然而,作为现代PPP 模式发展的起源地英国,大量PPP 项目为政府付费模式。

我国政府付费PPP 项目数量和投资规模分别占PPP 市场的五成和三成;交通运输PPP 市场中政府付费项目投资规模约占两成。

并且,政府付费PPP 模式已经成为实现交通运输一般公共财政资金保障的重要手段。

这种模式的规范稳步发展对普通公路、公共航道等无现金流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具有重要意义。

那么,政府付费PPP 模式的政策背景和发展困境有哪些?政府支付义务和政府债务之间的联系和区别是什么?政府付费PPP 模式实施运用有几个核心?政府付费PPP 的政策背景和发展困境早在20世纪90年代,英国政府提出了以政府付费为基础的私人融资计划(Private Finance Initiative,PFI)。

2014年下半年,我国国家层面正式推行PPP 模式,国务院及有关部委出台了一系列制度设计和支持政策。

2014年11月,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金〔2014〕113号)首次提到“政府付费”概念,并将其定义为“政府直接付费购买公共产品和服务”。

随后,各地实施PPP 模式热情高涨,以“安徽省安庆市外环北路工程”为代表的政府付费PPP 项目不断推出,且保持了稳步增长态势。

2018年1月,明树数据(国内首家专注PPP 行业大数据的平台,定期发布相关数据分析报告)发布的《2017年中国PPP 发展年度》显示,截至2017年12月31日,纳入全国PPP 综合信息平台项目中政府付费项目数量和投资规模占比分别为35%和27%。

根据交通运输行业统计显示,截至2016年年底,政府付费交通PPP 项目数量和投资规模分别占全部交通运输PPP 项目的56.1%和16.8%。

最新PPP项目实施全过程流程解析

最新PPP项目实施全过程流程解析

PPP项目实行全过程流程解析目录一、PPP融资模式业务简介........................... 错误!未定义书签。

1.PPP旳概念 (2)2.公私合作形式旳演变过程 (2)3.PPP模式下项目旳大体运作流程 (2)4.运用PPP模式旳重点领域 (4)二、PPP项目识别................................... 错误!未定义书签。

1.政府发起 (5)2.社会资本发起 (5)三、PPP项目准备................................... 错误!未定义书签。

1.项目内部调查 (7)2.外部投资人调查 (7)3.实行方案编制 (8)(一)项目概况.................................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风险分派基本框架.........................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PPP运作模式............................. 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交易构造.................................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五)协议体系.................................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六)监管架构.................................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七)采购方式选择............................. 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PPP项目采购...................................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五、PPP项目执行...................................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六、PPP项目移交...................................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七、PPP项目实行流程图.............................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中国PPP项目运作方式

中国PPP项目运作方式

中国PPP项目运作方式图示一、管理外包类1. O&M = Operations & Maintenance,即委托运营。

是指政府保留存量公共资产的所有权,而仅将公共资产的运营维护职责委托给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并向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支付委托运营费用。

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不负责用户服务的PPP运作方式。

适用项目类型:存量项目(存量项目是指通过前期调研、设计、审批,已经在运行,但是还未完结、还没有到期结束的项目。

也是非新建项目)合同期限:≤8年。

2. MC = Management Contract,是指政府保留存量公共资产的所有权,将公共资产的运营、维护及用户服务职责授权给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的项目运作方式,政府向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支付相应管理费用。

适用项目类型:存量项目合同期限:≤3年。

二、特许经营类1. BLT = Build-Lease-Transfer,即建设一租赁一转让,是指政府出让项目建设权,由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融资和建设管理,在项目建成后租赁给政府,并由政府负责项目运行和日常维护,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用政府付给的租金收入回收项目投资、获得合理回报,租赁期结束后,项目所有权移交给政府。

适用项目类型:新建项目2. BTO = Build-Transfer-Operate,即建设-移交-运营,是指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为设施融资并负责其建设,完工后即将设施所有权移交给政府,随后政府再授予其经营该设施的长期合同。

适用项目类型:新建项目3. BOT/BOOT 概念BOT,Build-Operate-Transfer(建设-运营-移交),或者BOOT,Build-Own-Operate-Transfer(建设-拥有-运营-移交),是指由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承担新建项目设计、融资、建造、运营、维护和用户服务职责,合同期满后项目资产及相关权利等移交给政府的项目运作方式。

适用项目类型:新建项目合同期限:20~30年。

PPP项目操作流程

PPP项目操作流程

PPP项目运作流程、文本汇总及投融资模式一、PPP模式概述1、定义PPP模式,也称PPP融资,或者PPP。

PPP模式即Public—Private—Partnership 的字母缩写,通常译为“公共私营合作制”,是指政府与私人组织之间,为了合作建设城市基础设施项目。

或是为了提供某种公共物品和服务,以特许权协议为基础,彼此之间形成一种伙伴式的合作关系,并通过签署合同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合作的顺利完成,最终使合作各方达到比预期单独行动更为有利的结果。

为弥补BOT模式的不足,近年来,出现了一种新的融资模式——PPP(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模式,即公共政府部门与民营企业合作模式。

PPP模式是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中发展起来的一种优化的项目融资与实施模式,这是一种以各参与方的“双赢”或“多赢”为合作理念的现代融资模式。

其典型的结构为:政府部门或地方政府通过政府采购形式与中标单位组成的特殊目的公司签定特许合同(特殊目的公司一般由中标的建筑公司、服务经营公司或对项目进行投资的第三方组成的股份有限公司)由特殊目的公司负责筹资、建设及经营。

政府通常与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达成一个直接协议,这个协议不是对项目进行担保的协议,而是一个向借贷机构承诺将按与特殊目的公司签定的合同支付有关费用的协定,这个协议使特殊目的公司能比较顺利地获得金融机构的贷款。

采用这种融资形式的实质是:政府通过给予私营公司长期的特许经营权和收益权来换取基础设施加快建设及有效运营。

2、PPP模式的内涵PPP模式的内涵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第一,PPP是一种新型的项目融资模式。

项目PPP融资是以项目为主体的融资活动,是项目融资的一种实现形式,主要根据项目的预期收益、资产以及政府扶持措施的力度而不是项目投资人或发起人的资信来安排融资。

项目经营的直接收益和通过政府扶持所转化的效益是偿还贷款的资金来源,项目公司的资产和政府给予的有限承诺是贷款的安全保障。

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详解

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详解

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详解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概念PPP模式是Public-Private-Partnership的字母缩写,通常被称为“公共私营合作制”,是政府与社会资本为了合作建设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或为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而建立的“全过程”合作关系,以授予特许经营权为基础,以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为特征;通过引入市场竞争和激励约束机制,发挥双方优势,提高公共产品或服务的质量和供给效率。

世界运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现状1992年,英国最早应用“PPP”模式,适于“PPP”模式的工程包括:交通(公路、铁路、机场、港口)、卫生(医院)、公共安全(监狱)、国防、教育(学校)、公共不动产管理。

1994年,智利为平衡基础设施投资和公用事业急需改善的背景下于引进“PPP”模式的,已完成中包括交通领域工程、机场、监狱、水库,年投资规模由3亿美元增加到17亿美元。

1997年,葡萄牙启动“PPP”模式,首先应用在公路网的建设上,正在实施医院的建设和运营、修建铁路和城市地铁。

2004年,巴西通过“公私合营(PPP)模式”法案,将公路、铁路、港口和灌溉工程作为PPP模式招标项目。

21世纪以来,联合国、世界银行、欧盟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在全球大力推广“PPP”的理念和经验,目前发展中国家已经纷纷开始实践,同样在我国引入“PPP”模式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价值,亟须为“PPP”模式在我国的发展提供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层面的支持。

我国推行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背景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要加强中央政府宏观调控职责和能力,加强地方政府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职责。

允许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营。

推广政府购买服务,凡属事务性管理服务,原则上都要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向社会购买。

国务院要求财政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更好地发挥财政职能作用,要在制度安排上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

PPP项目运作流程

PPP项目运作流程

PPP项目运作流程1、PPP项目的合法法规性要求(1)项目前期准备(2)同意采取PPP方式建设本项目的政府常务会议纪要或政府批文;(3)同级人大审议通过政府工作报告(报告中明确相关工程采取PPP模式),出具同意将项目购买服务款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拨付计划)的决议;(4)财政局关于将项目购买服务价款纳入财政预算的函;(5)本项目的项目立项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6)本项目的总体规划、用地预审、初步设计、环境影响评价等审批文件;(7)项目实施方案及批复;(8)本项目的物有所值评价;(9)本项目的财政承受能力论证。

(10)项目纳入省级PPP项目库、纳入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库2、从项目操作层面的流程是什么,都有哪些环节。

项目操作流程图3、政府在PPP项目策划生成后,后期运作过程中的主要职责与作用,(政府角色定位)。

政府方一般作为PPP模式的发起者,通过政府平台公司或其下属单位作为项目单位的合作设立者之一,由项目单位作为片区开发的主要执行者,政府方为项目单位提供必要的政策便利与公共服务(如相关项目审批与政策建议等)。

政府方也可能对项目单位进行直接投资或通过财政补贴等方式支持项目单位的片区开发进程;政府方同时亦会在项目开发运营周期内与社会资本方共同分享收益,并于项目开发运营周期届满后,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收回部分项目的所有权(如高速公路、城镇绿地公园等)。

政府方应同时作为监管者,适时对相关政府采购、招投标、竞争性磋商等流程进行监督与管理。

在部分特殊的片区开发项目中,若涉及土地一级开发,政府方还需要协助项目单位共同完成相关土地征收拆迁手续、农转用手续以及地上附着物与地上房屋的征收拆迁事宜。

对政府方而言,如何使政府采购、招投标等流程既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又保证项目开发的时间节点与灵活性,同时确保政府方投资的回报以及开发运营周期届满后的项目处理,这些均需要在PPP项目合同中加以详细的约定,也是片区开发PPP中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探讨的内容。

浅谈目前国内PPP项目合作模式及运作的基本流程

浅谈目前国内PPP项目合作模式及运作的基本流程

浅谈目前国内PPP项目合作模式及运作的基本流程摘要:本文介绍了国内PPP项目的发展情况、合作模式及运作中的基本流程。

关键字:PPP;项目;模式;运作一、什么是PPP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即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的是政府与社会资本通过合作来提供公共品或服务的一种方式。

广义的PPP是指公共部门与私营部门为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而建立的各种合作关系,具体可分为外包、特许经营和私有化三类。

狭义PPP仅指政府与私营部门以合资组建公司的形式展开合作,共享收益,共担风险。

二、PPP模式的分类PPP模式依据融资特点主要分以下类型:1、融资性质从广义的层面讲,公私合作(PPP)应用范围很广,从简单的,短期(有或没有投资需求)管理合同到长期合同,包括资金、规划、建设、营运、维修和资产剥离。

公私合作关系资金模式是由在项目的不同阶段,对拥有和维持资产负责的合作伙伴所决定。

PPP广义范畴内的运作模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①建造、运营、移交(BOT)。

私营部门的合作伙伴被授权在特定的时间内融资、设计、建造和运营基础设施组件(和向用户收费),在期满后,转交给公共部门的合作伙伴。

②民间主动融资(PFI)。

PFI是对BOT项目融资的优化,指政府部门根据社会对基础设施的需求,提出需要建设的项目,通过招投标,由获得特许权的私营部门进行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与运营,并在特许期(通常为30年左右)结束时将所经营的项目完好地、无债务地归还政府,而私营部门则从政府部门或接受服务方收取费用以回收成本的项目融资方式。

③建造、拥有、运营、移交(BOOT)。

私营部门为设施项目进行融资并负责建设、拥有和经营这些设施,待期限届满,民营机构将该设施及其所有权移交给政府方。

④建造、移交(BT)。

民营机构与政府方签约,设立项目公司以阶段性业主身份负责某项基础设施的融资、建设,并在完工后即交付给政府。

⑤建设、移交、运营(BTO)。

PPP模式运作流程

PPP模式运作流程

PPP模式运作流程,值得收藏!PPP模式就是让政府资源和社会资源得到最佳的配置,通常模式是由社会资本承担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基础设施的大部分工作,并通过“使用者付费”及必要的“政府付费”获得合理投资回报;政府部门负责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价格和质量监管,以保证公共利益最大化。

”PPP运作的基本流程如下:一、按比例投入资金筹集PPP项目公司政府和私人部门按比例投入一定资本金筹建PPP项目公司。

通常情况下,政府部门出资比例较小,而PPP项目的特点之一就是撬动更多的社会资金。

同时,股本金占PPP项目所需全部投资额的比例较小,一般在10%-30%。

二、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获得债权融资PPP项目的特点之一是高负债运行,一般而言,债权资金占PPP 项目公司总资产的70%或以上。

融资方式大多是通过银行贷款和发行债券。

目前很多PPP实践中,信托、保险资金、养老资金等也有介入,极大的丰富了资金来源渠道。

三、政府将特许经营权转让给PPP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期限根据项目类型不同而有所区别,一般而言在20-30年期间,项目类型以交通基础设施、医疗等为主。

四、拟定合同承建商与PPP项目公司签订建造合同,建造合同可能是BT或EPC 总承包形式。

供应商与PPP项目公司签订设备采购或供货合同。

在这个环节,承建商可以通过垫资等方式、供应商可以通过经营租赁等方式给PPP项目提供中短期融资甚至是长期融资。

五、PPP项目公司向承建商、供应商支付相关费用。

在大多情况下,SPV的发起方会同时作为项目承建商或供应商,因此对私人资本而言,可以从以下两方面获得收入:一是初始股权投资回报,即资金回报;二是建造合同收入或供货合同收入,即服务回报。

六、运营商与PPP项目公司签订运营维护合同。

七、PPP项目公司向运营商支付相关费用。

同样,运营商一方面可以获得资金回报,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后期运营维护取得服务回报。

八、保险公司与PPP项目公司就相关债券签订保险合同。

ppp项目运作模式

ppp项目运作模式
PPP 值< PSC值
17
(一)项目识别阶段
• 物有所值评价(涵义) • 物有所值是PPP的核心价值观,也是政府采购的一个重要理念。
少花钱
多办事
物有所值-直译“钱花的值”, 简单理解就是少花钱、多办事, 办好事。
办好事
18
(一)项目识别阶段
• 物有所值评价与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均是财政部门的重要工作。
16
(一)项目识别阶段
03物有所值评价
PPP中心会同行业主管部门,从定性和定量两方面开展物有所值评价工作。 定性评价:(6大核心要素):全生命周期整合的潜力、风险识别与分配、绩效导向、潜在 竞争程度、鼓励创新、政府能力。 定量评价:对PPP项目全生命周期内政府支出成本现值与政府比较值进行比较,计算项目的 物有所值量值,判断PPP能否降低全生命周期成本。
(一) (二) (三) (四) (五)
项目识别阶段 准备阶段 项目采购阶段 项目执行阶段 项目移交阶段
12
PPP项目流程图
PPP 项 目 五 大 阶 段

目 识
项目发起

项目筛选
物有所值评价
财政承受能力论证



管理架构组建

实施方案编制
实施方案审核

目 采
资格预审

采购文件编制
响应文件评审
谈判与合同签署
付费
服务
服务
服务 付费
最终使用者
最终使用者
最终使用者
具体选择模式 项目范围
BOT/BOO/股权
城市燃气、供暖 等
委托经营、BTO、 BTL、DBFO
污水处理厂、集污及 排水管网、地下综合 管廊、垃圾清运、道 路保洁

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的PPP模式

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的PPP模式

从P P P模 式单 词 全 称字 面 上 可 以
看 出 ,P u b l i c 公 众 的 、公 共 的 ,P r i v a t e
达到 了较 大 的社会 成 果 ,社 会 资本 则
取得 了相 对平 和 且长 期稳 定 的投 资 回
报。
私 人 的 、私 有 的 ,P a r t n e r s h i p合 作关 系 、伙 伴 关 系 ,私 营企 业 就是 政府 所
是尽 可 能大 地 承担 自己有优 势方 面 的 政 策风 险 ,比如 ,项 目在运 营后 社会 资 本达 不 到基 本 的预期 收益 ,政府 可
政 从 以往 的单 一年 度 的预算 收 支管 理
逐 步向中长期财政规划转变 。
P P P模 式 有 助 于 拓 宽 融 资 渠 道 和
经 营 等 方 式 参 与 提 供 公 共 产 品 和 服
八 届 三 中全会 提 出 的 “ 使 市场 在资 源 配 置中起决定性作用” 的具体体现 。
P P P模 式 是 一 种 目标 相 同 的 公 私 合 作 伙 伴 关 系
模 式 能够 倒 逼政 府部 门转 变职 能 ,由
过去的主导者变为合作者 。
有 利于 降低 项 目风 险 。按 照 风 险
P P P 模式下 的合 作双方可 以利用各 自的优 势规 避 风险 。该 模式 带来 的是


控 制 或拥 有之 外 的所 有社 会资 本 。简
而 言之 ,就 是政 府为 增加 公共 产 品和
加一 大于二 ”的效应 ,而合作双 方
服务 的供 给 能力 ,通 过特 许 经营 等方
式 。与 私 营企业 建立 利 益共 享 、风 险 共 担 的长期 伙伴 关 系 。换言 之 ,就是 让 社会 资 本所 掌握 的资 源 ,通过 特许

ppp模式及实施方案

ppp模式及实施方案

ppp模式及实施方案PPP模式及实施方案。

PPP(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即政府与私营部门合作模式,是一种公私合作的模式,旨在通过政府和私营部门的合作,为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资金、技术和管理。

在当今社会,PPP模式已经成为了各国发展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重要手段,本文将就PPP模式及其实施方案进行探讨。

首先,PPP模式的优势在于可以充分发挥政府和私营部门的优势,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

政府具有规划、监管和公共资源配置的优势,而私营部门则具有资金、技术和市场运作的优势,双方合作可以更好地发挥各自的优势,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其次,PPP模式可以分散风险,降低项目实施的风险。

由于政府和私营部门共同承担项目风险,可以有效降低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种风险,保障项目的顺利进行。

再次,PPP模式可以提高项目的效率和质量。

政府和私营部门合作,可以通过市场机制来激励各方提高效率和质量,从而更好地满足公众的需求。

在实施PPP模式时,需要考虑以下几点。

首先,政府需要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为PPP项目提供法律保障和政策支持。

其次,政府需要明确PPP项目的定位和目标,明确政府和私营部门在项目中的角色和责任,确保双方合作顺利进行。

再次,政府需要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对PPP项目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项目按照合同约定进行,保障公共利益。

最后,政府需要加强对PPP项目的宣传和推广,提高社会各界对PPP模式的认识和支持,为PPP项目的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总的来说,PPP模式是一种有效的公私合作模式,可以充分发挥政府和私营部门的优势,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项目实施的风险,提高项目的效率和质量。

在实施PPP模式时,政府需要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明确PPP项目的定位和目标,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加强对PPP项目的宣传和推广,为PPP项目的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相信在政府和私营部门的共同努力下,PPP模式一定会为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带来更多的机遇和挑战。

一锤定音!“政府购买服务”和“PPP”是两码事!

一锤定音!“政府购买服务”和“PPP”是两码事!

一锤定音!“政府购买服务”和“PPP”是两码事!▲信贷经验▲审贷感悟▲案例解析▲行业宏观▲PPP专栏文章全部原创点击上方蓝字“信贷白话”关注转载须注明来自公众号“信贷白话”(微信号:xdbh01)及作者作者/信贷白话博主1月11日,财政部网站挂出《关于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的实施意见》(财预[2015]225号)。

在此文中出现了很重要的一句话,在我看来,这是一句能够决定PPP模式命运的话。

(本期第二栏全文转载了此文,方便大家查阅)这句话,出现在第三部分的第一段,原文是——“推动有经营收益和现金流的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改制,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购买服务等措施予以支持”。

你看明白什么了没有?在这里,“政府购买服务”和“PPP”是并列出现的。

注意!是并列出现的!一锤定音?“政府购买服务”和“PPP”是两码事?如果真是这样,这将是影响深远、极其重要的一句话!其重要性不仅在于厘清了这二者的关系,更在于:由于“政府购买服务”操作流程较为简单,很可能以后政府公共项目都挤这个路子,从而造成“政府购买服务”一哄而上,而“PPP”被弃之一边、压缩到一个较小范围。

国办发〔2013〕96号《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是“政府购买服务”最早的专门文件。

但此文发布于2013年9月26日,早于国发〔2014〕43号《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

在国发〔2014〕43号提出“推广使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以及财金〔2014〕113号《PPP操作指南》指出:政府付费是PPP的三种付费方式之一,是指政府直接付费购买公共产品和服务。

在此之后,多数人把“政府购买服务”当成了PPP中的一种,从而未注意到,财政部还于2014年12月15日发布了财综[2014]96号《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对政府购买服务应该遵循的原则、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购买内容、购买方式及程序、预算及财务管理、绩效和监督管理均作出了规定,是可以自成体系的一个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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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政府购买服务的PPP转化运作李娜作者简介:李娜,系江苏现代资产投资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投融资事业部研发管理中心副总监,现代研究院研究员。

摘要:近期出台的财预〔2017〕87号文,通过“负面清单”明确列举了不能够列入政府购买服务的范围,并要求短期内整改到位,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迫在眉睫。

本文试图简要分析新形势下政府购买服务的PPP转化运作,为近期政府购买服务整改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应对措施。

关键词:政府购买服务 PPP转化运作一、新形势下政府购买服务87号文规范要求近期,财政部等部委连出新政重拳,极大地触动了地方政府和政府投融资平台的神经。

财政部等六部委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财预〔2017〕50号),财政部印发的《关于坚决制止地方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融资的通知》(财预〔2017〕87号)等相关文件,在整顿地方政府违法违规举债融资、规范PPP及政府购买服务、控制地方结构性金融风险等方面,对地方政府和平台公司举债融资行为进行了进一步规范。

财预〔2017〕87号文较之前的文件重在对政府购买服务实施层面的重申和细化,如从预算管理上,要求先有预算,然后才能购买服务,不得把政府购买服务作为增加预算支出的依据,希望抑制政府购买服务中的“擦边球”行为,防止购买服务成为地方政府违规增加隐性负债的工具。

87号文还通过“负面清单”明确列举了不能够列入政府购买服务的范围,包括不得将原材料、燃料、设备等货物作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同时基础设施建设、储备土地前期开发、农田水利等建设工程不得作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严禁建设工程与服务打包作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严禁将金融机构、融资租赁公司等非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行为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

这将有利于遏制地方政府变相举借债务的财政风险,对政府购买服务扩大化和泛滥化的趋势进行了管控,对日后实操及监管具有很强的指导性。

二、新政策下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影响(一)政府购买工程服务模式政府购买工程服务模式,基本是政府以委托代建购买服务并承担逐年回购责任,和当地平台公司及关联方虚构政府采购协议,在签订采购合同之后,平台公司或关联方以政府支付的款项作为还款来源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

这种模式主要特征表现为:地方政府常常是先签订合同,再取得有关预算的人大决议,属于“先上车、再买票”的模式;还款来源直接锁定财政,所需资金列入预算管理;政府购买工程服务付款期长,一般为10-12年左右。

这种操作方式的好处在于,政府纳入预算只是按照当年实际购买的范围纳入,平台公司应收款则覆盖整个项目合同期限,这样的差异为地方政府融资提供了空间。

(二)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现状地方政府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为建设工程违规举债的行为具有不透明性,但可以从以下几个公开的资料来了解此类业务的规模:1.国家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在《2015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中就地方政府债务审计发现违规举债问题中指出,“内蒙古、山东、湖南和河南等4个省在委托代建项目中,约定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支付建设资金,涉及融资175.65亿元”。

2.2017年3月末,中国农业银行相关负责人在业绩发布会上给出了一组数据:2016年农行政府购买服务贷款余额1123亿,产业基金贷款余额538亿,PPP贷款余额128亿。

128亿PPP贷款余额只占2016年农行新增信贷(8049亿)的百分之一,占贷款余额(9.71万亿)的万分之一。

以上两方面只是揭示了政府购买服务违法违规行为的冰山一角,实际情况远比这严重。

相比PPP,政府购买服务既实现了基础设施项目的融资目的,又规避了PPP项目复杂繁琐的操作和审批流程,还不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的限制,甚至不作为政府债务纳入地方债务限额管理。

财力有限的地方政府出于“稳增长”的动机,更青睐政府购买服务模式推动基建投资。

至2016年末更多金融机构介入政府购买服务领域,金融机构投入资金恐怕比PPP项目要多得多。

(三)违规项目整改根据87号文的规定,各省级财政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全面摸底排查本地区政府购买服务情况,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的,督促相关地区和单位限期依法依规整改到位,并将排查和整改结果于2017年10月底前报送财政部。

这意味着政府购买服务的项目应当全部排查,凡是有违法违规的均应当整改到位。

对存量项目的影响,具体要看政策的执行口径和执行力度。

87号文将有助于地方政府对基建项目的规范化融资,今后地方政府债券及PPP等将成为地方政府主流的基建建设融资方式。

对于已经签订了政府购买协议合同的工程项目,不合规的可能要取消合同,合适的项目将面临整改。

若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置换,由于整改期限短,而发债流程长,短期内不具有可操作性。

若将这类违规的工程项目按政府采购工程处理,原定政府购买服务期限可能在10年以上,若压缩到三年左右,政府还款压力将骤增。

现阶段国家各部委相继出台了政策和管理办法,允许和鼓励社会资本采用PPP模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经营,原政府购买工程服务模式通过PPP转化为一种可行的路径。

三、政府购买服务PPP转化运作本文结合其他成功项目经验,简要分析存量在建项目PPP转化运作的基本思路和操作方案,为整改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应对措施。

(一)政府购买服务PPP转化思路政府购买服务PPP转化基本思路是通过引入社会资本,与政府出资方组建SPV项目公司,通过债务重组承继政府购买服务合同中平台公司的权利与义务,重组后由SPV公司承继原平台公司与金融机构间的《融资协议》,承继原平台公司与工程施工单位的《工程施工合同》,完成对工程款的支付,回购项目工程资产。

PPP项目合作年限内政府通过政府付费形式弥补社会资本投资,保障项目投资收益,合作期满资产移交项目公司,具体情况如下图所示。

转化关键在于通过债务重组将原政府对平台公司承担的隐形债务,通过PPP模式纳入市人大预算。

政府购买服务PPP转化运作思路图(二)政府购买服务PPP转化方案1、PPP运作方式政府购买工程服务的项目类型一般以非经营性、公益性工程为主,缺乏使用者付费基础,以在建、存量项目为主,结合项目特点可采用PPP模式中的“TOT”运作方式,英文Transfer-Operate-Transfer,即“移交-运营-移交”。

2、项目投融资结构这种模式下,中标的社会资本可新建SPV 项目公司,在项目融资前,项目公司资产规模较小,且没有债务,按照合同融资支付工程款同时形成债务和资产,项目公司注册资金要求低,后期可增资。

由于工程施工合同已签署,不存在项目建成风险,对于常见的运营管理机制相对成熟的行业,政府可不参股或降低比例,减轻财政支出压力。

考虑到原有项目合同关系以及部分已入账的工程资产和负债,需进行债务重组。

3、项目回报机制考虑到需转换的存量项目以公益性工程类项目为主,缺乏可挖掘的经营性资源,以政府付费为主要回报来源。

项目基本回报机制如下图所示: 4、合同体系相较于常规的新建项目PPP ,政府购买服务的在建项目前期已由平台公司与金融机构签署《项目融资合同》、与施工单位签署《工程施工合同》,为承继平台公司的融资义务、项目建设监管权利与工程款支付义务,需在采购前由原合同的相关方就变更合同甲方先行完成主要谈判工作,并作为社会资本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社会资本中标后,由组建的项目公司正式与金融机构、施工单位签署《项目融资合同补充协议》、《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

涉及的其他合同基本与常见的PPP 项目合同体系相一致,在此情况下的合同体系如下图所示:(1) 《股东合同》5、项目采购竞价由于项目核心边界条件和经济技术参数明确、完整,项目适宜采用公开招标形式。

项社会资本 政府出资方 项目公司股权投资 工程项目 融资、偿债及运维政府付费项目收入 ⏹ 实线箭头表示资金流出方向⏹ 虚线箭头表示资金流入方向投资收益融资、偿债、运营《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 《PPP 项目合同》 市政府 实施机构 项目公司 工程项目 政府出资社会资本 工程承包方 授权 《股东合同》 金融机构《项目融资合同补充协议》目的竞价关键在于政府年度付费金额或设置成政府付费回报率,每年度政府按付费计算公式,计算支付年度可用性付费。

(三)政府购买服务PPP转化关键问题1、项目潜在投资人考虑到在建项目转PPP模式,项目施工单位已确定,社会资本无施工利润,潜在投资人以长期性投资人为主,相对于新建项目,潜在投资人主要为财务投资人、已进行市场化转型的平台公司、平台公司联合金融机构发起PPP产业投资基金。

2、项目合作年限设置一般工程施工类项目工程款支付周期为2-5年,在建项目转PPP若设置年限过短,则政府每年度需付费金额较大,在现有各地PPP项目财政支出即将超10%预算红线时,增加财政预算支出压力。

若设置合作年限过长,资金时间成本较高,最终项目整体付费总额可能较工程款高出很多,不具有经济性。

综合考虑潜在投资人资金来源、项目收益来源,合作年限设置可比一般市政基建类项目长,建议为15-20年。

具体设置时需结合项目情况、当地财政可承受能力剩余空间、可获得的较低优惠融资成本等多方因素考虑。

3、项目资产债务重组对于存量项目前期平台公司已确定融资机构和工程承包单位,融资机构已开始放贷,部分工程款可能已支付,资产已登记录入平台公司账目,转换为PPP模式需进行资产和债务的重组,将属于政府的隐形债务和后续需要偿付的工程资产划入SPV项目公司。

4、项目采购竞价项目的潜在投资人主要为财务投资人,对投资回报率更为敏感,实施机构在组织论证和设置投资回报率限价时,要考虑更为细致、全面,需注意资产重组的税务筹划对回报率的影响。

5、运作的合规性将此类政府购买服务整改成PPP模式进行操作,与国家大力推广PPP的政策背景相符合,在操作过程中需重点关注交易结构、回报机制、流程安排是否合法合规,社会资本采购是否符合《PPP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以达到财政部87号文制止地方政府违法违规举债融资行为,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的整改要求。

6、政府的支持对整改项目的PPP转化运作,从实质来看是对政府隐形债务的债务重组,化解平台公司债务压力,倒逼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在项目运作的过程中政府需给予大力支持,以助力平台公司借此次政府整治政府购买服务的契机加速转型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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