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一中第五届清明诗会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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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一中第五届“清明诗会”活动方案

一、活动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提出的弘扬中华文化、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重要战略任务,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策划些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努力挖掘传统节日的文化和精神的内涵”的重要指示精神,就深化“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我校自2010起先后成功举办了四届清明诗会,在全校师生中引起了强烈反响,并经《柳州晚报》、《新播报》、《尚学堂》等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后,我校诵读经典、传承民族传统文化的努力得到了上级部门和市民们的肯定,并通过自治区、柳州市经典诵读大赛等平台先后推出覃春妮、胡艳华、吕迅、王月红、冯千诚、黄璐、陈何意等一批优秀选手。

同时,通过这一活动培养了我校学生高尚情操和高雅情趣,展现当代青年人的时代风采,提高广大学生对诗歌与散文的品读能力以及文学素养,激发学生对热爱祖国、弘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热情。而今,一年一度的清明诗会已经成为我校校园文化建设的特色活动,广大师生通过对经典诗文的诵读,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丰富校园文化生活,继承我校“文理并进、人文见长”的优良的传统,实践我校在新课改形势下二次创业的奋斗目标!

又是一年清明时。我校将在2014年清明节期间,突出纪念先人、缅怀先烈、讴歌春天为主题的清明诗会,开展学习经典、诵读经典的活动,让一中学子熟知经典、亲近经典、热爱经典,引导学生们正确认识和理解中华民族优良传统和革命传统,慎终追远,珍惜幸福生活。

二、活动主题:“诵读经典传承文明”——柳州市一中第五届清明诗文诵读比赛

三、活动组织:

1.主办:学生工作处

2.协办:校办、校网管中心、校团委、校学生会、高一年级、高二年级

四、参赛人员:我校2012级、2013级同学,以班级为单位出赛

五、组委会:

主任:原敏陈贤庭

副主任:郑卫东周健周孝明

顾问:蒋峻峰欧翔周秋生陈乐东覃恒洋

执行组长:黄华春杨红荔周奕慧朱书敏

组员:袁文玉黄威陈抗江勇明朝晖王静蒙洁梅培军覃春妮吴文飞胡艳华

六、比赛要求:

1.选读作品要求为诗歌、散文,以“清明”(缅怀先贤、讴歌春天等)为主题,内容积极向上;2.可诵读经典(大赛组委会提供若干篇诗文待选);也可自选篇目或原创,但作品必须切合大赛主题,提前将作品文本提交组委会审批后方可参赛;

3.每班必须选送一个作品参赛,形式可多样,参与诵读人数不限。如有班级想选送一个以上的作品,必须经组委会初审通过;

4.朗诵感情饱满真挚,表达自然,能反映作品的内涵;决赛时可自备伴奏音乐或他人伴奏。

七、活动流程:

(一)前期宣传:

1.专题讲座:3月17日(周一)下午第八节主题:《选材及诵读要求》

主讲人:覃春妮地点:阶梯教室

2.班主任动员:参赛年级各班由班主任利用班会课等时间进行活动动员,高一年级各班安排时间播放学生工作处提供的往届视频资料了解活动。

3.学校经典诵读周:3月17日——3月28日,非毕业年级由语文老师组织利用语文早读诵读相关经典诗文(资料由学生工作处发放,本班语文老师可酌情增加篇目)(二)报名:1.时间:3月24日—3月31日

2.报名须知: ①每班必须报一个作品参赛,名单由各班班主任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交到组委会;

②朗诵时间须控制在3-5分钟(诵读文本约500-800字,若原作品较长可进行节选);(三)初赛:4月8日(周二)第七、八节由组委会组织评委评选出10-12个优秀作品进入决赛(四)决赛:

1.宣传:①海报宣传(决赛名单、时间、地点、评分细则、奖项设置)

②网络宣传:LED显示屏(通知决赛名单、时间、地点)

2.时间地点:4月11日(周五)晚8:00—9:30 阶梯教室

3.参赛顺序:进入决赛的选手于4月10日第二节课后到阅览室抽签决定

4.后勤准备:学生工作处、团委、学生会

5.评委:由组委会负责邀请五名评委

6.颁奖及表演嘉宾:组委会负责邀请

八、奖项设置:

1.学生: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组织奖:若干

2.教师:“中华经典诵读优秀指导教师”若干名

九、活动评分细则:

1.评分办法:比赛打分满分10分,评委打分以8.00分为基础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最后取平均分,精确到小数点后3位;

2.评分原则:公平公正公开

3.具体评分办法:

①作品形式自由活泼、符合要求、主题鲜明突出,内容积极向上1分;

②参赛者衣着得体与诗歌内容相协调0.5分;

③精神饱满姿态得体大方1分;

④参赛者感情饱满真挚、表达自然,能通过表情的变化反映诗歌的内涵1.5分;

⑤参赛者吐字清晰、声音宏亮,能正确把握诗歌节奏2分;

⑥参赛者能正确把握诗歌内容,声情并茂,朗诵富有韵味和表现力,能让观众产生共鸣3分。

⑦诵读形式富有创意,配乐能较好地辅助作品的表现1分;

⑧诵读作品文本若为原创并获组委会预审通过的可有0.05分的创作加分。

柳州市一中学生工作处

2014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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