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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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到xx年底,环境空气优良天数持续增多,AQI达标率比X年不下降;重污染天数与X年相比明显减少;区内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两项污染物年均浓度逐年下降,优良天数逐年提高。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一氧化碳(CO)、臭氧(O3)四项污染物年均浓度保持稳定,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二、工作任务

(一)加快调整能源结构。

1.配合市发改委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按照燃煤消费总量中长期控制规划要求,限制煤炭消费总量,逐步降低煤炭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xx年年底前,全区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按市里要求比重下降。(责任部门:区发改局)

2.加快清洁能源替代利用。配合市发改委积极推广风电、天然气、太阳能、生物质、地源热等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推动能源结构调整。以实施“气化xx”工程为抓手,加快推进长输管道、储气库、城市管网、压缩天然气/液化天然气(CNG/LNG)场站建设。配合市住建局加快推进电能清洁供暖,提高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促进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纳,推动形成清洁、高效、多元化的供暖新格局。(责任部门:区发改局、区住建局)

3.保障清洁煤炭供应。加快清洁煤炭供应体系建设,按照全市清

洁煤炭供应方案要求。配合市相关部门建成集中规范、布局合理的清洁煤炭交易市场、配送中心和销售网络,切实减轻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棚户区的燃煤污染。(责任部门:区经合局、区工商局)

4.推动劣质煤炭退出市场。全面禁止不符合《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要求的劣质煤销售及使用,配合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组织开展煤炭质量专项检查行动,对商品煤质量进行抽检,全面取缔劣质散煤经营摊点,确保劣质煤炭全部退出市场。(责任部门:区经合局、区工商局)

(二)产业结构调整优化。

5.优化产业空间布局。调整城市产业结构,推动企业通过搬迁改造实现转型升级。配合市发改委,市工信局要按照制定的钢铁、化工、石化、有色金属冶炼、水泥等大气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计划,实施“退城入园”。xx年年底前,力争完成区域内重污染企业环保搬迁改造。(责任部门:区发改局、区经济局)

(三)强化工业企业深度治理。

6.加强工业企业达标改造。配合市环保局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督促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加快实施除尘、脱硫、脱硝深度治理,确保10月底前,全面完成重点行业超标问题整治任务,实现稳定达标排放。(责任部门:环保分局)

7.深入推进清洁生产。配合市环保局、市工信局要按照钢铁、水泥、化工、石化、有色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和技术改造年度计划,选用先进适用的清洁生产技术、工艺和装备,加快实施清

洁生产审核及技术改造。xx年年底前,具备清洁生产审核条件的所有重点行业企业,全部完成清洁生产审核。(责任部门:环保分局、区经济局)

(四)加强燃煤锅炉整治。

8.全面完成燃煤小锅炉淘汰任务。开展燃煤小锅炉清理整治,按照市里要求的时间节点,除必要保留的以外,基本淘汰辖区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制定xx区xx年淘汰工作方案。(责任部门:区住建局)

9.实施燃煤供热锅炉达标改造。配合市环保局组织开展10蒸吨以上燃煤供热锅炉治理设施情况排查,督促难以稳定达标的企业按照市里规定时限完成污染治理设施配套建设和达标改造,不具备改造条件的要实行清洁能源替代,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责任部门:环保分局)

(五)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控。

10.加快推进在用黄标车淘汰。配合市交警支队进一步扩大黄标车禁行范围,压缩黄标车使用空间。xx年年底前,基本淘汰全区范围内所有在用黄标车。(责任部门:区交警大队)

11.严格机动车尾气排放监管。在市交警支队统一安排下开展机动车尾气道路检测,在市区主要道路严查冒黑烟等尾气超标车辆上路行驶行为。(责任部门:区交警大队)

12.加快推进油品升级。全面供应符合国Ⅴ标准的车用汽、柴油。配合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组织开展油品质量监督检查,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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