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写作材料-党政机关公文行文规则解读
公文解读讲稿 (一) 公文格式、种类、规则
相应位置,印章下压发文机关署名。
最后一个印章下压发文机关署名和成文日期。
0 2 印章之间排列整齐,互不相交或相切。
公文格式 首排印章顶端应当上距正文(或附件说明)一行之内。
02
公文格式
主 不加盖印章的公文:
体 部 分
单一机关行文时,在正文(或附件 说明)下空一行右空二字编排发文机关
署名,在发文机关署名下一行编排成文
空一行
附件:1.× × × × × × × × × × × × ×
××××××× 2.× × × × × × ×
空一行
××××× 2018年×月×日
主 体
11.发文机关署名
部 分
应用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字体字号用 3号仿宋_GB2312,位于正文的右下方
(与正文或附件说明空一行),居右
排,后空2个字。 两个以上机关联合
日期,首字比发文机关署名首字右移二
字。
0 2如成文日期长于发文机关署名,应
当使用成文日期右空二字编排,并相应
公文格式 增加发文机关署名右空字数。
联合行文时,应当先编排主办机关 署名,其余发文机关署名依次向下编排。
主
14.附注
体 部 分
一般用于向下普发的公文,对印发、 传达范围作说明,加圆括号标注于成文
文
种
选
一、缺少文种
用
常 见
三、文种重叠
0 1 问
题
五、文种作为公文标题
七、同类公文使用不同文种
公文种类
二、使用非法定文种 四、生造文种 六、文种混用 八、错用文种
主要表现在报告和请示的错用 文
报告和请示同属上行文,但是性质截然
种 选
不同的两类文种。
大学应用写作——党政机关公文概述
公 文 格 式 示 例 一
主体部分:
私立华联学院 ××工作 的 决定 发文机关 + 事由 + 文种 注意:长标题多行排列应使用梯形或菱形。 :若过多致首页不能显示正文,移至版记。 :用阿拉伯数字标全年月日。 主体部分结构层次序数: 第一层:汉字“一”;第二层:汉字加括号 “(一)”;第三层:阿拉伯数字“1.”;第四层: 阿拉伯数字加括号“ (1) ” 特定格式:纪要不加盖印章 版记部分:单页码居右,双页码居左
公 文 格 式 示 例 二
五、行文规则
确有必要,讲求实效,注重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一般不越级行文,特殊情况需要越级的,应同时 抄送被越过机关。 上行文规则: 1.主送单一。根据需要同时抄送其他相关上级机关 和同级机关,但不抄送机关。 2.下级机关的请示,不得原文转报上级机关。 3.请示应一文一事。其他非请示性公文不得夹带请 示事项。 4.公对公,私对私。 5.受双重领导的机关向事项相关上级机关 行文,必要时抄送另一上级机关。
(二)按按紧急程度分(特急、紧急、常规) (三)按秘密等级划分 1.绝密公文:涉及核心秘密 如:两弹一星、神舟号飞船 财务报表、高管考核资料、核心技术资料 2.机密公文:涉及重要秘密 如:高考试卷 公司注册相关文件、技术资料、工程图纸、 立项报告、业务分析报告 3.秘密公文:涉及一般秘密 如:劳资协议或合同、未公开会议记录、员工 薪资及相关文件
体现国 家意志
程序谨严
公文
有“范儿” 有效力
解决实 际问题
三、种类
《条例》规定15个文种(P50)—— (一)按行文方向划分 上行文:下级机关向所属的上级机关报送的 公文。如:请示、报告 下行文:上级机关向所属的下级机关发出的 公文。如:决议、决定、命令、公报、意见、 通知、通报、批复、纪要 平行文:平行机关或不相隶属机关之间的公 文。如:函、议案 泛行文:无确定行文方向,面向社会大众。 如: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告、通告
公文的行文规则
公文的行文规则公文的行文规则,是关于公文制发的基本原则和基本方法的概括和总结。
1、行文原则。
有2条值得注意:(1)“少而精”的原则。
《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第11条明确规定:“行文应当确有需要,注重实效,少而精,可发可不发的公文不发,可长可短的公文要短。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也有同样规定。
在具体联络协调工作中,也是提倡多人来人往,少文来文往。
(2)不以机关名义向领导个人报送公文原则。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第22条规定:“除上级机关负责人直接交办的事项外,不得以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负责人报送‘请示’、‘意见’和‘报告’”。
《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也有相同规定。
直接向领导同志个人报送公文,有损领导机关的权威,违背公文流转办理程序,从报送者角度看可以提高效率,但对领导机关而言,则损害了效率。
就法院而言,领导同志批示、交办的案件比较多,对于交办案件,领导同志明确批示“望复”、“回告结果”等意思的,可以公文形式对领导同志个人报送,除此之外,一般不要向领导同志个人报送公文。
2、行文关系。
分为领导与被领导关系、指导与被指导关系、互不统属关系三类。
3、行文方式。
根据制发机关划分,可分为单独行文和联合行文;根据接收机关划分,可分为纵向行文(逐级行文、多级行文、越级行文、通行行文)和横向行文。
4、具体要求。
(1)恪守隶属关系,一般不越级行文。
《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规定:“党的机关的行文关系,根据各自的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
……不得越级向上级机关行文,尤其不得越级请示问题;因特殊情况必须越级行文时,应当同时抄送被越过的上级机关。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有相同规定。
允许越级行文的情形:发生了严重紧急情况;直接上级机关的上级机关越级交办某些事项,同时指令越级上报的;询问只有直接上级机关的上级机关才能答复的某些重要问题或事项,且这些问题和事项与直接上级机关没有任何联系的;数次向直接上级机关行文请求解决某项工作中急需解决的问题,但是直接上级机关长期不予解决,以致对工作或即将对工作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的;等等。
公文的行文规则范文
公文的行文规则范文公文是一种正式的书面文件,常用于政府、企事业单位等机构之间的沟通和交流。
公文的行文规则十分重要,它关系到文档的准确性、表达效果以及专业性。
以下是公文行文规则的一些要点:1.标题与格式:公文的标题应简明扼要地概括文意,使用字体要规范,常用的字体包括宋体、黑体等。
另外,公文的过程要求按照规定的格式书写,包括页眉、页脚、文档边距等。
2.措辞严谨:公文的语言应使用正式、准确、严谨的词汇和措辞。
避免使用口语化的词汇和俚语;应准确表达意图,避免模糊、含糊不清的表述。
3.结构清晰:公文应具备良好的结构,包括引言、正文、结论等。
引言部分可以简要说明写作目的和背景,正文部分详细阐述问题,结论部分总结核心观点并提出建议或要求。
4.科学组织:公文的各个部分应按照逻辑顺序进行排列,使读者能够清晰地理解文档的内容和结构。
可以使用标题、段落分隔和条款等方式来提高阅读的可读性和易懂度。
5.文风庄重:公文应遵循正式、庄重的文风,不应带有个人情感或主观色彩。
避免使用夸张、情绪化的词汇和表达方式,保持客观、中立的态度。
7.语法规范:公文的语法应规范,要遵循相应的书写规则。
避免使用口语表达、错别字、恶性夹杂和重复用语等。
8.使用公文常用语:公文有一些常用的措辞和语句,如致函、奉行、特此通知等,应根据实际需要使用这些措辞,以增强公文的正式性和规范性。
总结起来,公文的行文规则主要包括标题与格式、措辞严谨、结构清晰、科学组织、文风庄重、数据精确、语法规范、使用公文常用语以及署名与盖章等要点。
通过严格遵守这些规则,可以使公文达到规范、准确、专业的目的,帮助沟通和交流更加有效和高效。
党政机关公文行文规则解读
党政机关公文行文规则解读按照从20XX年7月1日起执行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办发〔2012〕14号)讲解和训练,与现行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相违背之处作出特殊说明。
一、党政机关公文文种根据“条例”第二章第八条之规定,公文种类主要有:(一)决议。
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
(二)决定。
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三)命令(令)。
适用于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措施、批准授予和晋升衔级、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
(四)公报。
适用于公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项。
(五)公告。
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六)通告。
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七)意见。
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八)通知。
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
(九)通报。
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
(十)报告。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十一)请示。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十二)批复。
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
(十三)议案。
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
(十四)函。
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十五)纪要。
适用于记载会议主要情况和议定事项。
其中,决议和公报原为党的公文文种。
二、常用公文文种辨析(一)决定与决议1.决定可以由会议作出,也可由领导集体作出;而决议必须由会议审议通过。
2.决定偏重务实,决议偏重务虚。
(二)通知与指示1.通知所作安排较具体,指示所作安排较原则。
2.通知各级单位都能用,指示一般行政机关不能用。
(三)通报、通知与通告1.告知的范围不同。
通报和通知属于机关内部公文;通告属周知性公文。
应用写作教程 第二章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上)
第五节 通 告
通告是行政机关在法定职责范围内行 使职权、开展公务活动的过程中,需要向 所辖境内或者某一专门范围内所有人(包 括当地居民、流动人口、外国人等)公布 重要事项,或者规定应当遵守的事项时所 采用的公布性文种。
一、通告的适用范围
通告适用于公布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守 或者周知的事项。 一是公布应当遵守的事 项。二是公布应知事项。
二、公文格式
公文有自己特定的格式。它主要是指 公文的结构,即公文的组织构造(体式、 内容、格式)。公文结构具有规范性和相 对确定性,国家对公文的基本构成提出了 规范性的要求。
1.文头 3.主送单位 5.签署、日期 7.附件及其他标志 9.主题词 11.签发人
2.公文的标题 4.正文 6.印章或签署 8.注释 10.抄送机关 12.印发说明
四、通告与命令、通知的区别
第一,通告一般不按管理系统逐级下达,而是直接面向内容 所涉及的全体人员;而命令和通知都是按管理系统逐级下达 的。
第二,通告的告知对象大都是自然人,而不是法人(如机关、 团体等)。
第三,通告组织实施文件内容的是发文机关及文中所指定的 单位;而命令、通知里的内容是由受文单位来组织实施的。
二、通告的特点
第一,通告的根据具有政策性和法令性。 第二,通告的内容具有专门性和专业性。 第三,通告的效力具有约束性和强制性。 第四,通告的使用具有公开性和广泛性。
三、通告与公告的区别
通告与公告相比,一是通告的受文范围 不如公告广泛;二是通告的规定性强,有要 求遵守执行的强制内容;三是通告的作者的 地位不如公告那样严格限定;四是通告的内 容比公告的内容要详细、周密,条文明确、 具体;五是通告所宣布的事项不如公告的重 要程度高;六是通告公布的形式更加多样。
公文的行文规则_写作指导
⾏⽂规则的含义⾏⽂规则是指各级机关公⽂往来时需要共同遵守的制度和原则。
遵守这⼀原则,有利于公⽂传递⽅向正确、线路短捷有效,避免公⽂旅⾏,阻⽌部分公⽂进⼊不必要的流通过程,抑制⽆价值公⽂的产⽣。
⾏⽂规则规定了各级机关的⾏⽂关系,即各级机关之间公⽂的授受关系,它是根据机关的组织系统、领导关系和职权范围来确定的。
机关之间的⼯作关系是由各⾃的组织系统或专业系统归属、地位、职责、权利范围等因素决定的。
它对⾏⽂关系有决定性的影响,规定着公⽂传递的基本⽅向。
机关之间的⼯作关系有如下⼏种类型:第⼀类,处于同⼀组织系统的上级机关与下级机关存在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
第⼆类,处于同⼀专业系统的上级主管业务部门与下级主管业务部门之间存在指导与被指导关系。
第三类,处于同⼀组织系统或专业系统的同级机关之间的平⾏关系。
如全国各省、⾃治区、直辖市⼈民政府之间。
第四类,⾮同⼀组织系统、专业系统的机关之间,⽆论级别⾼低,均为不相⾪属关系。
如军事机关与各级地⽅⼈民政府之间。
根据公⽂授受机关的⼯作关系不同,可以将公⽂划分为上⾏⽂、下⾏⽂和平⾏⽂。
上⾏⽂和下⾏⽂主要存在于以上第⼀类和第⼆类⼯作关系类型中,上⾏⽂是指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发送的公⽂,如报告、请⽰等;下⾏⽂正好相反,是上级机关向下级发送的公⽂,如批复、指⽰等。
平⾏⽂存在于以上第三类和第四类关系类型中,同级机关和不相⾪属机关相互发送公⽂都是平⾏⽂,如函等。
⾏⽂的基本规则正常有效的⾏⽂应当遵循以下普遍适⽤的基本规则:⼀、按机关⾪属关系和职责范围⾏⽂的规则这条规则要明确两点:⼀是按机关⾪属关系⾏⽂。
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可以作指⽰、布置⼯作、提出要求;下级机关可以向直接的上级机关报告⼯作、提出请⽰,上级机关对请⽰事项应予研究答复。
除了这⼀层关系外,在我们国家现⾏管理体制中,还形成了⼀种各业务部门上下垂直的条条关系,其中有些部门属本级政府和上级部门双重领导,⼤部分和上级业务部门之间虽然不属直接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但在业务上的确存在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也就形成了直接的上下⾏⽂关系。
2021应用文写作基础知识:行政公文的行文规则_写作指导
2021应用文写作基础知识:行政公文的行文规则一个机关的文件,按照行文关系、文件的去向,可以分为上行文、平行文、下行文和泛行文。
基本行文规则:(1)根据机关隶属关系和职责范围行文的原则。
(2)公文不直接报领导者个人的原则。
(3)非特殊情况不越级行文原则。
(4)同级机关可以联合行文的原则。
(5)部门会签未经协调一致不得各自单独行文的原则。
受双重领导的机关向上级机关行文,应当写明主送机关和抄送机关。
上级机关向受双重领导的下级机关行文,必要时应当抄送其另一上级机关。
以下两种情况不宜用抄送:1.请示不得在主送上级机关的同时向其下级机关抄送;2.凡与办理公文无关的机关一律不予抄送。
请示应一事一请示,不要一文多事。
如确有几件事需要请示上级,可分别写成几份请示上呈。
报告不得夹带请示事项的规则。
部门内设机构除办公厅(室)外不得对外正式行文。
公文的语言特点:庄重、准确、朴实、精炼、严谨、规范。
庄重是指语言端庄、格调郑重严肃;准确是指在表情达意时,语言真实确切,无虚假无错漏,褒贬得当,语意明确界限清楚,符合实际,真切表达欲表达的内容;朴实是指语言平直自然、是非清楚、明白晓畅、恰如其分、通俗易懂,无浮华夸饰、无渲染、无形象描绘、无矫揉造作,忌堆砌华丽辞藻,忌滥用辞格,讲求于平淡之中见神奇;精炼是指语言简明扼要,精当不凡,去浮辞,忌冗长空泛,同时,又不苟简,即服从行文目的和表现主题的需要,当祥则祥,当略则略;严谨是指语言含义确切、文句严谨、细致周密、分寸得当,忌模糊含混、语意多歧;规范是指语言单位构成及组合不仅应符合现代汉语的语法规则和一般逻辑规则,而且应合乎公务活动所提出的特殊规范性要求。
公文行文规则的主要内容
公文行文规则的主要内容公文行文规则:如何撰写一篇规范整洁的公文一、引言公文是一种正式的书面文件,用于传达政府、企事业单位和组织机构之间的信息、决策和命令。
公文的行文规则对于确保信息的准确传达和专业形象的建立至关重要。
本文将介绍公文行文规则的主要内容,以帮助读者撰写一篇规范整洁的公文。
二、标题的撰写标题是公文的开篇,应简明扼要地概括正文的主题。
在撰写标题时,需注意以下几点:1. 简洁明了:标题应尽量简短,清晰地表达正文的主题,避免使用过长或含糊不清的词语。
2. 使用主题词:标题应使用与正文主题相关的关键词,以便读者能够迅速理解公文的内容。
3. 避免重复:标题应避免与正文内容重复,以免造成读者的困惑。
三、段落的划分在公文中,合理的段落划分能够增强文章的可读性和逻辑性。
以下是一些常用的段落划分方式:1. 概述段:用于简要介绍公文的背景、目的和重要性。
2. 正文段:用于详细说明公文的内容、理由和建议。
3. 结论段:用于总结公文的主要观点和提出具体的建议或要求。
四、语言的运用公文的语言应准确、简练、明确,避免使用模糊或歧义的词语。
以下是一些语言运用的注意事项:1. 使用规范的词汇:公文应使用规范的词汇,避免使用俚语、口语或隐晦的表达方式。
2. 避免冗长的句子:句子应简练明了,避免使用过长或复杂的句子结构。
3. 使用适当的标点符号:准确使用标点符号,以确保句子的结构清晰、表达准确。
五、格式的规范公文的格式应符合一定的规范,以增强公文的正式性和专业性。
以下是一些常用的格式规范:1. 文件头部:包括公文的标题、发文单位、发文日期等信息。
2. 正文格式:使用规范的字体、字号和行距,确保公文的整体美观。
3. 段落缩进:使用合适的段落缩进,以增强段落之间的区分。
六、撰写要点在撰写公文时,应注意以下几个要点:1. 清晰的结构:公文应有清晰的结构和层次,以帮助读者理解和查找信息。
2. 逻辑严谨:公文的各部分应有逻辑上的连贯性,避免出现矛盾或不一致的观点。
公文行文规则范文
公文行文规则范文
尊敬的领导:
我是XXX单位的XXX,我对公文行文规则进行了深入研究和总结,现
将相关内容向您汇报,并提供一个1200字以上的公文行文规则的范文。
公文是政府、单位或组织之间进行沟通的重要工具,它要求行文规范、简练、明确,以便于对方正确理解并采取相应措施。
为此,我研究了公文
撰写的一些基本要点,总结出以下规则:
一、清晰简明:公文要求表达清晰,避免使用太多的修饰词语和复杂
句子。
要用简短的句子和常用词汇,让读者迅速理解文意。
二、逻辑严谨:公文行文要有条理,内容要有逻辑顺序,包括简要介绍、问题陈述、解决方案和具体要求等。
另外,应尽量使用词语的正式和
规范的意义,避免使用太多的俗语和口语化的表达。
三、客观准确:公文的写作要客观公正,避免主观感受和情绪化的表达。
要使用准确的数据和事实,尽量避免使用模棱两可的表述。
如有需要,可以引用专业知识或相关研究结果作为依据。
四、格式规范:公文的格式要求具有一定的统一性,包括标题、署名、日期、附件等。
标题要简单明了,能够准确概括文章的主题。
署名要包括
姓名、职务和单位等,以便于对方明确发文单位。
日期要表示公文发出的
时间,以便于对方了解公文的时间性。
附件要按序号标明,内容需要与主
文相互补充。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条文释义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条文释义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条文释义一、前言本文档为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条文释义,旨在规范行政机关公文的格式和内容,提高公文的规范性和准确性。
二、公文的种类1.通知通知是行政机关向特定对象传达信息、下达要求或提出建议的一种公文形式。
2.备忘录备忘录是行政机关内部相互提醒、交流意见或记录工作事项的一种公文形式。
3.请示请示是行政机关向上级机关或有关机关征求意见、请求批复或报告情况的一种公文形式。
4.批复批复是行政机关对请示事项进行答复、审批或决定的一种公文形式。
5.报告报告是行政机关向上级机关、有关机关或领导汇报工作情况、提出建议或解决问题的一种公文形式。
6.公告公告是行政机关向社会公众发布重要信息、政策法规以及通告的一种公文形式。
7.通报通报是行政机关将有关信息、决策、通知等发布到相关单位或个人的一种公文形式。
8.调查报告调查报告是行政机关对某一事件或问题进行调查后,形成的详细报告和结论的一种公文形式。
三、公文的基本要素1.文件头文件头包括公文的发文机关名称、机关代字、文件字号、发文日期等信息。
2.标题标题是公文的名称,要简明扼要地概括公文的主题内容。
3.正文正文是公文的核心内容,包括行文部分和结尾部分。
4.正文行文部分行文部分一般包括事务性段落、正文内容、附件等。
5.正文结尾部分结尾部分一般包括请示或要求批示、落款核名、日期等。
四、附件的使用1.附件的命名附件可以根据具体内容进行命名,例如“附件1:”,“附件2:”,并在正文中进行引用。
2.附件的编排附件应按照正文中的引用顺序进行编排,并在正文中进行明确标注。
3.附件的格式附件可以是文档、表格、图片等形式,应根据具体需要进行准备和提供。
五、法律名词及注释1.法律名词- 行政机关:指国家行政管理机关,依法行使行政管理职权的机关。
- 公告:指行政机关向社会公众发布重要信息、政策法规以及通告的一种公文形式。
- 通报:指行政机关将有关信息、决策、通知等发布到相关单位或个人的一种公文形式。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条文释义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条文释义一、前言在国家行政机关的日常运作中,公文起着重要的沟通和记录作用。
为了确保公文的规范性和一致性,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条文,明确了公文的格式和要求。
本文将对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条文进行释义,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使用公文。
二、公文的定义公文是指由行政机关发布的、用于载明公文发出机关或行文事由、请示、报告、决定、批复、公告、通知等内容的正式文件。
公文的格式和文字表达需要符合国家相关的标准和规范。
三、公文格式条文释义1. 标题:公文的标题应该简明扼要,并能准确地表达所涉及的事项。
通常包括公文的类别、主题和文件号等信息。
2. 发文机关:公文的发文机关部门需要明确标注,以表明批准或发出公文的权威性。
3. 收文机关:公文的收文机关也需清晰标明,以确保公文能够准确送达到指定的机构或个人。
4. 日期:公文的日期应准确标注,一般包括年、月、日。
日期的正确性对于公文的时效性以及办理程序有重要意义。
5. 正文:公文的正文是公文中最重要的部分,用于阐述公文的事项、观点、决定等内容。
正文应遵循条理清晰、逻辑严谨、语句简练的原则。
6. 文件字号:公文的文件字号是公文的唯一标识,用于各个机关的查询和跟踪。
文件字号一般由年份、发文机关、序号等组成。
7. 文件来源:公文的文件来源是指公文的产生机构或部门,用以表示公文的委托范围和行使权限。
8. 标志:公文的标志是公文身份的象征,通常包括国徽、发文机关的印章和署名等信息。
9. 主送:公文的主送是指需要特别关注或执行公文内容的机关或个人,需要明确标注以确保公文的正确转送和执行。
10. 抄送:公文的抄送是指需知悉和了解公文内容的机关或个人,通常不要过多抄送,避免影响公文的效率和保密性。
11. 附件:如果公文需要附带文件、资料或者合同等其他附件,需要明确注明并进行编号,以便附件的查找和阅读。
四、公文的重要性公文是行政机关与外部机构或个人之间进行信息传递和证据记录的重要手段。
公文的行文规则
公文的行文规则行文规则是制发公文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
一、行文应遵循的基本规则行文应遵循以下基本规则:1.行文应当却有必要,讲求实效,注重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2.行文关系应根据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
一般不得越级行文,特殊情况需要越级行文的,应当同时抄送被越过的机关。
二、公文种类的选择和使用1.根据行文关系确定公文种类。
一般来说,受文单位是上级的,应选用“请示”、“报告”等上行文种;受文单位是下级的,应选用“通知”、“批复”等下行文种;向不相隶属单位行文,应使用“函”这个平行文种。
2.根据行文目的确定公文种类。
如请求上级单位批准、给予指示、帮助支持的,应使用“请示”;安排部署工作的,应使用“通知”;指导下级工作的,则应使用“意见”。
三、行文关系的确定行文关系是指单位之间的公文在相互往来中存在的授受关系,是各单位组织关系或业务关系在公文运行中的体现。
行文关系应根据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
隶属关系是指同一组织系统内的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体现在行文上就是上行文和下行文的关系。
相应地,同一系统内同级单位之间,不同系统的各单位之间的关系,体现在行文上就是凭行文的关系。
有些单位之间虽不属于同一系统的上下级隶属关系,但从职权范围上讲是业务主管关系,如企事业单位与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业务主管部门之间,必要时也使用上行文。
四、行文方式的选择一定的行文关系,决定了公文的行文方向,同时也决定了不同的行文方式。
在具体行文中,根据行文方向可采取下列不同的行文方式:1.逐级行文。
是上行文和下行文普遍采用的行文方式。
上行文就是下级单位直接向其上级单位报告情况,提出请求;下行文就是上级单位应对所属的下级单位传达指示、部署工作、批复请示,再由下一级单位逐级下达。
逐级行文体现的是集中统一、分级管理、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原则,有利于政令统一,避免政出多门、多头领导和多头指挥。
2.越级行文。
多发生在上行文中,指的是下级单位在特殊情况下,越过自己直接上级向更高的上级领导直接行文的情况。
《应用写作教程》第3章 党政机关公文(下)
三、通知与命令(令)、决定的区别
通知在强制性、约束性、权威性上弱于命令(令)和决定。通知自身 不创造规范而只是传达应办应知事项;通知的事项更加具体细微;用 途广泛、作用明显,除了指示性通知可取代指示的部分功能,知照性 通知可用于使有关各方周知情况和问题外,其他几类通知还可以使其 他有关文件履行生效程序或使其升格,扩大效力范围。
五、通知的种类
(六)任免通知:它是上级机关任免和聘用干部时,对所属下级机关下达的一种较为特殊的知 照性通知。
《××大学关于免去×××同志职务的通知》 《××公司关于聘×××为公共部主任的通知》 《关于×××等四人任职的通知》
(七)一般事项性通知:它是要求下级机关办理执行或需要周知的事项。 1.要求下级机关办理事项的通知 《关于年终财务检查的通知》 《文化部关于协助中国历史博物馆修改通史陈列调用文物的通知》 2.需要周知事项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成立经济贸易办公室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3.执行事项的通知 《卫生部关于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通知》
二、报告的特点和种类
(一)报告的特点
1 .已然性 这是指将已经做过的事情或已经发生的情况及问题写成报告,其内容是客观现实的反映,而不
是展望和推想。
2 .总结性 因为报告的内容是已经做过的工作,或已发生的情况,所以,在向上级报告的时候就要对问题
进行综合分析、归纳,即总结。否则,写成的报告就会变成罗列现象、过程,因而也就失去了 写报告的意义。
七、撰写通报的注意事项
第一,写入通报的内容必须是真实和典型的。
第二,对奖惩性的通报,就其内容来说,表扬和批评一定要旗帜鲜 明,恰如其分,不能含糊其辞和随意夸大缩小。遣词造句要讲究分 寸,力求准确无误。
应用写作党政机关公文概说(概念、行文方向、格式)2.1 党政机关公文的概念
(4)发文机关标识。发文机关标识也称“文件名”,是由 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后面加上“文件”组成,如: “国务院办公厅文件”,“文件”置于发文机关右侧,上下 居中排布。
(5)发文字号。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和序号组 成。例如:“国办发[2006]5号”,“国办”为发文机关国 务院办公厅的代字,“2006”为年份,“5号”是序号,是指 国务院办公厅在2006年所发的第5号文。发文字号用3号仿 宋字标识,年份、序号用阿拉伯数码标识,年份标全称,用 六角括号﹝﹞括入,序号不编虚位,(如:“5号”不编为 “005号”),不加“第”字,(如不可写为“第5号”)。
(2)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秘密等级是划分公文保密的级 别,目前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如需标 识秘密等级,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两字之间空一 字,如“机 密”;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之间用“★”隔开, 如“机 密★一年”。
(3)紧急程度。紧急程度是指对文件送达和承办的时限要 求。紧急公文分为“特急”和“急件”两种。如需标识紧急 程度,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两个字之间空1字,如 “急 件”,如需同时标识秘密等级,秘密等级顶格标识在版 心右上角第1行,紧急程度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2行。
(6)印章。是公文生效的标识。公文除“会议纪要”发出 的以外,均应加盖公章。盖印章应做的上不压正文,下压成 文日期。
党政机关公文的格式规范与行文规则
15、纪要 纪要适用于记载会议主要情况 和议定事项。
三、公文的格式规范
公文一般由份号、密级和保密 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志、 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 关、正文、附件说明、发文机关署 名、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 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 页码等组成。
四、公文的行文规则
1、行文原则。 (1)确有必要的原则。 (2)不以机关名义向领导个人 报送公文原则。
五、常见的一些错误
6、通告 通告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7、意见 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 解和处理办法。
8、通知 通知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 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 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
9、通报 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 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
10、报告 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 作、反映情况、回复上级机关的询 问。
1、决议 决议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 大决策事项。
2、决定 决定用于对重要事项做出决策 和安排。
3、命令(令) 命令适用于公布行政法规和规 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措施、批 准授予和晋升衔级、嘉奖有关单位 和人员。
4、公报 公报适用于公布重要决定或者 重大事项。
5、公告 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 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三)公文的作用 1、领导和指导作用。 2、规范和约束作用。 3、宣传和教育作用。 4、联系和知照作用。 5、依据和凭证作用。
二、公文的文种及其适用范围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规定,党政机关公文主要有决议、决 定、命令(令)、公报、公告、通告、 意见、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 复、议案、函、纪要共15个种类。原 党的机关公文专用的指示、条例、规 定已经删除,加入了原行政机关公文 专用的命令、通告、公告、议案。
应用写作(6)公文形文制度
国务院(国家最高行政机关) 中央直属各部、委、办 省直各厅、局 厅属处室
科
部属司、局 处、室
○
地市直属各处局
乡镇人大 各乡镇人民政府 县市直属各科局 科室 村民大会 村委会居委会 股室 ○
○
隶属关系是指本级机关在其组织系统中所处的位置及其与上下机关之间的关系。 上级领导机关与下被领导机关之间——块块关系 上级业务部门与下级业务部门之间——条条关系
提问: 某市要召开全市成人教育工作会议, 应该由哪个发文机关向哪个上级机关请示? 为什么? 。
三、逐级行文原则:
“一般不得越级请示和报告。” 逐级行文:一般情况应逐级行文, 越级行文:只有特殊情况才可越级直接行文。
为什么不能越级行文???
《办法》规定“一般不得越级请示和 报告”,表明有些情况是可以越级向上行 文的。
注意:越级向上行文,除检举揭发外,应抄 送其直接上级机关。
2.为什么 “请示”要一文一事?? 总之——方便行文 方便办文 方便存档
3.“请示”只写一个主送机关 例如:有个单位关于解决职工住房困难问题的请
示,主送给人大常委会和人民政府,人大常委会 认为这是人民政府管的事,且人民政府也已收文, 自己就不办也不转;人民政府认为人大常委会放 在前,自己不便办理。结果两个机关都没办复。 后来那个单位只好再写一份请示,只向人民政府 行文,问题才得到解决。
6.报告中不得夹带请示事项 按照《办法》规定,上级 对下级的报告不作批复。夹带请 示事项,只会造成公文处理的混 乱。
五、主、抄送原则:
(针对公文运转,要求按正常程序报送公文)
关于“主送” 一般根据公文的内容及发文、收文机关的隶属关系及职权范围确定主 送机关。做到以下规范: 1)上行文坚持一个主送机关,需要同时送其他机关时采用抄送。 2)受双层领导的机关向上级机关行文,应针对具体公务活动的职权归属写明一个主送, 另一个作抄送 3)除上级机关负责人交代外,不得主送领导个人 关于“抄送”指除主送机关外需要执行或知晓公文的其他机关。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公文格式解析
文 件
格
式
式命 令 格
式纪 要 格
信函格式
确定版心
版面:公文用 纸天(上白边) 37mm, 公文用纸订 口(左白边) 为28mm,版 心尺寸为 156×225mm
四、公文的通用格式
版头
《党政机关公文格 式》将组成公文的各要 素划分为版头、主体和 版记三部分。
主体
版记
行政公文的组成
(一)版头
如需标识份号,顶格居版心左边缘编排在第一 条红色双线下;如需同时标注密级和保密期限、 紧急程度,密级和保密期限顶格编排在份号下 1行,紧急程度顶格编排在密级和保密期限下1
距下页边20mm处为一 条红色双线(上细下粗), 线长为170mm
命令格式:一般用于公布行政法规和 政府规章。
发文机关标志是发文机关全称加命令或令组成, 居中排布,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35㎜,推 荐使用红色小标宋。发文机关标志下空两行 集中编排令号,令号下空两行编排正文。在 正文下空两行右空四字加盖签发人签名章, 签名章左空二字标注签发人职务,以签名章 为准上下居中排布。在签发人签名章下空一 行右空四字编排成文日期。
实用应用文写作
行政公文
行政公文概述 通知 通报 报告 请示 批复 函
第一节 行政公文概述
一、行政公文的含义和特点 二、行政公文的种类 三、行政公文的格式 四、行文规则
一、行政公文的含义和特点
(一)行政公文的含义
行政公文是国家行政机关公文的简称,它是国家机构及其他 社会组织在公务活动中为行使职权、实施管理、沟通协调而制 作形成的文书,简称公文。
置于公文首页红色反线以上的各要素统称版头。
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条例之行文规则讲义
2.越权行文的处理
党政机关和其他机关、单位收到越权的 行文,应与行文单位沟通,请其主动撤文, 并将文件退回或销毁;如行文单位拒绝撤 文,应请其上级党委、政府予以纠正。因 越权行文造成工作损失的,由越权行文的 单位负责,并依法依纪追究越权行文单位 的相关人员的责任。
3.“党委、政府的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 内可以向下级党委、政府的相关部门行 文。” 4.“涉及多个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务, 部门之间未协商一致的,不得向下行文; 擅自行文的,上级机关应当责令其纠正或 者撤销。” 5.“上级机关向受双重领导的下级机关 行文,必要时抄送该下级机关的另一个上Βιβλιοθήκη 级机关。”(四)其他行文规则
(三)向下级机关行文的规则
1.“主送受理机关,根据需要抄送相关 机关。重要行文应当同时抄送发文机关的 直接上级机关。”
2.“党委、政府的办公厅(室)根据本级 党委、政府授权,可以向下级党委、政府 行文,其他部门和单位不得向下级党委、 政府发布指令性公文或者在公文中向下级 党委、政府提出指令性要求。
(一)行文规则的主要特点
一是执行的强制性 二是与文种的关联性
三是与行文关系的对应性
(二)与原《条例》和原《办法》的不同
一是布局变化。《条例》在总结原《条例》和原《办法》 规则布局经验的基础上,按照行文方向的布局,构成了行 文的总规则、向上级机关行文的规则、向下级机关行文的 规则、其他行文规则等4个方面共5条行文规则。这个布局 变化,将同一方向行文的规则集中表述,层次清晰,便于 记忆和掌握使用。
三、几个具体问题
(一)与有关机构单位行文的问题
1.群众团体机关行文 2.事业单位行文 3.企业行文 4.议事协调机构行文 5.没有对口下级机构的部门和单位行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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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写作经验类材料
——党政机关公文行文规则解读
行文规则是指各级机关公文往来时需要共同遵守的制度和原则。
遵守公文行文规则,有利于公文传递方向正确、线路便捷有效,避免公文“旅行”,阻止部分公文进入不必要的流通过程,抑制无价值公文的产生。
行文规则规定了各级机关的行文关系,即各级机关之间公文的授受关系,它是根据机关的组织系统、领导关系和职权范围来确定的。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2012)对2000年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中的“行文规则”进行了修改,现适当解读如下。
(一)根据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行文的规则
1.按隶属关系行文
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可以作指示、布置工作、提出要求;下级机关可以向直接的上级机关报告工作、提出请示,上级机关对请示事项应予研究答复。
除了这一层关系外,在我们国家现行管理体制中,还形成了一种各业务部门上下垂直的业务指导关系,其中有些部门受本级政府和上级部门双重领导,大部分和上级业务部门之间虽然不属直接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但在业务上的确存在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也就形成了直接的上下行文关系。
公文的行文关系是根据组织系统、公文法定作者的职权范围与行文单位间的隶属关系确立的发文单位与收文单位之间的关系。
公文行文关系是行文规则的基础,必须先弄清楚,根据单位各自的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来看,单位之间的关系有五种:
直接隶属关系,指上一级机关与直接的下一级机关之间的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如国务院与省、直辖市、自治区人民政府之间的关系。
间接关系,指处于同一垂直系统的,但又不是上下直接相邻的领导与被领导关系,如省人民政府与市下属的县人民政府之间的关系。
业务指导关系,指各业务系统内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下级业务主管部门之间的关系。
如国务院职能部门中的国家财政部与省人民政府的省财政厅之间的关系。
平行关系,指处于同一系统内的同级机关、单位之间的关系,如省人民政府内财政厅、新闻局、公安厅、农业厅等单位之间的关系。
不相隶属关系,非同一系统的机关之间的关系统称为不相隶属关系。
2.按机关的职权范围行文
这要求行文的内容应是本机关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而不能超出,超出了即为越权。
如果干涉了别的机关事务,不仅在实践中行不通,而且会造成政令混乱。
当然,不相隶属机关之间也有公文往来,那只能是商洽工作、通知事项、征询意见等,而不存在请示、报告或布置任务等情况。
如果有涉及其他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又未与其他部门协商,或虽经协商但未达成一致意见,不可以单独向下行文。
如果擅自行文就构成侵权行为,会造成工作中的许多矛盾。
上级机关如发现这种情况,有权责令纠正或撤销这类公文。
现实中,这类情况时有发生,因此造成“文件打架”“政出多门”。
解决这类问题,应提倡部门之间多协商、多对话、多沟通,通过联合行文或授权行文的方式解决。
(二)一般不得越级行文的规则
不越级行文体现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原则。
一般情况下不能破坏这种原则,破坏了,就会造成混乱,也影响机关办事效率。
所以通常情况下不越级行文。
如何理解和把握“一般”呢?遇有特殊情况,如发生重大的事故、防汛救灾等突发事件或上级领导在现场办公中特别交待的问题,可越级行文,特事特办,但要抄送被越过的上级机关。
否则,受文机关对越级公文,可退回原呈报机关,或可作为阅件处理,不予办理或答复。
(三)授权行文的规则
1.授权向上行文
党委、政府的部门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应当经本级党委、政府同意或者授权;属于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应当直接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2.授权向下行文
党委、政府的办公厅(室)根据本级党委、政府授权,可以向下级党委、政府行文,其他部门和单位不得向下级党委、政府发布指令性公文或者在公文中向下级党委、政府提出指令性要求。
但如果一个部门的业务需要下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与配合,按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又不具备布置工作、提出要求的行文权限时,这就可以通过授权行文来解决。
具体说,这个部门可向本级政府请示,经本级政府同意并授权后,向下级政府行文。
在操作中,应将文稿拟好,由本部门领导签署,请本级政府分管领导审批。
经政府领导审批后的文稿,在行文时,才能在文首或文中注明“经××政府同意”的字样。
(四)请示应一文一事、只主送一个机关、不抄送下级机关的规则
这条规则包括三项内容:一是一文一事。
机关或部门都有明确分工,各自只能办理职权范围内的事,如果一文数事,可能涉及几个主管部门,给公文交办带来困难,即使勉强交办出去,可能谁也不愿牵头办理,造成互相推诿、扯皮。
二是请示公文只主送一个机关。
请示内容是要求答复的事项,主送机关有责任研究并作出答复。
相关的机关或部门采用抄送形式,以便主办机关征求意见或会签。
如果多头呈报,上级机关一般不予受理。
如果办理,会造成机关之间相互等待或
意见不统一,增加协调难度,影响工作效率。
三是不同时抄送下级机关。
请示内容是未决事项,在上级机关还没有批准前,向下级机关抄送透露,会引起不必要的误会或矛盾,不利于工作的开展。
因此,请示事项只能在上级机关答复或批准之后,方可通知下级机关。
(五)上行文的报送规则
除上级机关负责人直接交办事项外,不得以本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负责人报送公文,不得以本机关负责人名义向上级机关报送公文。
受双重领导的机关向一个上级机关行文,必要时抄送另一个上级机关。
上行文包括议案、请示、报告,其中“请示”一般不得报送给上级机关负责人。
“请示”直接报送领导者个人,其危害性大体上有三点:一是未经文秘机构签收、登记,成了“帐外公文”,公文的流向、处理情况不得而知,无案可稽,成了“断线的风筝”。
二是这类公文到了领导同志手里,领导同志也颇为难。
批,没有部门的审批意见,只能以经验、凭感觉办事,往往失去决策的科学性;不批,也有可能影响报送单位的工作。
三是现实中一些单位拿着直送领导的批示件当“尚方宝剑”,到有关部门要钱要物,借领导批示向对方施加压力,引起矛盾。
所以,领导同志一般不受理这类直报的请示,而退给文秘机构统一签收、登记、分办,这便形成了公文“倒流”,它破坏了公文处理的正常程序,造成了不必要的紊乱。
如果上级领导个别交办、答应的事项,由此而上报的“请示”,最好也应主送该领导所在的机关,并在公文中作出说明。
收文机关在分办时,自然会把这份公文分送给这位领导同志批阅。
“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如需以本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请示,应当提出倾向性意见后上报,不得原文转报上级机关。
”这是《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新增加的一条规则,这条规则要求转报上级机关请示时,应当提出倾向性意见,这也是为了提高工作效率的一个要求。
(六)不得在报告等非请示性公文中夹带请示事项的规则
“报告”和“请示”虽然都属于上行文,但它们是两种不同的文种,适用范围有明显的界限,不能混用。
“报告”是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或向上级机关提出意见、建议,供上级机关决策参考。
上级机关对“报告”一般不作答复,如果报告中夹带请示事项,很容易误事。
如果既想汇报工作,让上级掌握,又想请示解决问题,一般有两种办法解决:一是将“报告”和“请示”分开,形成两份公文分别上报;二是以请示公文为主,将报告的内容作为附件,附在请示后面作为背景材料,让上级了解请示的充分理由。
(七)联合行文的规则
有些事务涉及多个主管部门,行文时可以采取联合行文的方式,但要注意遵循联合行文的规则。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规定:“同级党政机关、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