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自动发卡机操作管理规定 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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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管理处自动发卡系统
操作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处属各单位、各科室:
为进一步提升**高速公路通行服务效率,给司乘提供更加安全、便捷的出行服务。结合实际,现将《**管理处自动发卡系统操作管理规定(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将执行过程中的有关情况及时反馈。
**年**月**日
**管理处自动发卡系统操作管理规定
(讨论稿)
1、目的
规范自动发卡系统的操作管理,明确岗位职责,有效监督和严格控制违规违纪事件发生,保障收费营运工作的正常开展。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安装自动发卡系统的管理所。
3、职责
3.1 管理所负责自动发卡系统的正常运行,以及日常维护和保养等工作。
3.1.1 收费班长负责自动发卡车道的正常运行,及时处理自动发卡车道的异常事件。
3.1.2 收费监控员负责自动发卡系统的卡账核对,以及卡夹的正常流转和调配等工作。
3.2 监控中心负责自动发卡系统的统一维护和稽查管理。
4、管理规定
4.1 自动发卡系统管理规范
4.1.1现场保证自动发卡机及车牌识别仪表面清洁卫生,无其他粘附物。
4.1.2 现场应注意避免让水渍进入发卡区域和卡机喇叭区域。
4.1.3 在自动发卡机上装卸通行卡时,应防止碰撞、摔打、恶意破坏或存放其他物品等违规行为。
4.1.4 对自动发卡机部件造成故意损坏的个人,除照价赔偿外,还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4.2 自动发卡系统车道管理规范
4.2.1 当班期间,收费班长要确保自动发卡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且车牌识别正常,对讲功能使用正常。
4.2.2 上班时,收费班长要核查上一班次自动发卡系统是否下班结账。如未结账,及时上报收费监控员进行结帐处理。
4.2.3 上班时,收费班长需要准确输入每个卡机卡位放入的通行卡张数。
4.2.4 收费班长必须保证在本班内有足够的通行卡供车道使用。下班时要检查卡机内是否有退回的坏卡或散落在卡夹外的异常卡,及时上交监控室进行处理。
4.2.5 收费班长负责指导储值卡用户经过自动发卡车道时的规范操作,特别是实行免费政策的邮政车辆的通行。
4.2.6 对于车道卡机或车牌识别出现故障的情况,收费班长应上报收费监控室,及时排除故障,保证车辆的正常通行。
4.2.7 对不能自行解决的自动发卡机故障,监控中心应配合管理所修复,保证自动发卡车道的正常使用。
4.3 自动发卡系统上班操作管理规范
4.3.1 收费监控员参照通行卡卡盒领用程序,每班次,在系统中做领用登记。
4.3.2 收费监控员进入卡盒领用上缴登记界面,当卡数信息栏中显示正确的张数后,选择操作类型、选择日期、班次、班组、收费员信息,刷标签卡,然后点击登记按钮即可。
4.3.3 收费班长在自动发卡机车道操作上班,输入专用工号,选择正确班次。
4.3.4 收费班长进行装卡操作,将清点好的正常卡装入卡机。
4.3.5 收费班长清点卡数并将损坏、非正常发出卡或变形卡清出单独分类存放,下班时统一上交。
4.4 自动发卡系统下班操作管理规范
4.4.1 收费班长可在下班前10分钟关闭自动发卡机车道,改用人工车道。
4.4.2 收费班长将自动发卡机多余卡全部清出,并清点张
数上报监控室与当班自动发卡机数据进行核对。
4.4.3 自动发卡机数据核对正确后,下一班次方可正常使用。如剩余张数不符,班长应及时在坏卡回收槽或卡机内清找。
4.5 自动发卡系统卡账管理规范
4.5.1 参照通行卡的卡盒上班领用和下班结账流程。
4.5.2 每班次,收费监控员及时核对自动发卡系统当班班次报表,出现问题及时与监控中心联系。
4.5.3 当出现卡盒计数与系统卡数不符时,收费监控员需要核查是否存在丢失卡。查找丢失卡方式参考特殊情况下的IC 卡上交流程。
4.5.4 对于车道上交的坏卡或是散卡,收费监控员先确认该卡是否为物理损坏坏卡,若不是,可进行直接组盒操作恢复为正常通行卡。若是物理损坏的坏卡,可参照特殊情况下的坏卡回收流程。
4.6 自动发卡系统异常情况处理规范
4.6.1 卡盒不能正常上交处理
4.6.1.1 收费监控员清点张数,并将标签卡进行恢复操作,然后上交卡盒,若实际卡数与系统不符,当班收费监控员要认真分析原因,通过查找卡盒内通行卡等功能,找出卡盒内的异常卡。对于上交的非正常发出卡,收费监控员要认真查看卡内状态,若系统中已有该卡的正常发出记录,需在上交卡盒前进行异常组出后再进行强制入库。
4.6.1.2若出现丢失卡并在路网内有回收记录的,可能为车道数据未正常上传,应及时报监控中心。
4.6.1.3上交过程中出现的其他异常情况处理,可参考特殊情况下的IC卡上交流程及相关要求。
4.6.2 栏杆未起
当发生异常情况栏杆没有抬起时,比如闯关,此时若卡已经发出并被司机取走,双击“S”键抬起栏杆然后手动落杆。
4.6.3 卡机故障
当出现卡机故障时,车道程序会自动切换到另一个小卡机继续发卡,此时车道程序界面上相应的卡机状态会提示“故障”。
4.6.4 司机按键无效
当司机按键取卡无效时,按照以下步骤进行检查:
(1)检查对应的工位的两个卡机是否卡数为0或者都出现“有坏卡”或“故障”的状况。
(2)检查线圈是否能感应到车,在抓拍线圈没有感应到车的时候不允许发卡。
(3)检查卡夹是否装上,卡机通讯是否故障等。
(4)检查栏杆是否落下(栏杆落下才能再次发卡),若栏杆未落,监控室需协助核查该车是否已经取卡,若未取卡,则双击落杆键。
4.6.5 显示“无车牌”
检查车牌识别仪是否“已连接”,若“未连接”需重新启动计算机,重启计算机后仍无法解决的,及时与监控中心联系。
4.7 关于责任要求
4.7.1 稽核规范
4.7.1.1 管理所应加强对自动发卡车道手动落杆数据的稽核工作,若出现同一辆车连续记录多条发卡信息的,应在稽核信息中标注是否为“已刷未发卡”。
4.7.1.2 管理所应认真核查出口为自发卡的客车中是否将货车误判为客车的车辆,并进行相关处理。
4.7.2 责任追究
4.7.2.1 管理所应加强日常监管,严格自动发卡系统操作流程。同时,应加强自动发卡系统设备的检查力度,对于车牌识别等设备出现故障未及时报修的,或因自动发卡系统导致IC卡帐表不符的,将归入日常考核范围。
4.7.2.2 管理处将不定期对管理所自动发卡系统维护、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