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柱防瓦斯安全技术措施实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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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F-ED-J8830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煤柱防瓦斯安全技术措施
实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煤柱防瓦斯安全技术措施实用版
提示:该解决方案文档适合使用于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在进行中紧扣进度,实现最大程度完成与接近最初目标。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一、施工地区概况
1.施工地区基本情况
1204煤柱切眼及下顺槽位于十矿井下12采区中部,从1204上顺槽测点g506向里20.5m 处为开口中心,按照94°06′方位角沿煤层底板施工35.13m,然后坡度按17°50′穿过断层19.5m见煤层底板,再沿煤层底板掘进46.4m,到位后,按方位角176°29′沿煤层底板掘进下顺槽73.3m(平距),到位后变坡度-9°施工26.2m(平距),到位后变坡度1°37′施工
29.07m(平距)与02运输斜巷贯通。 1204煤柱
切眼采用2.6×2.6m工字钢对棚支护,棚距为700mm,1204煤柱下顺槽采用4m×3.0mU29棚支护,棚距为600mm,背木、金属网护帮顶。
2.通风系统
1204煤柱切眼及下顺槽掘进期间采用一组2×15kw对旋式局扇供风,局扇安装在1202运输斜巷下段。配用直径φ600mm的抗静电阻燃风筒,风机能够实现风电、瓦斯电闭锁。
通风路线为:1202运输斜巷→1204上顺槽→1204煤柱切眼→1204上顺槽→12采区回风上山→-80提煤上山→-80回风巷→-50改造回风巷→-50总回风巷→西风井井底→地面。
二、防瓦斯安全技术措施
为防止瓦斯事故发生,确保工作面掘进期间安全,特制定如下安全技术措施。
(一)瓦斯检查及瓦斯管理
1.通风区在该地区安排专职瓦斯检查员、安检科安排专职安全检查员,负责本地区瓦斯检查和安全检查工作。
2.瓦斯检查员要加强瓦斯检查工作,认真执行瓦斯检查制度,定时定点汇报瓦斯、通风设施及监测装置运行情况。瓦斯检查员要掌握突出预兆。当发现有突出预兆时,瓦斯检查员有权停止工作面作业,并协助班组长立即组织人员,按避灾路线撤出,并上报矿调度室。
3.瓦斯检查员负责检查工作面范围内瓦斯浓度、风量变化、通风设施、监测监控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通风区、矿调度室汇报。若瓦斯超限必须及时停电撤人,坚决杜绝瓦斯超限作业现象发生。
4.瓦斯检查做到井下记录牌、检查手册、班报三对照,瓦斯日报和通风调度日报每日送矿长、矿总工程师审阅。瓦斯检查员必须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并有记录可查,不准空班、漏检、假检。
5.瓦斯检查人员必须执行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并认真填写瓦斯检查班报。每次检查瓦斯的结果,都必须记入瓦斯检查班报手册和检查地点的记录牌上,并通知现场工作人员。瓦斯超过《煤矿安全规程》有关条文规定时,瓦斯检查员有权责令人员停止工作并撤到安全地点,严禁瓦斯超限作业。
6.通风区跟班干部或班组长必须重点落实该地区的瓦斯检查制度及交接班制度的现场执行情况。
7.掘进期间,如瓦斯超限、聚积或有其它异常情况,瓦斯检查员必须立即安排施工人员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并及时向矿、通风调度汇报,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8.如临时停风时间短、瓦斯浓度小于3%,由通风区班长和瓦斯检查员负责就地排放。若瓦斯浓度大于等于3%,由通风区制定专门排放瓦斯安全措施,由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共同审查,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二)局部通风机管理
1.掘进期间,该掘进头必须实行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倒台、风电、瓦斯电闭锁,安装瓦斯超3%闭锁风机装置和风筒传感器,保证掘进头有足够的风量。风机安设及距地高度要符合《规程》要求。
2.严禁任何人随意开、停局扇,必须保证局部通风机的正常运转,严禁随意改变风筒位置。
3.施工人员每班要安排专职人员看管风机,进班后由专职电工对风机进行自动倒台试验、风电闭锁试验,一切正常后方可施工。
(三)局部通风管理
1.严格风筒管理,做到吊挂平直、环环必吊,发现风筒破口要及时更换或修补,通风区安排专人对风筒进行维护,风筒距窝头距离不得大于5m。
2.施工单位必须爱护通风设施,严禁损坏通风设施,保证通风设施完好。
(四)监测监控
1.由施工单位提供馈电开关,通风区负责
安设瓦斯监控装置,并安排专人定期对甲烷传感器进行校对,保证灵敏可靠。
2.监测系统要求:距掘进工作面正前不大于5m处和回风流与全风压风流汇合处以里10-15m处各安设一组,掘进头甲烷传感器预警点0.7%,断电点为0.8%,回风流预警点0.7%、断电点为0.8%,复电点均小于0.7%。断电范围为掘进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3.监测系统故障或不完善,掘进工作面严禁作业。
4.甲烷传感器的移动由施工单位班组长负责,但必须在安检员、瓦斯检查员的共同监督下执行,其他人员不得随意移动探头位置。
5.通风区要加强监测系统的维护,确保其精度和瓦斯超限报警断电性能的灵敏可靠。
6.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定期进行调试、校正,每月至少一次。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等采用载体催化元件的甲烷检测设备,每7天必须使用校准气体和空气样调校1次。
7.甲烷传感器发生故障必须在2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理,期间由瓦斯检查员负责加强瓦斯检查,严禁瓦斯超限作业。
8.矿长、矿技术负责人、爆破工、采掘区队长、通风区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班组长、电钳工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瓦斯检查员、安全检查员必须随身携带光学甲烷检测仪。
三、避灾路线
当1204煤柱切眼或下顺槽发生瓦斯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