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经济法案例分析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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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律基础案例分析题(3篇)

经济法律基础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市某区某食品加工厂(以下简称“食品加工厂”)成立于2005年,主要从事食品生产、加工和销售。

食品加工厂自成立以来,一直采用家族式管理,家族成员担任企业主要管理层。

近年来,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食品加工厂面临诸多困境,企业经济效益下滑。

为扭转不利局面,食品加工厂决定引入外部投资者,进行股份制改革。

2018年,某市某知名企业(以下简称“知名企业”)与食品加工厂达成合作协议,成为食品加工厂的主要投资者。

双方约定,知名企业以现金方式出资,占食品加工厂30%的股份,成为食品加工厂控股股东。

食品加工厂原有股东将剩余70%的股份转让给知名企业,并承诺在股份制改革过程中,保障知名企业的合法权益。

股份制改革过程中,食品加工厂与知名企业签订了一系列合同,包括股权转让协议、投资协议、经营管理协议等。

合同约定,食品加工厂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股份制改革,并确保知名企业对食品加工厂的控制权。

此外,双方还约定,食品加工厂在经营过程中,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保证产品质量,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

二、案例分析(一)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问题1. 事实分析在股份制改革过程中,食品加工厂与知名企业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协议约定,食品加工厂将70%的股份转让给知名企业,知名企业以现金方式支付股权转让款。

协议签订后,食品加工厂将股权转让款支付给原股东,原股东将股权转让给知名企业。

2.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公司股东之间转让股权,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本案中,食品加工厂与知名企业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并履行了股权转让手续,符合法律规定。

因此,股权转让协议合法有效。

(二)投资协议的效力问题1. 事实分析在股份制改革过程中,食品加工厂与知名企业签订了投资协议。

协议约定,知名企业以现金方式出资,占食品加工厂30%的股份,成为食品加工厂控股股东。

此外,协议还约定了投资款的支付时间、方式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

经济法法律案例分析题库(3篇)

经济法法律案例分析题库(3篇)

第1篇一、选择题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下列哪项不属于合同的订立方式?()A. 口头形式B. 书面形式C. 签字盖章D. 电子合同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下列哪项不属于垄断行为?()A.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B. 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C. 行政垄断D. 价格欺诈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下列哪项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A. 商业贿赂B. 恶意贬低C. 擅自使用他人商业秘密D. 产品质量合格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下列哪项不属于消费者的权利?()A. 知情权B. 安全权C. 依法求偿权D. 监督权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列哪项不属于证券发行的条件?()A. 发行人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B. 证券发行文件真实、准确、完整C. 证券发行价格合理D. 证券发行规模适中二、案例分析题1. 案例背景: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一批货物,总价款为100万元。

合同签订后,甲公司支付了20万元定金。

乙公司收到定金后,因经营不善,无法履行合同。

甲公司要求乙公司退还定金,但乙公司拒绝退还。

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分析以下问题:(1)甲乙公司之间的合同是否有效?(2)乙公司是否应当退还甲公司定金?(3)如果乙公司拒绝退还定金,甲公司可以采取哪些法律措施?2. 案例背景:甲公司因涉嫌垄断被反垄断执法机构调查。

在调查过程中,甲公司向执法机构提供了虚假材料,企图逃避法律责任。

执法机构发现后,对甲公司进行了处罚。

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的规定,分析以下问题:(1)甲公司的行为是否构成垄断行为?(2)执法机构对甲公司的处罚是否合法?(3)甲公司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3. 案例背景:消费者张某在某超市购买了一款奶粉,回家后发现奶粉中含有违禁成分。

张某要求超市退还货款并赔偿损失,但超市拒绝赔偿。

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分析以下问题:(1)张某的权益是否受到侵害?(2)超市是否应当退还货款并赔偿损失?(3)张某可以采取哪些法律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4. 案例背景:某上市公司拟发行新股,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

经济法律及案例分析题(3篇)

经济法律及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例分析题案例背景:某市甲公司是一家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乙公司是一家从事建筑施工的企业。

甲公司与乙公司于2018年签订了一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乙公司承建甲公司开发的某住宅小区项目。

合同总价为2亿元人民币,工期为两年。

合同中约定,乙公司需在工程竣工后三个月内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甲公司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款。

案例分析:(一)合同法律关系分析1. 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形成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关系,甲公司作为建设单位,乙公司作为施工单位,双方在合同中明确了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2. 甲公司作为建设单位,享有对工程项目的监督管理权,包括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等方面的监督检查。

3. 乙公司作为施工单位,负有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建设的义务,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

(二)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法律问题分析1. 工程进度问题根据合同约定,乙公司应在两年内完成工程建设。

然而,在工程进行过程中,乙公司由于施工人员不足、设备故障等原因,导致工程进度严重滞后。

甲公司多次催促乙公司加快工程进度,但乙公司以各种理由推脱。

此时,甲公司可以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并要求乙公司加快工程进度。

2. 工程质量问题在工程竣工验收过程中,甲公司发现部分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如墙体裂缝、漏水等问题。

甲公司可以要求乙公司对不合格部分进行整改,并承担相应的修复费用。

3. 工程款支付问题根据合同约定,甲公司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款。

然而,在工程验收合格后,甲公司以工程质量问题为由拒绝支付工程款。

此时,甲公司应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工程质量确实存在问题,否则需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三)合同解除与终止1. 合同解除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甲公司可以解除合同:(1)乙公司严重违约,如未按时完成工程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等。

(2)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3)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2. 合同终止合同终止是指合同因某种原因失去效力,如:(1)合同履行完毕。

经济法律案例及分析题(3篇)

经济法律案例及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XX公司成立于2005年,主要从事建筑材料的生产与销售。

该公司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的知名度,产品销往全国各地。

2019年,XX公司与某建筑材料供应商甲公司签订了一份为期三年的建筑材料采购合同。

合同约定,甲公司每月向XX公司供应一批建筑材料,总金额为1000万元。

合同还约定,如一方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100万元。

2020年,由于市场行情波动,建筑材料价格大幅上涨。

甲公司为了降低成本,决定不再履行合同。

XX公司发现后,多次与甲公司协商,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或支付违约金。

但甲公司以市场行情变化为由拒绝履行合同,并提出解除合同。

XX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继续履行合同或支付违约金。

二、案件焦点1. 甲公司是否构成违约?2. XX公司是否有权要求甲公司继续履行合同或支付违约金?三、案例分析1. 甲公司是否构成违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在本案中,甲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向XX公司供应建筑材料,且未支付违约金,已构成违约。

2. XX公司是否有权要求甲公司继续履行合同或支付违约金?(1)关于继续履行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判决继续履行。

”在本案中,XX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继续履行合同。

理由如下:首先,XX公司与甲公司签订的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愿的表示,具有法律效力。

合同履行过程中,甲公司未履行合同义务,已构成违约。

其次,XX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继续履行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有权请求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

”在本案中,XX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继续履行合同。

(2)关于支付违约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经济法》案例分析题汇总

《经济法》案例分析题汇总

《经济法》案例分析题汇总经济法案例分析题汇总一、合同纠纷案例分析某A公司与B公司签订了一份采购合同,约定A公司向B公司提供一批商品并支付相应货款。

然而,在交付商品后,B公司却以商品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为由拒绝支付货款。

经过调解未果,A公司决定向法院起诉B公司追讨货款。

在审理过程中,法院将如何判断双方是否存在合同纠纷,以及如何解决该纠纷?二、侵权责任案例分析甲在其经营的餐厅内安装了监控摄像头,未经他人同意,录制了顾客在餐厅内的一举一动。

一名顾客发现后感到隐私权受到侵犯,要求甲公司停止使用并删除相关录像资料。

甲公司拒绝执行该要求,该顾客是否可以向法院提起侵权责任诉讼?三、公司法律责任案例分析某公司在广告宣传中虚假夸大产品功效,导致消费者误解并购买产品后出现不良后果。

消费者要求公司赔偿经济损失并公开道歉,公司拒绝承担责任。

在法律层面上,消费者应当如何主张自己的权益?公司又应当承担何种法律责任?四、经济法违法案例分析X某公司在生产过程中未获得环保部门的许可,直接排放工业废水至江河,造成当地水质严重污染。

环保部门对该公司进行罚款并责令整改,但公司未立即履行整改义务,导致环境污染进一步加剧。

在此情况下,环保部门可以采取哪些法定措施应对该公司的违法行为?五、合同履行责任案例分析甲与乙签订了一份建筑工程合同,约定甲公司在两个月内完工并交付给乙公司。

然而,由于材料供应商延误,导致甲公司未能按约定时间完成工程。

乙公司要求违约金并取消合同,甲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责任?双方应如何协商解决此纠纷,避免进一步法律纠纷的发生?以上便是《经济法》案例分析题的汇总,通过对各类典型案例的分析可以更好地理解经济法理论知识,并且在实践中更加熟练地运用相关法律条款和规定,有效预防和解决各类经济纠纷。

愿每一位从事经济法领域的从业者在日常工作和学习中不断提升自我,为促进国家经济发展和法治建设贡献力量。

经济法律的案例分析题(3篇)

经济法律的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甲公司成立于2000年,主要从事化工产品的生产与销售。

近年来,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扩大,其生产规模也逐年增加。

然而,由于环保意识不强,甲公司在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废气、废水等污染物严重超标,对周边环境造成了严重影响。

乙村位于甲公司附近,村民的生活环境受到严重污染,村民的身体健康也受到威胁。

乙村村民多次与甲公司协商解决污染问题,但甲公司始终不予理睬。

无奈之下,乙村村民将甲公司诉至法院,要求甲公司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案件争议焦点1. 甲公司是否构成环境侵权?2. 如果甲公司构成环境侵权,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三、案例分析(一)甲公司是否构成环境侵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排放标准,造成环境污染的,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在本案中,甲公司在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废气、废水等污染物严重超标,已超过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对周边环境造成了严重影响。

因此,甲公司构成环境侵权。

(二)甲公司应承担的法律责任1. 赔偿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侵权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侵权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在本案中,甲公司的污染行为给乙村村民的身体健康、生活环境等造成了损失,甲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 环境修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四条规定,造成环境污染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依法承担修复责任。

在本案中,甲公司应承担环境修复责任,包括对污染源进行治理,恢复受污染的环境。

3. 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排放标准,造成环境污染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在本案中,甲公司排放污染物严重超标,应依法承担罚款责任。

4. 恢复原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侵权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侵权人应当恢复原状。

在本案中,甲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恢复受污染的环境原状。

经济法案例法律分析题(3篇)

经济法案例法律分析题(3篇)

第1篇某市一家知名家电生产企业A公司,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消费者B女士家中的冰箱爆炸,造成B女士财产损失。

B女士向A公司提出索赔,但A公司以产品已过保修期为由拒绝赔偿。

B女士遂将A公司诉至法院,要求A公司赔偿其损失。

案例分析:一、案件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A公司是否应当承担产品质量责任,以及赔偿范围。

二、法律依据分析1.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的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三条的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生产者请求赔偿。

”三、案例分析1. A公司是否应当承担产品质量责任本案中,A公司生产的冰箱存在缺陷,导致消费者B女士家中冰箱爆炸,造成财产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A公司作为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

因此,A公司应当承担产品质量责任。

2. 赔偿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的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

本案中,B女士因A公司生产的冰箱爆炸而遭受财产损失,有权要求A公司赔偿。

关于赔偿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三条的规定,被侵权人可以向生产者请求赔偿。

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因缺陷产品造成的财产损失;(2)因缺陷产品造成的医疗费用;(3)因缺陷产品造成的误工费、护理费等合理费用;(4)因缺陷产品造成的其他合理费用。

四、判决结果根据以上分析,法院应当判决A公司承担产品质量责任,赔偿B女士因冰箱爆炸造成的财产损失、医疗费用、误工费、护理费等合理费用。

经济法律案例及分析题库(3篇)

经济法律案例及分析题库(3篇)

第1篇一、案例分析题1. 案例背景甲公司是一家从事电子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企业。

乙公司是一家从事电子配件销售的企业。

2010年,甲公司向乙公司采购了一批电子配件,双方签订了《电子配件采购合同》。

合同约定,乙公司应在2010年6月30日前将货物交付给甲公司,总价款为100万元。

然而,乙公司未能按时交付货物,导致甲公司生产线停滞,损失严重。

2. 案例分析(1)甲公司和乙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本案中,甲公司和乙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为买卖合同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04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乙公司未能按时交付货物,违反了合同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乙公司的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乙公司未能按时交付货物,给甲公司造成了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甲公司的权利救济甲公司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①要求乙公司继续履行合同,交付货物;②要求乙公司采取补救措施,如退货、降价等;③要求乙公司赔偿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停产损失、合同解除损失等。

3. 案例总结本案涉及买卖合同纠纷,甲公司和乙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明确。

乙公司未能按时交付货物,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甲公司可以采取多种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案例分析题1. 案例背景丙公司与丁公司于2010年签订了一份《设备租赁合同》,约定丙公司将一台设备租赁给丁公司使用,租赁期限为3年,租金为每年30万元。

合同签订后,丁公司按照约定支付了首期租金,但此后一直未支付租金。

2013年,丙公司向丁公司发出催款通知,但丁公司仍未支付租金。

2014年,丙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丁公司支付剩余租金及违约金。

2. 案例分析(1)丙公司和丁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本案中,丙公司和丁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为租赁合同关系。

经济法律案例及分析题(3篇)

经济法律案例及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成立于2005年,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与经营。

公司成立之初,由甲、乙、丙三位股东共同出资,其中甲持有50%的股份,乙和丙各持有25%的股份。

经过多年的发展,开发公司积累了丰富的项目经验和一定的市场影响力。

2018年,甲因个人原因希望退出公司,遂与乙、丙两位股东协商股权转让事宜。

经过多次谈判,甲同意将所持50%的股权转让给乙、丙两位股东,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但在此过程中,甲并未办理股权转让登记手续,也未将股权转让款支付给乙、丙两位股东。

2019年,甲因个人债务问题被法院判决支付巨额赔偿金。

为偿还债务,甲再次提出股权转让请求,要求乙、丙两位股东支付股权转让款。

乙、丙两位股东认为甲未办理股权转让登记手续,且未支付股权转让款,故拒绝支付。

双方因此产生纠纷,诉至法院。

二、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 甲、乙、丙三位股东之间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2. 股权转让登记手续的办理义务;3. 股权转让款的支付义务。

三、法院判决法院经审理后认为:1. 甲、乙、丙三位股东之间股权转让协议合法有效,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2. 虽然甲未办理股权转让登记手续,但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后,甲、乙、丙三位股东之间股权转让关系成立,甲的股权转让行为对乙、丙两位股东产生法律约束力;3. 甲未支付股权转让款,构成违约,应向乙、丙两位股东支付股权转让款。

据此,法院判决甲向乙、丙两位股东支付股权转让款。

四、案例分析本案涉及经济法律关系中的股权转让问题,以下对本案进行分析:1. 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股权转让协议是股权转让的基础,其效力直接关系到股权转让的合法性。

本案中,甲、乙、丙三位股东之间股权转让协议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股权转让行为对乙、丙两位股东产生法律约束力。

2. 股权转让登记手续的办理义务:股权转让登记手续的办理是股权转让的重要环节,其目的是确认股权转让关系的合法性。

经济类法律案件分析题(3篇)

经济类法律案件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XX公司成立于2000年,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

2008年,我国房地产市场火爆,XX公司为了扩大经营规模,向YY银行申请贷款。

经过银行审批,XX公司获得了一笔2000万元的贷款。

贷款期限为三年,利率为年利率5.76%。

然而,由于市场环境变化和公司经营不善,XX公司未能按时偿还贷款。

2011年,YY银行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XX公司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

二、案件争议焦点1. XX公司是否应当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2. XX公司是否构成违约?3. XX银行是否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三、案件分析1. XX公司是否应当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

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按照借款期间的实际使用天数支付利息;(二)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约定的利率不得高于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4倍。

”本案中,XX公司与YY银行签订了贷款合同,约定了贷款期限和利率。

因此,XX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

2. XX公司是否构成违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本案中,XX公司未能按照贷款合同约定按时偿还贷款,已构成违约。

3. XX银行是否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本案中,YY银行在贷款发放过程中,对XX公司的经营状况进行了审查,并按照规定审批了贷款。

因此,YY银行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并无过错。

经济法法律案例分析题(3篇)

经济法法律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甲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成立于2005年,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

乙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成立于2007年,主要从事建筑材料销售业务。

2009年,甲方与乙方签订了一份建筑材料供应合同,约定甲方在未来的房地产项目中使用乙公司的建筑材料,并由乙方提供相应的售后服务。

合同约定,建筑材料的价格为每平方米200元,甲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预付100万元作为定金,剩余款项在材料验收合格后支付。

2010年,甲方开始开发一个住宅小区项目,名为“XX花园”。

在项目施工过程中,甲方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订购了大量的建筑材料。

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时提供了所需的建筑材料,并进行了相应的售后服务。

然而,在材料验收过程中,甲方发现部分建筑材料存在质量问题,影响了工程进度。

甲方要求乙方进行整改,但乙方以各种理由推脱,拒绝承担责任。

2011年,甲方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乙公司提供的建筑材料进行了检测。

检测结果显示,部分建筑材料的质量确实存在问题。

甲方遂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

乙方则认为,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存在过错,不应要求其承担责任。

双方因此发生争议。

二、案例分析1. 甲方与乙公司签订的建筑材料供应合同是否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甲方与乙公司签订的建筑材料供应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因此该合同有效。

2. 乙方是否构成违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能按照约定提供符合质量要求的建筑材料,构成违约。

3. 甲方是否应承担部分责任?在材料验收过程中,甲方作为买方,有义务对收到的建筑材料进行验收。

如果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存在过错,导致无法发现材料质量问题,甲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但本案中,甲方在发现材料质量问题后,及时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已尽到合理注意义务,不应承担部分责任。

经济案例法律分析题(3篇)

经济案例法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XX公司成立于2005年,主要从事电子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

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股东为张三、李四、王五三人,其中张三持有40%的股权,李四持有30%的股权,王五持有30%的股权。

公司成立初期,三人共同投入资金,共同参与公司经营管理。

然而,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张三、李四、王五之间的矛盾逐渐显现。

2018年,张三因个人原因提出退出公司,并要求李四、王五按照股权比例收购其持有的40%股权。

李四、王五认为张三在任期间存在重大过失,不同意收购其股权。

双方协商不成,遂诉至法院。

二、争议焦点1. 张三是否享有退出公司的权利?2. 李四、王五是否应当收购张三持有的40%股权?3. 张三在任期间是否存在重大过失?三、法律分析(一)张三是否享有退出公司的权利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本案中,张三作为公司股东,享有转让股权的权利。

但转让股权需满足以下条件:1. 股东之间的协议:张三与李四、王五之间不存在股权转让协议;2. 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本案中,张三、李四、王五三人共同持有公司100%股权,张三要求退出公司,需李四、王五两人同意;3. 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张三已向李四、王五书面通知其退出公司的意愿。

综上所述,张三享有退出公司的权利,但需满足其他股东同意的条件。

(二)李四、王五是否应当收购张三持有的40%股权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本案中,张三要求退出公司,李四、王五有优先购买权。

但李四、王五认为张三在任期间存在重大过失,不同意收购其股权。

经济法案例法律分析题(3篇)

经济法案例法律分析题(3篇)

第1篇案例背景:某市一家名为“阳光贸易公司”的私营企业,主要经营家电、电子产品等。

近年来,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该公司为了扩大市场份额,采取了不正当竞争手段。

具体案情如下:案情简介:1. 虚假宣传:阳光贸易公司在其官方网站和实体店宣传中,宣称其产品具有国际一流品质,并获得多项国际认证。

然而,经调查发现,这些宣传内容均与事实不符。

2. 侵犯商业秘密:阳光贸易公司在与某供应商的合作过程中,获取了供应商的商业秘密。

随后,该公司在未与供应商协商的情况下,将该商业秘密用于其自身的生产经营。

3. 诋毁竞争对手:阳光贸易公司在其宣传材料中,恶意诋毁竞争对手的产品质量和服务,企图误导消费者。

法律分析:1. 虚假宣传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阳光贸易公司在其宣传中,虚构产品品质和荣誉,构成虚假宣传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2. 侵犯商业秘密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不得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掌握的商业秘密。

阳光贸易公司未经供应商同意,获取并使用其商业秘密,构成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九条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三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3. 诋毁竞争对手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规定,经营者不得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

经济法律的案例分析题(3篇)

经济法律的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案例背景:某市甲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成立于2005年,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和销售。

公司初期发展迅速,凭借优质的产品和良好的口碑在市场上占据了一定的份额。

然而,随着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出台,甲公司面临较大的经营压力。

为了应对市场变化,甲公司决定在2017年进行一次大规模的融资,以便扩大业务规模,降低经营风险。

在融资过程中,甲公司通过其关联公司乙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向丙银行(以下简称“丙银行”)申请了一笔贷款。

乙公司作为甲公司的关联企业,拥有良好的信用记录。

在丙银行的审核过程中,乙公司提供了甲公司的财务报表和信用评估报告,并承诺若甲公司无法按时还款,由乙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经过审核,丙银行同意向乙公司发放贷款,贷款金额为5000万元,期限为3年,年利率为5%。

贷款发放后,甲公司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资金,但在2019年底,由于房地产市场波动,甲公司面临严重的资金链断裂风险。

甲公司未能按时偿还丙银行的贷款本金及利息,导致丙银行诉至法院。

案例分析:一、案件焦点本案的焦点在于甲公司、乙公司和丙银行之间的法律关系,以及乙公司作为担保人的法律责任。

1. 甲公司与丙银行之间的借款合同是否有效?2. 乙公司作为担保人,其法律责任如何?3. 甲公司能否免除或部分免除其还款责任?二、案例分析1. 甲公司与丙银行之间的借款合同是否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本案中,甲公司作为合法成立的法人,具备签订借款合同的主体资格。

丙银行作为金融机构,具备签订借款合同的主体资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本案中,甲公司与丙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为书面形式,符合法律规定。

因此,甲公司与丙银行之间的借款合同有效。

2. 乙公司作为担保人,其法律责任如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保证合同是保证人与债权人订立的,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经济法律案例及分析题库(3篇)

经济法律案例及分析题库(3篇)

第1篇一、案例分析题1. 案例背景:甲公司是一家从事进出口贸易的企业,乙公司是一家从事货物运输的企业。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货物运输合同,约定甲公司将一批货物从上海运往广州,乙公司负责运输。

合同签订后,甲公司将货物交给了乙公司,乙公司按照约定将货物运往广州。

但在运输过程中,由于乙公司司机操作不当,导致货物在途中受损。

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但乙公司以合同中约定免责条款为由拒绝赔偿。

2. 问题:(1)乙公司能否以合同中约定的免责条款为由拒绝赔偿?(2)甲公司应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3. 分析:(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在本案中,乙公司司机操作不当导致货物受损,不属于不可抗力因素,因此乙公司不能以合同中约定的免责条款为由拒绝赔偿。

(2)甲公司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①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赔偿货物损失;②与乙公司协商解决纠纷,争取达成和解;③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案例分析题1. 案例背景:甲公司是一家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乙公司是一家从事建筑施工的企业。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建筑施工合同,约定乙公司负责甲公司某项目的施工。

合同签订后,乙公司按照约定完成了施工任务,但在验收过程中,甲公司发现乙公司施工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

甲公司要求乙公司进行整改,但乙公司以施工过程中遇到了不可抗力因素为由拒绝整改。

2. 问题:(1)乙公司能否以施工过程中遇到了不可抗力因素为由拒绝整改?(2)甲公司应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3. 分析:(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

经济法律法规案例分析题(3篇)

经济法律法规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甲公司成立于2005年,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

乙公司成立于2007年,主要从事房地产中介服务。

2010年,甲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决定将公司股权转让给乙公司。

双方经协商,于2010年10月1日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甲公司将其持有的全部股权转让给乙公司,转让价格为1000万元。

协议签订后,乙公司按照约定支付了股权转让款,甲公司也按照约定办理了股权转让手续,将股权转让给乙公司。

二、案情简介2011年,甲公司发现乙公司在接受股权转让后,未按约定使用公司资金,且存在多项违规操作。

甲公司认为乙公司违反了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乙公司则认为,股权转让协议中并未明确约定股权转让后的公司运营管理责任,且甲公司也未在股权转让协议中提出相关要求,因此乙公司不承担违约责任。

三、争议焦点1. 股权转让协议中是否包含公司运营管理责任的约定;2. 乙公司是否违反了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3. 甲公司是否可以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四、法律法规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五、案例分析1. 股权转让协议中是否包含公司运营管理责任的约定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的内容,协议中并未明确约定公司运营管理责任。

股权转让协议主要是关于股权转让事宜的约定,包括股权转让价格、支付方式、股权转让手续等。

至于公司运营管理责任,在股权转让协议中并未提及。

2. 乙公司是否违反了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的内容,乙公司按照约定支付了股权转让款,甲公司也按照约定办理了股权转让手续。

从股权转让协议本身来看,乙公司并未违反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

3. 甲公司是否可以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由于股权转让协议中未明确约定公司运营管理责任,甲公司无法直接依据股权转让协议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股东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应当维护公司利益。

经济法案例分析题(自己整理)

经济法案例分析题(自己整理)

经济法案例分析题(自己整理)第一篇:经济法案例分析题(自己整理)经济法案例分析题汇总1、甲、乙两公司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了一份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由甲公司向乙公司提供100台精密仪器,甲公司于8月31日以前交货,并免费将货物运至乙公司,乙公司在收到货物后10日内付清货款。

合同订立后,双方均未签字盖章,7月28日,甲公司与丙运输公司订立货物运输合同,双方约定现由丙公司将100台精密仪器运至乙公司,8月1日,丙公司先运了70台精密仪器运至乙公司,乙公司全部收到,并于8月8日将70台精密仪器的货款付清,8月20日,甲公司掌握了乙公司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确切证据,随即通知丙公司暂停运输其余30台精密仪器,并通知乙公司中止交货,要求乙公司提供担保,乙公司及时提供了担保。

8月26日,甲公司通知丙公司将其余30台精密仪器运往乙公司,丙公司在运输中发生交通事故,30台精密仪器全部毁损,致使甲公司8月31日前不能按时全部交货。

9月5日,乙公司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及《合同法》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请回答:(1)甲、乙公司订立的买卖合同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2)甲公司8月20日中止履行合同的行为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3)乙公司9月5日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的行为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答案:(1)合同成立。

虽然双方当事人约定以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且合同订立后双方均未签字盖章。

但其后一方履行了合同大部分义务,而另一方接受了对方的履行,因此,合同成立。

(2)合法。

甲公司中止履行合同的行为是行使不安抗辩权的表现。

甲公司作为先履行一方,在有确切证据证明后履行一方的履约能力出现状况时,可以中止合同,等待对方提供担保后,再恢复履行。

(3)合法。

乙公司与甲公司之间有合同关系,当甲公司没有依约履行交付义务时,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2、孙某从驾驶培训学校毕业后不久,欲购一辆面包车从事旅客运输,但苦于缺少6万元的购车资金,于是找到经营个体服装店的好友张某,希望张某借款6万元。

经济法律规范案例分析题(3篇)

经济法律规范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背景介绍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并购日益增多,并购交易规模不断扩大。

然而,在企业并购过程中,往往涉及到反垄断审查问题。

为了维护市场公平竞争,我国《反垄断法》对涉及经营者集中达到法定标准的并购交易实施反垄断审查。

以下是一起企业并购中的反垄断审查案例分析。

二、案情简介(一)当事人1. 申请人:甲公司(以下简称甲)2. 被申请人:乙公司(以下简称乙)3. 被审查并购交易:甲公司拟收购乙公司100%的股权。

(二)事实与理由1. 事实甲公司是一家从事化工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企业,拥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乙公司是一家从事同类化工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企业,与甲公司同属一家行业。

近年来,我国化工行业竞争日益激烈,甲公司为了扩大市场份额,提高竞争力,决定收购乙公司。

2. 理由甲公司认为,此次并购交易不会对市场产生不利影响,理由如下:(1)并购后,甲公司市场份额将有所提高,但不会超过市场领导者地位。

(2)并购后,甲公司产品线将更加丰富,有利于提高产品竞争力。

(3)并购后,甲公司可以整合双方资源,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市场竞争力。

然而,乙公司认为,此次并购交易可能导致市场垄断,损害消费者利益,请求反垄断执法机构对此次并购交易进行审查。

三、反垄断审查程序(一)立案审查反垄断执法机构在收到甲公司提交的并购交易申请后,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确认并购交易涉及经营者集中,达到法定标准,决定立案审查。

(二)调查取证反垄断执法机构对甲、乙公司以及相关行业进行实地调查,收集证据,了解并购交易对市场竞争的影响。

(三)审查意见1. 申请人甲公司提交了以下证据:(1)并购交易方案及可行性报告。

(2)并购后市场份额及产品线分析。

(3)并购双方资源整合方案。

2. 被申请人乙公司提交了以下证据:(1)市场竞争分析报告。

(2)消费者利益受损情况说明。

(3)行业专家意见。

根据调查取证和审查意见,反垄断执法机构认为:(1)并购交易可能导致市场垄断,损害消费者利益。

真实经济法律案例分析题(3篇)

真实经济法律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甲公司成立于2005年,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

经过多年的发展,甲公司积累了丰富的项目资源和客户资源,成为当地知名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2018年,甲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决定对外转让部分股权。

经过多方洽谈,甲公司与乙公司达成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乙公司以1000万元人民币的价格收购甲公司20%的股权。

双方于2018年12月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并于2019年1月办理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股权转让协议中约定,乙公司应在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内支付股权转让款。

然而,乙公司未按约定时间支付股权转让款。

甲公司多次催促乙公司支付股权转让款,但乙公司以各种理由推脱。

2019年3月,甲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公司支付股权转让款及违约金。

二、争议焦点1. 乙公司是否应当支付股权转让款及违约金?2. 股权转让协议是否有效?3. 股权变更登记手续是否合法?三、案例分析(一)乙公司是否应当支付股权转让款及违约金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乙公司应在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内支付股权转让款。

然而,乙公司未按约定时间支付股权转让款,已构成违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因此,乙公司应当承担支付股权转让款及违约金的违约责任。

(二)股权转让协议是否有效股权转让协议是甲公司与乙公司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的体现,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因此,股权转让协议合法有效。

(三)股权变更登记手续是否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公司应当自变更登记之日起,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

”甲公司与乙公司办理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符合法律规定。

因此,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合法。

四、判决结果法院经审理认为,乙公司未按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支付股权转让款,已构成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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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案例分整理人尼克析题《经济法学》案例分析2006年11月17日单荔枝十一、中外合营企业的组织形式、争议的法律适用及合营期限甲方为我国一家旅游公司,乙方是美国一家饭店管理公司。

双方拟成立一家中外合资的酒店,下面是一份待签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的部分条款:……第二条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他有关法规,同意在中国境内设立中外合资经营酒店,其组织形式为合伙企业。

第二十五条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4名,乙方委派3名。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不拘任何一方。

第三十六条合营公司按有关法律和条例规定缴纳各项税金。

第四十三条对本合同的修改,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决议后即生效。

第四十四条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执行及争议的解决,可以适用中国法律,也可以适用外国法律。

第四十五条合营公司的期限不做约定,由双方根据经营状况另行协议。

试分析:上述合同条款中的哪些约定不符合法律规定?应如何修改?答题要点:1.所列条款中,第三十六条无错,不需修改。

2.其余各条中有四处不妥,应改正:(1)中外合营企业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不是合营企业的法定形式。

我国法律规定,只有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才可以采取合伙企业的形式。

因此,第二条股份有限公司应改为有限责任公司。

(2)第二十五条改为董事长由合营一方担任的,副董事长应由他方担任。

《合营企业法》规定,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合营各方协商确定或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中外合营者的一方担任董事长的,由他方担任副董事长。

(3)第四十三条改为对合资经营合同的修改,必须经合营双方签署协议并报审批机构批准后方能生效。

(4)第四十四条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应适用中国法律。

我国《合同法》第126条第2款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5)第四十五条合营企业属于服务性行业的,按照国务院批准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期限暂行规定》第3条的规定,合营各方举办服务性行业,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合营合同中约定合营期限。

十二、假冒商标侵权行为也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长沙鼓风机厂是国家大型骨干企业,已有40年历史。

“七五”以来,国家和企业先后投入9200万元自行研制了几代产品。

80年代后,该厂又独家引进了国外先进技术,所生产的“长风”牌鼓风机不仅在国内市场竞争中处于领先地位,而且远销20多个国家和地区。

近几年来不少地区实施名牌战略,加大了培植名牌的力度。

以名牌产品为纽带、名牌企业为龙头,“长风”也被当作龙头。

可悲的是,当了龙头的“长风”却受到了不正当竞争的大肆蚕食,假冒侵权行为极为猖獗。

假冒侵权所采用的不正当竞争手段极为嚣张:有的企业明目张胆地把销售部设在“长风”厂大门的周围;有的公然在自己的产品上擅自使用“长风”的商标;有的冒用长沙鼓风机厂的厂名,公然以“长风”自居进行经营活动;有的私刻该厂合同公章,擅印该厂的订货合同书;有的盗用该厂的产品说明书;有的厂家为了“证明”自己的生产能力,竟然把长风厂的照片堂而皇之地印在自己产品的样本上。

如长沙市某鼓风机厂的产品样本中共有10幅照片,其中5幅就是“长风”厂生产车间的原照;有的雇人明目张胆地打着长沙鼓风机厂的牌子,在车站拦接长风厂的客户;有的甚至跑到长风厂招待所蒙骗客户;有的以长风厂名义或以极容易造成混淆和误认的企业名称,向各地用户发订货函;有的个体户干脆把回收的废旧鼓风机刷上新漆假冒“长风”出售,这些令人触目惊心的卑劣手段使无数用户上当受骗,以至不少当地人都认为炒股票都不如炒“长风”鼓风机。

假冒不正当竞争行为对名牌产品的蚕食,给长风厂造成近亿元的损失。

使长风厂的市场占有率从40%下降到28%,在竞争中的优势地位正在削弱。

试分析:1.假冒商标侵权行为为什么也是一种不正当竞争的行为?2.如何处理《反不正当竞争法》与《商标法》的竞合?答题要点:1.假冒商标,是指伪造或仿造他人已经注册的商标,将伪造或仿造他人商标用于自己生产和销售的商品,其目的在于混淆真伪,引起消费者的误认和误购,从中牟取非法利润。

这种假冒行为直接侵犯商标专有权人的合法权利,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且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假冒行为对社会的危害性和它本身违法性是显而易见的。

2.《商标法》为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保障,但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行为不仅侵犯了商标注册人的商标专用权,从竞争的角度讲,这类行为同时侵害诚实竞争对手的财产权利。

因此,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行为同样是一种典型的,违背诚实信用商业道德,危害社会经济秩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假冒注册商标行为是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一种常用手段,在提供合法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法律保护方面,《商标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有相互重合、相互渗透之处。

《商标法》是从专门保护知识产权的角度以商标的专用权不受侵犯为规范重点;而《反不正当竞争法》是以规范竞争行为为重点,对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进行禁止和做出制裁规定。

《反不正当竞争法》是一部规范竞争行为的基本法,它仅仅对侵犯商标权的行为做了普通规定和原则规定。

如果一项违法行为既构成假冒商标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又违反了《商标法》对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的规定,根据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应优先适用《商标法》。

十三、假冒注册商标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责任原告某A市光明食品厂生产的“金猴”牌果味奶糖以其奶味浓、果味纯正,受到消费者的喜爱,在市场上比较畅销。

该省某B市一食品厂见“金猴”果味奶糖销路好,就擅自印刷“金猴”注册商标标识的包装纸用在本厂生产的糖果上,与原告争夺市场。

消费者买到假冒商品后,抱怨“金猴”果味奶糖质量下降,使光明食品厂销路骤减,造成很大经济损失。

光明食品厂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反映在市场上有假冒该厂的商品,经该厂调查,获知B市食品厂是生产假冒“金猴”果味奶糖的企业,工商局依法予以查处,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试分析:1.为什么说B市食品厂的行为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2.在处理本案时执法机关应如何适用法律?3.执法机关应对B厂如何处罚?答题要点:1.B市食品厂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A市光明食品厂相同的注册商标,属于一种典型的假冒商标行为。

商标是企业的宝贵财富,商标是企业的标志,商品信誉就是企业的生命,一个拥有名牌商标的企业,由于自身在质量、价格及服务方面的优势,在竞争中就可以争取非常有利的交易条件。

A市光明食品厂的“金猴”注册商标是企业在竞争中取得优势地位的一种工具,因为它是企业信誉的标记,所以诚实经营者必定发挥商标的积极作用,争取竞争优势;与此同时,不正当竞争的行为人,也会利用商标进行欺骗性的交易,获得非法利益。

B市食品厂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行为是一种典型的违背诚实信用商业道德,危害社会经济秩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2.《反不正当竞争法》是一部规范竞争行为的基本法,仅仅对侵犯商标权的行为作了普通规定和原则规定。

如果一项违法行为既构成假冒商标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又违反了《商标法》对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规定,根据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应优先适用《商标法》。

3.根据《商标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B市某食品厂做出处理: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收缴未使用的有“金猴”标识的包装糖纸、赔偿商标专用权人的经济损失、罚款。

十四、仿冒知名商品名称、包装、装潢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构成要件“郎酒”为国优名酒,其瓶贴上的“郎”字是最显著的标记,又是这种国优名酒特有名称。

某些酒厂将自己生产的非名牌酒起名为“雪郎”、“液郎”、“玉郎”,酒瓶外观标贴与国家名酒“郎酒”的外观几乎一样。

试分析:1.所列该非名牌酒起名及外观标贴与名酒相似的行为属哪类不正当竞争行为,该行为的构成要件是什么?2.所列非名牌酒厂起名与名酒不完全相同,为什么也构成不正当竞争?答题要点:1.仿冒知名商品标志的行为主要是指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与他人的知名商品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

商品的名称、包装、装潢是经营者用于创造商品形象、促销商品、开辟市场的一种竞争手段,是经营者的财富。

尤其是知名商品的名称、包装、装潢本身就已成为知名商品享有声誉的表征。

擅自使用或者仿冒他人知名商品特有的标志,在市场上产生混淆,产生误认、误购,都构成了对知名商品财产权利的侵犯,属于破坏竞争秩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仿冒知名商品的名称、包装、装潢的构成要件有三个:第一,被仿冒的商品须为知名商品。

“郎酒”畅销国内外,享有较好信誉,为国优知名商品。

第二,该外观标志须为知名商品所特有。

“郎酒”在白瓷瓶上有明显“郎”字标记的标识为该知名商品的象征,与一般白酒通用的包装、装潢相区别,人们见到“郎”字就会产生对知名商品的联想,这种有独特性的外观形象标志与名牌“郎”酒的优良形象联系在一起。

第三,对他人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擅自做相同或相近似的使用,致使与知名商品发生混淆。

2.本案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经营者所使用的商品名称虽然与知名商品所使用名称不完全相同,但大体相似,对此有独特性的标志仅仅做无碍大体的改变,标记最引人注意、最突出、最醒目的部分“郎”字依然保留,造成了普通购买者在一般情况的注意下发生误认、误购的可能。

依然构成不正当竞争。

十五、公用企业强制交易的不正当竞争行为1999年3月,某市一居民小区竣工,水、电、气等有待开通,竣工验收时,煤气公司的验收人员发现小区所用的煤气灶具和热水器不是煤气公司指定的有关企业的产品,就认为不符合要求不能通气。

承建小区的单位辩称:我们选用的煤气灶和热水器是具有生产许可证的企业通过认证的优质产品,质量好,价格合理,比煤气公司指定的产品畅销。

煤气公司的领导要挟:必须换上煤气公司指定的产品,否则不能通气,以免出现安全问题。

试分析:1.煤气公司的行为属于哪类行为?2.为什么说煤气公司的行为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答题要点:1.公用企业在国家授权下,垄断某一基础产业,占有独占地位,其特殊地位使公用企业有可能实施强制性交易行为,令消费者和使用者在胁迫下不得不接受公用企业所限定购买的经营者的商品。

煤气公司限定用户必须安装某种牌号的煤气灶和热水器,就构成了强制性交易行为。

2.煤气灶、热水器等燃气具并不是国家授权由煤气公司统一经营的,而是由多家企业生产、经营,它们可以提供大体相同质量、相同价格和性能的多种商品由用户自由选择。

在这些生产、经营煤气燃气具的经营者之间,本来是处于公平竞争的地位,但是公用企业限定购买其所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实际上是强制性地安排他人的交易活动。

用户选择的煤气灶,其实符合国家标准,煤气公司假借安全问题为理由是不成立的,限制了用户的自由选择权,限制了燃气具生产、经营企业之间的公平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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