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资源的属性及对应权益分析
采矿权权利属性研究
采 矿权 权利属 性 的准确定 位 , 实质 上 涉及到 国家 对矿藏 资源 们对安 全 生产 的投 资往往 消极 以对 。 例如, 煤矿业 长期 实行承 包 如 何利 用 、 配 置 的制 度安排 , 或 者进一 步说 , 涉及 到 国家用什 么样 制 , 而承包 期 限通常 只有 3 - 5 年, 而且 极易 因这样 那样 的原 因而 的制度选 择 即能使矿 藏 资源利用 效益 最大化 , 采矿 权人 个体利 益 中断承 包 。 这种 短期 的承包 只会助 长短 期行 为 , 因为在 这种权 利
的市场 , 会 使交 易成本 额外增 加 , 同时 也极大 地威胁着 交 易安全 。 主 宁愿 冒险进行 掠夺式 开采 , 采 取在最短 的时 间以最 小的投入 获
在《 物 权法》 颁布之 前 , 我 国相 关法律 法规 对采 矿权 的权利 属性 界 取最 大 的收益 。 从 上述 分析可 见 , 我 国采矿 行业 矿难 频发 的深 刻 定是模 糊 的 。 从 实践情 况来 看 , 长 期 以来 我 国对矿 藏 资源 的管理 制度 根源乃 在于采矿 权权 利性质 和内容 界定不 清, 或者 说没有 明 是 采用 计划经 济模 式 , 具 体而 言 , 是用 行 政审 批制 的方 式对 矿藏 确 界定采矿 权 私权属 性 。
( 一) 无 恒产 无 恒心 , 短 期行 为严 重 , 矿难 频发
由于我 国传统 的矿产 资源管 理体 制没有 从私 权角度 ( 具体 而 当大的空 间, 从而 造成采 矿市场 秩序 的混乱和采 矿权人 权益 的损
言, 是 从物 权角度 ) 界定 采矿 权 , 因此 , 采 矿权 权 利属性 和 内容 并 失 。表现 形式 如 下: 不清 晰 。采矿 权人 行 使有 关权利 受 到种种 限制 , 在 经营 期间 , 一 旦发 生纠 纷( 尤其 是与 主管机 关发 生纠纷 ) , 采矿 权 的权利往 往 由 1 . 权 力寻 租现 象严重 , 助 长市场 无序 现象 由于 我 国在矿 产 资源 管理并 没有 完全 采用 市场机 制对 资源
论矿业权与矿产资源所有权的关系
论矿业权与矿产资源所有权的关系作者:吴丽婷来源:《法制博览》2016年第05期摘要:法定矿产资源所有权归国家所有,但是以此为基础的矿业权属性在理论层面得不到合理解释,在实践中,市场优化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受到公权力的过度干扰。
本文,笔者在分析现有矿业权属性之争后总结出矿业权与矿产资源所有权的关系,认为矿业权包含矿产资源所有权符合实践需求,对于《矿产资源法》修订具有新的意义。
关键词:矿业权;矿产资源所有权;矿产资源;《矿产资源法》中图分类号:D922.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4379-(2016)14-0090-02作者简介:吴丽婷(1992-),女,汉族,山西阳泉人,甘肃政法学院,法学硕士在读,研究方向:法理学。
矿产资源是“一般天然存在的自然物”且“在一定时间条件下,能够产生经济价值提高人类当前和未来福利”。
基于矿产资源的无主性和有用性,避免“公地的悲剧”,国家在宏观层面保证矿产资源领域秩序井然,资源有效利用,保障公共利益,并主持立法将相关权利法定。
笔者认为必须首先厘清作为矿产资源相关权利基础的矿产资源所有权与矿业权的关系,进而才能引导其他相关法律的修订、政府对于矿产行业的管理以及市场优化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得以更好地发挥。
一、法定矿产资源所有权概述《矿产资源法》第三条和《物权法》第四十六条明确了矿产资源的所有权归国家享有。
《民法通则》第七十九条规定,“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归国家所有。
”更加确保未被列入矿产资源时待开发研究的不明物的国家所有性。
《宪法》第九条规定,“矿藏、水流、森林、山林、草原、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此可见,《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明确了矿产资源所有权最终归全民所有,国家作为形式上的权利代理人,代理公民行使权利。
二、现行法律框架下的矿业权内容及其属性1986年《矿产资源法》中规定了探矿权和采矿权:在法律规定许可的范围内对矿产资源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对矿产资源信息和矿产品处分的权利。
矿产资源基本情况
图木舒克市国土资源局
内 容 要 点
一、矿产资源概念 二、矿产资源分类 三、矿产资源属性 四、矿产资源管理与监督 五、采矿权审批发证权限 六、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七、县(市)在矿产资源管理方面的职责 八、结合本市矿产资源分析及管理 九、各类费用征收标准及管理规定
一、矿产资源概念
贵金属矿产:金、银、铂等8种矿产 。 稀土、稀有金属矿产:锂、铍、锆、缌、硒、镉等28种矿。
冶金铺助原料矿产:菱镁矿、耐火粘土。石墨等。
化工原料非金属矿产:硫、磷、钾、盐、 硼等25种矿产 。 建材原料非金属矿产:金刚石、石墨、石棉、水泥、石材等100多种矿 产
三、矿产资源属性
1、矿产资源的自然属性
2、监督管理的实施 目前,矿产资源四级监督管理体系已经 形成,开展了一整套年检、矿山督察等工作。 主要是勘查监督和开采监督。勘查监督的内 容包括勘查投入、勘查范围、勘查施工、违 法勘查等。开采监督内容包括开采范围、资 源利用、矿山储量监督、矿山环境、依法缴 费、违法开采等
(二)关于全面开展矿山储量动态监 督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87号)
(1)耗竭性 (2)隐蔽性 (3)分布不均衡性 (4)可变化性
2、矿产资源的社会属性
(1)矿产资源是人类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 基本来源,是社会文明发展的物质基础。 (2)矿产资源是实现小康目标和社会经济可 持续发展重要的物质基础。 (3)矿产资源占有重要的战略地位
四、矿产资源管理制度
矿产资源管理经各方面共同努力,矿产资源勘查 开采管理工作取得新的进展。我国从计划经济到社会 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矿产资源管理发生了深刻 变化。一是管理体制从分散管理转向集中统一管理, 从政企合一到政企分开;二是矿产资源使用机制从无 偿开采转为有偿开采,矿业权从无偿取得转为有偿取 得;三是矿产资源管理方式从以行政手段为主转为以 法律手段为主,辅以经济、行政手段;四是管理内容 从直接组织、干预地勘单位和矿山企业的勘查开采活 动转为以矿业权管理为核心;五是管理的对象从单一 的国有企事业单位转为多元化经济成分
采矿业中的矿物资源的分类与特性
采矿业中的矿物资源的分类与特性矿物资源是指地球上存在并具有一定经济价值的固体矿石、矿物、岩石等自然物质。
随着科技的进步和人类社会的发展,采矿业成为了重要的产业之一。
矿物资源的分类与特性对于采矿业的开发与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对采矿业中的矿物资源进行分类和特性分析。
一、矿物资源的分类根据矿物资源的形成过程和经济利用价值的不同,可以将矿物资源分为金属矿产、非金属矿产和能源矿产三大类。
1. 金属矿产金属矿产是指含有金属元素的矿石和矿物,如铁矿石、铜矿石、锌矿石等。
金属矿产在工业生产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广泛应用于建筑、交通、冶金等领域。
金属矿产的特点是具有较高的相对密度、导电性和热传导性,所含金属元素具有良好的延展性和韧性。
2. 非金属矿产非金属矿产是指除金属矿产以外的矿石和矿物,包括石灰石、石膏、石墨等。
非金属矿产在建筑材料、化工原料、农业和制造业等领域具有重要作用。
相对于金属矿产,非金属矿产的特点是相对密度较低、不导电以及热传导性差。
3. 能源矿产能源矿产是指煤炭、油气等可以提供能源的矿石和矿物。
能源矿产是现代工业社会不可或缺的能源来源,广泛应用于发电、供暖、交通等领域。
能源矿产的特点是具有高能量密度、可燃烧性和可储存性。
二、矿物资源的特性1. 丰度与分布特性矿物资源的丰度指的是单位体积或单位面积中所含有的矿物量,是评价一个矿产资源开发价值的重要指标之一。
矿物资源的分布特性与地质构造、岩石类型和成矿作用有关,不同的矿产资源在地球不同地域分布较为不均匀。
2. 经济价值与开采难度矿物资源的经济价值是指其在市场上的售价和需求程度,不同矿物资源的经济价值有所差异。
同时,矿物资源的开采难度也是决定其经济可行性的因素之一,涉及到矿床埋藏深度、地质条件以及开采技术等方面的问题。
3. 环境影响与可持续性矿产资源的开采与利用会对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包括水土流失、水源污染、气候变化等。
因此,在矿产资源的开发过程中应考虑环境保护和可持续性发展,采取科学合理的开采技术和环境管理措施。
矿业行业矿产资源资料
矿业行业矿产资源资料矿业行业是现代经济的基础产业之一,不仅关系到国家经济的发展,也与人类社会的进步密切相关。
矿业行业所依赖的矿产资源是支撑工业生产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介绍矿业行业的矿产资源资料,包括类型、分布、开采和利用等方面。
一、矿产资源类型矿产资源是指地质构造中蕴藏的矿产,可供开采加工利用的物质。
根据矿产资源的特征和用途的不同,可以将其划分为金属矿产资源、非金属矿产资源和能源矿产资源三大类。
1. 金属矿产资源金属矿产资源是指含有金属元素或金属化合物的矿石资源。
常见的金属矿产资源包括铁矿石、铜矿石、铝矿石、锌矿石、铅矿石等。
金属矿产资源在工业生产中广泛应用,是制造机械、建设基础设施、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原材料。
2. 非金属矿产资源非金属矿产资源是指不含金属元素或金属化合物的矿石资源,主要用于工业、建筑材料和化学工业等领域。
典型的非金属矿产资源有石灰石、大理石、花岗岩、石膏、石棉、磷矿石等。
非金属矿产资源在建筑、装饰、化工等行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3. 能源矿产资源能源矿产资源是供能源开采和利用的矿产资源,包括石油、天然气、煤炭和核能等。
这些矿产资源是支撑国家能源安全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能源基础。
能源矿产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对于保障人民生活和推动工业生产具有重要意义。
二、矿产资源分布矿产资源的分布与地质构造、成矿作用和地质历史等因素密切相关。
不同区域的地质构造和成矿条件不同,导致矿产资源的分布差异。
1. 中国矿产资源分布中国矿产资源丰富多样,分布广泛。
主要矿产资源集中在西南、东北、西北地区和华北地区。
西南地区的矿产资源以煤炭、稀土、矿盐、铜、铝和铅锌为主。
东北地区则以煤炭、铁矿石为主。
西北地区则以石油、天然气、铀等能源矿产资源为主。
华北地区则以煤炭、石灰石、石膏、盐矿等资源居多。
2. 全球矿产资源分布全球矿产资源分布广泛,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矿产资源禀赋差异较大。
一些资源矿产丰富的国家包括澳大利亚、巴西、中国、俄罗斯、加拿大等。
简述我国矿产资源管理制度
简述我国矿产资源管理制度王秋玉伴随我国经济发展,矿产资源开发已成为国民经济建设中的重要产业之一,尤其是国家中西部资源大省,矿产资源开发带来的经济效益更为可观。
随着民营资本进入矿产资源领域,国家对矿产资源的管理政策越来越详细。
本文主要从以下七个方面对此进行论述。
一、矿产资源所有权管理制度我国的矿产资源由国家所有,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
《矿产资源法》第三条规定,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国务院行使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
地表或者地下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不同而改变。
《物权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矿藏、水流、海域属于国家所有。
按照上述规定,任何国家机关及其他法人和组织,包括省、市、县、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组织,都不是矿产资源的所有者。
国家通过建立矿业权制度,把矿产资源的占有、使用和收益权让渡给矿业权人,国家从矿产资源开发的收益中实现矿产资源所有权的价值。
矿产资源本身具有资源、资产、资本三重属性。
“资源”强调的是矿产的自然属性,是矿产资源储量,是实物;“资产”强调的是经济属性,是矿产资源的价值,是实物量的货币化;“资本”是流动的资产,其实质是矿业权的资本化,具体有出让、转让、抵押或合作等形式。
但现实中,矿产资源资本化市场的发展在我国目前相对滞后,矿权市场化程度不高。
同时,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还面临地方政府的争权,具体表现为,在矿业权设置、矿业权资本化等方面,有些地方政府的规定与国家规定明显冲突。
以矿业权转让为例,有些地方政府要求必须在本地缴纳一定数量的各种名目费用后,才能办理转让;有些地方政府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够细致为由,擅自扩大解释,造成对矿业权人权利的限制。
这类地方政府争抢权利的行为,归根结底是矿业经济利益分配不合理所致。
二、矿产资源规划管理制度我国的矿产资源规划管理制度具体分为国家、省、市、县规划和总体规划、专项规划两种模式,合称“四级两类规划”。
其中,总体规划中,我国已划定了煤、铁等重要矿种的总体规划。
采矿业中的矿产开采权与矿权管理
采矿业中的矿产开采权与矿权管理矿产开采是采矿业的核心活动之一,而矿产开采权与矿权管理则是保障矿产资源合理开采和管理的重要制度。
本文将就采矿业中的矿产开采权与矿权管理进行探讨。
一、矿产开采权的概念及特点矿产开采权是指国家或地方授予矿业企业或个人开采矿产资源的法定权益。
矿产开采权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 国家所有性:矿产资源是国家所有的,矿产开采权只是国家授予矿业主体的利用权,不包括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
2. 有限性:矿产资源是有限的,开采权也是有限的,需要经过合理评估和分配。
3. 期限性:矿产开采权通常有一定的期限,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开采,否则可能会被收回。
二、矿权管理的目标与原则矿权管理是指对矿产开采权进行监管和管理的过程,其目标是保证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维护资源环境的可持续性发展。
在进行矿权管理时,需要遵循以下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矿权的获取和分配应该公平公正,不偏袒任何一方,保证资源利益的最大化。
2. 法治原则:矿权管理应该依法进行,各方必须依法办事,不能超越法律的界限。
3. 保护环境原则:矿权管理要充分考虑环境保护,确保开采活动对环境的影响最小化。
三、矿权管理的主要内容矿权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矿权的获取和分配:国家或地方政府通过招标、竞争性出让等方式,将矿产开采权分配给有资质的企业或个人。
2. 矿权的确权登记:矿权获得后,需要进行确权登记,确保矿权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3. 矿权的监管和评估:矿权管理部门对矿业企业的开采活动进行监管,并进行定期评估,确保开采活动符合法律法规和环境要求。
4. 矿权的保护和维权:矿权管理部门要保护矿产开采权的合法权益,对侵犯矿权的行为进行处罚并维护矿业主体的合法利益。
四、矿权管理的问题与对策在实际矿权管理中,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采取相应的对策进行解决:1. 矿权评估不准确:由于缺乏科学的评估手段和标准,导致矿权评估存在主观性和随意性,需要建立科学的评估体系。
矿藏、水流、海域的国家所有权
第四⼗六条 矿藏、⽔流、海域属于国家所有。
【解释】本条是关于矿藏、⽔流、海域的国家所有权的规定。
(⼀)矿藏属于国家所有 矿藏,主要指矿产资源,即存在于地壳内部或者地表的,由地质作⽤形成的,在特定的技术条件下能够被探明和开采利⽤的,呈固态、液态或⽓态的⾃然资源。
本法依据宪法规定矿藏属于国家所有。
矿藏属于国家所有,指国家享有对矿产资源的占有、使⽤、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宪法第九条第⼀款规定:“矿藏、⽔流、森林、⼭岭、草原、荒地、滩涂等⾃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
”矿产资源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只有严格依照宪法的规定,坚持矿藏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才能保障我国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节约、保护和满⾜各⽅⾯对矿产资源⽇益增长的需求,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矿产资源法第三条第⼀款规定:“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国务院⾏使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
地表或者地下的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地的所有权或者使⽤权的不同⽽改变。
”1995年12⽉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整顿矿业秩序维护国家对矿产资源所有权的通知》中规定:“矿产资源是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
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
”1994年3⽉国务院发布的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三条中规定:“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地表或者地下的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地的所有权或者使⽤权的不同⽽改变。
”⼀些具体的矿产⾏政法规也规定了⼀些矿产的国家所有权。
如1994年12⽉国务院发布的乡镇煤矿管理条例第三条第⼀款规定:“煤炭资源属于国家所有。
地表或者地下的煤炭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地的所有权或者使⽤权的不同⽽改变。
”1993年10⽉国务院发布的对外合作开采陆上⽯油资源条例第三条规定:“中华⼈民共和国境内的⽯油资源属于中华⼈民共和国所有。
"1982年1⽉国务院发布的对外合作开采海洋⽯油资源条例第⼆条第⼀款规定:“中华⼈民共和国的内海、领海、⼤陆架以及其他属于中华⼈民共和国海洋资源管辖领域的⽯油资源,都属于中华⼈民共和国所有。
矿产资源统计
各类矿产的人均储量 反映矿产的相对丰裕程度
人均矿产探明储量 人均矿产保有储量
43
各类矿产储量的国际比较 反映矿产的优势、弱势和竞争能力
各类矿产储量占世界总储量的百分比 总储量的世界排名 人均储量的世界排名
44
中国主要矿产储量 及其在国际上的地位
45
中国部分国民经济支柱性矿产储量及世界对比( 1996年)
美国、澳大利亚、采矿冶金协会(CMMI)
ABC体系
前苏联、中国传统分类
联合国分类框架
以市场经济条件为基础的国际统一系统 中国新分类
24
2. 中国储量分类体系
两个阶段:1999年12月1日为界 第一阶段:《固体矿产地质勘探规范总则》
地质矿产部1977年颁布,1993年全国矿产 储量委员会进一步修改。
57
矿产储量变化分析 探明储量变化 保有储量变化 区域矿产储量变化
58
中国主要矿产累计探明储量 增长情况
59
中国部分大宗矿产保有储量 变化情况
60
1997年北京市煤炭储量及储量变化(万吨)
61
六、反映矿产资源存量及其变化的实物帐户
62
七、矿产资源的价值评估
“无论什么样的社会制度形式,都必须承认有限 的、会枯竭的资源都具有价值,因此,必须以 这样或那样的形式给资源制定价格,以便限制 消耗,给予保护和关心。” ——艾仑·科特雷尔
等特征已取得一定认识的矿产,也包括经预测 或推断可能存在的矿物质; 既包括当前开发并具有经济价值的矿产,也包 括将来可能开发并具有经济价值的资源。
6
二、矿产资源的性质
1. 矿产资源的自然属性 2. 矿产资源的经济属性
7
1. 矿产资源的自然属性
矿产资源管理
矿产资源管理名词解释:1、矿产资源:存在于地下或地表的,由地质作⽤形成的,呈固态、液态或⽓态的,具有现实或潜在经济价值的天然富集物。
2、矿产资源管理:国家政府机关以矿产资源所有者和国家⾏政管理者⾝份对矿产资源的积累、储备、使⽤、配置的全过程进⾏规划决策、调节控制、监督协调,以保障矿产资源开发利⽤取得最佳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实现矿产资源可持续利⽤的⾏为。
3、民事关系——横向的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包括企业和企业、公民和公民、企业和公民之间的关系等。
民法是调整民事关系的法。
4、⾏政关系——政府国家机关和公民、企业、事业、社会团体之间的关系。
是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关系。
具体讲,指⾏政主体因⾏使⾏政职权和接受法制监督⽽与⾏政相对⼈、⾏政监督主体之间以及⾏政主体内部之间⽽发⽣的各种关系。
5、矿产资源法律体系——我国当前和今后⼀定时期,以现⾏的和拟制定的矿产资源法律、法规、规章,⽤来科学地、系统地、有效地规范和调整对矿产资源、地质勘查和矿产资源开发管理过程中所发⽣的各种社会关系的⾏为规范。
6、矿产资源规划——国家或地区以保障当前及今后⼀段时期内社会经济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求,有效地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矿产资源、保护⽣态环境为⽬标,根据国家或地区矿产资源的特点和开发利⽤现状,对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利⽤和保护及矿⼭⽣态环境保护在时间上和空间上所作的总体安排和布局。
7、矿产资源储备管理—政府管理部门对矿产资源的储备及其增量、减量、存量和相关信息所实施的管理。
实质是对国有矿产资源的形成(勘查)、确认、⼊库、核算及相关信息的管理。
8、区域矿产资源经济评价:它指根据已进⾏地质⼯作且已查明或了解的矿产资源基础条件、技术经济条件、开发利⽤的内外部条件、⼯业布局和配套、区域或国家经济对矿产资源的需求条件、市场条件等,对研究区域范围内的各种矿产资源进⾏综合评价,确定资源优劣类型(优劣顺序),为国家经济发展规划、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区域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保护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的⼯作过程。
矿产资源分类细目
矿产资源分类细目矿产资源在现代社会发挥着重要作用,是建设国家、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重要因素之一。
它既是自然资源,又是财富资源。
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不仅有助于满足人类对能源和原材料的需求,而且还能增加我国的财富。
矿产资源可以按照资源的性质和所处的环境等不同条件来分类。
一、按资源性质分类:1、能源类矿产资源:这类矿产主要对用能有重要作用,如煤炭、石油、天然气、核能等;2、金属类矿产资源:主要是各种金属及其合金,如铁、铝、铜、锌、镁、铬、锡、锆等;3、非金属类矿产资源:包括一些有实用价值的非金属矿产,如石墨、石英砂、水泥石灰、石灰、碳酸钙、硅等;4、自然综合材料类矿产资源:它是指以有机物为主要成分,经某种方法聚集而成的综合材料,如沥青、胶类等;5、其他类矿产资源:这类资源一般指不属于上述四类的其他矿产,如宝石、贵金属等。
二、按环境条件分类:1、陆地矿产资源:指在陆地上出现的各类矿产,主要指陆地上的金属矿、非金属矿和混合矿,还包括各类普通土壤类矿产;2、海洋矿产资源:指在海上或海洋深处出现的各类矿产,它们主要是沉积物中的某些矿物的综合物或以沉积物为主的合金,如海藻贝、海蓝宝石、贵金属综合物、钻石等;3、大气矿产资源:指在大气中出现的某些元素(如氧、氮等)及它们的化合物,如氧化亚铁和氮氧化物等;4、地壳内部矿产资源:指地壳内部所含有的金属和非金属、贵金属综合物、常规化学元素、核元素等。
矿产资源是人类发展社会的基础,是社会运行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社会和经济发展,人们对矿产资源的需求增加,因此,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非常重要。
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为创造繁荣的未来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首先要对矿产资源进行准确的分类,以便合理规划、科学开发利用,以节约资源,实现节能减排的目标。
依据上述分类,可以采取有效的开发和利用措施。
第一,能源类矿产资源,应采取节能减排技术,提高能源生产能力;第二,金属类矿产资源,应采取技术创新,提高提取金属的公平性和效率;第三,非金属类矿产资源,应采取复合型开发,提高资源的利用率;第四,自然综合材料类矿产资源,应采取精细化处理技术,以优化成分组成;第五,其他类矿产资源,应采取机器化加工技术,提高效率、减少损耗。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释义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一些关键术语及条款的解释和说明。
以下是一些常见要点:
1. 矿产资源:指自然界中富含有用矿物质的固体、液体和气体,包括矿石、非矿石矿物、矿石外品位资源等。
2. 矿产资源勘查:指对矿产资源进行探矿、勘探、测试等技术活动,以确定矿产资源的类型、规模、品位、储量等有关属性。
3. 矿业权:指有法定效力的、独立而直接的对探矿、开采矿产资源的占有、使用权,以及对所得矿产品的处置权。
4. 矿业权出让:指国家将矿产资源的探矿、开采权通过竞争性招标、谈判等方式向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出让。
5. 矿山:指地质中蕴藏矿产资源的地方,包括地下矿山和露天矿山。
6. 矿业权转让:指矿业权持有人将其拥有的矿业权以转让、受让等方式转让给他人。
7. 矿山遗址恢复与治理:指在矿山勘查、开采中,对已经中止、废弃、停产的矿产资源区进行环境修复、安全治理等工作,以保障环境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8. 矿业权保证金:指矿业权持有人按规定缴纳的一定金额的抵押金,用于保证矿业权持有人履行法定义务,如不履行义务则由国家依法处置。
9. 矿业权期限:指矿业权持续的时间,在此期限内,矿业权持有人享有独占开采矿产资源的权利。
10. 矿产资源税:指矿业权持有人根据矿产资源法律法规规定,按照一定比例向国家缴纳的资源税。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还对矿业权的获取、管理、使用、保护以及监督检查等方面做出了详细规定。
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和矿业权价款的财产属性及其相互联系与区别
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和矿业权价款的财产属性及其相互联系与区别王希凯【摘要】矿产资源有偿使用体现的是作为自然资源资产所固有的价值,是一种自然资源权益;矿业权价款体现的是矿产资源勘查投入所创造的价值,是一种资本权益。
自然资源权益与资本权益既有内在联系又有区别。
联系体现在这两种权益虽然性质不同,但其价值基础共处于一个矿产资源资产的实体之中。
因而这个资源资产价值,已不是纯自然资源生成,而是物化了人类的活劳动和物化劳动的价值。
二者的区别则主要表现在价值来源不同、权益的主体不同、权益的实现环节以及权益价格的形成机制不同。
为此,要建立作为自然资源资产的矿产资源国家权益金制度。
%The paid use right of mineral resources is relfected by the intrinsic value of natural resources as assets, while it is also an interests of natural resource; Property attribute of mineral right cost is relfected by the creation of value through the exploration of mineral resources, while it is a capital equity. There are both internal connections and differences between natural resources equity and capital equity. The internal connections are relfected by difference between the nature of these two interests, but the total value of the foundation lay into an entity of mineral resource assets. Thus this asset value of the resource, is not only generated purely by natural resources, but also generated by materialized values of human labor and materialized labor. Difference between these two interests is mainly relfected by the different sources of value, different subject interests, the interests of the different aspects of the formationmechanisms and equity prices. In the end, we purposed to establish a national equity mineral resources reserve system as a natural resource assets.【期刊名称】《中国国土资源经济》【年(卷),期】2016(029)009【总页数】4页(P15-18)【关键词】矿产资源;矿业权价款;财产属性;资本权益【作者】王希凯【作者单位】【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F407.1;F062.1《国土资源“十三五”规划纲要》第七节提出“深化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完善矿业权出让制度,制定矿业权出让制度方案”。
矿产资源开发的社会效益评估与分析
矿产资源开发的社会效益评估与分析矿产资源开发是现代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社会经济的发展有着巨大的作用。
然而,矿产资源开发也会对环境和社会带来一定的影响,因此需要对矿产资源开发的社会效益进行评估与分析。
本文将对矿产资源开发的社会效益进行评估与分析,以期为相关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一、矿产资源开发的社会效益评估矿产资源开发的社会效益评估是对矿产资源开发所产生的社会效益进行定量或定性的分析和评价。
社会效益评估可以帮助我们全面了解矿产资源开发对社会的贡献,并为决策者提供参考。
1. 经济效益评估矿产资源的开发可以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促进地方经济的增长,提高就业率和人民收入水平,为国家和地方财政增加税收。
因此,经济效益是矿产资源开发的重要社会效益之一。
评估矿产资源开发的经济效益需要考虑开发投资、相关产业链的拉动能力、税收贡献等指标,以综合评估其对经济的贡献。
2. 社会环境效益评估矿产资源开发对社会环境的影响是不可忽视的。
评估矿产资源开发的社会环境效益需要考虑其对生态环境的破坏程度和恢复能力,以及对周边居民和生态系统的影响。
因此,在评估矿产资源开发的社会效益时,需要综合考虑其对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生态补偿等方面的影响。
3. 社会公益效益评估矿产资源开发对社会公益事业的支持也是其社会效益的重要方面。
评估矿产资源开发的社会公益效益需要考虑开发企业在教育、医疗、社区建设等方面的支持力度,以及对贫困地区和弱势群体的帮扶工作。
这些方面的评估可以帮助我们了解矿产资源开发对社会公益事业的贡献。
二、矿产资源开发的社会效益分析矿产资源开发所带来的社会效益是多方面的,其具体分析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1. 经济效益分析矿产资源开发对经济的贡献主要表现在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和提供就业机会。
通过分析开发项目的投资额、产值、税收等指标,可以评估矿产资源开发对当地经济的拉动作用。
同时,还可以分析开发项目的投资回报率和经济效益的持续性,以评估其对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的贡献。
矿产开发中的权属冲突及协调-2019年文档资料
矿产开发中的权属冲突及协调矿产资源是人类生存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
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我国矿业领域改革迟缓,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国家作为公法上的行政主体和私法上的权利主体身份区分不明。
笔者对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矿业权的性质和目的进行分析以理清矿产资源开发中的权属关系,维护国家享有的矿产资源利益以及矿业权人的合法利益,充分发挥矿产资源的经济价值。
、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是公法上的财产权我国《宪法》第9条、《矿产资源法》第3条以及《物权法》第45 条都规定了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
世界各国对矿产资源通常都由宪法宣布由国家所有。
矿产资源所有权与国家主权密切相关,是国家所有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矿业权产生的渊源。
矿产资源是一种特殊的物而非民法中般的物,其作为国家所有权的客体没有特定化,具有抽象性,这决定了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不是一般的物权,而是具有抽象的宪法性效力,与国家主权相联系的特殊所有权,此种国家所有权相比民法中与集体所有权、个人所有权相并列的国家所有权而言,具有不同的内涵。
此种国家所有权来源于国家主权原则。
主权既是一个国际法的概念,也是一个国内法的概念,主权对外表示一个国家独立自主,排除他国干涉,对内意味着最高的决策效力,即在该国领土范围内拥有作出有关人民和资源的权威决策的能力。
根据国际法的国家主权原则,各国普遍认可一国对其国内事务的统治权, 及对其资源资源的所有权。
其中所有权就是国家在维护和发展本国全体人民利益的宗旨下,对领土范围内的一切土地和资源所享有的占有、使用和支配的永久权利,不容他国侵犯;此种国家专有的矿产资源所有权,在国内不允许任何公民和法人取得所有权,也能通过善意取得和时效取得,或者转让等方式取得,只能由国家专有。
矿产资源作为重要的经济和战略资源当然是国家所有权的重要客体。
因而,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是一种公法上的财产权。
此权利的目的与国家本身的目的具有关联性。
首先应体现和维护国家主权。
矿产资源的自然属性和特点有
矿产资源的自然属性和特点(1)矿产资源的不可再生性。
矿产资源是在几千万年、几亿年乃至几十亿年的漫长地质年代中,经过地质作用富集而成的,相对于短暂的人类社会来说,矿产资源是不可再生的。
矿产资源的不可再生性,决定了其相对的有限性、稀缺性和可耗竭性。
决定了人类在社会生产活动中必须十分注意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矿产资源。
(2)矿产资源分布的不均衡性。
任何天然资源。
在分布上都受一定自然条件限制,不可能到处都是一样,但是矿产资源的分布不均衡性更为突出。
这是由于地壳内物质分布的不均一性和成矿地质条件不同而形成的。
从国内情况看,矿产资源在我国东、中、西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布也是不均衡的,各地的资源结构有很大差异。
矿产资源分布的不均衡性,对资源的合理配置及生产力的合理布局,对国内外矿产品市场、资源形势,以至国际政治、经济关系都有着重大影响。
(3)矿产资源赋存状态的隐蔽性和复杂性。
矿产资源除少数表露者外,绝大多数都埋藏在地下,而且赋存状态又很复杂,对它的寻找、探明,常需大量的地质调查和矿产勘查工作,只有证实有可采储量之后才能进行矿山设计和开采。
开采过程中也经常发生预想不到的变化。
因此,探矿、采矿工作具有很大的风险性。
(4)矿产资源的多样性和层次性。
矿产资源种类复杂多样,目前我国已经发现的矿产就有171种,各种矿产又可以划分出若干个矿床成因类型、工业类型和矿石类。
矿产资源经过矿产勘查所获得的不可靠程度和经相应的可行性评价阶段所获得的不同的经济意义,又可划分为储量、基础储量、资源量三大类型16种类型。
(5)矿产资源的动态性。
矿产资源受地质、技术和经济三维动态条件的制约。
现阶段发现的矿产和探明的储量只能反映人类对自然认识的有限的局部,随着地质工作的不断深入和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人类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深度和广度将不断发展。
20世纪早期,铀、铌、钽、稀土等矿产还被视为无用,到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它们则已成为重要矿产。
实践证明,从人类社会的某一发展阶段、某一发展水平上看,资源是有限的,而从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长河上看,人对自然的认识是没有止境的,人对自然的改造能力也是没有止境的。
国内最深页岩气井南页1HF井完井
[6] 李恩柱. 浅 析 矿 产 资 源 权 益 价 值理 论 内涵 及 借 鉴 [ J ] . 经济师.
2 0 0 9( 9 ): 4 3 — 44 .
[7] R o n a l d C o a s e . Th e P r o b l e m o f S o c i a l C o a s t. J o u r n a l o f L a w
第 3期
张 宏 亮 ,等 :矿 产 资 源 的属 性 及 对 应 权 益 分 析
产, 参 与到矿 业发 展 中来 。 矿产 资 源开采 权 的实 现相 当于 国家委 托矿 业开 采企 业将 矿产 资 源 开采 出来 , 并 代 理 销 售 给 下游 的 运 营企业 , 让 可 以利 用 的 矿产 资源 进 入 后 续 生产 环 节 。其 实现 的前 提必然 是 矿产 资源 的发现 权得 以明 确, 发现权 的载 体—— 特 殊 区块 的 矿 产 资源 地 质 信
参 考文献
[1 ] 王金 洲, 王雪 婷. 矿产 资源 权益 价值 的 确认 E J ] . 科 技创 业 ,
2 0 1 2( 8 ): 6 1 - 6 2 .
源发 现权 价值 、 矿 产 资源 使 用 权 价 值 和 矿业 企 业 经 营价 值增 值 。 国家 应 当针对 开采 企业所 销 售 的可利 用 的矿产 资源 价款 中扣 除矿 产资 源发 现权 价值 以后 的部 分 主张让 渡矿 产 资 源 使 用权 的权 益 , 剩 余 部 分 为企 业开 采经 营 的权益 体现 。 当然 实 际情况 可 能 复 杂 得 多 , 比如 国家 作 为 投 资主 体 的国有 矿业 企 业 的 勘查 开发 和 运 营 , 矿 业 企 业 自主勘查 等 , 这些 情 况 表 现 为 一个 实体 同 时兼 有 多个 权益 主体 的 身份 。但 从 根本 上 说 , 明 晰产 权 的
矿产资源经济学
地大《矿产资源经济学》离线作业1.简述矿产资源的意义。
答:矿产资源是重要的自然资源,是社会生产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矿产资源是人类生活和生产的重要物质基础,是工业发展的物质基础。
现代社会人们的生产和生活都离不开矿产资源,一个国家对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程度,代表着这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
2.分别叙述矿产资源的三重属性。
答:矿产资源有三重属性,即地质属性、经济属性、环境属性。
①地质属性:矿产是漫长地球历史的产物,是地球系统的一部分,在时间空间分布符合地质规律,但非均匀分布,矿产是不可再生资源,有限的资源。
经济属性②经济属性:矿产资源开发的经济效益随采选冶技术和市场价格的发展而变化,即经济利用的可变性(全球范围内考虑)环境属性③环境属性:开发过程中会导致水土流失、耕地毁损、水系污染,地质灾害频发、生态环境恶化、地方病滋生。
使用过程会导致污水、粉尘、废气,造成大气污染、酸雨、全球变暖、海平面上升、厄尔尼诺(E1 Nino)和拉尼娜(LaNina)现象。
3.试述黄金的用途及影响黄金价格的因素有哪些?答:黄金用途广泛﹐在人类历史上黄金的使用一直伴随着人类的生产与生活。
1.黄金用于货币。
2黄金用于装饰。
3.黄金用于工业(1)在电子工业中,黄金被广泛用来作电接触材料、电阻材料、测温材料和厚膜浆料(2)在航空航天工业中,黄金主要用作焊、镀材料。
(3)薄金膜的防辐射功能在其他工业部门中也得到了应用。
(4)在化学工业中,黄金可用作石油化工催化剂。
(5)在医疗事业中,黄金主要应用在制药、理疗和镶牙方面。
(6)金在传统工业中应用,镶牙业、照相和制笔等传统工业中,黄金的应用仍具有一定的消耗量。
影响黄金价格的因素有很多,主要是以下几点:1、世界个国对黄金黄金储备的需求旺盛,将支撑金价长期“牛市”2、世界各国纷纷加.息或紧缩货币,通胀形势将受到一定控制3、国际能源对黄金走势的影响4、希腊债务危机的避险情绪4.铁的用途有哪些?答:铁是经济建设不可缺少的物质基础。
矿业权的私权法律属性
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矿业权的私权法律属性李显冬中国政法大学教授2007 年3 月16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下简称《物权法》)清楚地将矿业权归入用益物权,确定了在学界倍受争议的矿业权的法律属性。
将矿业权这一带有明显公法色彩的权利规定为私权,对于矿产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有着巨大的意义。
然而,《物权法》只是概括性地明确了矿业权的用益物权属性,具体的权利运作和实现过程还有待《矿产资源法》的修正和完善。
本文拟对这些方面进行简要分析,并结合《物权法》的规定提出一些关于《矿产资源法》的修改思路。
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是《宪法》规定的基本财产权原则,《民法通则》第81 条进一步规定:“国家所有的矿藏,可以依法由全民所有制单位和集体所有制单位开采,也可以依法由公民采挖。
国家保护合法的采矿权。
”《矿产资源法》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规定了矿产资源的有偿使用制度,以及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依法有偿取得探矿权、采矿权的制度。
刚刚通过的《物权法》在这些法律的基础上将矿业权纳入用益物权的范畴,将矿业权这一具有强烈公法性质的私法权利在《物权法》中明确定位,予以规范。
无疑,这必将促进矿业权流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转制度理论研究和立法的进一步发展。
但由于我国既有的矿业法律规范始终呈现着浓厚的公法色彩,行政干预过多,故造成矿业权民事主体始终难以真正按“契约自由、意思自治”的原则办事,因而不利于我国矿业权市场的进一步发育和完善,成为制约我国矿业权市场发展的重要因素。
因此,在《物权法》通过之际,对矿业权相关法律性质进行研究,具有极强的现实意义。
一、矿业权法律属性的理论探讨要想弄清楚矿业权的权利属性如何,就必须首先明白矿业权这一概念的确切含义。
尽管各个国家的法律对矿业权的规定存在着很大的差异,但都普遍承认矿业权并非是单一的权利,而是一个权利束,是由一系列的相关权利组合而成。
我国的《矿产资源法》将矿业权分为两类,即探矿权和采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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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源” 一 词 是 指 一 国 或 一 定 地 区 内拥 有 的物
力、 财力、 人 力等 各种 物 质 要 素 的 总称 , 分 为 自然 资 源 和社 会 资 源 两 大 类 。 自然 资 源 在 《 辞海 》 中定 义
矿 产资源 特指 由地 质 作用 形 成 的 , 埋 藏 于 地 下
定 了人类 是 否可 以通 过 自 己的认 知 将 “ 未 知 的矿 产
J 社会 资源
自然资源 l
资 源” 转 变成 为“ 可 利用 的矿 产 资源” 。
囊 I J l f l 蓁 l I l I I l 垂 I J 蓁 l J 鑫 J 蓁 l 蓁 l l 萎 『 J 蓁
在经 济发 展 中的作 用 。 1 矿产 资源 的概 念及特 征
会 生 产发展 的重 要基 础与 条件 。对 于资 源 的开 发 和
利用 , 自然 资源 只提供 基础 与可 能 , 社 会 经济资 源则
把这 种可 能变 为现 实 , 并 通 过对 自然 资 源 的开 发 时
序、 开发程 度 和规模 、 开 发效益 等体 现 出来 。资源按 照对 象划 分 , 如 图 1所示 。
Pr o pe r t i e s o f mi n e r a l r e s o u r c e s a n d t h e c o r r e s p O n d i n g e qu i t y
ZHANG Ho n g — l i a n g ,S HA J i n g — h u a
( S c h o o l o f Hu ma n i t i e s a n d E c o n o mi c Ma n a g e me n t ,Ch i n a Un i v e r s i t y o f Ge o s c i e n c e s( Be i j i n g ) ,
为: 指 天然存 在 的 自然 物 ( 不 包括 人类 加工 制造 的原 材料) 并 有利 用 价值 的 自然 物 。而 社 会 资源 是 直 接 对生 产发挥 作用 的社 会 经 济 因素及 技 术 因素 , 是 社
一 一 一 ~ 一 ~ ~ 一 ~ 一 一
矿业 勘查 开发 的 活力 , 让 矿 业 高效 的运 转 并 发挥 其
第 2 3卷 第 3期
2 0 1 4年 3月
中 国 矿 业
CHI NA MI NI NG M AGAZI NE
Vo 1 . 2 3 ,No . 3
Ma r . 2 01 4
矿 产 资 源 的属 性及 对应 权 益 分析
张宏亮,沙景华
( 中国地质 大 学 ( 北 京)人 文 经管 学院 ,北京 1 0 0 0 8 3 )
中图 分 类 号 :F 1 2 4 . 5 文 献标 识 码 :A 文 章 编 号 :1 0 0 4 - 4 0 5 1 ( 2 O 1 4 ) 0 3 — 0 0 0 6 — 0 4
~ 洲 一 = 一 ~ 耋 唧 一 ~ 一 ~ 一 ~ 一 一 ~ 一 一 ~ 一 ~
图 1 依 据 对 象 划 分 的 资 源 分 类
当矿 产 资源需 求 的增 长 速度 , 超 过 了矿 产 资 源
或分 布 于地表 的有 用矿 物或元 素 的含量 达 到具有 工 业利 用价 值 的 自然 资 源 , 它 具 有 自然 资源 的基 本 特
收 稿 日期 :2 0 1 3 0 7 — 2 4
基 金 项 目 :中 国 地 质 调 查 发 展研 究 中心 矿 产 资 源 战 略 若 干 问 题研 究
本 文从 矿 产 资 源 的 概 念 出 发 , 说 明矿 产 资 源 具 有 自然 属 性 和 社 会 属 性 。伴 随 矿 产 资 源 开 发 运 营 而 形 成 的
特 殊 社 会 资 源 是 矿 产 资 源 的 自然属 性 和社 会 属 性 的 结 合 的 产 物 , 其 价 值 是 由 未 知 矿 产 资 源 到 可 利 用 矿 产 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 , 应 通 过 产 权 制 度 安 排 实 现 其 权 益 主 体 的利 益 要 求 。 关 键 词 :矿 产 资 源 ; 自然 属性 ;社 会 属 性 ;相 关 利 益 主体 ;权 益
B e i j i n g 1 0 0 0 8 3,Ch i n a )
一 ~ 一 一 ~ 一 ~ 一
当前 , 中国矿 业 管 理体 制 变 革 迫在 眉 睫 。笔 者
认为 , 改革 的主要 问题 是 要 从 根本 上 认 清 矿产 资 源
的属 性 , 从 而转 变 过去纯 自然 资源 管理 的思路 , 提高
项 目资 助 ( 编号 : 1 2 1 2 0 1 1 2 2 0 3 0 6 )
征— — 稀缺性 、 不 平衡 性和联 系 性 。
矿 产资 源 的稀 缺性 是指 矿产 资源 的可 利用数 量
作 者 简 介 :张 宏 亮 ( 1 9 7 9 一) , 男, 四川绵 阳人, 讲师 , 博 士研究生 , 主
摘 要 :矿 业 有 序 发 展 需 要建 立 一 套 能 够 激 励 矿 业 相 关 利 益 主 体 的 机 制 , 而 中 国 的 矿 业 管 理 体 制 受 纯 自然 资 源 管 理 观 念 的束 缚 , 忽视 了矿业 开发 运营过 程 中所形成 的特殊 社会 资源利益 主体 的权 益体现 。
要 从 事 资 源 产 业 经 济方 向 的研 究 工 作 。
相 对 于人类对 其 不断增 长 的需求 而言 是稀 缺 的 。这
主要表 现在两 个方 面 : 一是 总量 稀缺 , 矿产 资源 的形
第 3期
张 宏 亮 ,等 :矿 产 资 源 的属 性 及 对 应权 益 分 析
资源
利用 的难 易 程度 , 对其 自然属 性 的认 识 影 响直 至 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