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单位资质和人员资格管理制度99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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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单位资质和人员资格管理制度

一、目的和依据

根据GB/TI9001:2008、GB/T50430-2007、JGJ59-2011、JGJ/T77-2010版标准的要求,为加强公司项目各类分包的管理,规范项目部对专业工程承包、设施设备租赁、技术服务等分包工程的统一管理,使之规范化、制度化,加强内部核算,降低成本,公司特制定本办法,对包工包料供方进行资质评审,以确保其长期、稳定地为公司提供优质服务。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选择专业工程承包、设施设备租赁、技术服务供方、劳务等分包工程的管理。项目经理部分包工程的范围。

三、职责

1.项目经理部职责

1.1 项目经理部对工程分包供方的能力进行现场调查和走访,并进行初步评审;

1.2 项目经理部按评审程序与确保的供方及时签订分包合同;

1.3 对供方的检验和试验工作进行控制和验证;

1.4 作好对供方的跟踪评定记录。

2.工程科技部负责指导、监督项目经理部对分包方的评审工作和施工过程中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行为的跟踪管理,协调项目经理部与供方的配合关系。

3、公司工程科技部负责分包商的材料、机械设备的监督管理。

四、确定分包商的工作程序

(一)确定分包计划

项目经理部在选定分包商之前须拟定分包计划,按项目实际情况以及相关要求,确定选择分包商的具体要求,须进行分包招标的,应按程序对其进行招标。

(二)分包商的选定

项目经理部对供方的评定、确定和对其后实际施工能力进行评价,并在公司实行备案制;

分包商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各种证件齐全。在确定合格分包商时,分包商必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资格证、相关人员的资格证书等证书原件和相关施工设备应完好,项目经理部保留复印件一套;特殊工种必须提供特殊工种原件及复印件,项目经理部保留复印件一套。分包商应按公司体系文件要求的程序进行选定。

1、项目经理部按规定要求确定分包单位后,必须办理供方评价记录表,并在分包单位进场前将分包单位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供方评价记录表等资料送工程科技部备案;

2、经与评定合格后的供方签订分包合同后,项目部必须在分包单位进场前,将分包合同送工程科技部备案;

3、项目经理部在分包工程施工完成后,必须在一个月内将分包施工过程跟踪评定表送工程科技部备案。

未按以上3项要求进行备案的项目部将被处以分包工程总价1%的罚款。

(三)分包商的确定

1、项目经理部应着重对供方的施工技术力量,相关经验,履约能力等进行调查和走访,工程科技部根据项目经理部选定的合格供方进行审查,并报主管经理批准;

2、公司主管经理会同工程科技部、项目经理部主管负责人对合格供方进行确认后,由项目经理部与供方签订合同,合同内容参照建设部合同文本。

五、分包商的管理

(一)承包方式

1、建筑工程。对比较完整的土建工程,可采用甲供主材的承包方式,主材范围可适当扩大(如:木材、钢材、水泥、砂石骨料、玻璃、防水材料、涂料等),具体承包方式有以下两种:

⑴投标总价加变更签证

对一些图纸设计深度、工期能满足要求,在短期内可比较准确计算出工程造价的工程,宜采用投标总价加变更签证的办法,由市场经营部会同相关单位编制标书、确定标底,由评标小组评标。

⑵对一些专业分包工程,可采用完全清包的方式(如:砌砖、抹灰、涂料等),也即单价包干。对一些图纸设计深度不够,工期较紧,没有足够时间编制施工图预算的工程,可采用费率招标。

2、安装工程。可采用单价承包、总价承包或完全清包的方式。主要材料原则上应由甲方提供,有条件、分包工程量比较大的应采用招标方式选择队伍。

3、分包工程原则上由项目经理部统一管理。

(二)分包工程的质量控制和检验

1、在分包工程施工中,由项目经理部负责监控供方的检验和试验工作;

2、项目经理部对供方进行动态管理控制,及时向工程科技部反馈分包工程质量、工期等信息,对不能满足合同要求的供方,将按合同有关条款进行处理;

3、分承包工程完成后,项目经理部应对供方的质量、工期、成品保护等情况进行评价,并作好记录,报工程科技部备案;

4、工程科技部对所有供方每年评审一次,不合格的供方不能在公司范围内参与工程施工。

(三)材料供应

1、甲供材料应严格履行工料审批制度,由预算员审批材料量,物资租赁分公司应严格按市场经营部审批的材料计划供应材料。材料价格原则上不计入分包工程价款。

2、对分包工程的节余材料严禁出厂,对一些变更减少的材料,要及时冲减甲供材料数量。

3、包工包料工程,不论分包方是否领用甲供材料,工程结算时均按审批的材料计划数量及金额由财务在结算中全部扣回。

4、分包方领用的材料数量超过审批的材料量,结算时应按市场价格计取相应的采保费后扣减乙方工程款。

(四)进度结算及决算

1、分包工程的进度结算及决算,由市场经营部、工程科技部及供应部门共同负责,并负责实际形象、工程量的核定、工程质量鉴定及材料实际供应量的核定,最后由财务资产部及成本审计部负责工程价款结算。

2、分包工程工作量由项目经理部直接报外包完成。

3、结算程序

⑴分包商按照项目经理部规定的结算日期办理结算。

⑵分包商工程结算书编制完毕,首先报项目经理部的工程部门、质安部门、材料供应部等部门审批,然后报主管经营的项目副经理审核,审核后,报项目经理审批,最后送达财务部门。

⑶工程决算。工程竣工,经甲乙双方及建设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填写工程竣工验收单,分包方将竣工资料移交给项目经理部后,编制工程决算书,送达主管经营的项目副经理,主管经营的项目副经理审批后报项目经理审核,然后报送公司审计部门,经公司审批后方可办理竣工决算。

4、拨款和质量保证金

⑴分包商不办理工程进度结算或决算手续,财务一律不予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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